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规定,在2025年度工作中,勤勉尽责,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及经营提出积极建议,充分发挥作为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作用,独立客观审慎发表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2025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刘鹏,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电气工程专业。现任西安交通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电气工程学院院长助理,
2021年2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
1/6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作为
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本人勤勉尽责,出席了7次董事会、4次股东会,不存在
缺席和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本人坚持审慎履职原则,在每次会议召开前,主动向公司经营管理层、相关职能部门了解会议议题背景、具体内容,全面获取议案相关资料及支撑文件,对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的全部议案逐一细致审阅,重点核查议案合规性、合理性及对公司发展、股东权益的影响,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各项表决权,不存在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2025年度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应参加董实际出席董委托出席董缺席董事会是否连续两次未亲出席股东会事会次数事会次数事会次数次数自参加董事会会议次数
7700否4经本人审慎核查确认,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均严格遵循《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法定要求。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关联交易事项等各类重大事项,均严格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审批程序,决策流程规范、合法有效,不存在违规决策情形。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会审议
2/6的全部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各项议案及公司经营管理、规范运作等其他
事项提出异议,全力支持公司依法合规开展各项经营活动。
(二)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的成员,2025年度履行了以下职责:
1、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2025年尽管公司董事及高管团队保持稳定,未出现人员变动,我仍主动投入大量时间与精力,为公司的规范治理和长远发展贡献力量。通过深入调研公司业务、密切关注行业动态、积极与公司内部各层级沟通交流,我致力于确保提名委员会的职能得到充分发挥,为公司未来的人才战略布局筑牢根基。
2、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履职情况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审计部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就公司的定期报告、内部控制情况、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了审阅,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三)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公司共召开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对涉及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独立研讨,从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角度进行思考判断、认真审查,形成讨论意见,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
3/6提下发表表决结果,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四)保护公司股东合法权益方面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遵循境内外上市地监管要求,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确保境内外投资者能够平等获取公司信息。通过持续监督财务报告、重大事项公告等披露内容,有效提升公司透明度与规范运作水平,以规范治理筑牢保护所有者权益的坚实基础。
(五)其他履职情况
2025年度,本人在任职期内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5日,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形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内部管理和控制情况,认真研究议案相关材料,重点关注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关联交易、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事项,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灵活采用现场结合视频会议、通讯会议等方式组织召开董事会、股东会等会议,本人也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
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三、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在充分听取、了解经营层、中介机构对相关关联交易的汇
4/6报和意见后,本人基于独立判断并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关联交易事项,认为公司2025年涉及之关联交易系基于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所需,是在公平合理的基础上进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2、减资报告期内,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拟注销剩余回购股份共计1652492股。本人对该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认为本次减资事项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基于上述判断,本人同意该议案并投赞成票。
3、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注重参与公司投资者管理方面的工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关注公司定期业绩说明会、互动易等平台和媒体报道,了解公司股东的想法与提问和市场关注的事项。
4、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所有承诺履行事项均按约定有效履行,未出现公司及股东违反承诺事项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公司对于独立董事工作给予了充分的支持,在重大决策方
面充分尊重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判断。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自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积极承担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各
5/6项职责,在公司各项重大决策过程中充分发挥自身专长,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建言献策,促进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做出了应有贡献。
2026年,本人将继续秉承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忠实勤勉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持续加强自身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经营发展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促进提升董事会的决策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鹏
2026年4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