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34证券简称:彩讯股份公告编号:2026-042
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樊锦静、林智敏、朱自融、邱祖斌、毛劲仪以及专业投资机构北京旭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辉投资”)共同认购共青城安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并签署《共青城安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有限合伙协议》。该投资基金拟专项投资于某人工智能公司。
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之一,使用自有资金认缴出资2000万元,认缴出资比例为
8.88%。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或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各方基本情况
(一)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1、公司名称:北京旭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5年6月5日
3、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高梁桥斜街42号院1号楼7层1-728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344367156P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6、注册资本:1000万元7、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证券代码:300634证券简称:彩讯股份公告编号:2026-042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
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下列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主要股东情况:
序号合伙人持股比例备注
1韩琳85%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
2郑淑萍15%股东
9、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旭辉投资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其他投资基金认购方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不存在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情形。
10、主要投资领域:专注于人工智能、商业航天、新材料、装备制造等战
略新兴产业投资。
11、基金管理人资质:旭辉投资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
基金管理人,登记编码为 P1030573。
12、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13、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人民币元)
2025年12月31日2026年3月31日
财务指标(经审计)(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24459988.3324979299.12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21739280.19-21984866.75
营业收入13764628.965155303.8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339553.68-263726.43
(二)有限合伙人
1、樊锦静
身份证号:3522251986********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2、林智敏
身份证号:3503221991********证券代码:300634证券简称:彩讯股份公告编号:2026-042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3、朱自融
身份证号:6401031988********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4、邱祖斌
身份证号:3502041977********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5、毛劲仪
身份证号:5301031998********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共同投资的基金情况及合伙协议主要内容
(一)基金名称:共青城安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三)基金规模及出资方式:合伙企业各合伙人认缴出资规模总计为人民
币22510万元,全体合伙人的出资方式均为人民币货币出资。
认缴出资额名称出资比例合伙人类型(万元)
普通合伙人、
北京旭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700.76%执行事务合伙人
樊锦静3001.33%有限合伙人
林智敏6002.67%有限合伙人
朱自融3001.33%有限合伙人
邱祖斌2401.07%有限合伙人
毛劲仪1890083.96%有限合伙人
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08.88%有限合伙人
合计22510100.00%-
合伙企业相关信息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最终变更登记的信息为准。截至本证券代码:300634证券简称:彩讯股份公告编号:2026-042公告日,该投资基金已募集完毕,尚需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手续。
(四)出资缴付:全体合伙人一致确认,有限合伙人应于本协议签署后且
普通合伙人发出的缴款通知中载明的期限内,按照通知载明的信息,将其相应认缴出资额缴付至本有限合伙企业指定账户中。各有限合伙人的首次实缴出资金额均不得低于100万元,但对于有限合伙人为管理人员工、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保险资金、地市级以上政府
出资产业投资基金及中国证监会、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的首次实缴出资金额,由执行事务合伙人自行控制,基金托管机构不对此进行任何形式的复核。全体合伙人同意,在满足监管要求的情况下普通合伙人可不实缴出资。
