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49证券简称:杭州园林公告编号:2026-009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会于2026年6月26日14:30在杭州市西湖区双龙街136号西溪世纪中心2号
楼南楼5层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其中: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26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6月26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6日9:15-9:25,9:30至11:30,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6日
9:15至2026年6月2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吕明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8人,代表股份607687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892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529097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957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5人,代表股份78589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35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1人,代表股份179270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38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6人,代表股份100680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03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5人,代表股份78589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351%。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列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经与会股东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议案1.00《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01《提名葛荣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股份数:603798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5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75380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302%。
葛荣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提名童存志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股份数:603798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75380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302%。
童存志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提名伍恒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股份数:603798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5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75380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302%。
伍恒东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提名魏成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股份数:603798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5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75380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302%。
魏成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提名徐强渭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股份数:603798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5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75380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302%。
徐强渭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议案2.00《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01《提名沈玉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股份数:603798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5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75380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302%。
沈玉平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2《提名刘志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股份数:603798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5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75380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302%。
刘志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3《提名夏宜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股份数:603798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5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75380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302%。
夏宜平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议案3.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07585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2%;
反对1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9168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31%;反对1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北京尚公(杭州)律师事务所王丹、姜竹文律师见证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均符
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尚公(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