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朱玉华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朱玉华,作为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也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朱玉华,196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1988年3月至2022年10月,就职于有色金属技术经济研究院,曾担任标准中
心副主任、主任、院长助理、副院长。现任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顾问、国家新材料产业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标准化专家委员会委员、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6月起任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4次董事会会议和2次股东大会,本人在董事会会
议上全部投了赞成票。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1一、董事会召开次数4
其中:应当出席次数4亲自出席次数4委托出席次数0缺席次数0
二、股东大会召开次数2
其中:列席次数0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兼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如下:
1、提名委员会
2023年度,本人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主要对
聘任公司总经理、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3年度,本人根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
审查了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及2023年薪酬方案进行了审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报告期内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计划、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本人在2023年度任职期内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的机会及其他工作时间,通过到公司
2进行实地考察、会谈、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
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全面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规范运作情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运用自身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执行情况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
同时,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不断学习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并认真学习证监会、深交所下发的相关文件,以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并发表独立意见事项如下:
1、2023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本人就《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
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时就《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3年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董事2022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3年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表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3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3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本人就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3年11月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本人就《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4年,本人将继续本着忠实勤勉、独立公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深
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为提高董事会决策科学性、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发挥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
(以下无正文)
4此页无正文,为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玉华)之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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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玉华:
2024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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