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36 证券简称:同和药业 公告编号:2026-045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放弃参股公司增资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点提示: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股公司杭州
渤雅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渤雅”或“标的公司”)拟
进行增资,引入的新投资人中包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黄国军先生之关联人姚晓华女士。姚晓华女士认缴500万元,其中22.7819万元计入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后其持有杭州渤雅股份比例为2.4390%。经综合考虑,公司决定放弃行使本次增资优先认购权。
一、 关联交易概述
1、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参股公司杭州渤雅拟引入新投资人姚晓华、童绍荣、周晓刚,与现有股东季辉烂、李轩共同进行增资。引入的新投资人姚晓华女士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黄国军先生之关联人。姚晓华女士认缴 500 万元,其中 22.7819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后其持有杭州渤雅股份比例为 2.4390%。经综合考虑,公司决定放弃行使本次增资优先认购权。
杭州渤雅董事兼总经理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庞正伟先生之关联人,本次增资引入的新投资人姚晓华女士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黄国军先生之关联人,故公司本次放弃行使优先认购权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放弃行使优先认购权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2、关联交易审议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参股公司增资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长庞正伟先生、董事黄国军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7票同意,
0票反对,0 票弃权,2 票回避表决。
在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全体独立董事已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并一致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交易各方基本情况
本次对杭州渤雅增资的各方(含关联方)基本情况如下:
1、姚晓华(关联方)女士,身份证号码:3326251979****
住所:浙江省天台县****经查询,姚晓华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童绍荣先生,身份证号码:3622261973****
住所:江西宜春市奉新县****经查询,童绍荣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周晓刚先生,身份证号码:3622261965****
住所:江西宜春市奉新县****经查询,周晓刚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季辉烂女士,身份证号码:3326011964****
住所:浙江省台州市****经查询,季辉烂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李轩先生,身份证号码:3101052001****
住所:上海市普陀区****经查询,李轩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杭州渤雅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MAD5FQ8K2J
成立日期:2023年11月29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法定代表人:夏金强
本次增资前注册资本:865.7139万元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东湖街道宏达路168号1幢5层504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批发;药品进出口;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化妆
品生产;药用辅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销售代理;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化妆品批发;新材料技术研发;合成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国家限制类、禁止类外商投资项目除外)(涉及国家规
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二)本次增资前后标的公司股权变动情况
增资前 增资后序股东名称
号 认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万元) (%) (万元) (%)
1 夏金强 333.3333 38.5039% 333.3333 35.6508%
江西同和药业股
2 215.8095 24.9285% 215.8095 23.1043%
份有限公司杭州皓生和生物3 医药合伙企业(有 66.6666 7.7008% 66.6666 7.1372%限合伙)
4 季辉烂 57.7141 6.6666% 71.38325 7.6422%
5 庞泽远 53.3333 6.1606% 53.3333 5.7098%
6 沈熊 43.3334 5.0055% 43.3334 4.6392%
杭州夏生和企业
7 咨询管理合伙企 43.3333 5.0055% 43.3333 4.6392%业(有限合伙)
8 李轩 28.8571 3.3333% 37.9699 4.0649%
杭州雷雨宋雍创
9 业投资合伙企业 23.3333 2.6953% 23.3333 2.4980%(有限合伙)
10 姚晓华 0 0 22.7819 2.4390%
11 童绍荣 0 0 13.66915 1.4634%
12 周晓刚 0 0 9.1128 0.9756%
合计 865.7139 100.0000% 934.0597 100%
注:杭州渤雅本次增资金额为人民币1500.00万元,其中人民币
68.3458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人民币1431.6542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三)标的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6 年 3 月 31 日(经审计)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42000927.33 39627208.73
净资产 24372011.98 26285945.37
项目 2026 年 1-3 月(经审计) 2025 年度(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0.00 0.00
净利润 -1913933.39 -5382029.96
标的公司尚处于初创期,未实现营收和盈利。
经查询,杭州渤雅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 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基于对杭州渤雅的市场前景、技术团队的认可,并综合考虑同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情况,交易各方协商一致确定的增资价格为 21.9472元/注册资本。该关联交易价格经交易各方充分沟通,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目前尚未签订协议,具体内容以协议为准。
六、 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交易完成后不会产生新的关联交易;交易完成后公司不会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产生同业竞争或者产生影响公司独立性的情形。
七、 放弃优先认购权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基于整体发展战略与实际经营情况等方面的考虑,决定本次放弃行使杭州渤雅增资优先认购权。本次增资完成前后,公司对杭州渤雅的持股比例将由 24.9285%下降至 23.1043%,不会导致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6 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杭州渤雅累计已发生的各
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0元。
九、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放弃行使杭州渤雅增资优先认购权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需要,交易价格经交易各方充分沟通。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十、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6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