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广东凯普生
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普生物”“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对凯普生物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投项目情况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13号)同意,公司向包括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常务副总经理管秩生先生在内的8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22945804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5.7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5000.00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2258.04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02741.96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9月7日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I10573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部分募投项目累计投入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次拟延期的募投项目累计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累计投入金额
1 抗HPV药物研发项目 9400.00 5059.34
2核酸分子诊断产品研发项目40900.0024406.68
1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拟延期的情况、原因和影响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拟延期的具体情况
在项目投资总金额和实施内容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公司拟对募投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长,延长后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如下:
延期前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延期后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募投项目名称日期日期
抗HPV药物研发项目 2026年3月 2027年3月核酸分子诊断产品研发项目2026年3月2027年3月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和影响
鉴于国家应急公共卫生防控期间,公司研发项目的研发周期和临床试验周期变长,以及近年来公司根据市场需求的迫切程度对产品开发策略进行调整,导致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周期变长。
本次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需要。
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项目实施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2026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未改变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意见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对
2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经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3(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洪立斌赵洞天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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