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杨文)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在2025年度工作中勤勉尽责,积极参加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杨文,1981年生,中共党员,北京大学经济学博士,副教授,博士生导师。曾出版了多个代表著作、发表了多篇论文,如《人民币国际化路径研究》《金融学》等,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多个科研立项项目。曾任日照职业技术学院财经学院证券投资学教师,现任深圳大学经济学院统计系主任、中国文化艺术发展促进会艺术经济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0年1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会、2次股东会,本人均按时现场出席相关会议,没有缺席或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讨论,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
1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董事会会议
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表示同意,无提出异议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及
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严格按照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参与各专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报告期内,本人召集和主持了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出席了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均未有缺席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召集和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本人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内部审计及定期报告等事项进行审阅、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能力和资质进行审核、对公司的内部审计部门及其工作进行监督等,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积极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相关工作。本人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基于专业判断发表了客观、独立、审慎的意见,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三)行使特别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未发生以下涉及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主要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召开董事会,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切实履行相关监督职责。具体包括: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内部审计部门的审计工作进行检查与监督;持续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并提出完善建议;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计划、关键审计事项等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有序完成。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及现场工作情况
22025年度,本人通过关注公司互动易答复、公司舆情、投资者电话热线及
参加业绩说明会、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等多种渠道,多方面了解投资者的诉求和建议,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机会,积极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交流,听取关于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状况、内部控制、重大事项进展等方面的汇报,同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提出相关建议和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报告期内,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6日。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给予本人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
公司认真做好相关会议组织工作,及时传递文件材料和汇报公司有关经营情况,对本人提出的问询均予以及时、详实的回复,为本人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协助。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1、2025年4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关于预计2025年度担保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2、2025年12月1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向公司提供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核查,本人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属于正常经营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交易定价公允合理,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议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3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及《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重点关注了公司财务信息及内部控制情况。本人认为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并经过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5年4月28日、2025年5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经核查,本人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状况进行审计;在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客观公正、独立地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意见,本人认为相关薪酬方案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方案内容综合考虑了同行业及地区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及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除上述事项外,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积极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同时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监督与指导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6年度,本人将继续秉承审慎尽责、勤勉履职的原则,依法合规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公司决策,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同时,充分利用自身的
4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提出更多合理化建议,更好地维护公
司及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本人就2025年度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履职情况汇报。在此,向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支持和配合表示感谢!
五、联系方式
杨文:4795128@qq.com(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5【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署页】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杨文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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