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41证券简称:正丹股份公告编号:2025-033
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等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将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06号)核准,公司于2017年4月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200 万股,发行价格 10.7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7256.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7374.09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9881.91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17年4月12日全部到账,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 ZA12522 号验资报告。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239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3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32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88.68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1311.32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21年3月30日全部到账,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0750 号”《验资报告》。
(二)本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累计实际使用
60998.89万元,其中:以前年度实际使用59776.39万元,本报告期实际使用
1222.51万元,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1092.05万元。
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明细如下:
明细金额(元)
2025年期初募集资金余额72758894.59
减:2025年上半年使用金额12225065.23
减:购买理财本金150000000.00
加:存款利息收入减支付银行手续费124633.92
加:理财产品收益262068.49
加:赎回理财本金100000000.00
2025年半年末募集资金余额10920531.77
期末可使用募集资金结存明细如下:
明细金额(元)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0920531.77
加:理财专户利息余额0.00
可使用募集资金结存10920531.77
注:另有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购买了保本理财产品尚未到期。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累计实际使用26629.29万元,其中:以前年度实际使用及置换24553.21万元,本报告期实际使用2076.08万元,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1618.97万元。
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明细如下:
明细金额(元)
2025年期初募集资金余额76556911.63
减:2025年上半年使用金额20760828.94
减:购买理财本金140000000.00
加:存款利息收入减支付银行手续费131499.98
加:理财产品收益262068.50明细金额(元)
加:赎回理财本金100000000.00
2025年半年末募集资金余额16189651.17
期末可使用募集资金结存明细如下:
明细金额(元)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6189651.17
可使用募集资金结存16189651.17
注:另有闲置募集资金4000万元购买了保本理财产品尚未到期。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和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经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17年4月,公司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
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
新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新区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大港支行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新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0年7月,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签署
保荐协议,聘请中信证券担任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同时与中金公司签署终止保荐工作的协议,中金公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中信证券承接,中金公司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职责。2020年8月,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及开户银行分别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3年12月,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新区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号:8110501012700845858)、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镇江新区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号:1104060029200189336)以及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新区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2050175883600000186)已办理完毕注销手续并公告,该账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2024年10月,公司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
签署保荐协议,因聘请中金公司担任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原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中金公司承接。2024年11月,公司与保荐机构中金公司及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大港支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报告期内,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经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4月,公司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新区支行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
就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3年12月,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新区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银行账号:8110501013001712203)已办理完成注销手续,该账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2024年10月,公司与中金公司签署保荐协议,因聘请中金公司担任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原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中金公司承接。2024年11月,公司与保荐机构中金公司及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报告期内,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为增加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收益,公司将募集资金专户内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此公司先后开设了4个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用于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结算,详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4月10日、2018年10月13日、2020年10月12日和2021年4月13日在深交所披露的《关于开立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10、2018-073)《关于开立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56、2021-022)。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披露《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25),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新区支行开立的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银行账号:8110501012100845856)和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大
港支行开立的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银行账号:630410684)已办理完成注销手续。
报告期内,上述账户专用于部分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结算,未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存储
账户名称银行账号期末余额(元)银行名称方式江苏银行股份有限江苏正丹化学工活期存
7039018800012743010920531.77
公司镇江大港支行业股份有限公司款
合计10920531.77
(2)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存储
账户名称银行账号期末余额(元)银行名称方式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江苏正丹化学工活期
32050275883600000021-
限公司镇江新区业股份有限公司存款中国工商银行镇江新江苏正丹化学工活期
1104060029200283712-
区支行业股份有限公司存款
合计-
(3)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余
额共计5000万元,明细如下:受托人名委托理财金产品预期年化产品名称起始日到期日称额(万元)类型收益率对公人民币结江苏银行
构性存款20252025-5-保本浮动1.4%-
股份有限50002025-8-27
年第21期9821收益型2.3%公司
天 J 款合计5000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存储
账户名称银行账号期末余额(元)银行名称方式江苏正丹化学江苏银行股份有限活期
工业股份有限7039018800021295816189651.17公司镇江分行存款公司
合计16189651.17
(2)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余
额共计4000万元,明细如下:
受托人名委托理财金产品预期年化产品名称起始日到期日称额(万元)类型收益率对公人民币结江苏银行
构性存款2025保本浮动1.4%-
股份有限40002025-5-212025-8-27
年第21期98收益型2.3%公司
天 J 款合计4000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本报告期内,本公司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人民币1222.51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本报告期内,本公司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2076.08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除经批准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按照募投项目计划实施专户管理。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为9000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7月31日批准报出。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8月01日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5年01月01日-2025年06月30日
编制单位: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本报告期投入
募集资金总额69881.911222.51募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已累计投入募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15610.1160998.89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22.34%是否已变项目可行性截至期末投入项目达到预本报告是否达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更项目募集资金承调整后投资本报告期投入截至期末累计投是否发生重进度(%)定可使用状期实现到预计资金投向(含部分诺投资总额总额(1)金额入金额(2)大变化
(3)=(2)/(1)态日期的效益效益
变更)
10万吨/年碳九芳烃
不适用
高效萃取精馏分离项否13651.9513651.95-11379.7983.362020年12月不适用否(注1)目
4万吨/年偏苯三酸酐21127.
