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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和通: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深圳证券交易所 08-07 00:00 查看全文

广和通 --%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三路卓越世纪中心1号楼21-23层

电话:0755-82816698传真:0755-82816898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目录

声明事项..................................................3

释义....................................................5

正文....................................................6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6

二、本次交易各方的主体资格.........................................6

三、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8

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批准和授权......................................9

五、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9

六、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理和职工安置事项...........................30

七、本次交易涉及的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30

八、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信息披露......................................31

九、关于股票买卖情况的自查........................................31

十、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实质条件......................................32

十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证券服务机构...................................32

十二、结论意见..............................................32

1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致: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市广和通

无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广和通”)的委托,并根据上市公司与本所签订的《专项法律服务合同》,作为上市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专项法律顾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本次交易,本所律师已于2026年6月29日出具了《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之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于2026年8月7日出具了《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之专项核查意见》。

鉴于本次交易的报告期由2024年、2025年调整为2024年、2025年及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致同会计师以2026年4月30日为基准日出具了致同审字(2026)第 441A033999 号《深圳市航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2025年度及2026年1-4月审计报告》,本所现就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或《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至《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以下简称“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期间主要法律事项发生的重大变化,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2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出具。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是对本所已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的补充,并构成《法律意见书》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所在《法律意见书》中发表法律意见的前提和假设,同样适用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中使用的术语和简称,除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另有说明的情形外,具有与《法律意见书》中所使用之术语和简称相同的含义。对于《法律意见书》中已表述过的内容,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将不再赘述。

声明事项

一、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补充法律意

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仅对出具日之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且与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有关的法律问题发表法律意见,不对有关会计、审计、资产评估、投资决策等专业事项发表意见。在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中对有关审计报告、验资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如有)等专业报告中某些数据和结论的引述,并不意味着本所对该等数据、结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保证,本所并不具备核查并评价该等数据、结论的适当资格。

三、本所律师对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所涉及有关事实的了解和判断,最终依赖

于相关交易方向本所提供的文件、资料及所作陈述与说明,在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之前,委托人及相关交易方已向本所及本所律师保证其所提供的文件、资料及所作陈述与说明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3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者重大遗漏;文件资料为副本、复印件者,其内容均与正本或原件相符;提交给本所的各项文件的签署人均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且签署行为已获得恰当、有效的授权。在调查过程中,对于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的文件,本所律师已对该等文件的原件进行了核查。本所律师对于与出具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依赖有关政府部门、上市公司或其他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或相关专业机构的报告发表法律意见。

四、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仅供上市公司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之目的使用,未经

本所同意,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五、本所同意将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作为上市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必备

的法律文件,随其他材料一起上报,并依法对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基于上述,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4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释义

在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中,除非另有说明或上下文文义另有所指,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中相关词语具有以下特定含义:

简称指含义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市航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2025年度及

《审计报告》指

2026年1-4月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6)第

441A033999号)

2024年、2025年及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4

报告期指月30日报告期期末指2026年4月30日补充核查期间指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

中豪律师集团(香港)事务所、锦天城法律事务所《主要境外附属公司法律意指 外国法共同事业、泰和泰曼谷律师事务所、Chu&见书》

Rechtsanwaltsgesellschaft GmbH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江西声学指江西航盛汽车声学技术有限公司深圳航盛新能源指深圳市航盛新能源有限公司航盛奥托立夫指苏州航盛奥托立夫汽车电子有限公司航星光电指江西航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5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正文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

本所律师已在《法律意见书》正文“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部分详细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内容。

经本所律师核查,自《法律意见书》出具日起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未发生变化。

二、本次交易各方的主体资格

(一)上市公司的主体资格

1、基本情况

根据广和通的《营业执照》、公告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

公示系统,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广和通基本情况如《法律意见书》正文“二、本次交易各方的主体资格”之“(一)上市公司的主体资格”部分所述,自《法律意见书》出具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期间,未发生变化。

2、上市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自《法律意见书》出具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期间,上市公司股本情况未发生变化。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上市公司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上市公司不存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或其目前适用之公司章程规定需要终止的情形;上市公司具备实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主体资格。

(二)交易对方的主体资格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分别为华建佳创、金石重投、金石交通、交控金石、华

登二期、华芯云开、惠友豪嘉、守恒致明、保腾联享、华安鑫创、润物控股、弘

陶成选、广深联合、中证投资、盛泰投资、赣商联合投资、深创投、创新资本、

鹏鼎投资、高新投创投、高新投云、高新投致远一期、小禾创业、博华盛、晟道

6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投资、生润投资、肖锦鸿、黄思思、夏国新、张志清、董利、王刚、徐树田、杨

庐、吕智戟、邹正平、李国兵、程庆富。

本所律师已在《法律意见书》正文“二、本次交易各方的主体资格”之“(二)交易对方的主体资格”部分详细披露交易对方的主体资格。经本所律师核查,自《法律意见书》出具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期间,除金石重投的合伙人信息发生变更外,其他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未发生变化。

金石重投的基本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根据金石重投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合伙协议并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

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金石重投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深圳市金石重投智能传感器产业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DQKW641N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成立日期2024年7月10日出资额150000万元执行事务合伙人中信金石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东坑社区创投路160号光明科技金融大厦主要经营场所2901

一般经营项目是:无,许可经营项目是: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经营范围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合伙人信息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金石重投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万序号合伙人名称合伙人类型出资比例

元)

