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44证券简称:南京聚隆公告编号:2025-074 债券代码:123209债券简称:聚隆转债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公司特定股东张金诚、刘兆宁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在巨 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特定股东张金诚计划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2025年5月26日—2025年8月25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42.0285万股;特定股东刘兆宁计划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 内(2025年5月26日—2025年8月25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22.2645万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减持均价减持股数减持比例减持占剔除回购姓名减持期间方式(元/股)(万股)(%)股股份比例(%) 2025年7月8日— 张金诚集中29.1742.02850.38%0.39% 2025年7月17日 竞价 2025年6月30日— 刘兆宁交易28.6322.26450.20%0.21% 2025年7月17日 上述股东持有股份的来源是通过非交易过户取得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股东名占剔除回占剔除回股份性质占总股占总股股数股数称本比例购股股份本比例购股股份 (万股)(万股) (%)比例(%)(%)比例(%) 张金诚无限售条件股份42.02850.38%0.39%000 刘兆宁无限售条件股份22.26450.20%0.21%00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21、本次减持事项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情况。 2、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股份与已披露的 减持计划一致,亦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 3、截至本报告日,上述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且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上述股东出具的《减持股份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