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及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5]510Z0006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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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1-3
2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1-7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
1幢10层1001-1至1001-26(10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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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诚专字[2025]510Z0006 号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劲刚”)董事
会编制的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新劲刚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新劲刚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董事会的责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新劲刚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新劲刚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
1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
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我们认为,后附的新劲刚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新劲刚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2(此页无正文,为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2025]510Z0006 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及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之签字盖章页。)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邓小勤
中国·北京中国注册会计师:
曾雪琼
2025年4月21日
3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等规定,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新劲刚”)董事会编制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808号)核准,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23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0.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6000000.00元,扣除券商承销费用和保荐费用合计人民币
3301886.79元(不含增值税),本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242698113.21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2月到账。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报告编号为容诚验字[2023]510Z0023 号。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46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4368253.22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1631746.78元。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募集资金发生额(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246000000.00
减:承销费用和保荐费用3301886.79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70640786.78
减:累计支付及置换的中介费用1066366.43
加:利息收入1965448.68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17295640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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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合法利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经本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东宽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宽普科技)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
分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的集中存放、管理和使用,并于2024年1月与上述银行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4年2月,为提高募集资金的存放利率,合理增加存储收益,本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规范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相关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户名银行名称账号余额(元)用途
该专户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4462670000130
新劲刚0069414650425817.53频微波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公司佛山分行的存储和使用。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5880010210120该专户仅用于射频微波产业化基地建
宽普科技1000015218807131.84公司广州分行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浙商银行股份有5880010210120该专户仅用于射频微波产业化基地建
新劲刚113723459.31限公司广州分行100001359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合计172956408.68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经审慎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并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
2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同意新增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古新路70号佛山高新区科技产业园六座(自编 G 座)作为实施地点。
(三)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16366.43元置换已用于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不适用。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不适用。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按照募投项目计划实施,并依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严格遵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管理,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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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报告的批准报出本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21日批准报出。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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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本年度投入募
募集资金总额24163.177064.08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已累计投入募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7064.08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是否已变更截至期末累截至期末投资项目达到预项目可行性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募集资金承调整后投资本年度投入本年度实现是否达到预
项目(含部计投入金额进度(%)(3)定可使用状是否发生重
投向诺投资总额总额(1)金额的效益计效益分变更)(2)=(2)/(1)态日期大变化承诺投资项目射频微波产业化基地建设
否17220.0017220.00120.91120.910.70/-不适用否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否7380.006943.176943.176943.17100.00/-不适用否
24163.17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24600.007064.087064.08-(注1)超募资金投向不适用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24600.0024163.177064.087064.08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射频微波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目前处于建设期,未开始产生收益。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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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不适用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不适用使用进展情况202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经审慎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募投项目并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新增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古新路70号佛山高新区科技产业园六座(自编点变更情况G 座)作为实施地点。(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
不适用(注2)式调整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入及置换情况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16366.43元置换已用于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不适用(注3)流动资金情况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不适用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按照募投项目计划实施,并依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去向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无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注1:公司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人民币24600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6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4368253.2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1631746.78元。
注2:2025年3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调整投资金额和内部投资结构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射频微波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变更实施地点为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古新路 70 号佛山高新区科技产业园六座(自编 G 座)和佛山市禅城区禅西大道西侧,莲江路南侧(海口“工改工”)地块(海口智能科技园)第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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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和第5座、利用现有厂房及购置厂房用以实施募投项目、对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和内部投资结构进行相应调整及建设周期延长至48个月。
注3:2025年3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35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与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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