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300655股票简称:晶瑞电材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债券代码:123124债券简称:晶瑞转2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草案)(修订稿)交易对方名称住所
湖北长江(潜江)产业投资基金合伙潜江市园林办事处章华南路34号企业(有限合伙)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52幢7
有限公司层701-6厦门闽西南弘盛科创基金合伙企业厦门市翔安区大嶝街道环嶝北路98号2楼202室(有限合伙)之十深圳市国信亿合新兴产业私募股权投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街道清水河社区清水河一路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12号罗湖投资控股大厦塔楼2座901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上市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内容以及
公司所出具的相关申请文件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向参与本次重组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本次重组因所提供或者披
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人将暂停转让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公司董事会,由公司董事会代本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如本人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本人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
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
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本次交易的生效和完成尚需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注册。审批机关对于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所做出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交易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交易时,除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内容以及与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外,还
2-1-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应认真考虑本报告书及其摘要披露的各种风险因素。
投资者若对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2-1-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交易对方声明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均已做出如下承诺与声明:
保证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
在参与本次交易的过程中,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和披露本次交易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如本企业就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其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其身
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直接锁定相关股份。
如调查结论发现本企业存在相关违法违规情节,本企业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2-1-3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中介机构声明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证券服务机构对于本次交易申请文件的相关信息,分别承诺如下:
一、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及本公司经办人员同意《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引用本公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内容,并已对所引用的内容进行了审阅,确认《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引用内
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本次交易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二、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同意《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中引用本所针对本次交易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内容,并已对所引用的内容进行了审阅,确认《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引用内
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本次交易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所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三、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确认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5〕16226号)和
《备考审阅报告》(天健审〔2025〕16451号)的内容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在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上
述报告内容无异议,确认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
2-1-4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引用的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本公司及本公司签字资产评估师同意《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引
用本公司出具的评估数据,并已对所引用的内容进行了审阅,确认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相关内容与本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沃克森评报〔2024〕第2781号)、《资产评估报告》(沃克森评报〔2025〕第1315号)
的内容无矛盾之处,确认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1-5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目录
上市公司声明................................................1
交易对方声明................................................3
中介机构声明................................................4
一、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
二、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4
三、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4
四、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5
目录....................................................6
释义...................................................10
重大事项提示...............................................16
一、本次交易方案简要介绍.........................................16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19
三、本次交易已履行和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报批程序.............................21
四、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本次交易的原则性意见.............22
五、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自本次交易首次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22
六、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23
七、信息披露查阅.............................................27
重大风险提示...............................................28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28
二、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面临的风险.....................................29
三、其他风险...............................................30
第一章本次交易概况............................................32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32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33
三、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34
四、本次交易的性质............................................38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40
六、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和尚需履行的程序...................................42
七、本次交易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43
八、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持续监管办法》第十八条、《重组审核规则》
第八条的规定...............................................56
第二章交易各方..............................................59
一、上市公司基本情况...........................................59
二、交易对方...............................................64
第三章交易标的基本情况.........................................219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219
二、标的公司历史沿革..........................................219
三、标的公司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224
四、标的公司下属企业的基本情况.....................................225
五、主要资产的权属情况、对外担保情况及主要负债情况.......................225
2-1-6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六、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情况........................................231
七、标的公司财务概况..........................................251
八、标的公司最近三年进行的与股权交易、增资或改制相关的评估情况252
九、标的公司报告期内主要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处理.............................253
十、其他事项..............................................263
第四章本次发行股份情况.........................................267
一、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267
二、发行对象、发行方式和认购方式....................................267
三、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和发行价格..............................267
四、发行股份的数量...........................................268
五、股份锁定期安排...........................................269
六、过渡期损益归属...........................................269
七、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269
第五章标的公司评估情况.........................................271
一、标的公司的评估总体情况.......................................271
二、标的资产评估情况..........................................277
三、上市公司董事会对标的资产评估合理性及定价公允性的分析...........305
四、独立董事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及交易定价的
公允性的意见..............................................310
第六章本次交易主要合同.........................................312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框架协议......................................312
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313
第七章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分析.......................................319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319
二、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322
三、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323
四、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323
五、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325
六、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326
七、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持续监管办法》和《重组审核规则》的有关规
定...................................................326
八、本次交易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328
九、本次交易符合《监管指引第9号》的规定................................329
十、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第十二条规定及《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第三十条规定.......................................330
十一、本次交易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5号》的相关规定.....330
十二、中介机构核查意见.........................................330
第八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331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讨论与分析...................331
二、标的公司所处行业特点........................................340
三、标的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与行业地位...................................353
四、标的公司最近两年一期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分析.............................355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未来发展前景、当期财务指标
和非财务指标的影响分析.........................................383
2-1-7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第九章财务会计信息...........................................386
一、标的公司财务报表..........................................386
二、上市公司备考财务报表........................................389
第十章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393
一、同业竞争..............................................393
二、关联交易..............................................394
第十一章风险因素............................................400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400
二、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面临的风险....................................401
三、其他风险..............................................404
第十二章其他重要事项..........................................405
一、报告期内,拟购买资产的股东及其关联方、资产所有人及其关联方是
否存在对拟购买资产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405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关联方占用的情形;上市公司是否存在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405
三、上市公司负债结构情况及是否存在因本次交易大量增加负债的情况405
四、上市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资产交易的情况................................405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的影响..................................406
六、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及相应的安排的说明...............407
七、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主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情况...................409
八、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交易
对方公开承诺..............................................415九、上市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十三条第(七)款的相关标准的说明.......416
十、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及上
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份减持计划....................................................417
十一、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417
十二、其他影响股东及其他投资者做出合理判断的、有关本次交易的所有
信息..................................................421
第十三章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对本次交易出具的意见.............................423
一、独立董事意见............................................423
二、独立财务顾问意见..........................................426
三、法律顾问结论性意见.........................................428
第十四章相关中介机构..........................................430
一、独立财务顾问............................................430
二、法律顾问..............................................430
三、审计机构..............................................430
四、资产评估机构............................................431
第十五章上市公司及有关中介机构的声明..................................432
一、上市公司全体董事声明........................................433
二、上市公司全体监事声明........................................434
三、上市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声明....................................435
四、独立财务顾问声明..........................................436
2-1-8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五、法律顾问声明............................................437
六、审计和备考审阅机构声明.......................................438
七、资产评估机构声明..........................................439
关于签字资产评估师离职的说明......................................440
第十六章备查文件及备查地点.......................................442
一、备查文件..............................................442
二、备查文件地点............................................442
2-1-9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一、普通术语
上市公司、晶瑞电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指
材、本公司、公司司。
标的公司、湖北晶瑞指晶瑞(湖北)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标的资产指晶瑞(湖北)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76.0951%股权
湖北长江(潜江)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国家集
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闽西南弘盛科创基交易对方指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国信亿合新兴产业私募股权投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潜江基金指湖北长江(潜江)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基石浦江指马鞍山基石浦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潜江基金普通合伙人大基金二期指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闽西南指厦门闽西南弘盛科创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国信亿合新兴产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国信亿合指
伙)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闽西
财务投资人指南弘盛科创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国信亿合
新兴产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晶瑞电材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收购其合计持有晶瑞(湖北)微电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指
子材料有限公司76.0951%股权
新银国际(BVI NEW SILVER INTERNATIONAL LIMITED(中文名:新银国际有) 指限公司),于2009年7月20日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成立原名 BIG PROSPER LIMITED(中文名:大兴隆有限公司),于
2009年8月5日在香港注册成立;2009年12月21日更名为
新银国际(香港) 指 NEW SILVER INTERNATIONAL LIMITED(中文名:新银国际有限公司)
瑞红苏州指瑞红(苏州)电子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瑞红锂电池指瑞红锂电池材料(苏州)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眉山晶瑞指眉山晶瑞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善丰投资指善丰投资(江苏)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江化微指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巨芯指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格林达指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1-10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海新阳指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达诺尔指江苏达诺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阳恒化工指江苏阳恒化工有限公司,公司持股69.52%的控股子公司潜江益和指潜江益和化学品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无锡阳阳指无锡阳阳物资贸易有限公司,阳恒化工的全资子公司晶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原名为载元派尔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晶瑞新能源指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渭南美特瑞指渭南美特瑞科技有限公司,晶瑞新能源全资子公司南通晶瑞指晶瑞化学(南通)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公司洮南金匮指洮南金匮光电有限公司,公司联营公司光华科技指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西陇科学指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中芯国际指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长江存储指长江先进存储产业创新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华虹宏力指上海华虹宏力半导体制造有限公司长鑫存储指长鑫存储技术有限公司三安光电指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新芯指武汉新芯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
三一硅能指三一硅能(株洲)有限公司《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报告书、重组报告书指书(草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审《审计报告》指〔2025〕16226号)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天健《备考审阅报告》指审〔2025〕16451号)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沃克森评报字
《资产评估报告》指
〔2024〕第2781号评估报告《加期资产评估报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沃克森评报字指告》〔2025〕第1315号评估报告
《法律意见书》指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协议》、本协议
报告期指2023年、2024年、2025年1-6月报告期各期末指2023年末、2024年末、2025年6月30日定价基准日指晶瑞电材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评估基准日指本次交易涉及资产的审计及评估基准日,即2024年6月30日
2-1-1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加期评估基准日指标的资产加期评估的评估基准日,为2024年12月31日交割发生之日,以主管公司注册登记机关核发标的公司变更通知交割日指书或标的公司变更后的营业执照之日为准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评估基准日至标的资产股权变更登记至上市过渡期指公司名下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
长城证券、独立财务指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顾问
天健会计师、审计机
指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构
沃克森评估、评估机
指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构
万商天勤、法律顾问指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中证登深圳分公司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监管指引第9号》指组的监管要求》
26《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格式准则号》指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财务顾问业务管理指《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办法》
《重组审核规则》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发行注册管理办指《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法》《创业板持续监管办指《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指《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则》
《公司章程》指《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元、万元、亿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二、专业术语
电子材料是指在电子技术和微电子技术中使用的材料,包括介电电子材料指材料、半导体材料、压电与铁电材料、导电金属及其合金材料、
磁性材料、光电子材料、电磁波屏蔽材料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为电子工业配套的精细化工材料,主要包括集成电路和分立器电子化学品指
件、电容、电池、光电子器件、印制线路板、液晶显示器件、发
2-1-1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光二极管(LED)、移动通讯设备等电子元器件、零部件和整机生产与组装用各种精细化工材料
湿电子化学品属于电子化学品领域的分支,是微电子、光电子湿湿电子化学品指法工艺制程中使用的各种液体化工材料,公司高纯化学品等产品属于湿电子化学品
易制毒化学品指国家规定管制的可用于制造毒品的前体、原料和化学助剂等物质
超净高纯化学品之简称,亦称为湿电子化学品,系化学试剂产品中对品质、纯度要求较高的细分领域,包括单组分化学品、功能高纯化学品指
配方材料及光刻胶配套试剂,主要用于半导体、光伏太阳能电池和显示面板等电子信息产品的清洗、蚀刻、显影等工艺环节
显影液指一种光刻胶配套试剂,使已曝光的感光材料显出可见影像、图形一种光刻胶配套试剂,将膜层上面覆盖的光刻胶去除,露出下层剥离液指的图案
一种功能配方材料,通过曝光制版、显影后,将膜层不需要的部蚀刻液指
分去除得到所需要的图案,化学成分主要为酸碱类化学品利用光化学反应进行微细加工图形转移的媒体,由成膜剂、光敏剂、溶剂和添加剂等主要成分组成的对光敏感的感光材料,被广光刻胶指
泛应用于光电信息产业的微细图形线路的加工制作,是微细加工技术的关键性材料
系按显影效果不同进行的光刻胶分类,正性光刻胶在光刻工艺正性光刻胶指中,曝光部分溶于显影液,显影时形成的图形与掩膜版上的图形相同
系按显影效果不同进行的光刻胶分类,负性光刻胶在光刻工艺负性光刻胶指中,曝光部分不溶于显影液,显影时形成的图形与掩膜版相反又称树脂,系惰性的聚合物,用于把光刻胶中的不同材料聚在一树脂型聚合物指
起的粘合剂,给予光刻胶机械的化学性质溶剂指集成电路制造光刻工艺光刻胶配方中所使用的溶剂
系光刻胶材料中的光敏成分,对光能发生光化学反应,包括光增感光材料指
感剂、光致产酸剂等
又称活性稀释剂,含有可聚合官能团的小分子,一般参与光固化单体指反应,降低光固化体系黏度,同时调节光固化材料的各种性能控制光刻胶材料的化学物质,用来控制和改变光刻胶材料的特定添加剂指
化学性质,包括颜料、固化剂、分散剂等光刻工艺中所涉及到的电子化学品,包括稀释剂、显影液、剥离光刻胶配套试剂指液等,光刻胶配套试剂与光刻胶配套使用锂电池粘结剂指一种将锂电池电极活性物质粘附在集流体上的高分子化合物
锂离子电池的主要构成材料,其中包括电解液、隔离材料、正负锂电池材料指极材料等
导电浆料,一种由固体粉末和有机溶剂均匀混合的浆料,在锂电导电浆指池行业多用于箔片的涂布,增加活性物质间的导电接触,提高电子电导率
2-1-13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硅半导体集成电路制作所用的硅晶片,由于其形状为圆形,故称晶圆指为晶圆;在硅晶片上可加工制作成各种电路元件结构,而成为有特定电性功能之 IC产品
SEMI Semiconductor Equipment and Materials International,国际半导体设指备与材料产业协会,是一家全球高科技领域专业行业协会国际半导体设备和材料组织(SEMI)制定的最高等级标准,专门G5 指 用于规范 IC 制造中对湿电子化学品的纯度要求。G5 标准能够满
足<0.09μm的大规模集成电路和超大规模集成电路制造的需求
N-甲基吡咯烷酮,是一种极性的非质子传递溶剂,沸点高、极性NMP 指 强、粘度低、溶解能力强、无腐蚀、毒性小、生物降解能力强、
挥发度低、化学稳定性、热稳定性优良
Printed Circuit Board 的简称,又称印刷电路板、印刷线路板,是PCB 指 重要的电子部件,是电子元器件的支撑体,是电子元器件电气连接的提供者
LED Light Emitting Diode,发光二极管,是一种能够将电能转化为可见指光的固态的半导体器件,直接把电转化为光Organic Light-Emitting Diode,又称为有机电激光显示、有机发光OLED 指 半导体,属于一种电流型的有机发光器件,是通过载流子的注入和复合而致发光的现象,发光强度与注入的电流成正比。
TFT-LCD Thin Film Transistor-Liquid Crystal Display,薄膜晶体管型液晶显指示器,主要用于电脑和电视的显示器件Integrated Circuit,集成电路,是采用半导体制作工艺,在一块较IC 指 小的单晶硅片上制作许多晶体管及电阻器、电容器等元器件,并按照多层布线或隧道布线的方法将元器件组合成完整的电子电路
BOE 缓冲氧化物(Buffered Oxide Etch)蚀刻液,由氢氟酸与氨水或氟指化铵与氨水按照一定比例配制而成。
part per million / part per billion/part per trillion 的缩写,表示浓度的ppm/ppb/ppt 指 单位符号,分别为百万分之一/十亿分之一/万亿分之一,即 10-
6/10-9/10-12
μm、nm 指 长度单位,μm为 10-6米,nm为 10-12米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的缩写,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NCA)批准设立并授权的国家认可机构,统一负责对认CNAS 指 证机构、实验室和检验机构等相关机构的认可工作。经 CNAS 认证的实验室,可在认可的范围内使用 CNAS 国家实验室认可标志,表明具备了按相应认可准则开展检测和校准服务的技术能力generation,指玻璃基板的尺寸,代线越大,面板的面积越大,可代线、高世代线指以切出小液晶面板的数量越多;高世代线指8.5世代及以上生产线,主要生产32英寸以上的大尺寸液晶面板IC生产工艺可达到的最小导线宽度,是 IC工艺先进水平的主要指线宽指标。线宽越小,集成度就越高,在同一面积上就集成更多电路单元
02由国家科技部发布的《极大规模集成电路制造技术及成套工艺》专项指项目,因次序排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所列16个重大专项第二位,
2-1-14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在行业内被称为“02专项”。02专项“十二五”期间重点实施的内容和目标分别是:重点进行45-22纳米关键制造装备攻关,开发 32-22 纳米互补金属氧化物半导体(CMOS)工艺、90-65 纳米
特色工艺,开展22-14纳米前瞻性研究,形成65-45纳米装备、材料、工艺配套能力及集成电路制造产业链,进一步缩小与世界先进水平差距,装备和材料占国内市场的份额分别达到10%和
20%,开拓国际市场
注:本报告书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
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2-1-15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重大事项提示
本部分所使用的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中所定义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次交易方案简要介绍
(一)重组方案概况交易形式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上市公司向潜江基金、大基金二期、厦门闽西南、国信亿合发交易方案简介
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湖北晶瑞76.0951%股权
本次交易以湖北晶瑞100%股权估值78200万元为作价依据,标交易价格
的资产76.0951%股权的交易作价为59506.3689万元
名称晶瑞(湖北)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从事高纯化学品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高纯双氧主营业务
水、高纯氨水等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指引》,标的公司所处行业分类为交易所属行业
“C3985电子专用材料制造”标的
符合板块定位√是□否□不适用
其他(如为拟购买属于上市公司的同行业或上下游√是□否
资产)
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具有协同效应√是□否
构成关联交易√是□否
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
交易性质□是√否的重大资产重组
构成重组上市□是√否
本次交易有无业绩补偿承诺□是√否
本次交易有无减值补偿承诺□是√否
标的公司湖北晶瑞系晶瑞电材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为晶瑞电材收购控股子公司76.0951%的少数股权(上市公司直接持有标的公司23.9049%的股权;潜江基金将持有的标的公司44.3948%其他需特别说明的事项股权的表决权全权委托上市公司代为行使。上市公司直接和表决权委托控制标的公司68.2997%的表决权,故交易对手方持有的76.0951%的股权为少数股权)
2-1-16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二)交易标的评估或估值情况
根据资产评估报告,沃克森评估以2024年6月30日为基准日,对标的公司采取了资产基础法和市场法进行评估,最终选取市场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截至2024年6月30日,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账面价值为55286.07万元,评估价值为78200.00万元,增值率为41.45%。
单位:万元增值率本次拟交交易标评估或评估或其他
基准日/溢价易的权益交易价格的名称估值方法估值结果说明率比例湖北晶2024年市场法78200.0041.45%76.0951%59506.3689/瑞6月30日鉴于沃克森评估出具的以2024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评估报告
已超过一年有效期,为保持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期间评估资料的有效性,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验证湖北晶瑞的股权价值未发生不利变化,沃克森评估以2024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湖北晶瑞进行了加期评估,出具《加期评估报告》(沃克森评报字(2025)第1315号)。本次加期评估中评估机构采用市场法和资产基础法两种评估方法对湖北晶瑞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最终选用市场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根据市场法评估结果,湖北晶瑞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在加期评估基准日(2024年12月31日)评估值为80600.00万元,与账面净资产相比增值25380.57万元,增值率45.96%。
经加期评估验证,湖北晶瑞100.00%股权的加期评估结果为80600.00万元,相比以2024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值未发生减值。上述评估结果显示标的公司未出现评估减值情况,标的资产价值未发生不利于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变化。加期评估结果仅为验证评估基准日为2024年6月30日的评估结果未发生减值,不涉及调整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评估结果及交易对价,亦不涉及变更本次交易方案。
(三)本次重组支付方式
单位:万元向该交易对方支序号交易对方权益比例对应注册资本股份对价付的总对价
2-1-17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1潜江基金44.3948%26000.0034716.743534716.7435
2大基金二期23.0548%13502.109718028.818418028.8184
3国信亿合4.3228%2531.64563380.40353380.4035
4厦门闽西南4.3228%2531.64563380.40353380.4035
合计-76.0951%44565.400959506.368959506.3689
(四)本次交易涉及的发行股份情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 A股普通股 每股面值 1.00元
除息前为7.39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的上市
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的80%。
2025年5月16日,上市公司召
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59571989股剔除回购证券专户中的1887375股后的
股本105768461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
利0.45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3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5年6月4日。
上市公司第三届董事
2025年8月22日,上市公司召
定价基准日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发行价格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公告日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5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已经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执行2025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故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以2025年
10月9日收市后总股本
1072971483股扣减回购证券
专户中的1887375股后的股本
1071084108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10元(含税),不以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次
2-1-18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
10月1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10月20日。
上述利润分配实施后,本次发行价格相应调整为7.34元/股。
发行数量81071349股,占发行后上市公司总股份比例为7.11%是否设置发行价
□是√否格调整方案
交易对方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的新增股份,锁定期具体如下:潜江基金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大基金二锁定期安排
期、国信亿合、厦门闽西南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上市公司是一家电子材料行业的平台型高新技术企业,围绕泛半导体材料和新能源材料两个方向,主导产品包括高纯化学品、光刻胶及配套试剂、功能性材料、锂电池材料等,广泛应用于半导体、面板显示、LED等泛半导体领域及锂电池、太阳能光伏等新能源行业。
湖北晶瑞主要从事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之一,高纯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包括应用在半导体生产过程中,光刻、显影、蚀刻、清洗、去膜、浆料制备等工艺环节的高纯双氧水、高纯氨水等。
本次交易为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潜江基金、大基金二期、国信亿合和厦
门闽西南持有湖北晶瑞76.0951%的少数股权。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持有湖北晶瑞100%的股权。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变化。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根据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湖北晶瑞
76.0951%股权作价为59506.3689万元,全部为发行股份支付,发行股份总数为
81071349股。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前后,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变化情
况如下:
本次交易前序号股东名称本次交易后(截至2025年6月30日)
2-1-19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新银国际(香港)16517612415.59%16517612414.48%
2潜江基金--472980164.15%
3大基金二期--245624232.15%
4厦门闽西南--46054550.40%
5国信亿合--46054550.40%
6其他股东89439807484.41%89439807478.41%
合计1059574198100.00%1140645547100.00%
本次交易前,新银国际(香港)直接持有公司165176124股股份,持股比例为15.59%,罗培楠女士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完成后,新银国际(香港)直接持有公司165176124股股份,持股比例为14.48%。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仍为罗培楠女士。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天健会计师出具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和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数据的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1-6月/2025年6月30日2024年度/2024年12月31日
项目变动幅交易前备考数变动幅度交易前备考数度
总资产514609.63514609.63-514997.14514997.14-
总负债146650.02121210.81-17.35%152087.30127418.10-16.22%
净资产367959.61393398.816.91%362909.83387579.046.80%归属于母公司
253611.64325135.6228.20%251312.87320205.9927.41%
的所有者权益
营业收入76794.3776794.37-143511.12143511.12-
营业利润10693.2511463.257.20%-17384.20-15844.208.86%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6975.359511.4936.36%-17959.38-17770.911.05%润基本每股收益
/0.06580.085630.09%-0.1826-0.16708.54%(元股)
注:上市公司备考合并口径每股收益根据上市公司备考合并报告假设予以测算,假设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股份在报告期初已存在。
本次交易完成之后,上市公司将持有湖北晶瑞100%的股权,公司的金融负债将会降低,因金融负债计提的利息费用随之减少,净资产规模将有所增加。
2-1-20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本次交易将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整体的协同能力,伴随未来标的公司的产能爬坡,可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抗风险能力。
三、本次交易已履行和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报批程序
(一)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1、晶瑞电材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4年11月17日,晶瑞电材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
2025年3月30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2025年4月25日,上市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有关条件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2、标的公司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5年3月30日,湖北晶瑞召开股东会,同意出售湖北晶瑞76.0951%股权,湖北晶瑞其他股东放弃对该部分转让股权的优先认购权。
3、交易对方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次交易对方均已履行内部决策程序,按各自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批准了本次交易事项。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1、本次交易方案尚需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
2-1-2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注册;
2、其他可能涉及的决策或报批程序。
上述批准、核准为本次交易的前提条件,取得批准、核准前不得实施本次重组方案。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批准、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本次交易的原则性意见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新银国际(香港)、实际控制人罗培楠女士已就本次交易发表意见如下:“本次交易方案公平合理、切实可行,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促进上市公司未来的业务发展。本公司/人原则性同意上市公司实施本次交易。”五、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交易首次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股份减持计划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出具《关于减持计划的承诺函》,“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企业尚无主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自签署本承诺函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完成前,若本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需要或市场变化拟减持公司股份的,本企业届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上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关于减持计划的承诺函》,“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如本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本人尚无主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自签署本承诺函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完成前,若本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需要或市场变化拟减持公司股份的,本人届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1-2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六、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一)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平地向所有投资者披露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本报告书披露后,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公司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二)严格执行交易批准程序
对于本次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法定程序进行表决、披露。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相关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上市公司在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将严格执行关联交易回避表决相关制度。
公司聘请的相关中介机构将对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合规性及风险进行核查,发表明确意见,确保本次交易定价公允、公平、合理,不损害其他股东利益。
(三)股东大会及网络投票安排
在审议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上,除现场投票外,公司通过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直接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同时,公司将单独统计并披露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表决权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四)确保交易定价公允、合理
对于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已聘请符合《证券法》相关规定的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审计和评估。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对本次交易涉及的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出具了审核意见。上市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对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定价、标的资产的权属状况等情况进行核查,并对实施过程、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履行情况和相关后续事项的合规性及风险进行
2-1-23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核查,发表明确意见,确保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定价公允、公平,定价过程合法合规,不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股份锁定安排
潜江基金、大基金二期、国信亿合、厦门闽西南共4名交易对方以其持有的标的公司股份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的锁定安排参见本报告书“第一章本次交易概况”之“三、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之“(五)股份锁定期安排”。
(六)标的资产过渡期间损益安排
以本次交易完成为前提,自评估基准日至标的资产交割日期间,标的资产的损益均由上市公司享有、承担。
(七)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相关填补措施
1、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分析
根据天健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和备考审阅报告,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前后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2025年1-6月/2025年6月30日2024年度/2024年12月31日
项目交易前备考数变动幅度交易前备考数变动幅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6975.359511.4936.36%-17959.38-17770.911.05%
净利润(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3268.855755.5676.07%-17100.13-16961.950.81%
净利润(万元)基本每股收益(元/
0.06580.085630.09%-0.1826-0.16708.54%
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基本每股收益(元/0.03170.051863.41%-0.1739-0.15948.34%股)
注:上市公司备考合并口径每股收益根据上市公司备考合并报告假设予以测算,假设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股份在报告期初已存在。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2024年度及2025年1-6月的基本每股收益为-
0.1670元/股和0.0856元/股,较交易前分别增加0.0156元/股和增加0.0198元/股。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基本每股收益指标看,本次交易不存在摊薄上市公司当期每股收益的情形。
2-1-24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上市公司对防范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及提高未来回报能力采取的措施
为防范本次交易可能导致的对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上市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填补本次交易对即期回报被摊薄的影响。具体如下:
