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48证券简称:星云股份公告编号:2026-031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
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星云股份)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宁德星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星云电子)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742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6497504股,每股面值为 1.00元(人民币,币种下同),发行价格为24.0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3700.00万元,扣除与发行相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944.92万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62755.0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4月3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5年 4月 3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25)第 351C000079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披露的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入金额星云储能系统及电池关键部件制造和检测中
1105769.4644700.00
心项目
2补充流动资金19000.0019000.00
合计124769.4663700.00
三、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宁德星云电子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13000万元向宁德星云电子增加注册资本。公司向宁德星云电子增资的具体时间和金额以募投项目实际建设需要为准。本次增资完成后,宁德星云电子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四、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德星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2年10月31日
注册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蕉安路5号
法定代表人:刘智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充电桩销售;机
动车充电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电工仪器仪表制造;电工仪器仪表销售;电力设施器材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气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主要财务状况:宁德星云电子最近一年的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末/2025年度
项目(经审计)
资产总额3279.58
负债总额1502.53
净资产1777.05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89.84
净利润-89.84
五、本次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宁德星云电子进行增资,是基于募投项目实施需要,有利于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与业务布局,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持有宁德星云电子100%的股权,能有效控制宁德星云电子的经营管理,并对募集资金进行有效监管,实时监控募投项目的实施进程。
六、本次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募集资金管理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宁德星云电子增资的相关款项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后续将根据项目进度逐步用于募投项目建设。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宁德星云电子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七、履行的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一)董事会审议情况2026年4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宁德星云电子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星云股份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星云股份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保荐机构出具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