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43证券简称:万通智控公告编号:2024-021
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3226251.43元,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19818994.34元。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相关规定,以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基数,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6189260.38元,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
206043071.17元,合并报表年初未分配利润297020933.86元,扣除本年度内
对股东的分配27139999.50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34606415.04元,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83510668.32元。
为持续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
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0元人民币(含税)。
若以截至2024年4月23日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827900股后
的总股本229172100股为基数进行测算,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元人民币(含税),应派发现金股利36667536.00元人民币(含税)。
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实际分红总额公司将以实施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按“分派比例不变,调整分派总额”的原则相应调整。二、相关审核及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公司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公司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关于
2023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它说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
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特此公告。
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