(1)充分整合资源,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
本次交易完成后,湖北晶瑞成为全资子公司,晶瑞电材可以扩大高纯化学品布局,提升整体协同效应,进一步增强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2)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和优化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和执行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公司运作。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高效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3)持续加强经营管理及内部控制、提升公司运营效率。
公司将不断加强经营管理,进一步完善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提升企业管理水平、优化管理流程,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率。同时,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加强资金及费用管理,节省公司的各项支出,降低公司的运营成本,进一步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4)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分红回报机制。
为完善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推动上市公司建立更为科学、合理的利润分配和决策机制,更好地维护股东和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上市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在《公司章程》中对利润分配政策和
2-1-25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现金分红等条款进行了明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情况下,上市公司将继续实行持续、稳定、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投资者意愿,广泛听取投资者尤其是独立董事、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公司将持续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并更加明确对股东回报的合理规划,强化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重视提高现金分红水平,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并给予投资者合理回报。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
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后采取填补措施有
关事项作出如下承诺:
(1)未以任何方式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则该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
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若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4、公司控股股东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作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2)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公司(本人)对此
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同意由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
2-1-26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上市公司本次重组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
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八)其他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措施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次交易过程中所提供信息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声明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继续保持独立性,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上遵循独立性原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继续规范运作。
七、信息披露查阅
本报告书的全文及中介机构出具的相关意见已在深交所网站披露,投资者应据此作出投资决策。
本报告书披露后,上市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披露公司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本报告书根据目前进展情况以及可能面临的不确定性,就本次重组的有关风险因素作出了特别说明。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报告书所披露风险提示内容,注意投资风险。
2-1-27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重大风险提示
投资者在评价本次资产重组时,除本报告书的其他内容和与本报告书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外,还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一)审批风险
本次重组尚需履行若干审批程序,包括但不限于深交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等。上述程序均为本次重组实施的前提条件。本次交易能否获得上述批准,以及最终获得相关批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本次交易存在审批风险,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本次交易可能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本次交易可能因为以下事项的发生而面临被暂停、终止或取消的风险:
尽管上市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并且在本次与交易对方的协商过程中,依法进行内幕信息管理,及时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尽可能缩小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减少内幕信息的传播,但仍不排除有关机构或个人利用关于本次交易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行为,上市公司存在因异常交易可能涉嫌内幕交易而暂停、终止或取消本次交易的风险。
本次交易推进过程中,市场环境可能会发生变化,交易双方可能需要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及监管机构的要求,并根据交易的推进不断调整和完善交易方案,此外,监管机构审核要求也可能对交易方案产生影响,如交易双方无法就调整和完善交易方案的措施达成一致,本次交易可能面临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交易双方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中约定的生效条件若无法满足,则有可能导致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取消或者后续步骤无法进行。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交易的协议生效条件,并关注相关风险。
若本次交易过程中,出现不可预知的重大影响事项,则本次交易可能将无法按期进行。如果本次交易无法进行或需重新进行,则交易将可能面临重新定
2-1-28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价的风险。
其他原因可能导致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与标的资产评估价值有关的风险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
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沃克森评估根据标的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盈利能力以及市场发展状况,对其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以2024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估值合计为人民币78200.00万元,较标的公司的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增值22913.93万元,增值率为41.45%。本次评估,加期评估基准日为2024年12月31日,加期评估结果相比以2024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值未发生减值。
尽管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勤勉尽责,并执行了必要的评估程序,但鉴于资产评估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系基于相关假设,而相关假设可能受到宏观经济波动、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前述不可预期变动可能导致评估结果不准确的风险,若基准日后二级市场股价存在较大幅度的下滑,可比公司的股价下滑对评估值可能产生不利影响,提请投资者注意本次交易定价的估值风险。
(四)本次交易未设置业绩承诺的风险
由于本次交易系上市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的少数股权,标的公司在本次交易前已经由上市公司控制,而且标的资产的评估方法未采用收益法,因此本次交易未设置交易对方对标的公司的业绩承诺条款,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二、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面临的风险
(一)宏观经济波动和行业周期性的风险上市公司的高纯化学品广泛应用在半导体领域。半导体行业渗透于国民经济的各个领域,因此行业整体波动性与宏观经济形势具有一定的关联性。受到全球宏观经济的波动、下游市场需求变动等因素影响,2022年以来半导体行业
2-1-29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景气度有所下降,行业内企业受到了一定的不利影响。未来,如果宏观经济波动较大或长期处于低谷,半导体行业的下游市场需求低迷,那么国内半导体行业的景气度也将随之受到影响而产生较大波动,将对标的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标的公司盈利不及预期的风险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净利润分别为-3826.16万元、-1625.34万元和
2376.70万元。由于标的公司所处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前期固定资产建
设规模较大,产生的折旧费用较高。加之标的公司于2022年8月投产,投产时间较短,尚处于产能爬坡阶段,产能未完全释放,单位固定成本较高,导致标的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存在亏损,但2025年1-6月已经实现盈利。
如果未来下游市场需求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标的公司产能释放不及预期、未能通过持续的技术创新保持技术先进性和产品结构优化或其他不可预见的情
形而导致盈利能力不及预期,则可能会导致标的公司的资金状况、业务拓展、人才引进、团队稳定等方面受到不利影响。
(三)新增产能消化风险
自投产以来,标的公司产能爬坡迅速。高纯化学品的需求与下游市场繁荣度、行业竞争、技术进步、国际政治经济环境、公司管理及人才储备等情况密切相关。虽然标的公司已经过充分的市场调研和可行性论证,合理的规划了产能释放过程,但新增产能的消化需要依托半导体市场发展情况、公司市场开拓能力以及产品自身的竞争力等,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在未来产能爬坡过程中,若市场环境、市场开拓等方面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市场增长情况不及预期,或行业整体产能扩张规模过大导致竞争加剧,则标的公司可能面临新增产能不能及时消化的风险。
三、其他风险
(一)股价波动风险股票市场投资收益与投资风险并存。股票价格的波动不仅受公司盈利水平和发展前景的影响,而且受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整、金融政策的调控、股票市
2-1-30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场的投机行为、投资者的心理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本次交易需要有关部门审批且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方能完成,在此期间股票市场价格可能出现波动,从而给投资者带来一定的风险。投资者应对股票市场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在投资公司股票时全面考虑前述各类因素可能带来的投资风险,并做出审慎判断。
2-1-3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第一章本次交易概况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
(一)国家政策鼓励企业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推动上市公司做优做强
并购重组一直以来都是优化资源配置、激发市场活力的重要途径。近年来,国务院、中国证监会陆续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兼并重组的政策,为资本市场创造了良好条件,促进产业并购重组。2014年3月,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提出要进一步推进并购重组市场化改革,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优化政策环境,简化审批程序,支持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开展兼并重组促进行业整合和产业升级。2020年10月,国务院颁布《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明确了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总体要求,指出充分发挥资本市场的并购重组主渠道作用是推动上市公司做优做强、提升上市公司质量的重要措施。2024年4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鼓励上市公司聚焦主业,综合运用并购重组、股权激励等方式提高发展质量。
上市公司是一家电子材料的平台型高新技术企业,围绕泛半导体材料和新能源材料两个方向,主导产品包括高纯化学品、光刻胶及配套试剂、功能性材料、锂电池材料等,广泛应用于半导体、面板显示、LED 等泛半导体领域及锂电池、太阳能光伏等新能源行业。标的公司为上市公司体系内兼具先进工艺技术和规模效应的高纯化学品生产基地。通过本次重组,上市公司响应国家政策号召,借助资本市场快速实现优质资产注入,将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提高上市公司整体质量。
(二)国家政策大力支持电子材料行业发展
湿电子化学品作为电子材料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电子工业中的关键性基础化工材料。电子材料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电子产品的成品率、电性能及可靠性,也对电子制造技术的产业化有重大影响。国家出台一系列政策,大力支持湿电子化学品在内的电子材料行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指出聚焦新材料等
2-1-3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应用,增强要素保障能力,培育壮大产业发展新动能;《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将新材料列为国家重点支
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具体包括集成电路和分立器件用化学品、显示器件用化学品(包括高分辨率光刻胶及配套化学品)、超净高纯试剂及特种(电子)气体、
彩色液晶显示器用化学品等;《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明确将超净高纯试剂、
光刻胶、电子气、高性能液晶材料等新型精细化学品的开发与生产列为鼓励类发展领域。
(三)下游市场需求的持续增长
标的公司的主要产品为高纯双氧水、高纯氨水等湿电子化学品,广泛应用于集成电路、新型显示、光伏太阳能电池三大领域。近年来,湿电子化学品的下游市场快速增长。根据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2025版湿化学品产业研究报告》,2022-2024年国内湿电子化学品市场规模年复合增长率为7.17%,2024年行业市场规模达到223.6亿元。2024年我国集成电路领域湿电子化学品需求量占比为35.47%。湿电子化学品作为集成电路、新型显示、光伏太阳能电池等领域重要原材料,随着下游行业应用需求的快速增长,亦迎来巨大发展机遇,市场前景广阔。
(四)公司已具备突出的竞争优势
高纯双氧水、高纯氨水及高纯硫酸为半导体用量最大的三个高纯湿电子化学品,上市公司已成为全球范围内同时掌握上述三项技术的少数领导者之一,生产的高纯化学品已具备国际竞争力。主流产品金属杂质含量均低于 10ppt,已达到 SEMI 最高等级 G5 水准,并向市场规模化供应多年,拥有一批合作关系稳定的优质客户。在多年业务实践过程中,公司积累了中芯国际、长江存储、华虹宏力、长鑫存储、三安光电等涵盖半导体、面板显示等多个业务领域的大
量优质客户资源,竞争优势较为突出。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
(一)增强对湖北晶瑞控制力,强化上市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上市公司收购湖北晶瑞少数股东股权后,将增强对其的管理与控制,提升
2-1-33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高纯化学品的整体产量,充分利用上市公司的平台优势支持湖北晶瑞的业务发展,提升湖北晶瑞的运营效率,将相关业务带入新的发展阶段,并在此基础上深化湿电子化学品领域的投资发展布局,从而达到进一步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的目的。
(二)优化上市公司资产结构
自2019年起,标的公司湖北晶瑞完成了多次股权融资。本次交易对手大基金二期、国信亿合、厦门闽西南在投资湖北晶瑞时所签署的协议中约定上市公司有义务在投资款到位后5年内以发行股份等方式回购其股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层面将负有回购义务的权益性工具作为金融负债核算,同时按照7%年利率计提利息费用。本次交易完成后,上述金融负债将转入所有者权益,减少上市公司财务费用。
(三)满足财务投资人退出需求
本次交易对方主要为财务投资人,不参与标的公司的经营。标的公司完全由晶瑞电材管理,交易对方投资后有退出的客观诉求。通过发行股份支付交易对价,财务投资人从持有标的股权变为拥有上市公司股票,资产的流动性获得了提升。
(四)提升上市公司未来营运能力
本次上市公司购买的资产为湖北晶瑞76.0951%的少数股权,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持有标的公司100.00%的股权。因湖北晶瑞投产时间较短,产能尚处于爬坡阶段,未完全释放,导致产品单位固定成本较高,使标的公司2023年度及2024年存在亏损,后续随着标的公司的产能逐步释放,生产销售步入正轨,经营情况将逐步改善,2025年1-6月已实现净利润2376.70万元,从而可以提升上市公司整体的营运能力。
三、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本次交易方案为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潜江基金、大基金二期、国信亿合和厦门闽西南合计持有的湖北晶瑞76.0951%股权(对应
44565.4009万元注册资本)。本次交易前,湖北晶瑞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2-1-34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本次交易后,湖北晶瑞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沃克森评估以2024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湖北晶瑞100%股权进行了评估,并以市场法结果作为本次评估结论,湖北晶瑞100.00%股权评估值为
78200.00万元。湖北晶瑞76.0951%的股权估值为59506.3689万元,以该评估
价值为依据,经交易各方协商,本次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为59506.3689万元,上述交易价格均由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发行股份的相关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标的公司权向该交易对方支序号交易对方对应注册资本股份对价益比例付的总对价
1潜江基金44.3948%26000.0034716.743534716.7435
2大基金二期23.0548%13502.109718028.818418028.8184
3国信亿合4.3228%2531.64563380.40353380.4035
4厦门闽西南4.3228%2531.64563380.40353380.4035
合计76.0951%44565.400959506.368959506.3689
(一)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本次交易中拟发行股份的种类为人民币 A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为 1.00元,上市地点为深交所。
(二)发行对象、发行方式和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股份方式为向特定对象发行。本次发行对象为潜江基金、大基金二期、国信亿合和厦门闽西南。上述交易对方以其各自持有的标的公司湖北晶瑞的股权作为对价认购上市公司所发行的股份。
(三)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和发行价格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8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本次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2-1-35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公告日,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1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具体情况如下:
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区间交易均价(元/股)交易均价的80%(元/股)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10.898.72
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10.008.00
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9.237.38
注:交易均价=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董事会决议公告
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交易均价和交易均价的80%均保留两位小数且向上取整。
经交易各方协商,本次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为7.39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2025年5月16日,上市公司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59571989股剔除回购证券专户中的1887375股后的股本105768461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5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4日。
2025年8月22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5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已经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执行2025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故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以2025年10月9日收市后总股本1072971483股扣减回购证券专户中的1887375股后的股本107108410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0月17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5年10月20日。
上述利润分配实施后,本次发行价格相应调整为7.34元/股。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对本次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2-1-36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四)发行股份的数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具体发行股份数量将由下列公式计算:具体发行
数量=标的资产股份支付对价÷发行价格。依据上述公式计算的发行数量精确至股,如果计算结果存在小数的,应当按照向上取整的原则确定股数。本次交易的最终股份发行数量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的发行数量为准。
本次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为59506.3689万元,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为
7.34元/股,按照上述计算方法,本次交易发行股份数量为81071349股,占
发行后总股本的7.11%,具体情况如下:
收购标的公司股交易对价发行股份数量序号交易对方
权比例(万元)(股)
1潜江基金44.3948%34716.743547298016
2大基金二期23.0548%18028.818424562423
3国信亿合4.3228%3380.40354605455
4厦门闽西南4.3228%3380.40354605455
合计59506.368981071349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实施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对上述发行数量做相应调整。
(五)股份锁定期安排
交易对方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的新增股份锁定期具体如下:潜江
基金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大基金二期、国信亿合、厦门闽西南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完成后,交易对方基于本次交易获得的股份对价因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获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若上述股份限售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前述股份限售期满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2-1-37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六)过渡期损益归属
以本次交易完成为前提,自评估基准日至标的资产交割日期间,标的资产的损益均由上市公司享有、承担。
(七)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以本次交易完成为前提,标的公司截至交割日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上市公司享有。
上市公司股份发行日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新老股东按本次交易完成后各自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四、本次交易的性质
(一)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湖北晶瑞经审计的2024年财务数据以及交易作价情况,相关财务数据比较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资产总额资产净额营业收入
标的公司69488.8859506.3718956.04
上市公司514997.14251312.87143511.12
指标占比13.49%23.68%13.21%注1: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购买股权导致上市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营业收入以被投资企业的营业收入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上市公司接受潜江基金股东表决权,从而拥有标的公司股东表决权达到
68.2997%,标的公司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本次交易为收购少数股东权益,结合收购股权比例,本次交易各项指标计算参照取得控制权计算。
注2:上市公司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和营业收入取自经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表,资产净额为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根据上表所示,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总额、净资产额和营业收入均未达到上市公司相应指标的50%以上,未达到《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上市公司先后于2023年9月26日、2023年10月1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股权暨
2-1-38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关联交易的议案》。上市公司、潜江基金拟分别以13920万元、5000万元向武汉海达化学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海达”)购买其持有的潜江益和
55.90%、20.08%的股权;同时,潜江基金拟向潜江益和增资5000万元。根据
前述四方共同签署的《关于潜江益和化学品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在满足各项交割先决条件的前提下,如因潜江基金单方面原因无法按时完成交割的或其最终选择全部或部分放弃该次交易的,则潜江基金在上述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由上市公司自动享有和承担。就该次交易,最终上市公司以18920万元向武汉海达购买了潜江益和75.98%的股权,对应潜江益和3039.47万元的注册资本。随后,潜江基金向潜江益和增资5000万元,认购潜江益和803.10万元的新增注册资本并于2024年6月完成工商变更。该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持有潜江益和63.28%股权,潜江益和成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该次交易涉及的资产为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上游行业,属于相近的业务范围。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该次交易须纳入累计计算范围,判定本次交易是否达到《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十四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
基于上述内容,经累计计算的相关财务数据比例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资产总额资产净额营业收入
标的公司69809.0459506.378805.15
潜江益和18920.0018920.0010324.91
上市公司503911.88228216.41129941.51
指标占比17.61%34.36%14.72%
注:上表中相关财务数据按照上市公司收购潜江益和股权所在年度即2023年度/截至
2023年12月31日的相关财务数据为基准。
根据上表所示,经累计计算的相关财务数据比例未达到《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第十四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潜江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基石浦江。上市公司董事长李勍直接持有如阳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如阳投资”)53.01%的股权,对应
95万美元注册资本,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新银国
2-1-39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际有限公司持有如阳投资46.99%股权,对应84.22万美元注册资本。如阳投资持有基石浦江20%股权,对应200万元注册资本。李勍通过如阳投资间接控制基石浦江20%股权,并担任基石浦江的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潜江基金为上市公司关联方。其余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次交易完成后,交易对方持有公司股权比例预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
本次交易不会新增关联方。
综上,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构成关联交易,上市公司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时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新银国际(香港),实际控制人为罗培楠女士,最近36个月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更。本次交易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会发生变化。
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交易情形,即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十条、第十一条的规定。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上市公司是一家电子材料的平台型高新技术企业,围绕泛半导体材料和新能源材料两个方向,主导产品包括高纯化学品、光刻胶、锂电池材料、工业化学品及能源等,广泛应用于半导体、锂电池、显示面板和光伏太阳能电池等行业。湖北晶瑞主要从事高纯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高纯双氧水、高纯氨水等湿电子化学品。
湖北晶瑞主要从事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之一,高纯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包括应用在半导体生产过程中,光刻、显影、蚀刻、清洗、去膜、浆料制备等工艺环节的高纯双氧水、高纯氨水等。
本次收购湖北晶瑞的少数股权,有利于进一步增强上市公司对湖北晶瑞的
2-1-40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控制,强化上市公司在高纯化学品领域的产业布局。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范围发生变化。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截至2025年6月30日,上市公司总股本为1059574198股,根据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湖北晶瑞76.0951%股权作价为
59506.3689万元,全部为发行股份支付,发行股份总数为81071349股。本
次交易完成后,社会公众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以上,上市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深交所的上市条件。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前后,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交易前本次交易后序(截至2025年6月30日)股东名称号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比例
(股)
1新银国际(香港)16517612415.59%16517612414.48%
2潜江基金--472980164.15%
3大基金二期--245624232.15%
4厦门闽西南--46054550.40%
5国信亿合--46054550.40%
6其他股东89439807484.41%89439807478.41%
合计1059574198100.00%1140645547100.00%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天健会计师出具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和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数据的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1-6月/2025年6月30日2024年度/2024年12月31日
项目交易前备考数变动幅度交易前备考数变动幅度
总资产514609.63514609.63-514997.14514997.14-
总负债146650.02121210.81-17.35%152087.30127418.10-16.22%
净资产367959.61393398.816.91%362909.83387579.046.80%归属于母公司
253611.64325135.6228.20%251312.87320205.9927.41%
的所有者权益
2-1-4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025年1-6月/2025年6月30日2024年度/2024年12月31日
项目交易前备考数变动幅度交易前备考数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76794.3776794.37-143511.12143511.12-
营业利润10693.2511463.257.20%-17384.20-15844.208.86%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6975.359511.4936.36%-17959.38-17770.911.05%润基本每股收益
0.06580.085630.09%-0.1826-0.16708.54%(元/股)
注:上市公司备考合并口径每股收益根据上市公司备考合并报告假设予以测算,假设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股份在报告期初已存在。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在2023年8月将标的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故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资产总额不会发生变化。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上市公司在合并报表层面将负有回购义务的权益性工具作为金融负债核算,并按照7%年利率计提利息费用,本次交易完成后,上述金融负债将转入所有者权益,减少上市公司的财务费用和负债规模,对于上市公司资产结构以及营运指标均有一定的改善作用。
同时,标的公司于2022年8月投产,产能尚处在爬坡阶段,随着标的公司产能达到预定水平,其业绩将逐步释放。故预计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将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
六、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和尚需履行的程序
(一)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1、晶瑞电材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4年11月17日,晶瑞电材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
2025年3月30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
2-1-4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2025年4月25日,上市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有关条件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2、标的公司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5年3月30日,湖北晶瑞召开股东会,同意出售湖北晶瑞76.0951%股权,湖北晶瑞其他股东放弃对该部分转让股权的优先认购权。
3、交易对方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次交易对方均已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各自按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批准了本次交易事项。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1、本次交易方案尚需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
2、其他可能涉及的决策或报批程序。
上述批准、核准为本次交易的前提条件,取得批准、核准前不得实施本次重组方案。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批准、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本次交易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一)上市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序承诺承诺类型承诺内容号方
关于提供1、保证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上市信息真实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公司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
性、完整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
2-1-43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序承诺承诺类型承诺内容号方
性的承诺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
2、在本次交易期间,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
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中介机构提供和披露本次交易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信息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
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4、保证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的内容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1、本公司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需予以终止的情形。
2、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3、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不存在最近36个月内因违反法
律、行政法规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或者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违反证券法律、行政法规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的情形。
4、本公司最近36个月的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
关于无违债务、未履行向投资者所作出的公开承诺或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法违规行谴责等情形。
2为及行政5、本公司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而被立案调查
处罚的承或者立案侦查且尚未结案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诺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而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6、本公司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买卖相关证券或者泄露内幕信息,或者利用内幕信息建议他人买卖相关证券或其他内幕交易行为,未因内幕交易行为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7、本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对本次交易产生重大不
利影响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者行政处罚案件。
8、本公司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为了保护上市公司的合法利益及其独立性,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关于保持
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公司现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将上市上市公司
3保证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公司独立性的
人员、机构、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性,具体如下:
承诺函
(一)保证资产独立完整
2-1-44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序承诺承诺类型承诺内容号方
1、保证本公司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
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
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具有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
2、保证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且全部资产均处于本公司
自身的控制之下,并为本公司独立拥有和运营。
3、保证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任何方式违
规占用本公司的资金、资产,不以本公司的资产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债务提供担保。
(二)保证人员独立
1、保证本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
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在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
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且不在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保证本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或领薪。
2、保证本公司拥有完整、独立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体系,
且该等体系完全独立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三)保证财务独立
1、保证本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
2、保证本公司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子公司、分
支机构的财务管理制度。
3、保证本公司拥有独立的银行账户,不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
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
4、保证本公司能够作出独立的财务决策,本公司的资金使用不
受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干预。
5、保证本公司依法独立纳税。
(四)保证机构独立
1、保证本公司建立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
2、保证本公司内部经营管理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
3、保证本公司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产生
机构混同的情形。
(五)保证业务独立
1、保证本公司的业务独立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2、保证本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
3、保证本公司的业务活动免受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的非法干预。
2-1-45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序承诺承诺类型承诺内容号方
1、保证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保证向上市公司及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
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材料或副本资料,副本资料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
3、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信息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关于提供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信息的真4、保证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在本次交易申请文件中引用的由
实性、准本人所出具的文件及引用文件的相关内容已经本人审阅,确认本
4
确性和完次交易申请文件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整性的承重大遗漏。
诺5、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上市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司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人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董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事、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为向证券交易所监事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和高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级管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
理人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员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1、本人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如下情形: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
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关于无违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法违规行(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
5为及行政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
处罚的承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诺(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
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三年;
(5)个人因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2、本人不存在如下情形:
2-1-46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序承诺承诺类型承诺内容号方
(1)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2)最近36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3)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4)被中国证监会宣布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
(5)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6)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7)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3、本人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
讼、仲裁、行政处罚案件。
4、本人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而被立案调查或
者立案侦查且尚未结案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而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5、本人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任职资格,本人所任职务均经合法程序产生,不存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有关监管部门、兼职单位(如有)禁止性或限制性规定的情形。
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如本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本人尚无主动关于不存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自签署本承诺函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完成在股份减
6前,若本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需要或市场变化拟减持公司股份
持计划的的,本人届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承诺义务。
1、未以任何方式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
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上市
关于本次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公司
交易摊薄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董事即期回报动。
7和高
采取填补4、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级管措施的承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理人
诺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则该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员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若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作出的重要承诺序号承诺方承诺事项主要承诺内容
2-1-47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序号承诺方承诺事项主要承诺内容
1、保证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保证向上市公司及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
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材料或副本资料,副本资料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
名、印章均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
3、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信息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关于提供信
4、保证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在本次交易申请文件中引用
息的真实的由本公司所出具的文件及引用文件的相关内容已经本公司
1性、准确性审阅,确认本次交易申请文件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和完整性的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承诺
5、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公司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上市公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司控股董事会代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
股东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
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公司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1、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本企业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
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对本次交易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
2、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本企业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
见的对本次交易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重大行政处罚案件。
关于无违法
3、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本企业不存在违法犯罪记录,亦
违规行为及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2行政处罚的的情形。
承诺
4、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本企业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
关的内幕交易而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且尚未结案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而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5、本企业最近5年内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
2-1-48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序号承诺方承诺事项主要承诺内容
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6、本企业承诺,在本次交易办理完成湖北晶瑞股权交割之前,若本企业发生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上述重大违法行为、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事项,本企业将及时并如实告知上市公司,并依法承担因此给上市公司造成的任何损失。
