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653证券简称:正海生物公告编号:2025-037
烟台正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烟台正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会于2025年8月27日下午14:30在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南京大街7号烟台正
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其中: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8月27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8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27日9:15—15:00。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郭焕祥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1股东会决议公告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41人,代表公司股份794134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7047%。
2、股东出席现场会议的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4人,代表公司股份785484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2178%。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3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8650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70%。
4、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
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138人,代表股份8651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70%。
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列席)了会议。
三、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经与会股东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792395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7810%;反对12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15%;弃权5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5%。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91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8987%;反对12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2股东会决议公告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9056%;弃权5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95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792387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7800%;反对15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90%;弃权246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0%。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9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8040%;反对15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3502%;弃权246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458%。
3、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792421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7843%;反对14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65%;弃权2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2%。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93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1993%;反对14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1190%;弃权2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817%。
4、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792347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3股东会决议公告
总数的99.7750%;反对15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40%;弃权246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0%。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8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3416%;反对15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8126%;弃权246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458%。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792428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7852%;反对14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65%;弃权2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3%。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94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2802%;反对14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1190%;弃权2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00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792401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7818%;反对15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90%;弃权2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2%。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91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9681%;反对15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4股东会决议公告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3502%;弃权2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81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792401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7818%;反对15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90%;弃权2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2%。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91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9681%;反对15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3502%;弃权2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817%。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重大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792150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7501%;反对175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16%;弃权2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3%。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666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0610%;反对175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3382%;弃权2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008%。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792428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5股东会决议公告
总数的99.7852%;反对14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65%;弃权2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3%。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94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2802%;反对14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1190%;弃权2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008%。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792042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7365%;反对183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16%;弃权253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9%。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55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8103%;反对183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2629%;弃权253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268%。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792096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7433%;反对181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84%;弃权2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3%。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612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4368%;反对181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9624%;弃权2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008%。
6股东会决议公告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792385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7798%;反对15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10%;弃权2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2%。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90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7832%;反对15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351%;弃权2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81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山东川奇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建洲、徐学广
3、结论性意见:烟台正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
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烟台正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山东川奇律师事务所关于烟台正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7股东会决议公告
烟台正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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