(五)经营期限:合伙企业作为私募投资基金的存续期限为自本基金成立
日起满五(5)年之日止(以下简称“基金存续期”),其中合伙企业的投资期为自基金成立日起至基金成立日的第四(4)个周年日止(以下简称“投资期”);
投资期结束后至合伙企业的基金存续期届满之日止的期间为退出期(以下简称“退出期”)。经合伙人会议决议,在基金存续期内,投资期和退出期可适当进行调整。本合伙企业的基金存续期和本合伙企业在工商管理部门登记的经营期限可能存在差别。
(六)上市公司对基金的会计处理方法:公司对合伙企业不构成控制,不将其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合伙企业确认和计量,进行核算处理。
(七)投资方向:拟专项投资于某人工智能公司。
(八)基金管理模式
1、合伙企业设立合伙人会议,由全体合伙人组成。合伙人会议不设定期会议。合伙人会议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提议召开并召集,执行事务合伙人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合伙人会议职责的,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合伙企业四分之一(1/4)以上(含本数)实缴出资总额的合伙人可以自行召集。
2、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在合伙人会议召开前十(10)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各合伙人,遇有紧急情况,管理人有权决定缩短通知期限,但应当对所发生的紧急情况进行必要说明。各合伙人可书面委托其代理人出席合伙人会议,委托书应载明授权范围,代理人应在授权范围内行使权利。合伙人会议应当由合计持有证券代码:300634证券简称:彩讯股份公告编号:2026-042本合伙企业过半数的实缴出资总额的合伙人或合伙人代理人出席方可举行。合伙人会议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主持。会议可以现场会议、电话会议、音视频会议等方式召开。管理人亦可根据实际需要,不召集现场会议,而以书面形式征求各合伙人意见,各合伙人应在收到该等书面文件后十(10)日内或该等通知中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书面回复,书面表示同意的合伙人的数量达到本协议约定的通过合伙人会议决议所需表决数的,各合伙人书面同意文件作为一个整体与合伙人会议决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以任何方式参加会议或未在约定期限内回复意见的合伙人视为对会议讨论事项投弃权票。
3、合伙人会议的权利:合伙人会议负责审议本合伙企业下列事项并作出决
议:(1)听取执行事务合伙人所作的年度报告,并向本合伙企业的管理提出建
议;(2)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决定更换执行事务合伙人以及选定替任普通合伙人;
决定除名被更换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决定被更换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转变为有限
合伙人;(3)普通合伙人及其关联方与本合伙企业进行的关联交易,但本合伙企业与普通合伙人及其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互相投资和共同投资除外;(4)决定
更换管理人;(5)本协议规定的竞争性交易的豁免事项;(6)除因本协议约定由普通合伙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或管理人决定的事项外的其他事项对本协议进行修改(为避免产生歧义,因本协议约定由普通合伙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或管理人决定的事项而需修改本协议的,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授权执行事务合伙人直接修改本协议,而无需另行经合伙人大会决议);(7)本协议规定或普通合伙人认为需要合伙人会议审议的其他事项。
4、合伙人会议审议上述第(2)项事项作出决议,须经除利益相关合伙人
外的全体有限合伙人一致同意方可生效。合伙人会议审议上述第(4)项、第(5)项事项作出决议,须经普通合伙人以及持有本合伙企业三分之二(2/3)以上(含本数)实缴出资金额的有限合伙人同意方可通过。合伙人会议审议其他事项作出决议,须经持有本合伙企业三分之二(2/3)以上(含本数)实缴出资金额的有限合伙人同意方可通过。
(九)合伙企业可分配收入
1、合伙企业的可分配收入(以下简称“可分配收入”)指下列收入在扣除为支付合伙企业相关税费、债务、合伙费用和履行其他义务(包括已经发生的和为将来可能发生的该等税费、债务、合伙企业费用和履行其他义务进行合理的预留)后可供分配的部分(为免疑义,提及下列各项收入时,亦为扣除前述证券代码:300634证券简称:彩讯股份公告编号:2026-042费用和债务后可供分配的部分)指:
(1)本合伙企业因处置任何投资项目的全部或部分而收回的现金或其他形
式收入(以下简称“投资项目处置收入”);
(2)本合伙企业因其投资运营活动而获得的股息、红利、利息以及其他类
似现金收入(以下简称“投资运营收入”);
(3)执行事务合伙人确定不再进行投资或用于其他目的并可返还给各合伙
人的实缴出资额(“未使用出资额”);
(4)本合伙企业通过其他途径取得的收入(以下简称“其他收入”)。
本合伙企业取得的收益,在提取合理且必要的各项准备金和预留必要的开办费(包括但不限于工商注册、银行开户等)、咨询费、清算费用等本合伙企
业运营费用后的余额,为可分配的投资收益。
2、有限合伙人兹此确认,在本合伙企业资金募集过程中,普通合伙人和管
理人未作出下列声明和保证或类似的承诺:其能够进行足够的投资项目以充分利用认缴出资总额的全部或其中任何特定部分;或任何投资项目必定能够产生回报或收回任何投资;或有限合伙人的投资必定会取得一定数额或依据特定公式计算的收益。
(十)投资收益分配
1、合伙企业任何分配均以资金已回流境内为前提。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及清算期间,本有限合伙企业因投资项目取得的现金收入,在扣除各项成本、预计费用后,按如下步骤进行分配:
(1)第一轮分配:按照各合伙人在合伙企业的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给合伙人
直至各合伙人累计分配所得现金收入等于其扣除“未使用出资额”之后的实缴出资额。
(2)第二轮分配:经过第一轮分配后,如该等可分配收入仍有余额,则余额的20%应分配给管理人(管理人按照本款取得的分配收益以下简称为“超额收益”),余额的80%按照各合伙人在合伙企业的实缴出资额占合伙企业实缴出资总额的比例分配给各合伙人。
2、本合伙企业原则上应在取得任何可分配收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照本
协议第10.2.1条进行分配。为免疑义,合伙企业累计尚未分配的可分配收入不
足叁佰万元整(¥3000000元)的可以暂缓分配。
