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48证券简称:星云股份公告编号:2026-023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
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0035329.58元,母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为-246714281.92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当年无需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231674476.00元。
鉴于公司2025年度发生亏损,未能实现盈利,在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和资金需求,以及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的情况下,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2025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0.000.00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0.00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20035329.58-82448794.90-192869872.39
研发投入(元)156753085.58157559029.64189173226.00
营业收入(元)954941001.611090991904.20906700365.36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231674476.00
(元)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331069161.33
(元)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是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0.00
(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0.00
(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65117998.96
东的平均净利润(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
0.00
购注销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
503485341.22
(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
17.05%
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是否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否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公司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的合理性说明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的相关规定,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遵循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投资者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此外,现金分红的条件是在保证公司能够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如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等事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发生,并且公司年度盈利且在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后仍有剩余。
长期以来,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鉴于2025年度业绩亏损,不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同时考虑到公司未来经营业务拓展对资金的需求较大,为提高公司长远发展能力和盈利能力,实现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稳定、长效的回报。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