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鉴证
报告
天衡专字(2026)00472号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鉴证报告
天衡专字(2026)00472号
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截至2025年12月
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进行了专项审核。
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规范运作》(2022修订)、《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
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保证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的基础上对贵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上述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核工作涉及实施审核程序,以获取有关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的审核证据。选择的审核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还包括对贵公司董事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所依据标准的适当性作出评价。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核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贵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的专项报告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该报告关于贵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本专项报告仅供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专项报告作为贵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毕宏志(项目合伙人)
中国·南京
2026年4月20日中国注册会计师:丁玲玲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为做好募集资金的管理及掌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经认真核查,现对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说明。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66号文件核准,公司向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8803081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38.1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81501632.58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17064052.22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1464437580.36元,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6月21日汇入公司账户。募集资金到
位情况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衡验字(2021)00067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146443.76
减:募投项目累计支出金额39232.81
减:暂时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75000.00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11450.02
减:补充流动资金28500.00
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5160.97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专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银行名称银行账号金额存储方式资金用途
中信银行溧阳支行811050101190168116910040.57活期城市智慧输变电系统建设项目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溧阳支行50740180806909505404.65活期智能输变电设备研发中心
招商银行南京江宁科学园支行1259143191100084715.65活期智能输变电设备研发中心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大丰支行31100001101201000387910.00/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湖支行160510000003855010.10/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
1银行名称银行账号金额存储方式资金用途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21100112100.00/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
合计15160.97
[注]2024年注销江南农村商业银行溧阳支行1213100000014196募集资金储存专户;2025年开立浙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盐城大丰支行3110000110120100038791、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湖支行16051000000385501、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2110011210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经公
司第二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该议案经公司2016年度股
东大会表决通过。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2021年6月22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公司已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相关专户仅
用于对应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公司和专户存储银行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国泰海通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国泰海通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和专户存储银行应当配合国泰海通的调查与查询。国泰海通每半年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4、公司授权国泰海通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其他工作人员可以随时到专户存储银行查询、复印公
司专户的资料;专户存储银行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5、专户存储银行按月(每月10日之前)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国泰海通。专户存储银行
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或者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2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10%的(以两者孰低为准),专户存储银行应当在付款后5个工作日内以邮
件或传真方式通知国泰海通保荐代表人,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专户存储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国泰海通出具对账单或向国泰海通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
以及存在未配合国泰海通查询与调查专户情形的,公司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8、本协议自公司、专户存储银行、国泰海通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
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银行、保荐机构各方均履行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11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
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变更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的“智能输变电设备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地点由溧阳市天目湖工业园区天目湖大道100号变更为南京
