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29证券简称:新劲刚公告编号:2025-018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审议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
2、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0294274.52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
27551081.92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755108.19元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58533775.39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6079097.79元,股本基数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现拟定如下分配预案: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0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即向全体股东每10.0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金额进行相应调整。若以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1363119.00股后的股本,即250060305股为基数,预计派发现金股利
-1-25006030.5元(含税)。
4、2024年度,公司预计分红金额25006030.50元,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363119股,成交总金额为
25095660.26元(不含交易费用),两者合计金额为50101690.76元,占2024年度净利润的38.88%。
三、现金分红方案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25006030.50(预计24842523.00(实施18232922.60(实施现金分红总额(元)数)数)数)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0.00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20294274.52139192043.06131518300.02
研发投入(元)47786715.0055740891.7948794327.64
营业收入(元)480650501.70511092186.82430395278.15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558533775.39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36079097.79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68081476.1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130334872.53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
68081476.10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元)152321934.43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
10.71%
营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否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68081476.10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单位:元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2-金额占2024年末总资产比例金额占2023年末总资产比例
交易性金融资产0.000.00%0.000.00%
衍生金融资产0.000.00%0.000.00%
债权投资0.000.00%0.000.00%
其他债权投资0.00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0275061.740.49%10243752.680.52%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0.000.00%0.000.00%
其他流动资产4812107.730.23%5177967.100.26%
注:上表中的衍生金融资产不含套期保值工具;其他流动资产不含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