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37证券简称:扬帆新材公告编号:2026-017
扬帆新材料(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扬帆新材料(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制定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并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方案对象: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期限: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非独立董事薪酬津贴为1.2万元/年(税前),独立董事津贴为8万元/年(税前)
2、非独立董事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履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法定职责,并
承担相应管理风险和责任,对公司发展战略和重大决策的推进实施起关键性、决定性作用,公司对其给予相应薪酬,具体标准参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有关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相关规定。
3、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的薪酬由基本
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构成。其中,基本薪酬根据上述人员工作内容与强度、个人能力、加入公司年限、同行业平均工资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绩效薪酬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四、其他规定1.董事的津贴按月发放;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基础年薪分为十二个月,每月按考勤结果发放;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年度绩效考评后支付。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
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董事薪酬方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扬帆新材料(浙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