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监管函
创业板监管函〔2024〕第30号
赵延平、北京太禾行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3年8月25日,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显示,赵延平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一致行动人北京太禾行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名“上海太禾行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太禾行”)在2017年
12月26日至2023年8月23日期间,因被动稀释、主动减
持等原因合计持股比例由38.19%变动至31.91%,持股比例变动6.28%。
2023年2月28日,公司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完成暨股份变动比例超过1%的公告》显示,
1赵延平在2022年8月29日至2023年2月27日期间通过集
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33.6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69%。2022年11月28日,公司披露的《持股5%以上股东捐赠部分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的公告》显示,太禾行在2022年11月25日对外捐赠股份96.6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8%。你们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减少5%时,未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年修正)》第十三条的规定停止买卖公司股份并履行报告和公告义务。
你们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0年12月修订)》第1.4条、第2.3.1条及第2.3.10条
以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1.4条、第
2.3.1条及第2.3.10条的规定。请你们充分重视上述问题,
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我部提醒你们:上市公司股东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
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诚实守信,合规交易上市公司股票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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