1深圳市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52500.0035.00%

2中信金石投资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51950.0034.63%

深圳市光明区引导基金投资管

3有限合伙人15000.0010.00%

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汇通金控基金投资有限

4有限合伙人7500.005.00%

公司深圳市龙华区引导基金投资管

5有限合伙人7500.005.00%

理有限公司

7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认缴出资额(万序号合伙人名称合伙人类型出资比例

元)深圳市重大产业投资集团有限

6有限合伙人4500.003.00%

公司衢州信安众合股权投资基金合

7有限合伙人3333.002.22%

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信达科兴私募股权投资基

8有限合伙人2499.751.67%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上海确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499.751.67%

10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666.501.11%

11深圳市重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501.000.33%

金石润泽(淄博)投资咨询合

12有限合伙人450.000.30%

伙企业(有限合伙)

13中信并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100.000.07%

合计150000.00100.00%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肖锦鸿、黄思思、夏国新、张志清、董利、王刚、徐树田、杨庐、吕智戟、邹正平、李国兵、程

庆富均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华建佳创、金石重投、金石交通、

交控金石、华登二期、华芯云开、惠友豪嘉、守恒致明、保腾联享、华安鑫创、

润物控股、弘陶成选、广深联合、中证投资、盛泰投资、赣商联合投资、深创

投、创新资本、鹏鼎投资、高新投创投、高新投云、高新投致远一期、小禾创

业、博华盛、晟道投资、生润投资均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及其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规定应予以终止或撤销的情形。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均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三、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

本所律师已在《法律意见书》正文“三、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部分详细披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合同和协议。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交易的相关合同和协议未发生变化。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交易相关主体签署的《股份转让合同》《业绩承诺与利润补偿协议》《一致行动协议》《最高额股份质押合同》内容符合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待约定的生效条件成就时生效。

8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批准和授权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已取得的批准和授权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交易已获得如下批准:

1、上市公司已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2026年6月29日,广和通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方案的议案》《关于<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2026年8月7日,广和通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加期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关于<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2、交易对方已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已履行现阶段所必需的内部授权或批准。

(二)本次交易尚需取得的批准和授权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股份转让合同》的有关约定,本次交易的生效和实施尚需履行如下批准和授权程序:

1、本次交易尚需广和通股东会审议通过;

2、本次交易尚需取得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对本次交易涉及的经营者集中

事项的核准或不实施进一步审查的决定;

3、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可能涉及的必要批准、核准、备案或许可(如适用)。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除上述尚需获得的批准和授权外,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交易已履行了现阶段应当履行的批准和授权程序。

五、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标的资产为交易对方持有的航盛电子37.16%股份。

(一)航盛电子

9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本所律师已在《法律意见书》正文“五、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之“(一)航盛电子”部分详细披露航盛电子的基本信息、历史沿革等。

根据深圳前海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权益交割清单》,2026年8月6日,航盛投资持有的航盛电子1397.00万股冻结股份已经解除冻结。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除上述情形外,航盛电子的基本信息及股本情况未发生变化。

(二)主要业务及经营资质

本所律师已在《法律意见书》正文“五、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之“(二)主要业务”部分详细披露航盛电子的经营范围及经营资质。

经核查并根据航盛电子提供的材料,截至2026年4月30日,航盛电子及其附属公司经营资质发生如下变化:

1、进出口资质

根据航盛电子提供的材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2026年4月30日,标的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拥有如下进出口资质:

序公司名称资质证书编号颁发单位发证日期号海关报关单位注

1航盛电子4403911321深圳海关2015/06/08

册登记证书对外贸易经营对外贸易经营者

2航盛电子06629203者备案登记机2022/07/29

备案登记表关进出口货物收发

3 苏州航盛 3214968BE3 常熟海关 /

货人进出口货物收发

4 江西声学 3610960A0F 吉安海关 /

货人进出口货物收发

5 永丰航盛 361093024E 吉安海关 /

货人海关报关单位注

6 江西航盛 361026001A 吉安海关 2016/09/18

册登记证书对外贸易经营对外贸易经营者

7江西航盛01478400者备案登记机2013/01/15

备案登记表关海关报关单位注

8吉林航盛2202360012吉林海关2015/07/10

册登记证书

10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序公司名称资质证书编号颁发单位发证日期号对外贸易经营对外贸易经营者

9吉林航盛02170785者备案登记机2016/02/02

备案登记表关进出口货物收发

10 航盛车云 4403962E6B 福中海关 /

货人对外贸易经营对外贸易经营者

11航盛车云06525893者备案登记机2022/11/09

备案登记表关海关报关单位注

12扬州航盛3210965481扬州海关2016/05/31

册登记证书对外贸易经营对外贸易经营者

13扬州航盛02252722者备案登记机2016/05/30

备案登记表关

2、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

根据航盛电子提供的材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2026年4月30日,航盛电子及其附属公司拥有如下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

序公司名称许可编号有效期自有效期至许可机关许可内容号车载无线终工业和信

1 航盛电子 17-B663-253783 2025-11-21 2028-11-21 端:

息化部

HSVG-CG001工业和信车载无线终

2 航盛电子 17-B663-240626 2024-03-01 2027-03-01

息化部 端:HS-N2178C车载无线终工业和信

3 航盛电子 17-B663-240614 2024-03-01 2027-03-01 端:

息化部

HSCE-AT010车载无线终工业和信

4 航盛电子 17-B663-233353 2023-10-16 2026-10-16 端:

息化部

HSVT-TB003B

3、新增取得的管理体系证书

根据航盛电子提供的材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2026年4月30日,航盛电子及其附属公司新增取得如下质量管理体系证书:

