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及拟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珠海光库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库科技”、“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的保荐人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拟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320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4488778股,募集资金总额179999997.80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人民币4685842.27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5314155.53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4年3月15日对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4]0011000109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根据《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披露的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1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拟投资额
1泰国光库生产基地项目21540.0012610.00
2补充流动资金5390.005390.00
合计26930.0018000.00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中信证券、专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与子公司 Advanced Fiber Resources (Thailand) Co. LTD、保荐人中信证券、专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依据相关规定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先后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Bank of China (Thai) Public Company Limited(以下简称“开户银行”)开设了募集
资金存放专用账户。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Advanced Fiber Resources(Thailand) Co. LTD、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与
开户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余额序号开户主体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账户状态(万元)
1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73287822445535.95本次拟注销
限公司珠海高新科技园区支行
2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807810000000674426.13本次拟注销
限公司公司珠海五洲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990601001000862
102397.72本次拟注销
3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
珠海高新支行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990601002000513
001000.00本次拟注销珠海高新支行
Advanced Fiber 100000301097442 52.15
4 Resources (Thailand) 中国银行(泰国)股份 本次拟注销
Co. LTD 有限公司拉察达分行 100000301097453 514.76
2账户余额
序号开户主体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账户状态(万元)本次拟注
100000301019032692.28
销
Advanced Fiber
5 汇丰银行泰国曼谷分Resources (Thailand) 002253318375 0.58 本次拟注销
Co. LTD 行
合计4719.57
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拟注销以上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截至2026年2月28日,本次结项的“泰国光库生产基地项目”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利息收节余募集项目计划
承诺募集资已累计投入募集待支付款入、理财是否序项目名资金金额达到预定
金投资额资金金额项收益、手已结
号 称 A B C (E=A-B- 可使用状( ) ( ) ( ) 续费等 项C +D) 态日期
(D)泰国光
1库生产12610.007529.101443.16194.293832.032026/3/31本次结
基地项项目
2补充流4921.424921.42---不适用不适用
动资金
合计17531.4212450.521443.16194.293832.03-
注:1、上述募集资金均按总额进行统计,包含需要置换的前期投入等,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2、待支付款项为预计数,包括已签订合同但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及质保金等,可能因最终结算
金额的变化而有所调整,最终金额以实际支付为准;
3、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为3832.03万元,包括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外币折算差额,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
4、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金额4719.57万元,待支付款项1443.16万元,节
余募集资金金额约3832.03万元。截至2026年3月10日本公司使用临时补流金额627.92万元,截至2026年3月23日627.92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全部归还。
四、募集资金产生节余的原因
(一)本次结项募投项目资金节余基本情况
截至2026年3月23日,公司募投项目“泰国光库生产基地项目”已按照计划
3实施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予以结项。该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约3832.03万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二)节余资金形成的主要原因
公司在募投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节约了项目建设费用。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利息净收入,形成了募集资金节余。
1、优化设备购置方案合理降低了设备采购金额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结合宏观环境、行业需求以及实际经营情况的变化对募投项目所需的设备购置方案进行了优化,本着成本控制且能够满足项目需要的原则,合理降低了设备采购的金额,使得募投项目实际支出小于计划支出,由此产生相应的募集资金节余。
2、公司严控各项支出,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
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进行严格管理,遵循合理调度和配置资源、提高资产运营效率的经营原则,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质量及进展顺利的前提下,严控各项支出,合理降低了项目的建设成本,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降低了募投项目实际支出,在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完成建设实施的同时节省了部分募集资金投入。
3、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生收益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以及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三)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安排
为了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公司拟将上述募4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约3832.03万元(含累计收到的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实际金额以资金划转日银行结算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资金划转完成前,募投项目已签订合同待支付款项仍由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支付;节余募集资金划转时,若上述募投项目待支付款项尚未支付完毕,公司将一并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前述待支付款项将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按要求注销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中信证券、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将随之终止。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和要求,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事项,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情况和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作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
制度的要求,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前述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董事会决议2026年3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拟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公司拟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约3832.03万元
5(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
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将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拟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6(以下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拟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胡彦威黄子真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3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