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47证券简称:超频三公告编号:2026-019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9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颁布了《准则解释第19号》,规定了“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
“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
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颁布的《准则解释第19号》的要求执行。
1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4、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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