序公司认证有效状体系名称证书名称证书编号认证机构号名称日期期至态

1 苏州 环境管理 ISO 140 F02326E0 2026/ 2029/ Bureau Veritas Certi 正

11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序公司认证有效状体系名称证书名称证书编号认证机构号名称日期期至态

航盛 体系 01:2015 0149R002 06/22 06/21 fication Holding SA 常

S - UK Branch

职业健康 Bureau Veritas Certi

苏州 ISO 450 F02326S0 2026/ 2029/ 正

2 安全管理 fication Holding SA

航盛 01:2018 0098R002 06/22 06/21 常

体系 S - UK Branch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2026年4月30日,除上述补充及变化外,航盛电子及其附属公司经营资质无其他变化。

(三)主要资产

1、附属公司

根据航盛电子提供的营业执照、工商档案、《审计报告》等资料及出具的说明,以及《主要境外附属公司法律意见书》,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2026年

4月30日,航盛电子附属公司情况如下:

序号名称持股方式持股比例

1鹤壁航盛汽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直接持股100.00%

2江西航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直接持股100.00%

3江西航盛汽车声学技术有限公司直接持股100.00%

4深圳市航盛新能源有限公司直接持股100.00%

5武汉市航盛汽车电子有限公司直接持股100.00%

6成都航盛智行科技有限公司直接持股100.00%

7上海航盛智行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直接持股100.00%

8扬州航盛科技有限公司直接持股100.00%

9深圳市航盛车云技术有限公司直接持股45.00%

10苏州航盛新能源有限公司直接持股100.00%

11江西航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直接持股100.00%

12苏州航盛奥托立夫汽车电子有限公司间接持股60.00%

13吉林航盛电子有限公司间接持股100.00%

14永丰航盛电子有限公司间接持股100.00%

15深圳悦百灵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股100.00%

16香港航盛发展有限公司直接持股100.00%

17 HSAE JAPAN 株式会社 间接持股 100.00%

12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序号名称持股方式持股比例

18 HANGSHENG ELECTRONICS (THAILAND) C O. LTD* 间接持股 100.00%

19 Hangsheng Technology GmbH 间接持股 100.00%

20苏州航盛新能源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21 Hangsheng Technology GmbH法国办事处 - -

22香港航盛发展有限公司韩国分公司--

23吉林航盛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24吉林航盛电子有限公司吉林市汽车零部件分公司--

25永丰航盛电子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

26永丰航盛电子有限公司永丰汽车零部件分公司--

* 根据《主要境外附属公司法律意见书》,Mrs. Jiaxiong Feng 及 Mrs. Sebon UlrikeJohanna Martha于 2023年 6月 30日至 2026年 7月 22日期间分别替香港航盛发展有限公司

代持 HANGSHENG ELECTRONICS (THAILAND) CO. LTD 的 1%股份,前述股份代持于

2026 年 7 月 22 日解除,至此 HANGSHENG ELECTRONICS(THAILAND) CO. LTD 由

香港航盛发展有限公司持有 98%股份及 HSAE JAPAN 株式会社持有 2%股份。

经本所律师核查,补充核查期间,航盛电子新增两家附属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江西航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内容企业名称江西航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805MAKBLDGY33法定代表人杨洪注册资本5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6-04-13

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地址江西省吉安市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大道268号

营业期限2026-04-13至无固定期限

股权结构航盛电子持股100%

一般项目: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工业机器人制造,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销售,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经营范围

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苏州航盛奥托立夫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13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项目内容企业名称苏州航盛奥托立夫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81MAK9LH7A9P法定代表人许小江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

成立日期2026-03-27

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常熟市望江大道以北与规划经五路以西

营业期限2026-03-27至无固定期限

股权结构 深圳航盛新能源持股 60%,Autoliv Aktiebolag持股 40%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

件零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技术服务、技

经营范围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

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中国稀有和特有的珍贵优良品种)(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航盛电子的附属公司均合法设立,有效存续。

2、自有不动产

根据航盛电子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补充核查期间,航盛电子及其附属公司的土地使用权或自有房产未发生重大变化。

经核查,吉林航盛原房产证于2026年7月进行更新换发,具体如下:

是否序权利建筑面宗地面积证书编号坐落用途存在

号人积(㎡)(㎡)抵押高新区深东路

吉林吉(2026)吉林市不动

13100号1号综合7869.8无

航盛产权第0039413号楼高新区深东路

吉林吉(2026)吉林市不动工业

23100号2号生产12602.1无

航盛产权第0039416号用地/40838.44厂房工业高新区深东路

吉林吉(2026)吉林市不动

33100号3号空压62.78无

航盛产权第0039419号机房

4吉林吉(2026)吉林市不动高新区深东路73.47无

14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是否序权利建筑面宗地面积证书编号坐落用途存在

号人积(㎡)(㎡)抵押航盛产权第0039425号3100号4号发电机房高新区深东路

吉林吉(2026)吉林市不动

53100号5号消防178.45无

航盛产权第0039426号控制室及泵房高新区深东路

吉林吉(2026)吉林市不动

63100号7号化学247.5无

航盛产权第0039424号品库高新区深东路

吉林吉(2026)吉林市不动

73100号8号宿舍3831.69无

航盛产权第0039411号餐厅高新区深东路

吉林吉(2026)吉林市不动

83100号9号变电306无

航盛产权第0039431号所高新区深东路

吉林吉(2026)吉林市不动

93100号10号产5991.35无

航盛产权第0039433号品库房高新区深东路

1吉林吉(2026)吉林市不动

3100号11号换97.96无

0航盛产权第0039415号

热站经核查,吉林航盛在报告期内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15号厂房、16号库房的房产,已于2026年7月29日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具体如下:

