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45证券简称:正元智慧公告编号:2026-047
债券代码:123196债券简称:正元转02
正元智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担保实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正元智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正元智慧”)控股子公司浙江
坚果智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坚果智慧”)因业务发展需要,向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城支行申请人民币500.00万元借款,并由公司为该借款提供人民币5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为保障公司将来对坚果智慧追偿权的实现,坚果智慧其他股东王霞青、周炜已向公司提供反担保,按债务发生时各自在坚果智慧的持股比例为公司对坚果智慧追偿权的实现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本次担保正元智慧被担保方已审议的本次担保后剩余可担保被担持有被担最近一期预计担保担保余额是否关贷款银行融资金额用的预计
方保方保方股份资产负债额度(万元)联担保(万元)担保额度
比例率(万元)(万元)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正元坚果
有限公司51.00%54.09%3000.00500.00500.002500.00否智慧智慧杭州余杭支行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1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为控股子公司的部分担保暨新增2026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已经2026年5月20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新增2026年度为控股子公司的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共计人民币21355.00万元,其中为坚果智慧的融资业务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浙江坚果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8年10月11日
3、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舒心路 359号正元智慧大厦 A幢 1512、
1513、1514、1515室
4、法定代表人:周炜
5、注册资本:人民币1441.20万元
6、主营业务:智慧餐厅、智慧食安系统运营服务等
7、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正元智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735.01251%
王霞青417.94829.00%
周炜288.2420.00%
合计1441.20100.0000%
8、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
9、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日,坚果智慧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元
2025年12月31日/2026年3月31日/
主要财务数据
2025年1-12月(经审计)2026年1-3月(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41525481.4225554241.52
负债总额27162184.0913821882.41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2流动负债总额27162184.0913821882.41
净资产14363297.3311732359.11
营业收入58068587.661677261.80
营业利润12144281.65-2630938.22
净利润12144057.11-2630938.22
三、担保及反担保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城支行
保证人:正元智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浙江坚果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融资期间:2026年5月27日至2027年5月26日
最高融资限额:人民币500.00万元
担保责任范围:相关担保合同下所产生的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科技城支行(以下称“债权人”)的所有债权,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包括罚息、复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等)、融资过程中发生的垫付款、违约
金、损害赔偿金、应付费用和实现债权及担保权利的费用等。实现债权及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催讨差旅费和其他合理费用。
(二)反担保的主要内容
债务人向债权人申请借款本金人民币伍佰万元,并由公司为债务人的前述债务履行向债权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下称“主保证”)。
为保障公司将来对债务人追偿权的实现,坚果智慧其他股东王霞青、周炜签署了《反担保保证书》(以下称“反保证书”),同意向公司提供反担保,特不可撤销地和无条件地向公司作出下述保证事项:
1、担保方式:本担保人以自身所有财产就贵公司将来对债务人的追偿权行使,向
贵公司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
2、担保范围:本担保人按照其在债务人所占的股权比例(如后续持股比例增加的以增加后比例为准)承担贵公司因主保证代债务人向债权人清偿的本金、利息、罚息、逾期利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债权人、贵公司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
3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等)。
3、担保期限:自本保证书生效日至贵公司代债务人向债权人清偿债务日后三年。
4、担保行使:当贵公司因主保证代债务人向债权人清偿债务后,贵公司有权就本
保证书所确认的担保范围限额,直接向本担保人行使连带保证反担保权,要求本担保人承担连带还款保证责任。
5、担保陈述和保证:本担保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以自身
名义履行本保证书的义务并承担民事责任;且签署和履行本保证书是本担保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否则,所产生的责任概由本担保人承担,且本担保人不得以此为由对抗本保证书项下责任的承担和义务的履行。如本担保人后续转让股权的,担保责任不因股权转让而免除。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预计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21355.00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19.52%。公司实际担保总余额为3149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28.79%,其中因融资担保集团向公司控股子公司尼普顿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人民币1000.00万元,公司相应为融资担保集团提供反担保人民币1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0.91%。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正元智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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