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企业尚无主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自签署本承诺函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完成前,若本企业根股份减持计
3据自身实际情况需要或市场变化拟减持公司股份的,本企业
划的承诺届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本公司(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2、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公司(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关于本次交
人)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作为上市公易摊薄即期
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
4司控股回报采取填
行上述承诺,同意由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股东补措施的承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本诺
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上市公司本次重组实施完毕前,若中
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1、保证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保证向上市公司及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
关于所提供
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材料或副本资料,副实际控信息真实本资料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
制人或性、准确
5名、印章均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
其一致性、完整性效签署该文件。
行动人的承诺函
3、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信息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4、保证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在本次交易申请文件中引用
2-1-49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序号承诺方承诺事项主要承诺内容的由本人所出具的文件及引用文件的相关内容已经本人审阅,确认本次交易申请文件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人不转让在上市公司直接及间接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
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1、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本人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尚
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对本次交易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
2、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本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
的对本次交易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重大行政处罚案件。
3、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本人不存在违法犯罪记录,亦不
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关于无违法4、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本人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违规行为及的内幕交易而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且尚未结案的情形,
6行政处罚的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而
承诺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5、本人最近5年内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
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6、本人承诺,在本次交易办理完成湖北晶瑞股权交割之前,若本人发生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上述重大违法行为、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事项,本人将及时并如实告知上市公司,并依法承担因此给上市公司造成的任何损失。
上市公
关于对本次本次交易方案公平合理、切实可行,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司控股
重大资产重东的整体利益,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促进上市
7股东、组的原则性公司未来的业务发展。本公司原则性同意上市公司实施本次实际控同意函交易。
制人
2-1-50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序号承诺方承诺事项主要承诺内容
1、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等,平等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控股地位谋取不当利益,保证上关于保持上
市公司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性。
8市公司独立2、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本人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监性的承诺函
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规定,规范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不违规占用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金。
1、本人(包括本人直系亲属和配偶,下同)及本人控制的
其他企业、公司或者其他经营实体(上市公司除外,下同)目前未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
相竞争的业务,且未持有任何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可能产生同业竞争的业务的企业、公司或者其他经营实体的股
份、股权或拥有其任何权益。
2、在本人作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及本人控
上市公关于避免同
制的其他企业、公司或者其他经营实体将不会以任何方式
9司实际业竞争的承
(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收购、合营、联营、承包、委托、租控制人诺赁经营或其他拥有股份、权益方式)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子
公司相竞争的业务,也不会以任何方式为竞争企业提供业务上的帮助。
3、如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公司或者其他经营实体
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给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造成损失,本人或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公司或者其他经营实体将予以赔偿和承担。
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公司或者其他经营实体(上市公司除外,下同)目前未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相竞争的业务,且未持有任何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可能产生同业竞争的业务的企业、
公司或者其他经营实体的股份、股权或拥有其任何权益。
2、在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期间,本公司及本公
关于避免同
上市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公司或者其他经营实体将不会以任何方业竞争的承10司控股式(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收购、合营、联营、承包、委托、诺股东租赁经营或其他拥有股份、权益方式)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
子公司相竞争的业务,也不会以任何方式为竞争企业提供业务上的帮助。
3、如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公司或者其他经营
实体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给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造成损失,本公司或本公司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公司或者其他经营实体将予以赔偿和承担。
上市公关于减少和1、在本人作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及本人控
11
司实际规范关联交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避免或减少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2-1-5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序号承诺方承诺事项主要承诺内容
控制人易的承诺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将与上市公司依法签订规范的关联交易协议,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上市规则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批准程序;关联交易价格依照与无关联
关系的独立第三方进行相同或相似交易时的价格确定,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保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义务。本人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上市公司的资金、利润,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2、如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公司或者其他经营实体
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给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造成损失,本人或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公司或者其他经营实体将予以赔偿和承担。
1、在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期间,本公司及本公
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避免或减少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
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将与上市公司依法签订规范的关联交易协议,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上市规则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批准程序;关联交易价格依照与无
上市公关于减少和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进行相同或相似交易时的价格确定,
12司控股规范关联交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保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股东易的承诺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上市公司的资金、利润,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2、如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公司或者其他经营
实体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给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造成损失,本公司或本公司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公司或者其他经营实体将予以赔偿和承担。
(三)交易对方及其控股股东作出的重要承诺序号承诺方承诺事项主要承诺内容
1、本企业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企业不存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合伙协议/公司章程的规定需要终止的情形;本企业具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关于主体资
1的签署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各项承诺、协议,并享有相应权交易对格的承诺
利、承担相应义务的合法主体资格。
方
2、本企业及本企业的主要管理人员、最终出资人与本次
交易的中介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2交易对方关1、保证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
2-1-5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序号承诺方承诺事项主要承诺内容
于提供资料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真实、准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保证所提供
确、完整的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声明与承诺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
2、在参与本次交易的过程中,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和披露本次交易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如本企业就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
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其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
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其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本企业存在相关违法违规情节,本企业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1、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本企业及本企业主要管理人员
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对本次交易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
2、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本企业及主要管理人员不存在
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对本次交易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重大行政处罚案件。
3、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本企业及主要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于无违法
违法犯罪记录,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违规行为及
3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行政处罚的
4、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本企业及主要管理人员不存在
承诺泄露本次交易事宜的相关内幕信息及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
内幕交易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而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且尚未结案的情形。
5、本企业及主要管理人员最近5年内不存在未按期偿还
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不存在受到刑事处罚、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
2-1-53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序号承诺方承诺事项主要承诺内容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
1、本企业对所持有的湖北晶瑞的股权具有合法、完整的所有权,本企业取得的湖北晶瑞的股权已依法履行实缴出资义务,不存在出资不实的情形,出资资金来源合法。
2、本企业有权转让本企业所持有的湖北晶瑞的股权,本
企业持有的湖北晶瑞的股权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限
制、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情形,不存在权属纠纷。本企业承诺,在本次交易办理完成本企业所持湖北晶瑞股权交割之前不会对本企业持有的湖北晶瑞股权进行质押;若本企业持有的湖北晶瑞股权在本次交易办理完成湖北晶瑞股权
交割之前被冻结或被采取其他权利限制措施的,本企业将及时通知上市公司并尽努力予以解决。
3、本企业所持有的湖北晶瑞的股权权属清晰、完整,不
关于出资及存在信托、委托持股或者其他任何类似安排,不存在代他持股情况的人持有湖北晶瑞股权的情形,也不存在委托他人代为持有
4
承诺湖北晶瑞股权的情形。本企业承诺,在本次交易办理完成本企业所持湖北晶瑞股权交割之前不实施代他人持有湖北
晶瑞股权的情形,也不实施委托他人代为持有湖北晶瑞股权的情形。
4、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企业不存在以借款、代偿
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非经营性占用湖北晶瑞资金的情形。本企业承诺,在本次交易办理完成湖北晶瑞股权交割之前,本企业将不实施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非经营性占用湖北晶瑞资金的情形。
5、本企业本次交易已依法履行现阶段所有必要的审议和
批准程序,符合本企业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章程/合伙协议的规定;需要得到国有资产管理部门、集体资产管理
部门或者外商投资管理部门等有权部门批准或者备案的,将依法履行相关程序。
1、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即本公司/本企业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登记在本公司/本企业名下且经批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起十二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期”),本企业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本企业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
交易对司发行的股份,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关于股份锁
方(潜过协议方式转让,也不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该等上
5定期的承诺
江基市公司股份。
金)2、在锁定期内,因上市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送红股、配股等情形而导致本企业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
司股份增加的,该等增加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3、若上述股份锁定期的承诺与本次交易完成前适用的证
2-1-54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序号承诺方承诺事项主要承诺内容
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要求不相符,本企业同意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进行相应调整;上述股份锁定期
届满之后,其减持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1、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即本公司/本企业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登记在本公司/本企业名下且经批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起三十六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期”),本企业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本企业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发行的股份,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也不委托他人管理交易对本企业持有的该等上市公司股份。关于股份锁方(财2、在锁定期内,因上市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送红
6定期的承诺务投资股、配股等情形而导致本企业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
人)公司股份增加的,该等增加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3、若上述股份锁定期的承诺与本次交易完成前适用的证
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要求不相符,本企业同意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进行相应调整;上述股份锁
定期届满之后,其减持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标的公司作出的重要承诺序号承诺方承诺事项主要承诺内容
1、本公司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
本公司不存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需要终止的情形;本公司具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签署与本次交
易相关的各项承诺、协议,并享有相应权利、承担相应义务的合法主体资格。
2、本公司自成立以来的股权变动均已依法履行了必要的决
策或者审批程序,合法合规,注册资本已全部实缴到位,关于主体资标的不存在出资不实的情况。
1格的承诺
公司3、本公司从事的业务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国家反垄断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4、本公司已依法取得从事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需的行政
许可、备案、注册或者认证,且已经取得的上述行政许可、备案、注册或者认证等不存在被吊销、撤销、注销、撤回的重大法律风险或者存在到期无法延续的风险。
5、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关于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
2-1-55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序号承诺方承诺事项主要承诺内容的要求,不存在涉及环保安全的重大事故或重大群体性的环保事件。
1、保证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保证所提供的
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关于提供信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
息的真实
2、在本次交易期间,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
2性、准确性
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上市公司和参与和完整性的
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提供和披露本次交易相关信息,并保承诺
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信息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
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1、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对本次交易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
2、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对本次交易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重大行政处罚案件。
3、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违法犯罪记录,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标的公关于无违法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司及其
违规行为及4、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
3董事、行政处罚的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而被立
监事、
承诺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且尚未结案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不高管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而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5、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最近
三十六个月内因违反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或者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不存在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的情形;不存在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履行向投资者所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形;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
八、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持续监管办法》第十八条、《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的规定根据《创业板持续监管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
2-1-56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重组或者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标的公司所属行业应当符合创业板定位,或者与上市公司处于同行业或者上下游。”根据深交所《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的规定:“创业板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拟购买资产所属行业应当符合创业板定位,或者与上市公司处于同行业或者上下游。”
(一)标的公司符合创业板定位
湖北晶瑞主要产品为高纯双氧水、高纯氨水等湿电子化学品,广泛应用于半导体行业电子产品生产过程的光刻、显影、蚀刻、清洗、去膜、浆料制备等工艺环节。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标的公司所处行业为“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根据国家统计局《2017年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标的公司所处行业为“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85 电子专用材料制造”;按照国家发
改委颁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标的公司属于电子元器件生产专用材料中的湿化学品,属于鼓励类行业,满足《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第二条的规定,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第五条所列示负面清单的相关行业。标的公司行业符合创业板定位。
(二)标的公司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是上市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标的公司湖北晶瑞主要产品为高纯双氧水、高纯氨水等湿电子化学品,是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之一。
标的公司系为提升上市公司的制造工艺及扩充产能而设立,其主营业务、产品服务构成、核心技术、生产制造工艺、下游应用领域、客户供应商等方面
基本与上市公司相同,在上市公司现有技术和产品线基础上通过研发迭代,进一步提升技术能力和生产能力。因此,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处于同行业。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持有湖北晶瑞股权的比例将升至100.00%,将助力上市公司更好地利用上市公司资源聚焦发展高纯化学品业务。
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持续监管办法》第十八条和《重组审核规则》第八
2-1-57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条的规定。
2-1-58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第二章交易各方
一、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上市公司基本信息公司中文名称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 Crystal Clear Electronic Material Co.Ltd股票简称晶瑞电材股票代码300655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成立日期2001年11月29日上市时间2017年5月23日
注册资本(万元)105953.6383法定代表人胡建康注册地址苏州市吴中经济开发区河东工业园善丰路168号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0512-66037938
传真0512-65287111
电子邮件 ir@jingrui-chem.com.cn
公司网址 www.jingrui-chem.com.cn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0732526198B生产电子工业用超纯化学材料(硫酸、硝酸、盐酸、氢氟酸、乙酸[含量>80%]、2-丙醇、氟化铵、过氧化氢[20%≤含量≤60%]、氨溶液[10%<含氨≤35%])及液体消毒剂【过氧乙酸(含餐具洗涤剂)[含量≤43%,含水≥5%,含乙酸≥35%,含过氧化氢≤6%,含有稳定剂]、过氧化氢】,开发生产电子工业用超纯经营范围化学材料,销售公司自产产品;从事一般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所列项目及方式经营)的批发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咨询和技术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外资比例小于25%)
(二)最近三十六个月控制权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新银国际(香港),实际控制人为罗培楠女士。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未发生过变动。
2-1-59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三)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上市公司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四)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公司是一家电子材料的平台型高新技术企业,围绕泛半导体材料和新能源材料两个方向,主导产品包括高纯湿电子化学品、光刻胶、锂电池材料等,广泛应用于半导体、锂电池、显示面板和光伏太阳能电池等行业,主要应用到下游电子产品生产过程的光刻、显影、蚀刻、清洗、去膜、浆料制备等工艺环节。
1、在高纯化学品方面,公司产品具备国际竞争力的技术领先和成本领先的双重优势。公司技术已跻身国际先进水平,高纯系列主流产品全线达到了最高纯度 SEMI G5等级,成为全球范围内同时掌握半导体级高纯双氧水、高纯硫酸、高纯氨水、高纯盐酸、高纯硝酸、高纯异丙醇等高纯产品技术的少数领导者之一,同时建成了目前国内高纯硫酸、高纯双氧水两大高纯电子化学品最大产能。
公司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超净高纯双氧水产品品质可达到 10ppt 以下,满足 SEMI制定的最高纯度等级,成功填补了国内空白,公司产能布局初步完成,是国内高纯双氧水产能最大、综合实力最强的国产供应商。公司年产9万吨半导体级高纯硫酸项目产品已达到 G5等级,品质已达全球同行业第一梯队水平,产品技术指标可以覆盖目前全部先进集成电路技术节点的要求,标志着公司已建成国内规模最大的半导体级高纯硫酸基地之一。
2、公司光刻胶在国内具有悠久声誉,稳定生产超三十年,是国内最早规模
量产光刻胶的几家企业之一。光刻胶是国际上技术门槛最高的微电子化学品之一,公司子公司瑞红苏州1993年开始光刻胶生产,承担并完成了国家02专项“i线光刻胶产品开发及产业化”项目。瑞红苏州是国内少有的既有规模又有利润的成熟光刻胶企业,销售规模和盈利能力处于国内领先位置,近年销售额和利润均呈现高速增长,其中部分产品已占据国内主要市场份额。瑞红苏州光刻胶品类齐全,经过三十年积累,拥有紫外宽谱系列、g 线系列、i 线系列、KrF系列等上百个型号产品。i线光刻胶已向国内中芯国际、长鑫存储等知名大尺寸半导体厂商大批量供货,多款 KrF 光刻胶已量产并供应多家半导体客户;ArF高端光刻胶实现小批量出货,多款产品已向客户送样并开展验证。
2-1-60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为适应行业现状带来的发展机遇,在市场空间巨大但自给率仍然较低的双重背景下,为提升国家关键材料领域“自主可控”水平,实现半导体材料的“国产替代”,近年来,公司建成了具有国际水平的高端光刻胶生产线和测试实验平台,同时拥有紫外宽谱、 g 线( 436nm)、 i 线( 365nm)、KrF
(248nm)、ArF(193nm)全系列光刻机测试实验平台。公司于 2020 年启动了集成电路制造用高端光刻胶研发项目,并于 2020年下半年购买了 ASML1900Gi型光刻机及配套设备,于 2021 年下半年购入了尼康 KrF S207光刻机及配套设备,已建成 ArF、KrF 光刻实验室。该研发项目系由公司牵头发起的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高端光刻胶技术攻关及产业化工程的攻关任务之一,旨在通过自主研发,打通 ArF、KrF 光刻胶用树脂的工艺合成路线,研发满足 90-28nm 芯片制程的 ArF(193nm)光刻胶以及国内用量最大的 KrF 光刻胶,满足当前集成电路产业关键材料市场需求。
3、公司锂电池材料主要产品包括 NMP,CMCLi 等锂电池粘结剂。NMP
是一种被广泛应用于锂电池、芯片、平板显示等行业的有机溶剂产品,具有毒性低、沸点高、极性强、粘度低、溶解能力强、化学稳定性、热稳定性优良等特点。在锂电池的生产材料中,NMP一是作为正极涂布溶剂(可以作为如正极粘结剂 PVDF等的溶剂),二是作为锂电池导电剂浆料溶剂。NMP产品质量对锂电池生产工段的涂布质量、效果及改善锂电池能量密度均存在一定影响,为锂电池的一项不可或缺的溶剂材料。锂电池粘结剂是一种高分子聚合物,是制作锂电池正极、负极和隔膜的重要原料,主要起到将电极活性物质粘附在集流体的作用。
公司 NMP 产品采用国际先进技术及工艺,已通过了 IATF16949 汽车行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已向市场规模化供应近十年,拥有一批合作关系稳定的优质客户如三星环新(西安)动力电池有限公司、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创新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
为进一步推进公司产能布局、满足客户需求、推动业务发展、巩固市场地位,公司全资孙公司渭南美特瑞正在新建 6 万吨 NMP(含回收)产线,该项目建成后,公司锂电池级 NMP及半导体级 NMP产能大幅提升,有望给公司经营
2-1-6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业绩带来积极影响。
最近三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分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光刻胶19825.1713.81%15536.1111.96%14020.868.03%
高纯化学品77844.9654.24%69596.3053.56%82705.2847.37%
锂电池材料25974.5318.10%27423.5021.10%53185.1730.46%
工业化学品13111.809.14%9217.287.09%15564.698.92%
能源6446.484.49%7379.985.68%8019.914.59%
其他308.180.21%788.340.61%1084.100.62%
合计143511.12100.00%129941.51100.00%174580.01100.00%
(五)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上市公司最近三年合并报表口径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资产负债表项目2024年末2023年末2022年末
资产总额514997.14503911.88321565.55
负债总额152087.30163550.93118488.84
所有者权益合计362909.83340360.95203076.72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251312.87228216.41196074.84利润表项目2024年末2023年度2022年度
营业收入143511.12129941.51174580.01
营业利润-17384.20570.9719873.54
利润总额-18158.49292.7719795.45
净利润-19139.551013.4316656.34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7959.381482.2816336.03现金流量表项目2024年末2023年度2022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6078.0014397.3637998.0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5265.25-33658.93-56909.8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110.06110045.9419559.7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73505.0290650.24351.55主要财务指标2024年末2023年末2022年末
2-1-6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80.010.1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80.010.16
毛利率19.23%23.61%22.42%
资产负债率29.53%32.46%36.8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7.20%0.81%8.63%
(六)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股权控制关系如下:
2、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新银国际(香港)持有公司股份16517.6124万股,持股比例为15.59%,为公司控股股东。
新银国际(香港)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中文名称新银国际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 New Silver International Limited商业登记号码51583605成立时间2009年8月5日已发行及缴足股本47213946港元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 香港薄扶林道 89号宝翠园 8座 27FF室
主营业务项目投资及管理、企业管理策划、商务资讯咨询
2-1-63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股东结构 新银国际(BVI)持有 97.75%股权;刘岩持有 2.25%股权
3、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罗培楠女士通过新银国际(BVI)持有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新银国际(香港)97.75%股权,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罗培楠女士,女,1967年出生,中国香港籍,大专学历。历任香港新阳资产管理公司董事、新银国际(香港)执行董事。现任新银国际(香港)、新银
国际(BVI)执行董事、瑞红(苏州)电子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09 年
11月至今,在本公司担任董事;现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七)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合规及诚信情况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上市公司及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上市公司及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不存在刑事处罚或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案件;最近三年内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重大失信情况、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二、交易对方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湖北长江(潜江)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闽西
南弘盛科创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国信亿合新兴产业私募股权投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具体情况如下:
1、潜江基金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湖北长江(潜江)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9005MA49DQ4R04
2-1-64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成立时间2019年12月19日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注册地址潜江市园林办事处章华南路34号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执行事务合伙人马鞍山基石浦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股权投资、投资管理及投资咨询服务。(不得从事吸收公众经营范围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不得向社会公众销售理财类产品)
(2)历史沿革及最近三年出资额变化情况
1)历史沿革
*2019年12月,潜江基金成立
2019年12月19日,湖北江汉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湖北省长江经济带产业
引导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24年8月,更名为湖北长江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马鞍山基石浦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发起设立潜江基金,其中马鞍山基石浦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负责基金的日常管理、运作。
2)最近三年出资额变化情况
潜江基金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100000万元。最近三年,潜江基金出资额未发生变化。
(3)主要业务发展情况
潜江基金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经营期限为10年。
(4)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及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1)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最近两年,潜江基金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资产负债表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57516.3146376.02
负债总额618.75750.00
2-1-65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合伙人权益合计56897.5645626.02利润表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4671.354195.89
净利润4671.354195.89
注:潜江基金2023年、2024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2)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简要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57516.31
非流动资产-
总资产57516.31
流动负债618.75
非流动负债-
总负债618.75
合伙人权益56897.56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简要利润表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4671.35
利润总额4671.35
净利润4671.35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5)产权控制关系
1)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潜江基金的产权控制关系如下:
2-1-66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本次交易对方最终出资人与参与本次交易的其他有关主体的关联关系
上市公司董事长李勍先生担任基石浦江的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并通过如阳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基石浦江20%的股权,潜江基金为上市公司关联方。除此之外,马鞍山基石浦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最终出资人与参与本次交易的其他有关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6)合伙人情况
1)主要合伙人情况
出资额序号合伙人信息合伙人类型出资比例(万元)
1湖北江汉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5000050%湖北长江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2有限合伙人4900049%
伙)
3马鞍山基石浦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10001%
合计100000100%
2)执行事务合伙人
马鞍山基石浦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系潜江基金之执行事务合伙人,马鞍山基石浦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本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马鞍山基石浦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500MA2NGEPE0C成立时间2017年3月29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郑蒲港新区中飞大道277号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李勍
2-1-67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经营范围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股东出资比例
马鞍山幸福基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40%
出资结构北京东极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
如阳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20%
赵忆波20%
(7)是否属于私募基金及备案情况
潜江基金已于2020年4月8日在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备案手续,基金编号 SJQ478;其基金管理人马鞍山基石浦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于 2018 年 2月 11日在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手续,登记编号 P1067360。
(8)主要的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潜江基金的对外投资情况如下所示:
序号企业名称持股比例主营业务
新材料技术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显示器潜江睿信纳米
159.0909%件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石墨
科技有限公司及碳素制品制造
生产碳酸二乙酯(DEC)、碳酸甲乙酯(EMC)、辽宁港隆化工
2 24.9999% 碳酸二甲酯(DMC)、碳酸乙烯酯(EC)和碳酸丙
有限公司烯酯(PC)等
潜江益和化学从事过氧化氢研制、开发,主要产品为工业级双氧
316.7201%
品有限公司水
提供涵盖光电显示产业一体化触控显示解决方案,苏州桐力光电
42.1057%包括自主研发的全贴合纳米有机硅胶粘剂、全贴合
股份有限公司
加工工艺、全自动生产设备等
(9)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潜江基金的最终持有人情况如下:
出资额出资比例是否最终最终持有获得权益时资金来
层级股东/出资人/合伙人(万元)(%)持有人人性质间源湖北江汉产业发展投自有或
15000050.00--2019-12-19
资有限公司自筹潜江市江汉投资集团自有或
1-150000100.00--2024-9-13
有限公司自筹
2-1-68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出资额出资比例是否最终最终持有获得权益时资金来
层级股东/出资人/合伙人(万元)(%)持有人人性质间源潜江市人民政府国有自有或
1-1-150000100.00是行政单位2023-11-29
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自筹湖北长江产业投资基自有或2金合伙企业(有限合49000.0049.00--2019-12-19自筹
伙)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自有或
2-1400000099.75--2015-12-28
限公司自筹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自有或
2-1-1325050100.00是行政单位2010-11-3
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自筹长江产业投资私募基自有或
2-2100000.25--2015-12-28
金管理有限公司自筹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自有或
2-2-1535017.60--2019-9-29
限公司自筹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自有或
2-2-1-1325050100.00是行政单位2010-11-3
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自筹详见“国信亿合穿透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
2-2-2305010.03表”“之”“3-3-6-2019-9-29-集团有限公司
1”联想(北京)有限公自有或
2-2-32950.009.7--2021-9-17
司自筹
565000.00自有或
2-2-3-1联想集团有限公司100.00是香港公司1992-12-24(港元)自筹湖北文旅集团资产管自有或
2-2-42650.008.72--2019-9-29
理有限公司自筹湖北文化旅游集团有自有或
2-2-4-1200000.00100.00--2022-3-24
限公司自筹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自有或
2-2-4-1-1265994.5972.4是行政单位未披露
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自筹湖北省国有股权营运自有或
2-2-4-1-230193.578.22--2022-3-31
管理有限公司自筹
2-2-4-1-2-湖北宏泰集团有限公自有或
200000.00100.00--2022-3-2
1司自筹
2-2-4-1-2-自有或
湖北省财政厅2860400.00100.00是行政单位2022-3-30
1-1自筹
湖北清能投资发展集自有或
2-2-4-1-320000.005.44--2009-4-21
团有限公司自筹详见“国信亿合穿透
2-2-4-1-3-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
157014.3553.15表”“之”“3-3-6-2022-7-15-
1集团有限公司
1”
2-2-4-1-3-湖北联信企业管理合自有或
127010.5542.99--2024-11-29
2伙企业(有限合伙)自筹
2-1-69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出资额出资比例是否最终最终持有获得权益时资金来
层级股东/出资人/合伙人(万元)(%)持有人人性质间源
2-2-4-1-3-湖北省梧桐湖新区投自有或
438170.0082.67--2023-3-20
2-1资有限公司自筹
2-2-4-1-3-湖北省联投新城发展自有或
70000.0070.00--2023-7-11
2-1-1集团有限公司自筹详见“国信亿合穿透
2-2-4-1-3-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
628582.4287.51表”“之”“3-3-6-2021-5-27
2-1-1-1集团有限公司
1”
2-2-4-1-3-湖北联百企业管理有自有或
44841.496.24--2023-11-6
2-1-1-2限责任公司自筹
2-2-4-1-3-湖北产兴企业管理合自有或
79200.0099.99--2023-9-27
2-1-1-2-1伙企业(有限合伙)自筹
2-2-4-1-3-详见“国信亿合穿透百瑞信托有限责任公
2-1-1-2-1-80000.0099.99表”“之”“3-3-6-1-2023-12-31-司
12-7-6-4-7-2-2-5”
2-2-4-1-3-
湖北联投资产管理有自有或
2-1-1-2-1-10.000.01--2023-9-25
限公司自筹
2-2-4-1-3-湖北联投资本投资发详见“国信亿合穿透
2-1-1-2-1-20000.00100.002014-10-11-展有限公司表”“之”“3-3-6”
2-2-4-1-3-湖北联投资产管理有详见“2-2-4-1-3-2-1-1-
10.000.012023-9-27-
2-1-1-2-2限公司2-1-2”
2-2-4-1-3-湖北联瑞企业管理有自有或
44841.496.24--2023-12-8
2-1-1-3限责任公司自筹
2-2-4-1-3-武汉联新企业管理合自有或
79200.0099.99--2023-10-30
2-1-1-3-1伙企业(有限合伙)自筹
2-2-4-1-3-详见“国信亿合穿透百瑞信托有限责任公
2-1-1-3-1-80000.0099.99表”“之”“3-3-6-1-2023-10-30-司
12-7-6-4-7-2-2-5”
2-2-4-1-3-湖北联投资产管理有详见“2-2-4-1-3-2-1-1-
2-1-1-3-1-10.000.012023-10-30-限公司2-1-2”
2
2-2-4-1-3-湖北联投资产管理有详见“2-2-4-1-3-2-1-1-
10.000.012023-10-30-
2-1-1-3-2限公司2-1-2”
2-2-4-1-3-鄂州市梁子湖区城市自有或
20000.0020.00--2009-6-17
2-1-2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自筹
2-2-4-1-3-鄂州市梁子湖区财政自有或
10000.00100.00是行政单位2009-4-23
2-1-2-1局自筹详见“国信亿合穿透
2-2-4-1-3-鄂州市城市建设投资
10000.0010.00表”“之”“3-3-6-1-2009-6-17-
2-1-3有限公司
17”
2-1-70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出资额出资比例是否最终最终持有获得权益时资金来
层级股东/出资人/合伙人(万元)(%)持有人人性质间源
2-2-4-1-3-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上市公司自有或
91730.0017.31是2024-10-30
2-2份有限公司(香港)自筹
2-2-4-1-3-湖北省建投集团工程自有或
100.000.02--2023-3-20
2-3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自筹
2-2-4-1-3-湖北省建设投资集团自有或
5000.00100.00--2021-12-31
2-3-1有限公司自筹详见“国信亿合穿透
2-2-4-1-3-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
500000.0089.88表”“之”“3-3-6-2020-1-21-
2-3-1-1集团有限公司
1”
2-2-4-1-3-陕西金融资产管理股自有或
56282.0610.12--2024-6-20
2-3-1-2份有限公司自筹
2-2-4-1-3-陕西财金投资管理有自有或
151752.8517.67--2019-12-31
2-3-1-2-1限责任公司自筹
2-2-4-1-3-
自有或
2-3-1-2-1-陕西省财政厅300000.00100.00是行政单位2018-12-31
自筹
1
2-2-4-1-3-陕西延长石油资本控自有或
138890.2816.17--2020-12-31
2-3-1-2-2股有限公司自筹
2-2-4-1-3-陕西延长石油(集自有或
2-3-1-2-2-300000.00100.00--2009-3-26
团)有限责任公司自筹
1
2-2-4-1-3-
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自有或
2-3-1-2-2-459000.0045.9是行政单位2022-2-24
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自筹
2-2-4-1-3-
延安市人民政府国有自有或
2-3-1-2-2-396000.0039.6是行政单位2022-2-24
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自筹
2-2-4-1-3-
长安汇通集团有限责自有或
2-3-1-2-2-100000.0010.00--2022-2-24
任公司自筹
2-2-4-1-3-
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自有或
2-3-1-2-2-2060000.00100.00是行政单位2020-2-24
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自筹
1-3-1
2-2-4-1-3-
榆林市人民政府国有自有或
2-3-1-2-2-45000.004.5是行政单位2022-2-24
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自筹
2-2-4-1-3-榆林市城市投资经营自有或
114729.2813.36--2022-12-31
2-3-1-2-3集团有限公司自筹
2-2-4-1-3-
榆林市人民政府国有自有或
2-3-1-2-3-200000.00100.00是行政单位2023-2-1
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自筹
1
2-1-7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出资额出资比例是否最终最终持有获得权益时资金来
层级股东/出资人/合伙人(万元)(%)持有人人性质间源
2-2-4-1-3-西安经开金融控股有自有或
95580.0011.13--2022-12-31
2-3-1-2-4限公司自筹
2-2-4-1-3-
西安经发集团有限责自有或
2-3-1-2-4-250000.0050.00--2022-12-9
任公司自筹
1
