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32证券简称:光莆股份公告编号:2026-012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8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及2026年2月27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目前,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非交易过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数量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于2022年12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金融机构借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7500万元(含)且不超过15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高于人民币18.00元/股。截止2023年3月21日,公司此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1908281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3.9020%,购买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13.4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1.9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49947001.82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受让的股份数量为
11908281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3.9020%,该股票来源于上述回购股份。二、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及非交易过户情况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账户开立情况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名称为“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认购情况
根据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员工持股计划拟受让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总数不超过11908281股,受让价格为7.26元/股,拟筹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6454121元。
公司已收到63名激励对象及控股股东先行出资垫付的认购资金总额人民币
86454121.00元,均以货币方式出资,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情况一致。认购资
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和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未以任何方式向持有人提供垫资、借贷等财务资助或为其贷款提供担保,亦不存在第三方为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的情形。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认购情况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6]361Z0008 号)。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情况
2026年3月1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
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11908281股已于2026年3月18日非交易过户至“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账户,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3.9020%,过户价格为
7.26元/股。
本员工持股计划标的股票分三期归属至持有人,归属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12个月后、24个月后、
36个月后,每期归属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40%、40%、20%。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关系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未
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的相关安排。2、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均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的相关安排。持有人会议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最高权力机构,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监督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持有的份额相对分散,任意单一持有人均无法对持有人会议及管理委员会决策产生重大影响。
综上所述,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
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本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