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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和通: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9-28 00:00 查看全文

广和通 --%

证券代码:300638 证券简称:广和通 公告编号:2026-073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 9月 28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9月 2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9月 28日上午 9:15至 9:25、9:30至 11:30,下午 13:00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9月 28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西丽社区打石一路深圳国际

创新谷六栋 A座 10楼公司会议室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天瑜先生

5、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 331人,持有公司股份 3361905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5231%(注: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 2627960 股,在计算股东会有表决权总股份时已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下同)。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出席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代表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 出席会议的股 出席会议的股东代表有 有表决权股数占公司

代理人类别 东和代理人数 表决权的股份数(股)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1、A股股东 330 334757117 37.3632%

其中:现场出席 A股

6 326738879 36.4682%

股东

网络投票 A

324 8018238 0.8949%

股股东

2、境外上市外资股

1 1433401 0.1600%(H股)

合计 331 336190518 37.5231%

2、其他出席人员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香港中央证券登

记有限公司监票人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本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 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

案

表决结果:

同意 反对 弃权股东类型票数(股) 比例 票数(股) 比例 票数(股) 比例

A股 332260312 99.3783% 1891483 0.5657% 186960 0.0559%

其中:A股 25221711 92.3867% 1891483 6.9285% 186960 0.6848%中小股东

H股 859601 59.9693% 573600 40.0167% 200 0.0140%

合计 333119913 99.2101% 2465083 0.7342% 187160 0.0557%

注:所有表决结果表格中比例指各类股份投票票数占该类股份出席本次股东会代表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比例;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 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反对 弃权股东类型票数(股) 比例 票数(股) 比例 票数(股) 比例

A股 332309712 99.3931% 1776458 0.5313% 252585 0.0755%

其中:A股

25271111 92.5676% 1776458 6.5071% 252585 0.9252%

中小股东

H股 859601 59.9693% 573600 40.0167% 200 0.0140%

合计 333169313 99.2248% 2350058 0.6999% 252785 0.0753%

注:所有表决结果表格中比例指各类股份投票票数占该类股份出席本次股东会代表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比例;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 年 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反对 弃权股东类型票数(股) 比例 票数(股) 比例 票数(股) 比例

A股 332264712 99.3797% 1806258 0.5402% 267785 0.0801%

其中:A股

25226111 92.4028% 1806258 6.6163% 267785 0.9809%

中小股东H股 859601 59.9693% 573600 40.0167% 200 0.0140%

合计 333124313 99.2114% 2379858 0.7088% 267985 0.0798%

注:所有表决结果表格中比例指各类股份投票票数占该类股份出席本次股东会代表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比例;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注销 2026 年 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库存股份的议

案

表决结果:

同意 反对 弃权股东类型票数(股) 比例 票数(股) 比例 票数(股) 比例

A股 333270941 99.5560% 1295476 0.3870% 190700 0.0570%

其中:A股

25813978 94.5562% 1295476 4.7453% 190700 0.6985%

中小股东

H股 1393201 97.1955% 40000 2.7906% 200 0.0140%

合计 334664142 99.5460% 1335476 0.3972% 190900 0.0568%

注:所有表决结果表格中比例指各类股份投票票数占该类股份出席本次股东会代表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比例。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 2026年 H股股份奖励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反对 弃权股东类型票数(股) 比例 票数(股) 比例 票数(股) 比例

A股 332219512 99.3661% 1924643 0.5757% 194600 0.0582%

其中:A股

25180911 92.2372% 1924643 7.0499% 194600 0.7128%

中小股东

H股 859601 59.9693% 573600 40.0167% 200 0.0140%

合计 333079113 99.1980% 2498243 0.7440% 194800 0.0580%注:所有表决结果表格中比例指各类股份投票票数占该类股份出席本次股东会代表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比例;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及╱或其授权人士处理 H股股份奖励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反对 弃权股东类型票数(股) 比例 票数(股) 比例 票数(股) 比例

A股 332291897 99.3878% 1810358 0.5415% 236500 0.0707%

其中:A股

25253296 92.5024% 1810358 6.6313% 236500 0.8663%

中小股东

H股 859601 59.9693% 573600 40.0167% 200 0.0140%

合计 333151498 99.2195% 2383958 0.7100% 236700 0.0705%

注:所有表决结果表格中比例指各类股份投票票数占该类股份出席本次股东会代表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比例;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反对 弃权股东类型票数(股) 比例 票数(股) 比例 票数(股) 比例

A股 333409941 99.5976% 1129876 0.3375% 217300 0.0649%

其中:A股

25952978 95.0653% 1129876 4.1387% 217300 0.7960%

中小股东

H股 1393201 97.1955% 40000 2.7906% 200 0.0140%

合计 334803142 99.5873% 1169876 0.3480% 217500 0.0647%

注:所有表决结果表格中比例指各类股份投票票数占该类股份出席本次股东会代表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比例。本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蔡亦文、李龙辉

综上所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

序合法、有效,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О二六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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