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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天鸿: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3-28 查看全文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潘石坚作为世纪天鸿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独立履行职责,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按时出席公司2023年任职期间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依法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2023年任职期间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3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关于公司独立董

事的要求,独立公正履行职责,勤勉尽职,未发生缺席应出席会议的情形。2023年任职期间,本人亲自出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6次,列席了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在会议期间,本人认真仔细审阅会议相关材料,与相关人员充分沟通;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充分发表独立意见。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议案无异议,均投同意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客观公正的原则,本人对下述事项发表了基于独立判断基础上的独立意见:

1、2023年3月2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对公司2022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

计机构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当期

对外担保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预计、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3年6月9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对公司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23年8月25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对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对外担保情况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23年10月27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对董事会

换届选举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23年11月13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对聘任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3年任职期间,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按时出席

了审计委员会的会议,对公司内部审计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对外部审计工作予以适当督促,对审计部编制的工作报告进行审核,对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进行审核,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内部控制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事项进行审议,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2023年任职期间,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

信息披露工作,积极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和公平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2、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和法人治理结构的监督。2023年任职期间,本人除

通过参与董事会决策和参加股东大会以外,积极关注可能影响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和法人治理结构的事项,对公司财务运作、资金往来、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调查,认真听取公司相关人员汇报并进行实地考察,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职责。

3、培训学习情况。任职期间,为提高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能力,本人还积极、认真地自学相关法律、法规、规

章制度以及独立董事履职所必备的其他知识。通过学习,提高了认识,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有了进一步了解,为今后更好的履行职责、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五、其他工作情况

1、本人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本人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3、本人未发生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2023年,本着审慎、勤勉、忠实的原则,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所赋予独立董事的各项权利,本人将继续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经常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保持沟通,提高董事会决策科学性,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作出努力。

独立董事:潘石坚

2024年3月27日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赵琳作为世纪天鸿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独立履行职责,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按时出席公司2023年任职期间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依法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2023年任职期间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3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关于公司独立董

事的要求,独立公正履行职责,勤勉尽职,未发生缺席应出席会议的情形。2023年任职期间,本人亲自出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1次,列席了公司2023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在会议期间,本人认真仔细审阅会议相关材料,与相关人

员充分沟通;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充分发表独立意见。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议案无异议,均投同意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客观公正的原则,本人对下述事项发表了基于独立判断基础上的独立意见:

1、2023年11月13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对聘任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3年11月13日,本人当选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年度

暂未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2023年任职期间,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

信息披露工作,积极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和公平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2、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和法人治理结构的监督。2023年任职期间,本人除

通过参与董事会决策和参加股东大会以外,积极关注可能影响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和法人治理结构的事项,对公司财务运作、资金往来、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调查,认真听取公司相关人员汇报并进行实地考察,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职责。

3、培训学习情况。任职期间,为提高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能力,本人还积极、认真地自学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独立董事履职所必备的其他知识。通过学习,提高了认识,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有了进一步了解,为今后更好的履行职责、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五、其他工作情况

1、本人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本人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3、本人未发生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2023年,本着审慎、勤勉、忠实的原则,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所赋予独立董事的各项权利,本人将继续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经常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保持沟通,提高董事会决策科学性,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作出努力。

独立董事:赵琳

2024年3月27日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孙晓翠作为世纪天鸿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独立履行职责,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按时出席公司2023年任职期间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依法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2023年任职期间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3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关于公司独立董

事的要求,独立公正履行职责,勤勉尽职,未发生缺席应出席会议的情形。2023年任职期间,本人亲自出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1次,列席了公司2023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在会议期间,本人认真仔细审阅会议相关材料,与相关人

员充分沟通;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充分发表独立意见。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议案无异议,均投同意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客观公正的原则,本人对下述事项发表了基于独立判断基础上的独立意见:

1、2023年11月13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对聘任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3年11月13日,本人当选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本年度

暂未召开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会议。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2023年任职期间,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