2-2-4-1-3-西安经发控股(集自有或
2-3-1-2-4-1014743.0294.07--2013-4-12
团)有限责任公司自筹
2-2-4-1-3-
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自有或
2-3-1-2-4-1000000.00100.00是事业单位2022-8-5
管理委员会自筹
1-1-1
2-2-4-1-3-陕西金融资产管理股详见“2-2-4-1-3-2-3-1-
2-3-1-2-4-63992.955.932022-8-5-份有限公司2”
2-2-4-1-3-西安经发控股(集详见“2-2-4-1-3-2-3-1-
2-3-1-2-4-250000.0050.002012-3-30-团)有限责任公司2-4-1-1”
2
2-2-4-1-3-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自有或
95007.8111.06--2019-12-31
2-3-1-2-5限责任公司自筹
2-2-4-1-3-
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自有或
2-3-1-2-5-1018000.00100.00是行政单位2010-6-29
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自筹
1
2-2-4-1-3-西安城市基础设施建自有或
65580.007.63--2018-12-31
2-3-1-2-6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自筹
2-2-4-1-3-
西安市人民政府国有自有或
2-3-1-2-6-900000.00100.00是行政单位2021-7-8
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自筹
1
2-2-4-1-3-天津宏信远鹏企业管自有或
65580.007.63--2019-12-31
2-3-1-2-7理有限公司自筹
2-2-4-1-3-
宏拓投资管理有限公自有或
2-3-1-2-7-70000.00100.00--2018-2-27
司自筹
1
2-2-4-1-3-
天津宏信资产管理有自有或
2-3-1-2-7-300000.00100.00--2018-1-19
限公司自筹
2-2-4-1-3-
上海东泓实业发展有自有或
2-3-1-2-7-400000.00100.00--2024-4-12
限公司自筹
1-1-1
2-2-4-1-3-
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自有或
2-3-1-2-7-1040000.00100.00--2006-4-28
限公司自筹
1-1-1-1
2-1-7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出资额出资比例是否最终最终持有获得权益时资金来
层级股东/出资人/合伙人(万元)(%)持有人人性质间源
2-2-4-1-3-
181671.09上市公司自有或
2-3-1-2-7-远东宏信有限公司100.00是2009-3-11(美元)(香港)自筹
1-1-1-1-1
2-2-4-1-3-神木市金融控股集团自有或
57587.716.7--2022-12-31
2-3-1-2-8有限公司自筹
2-2-4-1-3-
神木市国有资本投资自有或
2-3-1-2-8-280000.00100.00--2020-4-22
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自筹
1
2-2-4-1-3-
自有或
2-3-1-2-8-神木县人民政府400000.00100.00是行政单位2002-11-18
自筹
2-2-4-1-3-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自有或
32790.003.82是上市公司2016-12-31
2-3-1-2-9有限公司自筹
2-2-4-1-3-杨凌财金投资集团有自有或
10930.001.27--2022-12-31
2-3-1-2-10限公司自筹
2-2-4-1-3-
自有或
2-3-1-2-杨凌示范区财政局90000.00100.00是行政单位2021-11-5
自筹
2-2-4-1-3-中陕核工业集团有限自有或
10930.001.27--2016-12-31
2-3-1-2-11公司自筹
2-2-4-1-3-
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自有或
2-3-1-2-280000.00100.00是行政单位2013-11-14
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自筹
2-2-4-1-3-陕西金融控股集团有10930.00自有或
1.27--2016-12-31
2-3-1-2-12限公司自筹
2-2-4-1-3-
自有或
2-3-1-2-陕西省财政厅371190.77100.00是行政单位2020-9-8
自筹
2-2-4-1-3-宝鸡市投资(集团)自有或
5465.000.64--2016-12-31
2-3-1-2-13有限公司自筹
2-2-4-1-3-详见“国信亿合穿透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
2-3-1-2-130000.0097.17表”“之”“3-3-6-1-2022-11-18-司
13-117-2”
2-2-4-1-3-
宝鸡市发展集团有限自有或
2-3-1-2-3790.002.83--2024-5-6
公司自筹
2-2-4-1-3-
宝鸡市人民政府国有自有或
2-3-1-2-1000000.00100.00是行政单位2023-10-30
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自筹
13-2-1
2-2-4-1-3-陕西文化金融投资控自有或
1093.000.13--2019-12-31
2-3-1-2-14股(集团)有限公司自筹
2-1-73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出资额出资比例是否最终最终持有获得权益时资金来
层级股东/出资人/合伙人(万元)(%)持有人人性质间源
2-2-4-1-3-
陕西文化产业投资控自有或
2-3-1-2-91000.00100.00--2017-1-18股(集团)有限公司自筹
2-2-4-1-3-
自有或
2-3-1-2-中共陕西省委宣传部169937.0066.84是党政机关2017-8-22
自筹
14-1-1
2-2-4-1-3-
西安曲江文化产业投自有或
2-3-1-2-64300.0025.29--2009-6-23资(集团)有限公司自筹
14-1-2
2-2-4-1-3-
西安曲江文化控股有自有或
2-3-1-2-830000.00100.00--2012-10-23
限公司自筹
14-1-2-1
2-2-4-1-3-
西安曲江新区管理委自有或
2-3-1-2-999000.0099.9是事业单位2012-10-16
员会自筹
14-1-2-1-1
2-2-4-1-3-
西安曲江文化产业发自有或
2-3-1-2-1000.000.1是事业单位2012-10-16
展中心自筹
14-1-2-1-2
2-2-4-1-3-延安市鼎源投资(集自有或
2-3-1-2-10000.003.93--2009-12-8
团)有限公司自筹
14-1-3
2-2-4-1-3-
自有或
2-3-1-2-延安市财政局329715.0061.12是行政单位2019-8-29
自筹
14-1-3-1
2-2-4-1-3-详见“国信亿合穿透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
2-3-1-2-209710.0038.88表”“之”“3-3-6-1-2016-10-19-司
14-1-3-217-2”
2-2-4-1-3-榆林市城市投资经营详见“2-2-4-1-3-2-3-1-
2-3-1-2-10000.003.932009-12-8-集团有限公司2-3”
14-1-4
2-2-4-1-3-韩城市财金投资管理自有或
1093.000.13--2022-12-31
2-3-1-2-15有限公司自筹
2-2-4-1-3-
自有或
2-3-1-2-韩城市财政局300000.00100.00是行政单位2022-12-31
自筹
2-2-4-1-3-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自有或
1093.000.13--2016-12-31
2-3-1-2-16限公司自筹
2-2-4-1-3-
西安投资控股有限公自有或
2-3-1-2-134662.2140.44--2013-12-31
司自筹
2-2-4-1-3-西安市财政局2000000.00100.00是行政单位2009-8-28自有或
2-1-74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出资额出资比例是否最终最终持有获得权益时资金来
层级股东/出资人/合伙人(万元)(%)持有人人性质间源
2-3-1-2-自筹
16-1-1
2-2-4-1-3-
上海淳大资产管理有自有或
2-3-1-2-72605.2221.80--2013-12-31
限公司自筹
2-2-4-1-3-
成都扬成文化传媒有自有或
2-3-1-2-252000.00100.00--2017-1-19
限公司自筹
16-2-1
2-2-4-1-3-
自有或
2-3-1-2-嘉腾控股有限公司169200.0099.53--2016-11-9
自筹
16-2-1-1
2-2-4-1-3-
自有或
2-3-1-2-侯自强50000.0050.00是自然人2022-5-10
自筹
16-2-1-1-1
2-2-4-1-3-
自有或
2-3-1-2-吴俊锋50000.0050.00是自然人2016-9-23
自筹
16-2-1-1-2
2-2-4-1-3-
自有或
2-3-1-2-吴秀800.000.47是自然人2016-9-27
自筹
16-2-1-2
2-2-4-1-3-
上海证大投资管理有自有或
2-3-1-2-51938.6615.60--2013-12-31
限公司自筹
2-2-4-1-3-
西藏和泓景科技有限自有或
2-3-1-2-200000.00100.00--2017-3-23
公司自筹
16-3-1
2-2-4-1-3-详见“2-2-4-1-3-2-3-1-
2-3-1-2-嘉腾控股有限公司129920.0099.942016-11-1-
2-16-2-1-1”
16-3-1-1
2-2-4-1-3-
自有或
2-3-1-2-吴秀80.000.06是自然人2016-11-1
自筹
16-3-1-2
2-2-4-1-3-
上海随道投资发展有自有或
2-3-1-2-48922.8314.69--2013-12-31
限公司自筹
2-2-4-1-3-
杭州川腾投资管理合自有或
2-3-1-2-75480.0068.00--2017-1-13
伙企业(有限合伙)自筹
16-4-1
2-2-4-1-3-
拉萨市禹巽商贸有限自有或
2-3-1-2-70290.0099.00--2017-4-14
责任公司自筹
16-4-1-1
2-1-75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出资额出资比例是否最终最终持有获得权益时资金来
层级股东/出资人/合伙人(万元)(%)持有人人性质间源
2-2-4-1-3-
自有或
2-3-1-2-任小菊138600.0099.00是自然人2023-6-21
自筹
16-4-1-1-1
2-2-4-1-3-
自有或
2-3-1-2-刘泳波1400.001.00是自然人2017-1-18
自筹
16-4-1-1-2
2-2-4-1-3-
西藏嘉宜新能源科技自有或
2-3-1-2-710.001.00--2017-4-14
有限公司自筹
16-4-1-2
2-2-4-1-3-
自有或
2-3-1-2-周国华70000.00100.00是自然人2016-10-13
自筹
16-4-1-2-1
2-2-4-1-3-杭州景锴乐投资管理
自有或2-3-1-2-合伙企业(有限合35520.0032.00--2017-1-13自筹
16-4-2伙)
2-2-4-1-3-西藏嘉宜新能源科技详见“2-2-4-1-3-2-3-1-
2-3-1-2-33165.0099.002017-4-14-有限公司2-16-4-1-2”
16-4-2-1
2-2-4-1-3-拉萨市禹巽商贸有限详见“2-2-4-1-3-2-3-1-
2-3-1-2-335.001.002017-4-14-责任公司2-16-4-1-1”
16-4-2-2
2-2-4-1-3-
陕西鼓风机(集团)自有或
2-3-1-2-20339.886.11--2013-12-31
有限公司自筹
2-2-4-1-3-
西安工业投资集团有自有或
2-3-1-2-80000.00100.00--2009-5-21
限公司自筹
16-5-1
2-2-4-1-3-
西安市人民政府国有自有或
2-3-1-2-500000.00100.00是行政单位2004-9-14
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自筹
16-5-1-1
2-2-4-1-3-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
自有或
2-3-1-2-发区科技投资服务中3238.100.97是事业单位2013-12-31
自筹
16-6心
2-2-4-1-3-
自有或
2-3-1-2-西安广播电视台1293.100.39是事业单位2014-12-31
自筹
2-2-4-1-3-国家能源集团资产管自有或
11392.53.86--2022-7-15
3理有限公司自筹
2-2-4-1-3-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自有或
12000.00100.00--2023-8-29
3-1限责任公司自筹
2-2-4-1-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13209466.1100.00是行政单位1995-10-23自有或
2-1-76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出资额出资比例是否最终最终持有获得权益时资金来
层级股东/出资人/合伙人(万元)(%)持有人人性质间源
3-1-1院2自筹详见“国信亿合穿透三峡基地发展有限公
2-2-4-1-410000.002.72表”“之”“3-3-6-1-2017-11-27-司
7”
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自有或
2-2-4-1-510000.002.72--2017-11-27
有限公司自筹
2-2-4-1-5-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自有或
508786.5100.00是上市公司1986-10-25
1司自筹
汉江国有资本投资集自有或
2-2-4-1-65000.001.36--2018-7-11
团有限公司自筹
2-2-4-1-6-襄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自有或
1000000.00100.00是行政单位2017-12-21
1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自筹
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自有或
2-2-4-1-75000.001.36--2009-4-21
开发有限公司自筹
2-2-4-1-7-宜昌城发投资集团有自有或
151500.0081.32--2015-3-13
1限公司自筹
2-2-4-1-7-宜昌城市发展投资集自有或
61000.0061.00--2022-11-8
1-1团有限公司自筹
2-2-4-1-7-宜昌城发控股集团有自有或
2000000.00100.00--2023-2-22
1-1-1限公司自筹
2-2-4-1-7-宜昌市人民政府国有自有或
1000000.00100.00是行政单位2022-12-2
1-1-1-1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自筹
2-2-4-1-7-宜昌城发控股集团有详见“2-2-4-1-7-1-1-
15000.0015.002023-9-21-
1-2限公司1”
2-2-4-1-7-宜昌城发地产集团有自有或
15000.0015.00--2023-9-21
1-3限公司自筹
2-2-4-1-7-宜昌城市发展投资集
100000.00100.00详见“2-2-4-1-7-1-1”2022-12-31-
1-3-1团有限公司
2-2-4-1-7-湖北三峡物流集团有自有或
5000.005.00--2023-9-21
1-4限公司自筹
2-2-4-1-7-宜昌城发城市运营有自有或
80000.0080.00--2024-3-14
1-4-1限公司自筹
2-2-4-1-7-宜昌城市发展投资集
100000.00100.00详见“2-2-4-1-7-1-1”2022-12-31-
1-4-1-1团有限公司
2-2-4-1-7-湖北三峡文化旅游集自有或
20000.0020.00--2022-12-22
1-4-2团有限公司自筹
2-2-4-1-7-宜昌城市发展投资集
100000.00100.00详见“2-2-4-1-7-1-1”2022-1-24-
1-4-2-1团有限公司
2-2-4-1-7-湖北三峡文化旅游集详见“2-2-4-1-7-1-4-
4000.004.002023-4-20-
1-5团有限公司2”
2-2-4-1-7-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30800.0016.53详见“国信亿合穿透2017-12-20-
2-1-77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出资额出资比例是否最终最终持有获得权益时资金来
层级股东/出资人/合伙人(万元)(%)持有人人性质间源
2司表”“之”“3-3-6-1-
17-2”详见“国信亿合穿透
2-2-4-1-7-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
4000.002.15表”“之”“3-3-6-1-2017-12-20-
3金有限公司
17-3”
荆门市中荆资产经营自有或
2-2-4-1-84000.001.09--2019-9-27
有限公司自筹
2-2-4-1-8-中荆投资控股集团有自有或
11745.24100.00--2018-5-30
1限公司自筹
2-2-4-1-8-荆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自有或
100000.00100.00是行政单位2015-6-16
1-1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自筹
荆州文化旅游投资股自有或
2-2-4-1-94000.001.09--2016-3-3
份有限公司自筹
2-2-4-1-9-荆州市城市建设投资自有或
18801.462.67--2012-2-2
1开发有限公司自筹
2-2-4-1-9-荆州市城市发展控股自有或
500000.0093.19--2019-11-13
1-1集团有限公司自筹
2-2-4-1-9-荆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自有或
580000.00100.00是行政单位2018-6-27
1-1-1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自筹详见“国信亿合穿透
2-2-4-1-9-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
29511.625.5表”“之”“3-3-6-1-2017-11-24-
1-2司
17-2”
2-2-4-1-9-荆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自有或
7018.381.31是行政单位2022-1-19
1-3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自筹
2-2-4-1-9-湖北省荆房投资开发自有或
11198.637.33--2018-12-18
2有限公司自筹
2-2-4-1-9-荆州市城市建设投资
56440.0091.92详见“2-2-4-1-9-1”2012-12-3-
2-1开发有限公司详见“国信亿合穿透
2-2-4-1-9-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
4960.008.08表”“之”“3-3-6-1-2016-7-22-
2-2金有限公司
17-3”
恩施州国有资本投资自有或
2-2-4-1-104000.001.09--2019-9-27
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自筹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
2-2-4-1-自有或
州人民政府国有资产200000.00100.00是行政单位2015-12-31
10-1自筹
监督管理委员会十堰市人民政府国有自有或
2-2-4-1-113600.000.98是行政单位未披露
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自筹随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自有或
2-2-4-1-123600.000.98是行政单位未披露
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自筹
2-2-4-1-13神农架林区城市建设2000.000.54--2021-11-29自有或
2-1-78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出资额出资比例是否最终最终持有获得权益时资金来
层级股东/出资人/合伙人(万元)(%)持有人人性质间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自筹湖北神农架国有资本
2-2-4-1-自有或
投资运营(集团)有19750.0094.05--2024-11-5
13-1自筹
限公司神农架林区财政局2-2-4-1-(神农架林区人民政自有或
500000.00100.00是行政单位2022-3-11
13-1-1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自筹委员会)详见“国信亿合穿透
2-2-4-1-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
1250.005.95表”“之”“3-3-6-1-2016-2-18-
13-2金有限公司
17-3”
湖北省高新产业投资自有或
2-2-52600.008.55--2019-9-29
集团有限公司自筹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
2-2-5-138114.0737.56详见“2-1”2022-2-18-
限公司宜昌高新投资开发有自有或
2-2-5-223138.9822.8--2014-12-22
限公司自筹宜昌产投控股集团有自有或
2-2-5-2-140000.0080.00--2022-3-28
限公司自筹
2-2-5-2-1-宜昌市人民政府国有自有或
1000000.00100.00是行政单位2022-12-31
1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自筹
宜昌产城融合投资发自有或
2-2-5-2-210000.0020.00--2024-7-17
展有限公司自筹
2-2-5-2-2-宜昌产投控股集团有
10000.00100.00详见“2-2-5-2-1”2022-12-30-
1限公司
汉江控股发展集团有自有或
2-2-5-316663.3716.42--2020-4-30
限公司自筹襄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自有或
2-2-5-3-1320000.00100.00是行政单位2017-7-18
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自筹襄阳高新国有资本投自有或
2-2-5-413090.0012.90--2014-12-22
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自筹湖北襄高控股发展有自有或
2-2-5-4-1484000.0096.8--2024-3-29
限公司自筹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金融局(襄
2-2-5-4-1-自有或
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600000.00100.00是行政单位2023-11-22
1自筹
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
室)汉江国有资本投资集
2-2-5-4-216000.003.2详见“2-2-4-1-6”2003-7-16-
团有限公司
2-2-5-5黄石市新城产业投资5680.005.60--2024-8-16自有或
2-1-79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出资额出资比例是否最终最终持有获得权益时资金来
层级股东/出资人/合伙人(万元)(%)持有人人性质间源集团有限公司自筹黄石市城市发展投资自有或
2-2-5-5-1300000.00100.00--2024-4-3
集团有限公司自筹
2-2-5-5-1-黄石市人民政府国有自有或
500000.00100.00是行政单位2012-11-28
1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自筹
湖北省国有股权营运
2-2-5-63750.473.8详见“2-2-4-1-2-”2022-3-31-
管理有限公司湖北省葛店开发区建自有或
2-2-5-71050.001.03--2006-11-14
设投资有限公司自筹
鄂州葛店经济技术开2023-12-25自有或
2-2-5-7-163000.0070.00是事业单位
发区管理委员会自筹详见“国信亿合穿透鄂州市城市发展投资
2-2-5-7-237000.0030.00表”“之”“3-3-6-1-2023-12-25-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7-1”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自有或
2-2-62300.007.57是上市公司2021-8-17
司自筹中德长江控股(湖自有或
2-2-72300.007.57--2019-9-29
北)有限公司自筹
中投中财(湖北)产自有或
2-2-7-15500.0055.00--2023-4-25
业投资有限公司自筹博珅(北京)科技有自有或
2-2-7-1-13500.0070.00--2024-7-17
限公司自筹
2-2-7-1-1-自有或
唐亮990.0099.00是自然人2023-12-28
1自筹
2-2-7-1-1-自有或
李莎10.001.00是自然人2023-12-28
2自筹
北京冠杰咨询有限公自有或
2-2-7-1-21500.0030.00--2023-12-28
司自筹
2-2-7-1-2-自有或
李莎900.0090.00是自然人2015-9-15
1自筹
2-2-7-1-2-自有或
陈岩100.0010.00是自然人2024-7-31
2自筹
长江国际金融投资自有或
2-2-7-24500.0045.00--2015-12-4(武汉)有限公司自筹史带国际控股(北自有或
2-2-7-2-14900.0098.00--2015-7-22
京)有限公司自筹
2-2-7-2-1-自有或
刘萌995.0099.5是自然人2012-4-11
1自筹
2-2-7-2-1-自有或
王淑文5.000.5是自然人2012-4-11
2自筹
2-2-7-2-2刘萌100.002.00是自然人2013-9-24自有或
2-1-80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出资额出资比例是否最终最终持有获得权益时资金来
层级股东/出资人/合伙人(万元)(%)持有人人性质间源自筹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自有或
2-2-82200.007.24是上市公司2024-4-1
限公司自筹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自有或
2-2-91000.003.29--2021-4-28
司自筹详见“国信亿合穿透
2-2-9-1国家开发银行9487745.56100.00表”“之”“3-3-6-1-2017-10-25-
17-2-1”
渤海产业投资基金管自有或
2-2-10800.002.63--2019-9-29
理有限公司自筹中银国际控股有限公自有或
2-2-10-19600.0048.00是香港公司未披露
司自筹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自有或
2-2-10-24400.0022.00--未披露
限公司自筹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自有或
2-2-10-2-11710695.00100.00是行政单位1985-5-28
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自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自有或
2-2-10-31000.005.00是上市公司未披露
份有限公司自筹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
2-2-10-41000.005.00详见“2-2-9”未披露-
司中银集团投资有限公自有或
2-2-10-51000.005.00是香港公司未披露
司自筹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自有或
2-2-10-61000.005.00是事业单位未披露
事会自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自有或
2-2-10-7500.002.5是上市公司未披露
限公司自筹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自有或
2-2-10-8500.002.5--未披露
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自筹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自有或
2-2-10-8-17426864.10100.00是行政单位2004-7-23
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自筹天津市津能投资有限自有或
2-2-10-9500.002.5--未披露
公司自筹天津能源投资集团有自有或
2-2-10-9-1420280.4100.00--2014-7-25
限公司自筹
2-2-10-9-天津国有资本投资运自有或
1009389.00100.00--2020-3-30
1-1营有限公司自筹
2-2-10-9-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自有或
862863.9845.00是行政单位2017-1-22
1-1-1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自筹
2-2-10-9-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
575242.6630.00详见“2-2-10-8”2017-1-22-
1-1-2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2-10-9-天津铁投资产管理有479368.8825.00--2024-12-23自有或
2-1-8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出资额出资比例是否最终最终持有获得权益时资金来
层级股东/出资人/合伙人(万元)(%)持有人人性质间源
1-1-3限公司自筹
2-2-10-9-天津轨道交通产业发自有或
1000.00100.00--2024-12-23
1-1-3-1展集团有限公司自筹
2-2-10-9-天津轨道交通集团有自有或
300000.00100.00--2024-8-28
1-1-3-1-1限公司自筹
2-2-10-9-
天津津轨企业管理有自有或
1-1-3-1-1-2880591.4550.69--2024-12-17
限公司自筹
1
2-2-10-9-
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自有或
1-1-3-1-1-7750.0265.81是行政单位未披露
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自筹
2-2-10-9-
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
1-1-3-1-1-4025.6834.19详见“2-2-10-2”未披露-
限公司
2-2-10-9-
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自有或
1-1-3-1-1-2801676.1149.31--2024-12-31
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自筹
2
2-2-10-9-
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自有或
1-1-3-1-1-7426864.10100.00是行政单位2021-4-23
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自筹详见“国信亿合穿透中国人寿保险(集
2-2-10-10500.002.5表”“之”“3-3-6-1-2008-12-28-团)公司
2-1-3-3-2-2-2”
招银国际资本管理自有或
2-2-11400.001.32--2019-9-29(深圳)有限公司自筹招银金融控股(深自有或
2-2-11-110000.00100.00--2014-3-26
圳)有限公司自筹招银国际金融有限公7800.00(港自有或
2-2-11-1-1100.00是香港公司2009-3-17
司元)自筹武汉清海共赢投资管自有或
2-2-12400.001.32--2019-9-29
理有限责任公司自筹青岛海尔创业投资有自有或
2-2-12-1300.0050.00--2022-5-31
限责任公司自筹
海尔集团(青岛)金自有或
2-2-12-190000.00100.00--2014-6-9
盈控股有限公司自筹青岛海融汇控股有限自有或
2-2-12-1-11173664.06100.00--2023-10-13
公司自筹
2-2-12-1-注*股份制企自有或海尔集团公司2497.5451.2是2023-12-31
1-1业自筹
2-2-12-1-青岛海创客管理咨询自有或
2380.4648.8--2023-12-31
1-2企业(有限合伙)自筹
2-1-8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出资额出资比例是否最终最终持有获得权益时资金来
层级股东/出资人/合伙人(万元)(%)持有人人性质间源
2-2-12-1-青岛海创贰管理咨询自有或
25969.0031.81--2014-9-16
1-2-1企业(有限合伙)自筹
2-2-12-1-自有或
梁海山9169.0035.31是自然人2014-09-12
1-2-1-1自筹
2-2-12-1-自有或
李华刚1908.007.33是自然人2018-07-09
1-2-1-2自筹
2-2-12-1-自有或
孙京岩1423.005.48是自然人2018-07-09
1-2-1-3自筹
2-2-12-1-自有或
马坚1400.005.39是自然人未披露
1-2-1-4自筹
2-2-12-1-自有或
陈录城1333.005.13是自然人2018-07-09
1-2-1-5自筹
2-2-12-1-自有或
宫伟1330.005.12是自然人2018-07-09
1-2-1-6自筹
2-2-12-1-自有或
舒海1308.005.04是自然人未披露
1-2-1-7自筹
2-2-12-1-自有或
吴勇887.003.42是自然人未披露
1-2-1-8自筹
2-2-12-1-自有或
李洋869.003.35是自然人未披露
1-2-1-9自筹
2-2-12-1-自有或
李攀858.003.30是自然人未披露
1-2-1-10自筹
2-2-12-1-自有或
曹春华846.003.26是自然人未披露
1-2-1-11自筹
2-2-12-1-自有或
周兆林716.002.76是自然人2018-07-09
1-2-1-12自筹
2-2-12-1-自有或
王友宁696.002.68是自然人2018-07-09
1-2-1-13自筹
2-2-12-1-自有或
王晔673.002.59是自然人未披露
1-2-1-14自筹
2-2-12-1-自有或
任贤全660.002.54是自然人2018-07-09
1-2-1-15自筹
2-2-12-1-自有或
宋尚义645.002.48是自然人未披露
1-2-1-16自筹
2-2-12-1-自有或
白耀文571.002.20是自然人未披露
1-2-1-17自筹
2-2-12-1-自有或
范增年547.002.11是自然人未披露
1-2-1-18自筹
2-2-12-1-青岛海创客投资管理自有或
130.000.50--2014-09-12
1-2-1-19有限公司自筹
2-2-12-1-张瑞敏419.0251.1是自然人2014-9-10自有或
2-1-83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出资额出资比例是否最终最终持有获得权益时资金来
层级股东/出资人/合伙人(万元)(%)持有人人性质间源
1-2-1-19-1自筹
2-2-12-1-自有或
谭丽霞133.6616.3是自然人2014-9-10
1-2-1-19-2自筹
2-2-12-1-自有或
梁海山133.6616.3是自然人2014-9-10
1-2-1-19-3自筹
2-2-12-1-自有或
周云杰133.6616.3是自然人2014-9-10
1-2-1-19-4自筹
2-2-12-1-青岛海创叁管理咨询自有或
18148.9822.23--2014-9-16
1-2-2企业(有限合伙)自筹
2-2-12-1-自有或
谭丽霞7777.0642.85是自然人2014-09-12
1-2-2-1自筹
2-2-12-1-自有或
梁海山1937.7310.68是自然人未披露
1-2-2-2自筹
2-2-12-1-自有或
邵新智1464.088.07是自然人2018-07-09
1-2-2-3自筹
2-2-12-1-自有或
李占国1072.725.91是自然人未披露
1-2-2-4自筹
2-2-12-1-自有或
刘占杰717.123.95是自然人2018-07-09
1-2-2-5自筹
2-2-12-1-自有或
李华刚626.043.45是自然人未披露
1-2-2-6自筹
2-2-12-1-自有或
张颖591.33.26是自然人2018-07-09
1-2-2-7自筹
2-2-12-1-自有或
贾庆佳473.692.61是自然人2018-07-09
1-2-2-8自筹
2-2-12-1-自有或
霍文璞443.562.44是自然人2018-07-09
1-2-2-9自筹
2-2-12-1-自有或
张翠美382.552.11是自然人未披露
1-2-2-10自筹
2-2-12-1-自有或
秦琰284.41.57是自然人2018-07-09
1-2-2-11自筹
2-2-12-1-自有或
莫瑞娟221.671.22是自然人2018-07-09
1-2-2-12自筹
2-2-12-1-自有或
马坚208.681.15是自然人未披露
1-2-2-13自筹
2-2-12-1-自有或
舒海208.681.15是自然人未披露
1-2-2-14自筹
2-2-12-1-自有或
宫伟208.681.15是自然人未披露
1-2-2-15自筹
2-2-12-1-自有或
陈录城198.251.09是自然人未披露
1-2-2-16自筹
2-1-84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出资额出资比例是否最终最终持有获得权益时资金来
层级股东/出资人/合伙人(万元)(%)持有人人性质间源
2-2-12-1-自有或
吴勇187.811.03是自然人未披露
1-2-2-17自筹
2-2-12-1-自有或
李攀173.90.96是自然人未披露
1-2-2-18自筹
2-2-12-1-自有或
李洋132.160.73是自然人未披露
1-2-2-19自筹
2-2-12-1-自有或
周兆林125.210.69是自然人未披露
1-2-2-20自筹
2-2-12-1-自有或
孙京岩111.30.61是自然人未披露
1-2-2-21自筹
2-2-12-1-自有或
白耀文111.30.61是自然人未披露
1-2-2-22自筹
2-2-12-1-自有或
宋尚义111.30.61是自然人未披露
1-2-2-23自筹
2-2-12-1-自有或
王晔105.730.58是自然人未披露
1-2-2-24自筹
2-2-12-1-自有或
任贤全77.910.43是自然人未披露
1-2-2-25自筹
2-2-12-1-自有或
范增年69.560.38是自然人未披露
1-2-2-26自筹
2-2-12-1-自有或
王友宁64.590.36是自然人未披露
1-2-2-27自筹
2-2-12-1-青岛海创客投资管理详见“2-2-12-1-1-2-1-
62.000.342014-09-12-
1-2-2-28有限公司19”
2-2-12-1-青岛海创壹管理咨询自有或
14852.0018.19--2014-9-16
1-2-3企业(有限合伙)自筹
2-2-12-1-自有或
周云杰9050.0060.93是自然人2014-09-12
1-2-3-1自筹
2-2-12-1-自有或
徐方强744.005.01是自然人2014-09-12
1-2-3-2自筹
2-2-12-1-自有或
吕佩师725.004.88是自然人2014-09-12
1-2-3-3自筹
2-2-12-1-自有或
李勇德586.003.95是自然人未披露
1-2-3-4自筹
2-2-12-1-自有或
白泽远581.003.91是自然人未披露
1-2-3-5自筹
2-2-12-1-自有或
纪婷琪546.003.68是自然人2014-09-12
1-2-3-6自筹
2-2-12-1-自有或
李莉521.003.51是自然人未披露
1-2-3-7自筹
2-2-12-1-李瑞友436.002.94是自然人未披露自有或
2-1-85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出资额出资比例是否最终最终持有获得权益时资金来
层级股东/出资人/合伙人(万元)(%)持有人人性质间源
1-2-3-8自筹
2-2-12-1-自有或
李喜武436.002.94是自然人2014-09-12
1-2-3-9自筹
2-2-12-1-自有或
黄雯瑶419.002.82是自然人2014-09-12
1-2-3-10自筹
2-2-12-1-自有或
张玉波415.002.79是自然人2014-09-12
1-2-3-11自筹
2-2-12-1-自有或
汲广强319.002.15是自然人2014-09-12
1-2-3-12自筹
2-2-12-1-青岛海创客投资管理详见“2-2-12-1-1-2-1-
74.000.502014-09-12-
1-2-3-13有限公司19”
2-2-12-1-青岛海创肆管理咨询自有或
12249.0215.00--2014-9-16
1-2-4企业(有限合伙)自筹
2-2-12-1-自有或
盛中华2270.4618.54是自然人2014-09-12
1-2-4-1自筹
2-2-12-1-自有或
周云杰2093.7517.09是自然人未披露
1-2-4-2自筹
2-2-12-1-自有或
李伟杰758.376.19是自然人未披露
1-2-4-3自筹
2-2-12-1-自有或
宋玉军613.125.01是自然人2014-09-12
1-2-4-4自筹
2-2-12-1-自有或
丁来国610.374.98是自然人未披露
1-2-4-5自筹
2-2-12-1-自有或
解居志542.574.43是自然人未披露
1-2-4-6自筹
2-2-12-1-自有或
展波457.113.73是自然人2014-09-12
1-2-4-7自筹
2-2-12-1-自有或
赵弇锋457.123.73是自然人2014-09-12
1-2-4-8自筹
2-2-12-1-自有或
张维杰446.593.65是自然人2014-09-12
1-2-4-9自筹
2-2-12-1-自有或
柳晓波407.693.33是自然人2014-09-12
1-2-4-10自筹
2-2-12-1-自有或
宋照伟388.83.17是自然人2014-09-12
1-2-4-11自筹
2-2-12-1-自有或
程传岭364.592.98是自然人2014-09-12
1-2-4-12自筹
2-2-12-1-自有或
张奎347.692.84是自然人2014-09-12
1-2-4-13自筹
2-2-12-1-自有或
李晓峰334.592.73是自然人2014-09-12
1-2-4-14自筹
2-1-86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出资额出资比例是否最终最终持有获得权益时资金来
层级股东/出资人/合伙人(万元)(%)持有人人性质间源
2-2-12-1-自有或
王正刚198.251.62是自然人未披露
1-2-4-15自筹
2-2-12-1-自有或
汲广强175.891.44是自然人2014-09-12
1-2-4-16自筹
2-2-12-1-自有或
刘斥146.081.19是自然人2014-09-12
1-2-4-17自筹
2-2-12-1-自有或
于贞超132.161.08是自然人2014-09-12
1-2-4-18自筹
2-2-12-1-自有或
刁云峰118.250.97是自然人2014-09-12
1-2-4-19自筹
2-2-12-1-自有或
黄雯瑶111.30.91是自然人2014-09-12
1-2-4-20自筹
2-2-12-1-自有或
王梅艳111.30.91是自然人2014-09-12
1-2-4-21自筹
2-2-12-1-自有或
任华111.30.91是自然人未披露
1-2-4-22自筹
2-2-12-1-自有或
纪婷琪111.30.91是自然人2014-09-12
1-2-4-23自筹
2-2-12-1-自有或
张玉波111.30.91是自然人2014-09-12
1-2-4-24自筹
2-2-12-1-自有或
任贤存105.730.86是自然人2014-09-12
1-2-4-25自筹
2-2-12-1-自有或
吕佩师99.370.81是自然人2014-09-12
1-2-4-26自筹
2-2-12-1-自有或
徐方强94.40.77是自然人2014-09-12
1-2-4-27自筹
2-2-12-1-青岛海创客投资管理详见“2-2-12-1-1-2-1-
90.000.732014-09-12-
1-2-4-28有限公司19”
2-2-12-1-自有或
李喜武64.590.53是自然人未披露
1-2-4-29自筹
2-2-12-1-自有或
李莉64.590.53是自然人未披露
1-2-4-30自筹
2-2-12-1-自有或
李勇德64.590.53是自然人未披露
1-2-4-31自筹
2-2-12-1-自有或
白泽远61.360.5是自然人2014-09-12
1-2-4-32自筹
2-2-12-1-自有或
齐云山59.620.49是自然人2014-09-12
1-2-4-33自筹
2-2-12-1-自有或
李瑞友49.690.41是自然人2014-09-12
1-2-4-34自筹
2-2-12-1-孙凤森44.720.37是自然人2014-09-12自有或
2-1-87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出资额出资比例是否最终最终持有获得权益时资金来
层级股东/出资人/合伙人(万元)(%)持有人人性质间源
1-2-4-35自筹
2-2-12-1-自有或
冯贞远19.080.16是自然人2014-09-12
1-2-4-36自筹
2-2-12-1-自有或
袁舰11.330.09是自然人2014-09-12
1-2-4-37自筹
2-2-12-1-青岛海创伍管理咨询自有或
10017.0012.27--2018-7-16
1-2-5企业(有限合伙)自筹
2-2-12-1-自有或
解居志2330.0023.26是自然人2018-07-06
1-2-5-1自筹
2-2-12-1-自有或
刁云峰1445.0014.43是自然人2018-07-06
1-2-5-2自筹
2-2-12-1-自有或
冯贞远805.008.04是自然人2018-07-06
1-2-5-3自筹
2-2-12-1-自有或
刘斥787.007.86是自然人2018-07-06
1-2-5-4自筹
2-2-12-1-自有或
王正刚755.007.54是自然人2018-07-06
1-2-5-5自筹
2-2-12-1-自有或
任贤存680.006.79是自然人2018-07-06
1-2-5-6自筹
2-2-12-1-自有或
齐云山671.006.7是自然人2018-07-06
1-2-5-7自筹
2-2-12-1-自有或
展波610.006.09是自然人2018-07-06
1-2-5-8自筹
2-2-12-1-自有或
任华444.004.43是自然人未披露
1-2-5-9自筹
2-2-12-1-自有或
孙凤森379.003.78是自然人2018-07-06
1-2-5-10自筹
2-2-12-1-自有或
王梅艳379.003.78是自然人未披露
1-2-5-11自筹
2-2-12-1-自有或
袁舰347.003.46是自然人未披露
1-2-5-12自筹
2-2-12-1-自有或
于贞超335.003.34是自然人2018-07-06
1-2-5-13自筹
2-2-12-1-青岛海创客投资管理详见“2-2-12-1-1-2-1-
50.000.52018-07-06-
1-2-5-14有限公司19”
2-2-12-1-青岛海创客投资管理详见“2-2-12-1-1-2-1-
408.000.52014-9-16-
1-2-6有限公司19”
北京清科创富投资管自有或
2-2-12-2300.0050.00--2022-5-31
理有限公司自筹清科管理顾问集团有自有或
2-2-12-2-110000.00100.00--2015-12-18
限公司自筹
2-1-88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出资额出资比例是否最终最终持有获得权益时资金来
层级股东/出资人/合伙人(万元)(%)持有人人性质间源天风创新投资有限公自有或
2-2-13400.001.32--2019-9-29
司自筹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自有或
2-2-13-179473.17100.00是上市公司2015-12-31
司自筹湖北九畹股权投资基自有或
2-2-14400.001.32--2019-9-29
金有限公司自筹自有或
2-2-14-1赵永娟5000.00100.00是自然人2021-4-28
自筹详见“国信亿合穿透
2-2-15武钢集团有限公司400.001.32表”“之”“3-3-6-1-2021-4-28-
5-1”
长江证券创新投资自有或
2-2-16400.001.32--2021-5-11(湖北)有限公司自筹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自有或
2-2-16-1500000.00100.00是上市公司2019-10-16
司自筹
光大金控(北京)投自有或
2-2-17400.001.32--2019-9-29
资管理有限公司自筹光大金控资产管理有自有或
2-2-17-1328.0082.00--2010-8-25
限公司自筹详见“国信亿合穿透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
2-2-17-1-1300000.00100.00表”“之”“3-4-1-1-2009-6-8-司
4-1-1”
北京金控恒信投资管自有或
2-2-17-272.0018.00--2010-8-25
理中心(有限合伙)自筹自有或
2-2-17-2-1扈洁25.434.14是自然人2023-4-7
自筹自有或
2-2-17-2-2张博凯16.0021.51是自然人2023-4-7
自筹自有或
2-2-17-2-3李敏16.0021.51是自然人2010-8-16
自筹自有或
2-2-17-2-4周黎12.0016.13是自然人2010-8-16
自筹自有或
2-2-17-2-5程如5.006.72是自然人2010-8-16
自筹上海浦耀信晔投资管自有或
2-2-18400.001.32--2021-4-28
理有限公司自筹上信资产管理有限公自有或
2-2-18-112800.0064.00--2015-11-19
司自筹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自有或
2-2-18-1-1120000.00100.00--2011-11-21
司自筹
2-2-18-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486666.3497.33是上市公司2016-3-14自有或
2-1-89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出资额出资比例是否最终最终持有获得权益时资金来
层级股东/出资人/合伙人(万元)(%)持有人人性质间源
1-1份有限公司自筹详见“国信亿合穿透
2-2-18-1-上海汽车集团股权投
10000.002.00表”“之”“3-3-6-1-2014-7-15-
1-2资有限公司
2-7-6-4-7-3”
2-2-18-1-上海新黄浦实业集团自有或
3333.660.67是上市公司1981-5-6
1-3股份有限公司自筹
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
2-2-18-27200.0036.00详见“2-2-18-1-1”2014-4-3-
司协同创新基金管理有自有或
2-2-19400.001.32--2019-9-29
限公司自筹共青城万寿投资管理自有或2-2-19-1合伙企业(有限合3861.3632.82--2017-9-29自筹
伙)自有或
2-2-19-1-1李万寿3822.7599.00是自然人2017-9-18
自筹深圳市德馨毅管理合自有或
2-2-19-1-238.611.00--2017-9-18
伙企业(有限合伙)自筹
2-2-19-1-自有或
邹家惠5.0050.00是自然人2017-12-31
2-1自筹
2-2-19-1-自有或
廖长禄5.0050.00是自然人2017-12-31
2-2自筹
共青城禾顺投资合伙自有或
2-2-19-23530.0030.00--2017-9-29企业(有限合伙)自筹自有或
2-2-19-2-1李万寿3412.3196.67是自然人2017-9-18
自筹自有或
2-2-19-2-2余川江117.693.33是自然人2021-5-20
自筹共青城德馨毅投资管自有或2-2-19-3理合伙企业(有限合1726.3914.67--2017-9-20自筹
伙)自有或
2-2-19-3-1邹家惠863.1950.00是自然人2017-9-18
自筹自有或
2-2-19-3-2廖长禄863.1950.00是自然人2017-9-18
自筹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自有或
2-2-19-41177.0010.00--2014-8-12
司自筹深圳市六泰集团有限自有或
2-2-19-5941.258.00--2014-8-12
公司自筹深圳市六泰投资有限自有或
2-2-19-5-13000.0060.00--2013-12-12
公司自筹
2-2-19-5-谢平伟3800.0076.00是自然人2018-12-4自有或
2-1-90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出资额出资比例是否最终最终持有获得权益时资金来
层级股东/出资人/合伙人(万元)(%)持有人人性质间源
1-1自筹
2-2-19-5-自有或
谢平源700.0014.00是自然人2019-1-28
1-2自筹
2-2-19-5-自有或
谢昭涛500.0010.00是自然人2018-12-4
1-3自筹
自有或
2-2-19-5-2李坚娟1500.0030.00是自然人2021-6-22
自筹自有或
2-2-19-5-3杨光伟500.0010.00是自然人2013-12-12
自筹
产学研(北京)科技自有或
2-2-19-6294.002.50--2013-8-7
促进中心有限公司自筹自有或
2-2-19-6-1张虹80.0080.00是自然人2019-05-30
自筹自有或
2-2-19-6-2白静10.0010.00是自然人2017-04-26
自筹自有或
2-2-19-6-3韩羽5.005.00是自然人2011-11-08
自筹自有或
2-2-19-6-4翟万江5.005.00是自然人2011-11-08
自筹自有或
2-2-19-7丁壬寅235.002.00是自然人2014-8-12
自筹北京清科投资管理有自有或
2-2-20200.000.66--2021-12-14
限公司自筹清科管理顾问集团有自有或
2-2-20-110000.00100.00--2015-12-18
限公司自筹深圳市普泰投资发展自有或
2-2-21200.000.66--2021-4-28
有限公司自筹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自有或
2-2-21-11200.00100.00--2015-6-17
司自筹中航投资控股有限公自有或
2-2-21-1-1545882.2184.42--2013-12-31
司自筹
2-2-21-1-中航工业产融控股股自有或
884310.0073.56是上市公司2002-9-4
1-1份有限公司自筹
2-2-21-1-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自有或
200742.7516.70是上市公司2019-5-7
1-2限公司自筹
国同新航(苏州)产
2-2-21-1-自有或
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50185.694.17--2019-5-7
1-3自筹(有限合伙)详见“国信亿合穿透
2-2-21-1-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
150620.0099.99表”“之”“3-3-6-1-2022-1-21-
1-3-1份有限公司
2-8-1-6”
2-1-9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出资额出资比例是否最终最终持有获得权益时资金来
层级股东/出资人/合伙人(万元)(%)持有人人性质间源
2-2-21-1-光慧京宸(北京)企自有或
10.000.01--2022-1-21
1-3-2业管理有限公司自筹
2-2-21-1-东方富兴(北京)资自有或
200.00100.00--2021-7-19
1-3-2-1产管理有限公司自筹
2-2-21-1-东富(天津)股权投自有或
10000.00100.00--2014-12-24
1-3-2-1-1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自筹
2-2-21-1-
东银实业(深圳)有自有或
1-3-2-1-1-2400.0080.00--未披露
限公司自筹
1
2-2-21-1-
东银发展(控股)有30000.00自有或
1-3-2-1-1-75.00是香港公司2011-7-26
限公司(港元)自筹
2-2-21-1-
10000.00自有或
1-3-2-1-1-东银发展有限公司25.00是香港公司2018-11-2(港元)自筹
2-2-21-1-详见“国信亿合穿透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
1-3-2-1-1-600.0020.00表”“之”“3-3-6-1-2023-12-21-份有限公司
22-8-1-6”详见“国信亿合穿透
2-2-21-1-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
33457.122.78表”“之”“3-3-6-1-2019-5-7-
1-4司
2-7-6-4-7-1-1-1”
2-2-21-1-上海上国投资产管理自有或
16728.561.39--2019-5-7
1-5有限公司自筹详见“国信亿合穿透
2-2-21-1-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
80000.0080.00表”“之”“3-3-6-1-2015-3-11-
1-5-1司
2-7-6-4-7-1-1-1”详见“国信亿合穿透
2-2-21-1-上海久事(集团)有
20000.0020.00表”“之”“3-3-6-1-2015-3-11-
1-5-2限公司
2-7-6-4-3-1-3”
上海国企改革发展股
2-2-21-1-自有或
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16728.561.39--2019-5-7
1-6自筹(有限合伙)
2-2-21-1-上海国盛(集团)有自有或
300000.0040.27--2018-9-5
1-6-1限公司自筹
2-2-21-1-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自有或
2006600.00100.00是行政单位2007-9-26
1-6-1-1管理委员会自筹
2-2-21-1-上海城投(集团)有自有或
100000.0013.42--2018-9-5
1-6-2限公司自筹
2-2-21-1-自有或
上海市国资委5000000.00100.00是行政单位1992-7-21
1-6-2-1自筹
2-2-21-1-上海电气控股集团有100000.0013.42--2018-9-5自有或
2-1-9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出资额出资比例是否最终最终持有获得权益时资金来
层级股东/出资人/合伙人(万元)(%)持有人人性质间源
1-6-3限公司自筹
2-2-21-1-自有或
市国资委1147211.6100.00是行政单位1985-1-14
1-6-3-1自筹
2-2-21-1-上海城建(集团)有自有或
100000.0013.42--2018-9-5
1-6-4限公司自筹
2-2-21-1-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自有或
134397.02100.00是行政单位2022-2-18
1-6-4-1管理委员会自筹详见“国信亿合穿透
2-2-21-1-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
100000.0013.42表”“之”“3-3-6-1-2018-9-5-
1-6-5司
2-7-6-4-7-1-1-1”
2-2-21-1-上海益民食品一厂自有或
20000.002.68--2018-9-5
1-6-6(集团)有限公司自筹
2-2-21-1-光明食品国际投资自有或
295440.00100.00--2021-4-21
1-6-6-1(上海)有限公司自筹2-2-21-1-光明食品国际有限公3000.00(美自有或
100.00是香港公司2020-12-31
1-6-6-1-1司元)自筹
2-2-21-1-宁波优科投资有限公自有或
12000.001.61--2018-9-5
1-6-7司自筹
2-2-21-1-自有或
郑宇景8000.0080.00是自然人2020-8-10
1-6-7-1自筹
2-2-21-1-自有或
郑文涌2000.0020.00是自然人2015-11-23
1-6-7-2自筹
2-2-21-1-长江联合资本管理有自有或
10000.001.34--2018-9-5
1-6-8限公司自筹
长江经济联合发展
2-2-21-1-自有或(集团)股份有限公40354.1298.33--2001-7-18
1-6-8-1自筹
司
2-2-21-1-长三角投资(上海)自有或
38350.0064.64--2020-12-31
1-6-8-1-1有限公司自筹
2-2-21-1-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自有或
1-6-8-1-1-500000.00100.00是行政单位2020-7-1
管理委员会自筹
1
2-2-21-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自有或
5000.008.42是上市公司2018-12-31
1-6-8-1-2司自筹
2-2-21-1-南京安居建设集团有自有或
4211.917.10--2013-12-31
1-6-8-1-3限责任公司自筹
2-2-21-1-南京市国有资产投资
自有或
1-6-8-1-3-管理控股(集团)有400000.00100.00--2010-2-8
自筹
1限责任公司
2-2-21-1-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自有或
477596.7390.52是行政单位2002-9-3
1-6-8-1-3-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自筹
2-1-93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出资额出资比例是否最终最终持有获得权益时资金来
层级股东/出资人/合伙人(万元)(%)持有人人性质间源
2-2-21-1-
自有或
1-6-8-1-3-江苏省财政厅50000.009.48是行政单位2021-4-8
自筹
2-2-21-1-上海市原材料开发投自有或
3450.005.82--2018-12-31
1-6-8-1-4资公司自筹
2-2-21-1-
上海市国内合作交流自有或
1-6-8-1-4-36000.00100.00是事业单位2024-6-18
服务中心自筹
1
2-2-21-1-重庆渝欣创商业管理自有或
3300.005.56--2023-12-31
1-6-8-1-5有限公司自筹
2-2-21-1-
重庆渝富控股集团有自有或
1-6-8-1-5-10.00100.00--2021-12-31
限公司自筹
1
2-2-21-1-
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自有或
1-6-8-1-5-1680000.00100.00是行政单位2016-8-15
管理委员会自筹详见“国信亿合穿透2-2-21-1-武汉金融控股(集
1548.72.61表”“之”“3-3-6-1-2013-12-31-
1-6-8-1-6团)有限公司
3”
2-2-21-1-长江联合资本管理有详见“2-2-21-1-1-6-
800.001.352017-12-31-
1-6-8-1-7限公司8”
2-2-21-1-青田中静励为企业管自有或
760.001.28--2023-12-31
1-6-8-1-8理咨询有限公司自筹
2-2-21-1-
中静新华资产管理有自有或
1-6-8-1-8-10.00100.00--2016-12-31
限公司自筹
1
2-2-21-1-杭州市金融投资集团自有或
700.001.18--2013-12-31
1-6-8-1-9有限公司自筹
2-2-21-1-
自有或
1-6-8-1-9-杭州市财政局481415.5190.59是行政单位2024-4-15
自筹
1
2-2-21-1-详见“国信亿合穿透浙江省财务开发有限
1-6-8-1-9-50000.009.41表”“之”“3-3-6-1-2021-10-28-责任公司
22-7-6-4-5-2”
2-2-21-1-中航技投资有限责任自有或
700.001.18--2020-12-31
1-6-8-1-10公司自筹
2-2-21-1-
自有或
1-6-8-1-中航科创有限公司10000.00100.00--2024-7-15
自筹
2-2-21-1-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1000000.00100.00--2024-10-8自有或
2-1-94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出资额出资比例是否最终最终持有获得权益时资金来
层级股东/出资人/合伙人(万元)(%)持有人人性质间源
1-6-8-1-限公司自筹
10-1-1
2-2-21-1-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自有或
1-6-8-1-6400000.00100.00是行政单位2017-12-26
管理委员会自筹
10-1-1-1
2-2-21-1-上海电力实业有限公自有或
505.000.85--2013-12-31
1-6-8-1-11司自筹
2-2-21-1-
上海恒能泰企业管理自有或
1-6-8-1-20000.00100.00--2018-9-30
有限公司自筹
2-2-21-1-
自有或
1-6-8-1-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50000.00100.00--2024-12-30
自筹
11-1-1
2-2-21-1-
10948693.7自有或
1-6-8-1-国家电网有限公司100.00--1989-10-20
5自筹
11-1-1-1
2-2-21-1-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130452014.自有或
1-6-8-1-100.00是行政单位2017-11-30
管理委员会43自筹
11-1-1-1-1
自有或
2-2-21-1-2华侨银行有限公司100731.0215.58--2013-12-31
自筹
2-2-21-1-华侨银行(香港)有自有或
546700.00100.00是香港公司2018-12-10
2-1限公司自筹
上海投中信息咨询股自有或
2-2-22200.000.66--2021-4-28
份有限公司自筹上海嘉利恩管理咨询自有或2-2-22-1合伙企业(有限合1007.847.2--2017-6-21自筹
伙)自有或
2-2-22-1-1都兴梅499.0099.9是自然人2017-3-9
自筹上海睿焜企业管理咨自有或
2-2-22-1-210.1--2019-2-1
询有限公司自筹
2-2-22-1-自有或
杨晓磊49.599.00是自然人2019-11-29
2-1自筹
2-2-22-1-自有或
徐雅静0.51.00是自然人2018-11-13
2-2自筹
上海星之耀管理咨询自有或2-2-22-2合伙企业(有限合283.4913.28--2017-5-31自筹
伙)自有或
2-2-22-2-1杨晓磊480.9066.77是自然人2017-06-28
自筹
2-1-95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出资额出资比例是否最终最终持有获得权益时资金来
层级股东/出资人/合伙人(万元)(%)持有人人性质间源自有或
2-2-22-2-2都兴梅90.5412.57是自然人2017-05-02
自筹自有或
2-2-22-2-3徐雅静61.918.60%是自然人2017-06-28
