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金银河
股票代码:300619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州海汇财富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通讯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 191号 A1栋 1001房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6年4月24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
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银河”)中
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金银河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
1目录
第一节释义.................................................3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4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8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9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10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11
第七节备查文件..............................................12
第八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3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4
2第一节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报告书、本报告书指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指广州海汇财富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金银河、上市公司、指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本次权益变动指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公司股份之行为元指人民币元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3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法人名称:广州海汇财富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明智
企业类型: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5659711115
注册地址/通讯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 191号 A1栋 1001房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投资管理服务;投资咨询服务
经营期限:2010年12月6日至2026年12月6日
合伙人及其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名称或姓名出资额(万元)
1天津宝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550
2李志勇3000
3王学加2000
4浙江商融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0
5罗叙丁1350
6许传华1320
7李鸿翔1100
8柴国生1000
9莫树灿1000
10冯毅1000
411倪凌骏1000
12柯秀聘1000
13李明智1893
14余薛立800
15广州联冠投资有限公司700
16徐浩迪600
17李川城600
18黄胜丰600
19谢家栋600
20张宏600
21陈冰600
22陶雪飞550
23金权宗500
24孙建平500
25吴鸣霄500
26肖梦杰500
27李建华500
28陈文捷500
29郑超500
30陈练英500
31谢少达500
532岑永青500
33叶尚英500
34张显聪500
35廖咏姬500
36徐雪芬300
37刘宏300
38戴于梅300
39王伟300
40周爱华300
41刘国淮250
42方海鹰205
43叶苏平200
44任晓红200
45周芳200
46彭红梅150
47吴汉斌1000
合计39068
(二)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李明智
性别:男
身份证件号码:4201061965********
6国籍:中国
长期居住地: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号华师大**区**栋***房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职务:广州海汇财富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7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解决自身资金需求。
二、未来十二个月的持股计划
在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符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之可能性。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8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变动前后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名称股份性质占总股本比占总股本比股数(股)股数(股)例(%)例(%)
广州海汇财合计持有股份161446289.2886999284.99富创业投资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61446289.2886999284.99
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二、本次权益变动内容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16144628股,占当时总股本的
9.28%,经过历次减持、被动稀释等变动后,目前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变为86999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累计变动比例为4.28%。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占当期公司总股本剩余持有股份占当期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时间减持股数(股)备注比例(%)公司总股本比例(%)
2026/4/16至
广州海汇集中竞价19300001.118.172026/4/17财富创业
2026/4/18至
投资企业集中竞价28600001.646.53
2026/4/21
(有限合
2026/4/22至
伙)集中竞价26547001.534.99
2026/4/23
合计--74447004.284.99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9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起前6个月内没有其他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行为。
10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11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1、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2、联系电话:0757-87323386
3、联系人:何伟谦
12第八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州海汇财富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签署日期:2026年4月24日
13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宝云路6上市公司名称上市公司所在地限公司号股票简称金银河股票代码300619广州海汇财富创业投资企业(有信息披露义务人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191号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限合伙) 注册地 A1栋 1001房
增加□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减少□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变化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信息披露义务人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是□否□是否为上市公司是□否□东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权益变动方式(可多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
选)
继承□赠与□
其他□(被动稀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股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16144628股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
合计持股比例:9.28%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
变动后持股数量:8699928股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
变动后持股比例:4.99%比例
14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
时间:2026年4月16日-2026年4月24日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
方式:集中竞价及方式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
是□否□不适用□来源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会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拟于未来12个月内份。
继续增持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
是□否□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没有其他二级市场买卖上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市公司股票。
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是□否□不适用□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
是□否□不适用□的负债,未解除公司(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本次权益变动是否
是□否□不适用□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否□不适用□
15(此页无正文,为《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州海汇财富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签署日期:2026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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