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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讯股份: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 01-30 00:00 查看全文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

中国·北京

朝阳区建外大街甲14号广播大厦5/9/10/13/17层邮政编码:100022

电话:(010)65219696传真:(010)88381869法律意见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

致: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对本次股东会进行律师见证并发表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本次股东会的有关文件和材料。本所律师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即其已提供的本所出具本法律意见所必需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电子文档或口头证言真实、完整、有效,不存在虚假陈述、重大遗漏或隐瞒,所有副本材料与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

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作为本次股东会所必备的法律文件进行公告。

本法律意见仅供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同意,本法律意见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及勤勉尽责精神,就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

宜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1法律意见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2026年1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会。

(二)2026年1月15日,公司董事会在巨潮资讯网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出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公告中载明了本次股东会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会议审议事项、会议登记等事项、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备查文件等内容。

(三)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2026年1月30日在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北路237

号复星国际中心 19A层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良志先生主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

1.本所律师根据2026年1月26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名册》,和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公司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件、代理人身份证件、代理投票委托书,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股东代理人身份证件、代理投票委托书等,对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资格进行了验证。

2.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合计209人,代表股份

199779492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44.3737%。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共有9人,代表股份数197990428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43.9763%;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在有效时间内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00人,代表股份17890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74%,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3.公司全体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出席和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经本所律师审查,出席本次股东会上述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

2法律意见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审议的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事项为:

1.《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

2.0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2.02发行规模

2.0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2.04债券期限

2.05票面利率

2.0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2.07转股期限

2.08转股价格的确定及调整

2.09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2.10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2.11赎回条款

2.12回售条款

2.13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3法律意见

2.1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2.15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2.16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2.17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2.18募集资金存管

2.19债券担保事项

2.20评级事项

2.21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3.《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4.《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5.《关于制定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6.《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7.《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8.《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9.《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10.《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11.《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议案由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提出,并在本

次股东会召开15日前进行了公告;议案的内容属于股东会的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本次股东会无修改议案、新议案提交表决的情况;本次股

东会的议案与通知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法律意见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方式对本次股东会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

(二)本次股东会实际所审议的事项与公告拟审议的议案完全一致,没有进行修改;不存在会议现场提出临时议案或对其他未经公告的临时议案进行表决之情形。

(三)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对本次股东会的议

案进行了投票表决并由本次股东会推举的计票人、监票人按照《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了计票、监票。

(四)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9:15-15:00。

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董事会提供了本次网络投票的表决总数和表决结果。

(五)经合并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各项议案。各项议案的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同意1995494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49%;反对21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3%;弃权1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94610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320%;反对21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86%;弃权1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4%。

2.《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

2.0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5法律意见

同意1995427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15%;反对22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08%;弃权1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94543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979%;反对22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39%;弃权1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2%。

2.02发行规模

同意1995426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15%;反对22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08%;弃权1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94542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974%;反对22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39%;弃权1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7%。

2.0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同意1995561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82%;反对16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9%;弃权5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94677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660%;反对16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08%;弃权5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32%。

2.04债券期限

同意1995536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70%;反对16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34%;弃权59200

6法律意见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94652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533%;反对16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61%;弃权5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06%。

2.05票面利率

同意1995519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61%;反对16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40%;弃权5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94635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447%;反对16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22%;弃权5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32%。

2.0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同意1995553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78%;反对16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3%;弃权6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94669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619%;反对16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47%;弃权6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33%。

2.07转股期限

同意1995553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78%;反对20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2%;弃权1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0%。

7法律意见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94669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619%;反对20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67%;弃权1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14%。

2.08转股价格的确定及调整

同意1995538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71%;反对21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52%;弃权1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94654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543%;反对21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70%;弃权1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7%。

2.09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同意1995461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32%;反对21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62%;弃权2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94577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152%;反对21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71%;弃权2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7%。

2.10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同意1995389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96%;反对21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52%;弃权3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94505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786%;反对21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8法律意见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70%;弃权3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44%。

2.11赎回条款

同意1995766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85%;反对16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8%;弃权3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94882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701%;反对16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00%;弃权3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99%。

2.12回售条款

同意1995766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85%;反对16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8%;弃权3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94882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701%;反对16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98%;弃权3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01%。

2.13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同意1995928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66%;反对16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8%;弃权2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95044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524%;反对16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00%;弃权2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7%。

9法律意见

2.1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同意1995546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75%;反对20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7%;弃权2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94662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584%;反对20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14%;弃权2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02%。

2.15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同意1995469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36%;反对21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58%;弃权2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94585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193%;反对21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31%;弃权2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7%。

2.16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同意1995443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23%;反对20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8%;弃权278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2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94559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059%;反对20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28%;弃权278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2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13%。

2.17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10法律意见

同意1995509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56%;反对20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8%;弃权2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94625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396%;反对20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28%;弃权2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7%。

2.18募集资金存管

同意1995476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40%;反对20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7%;弃权2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94592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228%;反对20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17%;弃权2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54%。

2.19债券担保事项

同意1995439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21%;反对21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58%;弃权2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94555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040%;反对21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31%;弃权2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29%。

2.20评级事项

同意1995898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1%;反对16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8%;弃权26200

11法律意见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95014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371%;反对16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98%;弃权2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31%。

2.21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同意1995476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40%;反对20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7%;弃权2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94592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228%;反对20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17%;弃权2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54%。

3.《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同意1995366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85%;反对21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2%;弃权2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94482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670%;反对21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76%;弃权2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54%。

4.《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同意1995481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42%;反对20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7%;弃权2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1%。

12法律意见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94597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254%;反对20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17%;弃权2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29%。

5.《关于制定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同意1995366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85%;反对21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2%;弃权2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94482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670%;反对21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76%;弃权2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54%。

6.《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同意1995361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82%;反对21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4%;弃权2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94477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644%;反对21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01%;弃权2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54%。

7.《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同意1995366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85%;反对19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52%;弃权5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94482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13法律意见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670%;反对19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654%;弃权5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76%。

8.《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同意1995775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89%;反对14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34%;弃权5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94891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747%;反对14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50%;弃权5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03%。

9.《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同意1995364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84%;反对19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53%;弃权5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94480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659%;反对19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664%;弃权5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76%。

10.《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1995364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84%;反对19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53%;弃权5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94480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14法律意见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659%;反对19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664%;弃权5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76%。

11.《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1995361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82%;反对18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38%;弃权5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94477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644%;反对18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12%;弃权5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44%。

上述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次股东会已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结论性法律意见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以下无正文)

15法律意见(本页无正文,专为《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的签字盖章页)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盖章)

负责人(签字):经办律师(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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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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