自筹自有或
2-2-22-2-4王富26.093.62是自然人2017-06-28
自筹自有或
2-2-22-2-5罗聪20.852.90是自然人2017-06-28
自筹自有或
2-2-22-2-6李小溪20.332.82是自然人2017-06-28
自筹自有或
2-2-22-2-7王庆武13.191.83是自然人2017-06-28
自筹上海睿焜企业管理咨自有或
2-2-22-2-85.000.69--2018-12-18
询有限公司自筹
2-2-22-2-自有或
杨晓磊49.599.00是自然人2019-11-29
8-1自筹
2-2-22-2-自有或
徐雅静0.51.00是自然人2018-11-13
8-2自筹
自有或
2-2-22-2-9张英0.450.06是自然人2021-02-02
自筹
2-2-22-2-自有或
陶辉东0.400.05是自然人2021-02-02
10自筹
2-2-22-2-自有或
董力瀚0.130.02是自然人2021-02-02
11自筹
2-2-22-2-自有或
史东晗0.090.01是自然人2021-02-02
12自筹
2-2-22-2-自有或
张慧玲0.080.01是自然人2021-02-02
13自筹
2-2-22-2-自有或
孙立文0.070.01是自然人2021-02-02
14自筹
2-2-22-2-自有或
武楠0.070.01是自然人2021-02-02
15自筹
2-2-22-2-自有或
石丽0.060.01是自然人2021-02-02
16自筹
2-2-22-2-自有或
满杉0.050.01是自然人2021-02-02
17自筹
2-2-22-2-自有或
王颢钧0.050.01是自然人2022-02-28
18自筹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犇自有或
2-2-22-3焜投资管理合伙企业282.2513.22--2018-3-9
自筹(有限合伙)
2-1-96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出资额出资比例是否最终最终持有获得权益时资金来
层级股东/出资人/合伙人(万元)(%)持有人人性质间源自有或
2-2-22-3-1刘峻495.0099.00是自然人2017-8-23
自筹上海竺仁商务咨询有自有或
2-2-22-3-25.001.00--2017-8-23
限公司自筹
2-2-22-3-自有或
刘峻49.599.00是自然人2017-7-25
2-1自筹
2-2-22-3-自有或
陈华0.51.00是自然人2017-7-25
2-2自筹
自有或
2-2-22-4杨伟庆213.319.99是自然人2008-3-19
自筹深圳市投控东海一期自有或
2-2-22-5108.115.06--2018-6-15基金(有限合伙)自筹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自有或
2-2-22-5-122500.0044.55--2015-2-4
公司自筹
2-2-22-5-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自有或
2800900.00100.00是行政单位2004-10-13
1-1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自筹
深圳市创东方长裕投自有或
2-2-22-5-220000.0039.6--2015-2-4
资企业(有限合伙)自筹青岛海尔科技投资有自有或
2-2-22-5-37500.0014.85--2015-2-4
限公司自筹
2-2-22-5-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自有或
41037.56100.00是上市公司2014-12-24
3-1司自筹
深圳市投控东海投资自有或
2-2-22-5-4500.000.99--2015-2-4
有限公司自筹
2-2-22-5-深圳市投控资本有限自有或
6437.564.38--2018-5-31
4-1公司自筹
2-2-22-5-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
500000.00100.00详见“2-2-22-5-1”未披露-
4-1-1公司
2-2-22-5-青岛海尔科技投资有
1500.0015.00详见“2-2-22-5-3”2015-1-8-
4-2限公司
2-2-22-5-深圳市新吉源资产管自有或
1500.0015.00--2018-5-31
4-3理有限公司自筹
2-2-22-5-深圳市前海弘源资本自有或
1423.7583.75--2019-4-9
4-3-1管理有限公司自筹
2-2-22-5-自有或
申彦军4000.0080.00是自然人2016-7-13
4-3-1-1自筹
2-2-22-5-自有或
黄超1000.0020.00是自然人2016-7-13
4-3-1-2自筹
2-2-22-5-自有或
肖水龙276.2516.25是自然人2020-12-17
4-3-2自筹
2-2-22-5-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562.56.63详见“2-2-22-5-1”2015-1-8-
2-1-97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出资额出资比例是否最终最终持有获得权益时资金来
层级股东/出资人/合伙人(万元)(%)持有人人性质间源
4-4公司
自有或
2-2-22-6陈华88.44.14是自然人2018-3-9
自筹杭州正前方投资有限自有或
2-2-22-769.43.25--2015-6-25
公司自筹自有或
2-2-22-7-1曹国熊950.0076.00是自然人2015-6-2
自筹自有或
2-2-22-7-2吴晓丰250.0020.00是自然人2023-5-25
自筹自有或
2-2-22-7-3范炜琪50.004.00是自然人2018-4-8
自筹自有或
2-2-22-8王飒34.001.59是自然人2015-6-25
自筹北京红杉智德股权投自有或
2-2-22-927.031.27--2023-12-31
资中心(有限合伙)自筹宁波源珲股权投资合自有或
2-2-22-1021.351.00--2023-12-31
伙企业(有限合伙)自筹
2-2-22-10-自有或
李继红2262.0075.4是自然人2021-2-7
1自筹
2-2-22-10-自有或
张恒638.0021.27是自然人2021-2-7
2自筹
2-2-22-10-西藏润嘉投资管理有自有或
100.003.33--2021-2-7
3限公司自筹
2-2-22-10-自有或
李继红78.0078.00是自然人2016-12-31
3-1自筹
2-2-22-10-自有或
张恒22.0022.00是自然人2016-12-31
3-2自筹
上海善达投资管理有自有或
2-2-23200.000.66--2019-9-29
限公司自筹自有或
2-2-23-1伍长春510.0051.00是自然人2012-10-26
自筹上海勤尔跃企业管理自有或2-2-23-2合伙企业(有限合310.0031.00--2021-8-16自筹
伙)自有或
2-2-23-2-1韩路216.0030.00是自然人2021-12-07
自筹自有或
2-2-23-2-2朱军妹208.829.00是自然人2021-07-13
自筹自有或
2-2-23-2-3王生娥108.0015.00是自然人2021-12-07
自筹
2-2-23-2-4吴金海93.613.00是自然人2021-12-07自有或
2-1-98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出资额出资比例是否最终最终持有获得权益时资金来
层级股东/出资人/合伙人(万元)(%)持有人人性质间源自筹自有或
2-2-23-2-5徐抒璋36.005.00是自然人未披露
自筹自有或
2-2-23-2-6郝杰28.84.00是自然人未披露
自筹自有或
2-2-23-2-7付璟璐21.63.00是自然人未披露
自筹自有或
2-2-23-2-8伍长春7.21.00是自然人2021-07-13
自筹自有或
2-2-23-3朱军妹180.0018.00是自然人2017-5-12
自筹北京信中利投资股份自有或
2-2-24200.000.66--2021-4-28
有限公司自筹自有或
2-2-24-1注其他股东*42819.5433.19是未披露2023-12-31
自筹自有或
2-2-24-2汪超涌39615.0030.71是自然人2009-8-12
自筹自有或
2-2-24-3李亦非31916.0024.74是自然人1999-5-17
自筹北京信中利宏信管理自有或2-2-24-4咨询合伙企业(有限10500.008.14--2015-4-27自筹
合伙)自有或
2-2-24-4-1汪超涌45000.0045.00是自然人2015-07-13
自筹自有或
2-2-24-4-2张晶30000.0030.00是自然人2015-07-13
自筹自有或
2-2-24-4-3陈丹7500.007.5是自然人2015-07-13
自筹自有或
2-2-24-4-4沈晓超7500.007.5是自然人2015-07-13
自筹自有或
2-2-24-4-5刘朝晨5000.005.00是自然人2017-09-18
自筹自有或
2-2-24-4-6王旭东2500.002.5是自然人2015-07-13
自筹自有或
2-2-24-4-7汪栩1000.001.00是自然人2015-07-13
自筹自有或
2-2-24-4-8罗悦400.000.4是自然人2017-09-18
自筹自有或
2-2-24-4-9韩勤375.000.38是自然人2017-09-18
自筹
2-2-24-4-史烜熔200.000.2是自然人2017-09-18自有或
2-1-99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出资额出资比例是否最终最终持有获得权益时资金来
层级股东/出资人/合伙人(万元)(%)持有人人性质间源
10自筹
2-2-24-4-自有或
彭寸玲200.000.2是自然人2017-09-18
11自筹
2-2-24-4-自有或
贾秀竹150.000.15是自然人2017-09-18
12自筹
2-2-24-4-自有或
李朝岭100.000.1是自然人2017-09-18
13自筹
2-2-24-4-自有或
薛欣蕊75.000.08是自然人2017-09-18
14自筹
北京信中利京信管理自有或2-2-24-5咨询合伙企业(有限4149.33.22--2015-10-23自筹
合伙)北京云帆文化传播有自有或
2-2-24-5-14900.0099.98--2015-6-24
限公司自筹
2-2-24-5-自有或
刘艳100.00100.00是自然人2021-3-25
1-1自筹
自有或
2-2-24-5-2王国春1.000.02是自然人2024-6-5
自筹详见“国信亿合穿透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
2-2-25200.000.66表”“之”“3-3-6-1-2019-9-29-司
2”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自有或
2-2-26200.000.66是上市公司2019-9-29
有限公司自筹上海丰实股权投资管自有或
2-2-27200.000.66--2019-9-29
理有限公司自筹上海丰实金融服务自有或
2-2-27-110000.00100.00--2013-6-20(集团)有限公司自筹上海丰实资产管理有自有或
2-2-27-1-15280.0058.67--2013-4-3
限公司自筹
2-2-27-1-自有或
卢长祺6500.0059.2是自然人2013-1-14
1-1自筹
2-2-27-1-上海海嘉商务咨询有自有或
4480.0040.82013-1-14
1-2限公司自筹
2-2-27-1-自有或
奚利51.0051.00是自然人2013-12-31
1-2-1自筹
2-2-27-1-自有或
卢长祺49.0049.00是自然人2013-12-31
1-2-2自筹
上海钜丰资产管理有自有或
2-2-27-1-23720.0041.33--2013-4-3
限公司自筹
2-2-27-1-自有或
卢长祺700.0070.00是自然人2010-9-27
2-1自筹
2-1-100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出资额出资比例是否最终最终持有获得权益时资金来
层级股东/出资人/合伙人(万元)(%)持有人人性质间源
2-2-27-1-自有或
郑达成300.0030.00是自然人2010-9-27
2-2自筹
马鞍山基石浦江资产自有或
2-31000.001--2019-12-19
管理有限公司自筹马鞍山幸福基石投资自有或
2-3-1400.0040--2017-3-29
管理有限公司自筹基石资产管理股份有自有或
2-3-1-11000.00100--2016-6-24
限公司自筹马鞍山神州基石股权自有或2-3-1-1-1投资合伙企业(有限17612.0083.23--2015-8-31自筹
合伙)
2-3-1-1-1-自有或
张维504.3840.31是自然人2015-8-17
1自筹
2-3-1-1-1-自有或
林凌230.8518.45是自然人2015-8-17
2自筹
2-3-1-1-1-自有或
王启文175.9514.06是自然人2015-8-17
3自筹
2-3-1-1-1-自有或
陶涛151.5112.11是自然人2015-8-17
4自筹
2-3-1-1-1-自有或
陈延立149.7611.97是自然人2015-8-17
5自筹
2-3-1-1-1-自有或
韩再武38.803.10是自然人2015-8-17
6自筹
马鞍山北斗基石股权自有或2-3-1-1-2投资合伙企业(有限3549.0016.77--2015-8-31自筹
合伙)
2-3-1-1-2-自有或
张维149.2361.54是自然人2015-8-17
1自筹
2-3-1-1-2-自有或
林凌29.8512.31是自然人2015-8-17
2自筹
2-3-1-1-2-自有或
王启文22.949.46是自然人2015-8-17
3自筹
2-3-1-1-2-自有或
陶涛20.338.38是自然人2015-8-17
4自筹
2-3-1-1-2-自有或
陈延立20.158.31是自然人2015-8-17
5自筹如阳投资管理(上自有或
2-3-2200.0020--2017-3-29
海)有限公司自筹95.00(美自有或
2-3-2-1李勍53.01是自然人2015-7-30
元)自筹2-3-2-2新银国际有限公司84.22(美46.99是2022-9-30自有或
2-1-10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出资额出资比例是否最终最终持有获得权益时资金来
层级股东/出资人/合伙人(万元)(%)持有人人性质间源
元)自筹北京东极创业投资管自有或
2-3-3200.0020--2017-3-29
理有限公司自筹数码智投资控股有限50.00(美自有或
2-3-3-198.74是2010-5-14公司元)自筹自有或
2-3-3-2叶勇豪0.641.26是自然人2023-5-5
自筹自有或
2-3-4赵忆波200.0020.00是自然人2017-3-29
自筹
注:1、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及天眼查等第三方平台查询结果,海尔集团公司的企业类型为“股份制”,未对股东或出资人的情况进行详细披露;
2、北京信中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曾为新三板挂牌的公众公司(代码:833858),已于
2024年11月13日终止挂牌。公开信息显示,股东明细中包括“其他股东”持有42819.53万股,占比33.19%。
2、大基金二期
(1)基本情况企业名称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MA01N9JK2F成立时间2019年10月22日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52幢7层701-6注册资本20415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张新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股权投资;投资管理、企业管理;投资咨询。
(2)历史沿革及最近三年出资额变化情况
1)历史沿革
*2019年10月,大基金二期设立
201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富
浙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武汉光谷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烟草总
公司、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天府国集投资有限公司、重庆战略性
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27家股东发起设立大基金二期,
2-1-10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20415000万元。
2)最近三年出资额变化情况
最近三年,大基金二期出资额未发生变化。
(3)主要业务发展情况
大基金二期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经营期限为10年。
(4)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最近两年,大基金二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资产负债表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21401808.2715195334.84
负债总额836121.68452803.96
所有者权益20565686.5914742530.88利润表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1594460.61959444.60
净利润1184806.90710163.48
注:大基金二期2023年度、2024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5)产权控制关系
1)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大基金二期的产权控制关系如下:
大基金二期的持股5%以上的股东分别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开金融
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富浙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武汉光谷金融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天府国集投资
有限公司、重庆战略性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本次交易对方最终出资人与参与本次交易的其他有关主体的关联关系
大基金二期的最终出资人与参与本次交易的其他有关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6)股东情况及产权控制关系
2-1-103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出资额序号股东名称出资比例(万元)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25000011.02%
2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220000010.78%
3浙江富浙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15000007.35%
4武汉光谷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5000007.35%
5中国烟草总公司15000007.35%
6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15000007.35%
7成都天府国集投资有限公司15000007.35%8重庆战略性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15000007.35%合伙)
9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0000004.90%
10中移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10000004.90%
11北京国谊医院有限公司10000004.90%
12江苏疌泉集成电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10000004.90%
13安徽皖投安华现代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500003.67%14安徽省芯火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7500003.67%伙)
15福建省国资集成电路投资有限公司3000001.47%
16深圳市深超科技投资有限公司3000001.47%
17广州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000001.47%
18黄埔投资控股(广州)有限公司2000000.98%
19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1500000.73%
20联通资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1000000.49%
21中电金投控股有限公司500000.24%
22华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50000.07%
23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100000.05%
24北京紫光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100000.05%
25协鑫资本管理有限公司100000.05%
26上海矽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000.05%
27北京建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00000.05%
合计20415000100.00%
(7)是否属于私募基金及备案情况
大基金二期已于2020年3月12日在基金业协会完成基金备案手续,基金编号 SJU890;其基金管理人华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已于 2015年 3月 25日
2-1-104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在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手续,登记编号 P1009674。
大基金二期已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履行了备案程序。
(8)主要的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大基金二期直接持有如下 A 股上市公司 5%以上的股份:
序号企业名称持股比例
1湖北兴福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6.94%
2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7.90%
3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70%
4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5.58%
除上述情况外,大基金不存在在其他 A股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含5%)的情形。
(9)大基金二期的股东情况
1)主要股东
持有大基金二期10%以上股份的股东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11.02%)
和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10.78%)。
其中,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最终持有人穿透情况如下表:
出资额出资比例是否最终最终持有获得权益时资金来
层级股东/出资人/合伙人(万元)(%)持有人人性质间源自有或
1国家开发银行9487745.56100.00--2019-12-19
自筹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自有或
1-115390800.0036.54是行政单位2013-12-31
部自筹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自有或
1-214609200.0034.68--2013-12-31
任公司自筹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自有或
1-2-182820862.72100.00--2013-12-31
司自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自有或
1-2-1-1155000000.00100.00是行政单位2007-9-28
院自筹
2-1-105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梧桐树投资平台有限自有或
1-311453695.6027.19--2015-12-31
责任公司自筹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央自有或
1-3-150.00100.00是事业单位2021-3-19
外汇业务中心自筹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自有或
1-4671140.941.59是事业单位2013-12-31
事会自筹
2)合伙企业股东情况
大基金二期的股东中,类型为合伙企业的包括重庆战略性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安徽皖投安华现代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安徽省芯火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矽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持有大基金二期7.35%、3.67%、3.67%和
0.05%的股权。上述合伙企业最终持有人的穿透情况如下:
A、重庆战略性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额出资比例是否最终最终持有获得权益时资金来
序号股东/出资人/合伙人(万元)(%)持有人人性质间源重庆渝资光电产业投资自有或
12000000.0057.80--2015-5-13
有限公司自筹重庆渝富控股集团有限自有或
1-1560000.0057.14--2017-2-16
公司自筹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自有或
1-1-11680000.00100.00是行政单位2016-8-15
理委员会自筹重庆两江新区开发投资自有或
1-2300000.0030.61--2013-5-22
集团有限公司自筹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自有或
1-2-11000420.00100.00是行政单位2010-6-22
会自筹重庆市江北嘴中央商务自有或
1-3120000.0012.24--2013-5-22
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自筹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自有或
1-3-1200000.00100.00是行政单位2013-12-31
会自筹重庆渝富控股集团有限
2500000.0014.45详见“1-1”2022-9-28-
公司重庆两江新区产业发展自有或
3320000.009.25--2019-9-23
集团有限公司自筹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自有或
3-11000000.00100.00是行政单位2016-12-31
会自筹重庆市渝北国有资本投自有或
4200000.005.78--2019-9-23
资有限公司自筹
4-1重庆临空远翔股权投资70000.0070.00--2023-12-6自有或
2-1-106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出资额出资比例是否最终最终持有获得权益时资金来
序号股东/出资人/合伙人(万元)(%)持有人人性质间源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自筹伙)重庆临空开发投资集团自有或
4-1-1498960.0099.79--2016-9-26
有限公司自筹重庆市渝北区国有资产自有或
4-1-1-1170728.00100.00是行政单位2016-5-5
监督管理委员会自筹重庆临空启航股权投资自有或
4-1-21040.000.21--2016-9-26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自筹重庆临空开发投资集团
4-1-2-12940.0098.00详见“4-1-1”2018-3-12-
有限公司重庆纤维研究设计院有自有或
4-1-2-260.002.00--2016-7-28
限公司自筹
4-1-2-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自有或
2350.0094.00是上市公司2016-12-31
2-1公司自筹
4-1-2-自有或
重庆安速科技有限公司100.004.00--2023-12-29
2-2自筹
4-1-2-自有或
张从模26.0052.00是自然人2013-12-31
2-2-1自筹
4-1-2-自有或
冷继春24.0048.00是自然人2013-12-31
2-2-2自筹
4-1-2-苏州国立洁净技术有限自有或
50.002.00--2024-12-31
2-3公司自筹
4-1-2-自有或
李水星1350.0067.5是自然人2015-11-25
2-3-1自筹
4-1-2-自有或
朱国栋600.0030.00是自然人2015-11-25
2-3-2自筹
4-1-2-自有或
朱昕蓓50.002.5是自然人2023-5-18
2-3-3自筹
重庆仙桃数据谷投资管自有或
4-220000.0020.00--2023-12-6
理有限公司自筹重庆临空开发投资集团
4-2-123331.5571.9详见“4-1-1”2015-2-28-
有限公司重庆市渝北区保安服务自有或
4-2-29118.4528.1--2024-2-29
有限责任公司自筹重庆空港城市建设发展自有或
4-2-2-11785.0051.00--2024-2-27
集团有限公司自筹
4-2-2-重庆市渝北区国有资产自有或
300000.00100.00是行政单位2023-6-30
1-1监督管理委员会自筹
重庆临空开发投资集团
4-2-2-21715.0049.00详见“4-1-1”2017-2-6-
有限公司
4-3重庆战新科技产业集团10000.0010.00--2023-12-6自有或
2-1-107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出资额出资比例是否最终最终持有获得权益时资金来
序号股东/出资人/合伙人(万元)(%)持有人人性质间源有限公司自筹重庆市渝北区国有资产自有或
4-3-120000.0040.00是行政单位2016-5-11
监督管理委员会自筹重庆空港新城开发建设自有或
4-3-215000.0030.00--2022-7-7
有限公司自筹重庆空港城市建设发展
4-3-2-1147900.0051.00详见“4-2-2-1”2023-8-8-
集团有限公司重庆临空开发投资集团
4-3-2-2142100.0049.00详见“4-1-1”2023-12-25-
有限公司重庆临空开发投资集团
4-3-315000.0030.00详见“4-1-1”2015-6-18-
有限公司重庆江北国投华信资产自有或
5150000.004.33--2019-9-23
管理有限公司自筹重庆市江北区国有资本自有或
5-1投资运营管理集团有限50000.00100.00--2020-11-16
自筹公司重庆市江北区国有资产自有或
5-1-1312000.00100.00是行政单位2003-6-27
监督管理委员会自筹重庆西永产业发展有限自有或
6150000.004.33--2019-9-23
公司自筹重庆西永综合保税区管自有或
6-1500000.00100.00是行政单位2016-2-5
理委员会自筹重庆两山产业投资有限自有或
750000.001.45--2021-11-15
公司自筹重庆两山建设投资集团自有或
7-1100000.00100.00--2015-7-13
有限公司自筹重庆市璧山区国有资产自有或
7-1-161500.0089.78是事业单位2023-3-22
管理中心自筹详见“国信亿合穿透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
7-1-27000.0010.22表”“之”“3-3-6-1-2016-3-8-有限公司
17-3”
重庆市江北嘴中央商务
850000.001.45详见“1-3”2015-5-13-
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重庆新梁产城置业发展自有或
930000.000.87--2021-11-15
有限公司自筹重庆新梁产城实业集团自有或
9-130088.00100.00--2024-4-22
有限公司自筹重庆市梁平区国有资产自有或
9-1-1300000.00100.00是行政单位2021-5-21
监督管理委员会自筹重庆星宏教育投资有限自有或
105000.000.14--2022-4-1
公司自筹
2-1-108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出资额出资比例是否最终最终持有获得权益时资金来
序号股东/出资人/合伙人(万元)(%)持有人人性质间源重庆两江新区产业运营自有或
10-1200000.00100.00--2023-12-29
有限公司自筹重庆两江新区产业发展
10-1-1100000.00100.00详见“3”2023-12-27-
集团有限公司重庆两江新区产城建设自有或
115000.000.14--2022-4-1
有限公司自筹重庆两江新区产业发展
11-1100000.00100.00详见“3”2017-11-14-
集团有限公司重庆渝富资本股权投资自有或
12255.000.01--2015-5-13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自筹重庆渝富控股集团有限
12-19800.0098.00详见“1-1”2021-8-20-
公司重庆银海融资租赁有限自有或
12-2200.002.00--2014-5-9
公司自筹重庆渝富控股集团有限
12-2-1215483.9786.19详见“1-1”2017-4-6-
公司
重庆百盐投资(集团)自有或
12-2-227238.4010.90--2023-9-6
有限公司自筹
12-2-2-奉节县国有资产管理中自有或
200000.0085.54是事业单位2016-12-15
1心自筹
重庆奉节双创股权投资
12-2-2-自有或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33810.5614.46--2016-12-15
2自筹
伙)
12-2-2-自有或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69700.0089.9是上市公司2016-11-24
2-1自筹
12-2-2-奉节县三峡库区生态产自有或
30000.0010.00--2016-11-24
2-2业发展有限公司自筹
12-2-2-重庆夔门生态产业发展自有或
65600.00100.00--2023-2-1
2-2-1集团有限公司自筹
12-2-2-
奉节县国有资产管理中自有或
2-2-1-36144.42100.00是事业单位2015-10-27
心自筹
12-2-2-重庆西证渝富股权投资自有或
300.000.1--2016-11-24
2-3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自筹12-2-2-重庆渝隆资产经营(集自有或
4600.0046.00--2018-2-12
2-3-1团)有限公司自筹
12-2-2-重庆九龙城市开发集团自有或
531093.4100.00--2024-12-31
2-3-1-1有限公司自筹
12-2-2-
重庆市九龙坡区国有资自有或
2-3-1-1000000.00100.00是行政单位2024-12-30
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自筹
2-1-109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出资额出资比例是否最终最终持有获得权益时资金来
序号股东/出资人/合伙人(万元)(%)持有人人性质间源
12-2-2-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自有或
3100.0031.00--2023-11-8
2-3-2(集团)有限公司自筹
12-2-2-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自有或
2000000.00100.00是行政单位2003-8-5
2-3-2-1理委员会自筹
12-2-2-重庆市地产集团有限公自有或
2000.0020.00--2018-8-8
2-3-3司自筹
12-2-2-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自有或
1000000.00100.00是行政单位2006-9-12
2-3-3-1理委员会自筹
12-2-2-重庆曦才投资管理有限自有或
300.003.00--2023-11-8
2-3-4公司自筹
12-2-2-自有或
陈宇5000.0050.00是自然人2020-9-1
2-3-4-1自筹
12-2-2-自有或
重庆象舞科技有限公司5000.0050.00--2020-9-1
2-3-4-2自筹
12-2-2-
自有或
2-3-4-陈宇6993.0099.9是自然人2020-4-9
自筹
12-2-2-
自有或
2-3-4-林聪7.000.1是自然人2020-4-9
自筹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自有或
12-2-37277.622.91是上市公司2005-12-31
公司自筹
B、安徽皖投安华现代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额出资比例是否最终最终持有获得权益时资金来
序号股东/出资人/合伙人(万元)(%)持有人人性质间源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自有或
1240000.0032.00--2019-3-27
有限公司自筹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自有或
1-13000000.00100.00--2008-11-12
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自筹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自有或
2200000.0026.67--2019-3-27
投资有限公司自筹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自有或
2-11000000.00100.00--2014-12-16
有限公司自筹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自有或
2-1-13000000.00100.00--2008-11-12
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自筹华安嘉业投资管理有自有或
3150000.0020.00--2019-3-27
限公司自筹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自有或
3-1200000.00100.00是上市公司2012-10-29
司自筹
4安徽交控资本投资管100000.0013.33--2019-3-27自有或
2-1-110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出资额出资比例是否最终最终持有获得权益时资金来
序号股东/出资人/合伙人(万元)(%)持有人人性质间源理有限公司自筹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自有或
4-1443986.72100.00--2017-1-11
有限公司自筹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自有或
4-1-13600000.00100.00是行政单位1993-4-27
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自筹安徽省国有金融资本自有或
560000.008.00--2022-12-29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自筹自有或
5-1安徽省财政厅5000000.00100.00是行政单位2022-12-31
自筹
C、安徽省芯火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额出资比例是否最终最终持有人获得权益资金来
序号股东/出资人/合伙人(万元)(%)持有人性质时间源合肥市创业投资引导自有或
1262500.0034.54--2019-9-10
基金有限公司自筹合肥市国有资产控股自有或
1-1482250.00100.00--2024-6-25
有限公司自筹合肥市产业投资控股自有或
1-1-1279405.0083.23--2015-4-16(集团)有限公司自筹合肥市人民政府国有自有或
1-1-1-11654101.00100.00是行政单位2017-4-27
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自筹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自有或
1-1-256313.0016.77--2021-8-27(集团)有限公司自筹合肥市人民政府国有自有或
1-1-2-11329800.00100.00是行政单位2020-6-30
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自筹合肥海恒控股集团有自有或
2187500.0024.67--2022-2-16
限公司自筹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自有或
2-1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1000000.00100.00是行政单位1993-11-2
自筹员会合肥鑫城控股集团有自有或
3112500.0014.8--2019-9-10
限公司自筹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
2016-12-自有或
3-1业开发区国有资产管565969.68100.00是行政单位
14自筹
理局合肥高新建设投资集自有或
4112500.0014.8--2019-9-10
团有限公司自筹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自有或
4-1930000.00100.00是行政单位2007-11-7
发区管理委员会自筹合肥北城产业投资引自有或
575000.009.87--2022-2-16
导基金有限公司自筹
2-1-11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出资额出资比例是否最终最终持有人获得权益资金来
序号股东/出资人/合伙人(万元)(%)持有人性质时间源
合肥北城资本管理有2021-12-自有或
5-1500000.00100.0--
限公司31自筹自有或
5-1-1长丰县财政局100000.0080.00是行政单位2024-1-11
自筹合肥北城建设投资自有或
5-1-225000.0020.00--2017-3-17(集团)有限公司自筹合肥北城建设投资发自有或
5-1-2-1261270.6287.09--2024-4-3
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自筹
5-1-2-自有或
长丰县财政局500000.00100.00是行政单位2024-3-29
1-1自筹
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自有或
5-1-2-213831.924.61--2024-6-20(集团)有限公司自筹
5-1-2-合肥市人民政府国有自有或
1329800.00100.00是行政单位2020-6-30
2-1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自筹
合肥市产业投资控股
5-1-2-312448.734.15详见“1-1-1”2024-6-20-(集团)有限公司合肥兴泰金融控股自有或
5-1-2-46915.962.31--2024-6-20(集团)有限公司自筹
5-1-2-合肥市人民政府国有自有或
700000.00100.001999-1-18
4-1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自筹
肥西县产城投资控股自有或
5-1-2-55532.771.84--2024-6-20(集团)有限公司自筹
5-1-2-肥西县产城国创控股自有或
500000.00100.00--2025-1-2
5-1集团有限公司自筹肥西县财政局(肥西
5-1-2-2024-12-自有或
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200000.00100.00是行政单位
5-1-130自筹监督管理委员会)合肥市产业投资控股
69000.001.18详见“1-1-1”2019-1-7-(集团)有限公司合肥市国有资产控股
71000.000.13详见“1-1”2019-1-7-
有限公司
D、上海矽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股东/出资人/合伙出资额出资比例是否最终最终持有获得权益时资金来序号人(万元)(%)持有人人性质间源上海武岳峰二期集成电路股权投资合自有或
110000.0099.01--2018-1-11伙企业(有限合自筹伙)上海双创科技投资自有或
1-1215000.0045.79--2018-1-15中心(有限合伙)自筹
2-1-11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股东/出资人/合伙出资额出资比例是否最终最终持有获得权益时资金来序号人(万元)(%)持有人人性质间源上海襄银创业投资自有或
1-1-1350000.0029.41--2017-12-19中心(有限合伙)自筹上海双创投资中心自有或
1-1-1-170000.0099.86--2017-5-10(有限合伙)自筹上海宝山国有资本自有或
1-1-1-1-1投资管理(集团)100000.0033.22--2023-10-24
自筹有限公司上海市宝山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
1-1-1-1-自有或
会(上海市宝山区530000.00100.0是行政单位2022-9-9
1-1自筹
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创业投资有限自有或
1-1-1-1-2100000.0033.22--2015-12-30
公司自筹
1-1-1-1-上海科技创业投资自有或
113000.00100.00--2015-5-11
2-1(集团)有限公司自筹
1-1-1-1-上海国有资本投资自有或
550000.00100.00--2024-6-25
2-1-1有限公司自筹
1-1-1-1-上海市国有资产监自有或
1000000.00100.00是行政单位2021-3-15
2-1-1-1督管理委员会自筹
上海科技创业投资
1-1-1-1-3100000.0033.22详见“1-1-1-1-2-1”2015-12-30-(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双创宝励股权自有或
1-1-1-1-4投资管理合伙企业1000.000.33--2015-12-30
自筹(有限合伙)
1-1-1-1-上海思铿企业管理自有或
20000.0099.5--2023-10-24
4-1中心(有限合伙)自筹
1-1-1-1-上海思茨企业管理自有或
10000.0099.9--2023-9-1
4-1-1事务所自筹
1-1-1-1-自有或
戴思元10.00100.00是自然人2018-12-18
4-1-1-1自筹
1-1-1-1-上海思侃企业管理自有或
10.000.1--2023-9-1
4-1-2中心自筹
1-1-1-1-自有或
戴思元10.00100.00是自然人2018-11-29
4-1-2-1自筹
1-1-1-1-上海双创宝俪企业自有或
100.000.5--2018-11-12
4-2管理有限公司自筹
1-1-1-1-上海隽黔商务咨询自有或
530.8251.00--2018-9-11
4-2-1事务所自筹
1-1-1-1-自有或
何君琦10.00100.00是自然人2018-2-23
4-2-1-1自筹
2-1-113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股东/出资人/合伙出资额出资比例是否最终最终持有获得权益时资金来序号人(万元)(%)持有人人性质间源
1-1-1-1-上海双创企业管理自有或
510.0049.00--2018-9-11
4-2-2中心自筹
1-1-1-1-自有或
张赛美100.00100.00是自然人2016-8-8
4-2-2-1自筹
上海双创宝励股权
1-1-1-2投资管理合伙企业100.000.14详见“1-1-1-1-4”2025-1-10-(有限合伙)上海双创投资中心
1-1-2300000.0025.2详见“1-1-1-1”2016-7-11-(有限合伙)上海双创集银创业自有或1-1-3投资中心(有限合250000.0021.01--2017-12-19自筹
伙)上海双创孵化投资自有或
1-1-3-120000.0099.5--2019-9-29中心(有限合伙)自筹上海杨浦创业投资自有或
1-1-3-1-150000.0049.51--2016-11-7
有限公司自筹
1-1-3-1-上海杨浦科技创新自有或
62435.00100.00--2014-8-8
1-1(集团)有限公司自筹
上海市杨浦区国有
1-1-3-1-自有或
资产监督管理委员64237.5100.00是行政单位2011-6-22
1-1-1自筹
会上海双创科技投资
1-1-3-1-250000.0049.51详见“1-1”2016-11-7-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双创投资管理自有或
1-1-3-1-31000.000.99--2016-11-7
有限公司自筹
1-1-3-1-上海绮沅企业管理自有或
7000.0070.00--2017-12-5
3-1中心(有限合伙)自筹
1-1-3-1-上海隽黔商务咨询
2760.0096.5详见“1-1-1-1-4-2-1”2018-6-15-
3-1-1事务所
1-1-3-1-上海双创企业管理
100.003.5详见“1-1-1-1-4-2-2”2018-1-8-
3-1-2中心
1-1-3-1-上海弘赛企业管理自有或
3000.0030.00--2018-11-12
3-2中心自筹
1-1-3-1-自有或
张赛美100.00100.00是自然人2018-9-7
3-2-1自筹
上海双创宝励股权
1-1-3-2投资管理合伙企业100.000.5详见“1-1-1-1-4”2021-6-22-(有限合伙)上海双创盈企业管自有或1-1-4理中心(有限合150000.0012.61--2020-4-23自筹
伙)
2-1-114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股东/出资人/合伙出资额出资比例是否最终最终持有获得权益时资金来序号人(万元)(%)持有人人性质间源宁波荣骊企业管理自有或
1-1-4-1700000.0087.49--2022-3-21中心(有限合伙)自筹上海颖圣广告有限自有或
1-1-4-1-110000.0039.84--2024-2-22
公司自筹
1-1-4-1-上海强麟企业管理自有或
2095.5280.00--2023-12-22
1-1中心自筹
1-1-4-1-自有或
徐强10.00100.00是自然人2018-11-29
1-1-1自筹
1-1-4-1-上海卞玺企业管理自有或
523.8820.00--2023-12-22
1-2工作室自筹
1-1-4-1-自有或
赵天10.00100.00是自然人2019-7-26
1-2-1自筹
北京领峰文化传媒自有或
1-1-4-1-210000.0039.84--2024-2-22
有限公司自筹
1-1-4-1-上海如潮企业管理自有或
4500.0090.00--2023-12-26
2-1事务所自筹
1-1-4-1-自有或
赵天10.00100.00是自然人2022-11-9
2-1-1自筹
1-1-4-1-上海柠聪企业咨询自有或
500.0010.00--2023-12-26
2-2事务所自筹
1-1-4-1-自有或
陈冬梅10.00100.00是自然人2018-12-13
2-2-1自筹
上海懿添私募基金自有或
1-1-4-1-35000.0019.92--2024-9-14
管理有限公司自筹
1-1-4-1-上海懿天新能源科自有或
60000.00100.00--2016-10-21
3-1技有限公司自筹
上海格汇投资管理
1-1-4-1-自有或合伙企业(有限合325.0065.00--2016-12-31
3-1-1自筹
伙)
1-1-4-1-上海强麟企业管理自有或
140.0070.00--2024-9-24
3-1-1-1中心自筹
1-1-4-1-自有或
徐强10.00100.00是自然人2018-11-29
3-1-1-1-1自筹
1-1-4-1-上海飓熠信息技术自有或
60.0030.00--2019-5-31
3-1-1-2事务所自筹
1-1-4-1-自有或
曾玉娥10.00100.00是自然人2017-8-23
3-1-1-2-1自筹
1-1-4-1-上海麒耀投资管理自有或
175.0035.00--2016-12-31
3-1-2有限公司自筹
1-1-4-1-自有或
郑君瑶500.00100.00是自然人2013-2-20
3-1-2-1自筹
2-1-115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股东/出资人/合伙出资额出资比例是否最终最终持有获得权益时资金来序号人(万元)(%)持有人人性质间源上海柠佰企业管理自有或
1-1-4-1-4100.000.40--2020-7-30
中心自筹
1-1-4-1-自有或
陈冬梅10.00100.00是自然人2018-11-26
4-1自筹
德清博远企业管理自有或1-1-4-2合伙企业(有限合100000.0012.50--2022-12-20自筹
伙)上海翰熠文化传播自有或
1-1-4-2-110000.0033.22--2024-3-28
有限公司自筹
1-1-4-2-上海暖书企业管理自有或
4421.0790.00--2023-12-22
1-1中心自筹
1-1-4-2-自有或
陈侃10.00100.00是自然人2020-10-9
1-1-1自筹
1-1-4-2-上海盈团企业管理自有或
491.2310.00--2023-12-22
1-2中心自筹
1-1-4-2-自有或
卢庆红10.00100.00是自然人2020-10-13
1-2-1自筹
郁金香广告传播自有或
1-1-4-2-210000.0033.22--2024-8-15(上海)有限公司自筹
1-1-4-2-上海创客天地投资自有或
46500.00100.00--2020-12-30
2-1管理有限公司自筹
1-1-4-2-上海懿添私募基金
600.0060.00详见“1-1-4-1-3”2019-11-7-
2-1-1管理有限公司
1-1-4-2-上海亦琶企业咨询自有或
400.0040.00--2019-11-07
2-1-2事务所自筹
1-1-4-2-自有或
罗白焱10.00100.00是自然人2022-7-22
2-1-2-1自筹
拾分自然(上海)自有或
1-1-4-2-310000.0033.22--2024-12-16
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自筹
1-1-4-2-上海如潮企业管理
32080.0080.00详见“1-1-4-1-2-1”2024-12-24-
3-1事务所
1-1-4-2-上海边锐企业管理自有或
8020.0020.00--2024-12-24
3-2中心自筹
1-1-4-2-自有或
卢庆红10.00100.00是自然人2020-11-24
3-2-1自筹
上海卞玺企业管理
1-1-4-2-4100.000.33详见“1-1-4-1-1-2”2020-8-17-
工作室上海梓宛企业管理自有或
1-1-4-2-5未披露未披露--2020-8-17
中心自筹
1-1-4-2-自有或
张晋榆10.00100.00是自然人2018-11-21
5-1自筹
2-1-116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股东/出资人/合伙出资额出资比例是否最终最终持有获得权益时资金来序号人(万元)(%)持有人人性质间源上海懿润新能源科自有或1-1-4-3技合伙企业(有限100.000.01--2020-12-16自筹
合伙)德清博远企业管理1-1-4-3-1合伙企业(有限合20000.0099.01详见“1-1-4-2”2024-5-24-伙)上海国灏创业投资自有或
1-1-4-3-2100.000.5--2019-10-31
管理有限公司自筹
1-1-4-3-上海灏泉商务咨询自有或
1000.00100.00--2022-10-17
2-1有限公司自筹
1-1-4-3-自有或
陈冬梅6.0060.00是自然人2018-12-31
2-1-1自筹
1-1-4-3-自有或
刘雁4.0040.00是自然人2018-12-31
2-1-2自筹
上海柠佰企业管理
1-1-4-3-3100.00.5详见“1-1-4-1-4”2021-2-9-
中心上海懿杉新能源科自有或
1-1-5100000.008.4--2018-6-28
技有限公司自筹上海双创宝励能源自有或1-1-5-1技术中心(有限合135000.0060.00--2017-12-7自筹
伙)上海襄银创业投资
1-1-5-1-1150000.0099.93详见“1-1-1”2017-12-4-中心(有限合伙)
1-1-5-1-上海双创投资中心
70000.0099.86详见“1-1-1-1”2017-5-10-
1-1(有限合伙)
上海双创宝励股权
1-1-5-1-
投资管理合伙企业100.000.14详见“1-1-1-1-4”2025-1-10-(有限合伙)上海双创投资管理
1-1-5-1-2100.000.07详见“1-1-3-1-3”2017-3-31-
有限公司上海电力股份有限自有或
1-1-5-290000.0040.00是上市公司2017-12-4
公司自筹上海文棠企业管理自有或
1-1-639000.003.28--2021-6-24中心(有限合伙)自筹上海双创文化产业自有或1-1-6-1投资中心(有限合150000.0059.76--2018-4-27自筹
伙)上海精文投资有限自有或
1-1-6-1-150000.0024.88--2017-7-26
公司自筹
1-1-6-1-自有或
上海市国资委19577.00100.00是行政单位1995-6-7
1-1自筹
2-1-117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股东/出资人/合伙出资额出资比例是否最终最终持有获得权益时资金来序号人(万元)(%)持有人人性质间源渤海国际信托股份自有或
1-1-6-1-250000.0024.88--2018-1-2
有限公司自筹详见“国信亿合穿透
1-1-6-1-海航资本集团有限
184435.0051.23表”“之”“2-23-2-1983-12-9-
2-1公司
1”
1-1-6-1-北京海航金融控股自有或
96000.0026.67--2016-12-31
2-2有限公司自筹详见“国信亿合穿透
1-1-6-1-海航资本集团有限
2120000.00100.00表”“之”“2-23-2-2022-11-2-
2-2-1公司
1”
1-1-6-1-中国新华航空集团自有或
79565.0022.1--2014-12-16
2-3有限公司自筹
1-1-6-1-海南航空控股股份自有或
438664.51100.00是上市公司2017-7-19
2-3-1有限公司自筹
上海市闵行区创新创业投资引导基金
2017-7-26自有或1-1-6-1-3管理中心(上海市50000.0024.88是事业单位自筹闵行区金融服务中
心)上海双创科技投资
1-1-6-1-450000.0024.88详见“1-1”2017-10-26-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双创文化产业自有或
1-1-6-1-5投资管理合伙企业1000.000.5--2017-7-26
自筹(有限合伙)厦门杉南文化传播
1-1-6-1-自有或合伙企业(有限合2010.0067.00--2022-3-28
5-1自筹
伙)
1-1-6-1-上海颖圣广告有限
1000.0047.62详见“1-1-4-1-1”2024-6-18-
5-1-1公司
1-1-6-1-沈阳达可思庞达广自有或
1000.0047.62--2024-6-18
5-1-2告传媒有限公司自筹
1-1-6-1-上海如潮企业管理
1962.2460.00详见“1-1-4-1-2-1”2023-12-26-
5-1-2-1事务所
1-1-6-1-上海柠佰企业管理
1308.1640.00详见“1-1-4-1-4”2023-12-26-
5-1-2-2中心
1-1-6-1-上海珺赛企业管理自有或
100.004.76--2024-10-29
5-1-3中心自筹
1-1-6-1-自有或
何君琦10.00100.00是自然人2018-12-7
5-1-3-1自筹
1-1-6-1-上海双创宝俪企业
990.0033.00详见“1-1-1-1-4-2”2022-8-25-
5-2管理有限公司
2-1-118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股东/出资人/合伙出资额出资比例是否最终最终持有获得权益时资金来序号人(万元)(%)持有人人性质间源上海双创宝励信息自有或1-1-6-2技术中心(有限合100000.0039.84--2020-7-8自筹
伙)上海双创科技投资
1-1-6-2-1140200.0093.42详见“1-1”2019-8-8-中心(有限合伙)上海梓宛企业管理
1-1-6-2-26000.004.00详见“1-1-4-2-5”2019-12-12-
中心上海国灏创业投资自有或1-1-6-2-3合伙企业(有限合2000.001.33--2017-11-15自筹
伙)
1-1-6-2-上海双创科技投资
2999.0030.00详见“1-1”2017-11-23-
3-1中心(有限合伙)
1-1-6-2-上海天使引导创业自有或
2900.0029.00--2015-5-6
3-2投资有限公司自筹
1-1-6-2-上海市大学生科技自有或
350000.00100.00是社会组织2014-8-15
3-2-1创业基金会自筹
1-1-6-2-上海精文投资有限
2000.0030.00详见“1-1-6-1-1”2015-5-6-
3-3公司
1-1-6-2-自有或
祁军1000.0010.00是自然人2017-3-31
3-4自筹
1-1-6-2-自有或
林凌1000.0010.00是自然人2015-5-6
3-5自筹
1-1-6-2-上海国灏创业投资
101.001.01详见“1-1-4-3-2”2015-5-6-
3-6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双创贺银企业自有或1-1-6-2-4管理中心(有限合1776.531.18--2017-6-29自筹
伙)
1-1-6-2-上海双创科技投资
100000.0099.9详见“1-1”2019-7-18-
4-1中心(有限合伙)
上海双创宝励股权
1-1-6-2-
投资管理合伙企业100.000.1详见“1-1-1-1-4”2025-1-15-(有限合伙)上海国灏创业投资
1-1-6-2-5100.000.07详见“1-1-4-3-2”2018-12-24-
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双创文化产业
1-1-6-3投资管理合伙企业1000.000.4详见“1-1-6-1-5”2018-4-27-(有限合伙)上海双创宝励股权
1-1-7投资管理合伙企业1000.000.08详见“1-1-1-1-4”2021-6-24-(有限合伙)
1-2上海创业投资有限210000.0044.72详见“1-1-1-1-2”2018-1-15-
2-1-119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股东/出资人/合伙出资额出资比例是否最终最终持有获得权益时资金来序号人(万元)(%)持有人人性质间源公司上海岭望企业管理自有或1-3合伙企业(有限合15000.003.19--2020-8-17自筹
伙)常州合毓企业管理自有或
1-3-15109.534.06--2023-10-27
中心自筹自有或
1-3-1-1潘建岳1000.00100.00是自然人2022-2-16
自筹广东粤昶投资合伙自有或
1-3-25109.534.06--2024-12-18企业(有限合伙)自筹上海壮辰企业管理自有或
1-3-2-15000.0099.998--2024-12-23
咨询有限公司自筹自有或
1-3-2-1-1 PING WU 60.00(美元) 60.00 是 自然人 2024-5-10
自筹自有或
1-3-2-1-2 JOANN XUWU 40.00(美元) 40.00 是 自然人 2024-5-10
自筹自有或
1-3-2-2马砚秋0.10.002是自然人2024-12-23
自筹广东粤昉投资合伙自有或
1-3-3500.003.33--2023-10-27企业(有限合伙)自筹
XIONG PETER 自有或
1-3-3-1945.0090.43是自然人2021-12-13
QUAN 自筹自有或
1-3-3-2谢秋100.009.57是自然人2021-12-13
自筹常州一倩企业管理自有或
1-3-4500.003.33--2023-10-27
中心自筹自有或
1-3-4-1吴一亮1000.00100.00是自然人2022-7-28
自筹自有或
1-3-5祝磊500.003.33是自然人2024-12-18
自筹自有或
1-3-6刘剑500.003.33是自然人2020-9-30
自筹自有或
1-3-7张家荣500.003.33是自然人2018-5-11
自筹常州沐兮企业管理自有或
1-3-8200.001.33--2023-10-27
中心自筹自有或
1-3-8-1郑凯1000.00100.00是自然人2022-7-28
自筹自有或
1-3-9蔡颖200.001.33是自然人2020-09-30
自筹
1-3-10李斌200.001.33是自然人2020-09-30自有或
2-1-120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股东/出资人/合伙出资额出资比例是否最终最终持有获得权益时资金来序号人(万元)(%)持有人人性质间源自筹自有或
1-3-11鲍志伟200.001.33是自然人2020-09-30
自筹自有或
1-3-12张丹茹200.001.33是自然人2020-09-30
自筹自有或
1-3-13谷敏芝200.001.33是自然人2020-09-30
自筹自有或
1-3-14彭延岩200.001.33是自然人2020-09-30
自筹自有或
1-3-15朱新宇200.001.33是自然人2020-09-30
自筹自有或
1-3-16李婷100.000.67是自然人2020-09-30
自筹自有或
1-3-17邢明100.000.67是自然人2020-09-30
自筹自有或
1-3-18范文迪100.000.67是自然人2020-09-30
自筹上海矽斓信息科技自有或
1-3-19100.000.67--2020-09-30
有限公司自筹
BERNARD自有或
1-3-19-1 ANTHONY 100.00(美元) 100.00 是 自然人 2017-12-31
自筹
XAVIER自有或
1-3-20马砚秋100.000.67是自然人2020-09-30
自筹自有或
1-3-21侯小倩100.000.67是自然人2020-09-30
自筹自有或
1-3-22程梦凡50.000.33是自然人2020-09-30
自筹自有或
1-3-23夏天30.000.2是自然人2020-09-30
自筹仟品(上海)股权自有或
1-3-241.000.012020-09-30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自筹自有或
1-3-24-1佳讯投资有限公司10000.00100.00是香港公司2021-11-2
自筹嘉兴兴晟砹矽投资自有或1-4合伙企业(有限合10000.002.13--2018-1-15自筹
伙)兴业国信资产管理自有或
1-4-110000.0099.99--2017-9-7
有限公司自筹兴业国际信托有限自有或
1-4-1-1340000.00100.00--2013-4-23
公司自筹
2-1-12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股东/出资人/合伙出资额出资比例是否最终最终持有获得权益时资金来序号人(万元)(%)持有人人性质间源兴业银行股份有限自有或
1-4-1-1-1730000.0073.00是上市公司2003-3-18
公司自筹厦门国贸集团股份自有或
1-4-1-1-284116.78.42是上市公司2019-1-25
有限公司自筹福建省能源集团有自有或
1-4-1-1-384116.78.42--2016-5-23
