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帆新材料(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全体董事认真负责、勤勉尽职,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股东会赋予的职责,不断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的发展。以下为公司2025年度具体董事会工作报告:
一、2025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公司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91981.02万元,较上年同期25.76%;利润总额为
1619.5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104.13万元,实现扭亏为盈;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净利润1519.2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123.56万元,实现扭亏为盈;基本每股收益为0.06元,较上年同期增长0.26元,实现扭亏为盈。
2、组织架构优化,完善治理水平
报告期内,为了更好地适应市场变化,提升公司运营效率和服务质量,落实公司的发展战略,公司对组织架构进行了优化调整,优化后的组织架构如下:*三大生产基地:浙江生产基地、江西生产基地、内蒙古生产基地,负责相关生产工作;*扬帆企业研究院:负责相关研发工作;*七大职能中心:发展保障中心、
公关协调中心、财务管理中心、采购管理中心、人资文化中心、市场营销中心、
证券法务中心,负责相关统筹、协调、支持工作。
整合股份公司资源,将七大职能中心作为三大生产基地和研究院的纽带与协同机制,着力打造高效协同的运营体系。
3、完善激励机制,严格安全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对激励与核算机制进行改革。公司实施激励考核,将员工收入与所在生产基地的营业收入与利润总额相挂钩,激励未盈利的生产基地尽快扭亏为盈。
1报告期末,公司全面推行“分厂制”激励方式,按单个项目进行分别核算成本与收益。项目的核算覆盖立项、研发、建设、生产与销售全生命周期,旨在激励优质项目的落地,鼓励研发人员提升研发积极性并参与到生产一线进行技术改进和提升。促使项目管理者严格核算项目全流程的成本,将有限的资源更多向优质项目倾斜,对现有项目优化与置换,实现整体降本增效,不断提高盈利能力与运营效率。
公司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对包含管理层内的全体员工开展多次 6S培训,并按 6S标准进行了多次整改与反复检查,力求建立 6S管理常态化机制、不断提升员工的积极性与精神面貌,提升企业形象与现场管理水平,实现公司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4、调整产线控制成本,开拓新品把握优质市场
针对产能问题,报告期内,公司一方面公司对整体产能结构进行有效调整,通过技改等方式切换部分浙江生产基地与内蒙古生产基地闲置的光引发剂产能,用于生产工艺类似、市场需求更为旺盛的中间体及阻燃剂产品,让公司整体产能结构可以更灵活地应对市场需求。另一方面,积极推动各条线产品的持续、稳定运行,并继续引进外部项目团队,特别是发挥内蒙古生产基地的平台作用,有序释放产能,通过规模化生产有效降低单位生产成本,提高产品盈利能力与市场占有率,以持续、优质、高效的生产为全球化的营销和业务扩张提供有力支持。
新产品拓展方面,公司开展了新型阳离子光引发剂、新型含磷光引发剂M915-2和多款TPO替代品等产品的开发,并提供样品给下游客户进行测试评估,其中M915-2开始了小批量工艺放大验证。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主要基地技改项目 907、TPO、379等相继完成,为公司下一步产量爬坡创造了有利条件。
5、激励关键人才持续研发创新
报告期内,公司逐步调整、优化研发部门管理架构与激励政策,让关键人才得以发挥更大的价值。在公司研究院的主导下,公司申请了浙江省重大研发攻关项目和绍兴市重点研发攻关项目,立足解决我国“磷资源的循环再利用,有机膦产品生产高污染/高能耗及高附加值转化”难题,开展含硫中间体、双光子水凝
2胶、含磷中间体、含磷高端阻燃剂和含磷光固化新材料等研究开发。现累计申请
了国内、国际专利总共20余件。
其中磷资源的循环再利用技术已开展了第二代技术试生产工作,工艺还在持续优化中;新型含磷阻燃剂新技术已完成实验室公斤级放大,工艺稳定;含磷光引发剂M915-2已进入百公斤级放大中;含硫中间体已实现小批量生产,预计下一阶段有望实现吨位级放大。
此外,光固化新产品系列,如含硫高折射率单体 BEPS、BEDS、PEMB、MPSMA、NTEA等,已打通工艺路线,拿到合格产品并送样下游客户评估验证中。目前,多个产品已获得客户认可,并成功实现公斤级放大。
光固化配方产品方面,公司已成功开发多款 UV胶产品,涵盖高折射率 UV胶、耐高温芯片 UV胶、低收缩 UV胶、光学玻璃粘接 UV胶等,这些产品均已通过客户放大验证。其中,光学玻璃粘接 UV胶已实现小批量销售。公司将强化市场推广,争取早日实现工业化。
6、规范公司治理保障股东权益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会,5次董事会,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诚信、勤勉、专业、高效地履行了各自职责,所有会议做出的决议均合法有效。董事会对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于历次股东会决议事项均遵照执行。公司内控制度健全,法人治理水平不断完善,相关机构和人员均依法履行相应职责。依靠标准化管理及专业化的管理优势,营造了企业蓬勃向上、健康发展的崭新局面。
二、董事会工作回顾
1、本年度董事会运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5次董事会。董事会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会议日期会议届次会议审议议案
1、《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
2025/4/232、《关于202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第二次会议
3、《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34、《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关于暂时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0、《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1、《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12、《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3、《关于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4、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4-1、《章程修订对照表》
14-2、《公司章程》
15、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15-1、《股东会议事规则》
15-2、《董事会议事规则》
15-3、《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15-4、《舆情管理制度》
15-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15-6、《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15-7、《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15-8、《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15-9、《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15-10、《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15-1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15-12、《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16、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
2025/4/251、《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三次会议
1、《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3-1《内部审计制度》
3-2《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3-3《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3-4《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五届董事会