序权利建筑面积宗地面积是否存证书编号坐落用途号人(㎡)(㎡)在抵押

吉(2026)吉林高新区深东吉林

1市不动产权第路3100号152888.62无

航盛

0039417号号厂房工业用地/

40838.44

吉(2026)吉林高新区深东工业吉林

2市不动产权第路3100号16356.82无

航盛

0039418号号库房

3、在建工程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2026年4月30日,标的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在建工程未发生变化。

4、租赁房产

15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根据航盛电子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补充核查期间,航盛电子及其附属公司无新增租赁房产,原租赁的10项租赁房产已续期,具体如下:

序主要

2

承租方 出租方 租赁期限 租赁地址 面积(m ) 租金号用途

2600

南京市浦口区南浦路

1航盛电2026/04/30-2

元/月办公张伟东子027/04/29301号旭日上城一区89.37(不3居住幢3-206室含税)

柳州市柳东新区车园河西库:

横三路1号(柳东60广州市库)、柳州市创园路柳东库:

2航盛电

云开物2026/01/01-22号(河西库)、复38元仓储

子流有限027/12/31

72

盛镇德福路 67号的 /m2/月 物流公司安博重庆两江物流中重庆心4-1号库区(重庆江北库:江北库)50湖北东怡供应襄阳高新区劲风路航盛电

32026/01/01-231号-湖北东怡供应

20元仓储

链管理 026/12/31 500子 链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m2/月 物流服务有3号仓库限公司武汉汉华汇光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航盛电

42026/01/01-2

28元仓储

供应链 026/12/31 龙凤路 9号武汉顺富 200子 /m2/月 物流管理有科技工业园限公司

航盛电2026/01/01-2花都区荔红南路万科2500

5范彪94.06居住

子 026/12/31 天景花园 D2-1203 元/月常州常州市武进区前黄镇仪征市450(常0.75元丁坊路28号航盛电 盛邦物 2026/01/01-2 州) /m2/天 仓储

6北京市怀柔区庙城镇子流有限026/12/31300(北北京物流刘两河村310号金顺公司京)1.3元修理厂内

/m2/天郑州润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航盛电宇货运2026/01/01-230元仓储

7第二十二大街与南三300

子 有限公 026/12/31 /m2/月 物流环交汇处博航物流园司大连源

航盛电2026/01/01-2大连市金州区开港路28元仓储

8融供应500

子 026/12/31 4号 /m2/月 物流链管理

16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有限公司鹤壁经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

2355

鹤壁航开投资2026/01/01-2渤海路与衡山路交叉

919629.1492元/办公

盛集团有026/12/31口东北角航盛园区年

限公司 A1栋扬州中发展信扬州市信息谷(扬州

2085.扬州航 息谷科 2026/01/01-2 智谷)创新中心 C栋

104344.4735元/办公

盛技服务028/12/316层601-612、7层日

有限责701-712、8层801-812任公司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航盛电子及其附属公司就其使用的相关物业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合法、有效,对合同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航盛电子及其附属公司合法取得该等租赁房屋的使用权。

5、知识产权

(1)专利

*失效专利

根据航盛电子提供的专利权终止通知书及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查询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https://pss-system.cponline.cnipa.gov.cn/),截至报告期期末,航盛电子及其附属公司原拥有的416项境内已授权专利中,有34项专利因期限届满终止或不再缴纳专利年费终止,34项失效专利具体情况如下:

序专利取得他项权利人专利名称申请号申请日号类型方式权利

一种功放直流失调 实用 CN202021 原始

11航盛电子2020/09/08无

保护电路新型953153.5取得

一种利用主机侧壁 实用 CN202021 原始

2航盛电子2020/08/10无

的电路板支撑结构新型645001.9取得

一种扣合结构及车 实用 CN202021 原始

3航盛电子2020/07/30无

载导航仪新型558674.0取得

一种双层PCBA板的 实用 CN202021 原始

4航盛电子2020/08/24无

绝缘支撑 新型 780241.X 取得

一种驾驶员行为监 实用 CN201920 原始

5航盛电子2019/04/09无

测装置新型465884.6取得

6 航盛电子 电机驱动电路 实用 CN201820 2018/04/04 原始 无

17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序专利取得他项权利人专利名称申请号申请日号类型方式权利

