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和平)
作为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及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勤勉尽责、审慎履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陈和平,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工作期间历任苏州长风机械总厂会计、张家港市财政局会计、张家港会计师事务所所长、苏州天和会计师事务所执
行董事主任会计师,现任苏州华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参加会议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15次董事会、3次股东会。本人均亲自出席,认真
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专业意见,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
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弃权票。
(二)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遵循监管规定及公司治理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及
各专门委员会职务职责,勤勉审慎开展各项工作。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始终依照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规范履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独立、客观、专业的监督与咨询作用。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年度主持并参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次,围绕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与激励方案深入研究论证,对完善
考核评价体系、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等事项积极建言献策,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忠实勤勉地履行了主任委员职责。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年度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6次。本人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积极参与各项审议工作,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审计、内部控制等事项认真审核并提出专业建议;持续与外部审计机构
保持高效沟通,密切跟进审计进程,督促会计师事务所规范执业、及时出具审计报告,并就审计重点及相关事项充分交流,有效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监督职能,保障公司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本年度共出席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对公司财务总监聘任候选人提名、公司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等重要事项审慎审议、充分研讨,并提出建设性意见,为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及高管选聘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2025年度,本人恪尽职守、严谨务实,圆满完成各专门委员会各项工作任务,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成员应尽职责。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本人均亲自出席。
会上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慎审议,并独立发表审查意见,勤勉履行独立董事相关职责。
三、定期报告编制过程中工作情况
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过程中,本人主动向公司管理层了解经营情况,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配合董事会审议定期报告,确保公司定期报告及时、准确、完整披露。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及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通过出席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多种方式,深入了解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及财务状况,并与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报道,持续关注公司重大事项进展及经营动态,并积极提出经营管理建议。在报告期本人任职期间,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5日。
本人与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注册会计师进行充分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及时掌握审计工作进展,关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方案,就相关事项与审计机构、公司管理层充分交流,深入了解公司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监督职责。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工作,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有效支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五、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人任职期间,报告期内的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确认暨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子公司利益的情形。审议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二)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报告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相关规定,依法披露定期报告、审计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文件,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相关报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2025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严格按照公司绩效考核与薪酬制度执行,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水平及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聘用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审计机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该所具备上市公司审计资质与执业能力,审计服务独立、客观、公正,续聘程序合法合规。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开展
信息披露工作,确保2025年度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维护公司及投资者合法利益。
2、持续监督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情况,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内部控制
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等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治理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查看作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对于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首先对所提出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充分掌握信息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3、在年度报告编制期间,认真听取公司经营及财务情况汇报,积极与相关方沟通,督促推进年报工作,保证审计报告真实、全面反映公司实际情况。
七、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一直注重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江苏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各项监管文件,不断提升专业能力与履职水平,为公司规范运作、科学决策及风险防控提供专业支持,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八、其他工作与展望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发生;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4、未有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以上是本人在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展望2026年,本人将以更高标准履职,统筹时间、强化落实,重点做好:一是深入学习公司核心业务,掌握经营现状与行业态势,筑牢履职基础;二是研习法律法规及监管文件,提升专业素养与决策能力,确保合规履职;三是关注公司生产经营、重大决策等关键环节,主动监督、建言献策;四是坚守诚信勤勉底线,恪守法规与《公司章程》,发挥独立董事监督制衡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谢谢!独立董事签字:陈和平
2026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