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29证券简称:新劲刚公告编号:2024-034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财务指标产生重大影响。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原因及日期2023年11月9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该解释要求“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准则解释第17号》要求,公司将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从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7号》要求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1-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公司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公司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公司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