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34证券简称:彩讯股份公告编号:2026-043
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8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5月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北路 237号复星国际中心 19A 层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良志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75人,代表股份2003839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468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证券代码:300634证券简称:彩讯股份公告编号:2026-043人共7人,代表股份1979672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9321%;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268人,代表股份2416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63%。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71人,代表股份203187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091%。
公司全体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000159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64%;反对30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35%;
弃权6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99507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889%;反对30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134%;弃权6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78%。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000683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25%;反对26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32%;
弃权4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00031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468%;反对26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136%;弃权4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97%。
3、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证券代码:300634证券简称:彩讯股份公告编号:2026-043
表决结果:经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后,同意200093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991%;反对37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191%;弃权5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1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98893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867%;反对37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298%;弃权5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35%。
4、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99518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44%;反对37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69%;
弃权5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98866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734%;反对37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431%;弃权5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3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李泽川律师、王天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
的法律意见;证券代码:300634证券简称:彩讯股份公告编号:2026-043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