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郭鹏程)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2025年担任独立董事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忠实、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郭鹏程,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2010年至今任职于济南云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和总经理;2013年起任职于山东财经大学统计与数学学院,担任专职教师,自2023年2月起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在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概述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5次股东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应出
席董事会9次,实际出席9次,并按时列席各次股东会,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本人本着勤勉尽责、审慎履职的原则,认真审阅每次董事会提交的全部议案,积极参与各议题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
1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经审慎审议,本人对各次董事会提交的全部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弃权情形,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忠实、勤勉义务,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以通讯方是否连续两次出席股独立董应参加董现场出席董委托出席董缺席董事式参加董未亲自参加董东会次事姓名事会次数事会次数事会次数会次数事会次数事会会议数郭鹏程97200否5
(二)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根据公司所适用的监管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共四个专门委员会。其中,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在职期间主要履行了以下职责:
1.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及公司相关制度要求履职,充分发挥召集人的组织与审核职责。全年共召集并主持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认真组织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遴选与提名工作。对候选人的身份背景、职业经历、专业资格、诚信记录及履职能力等进行全面、审慎的核查,并依法依规事先取得被提名人同意。规范推进提名全流程工作,有效保障了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提升了核心岗位人员素养。
2.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2025年度,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积极履行岗位职责,参加了年内召
开的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针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重大战略事项,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市场环境变化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进行独立研判和深入分析事项可行性与潜在风险。同时,主动加强与公司管理层常态化沟通,全面了解公司经营现状、产业布局及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结合个人专业判断,就公司资本运作、产业升级、战略布局优化等重大议题,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建设性意见。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本人全程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独立审核。履职过程中,认真审阅每一项议案材料,结合自身专业知识,积极参与议题讨论,主动发表独立意见、提出合理优化建议,充分发
2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专业支撑作用,确保公司重大决策合法合规、科学合理。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有效的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公正。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审阅相关董事会议案,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股东。持续关注和参与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对于需董事会或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认真审核相关资料,基于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对信息披露工作进行监督,督促公司合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促进公司透明度持续提升。
(五)现场检查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除按时出席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大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现场会议外,还通过对公司现场考察、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现场沟通等方式,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和运作情况以及董事会决议
的执行等,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及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不断提高专业知识。
本人履职过程中,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支持和配合,为独立董事的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能够切实保障本人的知情权。报告期内,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共计15天,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跟进公司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情况,重点关注关联交易、定期报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等事项,仔细审阅相关会议资料,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能够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5年5月23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3经核查,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未超过预计额度。
本人认为:该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程序合规,关联董事已依法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三)聘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依照《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履行法定程序,完成了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工作。经核查,上述人员均具备与其职位相适应的教育背景、专业能力、职业经验和诚信记录,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和要求。本次提名、审议及聘任的程序严格遵循了《公司章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提名、审议、表决等各环节合法、合规,程序完备。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方案决策程序符合规定,薪酬确定依据合理,方案内容综合考虑了市场和行业的薪酬水平及公司考核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股权激励计划
2025年,公司组织实施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注销事项,本
人对该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认为本次回购注销的依据、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相关议案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续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5年5月18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为公司2025
4年审计机构。经核查,大信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与相关经验,并且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符合监管要求,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工作需求。本人认为,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决策过程公开透明,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七)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或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未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以上是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循《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秉持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勤勉履行各项职责。通过积极参与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深入审阅议案材料,主动与管理层、监事会及其他董事进行沟通,致力于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与稳健经营。
2026年,本人将继续秉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
定的要求,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将持续关注公司治理、战略发展与风险管控,加强与董事会、管理层及各专门委员会的常态化沟通与良性互动,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咨询职能,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郭鹏程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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