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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瑞电材: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4-28 00:00 查看全文

目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3—12页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6〕10321号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瑞电材公司)管

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晶瑞电材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晶瑞电材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晶瑞电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481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晶瑞电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第1页共12页四、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我们认为,晶瑞电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481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晶瑞电材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第2页共12页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481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07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23.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共计募集资金523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6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170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资信评级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29.62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1470.3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579号)。

2.202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695号),本公司由联合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61643835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7.30元,共计募集资金449999995.50元,坐扣

承销和保荐费468.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45319995.50元,已由联合主承销商国信证券

第3页共12页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及验

资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546456.44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43773539.0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88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项目序号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51470.38

项目投入 B1 39836.68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773.13

项目投入 C1

本期发生额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C2 12629.85

利息收入净额 C3 242.74

项目投入 D1=B1+C1 39836.68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D2=C2 12629.85

利息收入净额 D3=B2+C3 1015.87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D3 19.72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0.00

差异 G=E-F 19.72

[注]差异系销户时余额19.72万元转至基本户所致

2.202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项目序号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44377.35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B1 44393.22

第4页共12页项目序号金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16.86

项目投入 C1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注 1] C2 -0.08

项目投入 D1=B1+C1 44393.22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16.78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0.91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0.00

差异[注 2] G=E-F 0.91

[注1]本期利息收入净额为负主要系支付的银行手续费用大于利息收入所致

[注2]差异系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时余额0.91万元转至基本户所致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48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1.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对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14日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江苏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合作协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江苏阳恒化工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14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道前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合作协议》;因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实施主体,公司及子公司瑞红(苏州)电子

第5页共12页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16日与兴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合作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202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对202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本公司及全资孙公司渭南美特瑞科技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

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合作协议》;公司及全资孙公司渭南美特瑞科技有限公司连同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渭南华州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合作协议》;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合作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均已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附件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银行贷款”及“集成电路制造用高端光刻胶研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其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集成电路制造用高端光刻胶研发项目”虽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但是可以提高公司研发实力,加速推进高端光刻胶产业化。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第6页共12页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2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第7页共12页附件1

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51470.38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9836.68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是否已变更募集资金调整后截至期末截至期末项目可行性承诺投资项目本年度项目达到预定本年度是否达到

项目(含部承诺投资投资总额累计投入金额投资进度(%)是否发生和超募资金投向投入金额可使用状态日期实现的效益预计效益分变更)总额(1)(2)(3)=(2)/(1)重大变化承诺投资项目

1.集成电路制造用高不单独

否31300.0030470.3818833.8661.81不适用不适用否端光刻胶研发项目形成效益

2.年产9万吨超大规

模集成电路用半导体

否6700.006700.006702.82100.042021年12月-18.72否否级高纯硫酸技改项目

(一期)不单独

3.补充流动资金否14300.0014300.001430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否

形成效益

合计52300.0051470.3839836.68

第8页共12页年产9万吨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半导体级高纯硫酸技改项目(一期)产品系半导体级高纯硫酸,受产品技术难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度大、市场开拓和客户认证周期较久、半导体行业整体市场复苏缓慢等影响,产能未完全获得释放,故本期未达到预期效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公司先后于2022年5月11日、2022年5月25日、2022年5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晶瑞转2”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内部投资结构并向全资子公司出售资产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根据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实现战略性业务整合,公司拟将“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成电路制造用高端光刻胶研发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瑞红(苏州)电子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红苏州),该项目已形成的相关资产由公司出售给瑞红苏州;对集成电路制造用高端光刻胶研发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将该项目未使用的建筑工程费共计8138.68万元用于设备及安装费,同时将集成电路制造用高端光刻胶研发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4048.67万元(含相关利息)以向瑞红苏州增资的方

式投入“集成电路制造用高端光刻胶研发项目”具体金额以公司专户注销时的余额为准。

根据公司2021年9月2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自筹资金17640.05万元。该置换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1年9月28日出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1〕0011141号)。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无

公司分别于2025年1月24日、2025年2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任一时点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来源于公司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债券)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年)的保本型投资产品。2025年度公司共收到募集资金理财收益220.66万元(含部分2024年度使用募集资金购买并于2025年到期的理财产品收益)。

第9页共12页1.公司将集成电路制造用高端光刻胶研发项目专户注销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年产9万吨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

半导体级高纯硫酸技改项目(一期)专户注销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共计19.72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22日、2025年9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将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集成电路制造用高端光刻胶研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募集资金12475.75万元(包含存款利息,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节余原因主要系公司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在确保募投项目总体目标和质量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强项目成本控制、监督和管理,降低项目总支出;另外对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了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取得了一定的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3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最终公司将集成电路制造用高端光刻胶研发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2629.85万元永久补充了流动资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无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无

第10页共12页附件2

202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44377.35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4393.22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是否已变调整后截至期末截至期末项目可行性承诺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本年度项目达到预定本年度是否达到

更项目(含投资总额累计投入金投资进度(%)是否发生和超募资金投向承诺投资总额投入金额可使用状态日期实现的效益预计效益部分变更)(1)额(2)(3)=(2)/(1)重大变化承诺投资项目

1.年产2万吨γ-丁

内酯、10万吨电子级

N- 甲基吡咯烷酮、2

否59535.0031377.3531390.77100.042026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否

万吨 N-甲基吡咯烷酮回收再生及1万吨导电浆项目

2.补充流动资金或偿

否22000.0013000.0013002.45100.02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还银行贷款

合计81535.0044377.3544393.22

第11页共12页公司于2026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年产 2 万吨γ-丁内酯、10 万吨电子级 N-甲基吡咯烷酮、2万吨 N-甲基吡咯烷酮回收再生及 1 万吨导电浆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项目”实施过程中,受宏观经济形势、市场环境冲击、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行政审批等多重因素影响,项目整体实施进度不及预期,无法在原定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5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8183.65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该置换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4年4月29日出具《关于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4〕5228号)。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无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无

本期将年产 2 万吨γ -丁内酯、10 万吨电子级 N- 甲基吡咯烷酮、2万吨 N-甲基吡咯烷酮回收再生及 1 万吨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导电浆项目专户注销后的节余募集资金0.91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无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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