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26证券简称:华瑞股份公告编号:2025-054
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杨晨辉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50人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88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04人
2024年度业务总收入:210734.12万元
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89880.76万元
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80472.37万元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12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
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12475.47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
任的案件为:投资者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奥瑞德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5%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投资者与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东方金钰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
60%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所将积极配合
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赔付总金额很小。投资者与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蓝盾信息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20%连带赔偿责任,已出判决的案件大华所已全部履行完毕。投资者与致生联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致生联发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20%连带赔偿责任,已出判决的案件大华所已全部履行完毕。上述案件不影响大华所正常经营,不会对大华所造成重大风险。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
督管理措施47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3次;5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
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28次、自律监管措施6
次、纪律处分5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刘晓辉,2024年3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11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丹,2025年3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7年2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0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相繁,2004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9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1年12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76万元(不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0万元(不含税),合计人民币86万元(不含税),系按照大华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审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
和诚信记录,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5年11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
3、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文件;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文件;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
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