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会、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何焕珍,作为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何焕珍,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高级会计师职称。历任东罗矿务局南山矿职员;
广西风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南宁华泰天正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广西银海会计师事
务所有限公司、广西中和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广西同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所长、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本年度内,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
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1、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7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没有缺
席或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形,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列席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召开了2次临时股东会和1次年度股东会,本人亲
自列席3次股东会。在股东会上,本人积极听取与会各方提出的问题和建议,以更好地履行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二)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4次会议,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根据《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审阅历次定期报告等方面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2025年度共召开了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公司补选非独立董事事项,认真审查董事提名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的职责。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年度利润分配事项进行了审议。2025年,公司独立董事将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职责。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
真履行相关职责。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积极听取公司审计部的工作汇报,及时了解公司审计部工作情况,有效提高公司风险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本人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
(五)现场工作情况
本年度内,在公司的积极配合下,本人通过实地调研、现场会议、电话沟通、公众媒体等多种方式,了解和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重大事项。审查了董事会召开程序、必备文件以及能够做出合理判断资料信息的充分性。及时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年度经营情况等重大事项以及公司年度财务状况的汇报。与年审会计师就审计工作有关内容进行了充分沟通。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公司对开展的现场考察和交流给予了积极的配合,保障了各项工作的开展,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天。
(六)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十分关注公司规范运作相关事项,认真听取公司相关人员的汇报,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同时密切关注监管规则的最新动态,认真学习最新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持续督导等机构组织的各项培训,加深对法律法规尤其是关于规范公司治理和保护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切实加强对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任职期内,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公司管理层积极予以配合,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认真准备会议所需资料及相关情况,就相关事项进行充分沟通,配合独立董事工作。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积极协助独立董事行使职权,及时报送相关资料,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严格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及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等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相应期间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信息披露依法合规,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监管规定,董事会严格把握信息披露时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向广大投资者披露公司经营情况,保护了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公平获得公司信息的权利。
3、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续聘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以上是本人2025年度任期内履行职责情况汇报。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积极参加独立董事的各类培训、主动了解公司的发展和运营现状,在决议审议前努力获取决策所需的相关材料,勤勉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议并仔细、审慎地行使了所有表决权,对相关事项认真发表意见。同时,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督促与考察,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勤勉尽责的工作精神、不断加强学习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更紧密关注行业发展和公司经营状况,加强与其他董事、管理层的沟通,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和督导作用,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何焕珍
2026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