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50证券简称:太龙股份公告编号:2025-056
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其中,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博思达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思达”)提供不超过14000万美元的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二、担保进展情况公司近日与大华银行有限公司香港分行(以下简称“大华银行”)签署了《担保函》,约定公司为博思达与大华银行签订的《借款协议》所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最高本金余额为1500万美元。
以上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担保金额在公司为子公司博思达提供担保的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英文名称 Upstar Technology (HK) Limited
被担保人中文名称博思达科技(香港)有限公司注册日期2010年3月18日注册号码1432284注册地址香港金钟金钟道89号力保中心1座10楼1003室主营业务电子贸易与上市公司存在的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境外子公司关联关系
2、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4年12月31日2025年9月30日
项目(经审计)(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90099.5187153.43
负债总额31063.4024180.99
应收账款14450.4025860.98
净资产59036.1162972.44
2024年年度2025年1月-9月
项目(经审计)(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206913.04152469.55
营业利润8557.465525.38
净利润7435.494605.97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太龙股份与大华银行有限公司香港分行签订担保函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也称“权利人”):大华银行有限公司香港分行
2、保证人: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也称“借款人”):博思达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被担保最高债权额:
(1)保证最高本金余额:1500万美元
(2)保证人提供担保的范围:
本担保函是为偿还所有担保债务的担保,因本函指明最高债额作为担保债务金额的上限为1500万美元,故在本担保函下可向担保人追讨的最高款额以最高债额的金额1500万美元为限。
6、保证期间:自本担保函之日起至本担保函之日后60个月之日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截至2025年10月24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4329.94万元或等值外币(含本次担保),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比例为11.50%。
除此之外,公司及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也无逾期担保事项,且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之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大华银行签订的《担保函》。
特此公告。
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