信息披露工作,积极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和公平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2、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和法人治理结构的监督。2023年任职期间,本人除

通过参与董事会决策和参加股东大会以外,积极关注可能影响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和法人治理结构的事项,对公司财务运作、资金往来、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调查,认真听取公司相关人员汇报并进行实地考察,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职责。

3、培训学习情况。任职期间,为提高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能力,本人还积极、认真地自学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独立董事履职所必备的其他知识。通过学习,提高了认识,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有了进一步了解,为今后更好的履行职责、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五、其他工作情况

1、本人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本人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3、本人未发生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2023年,本着审慎、勤勉、忠实的原则,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所赋予独立董事的各项权利,本人将继续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经常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保持沟通,提高董事会决策科学性,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作出努力。

独立董事:孙晓翠

2024年3月27日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梁仕念作为世纪天鸿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独立履行职责,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按时出席公司2023年任职期间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依法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2023年任职期间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3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关于公司独立董

事的要求,独立公正履行职责,勤勉尽职,未发生缺席应出席会议的情形。2023年任职期间,本人亲自出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6次,列席了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在会议期间,本人认真仔细审阅会议相关材料,与相关人员充分沟通;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充分发表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议案无异议,均投同意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客观公正的原则,本人对下述事项发表了基于独立判断基础上的独立意见:

1、2023年3月2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对公司2022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

计机构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当期

对外担保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预计、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3年6月9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对公司调整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

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23年8月25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对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对外担保情况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23年10月27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对董事会

换届选举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3年任职期间,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本人按

时召集、出席了审计委员会的会议,对公司内部审计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对外部审计工作予以适当督促,对审计部编制的工作报告进行审核,对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进行审核,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内部控制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事项进行审议,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2023年任职期间,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

信息披露工作,积极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和公平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2、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和法人治理结构的监督。2023年任职期间,本人除

通过参与董事会决策和参加股东大会以外,积极关注可能影响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和法人治理结构的事项,对公司财务运作、资金往来、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调查,认真听取公司相关人员汇报并进行实地考察,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职责。

3、培训学习情况。任职期间,为提高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能力,本人还积极、认真地自学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独立董事履职所必备的其他知识。通过学习,提高了认识,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有了进一步了解,为今后更好的履行职责、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五、其他工作情况

1、本人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本人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3、本人未发生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独立董事:梁仕念

2024年3月27日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杨文轩作为世纪天鸿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独立履行职责,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按时出席公司2023年任职期间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依法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2023年任职期间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3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关于公司独立董

事的要求,独立公正履行职责,勤勉尽职,未发生缺席应出席会议的情形。2023年任职期间,本人亲自出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6次,列席了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在会议期间,本人认真仔细审阅会议相关材料,与相关人员充分沟通;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充分发表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议案无异议,均投同意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客观公正的原则,本人对下述事项发表了基于独立判断基础上的独立意见:

1、2023年3月2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对公司2022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

计机构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当期

对外担保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预计、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3年6月9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对公司调整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

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23年8月25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对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对外担保情况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23年10月27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对董事会

换届选举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3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本人按时出席了战略决策委员

会的会议,积极参与公司发展战略等事项的讨论,及时就外部环境、行业信息等重要事项与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进行沟通,对公司的研发方向、市场开拓重点、未来发展规划等战略决策提出个人专业意见,为公司战略发展的科学决策起到积极作用。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2023年任职期间,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

信息披露工作,积极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和公平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2、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和法人治理结构的监督。2023年任职期间,本人除

通过参与董事会决策和参加股东大会以外,积极关注可能影响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和法人治理结构的事项,对公司财务运作、资金往来、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调查,认真听取公司相关人员汇报并进行实地考察,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职责。

3、培训学习情况。任职期间,为提高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能力,本人还积极、认真地自学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独立董事履职所必备的其他知识。通过学习,提高了认识,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有了进一步了解,为今后更好的履行职责、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五、其他工作情况

1、本人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本人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3、本人未发生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独立董事:杨文轩

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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