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52证券简称:雷迪克公告编号:2026-021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6年5月21日(星期四)下午2:00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现就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1日(星期四)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表决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
1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4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股东: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本通知附件二),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桥南区块春潮路89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备注该列打勾提案提案名称编码的栏目可以投票表决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0《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3.00《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4.00《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5.00《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6.00《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7.00《关于修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28.00《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9.00《关于增加2026年度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
10.00《关于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特别说明:
1、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 2026 年 4 月 29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上述议案3.00、议案4.00的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且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议案5.0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4、本次股东会在审议的议案会对中小投资者(即除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并附身份证复印件。信函或电子邮件须在2026年5月20日17:00前送达至公司。公司暂不接受电话登记;
邮寄地址: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陆莎莎,邮编:311231。
(4)参加网络投票无需登记。
32、现场登记时间:
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3、会议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桥南区块春潮路89号,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见附件一。五、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与会股东
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
按当日通知进行。
3、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陆莎莎李颢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桥南区块春潮路89号
联系电话:0571-22806190
传真:0571-22806116
六、备查文件目录
1、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二、授权委托书;
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通知。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4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652”,投票简称为“雷迪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5月21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
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
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5附件2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于2026年05月21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提案备同反弃提案名称编码注意对权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0《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3.00《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4.00《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5.00《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6.00《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7.00《关于修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8.00《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9.00《关于增加2026年度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
10.00《关于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委托人股东账号:持股数量:
受托人: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委托有效期:
6附件3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法人法人股东股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股权登记日收市持股东账号股数量出席会议人员姓名是否本人参会代理人姓名代理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编
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本人(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单位)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3、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时间。请注意,因股东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本参会股东登记表上表明发言意向及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会上发言。
4、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发言意向及要点: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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