限责任公司自筹
1-4-1-1-福建省能源石化集自有或
1000000.00100.00--2021-11-15
3-1团有限责任公司自筹
福建省人民政府国
1-4-1-1-自有或
有资产监督管理委968000.0080.00是行政单位2021-8-27
3-1-1自筹
员会
1-4-1-1-福建省产业投资有自有或
242000.0020.00--2024-9-25
3-1-2限公司自筹
福建省人民政府国
1-4-1-1-自有或
有资产监督管理委3000000.0078.87是行政单位2024-8-12
3-1-2-1自筹
员会福建省电子信息
1-4-1-1-自有或(集团)有限责任410300.5410.79--2024-10-15
3-1-2-2自筹
公司福建省人民政府国
1-4-1-1-自有或
有资产监督管理委1523869.98100.00是行政单位2000-9-7
3-1-2-2-1自筹
员会福建省电子信息产
1-4-1-1-自有或
业创业投资合伙企393424.2410.34--2024-10-15
3-1-2-3自筹业(有限合伙)福建省电子信息
1-4-1-1-详见“1-4-1-1-3-1-2-(集团)有限责任723969.8099.092015-5-25-
3-1-2-3-12”
公司福建省电子信息产
1-4-1-1-自有或
业股权投资管理有6625.380.91--2015-5-25
3-1-2-3-2自筹
限公司
1-4-1-1-福建省电子信息详见“1-4-1-1-3-1-2-
3-1-2-3-950.0095.002015-4-17-(集团)2”
1-4-1-1-
福建福日集团有限自有或
3-1-2-3-50.005.00--2015-12-31
公司自筹
1-4-1-1-福建省电子信息详见“1-4-1-1-3-1-2-
3-1-2-3-(集团)有限责任10096.35100.002013-12-31-
2”
2-2-1公司
1-4-1-1-4福建华投投资有限48085.324.81--2003-3-18自有或
2-1-12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股东/出资人/合伙出资额出资比例是否最终最终持有获得权益时资金来序号人(万元)(%)持有人人性质间源公司自筹
1-4-1-1-福建省投资开发集自有或
20974.86100.00--2018-12-24
4-1团有限责任公司自筹
福建省人民政府国
1-4-1-1-自有或
有资产监督管理委800000.0080.00是行政单位2009-4-27
4-1-1自筹
员会
1-4-1-1-福建省产业投资有
200000.0020.00详见“1-4-1-1-3-1-2”2024-9-18-
4-1-2限公司
福建省华兴集团有自有或
1-4-1-1-545247.984.52--2003-3-18
限责任公司自筹
1-4-1-1-福建省投资开发集
273000.00100.00详见“1-4-1-1-4-1”2001-12-21
5-1团有限责任公司
南平市投资担保中自有或
1-4-1-1-68333.30.83是事业单位2003-3-18
心自筹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自有或
1-4-2远晟投资管理有限1.000.01--2017-9-7
自筹公司兴业国信资产管理
1-4-2-1500.00100.00详见“1-4-1”2014-5-7-
有限公司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兴睿永瀛股权投自有或
1-510000.002.13--2020-12-28资合伙企业(有限自筹合伙)兴业资产管理有限自有或
1-5-1329900.0099.97--2019-4-26
公司自筹兴业国信资产管理
1-5-1-1195000.00100.00详见“1-4-1”2017-12-31-
有限公司福州市兴资睿盈私自有或
1-5-2募基金管理有限公100.000.03--2018-10-22
自筹司兴业资产管理有限
1-5-2-1200.00100.00详见“1-5-1”2017-9-13-
公司联发软件设计(深自有或
1-66800.001.44--2018-1-15
圳)有限公司自筹联发科中国有限公9000.00(美自有或
1-6-1100.00是香港公司2008-7-14
司元)自筹上海武岳峰岳盈投自有或
1-7资管理合伙企业2750.000.59--2019-4-24
自筹(有限合伙)广东粤昶投资合伙
1-7-11355.633.39详见“1-3-2”2024-12-30-企业(有限合伙)
2-1-123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股东/出资人/合伙出资额出资比例是否最终最终持有获得权益时资金来序号人(万元)(%)持有人人性质间源上海水毓企业管理自有或
1-7-21355.633.39--2018-11-27
中心自筹自有或
1-7-2-1潘建岳100.00100.00是自然人2017-6-26
自筹上海穗熠企业管理自有或
1-7-31248.830.76--2024-12-30中心(有限合伙)自筹上海翰熠文化传播
1-7-3-12250.0090.00详见“1-1-4-2-1”2024-6-24-
有限公司自有或
1-7-3-2陈侃250.0010.00是自然人2024-6-24
自筹上海岭投投资管理自有或
1-7-4100.002.46--2017-9-16
有限公司自筹上海壮辰企业管理
1-7-4-1500.0050.00详见“1-3-2-1”2024-12-30-
咨询有限公司自有或
1-7-4-2潘建岳500.0050.00是自然人2020-11-25
自筹上海岭投投资管理自有或
2100.000.99详见“1-7-4”2020-9-23
有限公司自筹
3、国信亿合
(1)基本情况深圳市国信亿合新兴产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企业名称
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GF8NA25成立时间2020年10月29日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街道清水河社区清水河一路112号罗湖投注册地址资控股大厦塔楼2座901注册资本34229万元人民币
国信弘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亿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执行事务合伙人
管理有限公司(原名广州亿合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一般经营项目是: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股权投资
(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经营范围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无
(2)历史沿革及最近三年出资额变化情况
2-1-124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1)历史沿革
*2020年10月,国信亿合成立
2020年9月30日,广州亿合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信弘盛私募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恩施徕福硒业有限公司、江门市长信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
立国信亿合,其中国信弘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负责基金的日常管理、运作。
2020年10月29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国信亿合核发了《营业执照》。企业设立时,合伙人出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序号合伙人信息合伙人类型出资比例(万元)
1国信弘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00.0020.00%
2广州亿合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01.00%
3恩施徕福硒业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2000.0020.00%
4江门市长信科技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5900.0059.00%
合计10000.00100.00%
*2021年6月,合伙人变更及增资2021年5月18日,国信亿合做出《深圳市国信亿合兴产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变更决定书》,同意增加注册资本至34229.00万元;
同意国信弘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增加为6727万元;同意江门市长信科技有限公司认缴出资增加为10000万元;同意新增合伙人深圳市罗湖引
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其认缴出资为8557万元;同意新增合伙人前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其认缴出资为6845万元;同意恩施徕福硒业有限公司将其合伙份额转让给深圳市通天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同意执行事务合伙人由国信弘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国信弘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广州亿合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6月8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上述变更进行了核准,并核发
了新的《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完成后,国信亿合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所示:
2-1-125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认缴出资额序号合伙人信息合伙人类型出资比例(万元)
1国信弘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6727.0019.65%
2广州亿合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100.000.29%
3江门市长信科技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0.0029.21%
4深圳市罗湖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8557.0025.00%
5前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6845.0020.00%
6深圳市通天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00.005.85%
合计34229.00100.00%
2)最近三年出资额变化情况
最近三年,国信亿合出资额未发生变化。
(3)主要业务发展情况
国信亿合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经营期限为10年。
(4)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及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1)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最近两年,国信亿合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资产负债表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31335.4834832.60
负债总额257.35345.10
合伙人权益合计31078.1334487.50利润表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1698.811105.07
利润总额-2289.36417.80
净利润-2289.36417.80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2)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简要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
2-1-126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货币资金6551.07
交易性金融资产24784.41
总资产31335.48
流动负债257.35
总负债257.35
合伙人权益31078.13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简要利润表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度
营业收入-1698.81
营业利润-2289.36
利润总额-2289.36
净利润-2289.36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5)产权控制关系
1)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国信亿合的产权控制关系如下:
2)本次交易对方最终出资人与参与本次交易的其他有关主体的关联关系
国信亿合的最终出资人与参与本次交易的其他有关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6)合伙人情况
1)主要合伙人情况
认缴出资额序号合伙人信息合伙人类型出资比例(万元)
1国信弘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6727.0019.65%
广州亿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普通合伙人100.000.29%(原名广州亿合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江门市长信科技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0.0029.21%
2-1-127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4深圳市罗湖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8557.0025.00%
5前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6845.0020.00%
6深圳市通天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00.005.85%
合计34229.00100.00
2)执行事务合伙人
国信弘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亿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系国信亿合之执行事务合伙人,国信弘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本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国信弘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678590155F成立时间2008年8月8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红村社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1601
注册资本280625.26733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周中国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
经营范围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以上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前置审批和禁止的项目)。
股东出资比例出资结构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00.00%
广州亿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本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广州亿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MA59QJCC2E成立时间2017年7月14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 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 27号 1013房 ZH03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丁赞经营范围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
2-1-128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股东出资比例出资结构
深圳前海亿合投资有限公司100.00%
(7)是否属于私募基金及备案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国信亿合已于2021年6月8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基金编号 SQN396。
国信亿合的基金管理人国信弘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8)主要的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国信亿合的对外投资情况如下所示:
序号企业名称持股比例主营业务
1深圳市正浩创新科技股份有0.3722%户外电源、太阳能板、发电机、电源系统等
限公司发电、储电、用电生态产品研发与销售芜湖纪源灿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最终投
2各类显示面板、显示屏提供显示芯片解决方16.3970%
资于北京集创北方科技股份案商有限公司)
3湖南碳谷新材料有限公司3.6554%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生产
高分子材料、化工原材料、高分子助剂的研
4广东优巨先进新材料股份0.1799%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产业用纺织制
有限公司成品销售
5爱朵护理(浙江)股份有0.9298%尿布/尿片,纸餐巾,婴儿湿巾生产、销售,
限公司母婴家庭消费为主的全产业链品牌商
6 江门市浩远科技有限公司 1.00% 研发、生产和销售 miniLED载板、陶瓷载
板、IC载板等产品
7深圳雅玛西科技股份有限1.00%变压器、电感、线圈等磁性元件的研发、制
公司造、销售
8江苏集萃安泰创明先进能2.1277%新能源技术及相关材料的技术开发、技术推
源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广、技术服务
存储半导体全面解决方案;DRAM芯片测
9成都芯金邦科技有限公司5.4348%试;内存产品的设计生产和测试;电子竞技
设备综合解决方案等
10深圳市德方创域新能源科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2.0487%
技有限公司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
(9)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国信亿合的最终持有人情况如下(下表简称“国信亿
2-1-129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合穿透表”):
出资额出资比例是否最终最终持有获得权益时资金来
层级股东/出资人/合伙人(万元)(%)持有人人性质间源江门市长信科技有自有或
110000.0029.22--2020-10-29
限公司自筹自有或
1-1田吉平51.0051是自然人2006-3-8
自筹自有或
1-2王劲39.3039.30是自然人2006-3-8
自筹自有或
1-3王强3.903.90是自然人2006-3-8
自筹自有或
1-4刘华力1.901.90是自然人2006-3-8
自筹自有或
1-5陆自忠1.901.90是自然人2006-3-8
自筹自有或
1-6王新军1.001.00是自然人2013-12-31
自筹自有或
1-7季洪生1.001.00是自然人2013-12-31
自筹深圳市罗湖引导基自有或
28557.0025.00--2021-6-8
金投资有限公司自筹深圳市罗湖投资控自有或
2-1350000.00100.00--2022-1-20
股有限公司自筹深圳市罗湖区国有自有或
2-1-1700000.00100.00是行政单位2019-12-31
资产监督管理局自筹前海股权投资基金自有或
36845.0020.00--2021-6-8(有限合伙)自筹广东万和新电器股自有或
3-1150000.005.26是上市公司2018-1-15
份有限公司自筹济南峰靖商贸有限自有或
3-2150000.005.26--2015-12-11
公司自筹自有或
3-2-1齐远望1980.0099.00是自然人2017-12-26
自筹自有或
3-2-2刘杨20.001.00是自然人2017-9-5
自筹君康人寿保险股份自有或
3-3150000.005.26--2015-12-11
有限公司自筹宁波市鄞州鸿发实自有或
3-3-1318000.0050.88--2016-3-31
业有限公司自筹
2-1-130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出资额出资比例是否最终最终持有获得权益时资金来
层级股东/出资人/合伙人(万元)(%)持有人人性质间源北京忠旺投资发展自有或
3-3-1-11200000.00100.00--2016-12-2
有限公司自筹辽阳忠旺企业管理自有或
3-3-1-1-12999850.0099.995--2016-12-1中心(有限合伙)自筹辽宁宏程塑料型材自有或
3-3-1-1-1-1600.0060.00--2016-11-25
有限公司自筹
3-3-1-1-1-辽阳忠旺投资有限240600.80自有或
99.42--2016-7-6
1-1公司(美元)自筹
3-3-1-1-1-辽阳忠旺精制铝业自有或
21564.60100.00--2024-12-31
1-1-1有限公司自筹
3-3-1-1-1-辽宁忠旺精制投资20000.00自有或
100.00--2016-12-31
1-1-1-1有限公司(美元)自筹3-3-1-1-1-忠旺中国投资(香自有或
256700.00100.00是境外企业2019-12-9
1-1-1-1-1港)有限公司自筹
UNITEDUNICORN3-3-1-1-1-1399.20(美自有或INVESTMENTS 0.58 是 境外企业 2008-2-1
1-2元)自筹
LIMITED辽阳忠旺投资有限
3-3-1-1-1-2400.0040.00详见“3-3-1-1-1-1-1”2016-11-21-
公司北京金泽创元投资自有或
3-3-1-1-2150.000.005--2016-12-1
有限公司自筹自有或
3-3-1-1-2-1路长青600.0060.00是自然人2016-4-22
自筹自有或
3-3-1-1-2-2陈岩400.0040.00是自然人2016-4-22
自筹宁波福烨贸易有限自有或
3-3-2125000.0020.00--2018-12-31
公司自筹辽宁程威塑料型材自有或
3-3-2-1600000.00100.00--2016-12-26
有限公司自筹辽阳程远威旺投资自有或
3-3-2-1-1702000.0046.80--2017-7-6
有限公司自筹辽阳忠旺亚创贸易自有或
3-3-2-1-1-1305.00100.00--2024-12-28
有限公司自筹
3-3-2-1-1-辽阳忠旺精制铝业详见“3-3-1-1-1-1-1-
5000.00100.002024-11-26-
1-1有限公司1”
辽阳潜盛商贸有限自有或
3-3-2-1-2468000.0031.2--2017-7-6
公司自筹辽阳忠旺投资有限
3-3-2-1-2-1120.0060.00详见“3-3-1-1-1-2”2022-4-12-
公司
3-3-2-1-2-2辽宁耀博商贸有限80.0040--2018-6-13自有或
2-1-13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出资额出资比例是否最终最终持有获得权益时资金来
层级股东/出资人/合伙人(万元)(%)持有人人性质间源公司自筹3-3-2-1-2-辽阳忠旺投资有限200.00(美
100.00详见“3-3-1-1-1-2”2022-8-2-
2-1公司元)
辽阳程远投资有限自有或
3-3-2-1-3198000.0013.2--2011-7-5
公司自筹辽阳威旺投资有限自有或
3-3-2-1-3-1525180.00100.00--2011-4-11
公司自筹
3-3-2-1-3-辽阳程远威旺投资
305100.00详见“3-3-2-1-1”2024-12-28-
1-1有限公司
辽阳威旺投资有限
3-3-2-1-4132000.008.8详见“3-3-2-1-3-1”2011-7-5-
公司芜湖隆威工贸有限自有或
3-3-368000.0010.88--2018-12-31
公司自筹嘉益(天津)投资自有或
3-3-3-1400000.00100.00--2016-12-21
管理有限公司自筹
百傲特(天津)投自有或3-3-3-1-1资合伙企业(有限423595.0081.81--2024-5-7自筹
合伙)樟树市建瓴添翼投自有或3-3-3-1-1-1资管理中心(有限33000.0091.65--2016-12-15自筹
合伙)
3-3-3-1-1-盈泰和玺(北京)自有或
29997.0099.99--2016-11-10
1-1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自筹
盈泰資本管理有限
3-3-3-1-1-自有或
公司(注:香港,2500.00100.00是2010-11-9
1-1-1自筹已告解散)
3-3-3-1-1-樟树市建瓴天盈投自有或
3.000.01--2016-3-8
1-2资管理有限公司自筹
3-3-3-1-1-自有或
呼健350.0087.5是自然人2017-8-8
1-2-1自筹
3-3-3-1-1-自有或
卢军50.0012.5是自然人2018-6-26
1-2-2自筹
深圳市大唐盈泰投自有或3-3-3-1-1-2资合伙企业(有限3000.008.33--2015-12-2自筹
合伙)樟树市建瓴添翼投
3-3-3-1-1-资管理中心(有限19872.0064.00详见“3-3-3-1-1-1”2021-8-5-合伙)
3-3-3-1-1-深圳市盈泰洁能投自有或
11178.0036.00--2014-4-21
2-2资管理有限公司自筹
3-3-3-1-1-呼健7500.00100.00是自然人2014-4-11自有或
2-1-13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出资额出资比例是否最终最终持有获得权益时资金来
层级股东/出资人/合伙人(万元)(%)持有人人性质间源
2-2-1自筹
深圳市盈泰洁能投
3-3-3-1-1-36.000.02详见“3-3-3-1-1-2-2”2017-1-19-
资管理有限公司樟树市建瓴添翼投3-3-3-1-2资管理中心(有限94312.0018.18详见“3-3-3-1-1-1”2024-5-7-合伙)自有或
3-3-3-1-3呼健24.000.005是自然人2017-7-25
自筹上海垒科通信信息自有或
3-3-425000.004.00--2018-12-31
技术有限公司自筹嘉益(天津)投资
3-3-4-1200000.00100.00详见“3-3-3-1”2016-12-15-
管理有限公司美好控股集团有限自有或
3-3-525000.004.00--2013-12-31
公司自筹杭州东颖投资咨询自有或
3-3-5-19687.596.88--2009-3-4
有限公司自筹自有或
3-3-5-1-1沈月华490.0098.00是自然人2007-6-20
自筹自有或
3-3-5-1-2金辰10.002.00是自然人2007-6-20
自筹自有或
3-3-5-2金粮312.53.12是自然人2005-12-22
自筹湖北联投资本投资自有或
3-3-624000.003.84--2018-12-31
发展有限公司自筹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自有或
3-3-6-159980079.97--2016-12-15
资集团有限公司自筹湖北联投集团有限自有或
3-3-6-1-1389977.4559.5--2014-3-28
公司自筹湖北省人民政府国自有或
3-3-6-1-1-1有资产监督管理委310000.00100.00是行政单位2013-12-31
自筹员会华能贵诚信托有限自有或
3-3-6-1-295500.0014.57--2014-8-7
公司自筹华能资本服务有限自有或
3-3-6-1-2-1420743.6067.92--2010-3-23
公司自筹
3-3-6-1-2-中国华能集团有限自有或
600000.0061.22--2003-12-30
1-1公司自筹
3-3-6-1-2-国务院国有资产监自有或
3490000.00100.00是行政单位2017-12-28
1-1-1督管理委员会自筹
3-3-6-1-2-深圳华侨城资本投自有或
147000.0015.00--2018-03-28
1-2资管理有限公司自筹
2-1-133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出资额出资比例是否最终最终持有获得权益时资金来
层级股东/出资人/合伙人(万元)(%)持有人人性质间源
3-3-6-1-2-华侨城集团有限公自有或
1000000.00100.00--2018-2-8
1-2-1司自筹
3-3-6-1-2-国务院国有资产监自有或
1200000.00100.00是行政单位2017-12-29
1-2-1-1督管理委员会自筹
3-3-6-1-2-云南能投资本投资自有或
98000.0010.00--2017-11-29
1-3有限公司自筹
3-3-6-1-2-云南省能源投资集自有或
569264.00100.00--2013-07-16
1-3-1团有限公司自筹
3-3-6-1-2-云南省投资控股集自有或
682940.8530.99--2012-02-17
1-3-1-1团有限公司自筹
云南省人民政府国
3-3-6-1-2-自有或
有资产监督管理委2175327.0090.00是行政单位1997-09-05
1-3-1-1-1自筹
员会
3-3-6-1-2-自有或
云南省财政厅241703.0010.00是行政单位2018-12-29
1-3-1-1-2自筹
云南省人民政府国
3-3-6-1-2-自有或
有资产监督管理委613846.0227.85是行政单位2023-02-07
1-3-2自筹
员会
3-3-6-1-2-云南云投资本运营自有或
307169.8613.94--2023-08-09
1-3-3有限公司自筹
3-3-6-1-2-云南省投资控股集详见“3-3-6-1-2-1-3-1-
250000.0072.992020-6-1-
1-3-3-1团有限公司1”
3-3-6-1-2-云南省国有股权运自有或
92490.4927.01--2023-9-25
1-3-3-2营管理有限公司自筹
3-3-6-1-2-云南省投资控股集详见“3-3-6-1-2-1-3-1-
1205000.0057.442022-01-27-
1-3-3-2-1团有限公司1”
3-3-6-1-2-中国人寿资产管理自有或
892746.9142.56--2022-06-27
1-3-3-2-2有限公司自筹
3-3-6-1-2-中国人寿保险股份自有或
240000.0060.00是上市公司2003-11-23
1-3-3-2-2-1有限公司自筹3-3-6-1-2-中国人寿保险(集自有或
160000.0040.00--2003-11-23
1-3-3-2-2-2团)公司自筹
3-3-6-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自有或
1-3-3-2-2-460000.00100.00是行政单位1996-8-22
务院自筹
3-3-6-1-2-云南溢能新能源发自有或
253799.4211.52--2023-6-5
1-3-4展有限责任公司自筹
3-3-6-1-2-云南省投资控股集详见“3-3-6-1-2-1-3-1-
400000.00100.002023-1-17-
1-3-4-1团有限公司1”
3-3-6-1-2-云天化集团有限责自有或
141745.116.43--2023-1-17
1-3-5任公司自筹
2-1-134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出资额出资比例是否最终最终持有获得权益时资金来
层级股东/出资人/合伙人(万元)(%)持有人人性质间源云南省人民政府国
3-3-6-1-2-自有或
有资产监督管理委291414.5664.8是行政单位2017-8-23
1-3-5-1自筹
员会
3-3-6-1-2-昆明和泽投资中心自有或
47285.4110.51--2017-8-23
1-3-5-2(有限合伙)自筹
3-3-6-1-2-云南省国有资本运自有或
250000.0099.88--2016-8-24
1-3-5-2-1营有限公司自筹
云南省人民政府国
3-3-6-1-2-自有或
有资产监督管理委294770.0816.6是行政单位2011-8-24
1-3-5-2-1-1自筹
员会
3-3-6-1-2-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自有或
281829.3315.87--2021-2-2
1-3-5-2-1-2股集团有限公司自筹
3-3-6-1-2-云南省人民政府国
10072939.6自有或
1-3-5-2-1-有资产监督管理委97.35是行政单位2016-4-19
8自筹
2-1员会
3-3-6-1-2-
自有或
1-3-5-2-1-云南省财政厅274085.032.65是行政单位2018-12-29
自筹
3-3-6-1-2-云南省能源投资集详见“3-3-6-1-2-1-3-
219947.4712.382021-2-2-
1-3-5-2-1-3团有限公司1”
3-3-6-1-2-云南省交通投资建自有或
196257.3311.05--2021-2-2
1-3-5-2-1-4设集团有限公司自筹
3-3-6-1-2-云南省人民政府国
自有或
1-3-5-2-1-有资产监督管理委2463000.0082.1是行政单位2017-8-23
自筹
4-1员会
3-3-6-1-2-
自有或
1-3-5-2-1-云南省财政厅273600.009.12是行政单位2018-12-26
自筹
3-3-6-1-2-
国开发展基金有限
1-3-5-2-1-263400.008.78详见“3-3-6-1-17-2”2017-6-14-
公司
3-3-6-1-2-云南省康旅控股集自有或
173020.419.74--2021-2-2
1-3-5-2-1-5团有限公司自筹
3-3-6-1-2-
云南滇资和容投资自有或
1-3-5-2-1-4089326.9686.94--2024-6-27
发展有限公司自筹
3-3-6-1-2-云南省人民政府国
自有或
1-3-5-2-1-有资产监督管理委1000.00100.00是行政单位2022-4-1
自筹
5-1-1员会
3-3-6-1-2-云南省人民政府国自有或
562896.4911.97是行政单位2005-4-28
1-3-5-2-1-有资产监督管理委自筹
2-1-135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出资额出资比例是否最终最终持有获得权益时资金来
层级股东/出资人/合伙人(万元)(%)持有人人性质间源
5-2员会
3-3-6-1-2-
自有或
1-3-5-2-1-云南省财政厅30654.560.65是行政单位2018-12-28
自筹
3-3-6-1-2-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详见“3-3-6-1-2-1-3-5-
1-3-5-2-1-20670.390.442017-6-2-股集团有限公司2-1-2”3-3-6-1-2-云南锡业集团(控自有或
139505.197.85--2021-2-2
1-3-5-2-1-6股)有限责任公司自筹
3-3-6-1-2-云南省人民政府国
自有或
1-3-5-2-1-有资产监督管理委304589.6765.81是行政单位2006-7-6
自筹
6-1员会
3-3-6-1-2-昆明和泽投资中心详见“3-3-6-1-2-1-3-5-
1-3-5-2-1-65163.8114.082016-10-13-(有限合伙)2”
3-3-6-1-2-云天化集团有限责详见“3-3-6-1-2-1-3-
1-3-5-2-1-59269.5712.82023-6-26-任公司5”
3-3-6-1-2-
自有或
1-3-5-2-1-云南省财政厅33843.37.31是行政单位2018-12-29
自筹
3-3-6-1-2-云天化集团有限责详见“3-3-6-1-2-1-3-
129504.497.292021-2-2-
1-3-5-2-1-7任公司5”
3-3-6-1-2-云南省水利水电投自有或
90049.025.07--2021-2-2
1-3-5-2-1-8资有限公司自筹
3-3-6-1-2-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详见“3-3-6-1-2-1-3-5-
1-3-5-2-1-1046410.39100.002020-7-20-股集团有限公司2-1-2”
3-3-6-1-2-云南省资产管理有自有或
83458.964.7--2024-1-12
1-3-5-2-1-9限公司自筹
3-3-6-1-2-云南省投资控股集详见“3-3-6-1-2-1-3-1-
1-3-5-2-1-555555.56100.002016-12-19-团有限公司1”
3-3-6-1-2-
昆明钢铁控股有限自有或
1-3-5-2-1-63438.613.57--2021-2-2
公司自筹
10
3-3-6-1-2-
云南省国有资产监自有或
1-3-5-2-1-563379.976.46是行政单位2016-11-14
督管理委员会自筹
3-3-6-1-2-昆明和泽投资中心详见“3-3-6-1-2-1-3-5-
110853.5715.042016-11-14-
1-3-5-2-1-(有限合伙)2”
2-1-136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出资额出资比例是否最终最终持有获得权益时资金来
层级股东/出资人/合伙人(万元)(%)持有人人性质间源
3-3-6-1-2-
自有或
1-3-5-2-1-云南省财政厅62597.778.5是行政单位2018-12-29
自筹
3-3-6-1-2-
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自有或
1-3-5-2-1-56496.063.18--2021-2-2
责任公司自筹
11
3-3-6-1-2-
云南航空产业投资自有或
1-3-5-2-1-3902006.2379.56--2021-3-12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自筹
3-3-6-1-2-云南省交通投资建详见“3-3-6-1-2-1-3-5-
1-3-5-2-1-6497583.21100.002022-10-10-设集团有限公司2-1-4”
11-1-1
3-3-6-1-2-
昆明市交通投资有自有或
1-3-5-2-1-913707.118.63--2020-5-20
限责任公司自筹
3-3-6-1-2-昆明市人民政府国
自有或
1-3-5-2-1-有资产监督管理委1084135.890.00是行政单位2016-1-4
自筹
11-2-1员会
3-3-6-1-2-
自有或
1-3-5-2-1-云南省财政厅120459.5310.00是行政单位2021-4-14
自筹
11-2-2
3-3-6-1-2-云南省交通投资建详见“3-3-6-1-2-1-3-5-
1-3-5-2-1-88899.761.812022-9-7-设集团有限公司2-1-4”
3-3-6-1-2-云南省工业投资控
自有或
1-3-5-2-1-股集团有限责任公36679.132.07--2021-2-2
自筹
12司
3-3-6-1-2-云南省人民政府国
自有或
1-3-5-2-1-有资产监督管理委263116.841.11是行政单位2008-5-12
自筹
12-1员会
3-3-6-1-2-
云南省土地储备运自有或
1-3-5-2-1-230400.0036.00--2019-3-27
营有限公司自筹
3-3-6-1-2-云南省国有金融资
自有或
1-3-5-2-1-本控股集团有限公50000.0050.00--2020-4-20
自筹
12-2-1司
3-3-6-1-2-
自有或
1-3-5-2-1-云南省财政厅1500000.00100.00是行政单位2019-12-31
自筹
12-2-1-1
3-3-6-1-2-云南省康旅控股集40000.0040.00详见“3-3-6-1-2-1-3-5-2016-1-12-
2-1-137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出资额出资比例是否最终最终持有获得权益时资金来
层级股东/出资人/合伙人(万元)(%)持有人人性质间源
1-3-5-2-1-团有限公司2-1-5”
12-2-2
3-3-6-1-2-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自有或
1-3-5-2-1-10000.0010.00是上市公司2016-1-12
有限公司自筹
12-2-3
3-3-6-1-2-
云南铜业(集团)自有或
1-3-5-2-1-42624.006.66--2016-3-17
有限公司自筹
3-3-6-1-2-
自有或
1-3-5-2-1-中国铜业有限公司100000.0051.00--2014-9-4
自筹
12-3-1
3-3-6-1-2-
中国铝业集团有限自有或
1-3-5-2-1-2749327.3664.54--1985-5-25
公司自筹
12-3-1-1
3-3-6-1-2-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自有或
1-3-5-2-1-2520000.00100.00是行政单位2017-12-6
督管理委员会自筹
12-3-1-1-1
3-3-6-1-2-云南省能源投资集详见“3-3-6-1-2-1-3-
1-3-5-2-1-1029033.7324.162019-6-21-团有限公司1”
12-3-1-2
3-3-6-1-2-
云南冶金集团股份自有或
1-3-5-2-1-96078.4349.00--2019-10-23
有限公司自筹
12-3-2
3-3-6-1-2-详见“3-3-6-1-2-1-3-5-
1-3-5-2-1-中国铜业有限公司1734028.5499.992018-12-31-
2-1-12-3-1”
12-3-2-1
3-3-6-1-2-
云南省建设物资有自有或
1-3-5-2-1-173.420.01--2019-12-31
限公司自筹
12-3-2-2
3-3-6-1-2-
中铜资产经营管理自有或
1-3-5-2-1-1338.3100.00--2024-6-13
有限公司自筹
12-3-2-2-1
3-3-6-1-2-
1-3-5-2-1-详见“3-3-6-1-2-1-3-5-中国铜业有限公司12345.97100.002021-1-27-
12-3-2-2-1-2-1-12-3-1”
1
3-3-6-1-2-云天化集团有限责详见“3-3-6-1-2-1-3-
1-3-5-2-1-32000.005.002016-3-17-任公司5”
3-3-6-1-2-自有或
云南省财政厅29235.24.57是行政单位2018-12-28
1-3-5-2-1-自筹
2-1-138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出资额出资比例是否最终最终持有获得权益时资金来
层级股东/出资人/合伙人(万元)(%)持有人人性质间源
3-3-6-1-2-
云南省物流投资集自有或
1-3-5-2-1-21312.003.33--2017-6-28
团有限公司自筹
3-3-6-1-2-昆明钢铁控股有限详见“3-3-6-1-2-1-3-5-
1-3-5-2-1-100000.00100.002015-9-9-公司2-1-10”
12-6-1
3-3-6-1-2-云南锡业集团(控详见“3-3-6-1-2-1-3-5-
1-3-5-2-1-21312.003.332021-2-3-股)有限责任公司2-1-6”
3-3-6-1-2-
云南农垦集团有限自有或
1-3-5-2-1-7894.770.44--2021-2-2
责任公司自筹
13
3-3-6-1-2-云南省人民政府国
自有或
1-3-5-2-1-有资产监督管理委108156.4976.87是行政单位2014-11-24
自筹
13-1员会
3-3-6-1-2-云南省国有资本运详见“3-3-6-1-2-1-3-5-
1-3-5-2-1-19086.6213.572023-8-17-营有限公司2-1”
3-3-6-1-2-
自有或
1-3-5-2-1-云南省财政厅13457.839.56是行政单位2018-12-29
自筹
3-3-6-1-2-
自有或
1-3-5-2-1-云南省财政厅3215.940.18是行政单位2018-12-29
自筹
14
云南国经和泽股权
3-3-6-1-2-自有或
投资基金管理有限300.00.12--2016-3-18
1-3-5-2-2自筹
公司
3-3-6-1-2-云南国经资产管理自有或
1000.00100.00--2015-8-26
1-3-5-2-2-1有限公司自筹
3-3-6-1-2-云南省国有资本运详见“3-3-6-1-2-1-3-5-
1-3-5-2-2-100000.00100.002015-5-13-营有限公司2-1”
3-3-6-1-2-云南省能源投资集详见“3-3-6-1-2-1-3-
40354.868.971997-3-18-
1-3-5-3团有限公司1”3-3-6-1-2-云南锡业集团(控详见“3-3-6-1-2-1-3-5-
38272.218.512023-4-26-
1-3-5-4股)有限责任公司2-1-6”
3-3-6-1-2-自有或
云南省财政厅32379.357.2是行政单位2018-12-26
1-3-5-5自筹
3-3-6-1-2-云南省资产管理有详见“3-3-6-1-2-1-3-5-
115579.185.242023-12-15-
1-3-6限公司2-1-9”
2-1-139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出资额出资比例是否最终最终持有获得权益时资金来
层级股东/出资人/合伙人(万元)(%)持有人人性质间源
3-3-6-1-2-云南冶金集团股份详见“3-3-6-1-2-1-3-5-
88868.224.032023-1-17-
1-3-7有限公司2-1-12-3-2”3-3-6-1-2-国新盛德投资(北自有或
75000.007.65--2017-11-29
1-4京)有限公司自筹
3-3-6-1-2-中国国新基金管理自有或
100000.00100.00--2017-10-10
1-4-1有限公司自筹
3-3-6-1-2-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自有或
65000.00100.00--2017-10-23
1-4-1-1责任公司自筹
3-3-6-1-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自有或
1570000.00100.00是行政单位2010-12-1
1-4-1-1-1务院自筹
中国国有企业结构
3-3-6-1-2-自有或
调整基金股份有限32000.003.27--2017-11-29
1-5自筹
公司
3-3-6-1-2-中国诚通控股集团自有或
2100000.0030.36--2016-12-31
1-5-1有限公司自筹
3-3-6-1-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自有或
1130000.00100.00是行政单位2017-8-31
1-5-1-1务院自筹建信(北京)投资
3-3-6-1-2-自有或
基金管理有限责任1750000.0025.3--2016-12-31
1-5-2自筹
公司
3-3-6-1-2-建信信托有限责任自有或
308500.00100.00--2011-3-24
1-5-2-1公司自筹
3-3-6-1-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自有或
703500.0067.00是上市公司2009-7-29
1-5-2-1-1有限公司自筹
3-3-6-1-2-合肥兴泰金融控股自有或
346500.0033.002008-4-29
1-5-2-1-2(集团)有限公司自筹
合肥市人民政府国
3-3-6-1-2-自有或
有资产监督管理委700000.00100.00是行政单位2002-9-28
1-5-2-1-2-1自筹
员会深圳市招商金葵资
3-3-6-1-2-自有或
本管理有限责任公897826.0012.98--2016-12-31
1-5-3自筹
司
3-3-6-1-2-招商局资本管理有自有或
1000.00100.00--2015-12-31
1-5-3-1限责任公司自筹
3-3-6-1-2-招商局资本投资有自有或
20000.00100.00--2014-12-31
1-5-3-1-1限责任公司自筹
GLP Capital
3-3-6-1-2-自有或
Investment 5 100000.00 50.00 是 境外 2020-4-1
1-5-3-1-1-1自筹(HK) Limited
3-3-6-1-2-招商局金融控股有自有或
100000.0050.00--2018-12-24
1-5-3-1-1-2限公司自筹
2-1-140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出资额出资比例是否最终最终持有获得权益时资金来
层级股东/出资人/合伙人(万元)(%)持有人人性质间源
3-3-6-1-2-
招商局轮船有限公自有或
1-5-3-1-1-777800.00100.00--1997-5-28
司自筹
3-3-6-1-2-
招商局集团有限公自有或
1-5-3-1-1-1700000.00100.00--2017-12-31
司自筹
2-1-1
3-3-6-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自有或
1-5-3-1-1-1690000.00100.00是行政单位2020-4-16
务院自筹
2-1-1-1
3-3-6-1-2-中国交通建设集团自有或
350000.005.06--2016-12-31
1-5-4有限公司自筹
3-3-6-1-2-国务院国有资产监自有或
727402.38100.00是行政单位2005-12-8
1-5-4-1督管理委员会自筹
3-3-6-1-2-北京金融街投资自有或
350000.005.06--2016-12-31
1-5-5(集团)有限公司自筹
3-3-6-1-2-北京金融街资本运自有或
690400.0062.06--2017-9-25
1-5-5-1营集团有限公司自筹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
3-3-6-1-2-自有或
政府国有资产监督2776200.63100.00是行政单位1992-9-16
1-5-5-1-1自筹
管理委员会北京市西城区人民
3-3-6-1-2-自有或
政府国有资产监督422039.0037.94是行政单位2010-12-8
1-5-5-2自筹
管理委员会
3-3-6-1-2-中国兵器工业集团自有或
350000.005.06--2016-12-31
1-5-6有限公司自筹
3-3-6-1-2-国务院国有资产监自有或
3830000.00100.00是行政单位2017-12-4
1-5-6-1督管理委员会自筹
3-3-6-1-2-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自有或
350000.005.06--2016-12-31
1-5-7有限公司自筹
3-3-6-1-2-国务院国有资产监30000000.0自有或
100.00是行政单位2017-11-29
1-5-7-1督管理委员会0自筹
3-3-6-1-2-国家能源投资集团自有或
350000.005.06--2016-12-31
1-5-8有限责任公司自筹
3-3-6-1-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13209466.1自有或
100.00是行政单位1995-10-23
1-5-8-1务院2自筹
3-3-6-1-2-中国石油化工集团自有或
350000.005.06--2016-12-31
1-5-9有限公司自筹
3-3-6-1-2-国务院国有资产监自有或
32654722.2100.00是行政单位2018-8-20
1-5-9-1督管理委员会自筹
3-3-6-1-2-中车资本控股有限自有或
70000.001.01--2016-12-31
1-5-10公司自筹
2-1-14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出资额出资比例是否最终最终持有获得权益时资金来
层级股东/出资人/合伙人(万元)(%)持有人人性质间源
3-3-6-1-2-中国中车集团有限自有或
427084.67100.00--2015-12-18
1-5-10-1公司自筹
3-3-6-1-2-国务院国有资产监自有或
2300000.00100.00是行政单位2017-12-8
1-5-10-1-1督管理委员会自筹
3-3-6-1-2-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自有或
28000.002.86是上市公司2017-11-29
1-6股份有限公司自筹
贵州乌江能源投资自有或
3-3-6-1-2-2194993.131.48--2010-11-23
有限公司自筹
3-3-6-1-2-贵州乌江能源集团自有或
984000.00100.00--2019-3-4
2-1有限责任公司自筹
贵州省人民政府国
3-3-6-1-2-自有或
有资产监督管理委509990.0051.00是行政单位2018-11-1
2-1-1自筹
员会贵州省黔晟国有资
3-3-6-1-2-自有或
产经营有限责任公371300.0037.13--2023-1-17
2-1-2自筹
司贵州省人民政府国
3-3-6-1-2-自有或
有资产监督管理委5392560.599.00是行政单位2021-12-10
2-1-2-1自筹
员会贵州金融控股集团3-3-6-1-2-有限责任公司(贵自有或
54289.61.00--2021-12-10
2-1-2-2州贵民投资集团有自筹限责任公司)
3-3-6-1-2-自有或
贵州省财政厅4000000.00100.00是行政单位2016-12-1
2-1-2-2-1自筹
贵州金融控股集团3-3-6-1-2-有限责任公司(贵详见“3-3-6-1-2-2-1-2-
79010.007.92021-6-9-
2-1-2-3州贵民投资集团有2”限责任公司)
3-3-6-1-2-西南能矿集团股份自有或
39700.003.97--2018-11-1
2-1-4有限公司自筹
贵州省人民政府国
3-3-6-1-2-自有或
有资产监督管理委242026.454.42是行政单位2013-12-31
2-1-4-1自筹
员会
3-3-6-1-2-贵州省地质矿产勘自有或
172325.1738.74是事业单位2013-12-31
2-1-4-2查开发局自筹
3-3-6-1-2-贵州省有色金属和自有或
15617.13.51是事业单位2013-12-31
2-1-4-3核工业地质勘查局自筹
3-3-6-1-2-贵州能源集团有限自有或
8000.001.8--2013-12-31
2-1-4-4公司自筹
3-3-6-1-2-贵州省人民政府国510039.5451.00是行政单位2009-6-10自有或
2-1-14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出资额出资比例是否最终最终持有获得权益时资金来
层级股东/出资人/合伙人(万元)(%)持有人人性质间源
2-1-4-4-1有资产监督管理委自筹
员会贵州省黔晟国有资
3-3-6-1-2-详见“3-3-6-1-2-2-1-产经营有限责任公449200.0044.922023-1-9-
2-1-4-4-22”
司贵州金融控股集团3-3-6-1-2-有限责任公司(贵详见“3-3-6-1-2-2-1-2-
40760.464.082021-12-30-
2-1-4-4-3州贵民投资集团有2”限责任公司)
3-3-6-1-2-贵州乌江能源投资
5000.001.12详见“3-3-6-1-2-2”2016-12-31-
2-1-4-5有限公司
3-3-6-1-2-自有或
贵州省煤田地质局1800.000.4是事业单位2013-12-31
2-1-4-6自筹
人保投资控股有限自有或
3-3-6-1-2-31009.980.16--2010-11-23
公司自筹
3-3-6-1-2-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自有或
80000.00100.00是上市公司2013-12-31
3-1股份有限公司自筹
贵州省技术改造投自有或
3-3-6-1-2-4997.580.16--2018-7-3
资有限责任公司自筹
3-3-6-1-2-贵州武岳实业集团自有或
3768.47100.00--2017-11-30
4-1有限公司自筹
贵州省黔晟国有资
3-3-6-1-2-详见“3-3-6-1-2-2-1-产经营有限责任公9500.00100.002016-8-31-
4-1-12”
司贵州省黔晟国有资自有或
3-3-6-1-2-5产经营有限责任公568.540.09--2015-6-12
自筹司贵州省人民政府国
3-3-6-1-2-自有或
有资产监督管理委5392560.599.00是行政单位2021-12-10
5-1自筹
员会贵州金融控股集团3-3-6-1-2-有限责任公司(贵详见“3-3-6-1-2-2-1-2-
54289.61.002021-12-10-
5-2州贵民投资集团有2”限责任公司)中国中信金融资产上市公司自有或
3-3-6-1-2-6525.110.08是2024-6-24
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港股)自筹首钢水城钢铁(集自有或
3-3-6-1-2-7424.760.07--2009-10-14
团)有限责任公司自筹
3-3-6-1-2-自有或
首钢集团有限公司208460.1461.06--2011-12-28
7-1自筹
3-3-6-1-2-北京国有资本运营2875502.50100.00--2017-5-27自有或
2-1-143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出资额出资比例是否最终最终持有获得权益时资金来
层级股东/出资人/合伙人(万元)(%)持有人人性质间源
7-1-1管理有限公司自筹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
3-3-6-1-2-自有或
有资产监督管理委5000000.00100.00是行政单位2008-12-30
7-1-1-1自筹
员会
3-3-6-1-2-中国中信金融资产上市公司自有或
55400.0016.23是2013-11-20
7-2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港股)自筹
3-3-6-1-2-中国信达资产管理上市公司自有或
44909.2313.15是2001-12-28
7-3股份有限公司(港股)自筹
3-3-6-1-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自有或
16000.004.67是上市公司2019-6-27
7-4有限公司自筹
贵州省黔晟国有资
3-3-6-1-2-详见“3-3-6-1-2-2-1-产经营有限责任公15386.184.512022-12-9-
7-52”
司
3-3-6-1-2-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自有或
1240.000.36--2019-6-27
7-6股份有限公司自筹
3-3-6-1-2-中华人民共和国财自有或
3767004.3673.53是行政单位2017-12-31
7-6-1政部自筹
3-3-6-1-2-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自有或
971678.5318.97是事业单位2016-12-31
7-6-2理事会自筹
3-3-6-1-2-中国财产再保险有自有或
186728.913.64--2018-12-31
7-6-3限责任公司自筹3-3-6-1-2-中国再保险(集上市公司自有或
1148225.00100.00是2003-12-157-6-3-1团)股份有限公司(港股)自筹
3-3-6-1-2-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自有或
146715.572.86--2018-12-31
7-6-4股份有限公司自筹3-3-6-1-2-中国再保险(集上市公司自有或
971908.3846.06是2013-12-317-6-4-1团)股份有限公司(港股)自筹
3-3-6-1-2-江苏云杉资本管理自有或
344287.1716.31--2018-12-31
7-6-4-2有限公司自筹
3-3-6-1-2-江苏交通控股有限自有或
1100000.00100.00--2015-7-9
7-6-4-2-1公司自筹
3-3-6-1-2-自有或
江苏省人民政府1680000.00100.00是行政单位2013-12-31
7-6-4-2-1-1自筹
3-3-6-1-2-东航金控有限责任自有或
172487.878.17--2018-12-31
7-6-4-3公司自筹
3-3-6-1-2-中国东方航空集团自有或
923071.8100.00--1994-7-7
7-6-4-3-1有限公司自筹
3-3-6-1-2-国务院国有资产监自有或
1730171.4368.42是行政单位2017-12-30
7-6-4-3-1-1督管理委员会自筹
3-3-6-1-2-国寿投资保险资产自有或
283354.1411.21--2021-3-26
7-6-4-3-1-2管理有限公司自筹
2-1-144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出资额出资比例是否最终最终持有获得权益时资金来
层级股东/出资人/合伙人(万元)(%)持有人人性质间源
3-3-6-1-2-中国人寿保险(集详见“3-3-6-1-2-1-3-3-
7-6-4-3-1-370000.00100.002014-2-28-团)公司2-2-2”
3-3-6-1-2-上海久事(集团)自有或
257594.6710.19--2021-3-26
7-6-4-3-1-3有限公司自筹
3-3-6-1-2-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自有或
7-6-4-3-1-6000000.00100.00是行政单位2015-11-2
督管理委员会自筹
3-3-6-1-2-中国旅游集团有限自有或
128797.335.09--2021-3-26
7-6-4-3-1-4公司自筹
3-3-6-1-2-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自有或
7-6-4-3-1-1580000.00100.00是行政单位1987-1-3
督管理委员会自筹
3-3-6-1-2-中国国新资产管理自有或
128797.335.09--2021-3-26
7-6-4-3-1-5有限公司自筹
3-3-6-1-2-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详见“3-3-6-1-2-1-4-1-
7-6-4-3-1-4000000.00100.002018-5-28-责任公司1”
3-3-6-1-2-东方航空产业投资自有或
171799.308.14--2018-12-31
7-6-4-4有限公司自筹
3-3-6-1-2-东航金控有限责任详见“3-3-6-1-2-7-6-4-
440000.00100.002024-1-31-
7-6-4-4-1公司3”
3-3-6-1-2-宁波开发投资集团自有或
136362.236.46--2016-12-31
7-6-4-5有限公司自筹
宁波市人民政府国
3-3-6-1-2-自有或
有资产监督管理委506540.0091.02是行政单位1992-11-12
7-6-4-5-1自筹
员会
3-3-6-1-2-浙江省财务开发有自有或
50000.008.98--2020-11-30
7-6-4-5-2限责任公司自筹
3-3-6-1-2-自有或
浙江省财政厅500000.00100.00是行政单位1992-6-30
7-6-4-5-2-1自筹
3-3-6-1-2-新华人寿保险股份上市公司自有或
100000.004.74是2018-12-31
7-6-4-6有限公司(港股)自筹
上海上汽颀祥投资
3-3-6-1-2-自有或合伙企业(有限合90000.004.26--2018-12-31
7-6-4-7自筹
伙)
3-3-6-1-2-上海国鑫投资发展自有或
40000.0044.4--2018-4-3
7-6-4-7-1有限公司自筹
3-3-6-1-2-上海国有资产经营自有或
400000.00100.00--2000-10-9
7-6-4-7-1-1有限公司自筹
3-3-6-1-2-上海国际集团有限550000.00100.00---2007-10-12自有或
2-1-145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出资额出资比例是否最终最终持有获得权益时资金来
层级股东/出资人/合伙人(万元)(%)持有人人性质间源
7-6-4-7-1-公司自筹
3-3-6-1-2-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自有或
7-6-4-7-1-3000000.00100.00是行政单位2000-4-20
督管理委员会自筹
1-1-1
上海上汽中原股权
3-3-6-1-2-自有或投资合伙企业(有30000.0033.3--2015-4-28
7-6-4-7-2自筹限合伙)
3-3-6-1-2-上海汽车集团金控自有或
200000.0049.94--2017-9-8
7-6-4-7-2-1管理有限公司自筹
3-3-6-1-2-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自有或
7-6-4-7-2-1005000.00100.00是上市公司2016-6-6
有限公司自筹
3-3-6-1-2-中原资产管理有限自有或
185100.0046.22--2023-5-26
7-6-4-7-2-2公司自筹
3-3-6-1-2-
河南投资集团有限自有或
7-6-4-7-2-500000.0050.00--2022-8-5
公司自筹
3-3-6-1-2-
自有或
7-6-4-7-2-河南省财政厅1200000.00100.00是行政单位2020-1-10
自筹
2-1-1
3-3-6-1-2-
自有或
7-6-4-7-2-河南省财政厅160000.0016.00是行政单位2015-8-31
自筹
3-3-6-1-2-
河南省农业综合开自有或
7-6-4-7-2-91666.679.17--2018-6-25
发有限公司自筹
3-3-6-1-2-
自有或
7-6-4-7-2-河南省财政厅3000000.00100.00是行政单位2003-6-19
自筹
2-3-1
3-3-6-1-2-
郑州发展投资集团自有或
7-6-4-7-2-75000.007.5--2015-8-31
有限公司自筹
3-3-6-1-2-
自有或
7-6-4-7-2-郑州市财政局100000.00100.00是行政单位2010-12-30
自筹
2-4-1
3-3-6-1-2-
百瑞信托有限责任自有或
7-6-4-7-2-50000.005.00--2015-8-31
公司自筹
3-3-6-1-2-国家电投集团资本自有或
200960.0050.24--2015-3-19
7-6-4-7-2-控股有限公司自筹
2-1-146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出资额出资比例是否最终最终持有获得权益时资金来
层级股东/出资人/合伙人(万元)(%)持有人人性质间源
2-5-1
3-3-6-1-2-
国家电投集团产融自有或
7-6-4-7-2-739914.31100.00是上市公司2019-12-20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自筹
2-5-1-1
3-3-6-1-2-
JPMorgan Chase & 自有或
7-6-4-7-2-79960.0019.99是境外企业2012-6-27
Co. 自筹
2-5-2
3-3-6-1-2-
自有或
7-6-4-7-2-郑州市财政局62600.0015.65是行政单位2002-10-16
自筹
2-5-3
3-3-6-1-2-
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自有或
7-6-4-7-2-19200.004.8--2011-3-9
股有限公司自筹
2-5-4
3-3-6-1-2-
郑州水务集团有限自有或
7-6-4-7-2-124681.07100.00--2023-6-26
公司自筹
2-5-4-1
3-3-6-1-2-
郑州公用事业投资自有或
7-6-4-7-2-312000.00100.00--2023-1-19
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自筹
2-5-4-1-1
3-3-6-1-2-郑州市人民政府国
自有或
7-6-4-7-2-有资产监督管理委95947.7100.00是行政单位2017-1-25
自筹
2-5-4-1-1-1员会
3-3-6-1-2-
郑州市金水区财政自有或
7-6-4-7-2-15360.003.84是行政单位2002-10-16
局自筹
2-5-5
3-3-6-1-2-
自有或
