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万兴科技股票代码300624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姓名刘江华彭海霞
电话0755-866650000755-86665000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天二路软件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天二路软件办公地址
产业基地 5栋 D座 10楼 产业基地 5栋 D座 10楼
电子信箱 zhengquan@wondershare.cn zhengquan@wondershare.cn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本报告期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706094822.29760004968.83-7.0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68983337.18-52809082.71-30.6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83322041.48-64534577.48-29.11%
1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88924895.04-68019269.99-30.7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6-0.27-33.3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36-0.27-33.3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95%-4.80%-2.15%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末增减
总资产(元)1573273141.641684277714.86-6.5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961912370.831023555339.13-6.02%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报告期报告期末表决权恢持有特别表决权股末普通48418复的优先股股东总0份的股东总数(如0股股东数(如有)有)总数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股东性持股比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持股数量称质例股份数量股份状态数量境内自
吴太兵15.24%2946242222096816不适用0然人宿迁兴境内非亿网络
国有法11.69%226005000不适用0科技有人限公司宿迁家境内非兴网络
国有法2.28%44015840不适用0科技有人限公司香港中央结算境外法
0.54%10343720不适用0
有限公人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国泰中证
全指软其他0.50%9574790不适用0件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
基金-中国人寿保险
其他0.45%8604000不适用0股份有限公司
-分红
险-易
2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方达国寿股份成长股票型组合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可供出售)境内自
孙冬梅0.41%7904000不适用0然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华宝创业板人工
其他0.29%5676530不适用0智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光大
保德信其他0.27%5290000不适用0信用添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申万菱信
数字产其他0.26%4950000不适用0业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吴太兵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宿迁兴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宿迁家兴网络科技有限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公司(兴亿网络、家兴网络的实际控制人为吴太兵先生)为一致行动人。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不适用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3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适用□不适用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除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第五节重要事项”已披露的重要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其他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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