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审核意见
烟台正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对公司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结
合烟台市正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章制度,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和实事求是的态度,我们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对公司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我们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审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委员会对此没有异议。
烟台正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5年4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