2025/8/113-5《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四次会议
3-6《对外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3-7《控股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3-8《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
3-9《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3-10《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
3-11《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
3-12《总裁工作细则》
43-1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3-14《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4、《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1、《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的议案》
2025/8/29
第五次会议2、《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
2025/11/271、《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六次会议
2、本年度股东会运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2次股东会。股东会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会议日期会议届次会议审议议案
1、《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关于暂时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0、《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2024年年度11、《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5/5/16
股东会12、《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3、《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4、《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14.01《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14.02《董事会议事规则》
14.0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14.04《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14.05《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14.06《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14.07《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14.08《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25年第一
2、《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2025/8/29次临时股东
2.01《对外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会
2.0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3、报告期内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
5四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严格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及公
司《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及《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设定的职权范围运作,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专业的意见,确保董事会对经营层的有效监督。
4、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义务行使权力,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
在2025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及专委会各项议案,对报告期内2025度利润分配、续聘年度审计机构、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年度、半年度、季度报告、公司
对外担保及关联交易情况等其他事项进行了审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积极关注和参与研究公司的发展,为公司的多项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独立董事对报告期内历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以及其他相关事项均未提出异议。
5、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遵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
相关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格式指引按时完成了定期报告披露工作,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履行了相关重大事项的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最大程度保护投资者利益。
三、2026年董事会工作计划
2026年,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在考虑宏观经济形势和市场环境的情况下,公司将持续保持健康稳健的发展态势,争取各项经营指标保持平稳同时董事会还将继续推进以下工作:
1、认真履行信息披露职责: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6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把信息披露关,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
2、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董事会将继续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通过投资者电话、投资者邮箱、投资者互动平台、现场调研、网上说明会等多种
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的联系和沟通,维护公司良好形象公司全面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与投资者保持良好的互动关系,进一步提升信息披露的质量,使投资者及时、全面地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维护公司公开和透明的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3、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平台,运用资本市场资源,在条件成熟时整合相关领
域的优质企业,实现公司价值增长,保持公司行业内的领先地位,为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创造有利条件,以更高的业绩回报投资者。在不断推进自身发展的同时,关注行业动向,寻找适合的收购标的,适时通过外延式并购实现进一步发展。
4、加强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合理规划产能结构有序释放产能,以多措并举
推进营销增长,聚焦重点技术领域研究及工业化,着力加强研发人才团队的搭建和培养,积极落实外部项目与技术引进,深植企业文化践行成己惠人的核心价值观,努力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扬帆新材料(浙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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