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47证券简称:超频三公告编号:2026-020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会采取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会决议的重
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会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非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1日(星期四)14: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高科大道18号超频三
科技大楼13楼公司会议室
3、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5月2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杜建军先生
1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8、会议通知: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刊载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按照法定的期限公告了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会议地点、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网络投票时间、出席对象、会议审议事项、会议登记办法、股东参加网络
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投票规则、会议联系方式等相关事项。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9人,代表股份1129881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706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1104084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142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3人,代表股份25797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64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8人,代表股份422905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47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397107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833%。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3人,代表股份25797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41%。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逐项审议了会议通知中的各项议案,并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2同意1126951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07%;反对27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12%;弃权2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19975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072%;反对27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44%;弃权2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5%。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事项,该项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6924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83%;反对27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36%;弃权2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19948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008%;反对27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07%;弃权2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5%。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事项,该项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3同意1126645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36%;反对30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77%;弃权2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19669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348%;反对30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53%;弃权2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9%。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事项,该项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6561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62%;反对29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17%;弃权3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19585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150%;反对29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92%%;弃权3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58%。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事项,该项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4同意1126561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62%;反对31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57%;弃权2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19585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150%;反对31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66%;弃权2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5%。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事项,该项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1184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842%;反对29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039%;弃权3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21184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842%;反对29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039%;弃权3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9%。
云南吉信泰富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杜建军先
生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公司股东刘郁女士与杜建军先生为一致行动人,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054018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7.6113%。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事项,该项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
5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1311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234%;反对28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789%;弃权3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7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21311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234%;反对28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789%;弃权3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77%。
云南吉信泰富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杜建军先
生、关联股东刘郁女士均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8054018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7.6113%。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事项,该项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担保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141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560%;反对28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808%;弃权2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2141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6的99.0560%;反对28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8808%;弃权2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2%。
云南吉信泰富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杜建军先
生、关联股东刘郁女士均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8054018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7.6113%。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事项,该项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6892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55%;反对27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46%;弃权2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19916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32%;反对27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36%;弃权2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2%。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事项,该项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6984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36%;反对26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83%;弃权2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1%。
7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20008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150%;反对26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65%;弃权2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5%。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事项,该项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7239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62%;反对24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57%;弃权2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2026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753%;反对24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63%;弃权2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5%。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该项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朱永梅律师、邬克强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决议合法有效。该法律意见书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备查文件
81、《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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