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郑政)
本人郑政,为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报告期内,在担任独立董事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定,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了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如下:
郑政先生其他主要任职
郑政先生现任智恒(厦门)微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国家智能传感独立董事器创新中心副总裁,成都智敏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中国传感器与物联网联盟工业传感器联副理事长,厦门大学机电系讲座
58岁教授,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微纳器件与系统技术分会理事,科技部先
进制造重大专项承担单位责任人,科技部重大专项评审专家。
自2021年8月出任前期工作经历董事
曾任职于剑桥大学/英国牛津科学仪器公司;新加坡微电子所,从事MEMS 传感器/传感器数字校正技术的研发工作。2002 年创建IMD(Intelligent Micro Devices Pte Ltd);2010 年回国创建智恒(厦门)微电子有限公司。
教育背景及资格
英国曼彻斯特大学博士,剑桥大学博士后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本人满足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023年,能够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专业、高效地履行职责,持续地了
解公司经营情况,亲身出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历次会议,包括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和6次董事会会议。主动调查、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在对各表决事项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在深入了解情况的基础上,本人对各会议审议事项,经审慎考虑后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投弃权或者反对票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业委员会情况
根据公司所适用的监管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共四个专业委员会。其中,本人出任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在职期间主要履行了以下职责:
1、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在任职期间,主持了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召集并亲自参加了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充分发挥了提名委员会召集人的作用,全面了解被提名人身份、学历、职业、专业素养等情况,并征得被提名人本人的同意,确保被提名人具备任职资格和能力。
2、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间,积极参加战略委员会的日常会议,亲自参加了2次战略与发展委员会会议,按照《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及发展状况,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战略规划进行审核与讨论,积极研究符合公司发展方向的战略布局,为公司的科学、健康发展出谋划策。
3、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间,积极参与了审计委员会的日常会议,亲自参加了3次审计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公司内审部门提交的内审报告及工作计划,指导公司审计部在内部审计过程中应重点关注和检查的事项,督促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执行。审计委员会按照《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审阅了公司定期报告及相关资料。
(三)在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在2023年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往来、重大担保等情况,详实听取了相关人员的汇报,并主动了解、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各项资料。并从我们各自专业角度对公司的经营状态和可能发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和公司配合情况
2023年度,本人本着勤勉尽责,对公司及投资者高度负责的态度,与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公司情况。除前述亲身出席会议外,亦包括积极参与了公司传感器相关产品的战略和研讨会议,重点关注了公司产品定位、战略布局、技术研发等方面。
本报告期内,公司积极配合本人的各项工作,通过多种方式帮助本人了解和掌握公司的主要经营管理信息及外部资讯,有助于我更好的评估公司的经营状况并做出决策。包括如监管新规及履职注意事项、监管要闻及点评以及其他履职相关主题培训等。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年,公司未出现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十八条需要独
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形,亦不存在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需要独立董事予以特别关注事项。对于公司董事会于年度内审议的定期报告、利润分配方案、内部控制评价、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聘任审计机构等事宜,本人均予以认真讨论审议,对相关事项合法合规作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本人审慎、认真、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不存在未
尽职尽责的情况,在董事会中发挥了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2024年,本人仍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等有关监管要求,继续加强与公司董
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协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报告。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郑政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