新型 475972.X 取得

一种混合式冷却流 实用 CN201720 原始

7航盛电子2017/05/19无

道及电机控制器新型560925.0取得

一种差分视频输出 实用 CN201720 原始

8航盛电子2017/07/11无

诊断电路新型831990.2取得

一种全贴合显示屏 实用 CN201720 原始

9航盛电子2017/08/09无

组装结构新型991027.0取得

一种多集成电机控 实用 CN201720 原始

10航盛电子2017/04/28无

制器转接板结构新型464901.5取得

一种熔断器固定装 实用 CN201720 原始

11航盛电子2017/04/28无

置新型466102.1取得

一种霍尔传感器链 实用 CN201720 原始

12航盛电子2017/04/12无

接装置新型388547.2取得一种胎压射频接收

实用 CN201720 原始

13航盛电子电路及胎压监测系2017/04/05无

新型348841.0取得统

实用 CN201621 原始

14航盛电子一种电容滤波装置2016/11/16无

新型252259.6取得

一种电池管理系统 实用 CN201620 原始

15航盛电子2016/08/30无

散热装置新型992006.6取得

实用 CN201620 原始

16航盛电子一种钣金搭边结构2016/08/25无

新型934321.3取得

一种车载安卓手机 实用 CN201620 原始

17航盛电子2016/07/30无

连接装置新型813685.6取得

一种高压线束固定 实用 CN201620 原始

18航盛电子2016/02/19无

装置新型131872.6取得

实用 CN201620 原始

19航盛电子一种并联冷却流道2016/02/19无

新型131871.1取得

一种减少 EEPROM

CN201210 原始

20航盛电子的数据读写出错的发明2012/10/10无

381516.6取得

方法一种旋转电机转子

CN201210 原始

21航盛电子温度测量及保护方发明2012/11/23无

481368.5取得

法、装置

一种基于 android的

CN201210 原始

22 航盛电子 x86端按键适配方法 发明 2012/11/28 无

493790.2取得

及系统

一种微混合动力车 CN201210 原始

23航盛电子发明2012/06/29无

用 BSG电机控制系 220767.6 取得

18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序专利取得他项权利人专利名称申请号申请日号类型方式权利统

一种基于双 CPU的

CN201210 原始

24航盛电子车载终端装置及控发明2012/11/28无

494093.9取得

制方法一种车联网通讯设

CN201210 原始

25 航盛电子 备 SIM卡的充值提 发明 2012/11/28 无

493789.X 取得

醒方法及其系统

一种车载终端的充 CN201210 原始

26航盛电子发明2012/11/19无

电保护装置和方法467286.5取得

一种基于 X86 和

CN201210 原始

27 航盛电子 ARM的双控制车载 发明 2012/11/28 无

493788.5取得

终端装置及方法

一种电动汽车牵引 CN201210 受让

28航盛电子发明2012/11/02无

电机控制器431982.0取得一种摄像头自动对

CN201210 原始

29航盛电子中心的方法及其系发明2012/10/10无

381259.6取得

一种牵引电机控制 CN201210 受让

30航盛电子发明2012/10/10无

装置及方法382045.0取得一种电机失速保护

CN201110 原始

31航盛电子系统、方法和电动汽发明2011/08/03无

221106.0取得

一种汽车智能卡定 CN201010 原始

32航盛电子发明2010/11/30无

位系统566169.5取得一种汽车无线门禁

CN201010 原始

33航盛电子系统的智能卡定位发明2010/11/30无

566167.6取得

方法

一种车载高清双屏 实用 CN201620 原始

34扬州航盛2016/08/11无

互动娱乐系统新型866549.3取得

注:第18、19项专利因期限届满专利权终止;其余专利因公司规划放弃维持、未缴纳年费专利权终止。

*新获授予专利

根据航盛电子提供的专利证书及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查询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https://pss-system.cponline.cnipa.gov.cn/),补充核查期间,航盛电子及其附属公司新增取得10项专利,具体情况如下:

19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序专利取得他项权利人专利名称申请号申请日号类型方式权利

空调控制方法、装

CN202211 原始

11航盛电子置、终端设备以及存发明2022/12/08无

587173.9取得

储介质

一种扬声器的定位 实用 CN202520 原始

22吉林航盛2025/05/09无

支片结构新型904282.1取得

一种增强散热的扬 实用 CN202520 原始

33吉林航盛2025/05/09无

声器新型903955.1取得一种车载手自一体

扬州航盛、 CN202310 原始

44智能防雾除雾控制发明2023/06/26无

航盛电子757649.7取得方法以及系统

一种车载Android系

扬州航盛、 CN202311 原始

55统中虚拟摄像头的发明2023/08/21无

航盛电子 052212.X 取得实现方法

扬州航盛、 一种车载手机互联 CN202311 原始

66发明2023/09/12无

航盛电子诊断系统及其方法172576.1取得一种输出三种不同

扬州航盛、 实用 CN202521 原始

77以太网接口的低成2025/06/19无

航盛电子新型258067.5取得本网关车道线轨迹预测方

武汉航盛、 CN202310 原始

88法、装置、设备及存发明2023/06/12无

航盛电子696969.6取得储介质

武汉航盛、 一种 STR状态下的 CN202411 原始

99发明2024/08/01无

航盛电子 防漏电电路和方法 051384.X 取得一种车载全景环视

10 1成都航盛、 CN202211 原始

系统的摄像头外参发明2022/09/21无

0航盛电子153910.4取得

标定方法

*被许可使用的专利

根据航盛电子提供的专利证书、许可协议和其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查询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https://pss-system.cponline.cnipa.gov.cn/),补充核查期间,航盛电子与 Autoliv Development AB于 2026年 4月 16日签署《许可协议》,航盛奥托立夫通过授权许可方式取得29项非排他性、不可转让的专利使用权,许可范围包括知识产权以及被许可方为制造、销售产品之目的,而需得到许可的技术诀窍,许可的授予包括产品相关的、动态的、不断更新的技术,许可费为航盛奥托立夫年度销售总额(指航盛奥托立夫因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而向客户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及其他符合国家税收法规规定的合法票据所载

20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明的含税金额总和)的2%,许可区域为中国大陆地区,许可期限为2026年4月16日至合同终止之日,被许可使用的专利具体情况如下:

序专利授权公示专利权期权利人专利名称专利号号类型日限

Autoliv实用

1 Development 检测器座椅组件 202023324079.3 2021/11/16 2030/12/31

新型

Aktiebolag具有电动卷绕辅助装置的座椅安

Autoliv 全带卷收器以及

2 Development 控制用于座椅安 发明 201480010702.6 2018/5/15 2034/2/25

Aktiebolag 全带卷收器的电动卷绕辅助装置的方法

Autoliv

3 Development 一种驱动装置 发明 201380021058.8 2018/4/10 2033/1/25

Aktiebolag

Autoliv

4 Development 驱动装置 发明 201110330109.8 2014/11/5 2031/10/20

Aktiebolag

Autoliv车辆方向盘辅助

5 Development 发明 201580070468.0 2020/6/23 2035/12/16

模块

Aktiebolag

Autoliv触摸面板开关系实用

6 Development 202120232145.X 2021/9/10 2031/1/27

统和方向盘新型

Aktiebolag

Autoliv实用

7 Development 方向盘 202120260118.3 2022/2/1 2031/1/29

新型

Aktiebolag

Autoliv 用于机动车辆转

8 Development 向盘的驾驶员告 发明 200810090438.8 2013/5/1 2028/4/14

Aktiebolag 警系统

方向盘、方向盘系

Autoliv 统、控制方向盘的

9 Development 方法以及非临时 发明 201980031894.1 2022/12/2 2039/5/20

Aktiebolag 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

Autoliv集成模块和驾驶实用

10 Development 202120257119.2 2021/11/23 2031/1/29

员安全气囊新型

Aktiebolag

11 Autoliv 用于检测靠近或 发明 201980035520.7 2023/4/4 2039/6/19

21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序专利授权公示专利权期权利人专利名称专利号号类型日限

Development 接触机动车辆的

Aktiebolag 部件的人的存在的电容装置

Autoliv实用

12 Development 方向盘组件 201921839036.3 2020/8/18 2029/10/30

新型

Aktiebolag

Autoliv驾乘人员信息检

13 Development 发明 201580016400.4 2019/12/13 2035/2/12

测装置

Aktiebolag

Autoliv 用于气囊罩盖的实用

14 Development 发光标志和气囊 202020989395.3 2021/3/16 2030/6/3

新型

Aktiebolag 罩盖

Autoliv 用于方向盘的装实用

15 Development 饰灯条组件和方 202120231825.X 2021/9/7 2031/1/27

新型

Aktiebolag 向盘

Autoliv

16 Development 车辆方向盘 发明 201680066161.8 2021/7/23 2036/11/11

Aktiebolag

Autoliv

17 Development 车辆的方向盘 发明 201780024186.6 2021/12/7 2037/2/10

Aktiebolag

Autoliv

18 Development 程序及控制装置 发明 201680066220.1 2020/11/3 2036/11/11

Aktiebolag

Autoliv

19 Development 车辆方向盘 发明 201810730771.4 2021/10/22 2036/11/11

Aktiebolag

Autoliv

20 Development 车辆方向盘 发明 201880007948.6 2022/4/5 2038/1/22

Aktiebolag

Autoliv机动车辆部件的

21 Development 发明 201880078813.9 2022/7/19 2038/12/5

电气设备

Aktiebolag

Autoliv触摸面板组件和实用

22 Development 202122385747.1 2022/4/12 2031/9/29

方向盘新型

Aktiebolag

Autoliv实用

23 Development 方向盘 202123109034.9 2022/7/8 2031/12/10

新型

Aktiebolag

22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序专利授权公示专利权期权利人专利名称专利号号类型日限

Autoliv实用

24 Development 方向盘 202123446061.1 2022/7/12 2031/12/29

新型

Aktiebolag

Autoliv

25 Development 车辆方向盘 发明 202080058812.5 2023/9/1 2040/8/19

Aktiebolag

Autoliv

26 Development 车辆方向盘装置 发明 202180039296.6 2025/3/25 2041/5/17

Aktiebolag

AUTOLIV 方向盘的灯条组

27发明202180082063.42026/3/172041/11/2

ASP INC. 件的热耗散

Autoliv实用

28 Development 方向盘 202321711535.0 2023/12/5 2033/6/30

新型

Aktiebolag

Autoliv实用

29 Development 方向盘 202421842768.9 2025/6/27 2034/7/31

新型

Aktiebolag

(2)商标

根据航盛电子提供的商标证书、许可协议及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查询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网站(https://sbj.cnipa.gov.cn/sbj/index.html),补充核查期间,航盛电子及其附属公司拥有的境内外注册商标情况未发生变化,航盛奥托立夫通过航盛电子与 Autoliv Development AB于 2026年 4月 16日签署的《许可协议》,以授权许可方式新增取得1项非排他性、不可转让的注册商标使用权,被许可使用的商标具体情况如下:

序商标名注册人商标图样注册号使用类别专用权期限号称

Autoliv

Autoli 5287262 91618252 2021/09/28-2031/09/2

1 Developmen

v 4 8 7

t Aktiebolag

(3)软件著作权

根据航盛电子提供的著作权证书及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查询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网站(http://www.ccopyright.com.cn/),补充核查期间,航盛电子及其附属公司新增取得的软件著作权具体情况如下:

23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序号著作权人登记号软件名称取得方式

1 扬州航盛 2026SR0406461 航盛智能中央网关控制器软件 原始取得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报告期期末,航盛电子及其附属公司的上述知识产权权属清晰,不存在质押或者其他任何第三方权益,亦不存在法律争议或纠纷。