3、就本合伙企业在适用法律法规和本合伙协议规定的范围内,源于其他收证券代码:300634证券简称:彩讯股份公告编号:2026-042
入形成的可分配现金收入,按照各守约合伙人届时对本合伙企业的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4、基金管理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并不保证和承诺本基金对外投资项目一定产生收益。
5、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应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根据本协议第10.2条的约定决定并执行,该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以约定的方式告知其他合伙人。
6、非现金资产分配
(1)合伙企业的分配通常以现金方式进行,但在符合适用法律和规范及本
协议约定的情况下,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亦可以根据本协议的约定以分配非现金资产的方式来代替现金分配。
(2)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尽合理努力将合伙企业的投资以现金方式变现、在合理可行的情况下避免以非现金方式进行分配;但如执行事务合伙人判断认为
非现金分配更符合全体合伙人的利益且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的,则合伙企业可以非现金方式进行分配。如合伙企业以非现金方式分配的,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企业非现金资产的价值应当按照如下方式确定:
i.如所分配的非现金资产为公开交易的有价证券,则以分配决定之日前二十
(20)个证券交易日内该等有价证券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确定其价值;
ii.如该证券即将实现上市公开发行,应根据该等证券的上市发行价格与上市后二十(20)个证券交易日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确定其价值;以及
iii.其他非现金资产的价值将由普通合伙人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确定或由普通
合伙人选定的具有相关资质的独立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确认,相关费用计入合伙企业费用,由合伙企业承担。
(3)合伙企业按照本协议第10.2.6条约定向合伙人进行非现金资产分配时,视同对投资项目已经进行处置,并应根据本协议第10.2.6条确定的价值按照本
协议第10.2.1条及第10.2.2条约定的原则和顺序进行分配。
(4)合伙企业进行非现金资产分配时,执行事务合伙人应负责协助各合伙
人办理所分配资产的转让登记手续,并协助各合伙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受让该等资产所涉及的信息披露义务;接受非现金分配的有限合伙人亦可将其
分配到的非现金资产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按其指示进行处分,具体委托事宜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另行协商。证券代码:300634证券简称:彩讯股份公告编号:2026-042
(十一)违约责任
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的,应当依法或依照本协议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由于一方违约,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多方违约,根据实际情况,由各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四、本次投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以及存在的风险
(一)投资目的
本次公司与专业机构等共同投资,旨在充分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专业资源与投资管理优势,在合理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开展投资业务,有助于公司发现市场新机遇,拓展综合盈利渠道,进一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从而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能力和盈利能力。
(二)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对外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
1、本次参股投资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的特点,可能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报期。投资基金运行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交易方案整合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不能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投资基金经营管理状况及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以降低投资风险。
2、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说明
1、公司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不会导致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未参与本次投资基金份额认购,亦未在合伙企业中任职;
3、公司作为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不参与合伙企业的经营,对合伙企业
拟投资标的没有一票否决权,对其不具有重大影响、共同控制或者控制关系;
4、公司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证券代码:300634证券简称:彩讯股份公告编号:2026-042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共青城安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有限合伙协议。
特此公告。
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