7-6-4-7-2-巩义市财政局11520.002.88是行政单位2002-10-16
自筹
2-5-6
3-3-6-1-2-
自有或
7-6-4-7-2-登封市财政局6560.001.64是行政单位2002-10-16
自筹
2-5-7
3-3-6-1-2-
自有或
7-6-4-7-2-中牟县财政局3840.000.96是行政单位2002-10-16
自筹
2-5-8
3-3-6-1-2-
深圳华强集团有限自有或
7-6-4-7-2-45000.004.5--2022-12-12
公司自筹
3-3-6-1-2-
深圳华强合丰投资自有或
7-6-4-7-2-36000.0045.00--2003-9-30
股份有限公司自筹
2-6-1
3-3-6-1-2-深圳华强集团股份20453.0068.18--2013-12-31自有或
2-1-147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出资额出资比例是否最终最终持有获得权益时资金来
层级股东/出资人/合伙人(万元)(%)持有人人性质间源
7-6-4-7-2-有限公司自筹
2-6-1-1
3-3-6-1-2-
自有或
7-6-4-7-2-700注个股东*19903.0099.61是-2013-12-31
自筹
2-6-1-1-1
3-3-6-1-2-
自有或
7-6-4-7-2-蔡洁44.000.22是自然人2013-12-31
自筹
2-6-1-1-2
3-3-6-1-2-
自有或
7-6-4-7-2-薄秀芳22.000.11是自然人2013-12-31
自筹
2-6-1-1-3
3-3-6-1-2-
自有或
7-6-4-7-2-蔡蓉5.50.03是自然人2013-12-31
自筹
2-6-1-1-4
3-3-6-1-2-
自有或
7-6-4-7-2-包成莹5.50.03是自然人2013-12-31
自筹
2-6-1-1-5
3-3-6-1-2-
自有或
7-6-4-7-2-注其它1250位股东*9387.0031.29是-2013-12-31
自筹
2-6-1-2
3-3-6-1-2-
自有或
7-6-4-7-2-谢文强80.000.27是自然人2013-12-31
自筹
2-6-1-3
3-3-6-1-2-
自有或
7-6-4-7-2-方涛80.000.27是自然人2013-12-31
自筹
2-6-1-4
3-3-6-1-2-
深圳华强资产管理自有或
7-6-4-7-2-19377.524.22--2004-1-16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自筹
2-6-2
3-3-6-1-2-
深圳市昆毅投资有自有或
7-6-4-7-2-98000.0098.00--2015-12-7
限公司自筹
2-6-2-1
3-3-6-1-2-
自有或
7-6-4-7-2-梁光伟1000.00100.00是自然人2015-11-25
自筹
2-6-2-1-1
3-3-6-1-2-
自有或
7-6-4-7-2-梁光伟2000.002.00是自然人2003-11-6
自筹
2-6-2-2
3-3-6-1-2-
深圳华强升鸿投资自有或
7-6-4-7-2-18930.0023.66--2008-10-15
有限公司自筹
2-6-3
2-1-148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出资额出资比例是否最终最终持有获得权益时资金来
层级股东/出资人/合伙人(万元)(%)持有人人性质间源
3-3-6-1-2-深圳华强资产管理详见“3-3-6-1-2-7-6-4-
7-6-4-7-2-3400.0068.002009-12-10-集团有限责任公司7-2-2-6-2”
2-6-3-1
3-3-6-1-2-
自有或
7-6-4-7-2-方德厚400.008.00是自然人2006-6-27
自筹
2-6-3-2
3-3-6-1-2-
自有或
7-6-4-7-2-翁鸣400.008.00是自然人2006-6-27
自筹
2-6-3-3
3-3-6-1-2-
自有或
7-6-4-7-2-胡新安400.008.00是自然人2006-6-27
自筹
2-6-3-4
3-3-6-1-2-
自有或
7-6-4-7-2-鞠耀明400.008.00是自然人2006-6-27
自筹
2-6-3-5
3-3-6-1-2-
自有或
7-6-4-7-2-方德厚1897.52.37是自然人2003-9-30
自筹
2-6-4
3-3-6-1-2-
自有或
7-6-4-7-2-翁鸣1897.52.37是自然人2003-9-30
自筹
2-6-5
3-3-6-1-2-
自有或
7-6-4-7-2-鞠耀明1897.52.37是自然人2003-9-30
自筹
2-6-6
3-3-6-1-2-
重庆康达环保产业自有或
7-6-4-7-2-45000.004.5--2015-8-31(集团)有限公司自筹
3-3-6-1-2-
自有或
7-6-4-7-2-康渝投资有限公司120000.0063.97--2014-12-15
自筹
2-7-1
3-3-6-1-2-
康达投资(香港)20000.00自有或
7-6-4-7-2-100.00是香港公司2014-11-11
有限公司(美元)自筹
2-7-1-1
3-3-6-1-2-
康达投资(香港)自有或
7-6-4-7-2-67601.8936.03是香港公司1996-7-19
有限公司自筹
2-7-2
3-3-6-1-2-
中原豫资投资控股自有或
7-6-4-7-2-33333.333.33--2015-8-31
集团有限公司自筹
3-3-6-1-2-自有或
河南省财政厅1000000.00100.00是行政单位2018-8-28
7-6-4-7-2-自筹
2-1-149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出资额出资比例是否最终最终持有获得权益时资金来
层级股东/出资人/合伙人(万元)(%)持有人人性质间源
2-8-1
3-3-6-1-2-河北港口集团有限自有或
14900.003.72--2020-4-8
7-6-4-7-2-3公司自筹
3-3-6-1-2-河北省人民政府国
自有或
7-6-4-7-2-有资产监督管理委1239790.0061.99是行政单位2022-10-28
自筹
3-1员会
3-3-6-1-2-
曹妃甸国控投资集自有或
7-6-4-7-2-658520.0032.93--2022-10-28
团有限公司自筹
3-3-6-1-2-
唐山国控集团有限自有或
7-6-4-7-2-1000000.00100.00--2022-7-28
公司自筹
3-2-1
3-3-6-1-2-唐山市人民政府国
自有或
7-6-4-7-2-有资产监督管理委2025572.32100.00是行政单位2022-12-31
自筹
3-2-1-1员会
3-3-6-1-2-
河北建投交通投资自有或
7-6-4-7-2-64864.003.24--2022-10-28
有限责任公司自筹
3-3-6-1-2-
河北建设投资集团自有或
7-6-4-7-2-未披露未披露--2007-6-26
有限责任公司自筹
3-3-1
3-3-6-1-2-河北省人民政府国
自有或
7-6-4-7-2-有资产监督管理委1500000.00100是行政单位2017-12-31
自筹
3-3-1-1员会
3-3-6-1-2-
石家庄发展投资有自有或
7-6-4-7-2-281313.009.86--2014-11-26
限责任公司自筹
3-3-2
3-3-6-1-2-
石家庄城控投资集自有或
7-6-4-7-2-787441.35100.00--2022-1-6
团有限责任公司自筹
3-3-2-1
3-3-6-1-2-
石家庄城发投产业自有或
7-6-4-7-2-6000.00100.00--2024-11-11
发展有限公司自筹
3-3-2-1-1
3-3-6-1-2-石家庄国控城市发
自有或
7-6-4-7-2-展投资集团有限责60000.00100.00--2024-9-25
自筹
3-3-2-1-1-1任公司
3-3-6-1-2-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自有或
7-6-4-7-2-国有资产监督管理637489.35100.00是行政单位2021-8-9
自筹
3-3-2-1-1-1委员会
3-3-6-1-2-石家庄发展投资有详见“3-3-6-1-2-7-6-4-未披露未披露2007-6-26-
7-6-4-7-2-限责任公司7-2-3-3-2”
2-1-150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出资额出资比例是否最终最终持有获得权益时资金来
层级股东/出资人/合伙人(万元)(%)持有人人性质间源
3-3-2
3-3-6-1-2-张家口市交通建设
自有或
7-6-4-7-2-投资控股集团有限未披露未披露--2019-12-16
自筹
3-3-3公司
3-3-6-1-2-
张家口国控资产管自有或
7-6-4-7-2-330968.00100.00--2021-10-19
理集团有限公司自筹
3-3-3-1
3-3-6-1-2-张家口市人民政府
自有或
7-6-4-7-2-国有资产监督管理560000.00100.00是行政单位2021-5-19
自筹
3-3-3-1-1委员会
3-3-6-1-2-
邯郸产投新能源集自有或
7-6-4-7-2-38641.001.35--2024-8-16
团有限公司自筹
3-3-4
3-3-6-1-2-
邯郸市建设投资集自有或
7-6-4-7-2-50000.00100.00--2018-2-24
团有限公司自筹
3-3-4-1
3-3-6-1-2-
邯郸市产业投资集自有或
7-6-4-7-2-160000.00100.00--2024-3-7
团有限公司自筹
3-3-4-1-1
3-3-6-1-2-邯郸市人民政府国
自有或
7-6-4-7-2-有资产监督管理委800000.00100.00是行政单位2024-2-25
自筹
3-3-4-1-1-1员会
3-3-6-1-2-
雄安雄商发展有限自有或
7-6-4-7-2-104000.003.65--2024-8-16
公司自筹
3-3-5
中共河北雄安新区
3-3-6-1-2-工作委员会(河北自有或
7-6-4-7-2-400000.0066.23是行政单位2024-12-25
雄安新区管理委员自筹
3-3-5-1
会)
3-3-6-1-2-
农发基础设施基金自有或
7-6-4-7-2-104000.0017.22--2023-4-22
有限公司自筹
3-3-5-2
3-3-6-1-2-
自有或
7-6-4-7-2-中国农业发展银行1000000.00100.00--2022-7-20
自筹
3-3-5-2-1
3-3-6-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20000000.0自有或
7-6-4-7-2-100.00是行政单位2019-7-10
务院0自筹
3-3-5-2-1-1
3-3-6-1-2-
中国雄安集团有限自有或
7-6-4-7-2-100000.0016.56--2020-6-29
公司自筹
3-3-5-3
2-1-15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出资额出资比例是否最终最终持有获得权益时资金来
层级股东/出资人/合伙人(万元)(%)持有人人性质间源
3-3-6-1-2-河北省人民政府国
自有或
7-6-4-7-2-有资产监督管理委3000000.00100.00是行政单位2017-7-18
自筹
3-3-5-3-1员会
3-3-6-1-2-
承德市铁路建设投自有或
7-6-4-7-2-116062.994.07--2015-3-13
资有限公司自筹
3-3-6
3-3-6-1-2-
承德市国控投资集自有或
7-6-4-7-2-10000.00100.00--2019-4-22
团有限责任公司自筹
3-3-6-1
3-3-6-1-2-承德市人民政府国
自有或
7-6-4-7-2-有资产监督管理委200000.00100.00是行政单位2015-9-9
自筹
3-3-6-1-1员会
3-3-6-1-2-
中国雄安集团基础自有或
7-6-4-7-2-163766.85.74--2019-12-16
建设有限公司自筹
3-3-7
3-3-6-1-2-中国雄安集团有限详见“3-3-6-1-2-7-6-4-
7-6-4-7-2-500000.00100.002018-3-4-公司7-2-3-3-5-3”
3-3-7-1
3-3-6-1-2-
衡水建投铁路发展自有或
7-6-4-7-2-未披露未披露--2024-8-16
有限公司自筹
3-3-8
3-3-6-1-2-
衡水市城市投资控自有或
7-6-4-7-2-30000.0060.00--2023-10-13
股集团有限公司自筹
3-3-8-1
3-3-6-1-2-
自有或
7-6-4-7-2-衡水市财政局500000.00100.00是行政单位2023-9-7
自筹
3-3-8-1-1
3-3-6-1-2-
枣强县建设投资集自有或
7-6-4-7-2-2500.005.00--2023-6-21
团有限公司自筹
3-3-8-2
3-3-6-1-2-
自有或
7-6-4-7-2-枣强县财政局300000.00100.00是行政单位2020-6-20
自筹
3-3-8-2-1
3-3-6-1-2-武邑金航新型城镇
自有或
7-6-4-7-2-化建设投资有限公2500.005.00--2023-6-21
自筹
3-3-8-3司
3-3-6-1-2-
自有或
7-6-4-7-2-武邑县财政局32000.00100.00是行政单位2009-3-26
自筹
3-3-8-3-1
3-3-6-1-2-融创(河北)建设自有或
2500.005.00--2023-6-21
7-6-4-7-2-发展有限公司自筹
2-1-15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出资额出资比例是否最终最终持有获得权益时资金来
层级股东/出资人/合伙人(万元)(%)持有人人性质间源
3-3-8-4
3-3-6-1-2-
衡水市城市投资控自有或
7-6-4-7-2-10000.00100.00--2023-10-26
股集团有限公司自筹
3-3-8-4-1
3-3-6-1-2-
自有或
7-6-4-7-2-衡水市财政局500000.00100.00是行政单位2023-9-27
自筹
3-3-8-4-1-1
3-3-6-1-2-
饶阳县鸿源建筑工自有或
7-6-4-7-2-2500.005.00--2023-6-21
程有限公司自筹
3-3-8-5
3-3-6-1-2-
饶阳县住房和城乡自有或
7-6-4-7-2-12000.00100.00是行政单位2022-10-13
建设局自筹
3-3-8-5-1
3-3-6-1-2-
深州市城乡建设投自有或
7-6-4-7-2-2500.005.00--2023-6-21
资集团有限公司自筹
3-3-8-6
3-3-6-1-2-
自有或
7-6-4-7-2-深州市财政局50000.00100.00是行政单位2016-5-6
自筹
3-3-8-6-1
3-3-6-1-2-
阜城县城乡建设投自有或
7-6-4-7-2-2500.005.00--2023-6-21
资有限公司自筹
3-3-8-7
3-3-6-1-2-
自有或
7-6-4-7-2-阜城县财政局5000.00100.00是行政单位2016-3-1
自筹
3-3-8-7-1
3-3-6-1-2-
衡水滏阳建设发展自有或
7-6-4-7-2-2500.005.00--2023-6-21
有限公司自筹
3-3-8-8
3-3-6-1-2-
衡水市桃城区财政自有或
7-6-4-7-2-62400.00100.00是行政单位2017-9-30
局自筹
3-3-8-8-1
3-3-6-1-2-
衡水高新科技集团自有或
7-6-4-7-2-2500.005.00--2023-6-21
有限公司自筹
3-3-8-9
3-3-6-1-2-河北衡水高新技术
自有或
7-6-4-7-2-产业开发区管理委50000.00100.00是行政单位2024-10-23
自筹
3-3-8-9-1员会
3-3-6-1-2-
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自有或
7-6-4-7-2-27328.001.37--2022-10-28
责任公司自筹
3-3-6-1-2-河钢集团有限公司553073.12100.00--2016-2-17自有或
2-1-153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出资额出资比例是否最终最终持有获得权益时资金来
层级股东/出资人/合伙人(万元)(%)持有人人性质间源
7-6-4-7-2-自筹
3-4-1
3-3-6-1-2-河北省人民政府国
自有或
7-6-4-7-2-有资产监督管理委2000000.00100.00是行政单位2013-12-31
自筹
3-4-1-1员会
3-3-6-1-2-
唐山曹妃甸渐阑珊自有或
7-6-4-7-2-9498.000.47--2023-9-18
实业有限公司自筹
3-3-6-1-2-
曹妃甸国控投资集自有或
7-6-4-7-2-192000.0063.43--2024-5-22
团有限公司自筹
3-5-1
3-3-6-1-2-
唐山国控集团有限自有或
7-6-4-7-2-1000000.00100.00--2022-7-28
公司自筹
3-5-1-1
3-3-6-1-2-唐山市人民政府国
自有或
7-6-4-7-2-有资产监督管理委2025572.32100.00是行政单位2022-12-31
自筹
3-5-1-1-1员会
3-3-6-1-2-唐山市曹妃甸区城
自有或
7-6-4-7-2-市建设投资集团有110706.9836.57--2021-4-28
自筹
3-5-2限公司
3-3-6-1-2-
唐山曹妃甸发展投自有或
7-6-4-7-2-231220.00100.00--2019-12-30
资集团有限公司自筹
3-5-2-1
3-3-6-1-2-曹妃甸国控投资集详见“3-3-6-1-2-7-6-4-
7-6-4-7-2-832177.00100.002017-12-20-团有限公司7-2-3-5-1”
3-5-2-1-1
上海尚倍投资管理
3-3-6-1-2-自有或合伙企业(有限合400.50.1--2020-4-8
7-6-4-7-2-4自筹
伙)
3-3-6-1-2-上海颀嘉企业管理
自有或7-6-4-7-2-咨询合伙企业(有990.0099.00--2019-7-17自筹
4-1限合伙)
3-3-6-1-2-
自有或
7-6-4-7-2-陆永涛688.0068.8是自然人2019-11-26
自筹
4-1-1
3-3-6-1-2-
自有或
7-6-4-7-2-朱家春155.615.56是自然人2019-11-26
自筹
4-1-2
3-3-6-1-2-
自有或
7-6-4-7-2-刘志斌155.615.56是自然人2019-11-26
自筹
4-1-3
2-1-154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出资额出资比例是否最终最终持有获得权益时资金来
层级股东/出资人/合伙人(万元)(%)持有人人性质间源
3-3-6-1-2-
上海晟颀企业管理自有或
7-6-4-7-2-1.000.1--2019-6-20
咨询有限公司自筹
4-1-4
3-3-6-1-2-
自有或
7-6-4-7-2-陆永涛900.0090.00是自然人2019-11-22
自筹
4-1-4-1
3-3-6-1-2-
自有或
7-6-4-7-2-刘志斌100.0010.00是自然人2019-11-22
自筹
4-1-4-2
3-3-6-1-2-上海晟颀企业管理详见“3-3-6-1-2-7-6-4-
7-6-4-7-2-10.001.002019-7-17-咨询有限公司7-2-4-1-4”
3-3-6-1-2-上海上汽恒旭投资自有或
100.000.025--2020-4-8
7-6-4-7-2-5管理有限公司自筹
3-3-6-1-2-上海颀嘉企业管理详见“3-3-6-1-2-7-6-4-7-6-4-7-2-咨询合伙企业(有4500.0045.002019-7-16-
7-2-4-1”
5-1限合伙)
3-3-6-1-2-
上海汽车集团金控自有或
7-6-4-7-2-4000.0040.00--2021-5-26
管理有限公司自筹
3-3-6-1-2-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自有或
7-6-4-7-2-1005000.00100.00是上市公司2016-6-6
有限公司自筹
5-2-1
3-3-6-1-2-上海晟颀企业管理详见“3-3-6-1-2-7-6-4-
7-6-4-7-2-1500.00152019-7-16-咨询有限公司7-2-4-1-4”
3-3-6-1-2-上海汽车集团股权自有或
15084.92216.74--2015-4-28
7-6-4-7-3投资有限公司自筹
3-3-6-1-2-上海汽车集团股份自有或
453817.00100.00是上市公司2011-5-6
7-6-4-7-3-1有限公司自筹
3-3-6-1-2-自有或
王小平3783.274.20是自然人2020-12-10
7-6-4-7-4自筹
3-3-6-1-2-自有或
袁文建1131.811.26是自然人2020-12-10
7-6-4-7-5自筹
上海尚颀投资管理
3-3-6-1-2-自有或合伙企业(有限合100.000.11--2015-4-28
7-6-4-7-6自筹
伙)嘉兴颀合股权投资
3-3-6-1-2-自有或合伙企业(有限合4000.0040.00--2023-12-31
7-6-4-7-6-1自筹
伙)
3-3-6-1-2-冯戟2504.441.74是自然人2023-11-29自有或
2-1-155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出资额出资比例是否最终最终持有获得权益时资金来
层级股东/出资人/合伙人(万元)(%)持有人人性质间源
7-6-4-7-6-自筹
3-3-6-1-2-
自有或
7-6-4-7-6-朱恺怡1321.222.02是自然人2023-11-29
自筹
3-3-6-1-2-
自有或
7-6-4-7-6-江金乾1120.818.68是自然人2023-11-29
自筹
3-3-6-1-2-
自有或
7-6-4-7-6-粟山533.48.89是自然人2023-11-29
自筹
3-3-6-1-2-
自有或
7-6-4-7-6-巫建军400.26.67是自然人2023-11-29
自筹
3-3-6-1-2-
上海颀元商务咨询自有或
7-6-4-7-6-120.002.00--2023-11-29
有限公司自筹
3-3-6-1-2-
自有或
7-6-4-7-6-冯戟800.0080是自然人2021-7-21
自筹
1-6-1
3-3-6-1-2-
自有或
7-6-4-7-6-朱恺怡100.0010.00是自然人2022-6-27
自筹
1-6-2
3-3-6-1-2-
自有或
7-6-4-7-6-江金乾100.0010.00是自然人2021-5-10
自筹
1-6-3
3-3-6-1-2-上海汽车集团金控详见“3-3-6-1-2-7-6-4-
4000.0040.002021-5-10-
7-6-4-7-6-2管理有限公司7-2-1”
嘉兴颀汇股权投资
3-3-6-1-2-自有或合伙企业(有限合1900.0019.00--2024-11-18
7-6-4-7-6-3自筹
伙)
3-3-6-1-2-
自有或
7-6-4-7-6-冯戟1200.0060.00是自然人2024-8-2
自筹
3-3-6-1-2-
自有或
7-6-4-7-6-粟山400.0020.00是自然人2024-8-2
自筹
3-3-6-1-2-
自有或
7-6-4-7-6-巫建军300.0015.00是自然人2024-8-2
自筹
3-3-6-1-2-上海颀元商务咨询100.005.00详见“3-3-6-1-2-7-6-4-2024-8-2-
2-1-156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出资额出资比例是否最终最终持有获得权益时资金来
层级股东/出资人/合伙人(万元)(%)持有人人性质间源
7-6-4-7-6-有限公司7-6-1-6”
3-3-6-1-2-上海颀元商务咨询详见“3-3-6-1-2-7-6-4-
100.001.002017-10-9-
7-6-4-7-6-4有限公司7-6-1-6”
厦门中金启通投资
3-3-6-1-2-自有或合伙企业(有限合57901.932.74--2018-12-31
7-6-4-8自筹
伙)
3-3-6-1-2-山东铁路发展基金自有或
20000.0033.66--2021-12-31
7-6-4-8-1有限公司自筹
3-3-6-1-2-山东铁路投资控股自有或
1000000.0048.49--2016-10-28
7-6-4-8-1-1集团有限公司自筹
3-3-6-1-2-
山东高速集团有限自有或
7-6-4-8-1-1570000.0032.25--2008-12-24
公司自筹
3-3-6-1-2-山东省人民政府国
自有或
7-6-4-8-1-有资产监督管理委6454285.4970.00是行政单位2004-11-24
自筹
1-1-1员会
3-3-6-1-2-
山东国惠投资控股自有或
7-6-4-8-1-1844081.5720.00--2018-8-29
集团有限公司自筹
1-1-2
3-3-6-1-2-山东省人民政府国
自有或
7-6-4-8-1-有资产监督管理委3675000.00100.00是行政单位2016-1-12
自筹
1-1-2-1员会
3-3-6-1-2-
山东省财欣资产运自有或
7-6-4-8-1-922040.7810.00--2023-3-24
营有限公司自筹
1-1-3
3-3-6-1-2-
自有或
7-6-4-8-1-山东省财政厅1000000.00100.00--2020-12-31
自筹
1-1-3-1
3-3-6-1-2-
山东省财金发展有自有或
7-6-4-8-1-824135.1716.93--2017-11-22
限公司自筹
3-3-6-1-2-
山东省财金投资集自有或
7-6-4-8-1-1000000.00100.00--2017-2-22
团有限公司自筹
1-2-1
3-3-6-1-2-
自有或
7-6-4-8-1-山东省财政厅2760900.0092.03是行政单位1992-4-10
自筹
1-2-1-1
3-3-6-1-2-山东省财欣资产运详见“3-3-6-1-2-7-6-4-
7-6-4-8-1-239100.007.972021-12-31-营有限公司8-1-1-1-3”
1-2-1-2
2-1-157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出资额出资比例是否最终最终持有获得权益时资金来
层级股东/出资人/合伙人(万元)(%)持有人人性质间源
3-3-6-1-2-
山东省土地发展集自有或
7-6-4-8-1-800000.0016.43--2018-11-1
团有限公司自筹
3-3-6-1-2-山东省人民政府国
自有或
7-6-4-8-1-有资产监督管理委702100.0070.00是行政单位2015-11-5
自筹
1-3-1员会
3-3-6-1-2-山东国惠投资控股详见“3-3-6-1-2-7-6-4-
7-6-4-8-1-200600.0020.002018-7-9-集团有限公司8-1-1-1-2”
1-3-2
3-3-6-1-2-山东省财欣资产运详见“3-3-6-1-2-7-6-4-
7-6-4-8-1-100300.0010.002023-4-15-营有限公司8-1-1-1-3”
1-3-3
3-3-6-1-2-
青岛财通集团有限自有或
7-6-4-8-1-388830.007.99--未披露
公司自筹
3-3-6-1-2-
自有或
7-6-4-8-1-青岛市财政局600000.00100.00是行政单位2020-9-22
自筹
1-4-1
3-3-6-1-2-
烟台市城市建设发自有或
7-6-4-8-1-312466.66.42--2010-7-8
展集团有限公司自筹
3-3-6-1-2-
烟台交通建设集团自有或
7-6-4-8-1-151420.00100.00--2023-12-12
有限公司自筹
1-5-1
3-3-6-1-2-
烟台交通集团有限自有或
7-6-4-8-1-500.00100.00--2023-12-13
公司自筹
1-5-1-1
3-3-6-1-2-烟台市人民政府国
自有或
7-6-4-8-1-有资产监督管理委946522.590.15是行政单位2019-12-24
自筹
1-5-1-1-1员会
3-3-6-1-2-山东省财欣资产运详见“3-3-6-1-2-7-6-4-
7-6-4-8-1-103477.59.862022-4-7-营有限公司8-1-1-1-3”
1-5-1-1-2
3-3-6-1-2-
济南金投股权投资自有或
7-6-4-8-1-180000.003.7--2024-10-16
有限公司自筹
3-3-6-1-2-
济南政金通达资产自有或
7-6-4-8-1-480032.75100.00--2025-1-20
运营有限公司自筹
1-6-1
3-3-6-1-2-济南政金通达投资自有或
200000.00100.00--2024-9-24
7-6-4-8-1-管理有限公司自筹
2-1-158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出资额出资比例是否最终最终持有获得权益时资金来
层级股东/出资人/合伙人(万元)(%)持有人人性质间源
1-6-1-1
3-3-6-1-2-
自有或
7-6-4-8-1-济南市财政局151000.0022.17是行政单位2016-7-21
自筹
1-6-1-1-1
3-3-6-1-2-
山东同舟产业控股自有或
7-6-4-8-1-150000.0022.03--2024-10-9
集团有限公司自筹
1-6-1-1-2
3-3-6-1-2-
济南城市建设集团自有或
7-6-4-8-1-1000000.00100.00--未披露
有限公司自筹
1-6-1-1-2-1
3-3-6-1-2-
济南市人民政府国
7-6-4-8-1-自有或
有资产监督管理委4133339.9691.85是行政单位2017-6-2
1-6-1-1-2-自筹
员会
3-3-6-1-2-
7-6-4-8-1-山东省财欣资产运详见“3-3-6-1-2-7-6-4-
366660.048.152021-12-3-
1-6-1-1-2-营有限公司8-1-1-1-3”
3-3-6-1-2-
济南能源集团有限自有或
7-6-4-8-1-150000.0022.03--2024-10-9
公司自筹
1-6-1-1-3
3-3-6-1-2-济南市人民政府国
自有或
7-6-4-8-1-有资产监督管理委1000000.00100.00是行政单位2020-12-31
自筹
1-6-1-1-3-1员会
3-3-6-1-2-
济南二机床集团有自有或
7-6-4-8-1-100000.0014.68--2024-10-9
限公司自筹
1-6-1-1-4
3-3-6-1-2-济南市人民政府国
自有或
7-6-4-8-1-有资产监督管理委29410.0590.00是行政单位2013-5-21
自筹
1-6-1-1-4-1员会
3-3-6-1-2-山东省财欣资产运详见“3-3-6-1-2-7-6-4-
7-6-4-8-1-3267.7810.002021-12-1-营有限公司8-1-1-1-3”
1-6-1-1-4-2
3-3-6-1-2-济南历下城市发展
自有或
7-6-4-8-1-集团产业投资有限50000.007.34--2024-10-9
自筹
1-6-1-1-5公司
3-3-6-1-2-
济南历下城市发展自有或
7-6-4-8-1-15000.00100.00--2021-7-28
集团有限公司自筹
1-6-1-1-5-1
3-3-6-1-2-济南市历下区财政自有或
200000.00100.00是行政单位2021-1-27
7-6-4-8-1-局自筹
2-1-159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出资额出资比例是否最终最终持有获得权益时资金来
层级股东/出资人/合伙人(万元)(%)持有人人性质间源
1-6-1-1-5-
3-3-6-1-2-
济南历下金控投资自有或
7-6-4-8-1-50000.007.34--2024-11-12
有限公司自筹
1-6-1-1-6
3-3-6-1-2-
济南科金投资管理自有或
7-6-4-8-1-200000.00100.00--2022-2-24
有限公司自筹
1-6-1-1-6-1
3-3-6-1-2-
7-6-4-8-1-济南历下控股集团自有或
134000.00100.00--2016-9-22
1-6-1-1-6-有限公司自筹
3-3-6-1-2-
7-6-4-8-1-济南市历下区财政自有或
180530.3591.32是行政单位2016-7-18
1-6-1-1-6-局自筹
1-1-1
3-3-6-1-2-
7-6-4-8-1-山东省财欣资产运详见“3-3-6-1-2-7-6-4-
17153.738.682021-4-15-
1-6-1-1-6-营有限公司8-1-1-1-3”
1-1-2
3-3-6-1-2-
山东省财金信融投自有或
7-6-4-8-1-30000.004.41--2024-10-9
资控股有限公司自筹
1-6-1-1-7
3-3-6-1-2-山东省财金投资集详见“3-3-6-1-2-7-6-4-
7-6-4-8-1-252000.00100.002021-10-26-团有限公司8-1-1-2-1”
1-6-1-1-7-1
3-3-6-1-2-
日照交通投资控股自有或
7-6-4-8-1-174427.003.58--2016-12-26
集团有限公司自筹
3-3-6-1-2-
日照交通能源发展自有或
7-6-4-8-1-64500.0086.58--2016-3-8
集团有限公司自筹
1-7-1
3-3-6-1-2-日照市人民政府国
自有或
7-6-4-8-1-有资产监督管理委197996.0099.00是行政单位2016-3-7
自筹
1-7-1-1员会
3-3-6-1-2-山东省财欣资产运详见“3-3-6-1-2-7-6-4-
7-6-4-8-1-2004.001.002021-12-23-营有限公司8-1-1-1-3”
1-7-1-2
3-3-6-1-2-
安徽钜瑞资产管理自有或
7-6-4-8-1-10000.0013.42--2018-3-7
有限公司自筹
1-7-2
2-1-160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出资额出资比例是否最终最终持有获得权益时资金来
层级股东/出资人/合伙人(万元)(%)持有人人性质间源
3-3-6-1-2-
自有或
7-6-4-8-1-鲁政平1620.0054.00是自然人2013-10-18
自筹
1-7-2-1
3-3-6-1-2-
自有或
7-6-4-8-1-章蔚蔚630.0021.00是自然人2015-9-2
自筹
1-7-2-2
3-3-6-1-2-
自有或
7-6-4-8-1-张晶晶300.0010.00是自然人2016-1-26
自筹
1-7-2-3
3-3-6-1-2-
自有或
7-6-4-8-1-程琳150.005.00是自然人2015-9-2
自筹
1-7-2-4
3-3-6-1-2-
自有或
7-6-4-8-1-张奇志150.005.00是自然人2015-9-2
自筹
1-7-2-5
3-3-6-1-2-
自有或
7-6-4-8-1-宋晓峰150.005.00是自然人2015-9-2
自筹
1-7-2-6
3-3-6-1-2-德州市交通运输投
自有或
7-6-4-8-1-资发展集团有限公109000.002.24--2018-11-1
自筹
1-8司
3-3-6-1-2-德州市人民政府国
自有或
7-6-4-8-1-有资产监督管理委50400.0049.9是行政单位2018-9-26
自筹
1-8-1员会
3-3-6-1-2-
德州财金投资控股自有或
7-6-4-8-1-25000.0024.75--2017-12-29
集团有限公司自筹
1-8-2
3-3-6-1-2-德州市人民政府国
自有或
7-6-4-8-1-有资产监督管理委153000.0051.00是行政单位2018-9-27
自筹
1-8-2-1员会
3-3-6-1-2-
德州德达投资控股自有或
7-6-4-8-1-117000.0039.00--2023-9-27
集团有限公司自筹
1-8-2-2
3-3-6-1-2-德州市人民政府国
自有或
7-6-4-8-1-有资产监督管理委150000.0050.00是行政单位2018-9-29
自筹
1-8-2-2-1员会
3-3-6-1-2-
德州天衢建设发展自有或
7-6-4-8-1-75000.0025.00--2022-10-10
集团有限公司自筹
1-8-2-2-2
3-3-6-1-2-德州财金投资控股详见“3-3-6-1-2-7-6-4-
325000.0065.002022-5-13-
7-6-4-8-1-集团有限公司8-1-1-8-2”
2-1-16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出资额出资比例是否最终最终持有获得权益时资金来
层级股东/出资人/合伙人(万元)(%)持有人人性质间源
1-8-2-2-2-1
3-3-6-1-2-
德州市人民政府国
7-6-4-8-1-自有或
有资产监督管理委153000.0051.00是行政单位2018-9-27
1-8-2-2-2-自筹
员会
3-3-6-1-2-
7-6-4-8-1-德州德达投资控股详见“3-3-6-1-2-7-6-4-
117000.0039.002023-9-27-
1-8-2-2-2-集团有限公司8-1-1-8-2-2”
3-3-6-1-2-
7-6-4-8-1-山东省财欣资产运详见“3-3-6-1-2-7-6-4-
30000.0010.002021-8-16-
1-8-2-2-2-营有限公司8-1-1-1-3”
3-3-6-1-2-
德州文旅投资控股自有或
7-6-4-8-1-75000.0015.00--2024-5-7
集团有限公司自筹
1-8-2-2-2-2
3-3-6-1-2-
德州市城市建设投
7-6-4-8-1-自有或
资发展集团有限公70000.0070.00--2023-6-19
1-8-2-2-2-自筹
司
3-3-6-1-2-
德州市人民政府国
7-6-4-8-1-自有或
有资产监督管理委40000.0040.00是行政单位2018-9-27
1-8-2-2-2-自筹
员会
2-1-1
3-3-6-1-2-
7-6-4-8-1-德州德达投资控股详见“3-3-6-1-2-7-6-4-
25000.0025.002018-9-27-
1-8-2-2-2-集团有限公司8-1-1-8-2-2”
2-1-2
3-3-6-1-2-
7-6-4-8-1-德州财金投资控股详见“3-3-6-1-2-7-6-4-
20000.0020.002018-9-27-
1-8-2-2-2-集团有限公司8-1-1-8-2”
2-1-3
3-3-6-1-2-
7-6-4-8-1-德州天衢建设发展详见“3-3-6-1-2-7-6-4-
9500.009.502022-9-27-
1-8-2-2-2-集团有限公司8-1-1-8-2-2-2”
2-1-4
3-3-6-1-2-
7-6-4-8-1-山东省财欣资产运详见“3-3-6-1-2-7-6-4-
5500.005.502021-9-1-
1-8-2-2-2-营有限公司8-1-1-1-3”
2-1-5
3-3-6-1-2-德州市人民政府国19000.0019.00是行政单位2023-6-19自有或
2-1-16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出资额出资比例是否最终最终持有获得权益时资金来
层级股东/出资人/合伙人(万元)(%)持有人人性质间源
7-6-4-8-1-有资产监督管理委自筹
1-8-2-2-2-员会
3-3-6-1-2-
7-6-4-8-1-德州财金投资控股详见“3-3-6-1-2-7-6-4-
10000.0010.002023-6-19-
1-8-2-2-2-集团有限公司8-1-1-8-2”
3-3-6-1-2-
7-6-4-8-1-德州德达投资控股详见“3-3-6-1-2-7-6-4-
1000.001.002024-1-24-
1-8-2-2-2-集团有限公司8-1-1-8-2-2”
3-3-6-1-2-德州市人民政府国
自有或
7-6-4-8-1-有资产监督管理委50000.0010.00是行政单位2022-5-13
自筹
1-8-2-2-2-3员会
3-3-6-1-2-
德州经济技术开发自有或
7-6-4-8-1-50000.0010.00是行政单位2024-5-27
区管理委员会自筹
1-8-2-2-2-4
3-3-6-1-2-德州财金投资控股详见“3-3-6-1-2-7-6-4-
7-6-4-8-1-50000.0016.672017-8-10-集团有限公司8-1-1-8-2”
1-8-2-2-3
3-3-6-1-2-山东省财欣资产运详见“3-3-6-1-2-7-6-4-
7-6-4-8-1-25000.008.332021-5-13-营有限公司8-1-1-1-3”
1-8-2-2-4
3-3-6-1-2-山东省财欣资产运详见“3-3-6-1-2-7-6-4-
7-6-4-8-1-30000.0010.002021-8-16-营有限公司8-1-1-1-3”
1-8-2-3
3-3-6-1-2-德州德达投资控股详见“3-3-6-1-2-7-6-4-
7-6-4-8-1-20000.0019.82018-9-26-集团有限公司8-1-1-8-2-2”
1-8-3
3-3-6-1-2-山东省财欣资产运详见“3-3-6-1-2-7-6-4-
7-6-4-8-1-5600.005.542021-6-16-营有限公司8-1-1-1-3”
1-8-4
3-3-6-1-2-
泰安市泰山投资有自有或
7-6-4-8-1-67000.001.38--2010-7-8
限公司自筹
3-3-6-1-2-
泰安市泰山财金投自有或
7-6-4-8-1-50000.0091.25--2018-3-29
资集团有限公司自筹
1-9-1
3-3-6-1-2-
自有或
7-6-4-8-1-泰安市财政局1000000.00100.00是行政单位2017-8-18
自筹
1-9-1-1
2-1-163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出资额出资比例是否最终最终持有获得权益时资金来
层级股东/出资人/合伙人(万元)(%)持有人人性质间源
3-3-6-1-2-
国开发展基金有限
7-6-4-8-1-3835.627.00详见“3-3-6-1-17-2”2023-8-14-
公司
1-9-2
3-3-6-1-2-济南颐泰产业投资
自有或7-6-4-8-1-合伙企业(有限合957.071.75--2024-12-26自筹
1-9-3伙)
3-3-6-1-2-山东省财金健康产
自有或
7-6-4-8-1-业投资控股有限公69000.0098.57--2024-8-19
自筹
1-9-3-1司
3-3-6-1-2-山东省财金投资集详见“3-3-6-1-2-7-6-4-
7-6-4-8-1-700000.00100.002023-12-31-团有限公司8-1-1-2-1”
1-9-3-1-1
3-3-6-1-2-
山东省财金资产管自有或
7-6-4-8-1-1000.001.43--2024-8-19
理有限公司自筹
1-9-3-2
3-3-6-1-2-山东省财金投资集详见“3-3-6-1-2-7-6-4-
7-6-4-8-1-1000000.00100.002018-9-27-团有限公司8-1-1-2-1”
1-9-3-2-1
3-3-6-1-2-
华鲁控股集团有限自有或
7-6-4-8-1-65864.831.35--2024-10-16
公司自筹
3-3-6-1-2-山东省人民政府国
自有或
7-6-4-8-1-有资产监督管理委183570.0059.16是行政单位2005-1-28
自筹
1-10-1员会
3-3-6-1-2-山东国惠投资控股详见“3-3-6-1-2-7-6-4-
7-6-4-8-1-52440.0016.92019-12-26-集团有限公司8-1-1-1-2”
1-10-2
3-3-6-1-2-山东省财金投资集详见“3-3-6-1-2-7-6-4-
7-6-4-8-1-37770.0012.172017-6-9-团有限公司8-1-1-2-1”
1-10-3
3-3-6-1-2-山东省财欣资产运详见“3-3-6-1-2-7-6-4-
7-6-4-8-1-26220.008.452022-3-14-营有限公司8-1-1-1-3”
1-10-4
3-3-6-1-2-
山东发展投资控股自有或
7-6-4-8-1-10300.003.32--2019-12-26
集团有限公司自筹
1-10-5
3-3-6-1-2-山东省人民政府国
自有或
7-6-4-8-1-有资产监督管理委700000.0070.00是行政单位2015-12-9
自筹
1-10-5-1员会
3-3-6-1-2-山东国惠投资控股详见“3-3-6-1-2-7-6-4-
200000.0020.002020-7-10-
7-6-4-8-1-集团有限公司8-1-1-1-2”
2-1-164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出资额出资比例是否最终最终持有获得权益时资金来
层级股东/出资人/合伙人(万元)(%)持有人人性质间源
1-10-5-2
3-3-6-1-2-山东省财欣资产运详见“3-3-6-1-2-7-6-4-
7-6-4-8-1-100000.0010.002022-7-13-营有限公司8-1-1-1-3”
1-10-5-3
3-3-6-1-2-
威海城市投资集团自有或
7-6-4-8-1-63000.001.29--2015-5-15
有限公司自筹
3-3-6-1-2-威海市人民政府国
自有或
7-6-4-8-1-有资产监督管理委450000.0090.00是行政单位2018-7-16
自筹
1-11-1员会
3-3-6-1-2-山东省财欣资产运详见“3-3-6-1-2-7-6-4-
7-6-4-8-1-50000.0010.002021-12-16-营有限公司8-1-1-1-3”
1-11-2
3-3-6-1-2-
滨州市财金投资集自有或
7-6-4-8-1-36000.000.74--2010-7-8
团有限公司自筹
3-3-6-1-2-
滨州市财金投资发自有或
7-6-4-8-1-136067.760.00--2024-10-30
展集团有限公司自筹
1-12-1
3-3-6-1-2-滨州市人民政府国
自有或
7-6-4-8-1-有资产监督管理委127500.0085.00是行政单位2024-10-23
自筹
1-12-1-1员会
3-3-6-1-2-
山东滨盛文旅体育自有或
7-6-4-8-1-68033.8530.00--2025-1-8
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自筹
1-12-2
3-3-6-1-2-滨州市财金投资发详见“3-3-6-1-2-7-6-4-
7-6-4-8-1-129803.3570.002024-11-4-展集团有限公司8-1-1-12-1”
1-12-2-1
3-3-6-1-2-
滨州安泰控股集团自有或
7-6-4-8-1-55630.0130.00--2024-4-29
有限公司自筹
1-12-2-2
3-3-6-1-2-滨州市财金投资集详见“3-3-6-1-2-7-6-4-
7-6-4-8-1-70000.00100.002019-9-29-团有限公司8-1-1-12”
1-12-2-2-1
3-3-6-1-2-山东省财欣资产运详见“3-3-6-1-2-7-6-4-
7-6-4-8-1-22677.9510.002021-12-9-营有限公司8-1-1-1-3”
1-12-3
3-3-6-1-2-
寿光市金宏投资开自有或
7-6-4-8-1-35311.50.73--未披露
发集团有限公司自筹
3-3-6-1-2-寿光市财政局463418.592.68是行政单位2019-7-18自有或
2-1-165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出资额出资比例是否最终最终持有获得权益时资金来
层级股东/出资人/合伙人(万元)(%)持有人人性质间源
7-6-4-8-1-自筹
1-13-1
3-3-6-1-2-
潍坊市财金控股有自有或
7-6-4-8-1-36581.57.32--2024-9-26
限公司自筹
1-13-2
3-3-6-1-2-
潍坊市财金发展集自有或
7-6-4-8-1-3000.00100.00--2021-9-23
团有限公司自筹
1-13-2-1
3-3-6-1-2-
潍坊市政府投融资自有或
7-6-4-8-1-500000.00100.00是事业单位2021-8-27
管理中心自筹
1-13-2-1-1
3-3-6-1-2-
济宁城投控股集团自有或
7-6-4-8-1-35300.000.73--2010-7-8
有限公司自筹
3-3-6-1-2-济宁市人民政府国
自有或
7-6-4-8-1-有资产监督管理委529006.4590.47是行政单位2018-9-13
自筹
1-14-1员会
3-3-6-1-2-山东省财欣资产运详见“3-3-6-1-2-7-6-4-
7-6-4-8-1-55725.739.532021-5-14-营有限公司8-1-1-1-3”
1-14-2
3-3-6-1-2-
东营交通发展集团自有或
7-6-4-8-1-33000.000.68--未披露
有限公司自筹
3-3-6-1-2-
东营航空航天产业自有或
7-6-4-8-1-197222.7898.61--2024-12-30
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自筹
1-15-1
3-3-6-1-2-
东营市城市建设发自有或
7-6-4-8-1-50000.00100.00--2023-11-28
展集团有限公司自筹
1-15-1-1
3-3-6-1-2-东营市人民政府国
自有或
7-6-4-8-1-有资产监督管理委240000.0080.00是行政单位2019-12-18
自筹
1-15-1-1-1员会
3-3-6-1-2-
东营市国有资本投自有或
7-6-4-8-1-60000.0020.00--2023-11-3
资集团有限公司自筹
1-15-1-1-2
3-3-6-1-2-
东营市人民政府国
7-6-4-8-1-自有或
有资产监督管理委325007.4699.73是行政单位2018-12-12
1-15-1-1-2-自筹
员会
1
3-3-6-1-2-山东省财欣资产运详见“3-3-6-1-2-7-6-4-
892.10.032021-7-29-
7-6-4-8-1-营有限公司8-1-1-1-3”
2-1-166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出资额出资比例是否最终最终持有获得权益时资金来
层级股东/出资人/合伙人(万元)(%)持有人人性质间源
1-15-1-1-2-
2
3-3-6-1-2-山东省财欣资产运详见“3-3-6-1-2-7-6-4-
7-6-4-8-1-2777.221.392021-12-24-营有限公司8-1-1-1-3”
1-15-2
3-3-6-1-2-
山东高速轨道交通自有或
7-6-4-8-1-30000.000.62--2008-12-24
集团有限公司自筹
3-3-6-1-2-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自有或
7-6-4-8-1-189350.5151.00是上市公司2020-6-16
公司自筹
1-16-1
3-3-6-1-2-山东高速集团有限详见“3-3-6-1-2-7-6-4-
7-6-4-8-1-181925.0049.002008-5-16-公司8-1-1-1”
1-16-2
3-3-6-1-2-鲁南(枣庄)经济自有或
7-6-4-8-1-28000.000.58--2010-7-8
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自筹
3-3-6-1-2-鲁南发展投资控股
自有或
7-6-4-8-1-(枣庄)集团有限40000.00100.00--2023-9-15
自筹
1-17-1公司
3-3-6-1-2-
枣庄市行政事业国自有或
7-6-4-8-1-200000.00100.00是事业单位2023-9-15
有资产运营中心自筹
1-17-1-1
3-3-6-1-2-
临沂投资发展集团自有或
7-6-4-8-1-27000.000.55--2010-7-8
有限公司自筹
3-3-6-1-2-临沂市人民政府国
自有或
7-6-4-8-1-有资产监督管理委124940.890.8是行政单位2021-12-29
自筹
1-18-1员会
3-3-6-1-2-山东省财欣资产运详见“3-3-6-1-2-7-6-4-
7-6-4-8-1-12659.29.22021-12-29-营有限公司8-1-1-1-3”
1-18-2
3-3-6-1-2-
齐鲁财金(山东)自有或
7-6-4-8-1-22000.000.45--2017-11-22
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自筹
3-3-6-1-2-
齐鲁财金投资集团自有或
7-6-4-8-1-176527.00100.00--2017-7-26
有限公司自筹
1-19-1
3-3-6-1-2-济南市人民政府国
自有或
7-6-4-8-1-有资产监督管理委300000.00100.00是行政单位2019-4-19
自筹
1-19-1-1员会
2-1-167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出资额出资比例是否最终最终持有获得权益时资金来
层级股东/出资人/合伙人(万元)(%)持有人人性质间源
3-3-6-1-2-
淄博市城市资产运自有或
7-6-4-8-1-22000.000.45--2010-7-8
营集团有限公司自筹
3-3-6-1-2-
自有或
7-6-4-8-1-淄博市财政局605176.0099.1是行政单位2018-9-12
自筹
1-20-1
3-3-6-1-2-
国开基础设施基金自有或
7-6-4-8-1-5510.000.9--2022-9-22
有限公司自筹
1-20-1
3-3-6-1-2-详见“3-3-6-1-17-2-
7-6-4-8-1-国家开发银行3000000.00100.002022-7-21-
1”
1-20-1-1
3-3-6-1-2-
潍坊滨海投资发展自有或
7-6-4-8-1-18688.50.38--2018-11-1
有限公司自筹
3-3-6-1-2-
潍坊市海洋投资集自有或
7-6-4-8-1-100000.0050.00--2018-11-1
团有限公司自筹
1-21-1
3-3-6-1-2-
潍坊市国有资产监自有或
7-6-4-8-1-142896.0046.63是行政单位2021-11-17
督管理委员会自筹
1-21-1-1
3-3-6-1-2-潍坊市城市建设发
自有或
7-6-4-8-1-展投资集团有限公90000.0030.00--2022-11-9
自筹
1-21-1-2司
3-3-6-1-2-
潍坊市国有资产监自有或
7-6-4-8-1-450000.0090.00是行政单位2016-9-22
督管理委员会自筹
1-21-1-2-1
3-3-6-1-2-山东省财欣资产运详见“3-3-6-1-2-7-6-4-
7-6-4-8-1-50000.0010.002021-12-10-营有限公司8-1-1-1-3”
1-21-2-2
3-3-6-1-2-
潍坊市投资集团有自有或
7-6-4-8-1-45000.0015.00--2024-1-9
限公司自筹
1-21-3
3-3-6-1-2-
潍坊市国有资产监自有或
7-6-4-8-1-279684.9793.23是行政单位2021-4-14
督管理委员会自筹
1-21-3-1
3-3-6-1-2-山东省财欣资产运详见“3-3-6-1-2-7-6-4-
7-6-4-8-1-20315.036.772021-12-8-营有限公司8-1-1-1-3”
1-21-3-2
3-3-6-1-2-潍坊国控发展集团自有或
15000.005.00--2023-4-12
7-6-4-8-1-有限公司自筹
2-1-168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出资额出资比例是否最终最终持有获得权益时资金来
层级股东/出资人/合伙人(万元)(%)持有人人性质间源
1-21-4
3-3-6-1-2-
潍坊市国有资产监自有或
7-6-4-8-1-116000.0058.00是行政单位2022-12-27
督管理委员会自筹
1-21-4-1
3-3-6-1-2-潍坊市城市建设发详见“3-3-6-1-2-7-6-4-
7-6-4-8-1-展投资集团有限公60000.0030.002017-2-23-
8-1-1-21-1-2”
1-21-4-2司
3-3-6-1-2-
潍坊市文化旅游发自有或
7-6-4-8-1-24000.0012.00--2024-2-1
展集团有限公司自筹
1-21-4-3
3-3-6-1-2-
潍坊市产业发展集自有或
7-6-4-8-1-10960.4653.4--2024-4-3
团有限公司自筹
1-21-4-3-1
3-3-6-1-2-
7-6-4-8-1-潍坊市国有资产监自有或
500000.00100.00是行政单位2024-1-26
1-21-4-3-1-督管理委员会自筹
1
3-3-6-1-2-
潍坊市城市建设发
7-6-4-8-1-详见“3-3-6-1-2-7-6-4-展投资集团有限公9564.7446.62016-12-1-
1-211-4-3-8-1-1-21-1-2”
司
2
3-3-6-1-2-山东省财欣资产运详见“3-3-6-1-2-7-6-4-
7-6-4-8-1-4104.001.372021-12-9-营有限公司8-1-1-1-3”
1-21-4
3-3-6-1-2-
潍坊市国有资产投自有或
7-6-4-8-1-3000.001.00--2024-7-4
资控股有限公司自筹
1-21-5
3-3-6-1-2-潍坊市国有资产管
自有或
7-6-4-8-1-理运营集团有限公21338.00100.00--2024-4-3
自筹
1-21-5-1司
3-3-6-1-2-
潍坊市国有资产监自有或
7-6-4-8-1-200000.00100.00--2023-12-31
督管理委员会自筹
1-21-5-1-1
3-3-6-1-2-潍坊市投资集团有详见“3-3-6-1-2-7-6-4-
7-6-4-8-1-40000.0020.002005-8-18-限公司8-1-1-21-1-3”
1-21-2
3-3-6-1-2-
潍坊滨城投资开发自有或
7-6-4-8-1-40000.0020.00--2005-10-31
有限公司自筹
1-21-3
3-3-6-1-2-潍坊三农创新发展自有或
180000.0060.00--2020-7-14
7-6-4-8-1-集团有限公司自筹
2-1-169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出资额出资比例是否最终最终持有获得权益时资金来
层级股东/出资人/合伙人(万元)(%)持有人人性质间源
1-21-3-1
3-3-6-1-2-
潍坊市国有资产监自有或
7-6-4-8-1-72000.0072.00是行政单位2020-1-10
督管理委员会自筹
1-21-3-1-1
3-3-6-1-2-潍坊国控发展集团详见“3-3-6-1-2-7-6-4-
7-6-4-8-1-28000.0028.002022-12-30-有限公司8-1-1-21-1-4”
1-21-3-1-2
3-3-6-1-2-
潍坊市寒亭区国有自有或
7-6-4-8-1-120000.0040.00是事业单位2005-8-17
资产运营中心自筹
1-2-3-2
3-3-6-1-2-潍坊市国有资产管详见“3-3-6-1-2-7-6-4-
7-6-4-8-1-理运营集团有限公20000.0010.002024-4-8-
8-1-1-21-1-5-1”
1-21-4司
3-3-6-1-2-
聊城市财信投资控自有或
7-6-4-8-1-13000.000.27--2010-7-8
股集团有限公司自筹
3-3-6-1-2-
聊城市产业发展集自有或
7-6-4-8-1-146056.2779.46--2024-12-18
团有限公司自筹
1-22-1
3-3-6-1-2-聊城市人民政府国
自有或
7-6-4-8-1-有资产监督管理委350000.00100.00是行政单位2024-10-9
自筹
1-22-1-1员会
3-3-6-1-2-山东省财金发展有详见“3-3-6-1-2-7-6-4-
7-6-4-8-1-18151.719.882021-3-18-限公司8-1-1-2”
1-22-2
3-3-6-1-2-山东省财欣资产运详见“3-3-6-1-2-7-6-4-
7-6-4-8-1-14152.737.72023-7-20-营有限公司8-1-1-1-3”
1-22-3
3-3-6-1-2-
国开发展基金有限
7-6-4-8-1-5441.002.96详见“3-3-6-1-17-2”2017-11-28-
公司
1-22-4
3-3-6-1-2-
山东省农村经济开自有或
7-6-4-8-1-10000.000.21--2008-12-24
发投资有限公司自筹
3-3-6-1-2-山东高速集团有限详见“3-3-6-1-2-7-6-4-
7-6-4-8-1-156660.83100.002010-6-25-公司8-1-1-1”
1-23-1
3-3-6-1-2-
菏泽投资发展集团自有或
7-6-4-8-1-3000.000.06--2017-11-22
有限公司自筹
3-3-6-1-2-菏泽市人民政府国783440.0097.93是行政单位2020-12-22自有或
2-1-170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出资额出资比例是否最终最终持有获得权益时资金来
层级股东/出资人/合伙人(万元)(%)持有人人性质间源
7-6-4-8-1-有资产监督管理委自筹
1-24-1员会
3-3-6-1-2-山东省财欣资产运详见“3-3-6-1-2-7-6-4-
7-6-4-8-1-16560.002.072021-12-28-营有限公司8-1-1-1-3”
1-24-2
3-3-6-1-2-山东省财金发展有详见“3-3-6-1-2-7-6-4-
400000.0019.402016-10-28-
7-6-4-8-1-2限公司8-1-1-2”
3-3-6-1-2-山东发展投资控股详见“3-3-6-1-2-7-6-4-
300000.0014.552016-10-28-
7-6-4-8-1-3集团有限公司8-1-1-10-5”
3-3-6-1-2-山东省土地发展集详见“3-3-6-1-2-7-6-4-
300000.0014.552016-10-28-
7-6-4-8-1-4团有限公司8-1-1-3”
3-3-6-1-2-华鲁控股集团有限详见“3-3-6-1-2-7-6-4-
62213.003.022018-12-17-
7-6-4-8-1-5公司8-1-1-10”
3-3-6-1-2-泉州市牧泰投资发自有或
18540.0031.20--未披露
7-6-4-8-2展有限公司自筹
3-3-6-1-2-九牧王股份有限公自有或
80000.00100.00是上市公司2014-10-20
7-6-4-8-2-1司自筹
3-3-6-1-2-新疆粤新润合股权自有或
6000.0010.1--2021-12-31
7-6-4-8-3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自筹
3-3-6-1-2-广东省铁路建设投自有或
200000.00100.00--2017-8-24
7-6-4-8-3-1资集团有限公司自筹
3-3-6-1-2-广东省人民政府国
自有或
7-6-4-8-3-有资产监督管理委900000.0090.00是行政单位2021-8-6
自筹
1-1员会
3-3-6-1-2-
自有或
7-6-4-8-3-广东省财政厅100000.0010.00是行政单位2021-8-6
自筹
3-3-6-1-2-厦门国贸投资有限自有或
5150.008.67--2021-12-31
7-6-4-8-4公司自筹
3-3-6-1-2-厦门国贸集团股份自有或
190000.0095.00是上市公司2014-12-31
7-6-4-8-4-1有限公司自筹
3-3-6-1-2-厦门国贸宝达润实自有或
10000.005.00--2023-8-25
7-6-4-8-4-2业有限公司自筹
3-3-6-1-2-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自有或
7-6-4-8-4-72675.0095.00是上市公司2020-12-31
有限公司自筹
3-3-6-1-2-
厦门国贸泰达物流自有或
7-6-4-8-4-3825.005.00--2022-1-27
有限公司自筹
3-3-6-1-2-厦门国贸集团股份自有或
9800.0098.00是上市公司1992-10-31
7-6-4-8-4-有限公司自筹
2-1-17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出资额出资比例是否最终最终持有获得权益时资金来
层级股东/出资人/合伙人(万元)(%)持有人人性质间源
2-2-1
3-3-6-1-2-
国贸启润(上海)自有或
7-6-4-8-4-200.002.00--2020-12-31
有限公司自筹
2-2-2
3-3-6-1-2-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自有或
7-6-4-8-4-59700.0099.5是上市公司2001-6-28
有限公司自筹
2-2-2-1
3-3-6-1-2-厦门国贸泰达物流详见“3-3-6-1-2-7-6-4-
7-6-4-8-4-300.000.52001-6-28-有限公司8-4-2-2”
2-2-2-2
3-3-6-1-2-厦门夏商投资有限自有或
5000.008.41--2021-12-31
7-6-4-8-5公司自筹
3-3-6-1-2-厦门夏商农产品集自有或
10000.00100.00--2016-12-31
7-6-4-8-5-1团有限公司自筹
3-3-6-1-2-
厦门夏商集团有限自有或
7-6-4-8-5-35000.00100.00--2004-7-23
公司自筹
3-3-6-1-2-厦门市人民政府国
自有或
7-6-4-8-5-有资产监督管理委100000.00100.00是行政单位2014-12-31
自筹
1-1-1员会
3-3-6-1-2-兴证投资管理有限自有或
4635.007.8--2021-12-31
7-6-4-8-6公司自筹
3-3-6-1-2-兴业证券股份有限自有或
900000.00100.00是上市公司2015-3-17
7-6-4-8-6-1公司自筹
3-3-6-1-2-中金资本运营有限自有或
100.000.17--未披露
7-6-4-8-7公司自筹
3-3-6-1-2-中国国际金融股份自有或
200000.00100.00是上市公司2017-12-31
7-6-4-8-7-1有限公司自筹
3-3-6-1-2-通用技术集团投资自有或
53000.002.51--2018-12-31
7-6-4-9管理有限公司自筹
3-3-6-1-2-通用技术集团资本自有或
322000.00100.00--2022-7-15
7-6-4-9-1有限公司自筹中国通用技术(集
3-3-6-1-2-自有或
团)控股有限责任500000.00100.00--2021-12-31
7-6-4-9-1-1自筹
公司
3-3-6-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自有或
7-6-4-9-1-750000.00100.00是行政单位2017-9-5
务院自筹
3-3-6-1-2-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自有或
8800.000.42是上市公司2018-12-31
7-6-4-10股份有限公司自筹3-3-6-1-2-中国人寿保险(集51233.611.00--2016-12-31自有或
2-1-17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出资额出资比例是否最终最终持有获得权益时资金来
层级股东/出资人/合伙人(万元)(%)持有人人性质间源
7-6-5团)公司自筹
3-3-6-1-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自有或
460000.00100.00是行政单位1996-8-22
7-6-5-1务院自筹
贵州开磷有限责任自有或
3-3-6-1-2-8193.070.03--2010-11-23
公司自筹
3-3-6-1-2-贵州开磷集团股份自有或
86047.57100.00--2005-3-31
8-1有限公司自筹
3-3-6-1-2-贵州磷化(集团)自有或
190379.4977.14--2014-12-31
8-1-1有限责任公司自筹
贵州省人民政府国
3-3-6-1-2-自有或
有资产监督管理委573143.4495.52是行政单位2012-9-7
8-1-1-1自筹
员会贵州金融控股集团3-3-6-1-2-有限责任公司(贵详见“3-3-6-1-2-2-1-2-
26856.564.482021-9-18-
8-1-1-2州贵民投资集团有2”限责任公司)
3-3-6-1-2-山东能源集团有限自有或
24992.1210.10--2014-12-31
8-1-2公司自筹
山东省人民政府国
3-3-6-1-2-自有或
有资产监督管理委543844.0070.00是行政单位2016-3-25
8-1-2-1自筹
员会
3-3-6-1-2-山东国惠投资控股详见“3-3-6-1-2-7-6-4-
155384.0020.002018-5-18-
8-1-2-2集团有限公司8-1-1-1-2”
3-3-6-1-2-山东省财欣资产运详见“3-3-6-1-2-7-6-4-
77692.0010.002021-1-27-
8-1-2-3营有限公司8-1-1-1-3”
3-3-6-1-2-开阳县国有资产投自有或
9118.723.69--2014-12-31
8-1-3资经营有限公司自筹
3-3-6-1-2-开阳县国有资产管自有或
72500.00100.00是行政单位2021-5-12
8-1-3-1理服务中心自筹
3-3-6-1-2-上市公司自有或
中化化肥有限公司5937.442.41是2014-12-31
8-1-4(港股)自筹
3-3-6-1-2-中国中信金融资产上市公司自有或
4275.681.73是2014-12-31
8-1-5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港股)自筹
3-3-6-1-2-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自有或
3960.321.6--2014-12-31
8-1-6股份有限公司自筹
3-3-6-1-2-中华人民共和国财自有或
5425553.0698.00是行政单位2016-12-31
8-1-6-1政部自筹
3-3-6-1-2-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自有或
110725.572.00是事业单位2016-12-31
8-1-6-2理事会自筹
3-3-6-1-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上市公司自有或
3017.921.22是2015-12-31
8-1-7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分公司自筹
2-1-173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出资额出资比例是否最终最终持有获得权益时资金来
层级股东/出资人/合伙人(万元)(%)持有人人性质间源行
3-3-6-1-2-湘江产业投资有限自有或
2085.440.85--2014-12-31
8-1-8责任公司自筹
3-3-6-1-2-湖南能源集团有限自有或
99500.0099.5--2009-6-30
8-1-8-1公司自筹
湖南省人民政府国
3-3-6-1-2-自有或
有资产监督管理委2767640.0092.25是行政单位1992-7-18
8-1-8-1-1自筹
员会
3-3-6-1-2-湖南兴湘投资控股自有或
156499.005.22--2022-7-22
8-1-8-1-2集团有限公司自筹
湖南省人民政府国
3-3-6-1-2-自有或
有资产监督管理委2700000.0090.00是行政单位2005-3-25
8-1-8-1-2-1自筹
员会
3-3-6-1-2-湖南省国有投资经自有或
300000.0010.00--2022-7-7
8-1-8-1-2-2营有限公司自筹
3-3-6-1-2-
湖南财信金融控股自有或
8-1-8-1-2-33282.06100.00--2016-8-29
集团有限公司自筹
3-3-6-1-2-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自有或
8-1-8-1-2-1442800.00100.00是行政单位2024-11-7
公厅自筹
2-1-1
3-3-6-1-2-湖南省国有投资经详见“3-3-6-1-2-8-1-8-
75861.002.532022-7-22-
8-1-8-1-3营有限公司1-2-2”
