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52 证券简称:雷迪克 公告编号:2026-041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产生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于近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同意选举许玉萍(简历详见附件)作为职工代表董事,与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 3 名非独立董事及 3 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与经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任期一致。
本次选举的职工代表董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
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规定。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9 日
附件: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许玉萍,女,1984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2013 年 4 月至 2014 年 11 月任杭州雷迪克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采购部经理;
2014 年 11 月至 2019 年 4 月任本公司采购部经理;2019 年 4 月至 2025 年 8 月任
本公司监事、采购部经理;2025 年 8 月至今任本公司职工代表董事、采购部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许玉萍女士通过持有杭州聚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0.19%股份间接持有本公司 1.59 万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许玉萍女士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
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