江宁开发区苏源大道以东、真武路以南地块。
除上述情形外,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6年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2026年3月4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城市智慧输变电系统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该项目予以结项。为合理使用募集资金,进一步提升公司主营业务核心竞争力、加速推进战略业务落地、优化公司财务状况,公司拟将该项目的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投建“电缆系统数智化制造项目”、“年产2500吨高端氟材料项目”及偿还银行融资。变更后项目及实际投入情况见“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已于本文件“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中进行披露。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同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1、城市智慧输变电系统建设项目
截至 2025年 12 月 31 日,城市智慧输变电系统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其中 GIL扩建项目和模块化变电站项目已达到原拟建资产和产能目标,相关产线已于 2025 年上半年进入试生产阶段且已在报告期内产生部分收益,项目整体运行尚未满一个完整会计年度。例如,GIL 扩建项目生产的 220kV 单相、三相共箱 GIL 产品已应用在绍兴大明电建 GIL 项目中,模块化变电站项目生产的模块化变电站、变压器、GIS 已应用在中绿电木垒等项目中。未来,公司将紧盯国内外特高压、电力设备及电力工程 EPC 总包出海等市场机会,持续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推动城市智慧输变电系统建设项目按照既定目标持续达到预计效益。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2、智能输变电设备研发中心项目(分具体项目)
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设内容、募集资金用途等维持不变的情况下,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其中智能输变电设备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定的2025年12月31日延后至2026年12月31日。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项目现场土地平整、围挡、临时水电等工作已经完成。但目前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自建研发楼成本已高于市场直购价格,公司有意控制了项目推进的速度。报告期内,公司结合市场环境和实际需求,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前提下,与江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持续沟通,对项目可行性、实施方式、进度等开展多次商议和论证。后续,公司将在取得江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明确意见后,按规定履行审议披露程序。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公司于2023年11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实施地点变更为南京江宁开发区苏源大道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以东、真武路以南地块。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1、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公司于2021年7月14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行费用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2493.27万元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衡
专字(2021)01479号)。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61、募投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城市智慧输变电系统建设项目募集资金计划投入金额为115597.39万元,募集资金实际净额为104298.68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为39046.78万元,公司预计后续需支付尾款金额为17017.73万元,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9788.67万元后结余募集资金58022.84万元。
2、募集资金结余的主要原因
(1)大宗原材料价格大幅下降导致项目建设成本大幅下降公司城市智慧输变电系统建设项目于2021年下半年募集资金到位后开始施工建设,2021下半年至2025年上半年期间,受公共卫生事件后全球经济“先升后降”影响,根据公开价格数据,房地产建设所需“几大主材”价格呈现“冲顶—阶梯式下行—底部震荡—分化反弹”四个阶段。例如:钢材,螺纹均价从约5500元/吨跌至最低3400元/吨,热卷均价从约6000元/吨最低跌至3600元/吨;水泥,均价从约500元/吨跌至最低350元/吨;建筑级浮法玻璃,均价从2700元/吨跌至最低1800元/吨;铝型材,均价从24000元/吨跌至最低18000元/吨。公司2020—2021年筹划定增募资时,预计项目总投资11.56亿元,主要基于当时大宗原材料和设备价格水平。项目实际建设中,主要生产车间、无尘车间、高压实验室、道路绿化工程等建设多在2022年-2024上半年,大宗原材料价格在此期间都处于底部区域。因此,导致项目工程费用支出大幅下降,募集资金节余较多。
(2)工程费用优化与新老产线融合
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原方案工程费用占比高,基于降本增效、节省重复投入原则,公司花费大量时间,通过优化厂房设计、新老产线融合等,减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少了新建或扩建的投入,从而大幅降低了工程、设备费用。例如:在保障质量、产能目标的情况下,在新建智慧模块化变电站项目过程中,将原规划的变压器单层厂房结构调整为双层厂房结构,充分利用双层厂房结构,将原计划新建的 GIS 车间融入变压器厂房,提升“开变一体机”制造效率;GIL 新产线建设中,公司充分利用老产线制造能力(约双班30公里/年),通过合理规划布局,打通新老车间,新产线衔接了老产线的部分制造流程、设备、工艺、工序流转等,设计了一条新老产线充分融合的“U”字形产线,将老产线的部分制造产能与新产线充分融合,节省了单独拆除老产线、新建新产线的大量安装、设备投入,节省了部分募集资金。
(3)国产和自研设备实现进口替代
在项目筹备初期,部分关键设备公司原计划从国外采购,需要投入大量外汇资金,但随着国内装备制造业技术水平的快速提升,以及 GIL 和“开变一体机”产线大量专用设备的非标定制化公司难以寻到符合要求的国外供应商。因此,除了福尼斯焊接系统、发那科工业机器人、ABB 叠片机器人等必要进口设备,公司通过自主创新,及时调整采购策略,自研、自制部分关键非标设备,优先选用性能达标、价格更优的国产设备替代进口产品。同时,通过采用自主研发的自动化控制系统、智能化检测设备以及关键工艺装备等,不仅保证了产线的技术先进性和运行稳定性,更大幅降低了设备采购成本。同时,国产设备的本地化服务优势也减少了后期维护费用。
(4)投资收益
公司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以及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并于2025年5月12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同意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情
7况、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拟使用不超过7.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授权理财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后续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湖支行、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购买了75000.00万元相关保本理财产品,其余资金存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
报告期内,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存在以前年度通过一般户购买理财并于2025年到期后转回募集资金账户情形,在此过程中出现部分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赎回期间超过股东会授权期限的情形。在发现上述问题后,公司进行了积极整改,进一步完善募集资金使用审批和监管流程。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将募集资金转入一般户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到期后均已转回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后续新增现金管理均通过募集资金专户实施。
情况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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