(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关联方

根据《上市规则》并结合标的公司提供的资料以及公开信息,经核查,补充核查期间,标的公司的主要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2、关联交易

根据《审计报告》,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万元

2026年2025年2024年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

1-4月度度

广西盛百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商品4103.5411675.4511079.53

智新控制系统有限公司采购商品3.8314.56179.14

深圳市航盛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商品857.362750.212749.45

鹤壁航欣电子实业有限公司采购商品13.9126.4710.97

广西盛百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为航盛电子曾经的全资子公司,已于2020年

4月20日对外转让。广西盛百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业务为摄像头、行车记

录仪、倒车雷达等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与销售。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向广西盛百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主要采购摄像头、行车记录仪等商品件,生产配套作为整体解决方案产品交付客户。

智新控制系统有限公司系标的公司间接持股6.4740%的参股孙公司。智新控制系统有限公司主营新能源汽车整车控制器、电机控制器、电池管理系统。报告

24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期内,标的公司子公司航盛新能源向智新控制系统有限公司采购 IGBT模块。

深圳市航盛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标的公司持股20%的参股子公司。深圳市航盛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研发、生产和销售高密度(HDI)刚性

多层电路板、柔性多层电路板。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向其主要采购 PCB板用于部分产品的生产,其是标的公司 PCB板多家供应商之一,相关交易执行招标流程、价格公允。

鹤壁航欣电子实业有限公司系航盛投资全资子公司。鹤壁航欣电子实业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

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子公司吉林航盛向其主要采购 PCB板加工,用于声学产品的加工生产。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万元

2026年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5年度2024年度

1-4月

鹤壁航欣电子实业有限公司销售商品-1.07319.54

深圳市阿丹能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销售商品-0.25-

广西盛百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商品3.3684.49402.84

智新控制系统有限公司销售商品--10.34

豫北转向系统(新乡)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商品218.07935.81164.27

广西盛百汇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商品-67.29229.43鹤壁航欣电子实业有限公司系航盛投资全资子公司。鹤壁航欣电子实业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电子元器件制造及销售业务。标的公司主要为其提供贴片加工服务,收取加工费。

深圳市阿丹能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系标的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杨洪担任董事的企业。深圳市阿丹能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的研发、销售及服务。标的公司为其进行检测服务,收取检测费。

广西盛百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为航盛电子曾经的全资子公司,已于2020年

4月20日对外转让。广西盛百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业务为摄像头、行车记

25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录仪、倒车雷达等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与销售。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要向其销售扬声器产品。

智新控制系统有限公司系标的公司间接持股6.4740%的参股孙公司。智新控制系统有限公司主营新能源汽车整车控制器、电机控制器、电池管理系统。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要向其销售 IGBT模块售后维修用电子器件 。

豫北转向系统(新乡)股份有限公司系标的公司董事张聿曾担任执行董事的企业。豫北转向系统(新乡)股份有限公司主营液压循环球动力转向器、齿轮齿条动力转向器、电动助力转向系统等,为整车制造商提供转向及传动系统。标的公司主要为其提供贴片加工服务,加工形成主机商品件向其销售,收取加工费。

广西盛百汇科技有限公司系广西盛百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盛百汇科技有限公司主营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显示器件制造业务。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要向其销售集成电路材料。

(2)关联租赁

标的公司作为出租方:

单位:万元

租赁资2026年1-4月确2025年度确认2024年度确认承租方名称产种类认的租赁收益的租赁收益的租赁收益深圳市航盛电路科技股份

房屋282.57847.42829.07有限公司深圳市航盛轨道交通电子

房屋13.7539.8240.09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航盛投资有限责任

房屋9.9030.9632.73公司

(3)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单位:万元

项目2026年1-4月2025年度2024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517.062094.221161.54

(4)其他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26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关联交易内

关联方2026年1-4月2025年度2024年度容鹤壁航欣电子实业有限

代收水电费62.23236.61245.43公司深圳市领创新航科技有

股权交易--1149.62限责任公司

(5)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应收关联方款项

单位:万元

2025年12月312024年12月31

2026年4月30日

项目日日关联方名称账面余坏账准账面坏账账面坏账额备余额准备余额准备应收广西盛百汇电子股份有限公

6.500.3323.631.18195.199.76

账款司应收

鹤壁航欣电子实业有限公司166.4433.29166.4425.93418.4129.57账款应收深圳市航盛轨道交通电子有

2.522.522.522.5250.8049.54

账款限责任公司

应收豫北转向系统(新乡)股份有限

262.0513.10596.6629.83185.629.28

账款公司应收

广西盛百汇科技有限公司2.080.102.080.10106.495.32账款应收

智新控制系统有限公司----821.2241.06账款其他广西盛百汇电子股份有限公

应收--0.010.000.010.00司款其他

应收鹤壁航欣电子实业有限公司--0.700.040.700.04款其他

应收智新控制系统有限公司--0.080.000.080.00款

截至2026年4月30日,与关联方的应收账款主要为日常交易往来形成的货款及加工费,其他应收款系代收代付款项,金额较小。

*应付关联方款项

单位:万元

27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2026年4月2025年122024年12

项目名称关联方

30日月31日月31日

应付账款广西盛百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4966.884560.413628.58

应付账款鹤壁航欣电子实业有限公司26.637.24100.52

应付账款深圳市航盛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361.801222.33740.95

应付账款智新控制系统有限公司1860.721865.241912.75其他应付

深圳市航盛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4.5648.17款其他应付深圳市航盛轨道交通电子有限责任公

