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20证券简称:光库科技公告编号:2026-048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8月5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8月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8月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创新三路399号7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郭瑾女士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23人,代表股份1177466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253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505357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280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17人,代表股份672109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972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20人,代表股份203268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57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115982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546%。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16人,代表股份87285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029%。
3、公司全体董事、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1.审议通过《关于制订<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6535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09%;反对76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8%;弃权167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2337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420%;反对76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56%;弃权167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4%。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60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70%;反对1197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7%;弃权2507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181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874%;反对1197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92%;弃权2507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34%。
根据表决结果,付豪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四、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委派唐永生律师、李心悦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
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见证结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
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