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48证券简称:星云股份公告编号:2025-058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11日(星期四)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1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1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1日上午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马江路7号公司第一会议室。
4、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4日(星期四)。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有财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下同)共
70人,代表股份582675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4331%。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股份
554593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8217%。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66人,代表股份28082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13%。
4、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情况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67人,代表股份28083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14%。
5、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北京植德
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全体出席股东的表决情况表决意见
代表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5817689099.8443%
反对891000.1529%
弃权16000.0027%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二)逐项审议《关于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的下列子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全体出席股东的表决情况表决意见
代表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5817689099.8443%
反对891000.1529%
弃权16000.0027%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全体出席股东的表决情况表决意见
代表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5817689099.8443%
反对891000.1529%
弃权16000.0027%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全体出席股东的表决情况表决意见
代表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5817689099.8443%
反对891000.1529%
弃权16000.0027%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现场工作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全体出席股东的表决情况表决意见
代表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5817689099.8443%
反对891000.1529%弃权16000.0027%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表
决结果如下:
全体出席股东的表决情况表决意见
代表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5817689099.8443%
反对891000.1529%
弃权16000.0027%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全体出席股东的表决情况表决意见
代表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5817689099.8443%
反对891000.1529%
弃权16000.0027%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全体出席股东的表决情况表决意见
代表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5817689099.8443%
反对891000.1529%
弃权16000.0027%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全体出席股东的表决情况表决意见
代表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5817689099.8443%
反对891000.1529%
弃权16000.002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本次会议由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蔡庆虹律师、徐新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