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28 证券简称:亿联网络 公告编号:2026-053
厦门亿联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9 月 8日(星期二)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 2026年 9月 8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9 月 8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
4、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护安路 666 号亿联网络
总部大楼会议室;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智松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会议出席人员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32 人,代表股份 90087872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107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78054347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609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23 人,代表股份 1203352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98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26人,代表股份 1207718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32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3人,代表股份 436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5%。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23 人,代表股份 12033524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983%。
(3)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
二、议案的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 提案名 表决分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表决
编码 称 类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结果总表决
900737548 99.9843% 136075 0.0151% 5100 0.0006% 0 0%
2026 年 情况
中期利 其中, 表决
1.00
润分配 中小股 通过
120630671 99.8831% 136075 0.1127% 5100 0.0042% 0 0%
预案 东的表决情况
关于增 总表决
900673970 99.9773% 181633 0.0202% 23120 0.0026% 0 0%
加注册 情况
资本并 其中, 表决
2.00
修订<公 中小股 通过
120567093 99.8305% 181633 0.1504% 23120 0.0191% 0 0%
司章程> 东的表
的议案 决情况
关于续 总表决
900283728 99.9340% 546190 0.0606% 48805 0.0054% 0 0%
聘公司 情况
2026 年 其中, 表决
3.00
度审计 中小股 通过
120176851 99.5073% 546190 0.4522% 48805 0.0404% 0 0%
机构的 东的表
议案 决情况
以上议案 1.00、3.00 为普通表决事项,已经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以上通过;议案 2.00 为
特殊表决事项,已经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的魏吓虹、刘昭怡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意见如下: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和
《厦门亿联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厦门亿联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厦门亿联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亿联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六年九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