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40证券简称:德艺文创公告编号:2025-087
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7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9:15至2025年11月1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创业路1号
德艺文创中心会议室。
4、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10日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
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吴体芳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
托代表共72人,代表股份1160082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3025%。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8人,代表股份1149611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9658%。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福建天衡联合(福州)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本次会议作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54人,代表股份10471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67%。
4、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情况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共67人,代表股份50122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17%。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审议,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1159405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16%;反对62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536%;弃权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9444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483%;反对621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00%;弃权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7%。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1159405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16%;反对62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536%;弃权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8%。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9444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483%;反对62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00%;弃权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17%。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1159347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66%;反对67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586%;弃权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9386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326%;反对67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57%;弃权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17%。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03《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同意1159402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13%;反对62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8%;弃权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9441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423%;反对62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60%;弃权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17%。
2.04《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同意1159402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13%;反对62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538%;弃权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9441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423%;反对62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60%;弃权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17%。
2.05《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同意1159347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66%;反对67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6%;弃权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9386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326%;反对67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57%;弃权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17%。
2.06《关于修订<投融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1159402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13%;反对62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536%;弃权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9441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423%;反对62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00%;弃权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77%。
2.07《关于修订<承诺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1159350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69%;反对67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583%;弃权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9389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386%;反对67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97%;弃权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1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福建天衡联合(福州)律师事务所林晖律师、陈韵律
师、李艾璘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
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1、《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福建天衡联合(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