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证券代码:300653证券简称:正海生物公告编号:2026-020
烟台正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烟台正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
32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9号”)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25年12月,财政部发布准则解释第19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自
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日期
根据上述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上述规定。
1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对变更部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9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烟台正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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