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
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江苏久吾高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吾高科”、“公司”)2021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公司经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072号)核准,公司2021年以简易程序向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3121212股,发行价格为33.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10300.00万元。2022年1月7日,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承销费后的余
额划转至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减除承销和保荐费用、会计师费、律师费、股份登记费、材料制作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
增外部费用329.81万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9970.1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于
2022年1月10日出具《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2]0018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人、相关募集资金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1(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情况及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净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名称(万元)额(万元)金额(万元)
盐湖提锂中试平台建设项目12303.786500.003877.37
固危废智能云仓综合服务项目8036.5034.5334.53
永久补充流动性资金-3470.953471.86注
合计20340.2710005.48注7383.76
注:累计投入永久补充流动性资金3471.86万元与拟投入永久补充流动性资金3470.95万元存在差异
主要系受审议日期与实施日期利息及理财收益结算的影响。上述表格拟投入募集资金净额合计10005.48万元与前文募集资金净额9970.19万元差异主要系上表募集资金净额包括募集资金到位后至2023年募投项目变更期间募集资金理财及利息收益。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原因及影响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盐湖提锂中试平台建设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6500万元,于西藏扎布耶盐湖等地区开展盐湖提锂中试研究,验证工艺在不同类型盐湖卤水条件下的应用性能,优化工艺,研究工艺参数以促进其产业化推广,项目建设期3年。
公司于2024年8月25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
项目“盐湖提锂中试平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
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展情况和投资进度,经审慎研究论证,公司决定再次对本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调整后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6年12月31日。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原因
在“盐湖提锂中试平台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推进项目相关工作,并结合实际需要,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同时受盐湖所在地位置偏远、基础设施条件薄弱等因素影响,项目整体进度低于预期,综合考虑目前项
2目实际建设进度,出于审慎投资原则,公司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
期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预计完成的时间及分期投资计划
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经过审慎评估,在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用途和投资规模不变的情况下,将“盐湖提锂中试平台建设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5年12月31日延期至
2026年12月31日。目前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募投项目的设备购置
及安装等,并根据实际实施进度分阶段投入。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保障延期后按期完成的相关措施
公司将实时关注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制定实施计划,有序推进募投项目后续建设。同时,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相关规定,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持续关注影响项目推进的各项因素,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有效,有序推进募投项目后续实施。
(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后,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后续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同时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四、保荐人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调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
3于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4(此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邓超王栋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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