-2.002.00款司

合同负债广西盛百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1.3021.30

(五)重大债权债务

1、重大债权债务合同

(1)授信协议

根据《审计报告》、航盛电子提供的授信协议等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补充核查期间,航盛电子及其附属公司正在履行的授信协议未发生变化。

(2)借款合同

根据《审计报告》、航盛电子提供的借款合同等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补充核查期间,航盛电子及其附属公司新增两笔银行借款。截至2026年4月30日,航盛电子及其附属公司正在履行的借款合同如下表所示:

借款金序贷款人借款人合同编号额(万借款期限履行情况号

元)

120个月,自实际提

款日起算;若分期提

中国银行股中银(常熟)

1款,自第一个实际提份有限公司苏州航盛贷字(2024)70000正在履行款日起算。

常熟分行年第0507号

(2024年2月6日至

2034年2月6日)

9个月,自实际提款

日起算;若分期提

中国银行股2026圳中银款,则自第一个实际2份有限公司航盛电子永司借字第3000提款日起算。(自正在履行深圳福永支000082号2026年1月28日起行至2026年10月28日)

28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2026深银罗

中信银行股 信 e 融字第 自 2026年 1月 28日

3份有限公司航盛电子0001号3000起至2026年10月28正在履行

深圳分行20260001505日

8

(3)担保合同

根据《审计报告》、航盛电子提供的担保合同等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补充核查期间,航盛电子及其附属公司正在履行的担保合同未发生变化。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上述重大债权债务合同系各方真实意思表示,合同内容合法有效,合同的履行不存在法律障碍。

2、标的公司侵权之债

本所律师对标的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访谈,查阅了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营业外支出明细以及征信报告。经本所律师的核查,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没有因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产品质量、劳动安全、人身权等原因产生的重大侵权之债。

(六)税务

本所律师已在《法律意见书》正文“五、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之“(六)税务”部分详细披露标的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主要税种、税率、税收优惠。

根据航盛电子的《审计报告》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2026年4月30日,除补充核查期间,新增两家子公司航星光电、航盛奥托立夫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认定,在报告期内暂按照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航盛电子及其附属公司执行主要税种、税率及所享受的税收优惠未发生变化。

根据航盛电子的《审计报告》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报告期内,航盛电子及其附属公司执行主要税种、税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航盛电子及其附属公司所享受的税收优惠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根据航盛电子及其附属公司的信用报告及《主要境外附属公司法律意见书》,并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报告期内,航盛电子及其附属公司不存在重大税务违法行为。

(七)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

1、重大诉讼、仲裁

29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本所律师已在《法律意见书》正文“五、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之“(七)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部分详细披露标的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有关诉讼、仲裁情况。

经本所律师核查,根据航盛电子及其附属公司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标的公司的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

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系统、企查查

等公开网络信息查询,截至2026年4月30日,航盛电子及其附属公司尚未了结涉案金额500万元以上的诉讼、仲裁情况未发生变化。

2、行政处罚

经本所律师核查,根据标的公司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标的公司的书面确认及《主要境外附属公司法律意见书》,并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市场监管行政处罚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网站等公

开网络信息查询,截至2026年4月30日,航盛电子及其附属公司不存在单笔金额在5万元及以上的行政处罚。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航盛电子及其附属公司不存在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的重大行政处罚事项;航盛电子及其附属公司虽然存在尚

未了结的诉讼、仲裁,但不会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实质性影响。

六、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理和职工安置事项本所律师已在《法律意见书》正文“六、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理和职工安置事项”部分详细披露本次交易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理和职工安置事项。

经本所律师核查,自《法律意见书》出具日起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交易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理和职工安置事项未发生变化。

七、本次交易涉及的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本所律师已在《法律意见书》正文“七、本次交易涉及的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部分详细披露本次交易涉及的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30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经本所律师核查,自《法律意见书》出具日起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交易涉及的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未发生变化。

八、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信息披露

本所律师已在《法律意见书》正文“八、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信息披露”部分详细披露上市公司已就本次交易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

经本所律师核查,自《法律意见书》出具日起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上市公司就本次交易新增已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如下:

(一)广和通于2026年7月22日披露了《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

(二)2026年8月7日,广和通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并通过了《关于批准本次重组相关加期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等与本次重组相关的议案。

(三)广和通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了《重组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摘要,广和通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对《重组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前述文件已在深交所网站上予以公告。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上市公司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上市公司尚需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持续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九、关于股票买卖情况的自查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期间为上市公司就本

次交易披露提示性公告的前六个月至《重组报告书(草案)》披露之前一日止(即

2025年9月24日至2026年6月29日)。

广和通已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请查询自查期间内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

情人是否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并已于2026年8月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披露《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重组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自查报告》。本所律师已就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

31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详见《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之专项核查意见》。

十、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实质条件

经本所律师核查,自《法律意见书》出具日起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交易需符合的实质条件未发生变化。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市,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关于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实质条件。

十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证券服务机构

经本所律师核查,自《法律意见书》出具日起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交易证券服务机构及其资格情况未发生变化。

十二、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交易的相关各方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本次交易已经履行了现阶段应当履行的授

权和批准程序;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取得本补

充法律意见书之“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批准和授权”之“(二)尚需取得的批准和授权”部分所述的全部批准和授权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实施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三份,经本所律师签字并加盖本所公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32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一)》的签署页)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经办律师:

宋征

负责人:经办律师:

宋征孙伟

经办律师:

许程智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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