否22260.5922260.59-22819.00102.51(注4)2020年12月是否项目80
10万吨/年环保型特
21249.
种增塑剂系列产品项是7671.257671.25-7777.00101.38(注5)2019年12月是否
24
目
2万吨/年乙烯基甲苯已终止
是11534.165463.24-5463.24100.00不适用不适用是项目(注2)
1.5万吨/年高分子特
种树脂单体系列产品是0.007938.861222.512020.0425.442025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否项目
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建-不适用
否4213.244213.24989.1023.482022年12月不适用否
设项目(注3)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否10550.7210550.72-10550.72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69881.9171749.851222.5160998.8985.02----超募资金投向不适用
合计-69881.9171749.851222.5160998.8985.02----
注1:“10万吨/年碳九芳烃高效萃取精馏分离项目”是为碳九芳烃综合利用生产特种精细化学品的产业链的其他项目提供原料支持,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注2:因乙烯基甲苯产品受外部市场环境变化的影响,国内外市场需求增长速度不及预期,公司决定终止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入“2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万吨/年乙烯基甲苯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反应尾气综合利用制氮项目”,相关议案已经公司于2023(分具体项目)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3年6月8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注3:“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为研发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不适用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不适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施地点变更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施方式调整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不适用补充流动资金情况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
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除经批准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按照募投项目计划实施专户管理。
用途及去向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情况
注4:截至2025年6月30日,4万吨/年偏苯三酸酐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2819.00万元,均为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进度为102.5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2025年6月30日累计投入金额包含了以募集资金累计活期利息收入、投资理财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支出后的净额投入部分。
注5:截至2025年6月30日,10万吨/年环保型特种增塑剂系列产品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777.00万元,均为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进度为101.38%。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2025年6月30日累计投入金额包含了以募集资金累计活期利息收入、投资理财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支出后的净额投入部分。附表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25年01月01日-2025年06月30日
编制单位: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本报告期投入
募集资金总额31311.322076.08募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已累计投入募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26629.29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是否已变项目可行性截至期末投入项目达到预本报告是否达承诺投资项目和超更项目募集资金承调整后投资本报告期投入截至期末累计投是否发生重进度(%)定可使用状期实现到预计募资金投向(含部分诺投资总额总额(1)金额入金额(2)大变化
(3)=(2)/(1)态日期的效益效益
变更)
1万吨/年均四甲苯项否
否6457.966457.96-6219.1196.302022年12月9.35否目(注1)反应尾气综合利用
否15557.8115557.812076.0811114.6371.442025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否
制氮项目(注2)
补充流动资金否9295.559295.55-9295.55100.00-不适用不适用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31311.3231311.322076.0826629.2985.05----超募资金投向不适用
合计-31311.3231311.322076.0826629.2985.05----
注1:“1万吨/年均四甲苯项目”于2022年12月完成安全生产竣工验收后,受市场因素影响产销量较低,为提高设备利用率,公司于2024年第未达到计划进度或二季度启动了均四甲苯装置技改项目,以增加产品品种,并为1.5万吨/年高分子特种树脂单体系列产品项目提供原料配套,截至报告期末尚处于技预计收益的情况和改状态,故尚未达到预期收益。
原因(分具体项注2: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目)案》,同意公司将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反应尾气综合利用制氮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至2025年12月。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不适用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不适用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实施地点变更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实施方式调整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况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不适用况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不适用原因尚未使用的募集资
除经批准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按照募投项目计划实施专户管理。
金用途及去向募集资金使用及披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露中存在的问题或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其他情况附表3: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5年01月01日-2025年06月30日
编制单位: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变更后项目截至实际累截至期末投资项目达到预变更后的项目可对应的原承诺本报告期实际投本报告期实是否达到
变更后的项目拟投入募集计投入金额进度(%)定可使用状行性是否发生重项目入金额现的效益预计效益
资金总额(1)(2)(3)=(2)/(1)态日期大变化
3万吨/年偏苯
10万吨/年环保型特种增
三酸三辛酯项7671.25-7777.00101.382019年12月21249.24是否塑剂系列产品项目目
1.5万吨/年高分子特种2万吨/年乙烯
7938.861222.512020.0425.442025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否
树脂单体系列产品项目基甲苯项目
合计15610.111222.519797.0462.76----公司于2018年9月1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以自有资金追加投资的议案》,同意在原募投项目“3万吨/年偏苯三酸三辛酯项目”的基础上,以自有资金追加投资,扩大建设规模,增加产品品种和生产能力,项目名称变更为“10万吨/年环保型特种增塑剂系列产品项目”,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不变,不增加占地面积,同时原募投项目已投入的募集资金继续有效,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投入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9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上述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于 2018 年 9月28日经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入“2万吨/年乙烯基甲苯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反应尾气综合利用制氮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公告》。上述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于2023年6月8日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投入“反应尾气综合利用制氮项目”的计划,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1.5万吨/年高分子特种树脂单体系列产品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 3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上述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于2024年9月19日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