3-3-6-1-2-湖南湘投高科技创自有或
500.000.5--2009-6-30
8-1-8-2业投资有限公司自筹
3-3-6-1-2-湖南能源集团有限详见“3-3-6-1-2-8-1-8-
50000.00100.002000-2-23-
8-1-8-2-1公司1”
3-3-6-1-2-贵阳市工业投资有自有或
1780.000.72--2022-12-31
8-1-9限公司自筹
3-3-6-1-2-贵阳产业发展控股自有或
790000.0079.00--2023-1-3
8-1-9-1集团有限公司自筹
贵阳市人民政府国
3-3-6-1-2-自有或
有资产监督管理委3000000.00100.00是行政单位2019-12-31
8-1-9-1自筹
员会
3-3-6-1-2-贵阳市外贸发展集自有或
130000.0013.00--2023-1-3
8-1-9-2团有限公司自筹
3-3-6-1-2-贵阳产业发展控股详见“3-3-6-1-2-8-1-9-
100000.00100.002020-1-23-
8-1-9-2-1集团有限公司1”
3-3-6-1-2-贵阳市矿产能源投自有或
80000.008.00--2023-1-3
8-1-9-3资集团有限公司自筹
3-3-6-1-2-贵阳市人民政府国202000.00100.00是行政单位2023-10-23自有或
2-1-174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出资额出资比例是否最终最终持有获得权益时资金来
层级股东/出资人/合伙人(万元)(%)持有人人性质间源
8-1-9-3-1有资产监督管理委自筹
员会
3-3-6-1-2-中国信达资产管理上市公司自有或
1040.480.42是2014-12-31
8-1-10股份有限公司(港股)自筹
贵阳市投资控股集
3-3-6-1-2-自有或
团投资运营有限公278.990.11--2022-12-31
8-1-11自筹
司
3-3-6-1-2-贵阳市投资控股集自有或
10000.00100.00--2019-6-24
8-1-11-1团有限公司自筹
3-3-6-1-2-贵阳产业发展控股详见“3-3-6-1-2-8-1-9-
732753.8984.962019-11-3-
8-1-11-1-1集团有限公司1”
3-3-6-1-2-贵阳市工业投资有详见“3-3-6-1-2-8-1-
129363.5115.002023-1-9-
8-1-11-1-2限公司9”
国开发展基金有限
3-3-6-1-2-
公司306.000.04详见“3-3-6-1-17-2”2018-2-9-
8-1-11-1-3武汉金融控股(集自有或
3-3-6-1-330000.004.58--2014-2-10
团)有限公司自筹武汉市人民政府国自有或
3-3-6-1-3-1有资产监督管理委1000000.00100.00是行政单位2020-11-24
自筹员会东风汽车集团有限自有或
3-3-6-1-420000.003.05--2014-2-10
公司自筹国务院国有资产监自有或
3-3-6-1-4-11560000.00100.00是行政单位2017-11-14
督管理委员会自筹武汉武钢绿色城市自有或
3-3-6-1-520000.003.05--2021-6-24
技术发展有限公司自筹自有或
3-3-6-1-5-1武钢集团有限公司277299.4599.94--2018-11-8
自筹
3-3-6-1-5-中国宝武钢铁集团自有或
473961.00100.00--2017-2-23
1-1-有限公司自筹
3-3-6-1-5-国务院国有资产监自有或
5279110.1100.00是行政单位2015-12-31
1-1-1督管理委员会自筹
武汉市青山国有资自有或
3-3-6-1-5-2本投资运营控股集166.480.06--2002-11-28
自筹团有限公司武汉市青山区人民
3-3-6-1-5-自有或
政府国有资产监督200000.00100.00是行政单位2019-8-28
2-1自筹
管理局中国葛洲坝集团股自有或
3-3-6-1-620000.003.05--2014-2-10
份有限公司自筹
2-1-175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出资额出资比例是否最终最终持有获得权益时资金来
层级股东/出资人/合伙人(万元)(%)持有人人性质间源中国能源建设股份263228618自有或
3-3-6-1-6-157.16是上市公司2023-12-31
有限公司8自筹
中国葛洲坝集团有19724912242.84自有或
3-3-6-1-6-2--2001-12-31
限公司4自筹
3-3-6-1-6-中国能源建设股份
341530.87100.00详见“3-3-6-1-6-1”2014-12-24-
2-1有限公司
三峡基地发展有限自有或
3-3-6-1-720000.003.05--2021-6-24
公司自筹中国长江三峡集团自有或
3-3-6-1-7-1214498.1460.00--2016-8-25
有限公司自筹
3-3-6-1-7-国务院国有资产监21150000.0自有或
100.00是行政单位2017-12-28
1-1督管理委员会0自筹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自有或
3-3-6-1-7-2107249.0730.00是上市公司2020-8-27
有限公司自筹中国三峡建工(集自有或
3-3-6-1-7-335749.6910.00--2020-8-27
团)有限公司自筹
3-3-6-1-7-中国长江三峡集团
200000.00100.00详见“3-3-6-1-7-1”2014-2-28-
3-1有限公司
湖北烟草投资管理自有或
3-3-6-1-810000.001.53--2014-02-10
有限责任公司自筹中国烟草总公司湖全民所有自有或
3-3-6-1-8-1105735.5270.54是2007-5-21
北省公司制自筹湖北省烟草公司武全民所有自有或
3-3-6-1-8-213940.329.30是2007-5-21
汉市公司制自筹湖北省烟草公司孝全民所有自有或
3-3-6-1-8-34179.682.79是2007-5-21
感市公司制自筹湖北省烟草公司黄全民所有自有或
3-3-6-1-8-44179.682.79是2007-5-21
冈市公司制自筹湖北省烟草公司荆全民所有自有或
3-3-6-1-8-54179.682.79是2007-5-21
州市公司制自筹湖北省烟草公司咸全民所有自有或
3-3-6-1-8-62319.361.55是2007-5-21
宁市公司制自筹湖北省烟草公司襄全民所有自有或
3-3-6-1-8-72319.361.55是2007-5-21
阳市公司制自筹湖北省烟草公司十全民所有自有或
3-3-6-1-8-82319.361.55是2007-5-21
堰市公司制自筹湖北省烟草公司宜全民所有自有或
3-3-6-1-8-92319.361.55是2007-5-21
昌市公司制自筹
3-3-6-1-8-湖北省烟草公司随全民所有自有或
1389.20.93是2007-5-21
10州市公司制自筹
3-3-6-1-8-湖北省烟草公司恩1389.20.93是全民所有2007-5-21自有或
2-1-176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出资额出资比例是否最终最终持有获得权益时资金来
层级股东/出资人/合伙人(万元)(%)持有人人性质间源
11施州公司制自筹
3-3-6-1-8-湖北省烟草公司荆全民所有自有或
1389.20.93是2007-5-21
12门市公司制自筹
3-3-6-1-8-湖北省烟草公司黄全民所有自有或
1389.20.93是2007-5-21
13石市公司制自筹
3-3-6-1-8-湖北省烟草公司鄂全民所有自有或
712.720.48是2007-5-21
14州市公司制自筹
3-3-6-1-8-湖北省烟草公司仙全民所有自有或
712.720.48是2007-5-21
15桃市公司制自筹
3-3-6-1-8-湖北省烟草公司天全民所有自有或
712.720.48是2007-5-21
16门市公司制自筹
3-3-6-1-8-湖北省烟草公司潜全民所有自有或
712.720.48是2007-5-21
17江市公司制自筹
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自有或
3-3-6-1-910000.001.53--2014-2-10
责任公司自筹全民所有自有或
3-3-6-1-9-1中国烟草总公司181250.00100.00是2003-12-17
制自筹黄冈市人民政府国自有或
3-3-6-1-10有资产监督管理委5000.000.76是行政单位2014-2-10
自筹员会黄石市国有资产经自有或
3-3-6-1-115000.000.76--2016-1-28
营有限公司自筹
3-3-6-1-11-黄石市国有资本投自有或
170000.0094.78--2023-8-31
1资集团有限公司自筹
黄石市人民政府国
3-3-6-1-11-自有或
有资产监督管理委300000.00100.00是行政单位2023-12-31
1-1自筹
员会
3-3-6-1-11-华新水泥股份有限自有或
9357.75.22是上市公司2022-12-7
2公司自筹
咸宁市人民政府国自有或
3-3-6-1-12有资产监督管理委5000.000.76是行政单位2023-12-26
自筹员会潜江市人民政府国自有或
3-3-6-1-13有资产监督管理委5000.000.76是行政单位2014-2-10
自筹员会孝感市城市建设投自有或
3-3-6-1-145000.000.76--2014-2-10
资公司自筹湖北澴川国有资本
3-3-6-1-14-自有或
投资运营集团有限143000.00100.00--2018-2-7
1自筹
公司
3-3-6-1-14-孝感市人民政府国600000.00100.00是行政单位2017-11-30自有或
2-1-177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出资额出资比例是否最终最终持有获得权益时资金来
层级股东/出资人/合伙人(万元)(%)持有人人性质间源
1-1有资产监督管理委自筹
员会仙桃市国有资产监自有或
3-3-6-1-15督管理委员会办公5000.000.76是行政单位2014-2-10
自筹室天门市国有资产管自有或
3-3-6-1-165000.000.76是行政单位2014-2-10
理办公室自筹鄂州市城市建设投自有或
3-3-6-1-175000.000.76--2014-2-10
资有限公司自筹鄂州市城市发展投
3-3-6-1-17-自有或
资控股集团有限公101841.3595.32--2022-4-27
1自筹
司鄂州市人民政府国
3-3-6-1-17-自有或
有资产监督管理委100000.00100.00是行政单位2021-12-2
1-1自筹
员会
3-3-6-1-17-国开发展基金有限自有或
3276.373.07--2017-11-27
2公司自筹
3-3-6-1-17-自有或
国家开发银行5000000.00100.00--2017-6-2
2-1自筹
3-3-6-1-17-中华人民共和国财15390800.0自有或
36.54是行政单位2013-12-31
2-1-1政部0自筹
3-3-6-1-17-中央汇金投资有限14609200.0自有或
34.68--2013-12-31
2-1-2责任公司0自筹
3-3-6-1-17-中国投资有限责任82820862.7自有或
100.00--2013-12-31
2-1-2-1公司2自筹
3-3-6-1-1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155000000.自有或
100.00是行政单位2007-9-28
2-1-2-1-1务院00自筹
3-3-6-1-17-梧桐树投资平台有自有或
11453695.6027.19--2015-12-31
2-1-3限责任公司自筹
3-3-6-1-17-国家外汇管理局中自有或
50.00100.00是事业单位2021-3-19
2-1-3-1央外汇业务中心自筹
3-3-6-1-17-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自有或
671140.941.59是事业单位2013-12-31
2-1-3理事会自筹
3-3-6-1-17-中国农发重点建设自有或
1722.161.61--2018-7-31
3基金有限公司自筹
3-3-6-1-17-自有或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5000000.00100.00--2015-8-26
3-1自筹
3-3-6-1-1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20000000.0自有或
100.00是行政单位1994-10-19
3-1-1务院0自筹
太平资产管理有限自有或
3-3-6-2150000.0020.00--2017-2-8
公司自筹
2-1-178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出资额出资比例是否最终最终持有获得权益时资金来
层级股东/出资人/合伙人(万元)(%)持有人人性质间源中国太平保险控股上市公司自有或
3-3-6-2-180000.0080.00是2006-9-1
有限公司(港股)自筹比利时富杰保险国自有或
3-3-6-2-220000.0020.00是2019-7-26
际股份有限公司自筹湖北盐业集团有限自有或
3-3-6-3200.000.03--2012-7-10
公司自筹湖北农业发展集团自有或
3-3-6-3-150000.00100.00--2022-1-19
有限公司自筹湖北省人民政府国自有或
3-3-6-3-1-1有资产监督管理委600000.00100.00是行政单位2021-12-17
自筹员会福建伟杰投资有限自有或
3-3-720000.003.2--2013-12-31
公司自筹自有或
3-3-7-1林雪云9000.0093.75是自然人2012-6-1
自筹自有或
3-3-7-2林建明600.006.25是自然人2008-2-4
自筹福州天策实业有限自有或
3-3-820000.003.2--2013-12-31
公司自筹福建省南平市明鸿自有或
3-3-8-12500050.00--1998-6-2
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自筹自有或
3-3-8-1-1王秀敏80.0080.00是自然人2009-8-17
自筹自有或
3-3-8-1-2陈海峰20.0020.00是自然人2013-12-31
自筹自有或
3-3-8-2陈逸萍24400.0048.8是自然人1998-6-2
自筹自有或
3-3-8-3王丹600.001.2是自然人1998-6-2
自筹
91440300MA5DQF6 自有或
3-4 注* 150000.00 5.26 - - 2017-7-6H8L 自筹
川财证券有限责任自有或
3-4-1100000.0066.01--2016-12-9
公司自筹中国华电集团产融自有或
3-4-1-141806.3841.81--2017-6-9
控股有限公司自筹中国华电集团有限自有或
3-4-1-1-11130000.0083.96--2007-5-31
公司自筹国务院国有资产监自有或
3-4-1-1-1-13700000.00100.00是行政单位2017-12-22
督管理委员会自筹南方电网资本控股自有或
3-4-1-1-2107911.778.02--2022-1-18
有限公司自筹
2-1-179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出资额出资比例是否最终最终持有获得权益时资金来
层级股东/出资人/合伙人(万元)(%)持有人人性质间源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自有或
3-4-1-1-2-12450000.00100.00--2017-4-21
责任公司自筹
3-4-1-1-2-国务院国有资产监自有或
4600200.0051.00是行政单位2023-2-6
1-1督管理委员会自筹
3-4-1-1-2-广东恒健投资控股自有或
2306414.0025.57--2023-2-6
1-2有限公司自筹
广东省人民政府国
3-4-1-1-2-自有或
有资产监督管理委2271700.00100.00是行政单位2007-6-25
1-2-1自筹
员会3-4-1-1-2-中国人寿保险(集自有或
1921260.0021.3--2023-2-26
1-3团)公司自筹
3-4-1-1-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自有或
460000.00100.00是行政单位1996-8-22
1-3-1务院自筹
3-4-1-1-2-海南省发展控股有自有或
192126.002.13--2023-2-26
1-4限公司自筹
3-4-1-1-2-海南省国有资产监自有或
1436971.2191.36是行政单位2005-1-16
1-4-1督管理委员会自筹
3-4-1-1-2-自有或
海南省财政厅135836.688.64是行政单位2021-1-29
1-4-2自筹
中央企业乡村产业自有或
3-4-1-1-3投资基金股份有限35970.592.67--2022-1-18
自筹公司自有或
3-4-1-1-3-1国家电网有限公司170316.765.12--2016-12-31
自筹
3-4-1-1-3-国务院国有资产监130452014.自有或
100.00是行政单位2017-11-30
1-2督管理委员会43自筹
国家开发投资集团自有或
3-4-1-1-3-2170316.765.12--2016-12-31
有限公司自筹
3-4-1-1-3-国务院国有资产监自有或
3380000.00100.00是行政单位2017-12-5
2-1督管理委员会自筹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自有或
3-4-1-1-3-3168841.835.07--2016-12-31
有限公司自筹
3-4-1-1-3-国务院国有资产监30000000.0自有或
100.00是行政单位2017-11-29
3-1督管理委员会0自筹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自有或
3-4-1-1-3-4168841.835.07--2016-12-31
有限公司自筹
3-4-1-1-3-国务院国有资产监自有或
32654722.2100.00是行政单位2018-8-20
4-1督管理委员会自筹
中国建筑集团有限自有或
3-4-1-1-3-5168680.995.07--2018-12-31
公司自筹
3-4-1-1-3-国务院国有资产监1000000.00100.00是行政单位2017-11-28自有或
2-1-180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出资额出资比例是否最终最终持有获得权益时资金来
层级股东/出资人/合伙人(万元)(%)持有人人性质间源
5-1督管理委员会自筹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自有或
3-4-1-1-3-6168251.875.05--2016-12-31
有限公司自筹
3-4-1-1-3-国务院国有资产监11380000.0自有或
100.00是行政单位1983-2-25
6-1督管理委员会0自筹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自有或
3-4-1-1-3-7134008.604.03--2016-12-31
团有限公司自筹
3-4-1-1-3-国务院国有资产监48690000.0自有或
100.00是行政单位2017-12-15
7-1督管理委员会0自筹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自有或
3-4-1-1-3-8113068.903.40--2016-12-31
有限公司自筹
3-4-1-1-3-国务院国有资产监21150000.0自有或
100.00是行政单位2017-12-28
8-1督管理委员会0自筹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自有或
3-4-1-1-3-998955.692.97是上市公司2019-12-31
有限公司自筹3-4-1-1-3-一汽股权投资(天自有或
97853.162.94--2022-12-31
10津)有限公司自筹
3-4-1-1-3-中国第一汽车集团自有或
555000.00100.00--2018-3-28
10-1有限公司自筹
3-4-1-1-3-国务院国有资产监自有或
3540000.00100.00是上市公司1953-7-15
10-1-1督管理委员会自筹
广东达康睿生创业自有或3-4-1-1-4投资合伙企业(有28776.472.14--2022-1-18自筹限合伙)光大永明人寿保险自有或
3-4-1-1-4-140000.0080.00--2020-4-17
有限公司自筹
3-4-1-1-4-中国光大集团股份自有或
270000.0050.00--2002-4-22
1-1公司自筹
3-4-1-1-4-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自有或
4935320.5863.16--2014-12-31
1-1-1责任公司自筹
3-4-1-1-4-中国投资有限责任82820862.7自有或
100.00--2013-12-31
1-1-1-1公司2自筹
3-4-1-1-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155000000.自有或
100.00是行政单位2007-9-28
1-1-1-1-1务院00自筹
3-4-1-1-4-自有或
财政部2612155.8933.43是行政单位1990-11-12
1-1-2自筹
3-4-1-1-4-全国社保基金理事自有或
265973.903.4是事业单位2018-12-31
1-1-3会自筹
3-4-1-1-4-加拿大永明人寿保自有或
134946.0024.99是香港公司2022-4-22
1-2险公司自筹
3-4-1-1-4-中兵投资管理有限67527.0012.51--2015-12-31自有或
2-1-18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出资额出资比例是否最终最终持有获得权益时资金来
层级股东/出资人/合伙人(万元)(%)持有人人性质间源
1-3责任公司自筹
3-4-1-1-4-中国兵器工业集团自有或
100000.00100.00--2014-3-18
1-3-1有限公司自筹
3-4-1-1-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自有或
3830000.00100.00是行政单位2017-12-4
1-3-1-1督管理委员会自筹
3-4-1-1-4-鞍山钢铁集团有限自有或
67527.0012.51--未披露
1-4公司自筹
3-4-1-1-4-自有或
鞍钢集团有限公司2600000.00100.00--2012-6-21
1-4-1自筹
3-4-1-1-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自有或
3915370.7464.35是行政单位2010-7-28
1-4-1-1督管理委员会自筹
3-4-1-1-4-中国诚通控股集团自有或
1084629.2617.83--2022-3-9
1-4-1-2有限公司自筹
3-4-1-1-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自有或
1130000.00100.00是行政单位2017-8-31
1-4-1-2-1务院自筹
3-4-1-1-4-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自有或
1084629.2617.83--2022-3-9
1-4-1-3责任公司自筹
3-4-1-1-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自有或
1570000.00100.00是行政单位2010-12-1
1-4-1-3-1务院自筹
达风私募基金管理自有或
3-4-1-1-4-210000.0020.00--2020-4-17
有限公司自筹
3-4-1-1-4-宁波中颐达康投资自有或
10000.00100.00---2013-1-16
2-1管理有限公司自筹
3-4-1-1-4-自有或
温泉1220.0054.9是自然人2012-8-14
2-1-1自筹
3-4-1-1-4-自有或
李从军440.0019.8是自然人2019-2-25
2-1-2自筹
3-4-1-1-4-自有或
孙健芳280.0012.6是自然人2012-8-14
2-1-3自筹
3-4-1-1-4-自有或
李祖伊222.2210.00是自然人2019-2-25
2-1-4自筹
3-4-1-1-4-自有或
张华林60.002.7是自然人2012-8-14
2-1-5自筹
特变电工科技投资自有或
3-4-1-1-521582.351.6--2022-1-18
有限公司自筹特变电工股份有限自有或
3-4-1-1-5-1246000.00100.00是上市公司2020-7-16
公司自筹太平人寿保险有限自有或
3-4-1-1-621582.351.6--2022-1-18
公司自筹中国太平保险控股上市公司自有或
3-4-1-1-6-1753253.0075.1是1984-11-17
有限公司(港股)自筹
2-1-18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出资额出资比例是否最终最终持有获得权益时资金来
层级股东/出资人/合伙人(万元)(%)持有人人性质间源金柏国际投资有限自有或
3-4-1-1-6-2124873.512.45是香港1984-11-17
公司自筹比利时富杰保险国自有或
3-4-1-16-3124873.512.45是比利时2019-8-7
际股份有限公司自筹四川省国有资产经自有或
3-4-1-2营投资管理有限责39000.0039.00--2017-6-9
自筹任公司
四川发展(控股)自有或
3-4-1-2-195000.0086.36--2009-3-27
有限责任公司自筹四川省政府国有资自有或
3-4-1-2-1-17200000.0090.00是行政单位2022-8-26
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自筹自有或
3-4-1-2-1-2四川省财政厅800000.0010.00是行政单位2022-8-26
自筹四川省政府国有资自有或
3-4-1-2-215004.0013.64是行政单位2013-11-27
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自筹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自有或
3-4-1-311000.0011.00--2017-6-9
营集团有限公司自筹四川省能源投资集自有或
3-4-1-3-1282818.0077.75--2004-12-17
团有限责任公司自筹
四川发展(控股)
3-4-1-3-1-12106231.7784.16详见“3-4-1-2-1”2011-2-21
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政府国有资自有或
3-4-1-3-1-2396409.2415.84是行政单位2024-12-31
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自筹建信金融资产投资自有或
3-4-1-3-233333.339.16--2020-2-26
有限公司自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自有或
3-4-1-3-2-12700000.00100.00是上市公司2017-7-26
有限公司自筹农银金融资产投资自有或
3-4-1-3-323809.526.55--2020-2-26
有限公司自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自有或
3-4-1-3-3-12000000.00100.00是上市公司2017-8-1
有限公司自筹中银金融资产投资自有或
3-4-1-3-423809.526.55--2020-2-26
有限公司自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自有或
3-4-1-3-4-11450000.00100.00是上市公司2017-11-16
公司自筹射洪市国有资产经自有或
3-4-1-4营管理集团有限公2735.672.74--1997-9-23
自筹司射洪市发展控股集自有或
3-4-1-4-154000.0090.00--2021-12-17
团有限公司自筹
3-4-1-4-1-1遂宁兴业投资集团500000.00100.00--2021-12-20自有或
2-1-183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出资额出资比例是否最终最终持有获得权益时资金来
层级股东/出资人/合伙人(万元)(%)持有人人性质间源有限公司自筹
3-4-1-4-1-遂宁投资集团有限自有或
450000.0090.00--2021-10-14
1-1公司自筹
3-4-1-4-1-遂宁市政府国有资自有或
1000000.00100.00是行政单位2021-7-16
1-1-1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自筹
3-4-1-4-1-自有或
四川省财政厅50000.0010.00是行政单位2021-1-12
1-2自筹
自有或
3-4-1-4-2四川省财政厅6000.0010.00是行政单位2021-1-26
自筹南充市顺投发展集自有或
3-4-1-52494.862.49--2017-6-9
团有限公司自筹南充市顺庆区财政自有或
3-4-1-5-150500.0090.99是行政单位2000-10-10
局自筹中国农发重点建设自有或
3-4-1-5-25000.009.01--2018-3-6
基金有限公司自筹自有或
3-4-1-5-2-1中国农业发展银行5000000.00100.00--2015-8-26
自筹
3-4-1-5-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20000000.0自有或
100.00是行政单位2016-2-5
1-1务院0自筹
四川金犍国有资产自有或
3-4-1-61497.841.50--2017-6-9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自筹犍为县国有资产监自有或
3-4-1-6-11000000.00100.00是行政单位2019-6-14
督管理局自筹乐山五通桥兴桥国自有或
3-4-1-7有资本运营集团有1465.251.47--2017-6-9
自筹限公司乐山市五通桥区国自有或
3-4-1-7-160000.00100.00是行政单位2023-4-6
有资产监督管理局自筹
91440300335119724自有或
3-4-2注*50000.0033.00--2016-12-97自筹
自有或
3-4-2-1张伟350000.00100.00是自然人2015-4-3
自筹深圳市威廉金融控自有或
3-4-31500.000.99--2016-12-9
股有限公司自筹
91440300767594537自有或
3-4-3-1 注* 10000.00 100.00 - - 2012-10-25A 自筹
自有或
3-4-3-1-1张伟19838.1094.00是自然人2004-11-9
自筹自有或
3-4-3-1-2王平1266.066.00是自然人2011-5-20
自筹
3-5珠海横琴富华金灿150000.005.26--2017-7-6自有或
2-1-184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出资额出资比例是否最终最终持有获得权益时资金来
层级股东/出资人/合伙人(万元)(%)持有人人性质间源投资企业(有限合自筹伙)北京富华金控投资自有或
3-5-1150000.0099.34--2017-7-6
管理有限公司自筹北京富华永泰管理自有或
3-5-1-110000.00100.00--2017-12-28
咨询有限公司自筹自有或
3-5-1-1-1赵勇4950.0099.00是自然人2023-3-2
自筹自有或
3-5-1-1-2刘雅茹50.001.00是自然人2017-10-25
自筹北京雅兰创融投资自有或
3-5-21000.000.66--2017-4-14
发展有限公司自筹自有或
3-5-2-1刘雅茹1000.00100.00是自然人2014-12-31
自筹珠海横琴富华金盛自有或3-6投资企业(有限合150000.005.26--2017-7-6自筹
伙)北京富华金控投资
3-6-1145000.0096.03详见“3-5-1”2017-4-14-
管理有限公司自有或
3-6-2吴静5000.003.31是自然人2021-7-13
自筹北京雅兰创融投资
3-6-31000.000.66详见“3-5-2”2017-4-14-
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龙华区引导自有或
3-7基金投资管理有限100000.003.51--2015-12-11
自筹公司深圳市龙华产业资自有或
3-7-1100000.00100.00--2024-7-29
本投资有限公司自筹深圳市龙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自有或
3-7-1-1350000.00100.00是行政单位2020-12-31
(深圳市龙华区集自筹体资产管理局)中国人保资产管理自有或
3-81000000.003.51--2015-12-11
有限公司自筹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自有或
3-8-1129800.00100.00是上市公司2003-7-16
股份有限公司自筹新华人寿保险股份自有或
3-91000000.003.51是上市公司2019-9-2
有限公司自筹深圳市汇通金控基自有或
3-101000000.003.51--2015-12-11
金投资有限公司自筹
3-10-1深圳市南山区国有1341000.00100.00是行政单位2019-6-24自有或
2-1-185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出资额出资比例是否最终最终持有获得权益时资金来
层级股东/出资人/合伙人(万元)(%)持有人人性质间源资产监督管理局自筹
(深圳市南山区集体资产管理局)深圳市引导基金投自有或
3-111000000.003.51--2015-12-11
资有限公司自筹
10000000.0自有或
3-11-1深圳市财政局100.00是行政单位2015-8-21
0自筹致诚长泰肆号(深自有或
3-12圳)投资合伙企业90000.003.16--2021-4-30
自筹(有限合伙)
华融控股(深圳)自有或
3-12-1股权投资并购合伙87000.00100.00--2021-4-16
自筹企业(有限合伙)中国中信金融资产自有或
3-12-1-1379900.0099.97是香港公司2024-12-6
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自筹
华融控股(深圳)自有或
3-12-1-2股权投资基金管理100.000.03--2014-12-17
自筹有限公司中国中信金融资产
3-12-1-2-110000.00100.00详见“3-12-1-1”2024012-5-
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光大永明资产管理自有或
3-1370000.002.46--2018-1-15
股份有限公司自筹光大永明人寿保险
3-13-149500.0099.00详见“3-4-1-1-4-1”2013-12-31-
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集团股份
3-13-2500.001.00详见“3-4-1-1-4-1-1”2015-12-31-
公司中信保诚人寿保险自有或
3-1466700.002.34--2021-12-8
有限公司自筹自有或
3-14-1英国保诚有限公司243000.0050.00是境外公司2000-9-28
自筹
中国中信金融控股-自有或
3-14-2243000.0050.00-2023-3-30
有限公司自筹自有或
3-14-2-1中国中信有限公司3380000.00100.00--2022-3-24
自筹
中国中信股份有限13900000.0上市公司自有或
3-14-2-1-1100.00是2011-12-27
公司0(香港)自筹厦门金圆投资集团自有或
3-1560000.002.11--2015-12-11
有限公司自筹自有或
3-15-1厦门市财政局3040773.13100.00是行政单位2011-7-13
自筹
3-16深圳市新浩投资发60000.002.11--2024-12-19自有或
2-1-186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出资额出资比例是否最终最终持有获得权益时资金来
层级股东/出资人/合伙人(万元)(%)持有人人性质间源展有限公司自筹自有或
3-16-1罗益洪4080.0051.00是自然人1993-10-21
自筹自有或
3-16-2陈荣珠3120.0039.00是自然人1993-10-21
自筹自有或
3-16-3郭惠800.0010.00是自然人1993-10-21
自筹国信资本有限责任自有或
3-1750000.001.75--2021-12-15
公司自筹国信证券股份有限自有或
3-17-1300000.00100.00是上市公司2019-12-31
公司自筹华远陆港资本运营自有或
3-1850000.001.75--2021-12-15
有限公司自筹华远国际陆港集团自有或
3-18-1528000.00100.00--2021-3-12
有限公司自筹山西省国有资本运自有或
3-18-1-12066500.0089.34--2017-8-18
营有限公司自筹山西省人民政府国自有或
3-18-1-1-1有资产监督管理委5000000.00100.00是行政单位2017-7-27
自筹员会自有或
3-18-1-2山西省财政厅227500.009.84是行政单位2021-3-4
自筹国开发展基金有限
3-18-1-3190000000.82详见“3-3-6-1-17-2”2022-6-16-
公司广东省基础设施投自有或
3-19资基金管理有限责50000.001.75--2022-9-14
自筹任公司广东省铁路建设投自有或
3-19-110000.00100.00--2019-8-26
资集团有限公司自筹广东省人民政府国自有或
3-19-1-1有资产监督管理委900000.0090.00是行政单位2021-8-6
自筹员会自有或
3-19-1-2广东省财政厅100000.0010.00是行政单位2021-8-6
自筹太平人寿保险有限
3-2050000.001.75详见“3-4-1-1-6”2015-12-11-
公司
91440300335119724自有或
3-2150000.001.75详见“3-4-2”2015-12-11
7自筹
厦门市三硕资产管自有或
3-2250000.001.75--2015-12-11
理有限公司自筹
3-22-1黄炫凯1000.0050.00是自然人2017-12-31自有或
2-1-187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出资额出资比例是否最终最终持有获得权益时资金来
层级股东/出资人/合伙人(万元)(%)持有人人性质间源自筹自有或
3-22-2黄丹琳500.0025.00是自然人2016-7-19
自筹自有或
3-22-3黄荷婷500.0025.00是自然人2016-8-29
自筹渤海人寿保险股份自有或
3-2350000.001.75--2019-9-2
有限公司自筹渤海租赁股份有限自有或
3-23-1260000.0020.00是上市公司2014-12-31
公司自筹广州利迪经贸有限自有或
2-23-2128500.009.88--2014-12-31
公司自筹海航资本集团有限自有或
2-23-2-1290000.00100.00--未披露
公司自筹海南海航二号信管自有或
2-23-2-1-13348035.00100.00--2022-3-10
服务有限公司自筹
2-23-2-1-1-中信信托有限责任自有或
100.00100.00--2022-4-26
1公司自筹
2-23-2-1-1-中国中信金融控股
1127600.00100.00详见“3-14-2”2023-9-17-
1-1有限公司
广州市泽达棉麻纺自有或
2-23-3123500.009.5--2014-12-31
织品有限公司自筹海航资本集团有限
2-23-3-1433000.00100.00详见“2-23-2-1”1999-8-3-
公司北京国华荣网络科自有或
2-23-4117800.009.06--2014-12-31
技有限公司自筹海航资本集团有限
2-23-4-1570000.00100.00详见“2-23-2-1”2022-9-26-
公司宁波君安物产有限自有或
2-23-5117700.009.05--2014-12-31
公司自筹宁波君安控股有限自有或
2-23-5-110000.00100.00--2008-3-25
公司自筹自有或
2-23-5-1-1柯德君13500.0090.00是自然人2007-12-25
自筹自有或
2-23-5-1-2汪新宇1500.0010.00是自然人2014-3-20
自筹天津天保控股有限自有或
2-23-6110000.008.46--2014-12-31
公司自筹天津保税区投资控自有或
2-23-6-1844253.15100.00--1999-1-28
股集团有限公司自筹天津港保税区财政自有或
2-23-6-1-12439541.1290.67是行政单位未披露
局自筹
2-1-188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出资额出资比例是否最终最终持有获得权益时资金来
层级股东/出资人/合伙人(万元)(%)持有人人性质间源天津中联置业有限自有或
2-23-6-1-2251030.329.33--2021-8-30
公司自筹
2-23-6-1-2-自有或
天津市财政局3000.00100.00是行政单位20212-23
1自筹
广州市百泽实业有自有或
2-23-7104200.008.02--2014-12-31
限公司自筹海航资本集团有限
2-23-7-1430000.00100.00详见“2-23-2-1”2016-11-11-
公司江苏凌云置业有限自有或
2-23-884600.006.51--2014-12-31
公司自筹自有或
2-23-8-1郭小兵27000.0075.00是自然人2013-12-31
自筹自有或
2-23-8-2曹阳9000.0025.00是自然人2013-12-31
自筹上海圣展投资开发自有或
2-23-960000.004.62--2016-12-31
有限公司自筹海航资本集团有限
2-23-9-1340000.000100.00详见“2-23-2-1”未披露-
公司建元信托股份有限自有或
2-23-1050000.003.85是上市公司2016-12-31
公司自筹宁波君安控股有限
2-23-1130400.002.34详见“2-23-5-1”2016-12-31-
公司莱福资本管理有限自有或
2-23-1230300.002.33--2014-12-31
公司自筹北京太易德电气安自有或
2-23-12-19000.0045.00--2018-3-20
装有限公司自筹
2-23-12-1-北京太易德集团有自有或
3950.0079.00--2023-8-28
1限公司自筹
北京利树成企业管
2-23-12-1-自有或
理咨询有限责任公16000.0080.00--2023-8-21
1-1自筹
司
2-23-12-1-自有或
刘锡6.0060.00是自然人未披露
1-1-1自筹
2-23-12-1-自有或
杜轶男440.00是自然人2023-12-31
1-1-2自筹
2-23-12-1-北京太易德投资管自有或
4000.0020.00--2023-8-21
1-2理有限公司自筹
2-23-12-1-自有或
张显军950.0095.00是自然人2010-6-8
1-2-1自筹
2-23-12-1-自有或
刘万生50.005.00是自然人2006-12-21
1-2-2自筹
2-1-189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出资额出资比例是否最终最终持有获得权益时资金来
层级股东/出资人/合伙人(万元)(%)持有人人性质间源
2-23-12-1-自有或
杜轶男800.0016.00是自然人2020-5-21
1-3自筹
2-23-12-1-自有或
刘大卫200.004.00是自然人2000-3-8
1-4自筹
2-23-12-1-自有或
司海刚50.001.00是自然人2020-5-21
1-5自筹
北京莱福企业管理自有或
2-23-12-28366.4441.83--2006-10-17
集团有限公司自筹
2-23-12-2-自有或
罗钊明5000.0050.00是自然人2021-12-3
1自筹
2-23-12-2-自有或
阮宜玲5000.0050.00是自然人2021-5-28
2自筹
深圳前海萨持阳光自有或
2-23-12-3投资基金合伙企业2200.6611.00--2021-12-3
自筹(有限合伙)
2-23-12-3-自有或
梁庆龙2000.0029.99是自然人2015-8-6
1自筹
2-23-12-3-自有或
李精家2000.0029.99是自然人2015-8-6
2自筹
2-23-12-3-自有或
李云峰660.009.90是自然人2015-8-6
3自筹
2-23-12-3-自有或
李青582.008.73是自然人2015-8-6
4自筹
2-23-12-3-自有或
古新宇500.007.50是自然人2015-8-6
5自筹
2-23-12-3-自有或
黄国辉400.006.00是自然人2015-8-6
6自筹
2-23-12-3-自有或
于涛260.003.9是自然人2015-8-6
7自筹
2-23-12-3-自有或
应予100.001.5是自然人2015-12-7
8自筹
2-23-12-3-自有或
绳鹏60.000.9是自然人2015-12-7
9自筹
2-23-12-3-自有或
李应博60.000.9是自然人2015-12-7
10自筹
珠海明苑阳光股权自有或2-23-12-4投资合伙企业(有432.92.16--2021-5-28自筹限合伙)
2-23-12-4-自有或
林婷婷1112.0084.76是自然人未披露
1自筹
2-23-12-4-刘少梅198.0015.1是自然人未披露自有或
2-1-190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出资额出资比例是否最终最终持有获得权益时资金来
层级股东/出资人/合伙人(万元)(%)持有人人性质间源
2自筹
2-23-12-4-深圳萨持明苑基金自有或
20.15--2020-12-31
3管理有限公司自筹
2-23-12-4-自有或
李云峰500.0033.33是自然人2014-12-18
3-1自筹
2-23-12-4-自有或
李青450.0030.00是自然人2015-7-29
3-2自筹
2-23-12-4-自有或
于涛400.0026.67是自然人2015-9-30
3-3自筹
2-23-12-4-自有或
刘红标150.0010.00是自然人2016-1-21
3-4自筹
杭州迎盛企业管理自有或
2-23-1327000.002.08--2016-12-31
有限公司自筹杭州慧保投资合伙自有或
2-23-13-124476.6754.39--2016-3-18企业(有限合伙)自筹北京丰易道基金管
2-23-13-1-自有或理中心(有限合15000.0068.09--2016-1-26
1自筹
伙)
2-23-13-1-北京金易宏道投资自有或
9000.0090.00--2016-1-26
1-1管理有限公司自筹
2-23-13-1-自有或
司雪盼750.0093.75是自然人2022-12-14
1-1-1自筹
2-23-13-1-自有或
司海刚50.006.25是自然人2015-4-2
1-1-2自筹
2-23-13-1-丰易道(北京)投自有或
1000.0010.00--2016-1-26
2资管理有限公司自筹
2-23-13-1-北京金易宏道投资
2000.00100.00详见“2-23-13-1-1”2015-11-4-
2-1管理有限公司
2-23-13-1-自有或
刘鸿雁849.003.85是自然人2016-2-1
2自筹
2-23-13-1-自有或
刘海500.002.27是自然人2016-2-1
3自筹
2-23-13-1-自有或
杨守利500.002.27是自然人2016-2-1
4自筹
2-23-13-1-自有或
王琬棠500.002.27是自然人2016-2-1
5自筹
2-23-13-1-自有或
陈岚500.002.27是自然人2016-2-1
6自筹
2-23-13-1-自有或
丁为中450.002.04是自然人2016-2-1
7自筹
2-23-13-1-俞杭宁300.001.36是自然人2016-2-1自有或
2-1-19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出资额出资比例是否最终最终持有获得权益时资金来
层级股东/出资人/合伙人(万元)(%)持有人人性质间源
8自筹
2-23-13-1-自有或
张锐300.001.36是自然人2016-2-1
9自筹
2-23-13-1-自有或
李晓300.001.36是自然人2016-2-1
10自筹
2-23-13-1-自有或
杨红超230.001.04是自然人2016-2-1
11自筹
2-23-13-1-自有或
于永中200.000.91是自然人2016-2-1
12自筹
2-23-13-1-自有或
姚建华200.000.91是自然人2016-2-1
13自筹
2-23-13-1-自有或
孙延秋200.000.91是自然人2016-2-1
14自筹
2-23-13-1-自有或
宫玉振200.000.91是自然人2016-2-1
15自筹
2-23-13-1-自有或
岳璞生200.000.91是自然人2016-2-1
16自筹
2-23-13-1-自有或
彭伟宏200.000.91是自然人2016-2-1
17自筹
2-23-13-1-自有或
杨宏民200.000.91是自然人2016-2-1
18自筹
北京慧盈基金管理自有或
2-23-13-29778.3321.73--2017-1-4
有限公司自筹
2-23-13-2-海南省晨曦岭商贸自有或
10000.00100.00--未披露
1有限公司自筹
2-23-13-2-自有或
张福姬297.0099.00是自然人2020-12-31
1-1自筹
2-23-13-2-自有或
崔京月3.001.00是自然人2020-12-31
1-2自筹
杭州耀基投资合伙自有或
2-23-13-32851.856.34--2018-8-20企业(有限合伙)自筹
2-23-13-3-自有或
任桂芳1786.0017.86是自然人2017-3-10
1自筹
2-23-13-3-自有或
于献忠1623.0016.23是自然人2017-3-10
2自筹
2-23-13-3-自有或
孙成年1623.0016.23是自然人2017-3-10
3自筹
北京金易宏道投资
2-23-13-42700.936.00详见“2-23-13-1-1”2017-1-4-
管理有限公司杭州量礼企业管理自有或
2-23-13-51870.044.16--2017-1-4合伙企业(有限合自筹
2-1-19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出资额出资比例是否最终最终持有获得权益时资金来
层级股东/出资人/合伙人(万元)(%)持有人人性质间源
伙)
2-23-13-5-自有或
金昌浩30000.0060.00是自然人2020-6-28
1自筹
2-23-13-5-自有或
郭凤兰19500.0039.00是自然人2018-10-22
2自筹
2-23-13-5-自有或
俞东蔚500.001.00是自然人2018-10-22
3自筹
深圳市前海国德基自有或
2-23-13-61835.004.08--2016-3-18
金管理有限公司自筹
2-23-13-6-自有或
关锐乾400.0040.00是自然人2015-12-31
1自筹
2-23-13-6-自有或
张晓玎300.0030.00是自然人2015-12-31
2自筹
2-23-13-6-自有或
梁锡淦200.0020.00是自然人2015-12-31
3自筹
2-23-13-6-自有或
程锐超100.0010.00是自然人2015-12-31
4自筹
深圳弘安阳光投资自有或2-23-13-7基金合伙企业(有1487.183.3--2016-5-26自筹限合伙)
2-23-13-7-自有或
闫旭690.0030.93是自然人2016-5-19
1自筹
2-23-13-7-自有或
刘红标615.0027.57是自然人2016-5-19
2自筹
2-23-13-7-自有或
李青353.315.84是自然人2016-5-19
3自筹
2-23-13-7-自有或
张双宁200.008.97是自然人2016-5-19
4自筹
2-23-13-7-自有或
陈郴112.55.04是自然人2016-5-19
5自筹
2-23-13-7-自有或
刘少梅110.004.93是自然人2016-5-19
6自筹
2-23-13-7-自有或
项国联100.04.48是自然人2016-5-19
7自筹
2-23-13-7-深圳前海美智弘安自有或
50.002.23--2016-3-15
8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自筹
2-23-13-7-自有或
李青510.0051.00是自然人2015-12-14
8-1自筹
2-23-13-7-自有或
闫旭490.0049.00是自然人2016-5-12
8-2自筹
2-23-14国瑞兴业(北京)16000.001.23--2014-12-31自有或
2-1-193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出资额出资比例是否最终最终持有获得权益时资金来
层级股东/出资人/合伙人(万元)(%)持有人人性质间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自筹汕头花园集团有限自有或
2-23-14-141698.3991.00--2013-12-3
公司自筹
2-23-14-1-汕头国瑞企业管理自有或
4800.00100.00--未披露
1有限公司自筹
2-23-14-1-国瑞(香港)投资自有或
4000.00100.00是香港公司未披露
1-1有限公司自筹
汕头市龙湖花木市自有或
2-23-14-24124.029.00--2013-12-31
场有限公司自筹
2-23-14-2-自有或
张幼惜200.00100.00是自然人2013-12-31
1自筹
北京中佰龙置业有自有或
2-23-1516000.001.23--2019-9-17
限公司自筹佳龙投资集团有限自有或
2-23-15-110000.00100.00--2019-9-17
公司自筹
2-23-15-1-自有或
付书全16666.0083.33是自然人2001-8-13
1自筹
2-23-15-1-自有或
李琳3334.0016.67是自然人2018-9-20
2自筹
自有或
2-23-16锦宸集团有限公司16000.001.23--2014-12-31
自筹江苏恒佳置业有限自有或
2-23-16-120150.0065.85--1983-4-8
公司自筹
2-23-16-1-黑龙江省金厦建设自有或
4950.0090.00--2001-1-12
1开发有限公司自筹
2-23-16-1-
锦宸集团有限公司1210.0060.5详见“2-23-16”2019-6-5-
2-23-16-1-自有或
李焕军790.0039.5是自然人1997-2-4
1-2自筹
2-23-16-1-自有或
田兴明379.006.89是自然人2001-1-2
2自筹
2-23-16-1-泰州市汇通物资有自有或
171.003.11--2001-1-12
3限公司自筹
2-23-16-1-
锦宸集团有限公司90.0090.00详见“2-23-16”未披露-
2-23-16-1-自有或
黄苏成10.0010.00是自然人2013-12-31
3-2自筹
黑龙江省金厦建设
2-23-16-25431.0017.75详见“2-23-16-1-1”1983-4-8-
开发有限公司自有或
2-23-16-3李焕军3552.0011.61是自然人1983-4-8
自筹
2-1-194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出资额出资比例是否最终最终持有获得权益时资金来
层级股东/出资人/合伙人(万元)(%)持有人人性质间源自有或
2-23-16-4彭玉明447.001.46是自然人1983-4-8
自筹自有或
2-23-16-5王秋林200.000.65是自然人1983-4-8
自筹自有或
2-23-16-6黄苏成150.000.49是自然人1983-4-8
自筹自有或
2-23-16-7李祥120.000.39是自然人1983-4-8
自筹自有或
2-23-16-8丁克生100.000.33是自然人1983-4-8
自筹自有或
2-23-16-9丁博维100.000.33是自然人2019-11-14
自筹自有或
2-23-16-10钱忠官80.000.26是自然人1983-4-8
自筹自有或
2-23-16-11田兴明50.000.16是自然人1983-4-8
自筹自有或
2-23-16-12沈小秋40.000.13是自然人1983-4-8
自筹自有或
2-23-16-13王春林30.000.1是自然人1983-4-8
自筹自有或
2-23-16-14曹植忠30.000.1是自然人1983-4-8
自筹自有或
2-23-16-15全文林20.000.07是自然人1983-4-8
自筹自有或
2-23-16-16王立同20.000.07是自然人1983-4-8
自筹自有或
2-23-16-17朱典20.000.07是自然人1983-4-8
自筹自有或
2-23-16-18孙桂健20.000.07是自然人1983-4-8
自筹自有或
2-23-16-19刘斌20.000.07是自然人1983-4-8
自筹自有或
2-23-16-20谢建平20.000.07是自然人1983-4-8
自筹山东如意科技集团自有或
2-23-178000.000.62--2016-12-31
有限公司自筹北京如意时尚投资自有或
2-23-17-1322205.4679.48--2001-12-28
控股有限公司自筹
2-23-17-1-自有或
邱亚夫102000.0051.00是自然人1999-1-20
1自筹
2-23-17-1-孙建华38955.7219.48是自然人1999-1-20自有或
2-1-195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出资额出资比例是否最终最终持有获得权益时资金来
层级股东/出资人/合伙人(万元)(%)持有人人性质间源
2自筹
2-23-17-1-自有或
邱栋3000.001.5是自然人2013-12-3
3自筹
2-23-17-1-自有或
刘舟2000.001.00是自然人2017-12-31
4自筹
2-23-17-1-自有或
孙卫婴2000.001.00是自然人2013-12-31
5自筹
2-23-17-1-自有或
邱晨冉2000.001.00是自然人2017-12-31
6自筹
2-23-17-1-自有或
顾风美2000.001.00是自然人2013-12-31
7自筹
2-23-17-1-自有或
岳呈方2000.001.00是自然人2017-12-31
8自筹
2-23-17-1-自有或
孔燕华2000.001.00是自然人2018-12-31
9自筹
2-23-17-1-自有或
崔居易2000.001.00是自然人2013-12-31
10自筹
2-23-17-1-自有或
王强2000.001.00是自然人未披露
11自筹
2-23-17-1-自有或
董彰2000.001.00是自然人2013-12-31
12自筹
2-23-17-1-自有或
王燕2000.001.00是自然人2013-12-31
13自筹
2-23-17-1-自有或
李爱英2000.001.00是自然人2013-12-31
14自筹
2-23-17-1-自有或
孙利明2000.000.5是自然人2013-12-31
15自筹
2-23-17-1-自有或
丁彩玲2000.000.5是自然人2013-12-31
16自筹
2-23-17-1-自有或
蒋惠2000.000.5是自然人未披露
17自筹
2-23-17-1-自有或
李冬梅2000.000.5是自然人2017-12-31
18自筹
2-23-17-1-自有或
苏晓2000.000.5是自然人2017-12-31
19自筹
2-23-17-1-自有或
马海涛2000.000.5是自然人1999-01-20
20自筹
2-23-17-1-自有或
邱牧珂2000.000.5是自然人2017-12-31
21自筹
2-23-17-1-自有或
周萍2000.000.5是自然人1999-01-20
22自筹
2-1-196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出资额出资比例是否最终最终持有获得权益时资金来
层级股东/出资人/合伙人(万元)(%)持有人人性质间源
2-23-17-1-自有或
宇恒星2000.000.5是自然人2013-12-31
23自筹
2-23-17-1-自有或
杜元姝2000.000.5是自然人未披露
24自筹
2-23-17-1-自有或
韦节彬1000.001.00是自然人2013-12-31
25自筹
2-23-17-1-自有或
周宏润1000.000.5是自然人2013-12-31
26自筹
2-23-17-1-自有或
王新英1000.000.5是自然人2013-12-31
27自筹
2-23-17-1-自有或
陈强1000.000.5是自然人2017-12-31
28自筹
2-23-17-1-自有或
梁小平1000.000.5是自然人2013-12-31
29自筹
2-23-17-1-自有或
陈超1000.000.5是自然人1999-1-20
30自筹
2-23-17-1-自有或
韩孝春1000.000.5是自然人2017-12-31
31自筹
2-23-17-1-自有或
白文会1000.000.5是自然人未披露
32自筹
2-23-17-1-自有或
严志永1000.000.5是自然人2013-12-31
33自筹
2-23-17-1-自有或
司守国1000.000.5是自然人2013-12-31
34自筹
2-23-17-1-自有或
史衍海1000.000.5是自然人2013-12-31
35自筹
2-23-17-1-自有或
李崇诏1000.000.5是自然人2013-12-31
36自筹
2-23-17-1-自有或
纪德升1000.000.5是自然人2013-12-31
37自筹
2-23-17-1-自有或
翟孟强1000.000.5是自然人2017-12-31
38自筹
2-23-17-1-自有或
刘祥6.120.003是自然人未披露
39自筹
2-23-17-1-自有或
贾磊6.120.003是自然人2013-12-31
40自筹
2-23-17-1-自有或
王波6.120.003是自然人2013-12-31
41自筹
2-23-17-1-自有或
殷新良5.880.003是自然人2017-9-15
42自筹
2-23-17-1-刘志慧3.60.002是自然人1999-1-20自有或
2-1-197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出资额出资比例是否最终最终持有获得权益时资金来
层级股东/出资人/合伙人(万元)(%)持有人人性质间源
43自筹
2-23-17-1-自有或
孙伟3.60.002是自然人2013-12-31
44自筹
2-23-17-1-自有或
栾吉平3.60.002是自然人1999-1-20
45自筹
2-23-17-1-自有或
韩忠田3.60.002是自然人1999-1-20
46自筹
2-23-17-1-自有或
宋岳3.120.002是自然人2017-9-15
47自筹
2-23-17-1-自有或
付本进2.520.001是自然人2013-12-31
48自筹
伊藤忠(商事)株自有或
2-23-17-247520.0011.72是境外企业未披露
式会社自筹澳大利亚麦德国际自有或
2-23-17-326730.006.59是境外企业2001-12-28
贸易有限公司自筹
伊藤忠(中国)集自有或
2-23-17-48910.002.2--2001-12-28
团有限公司自筹
2-23-17-4-伊藤忠(商事)株30000.00自有或
100.00--未披露
1式会社(美元)自筹
山东如意时尚科技自有或
2-23-17-540.540.01--2023-2-7
发展有限公司自筹
2-23-17-5-北京如意时尚投资
200000.00100.00详见“2-23-17-1”2018-11-26-
1控股有限公司
深圳市宝安区产业自有或
3-24投资引导基金有限50000.001.75--2020-12-18
自筹公司深圳市宝安区财政自有或
3-24-1300000.00100.00是行政单位2023-1-18
局自筹深圳市安林珊资产自有或
3-2550000.001.75--2015-12-11
管理有限公司自筹深圳市星河金控有自有或
3-25-1485000.00100.00--2018-1-10
限公司自筹星河控股集团有限自有或
3-25-1-1500000.00100.00--2017-1-22
公司自筹深圳市星河投资有自有或
3-25-1-1-1564000.00098.95--2018-8-10
限公司自筹
3-25-1-1-1-自有或
黄楚龙1000.00100.00是自然人2010-1-15
1自筹
自有或
3-25-1-1-2黄楚龙6000.001.05是自然人2011-10-31
自筹
3-26李永魁50000.001.75是自然人2015-12-11自有或
2-1-198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出资额出资比例是否最终最终持有获得权益时资金来
层级股东/出资人/合伙人(万元)(%)持有人人性质间源自筹深圳市福田引导基自有或
3-2750000.001.75--2015-12-11
金投资有限公司自筹深圳市福田区财政自有或
3-27-1880000.00100.00是行政单位2015-8-31
局自筹深圳市银通智汇信自有或
3-2850000.001.75--2018-1-15
息服务有限公司自筹招商局金融控股有详见“3-3-6-1-2-1-5-3-
3-28-15100.0051.002015-2-17-限公司1-1-2”招银科技控股(深自有或
3-28-24900.0049.00--2021-7-14
圳)有限公司自筹招银前海控股(深自有或
3-28-2-191020.00100.00--2017-10-18
圳)有限公司自筹
招银国际金融控股120432.00自有或
3-28-2-1-1100.00是香港公司2016-10-26
有限公司(港元)自筹新余市晟创投资管自有或
3-2950000.001.75--2017-7-6
理有限公司自筹新余市渝水区工业自有或
3-29-1和数字投资有限公10000.00100.00--2022-6-6
自筹司新余市渝水区国有自有或
3-29-1-160000.00100.00是行政单位2021-8-28
资产监督管理局自筹中国电信集团有限自有或
3-3050000.001.75--2015-12-11
公司自筹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21310000.0自有或
3-30-1100.00是行政单位2017-12-15
督管理委员会0自筹新兴际华资本控股自有或
3-3130000.001.05--2022-9-14
有限公司自筹新兴际华集团有限自有或
3-31-1250000.00---2022-12-31
公司自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自有或
3-31-1-1518730.00100.00是行政单位1997-1-8
务院自筹徐州金沣股权投资自有或3-32合伙企业(有限合30000.001.05--2019-9-2自筹
伙)江苏新华日报资产自有或
3-32-185000.0070.77--未披露
管理有限公司自筹江苏新华报业传媒自有或
3-32-1-19000.0090.00--2016-12-31
集团有限公司自筹自有或
3-32-1-1-1江苏省人民政府50000.00100.00是行政单位2013-12-31
自筹
2-1-199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出资额出资比例是否最终最终持有获得权益时资金来
层级股东/出资人/合伙人(万元)(%)持有人人性质间源南京拙和企业管理自有或
3-32-1-21000.0010.00--未披露中心(有限合伙)自筹自有或
3-32-1-2-1刘世国600.0046.91是自然人2016-5-25
自筹自有或
3-32-1-2-2赵文彬200.0015.64是自然人2018-8-8
自筹自有或
3-32-1-2-3李娣100.007.82是自然人2023-4-17
自筹自有或
3-32-1-2-4季尚100.007.82是自然人2023-4-17
自筹自有或
3-32-1-2-5张英惠100.007.82是自然人2023-4-17
自筹自有或
3-32-1-2-6李媛媛76.005.94是自然人2023-4-17
自筹自有或
3-32-1-2-7吴酷婧33.002.58是自然人2023-4-17
自筹自有或
3-32-1-2-8杨帆30.002.35是自然人2023-4-17
自筹自有或
3-32-1-2-9赵立群20.001.56是自然人2023-4-17
自筹
3-32-1-2-自有或
李旭彤10.000.78是自然人2023-4-17
10自筹
3-32-1-2-自有或
李晗10.000.78是自然人2023-4-17
11自筹
江苏润城资产经营自有或
3-32-235000.0029.14--2019-6-25
集团有限公司自筹江苏润城城市投资自有或
3-32-2-1204775.0097.85--2021-12-17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自筹自有或
3-32-2-1-1邳州市财政局200000.00100.00是行政单位2019-1-3
自筹中国农发重点建设
3-32-2-24500.002.15详见“3-3-6-1-17-3”2018-3-14-
基金有限公司江苏新华润城资产自有或
3-32-3100.000.08--2019-6-25
管理有限公司自筹江苏新华日报资产
3-32-3-1600.0060.00详见“3-32-1”2017-10-9-
管理有限公司江苏润城资产经营
3-32-3-2400.0040.00详见“3-32-2”2024-10-8-
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首都科技发展自有或
3-3330000.001.05--2015-12-11
集团有限公司自筹
3-33-1北京市科学技术委50000.00100.00是行政单位2018-9-11自有或
2-1-200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出资额出资比例是否最终最终持有获得权益时资金来
层级股东/出资人/合伙人(万元)(%)持有人人性质间源员会自筹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新三板公自有或
3-3430000.001.05是2015-12-11
有限公司众公司自筹深圳市文燊威投资自有或
3-3530000.001.05--2018-1-15
有限公司自筹自有或
3-35-1林文峰9500.0095.00是自然人2009-11-11
自筹自有或
3-35-2黄壮标500.005.00是自然人2009-11-11
自筹前海方舟资产管理自有或
3-3630000.001.05--2015-12-11
有限公司自筹深圳前海淮泽方舟自有或3-36-1创业投资企业(有17614.2658.71--2015-11-12自筹限合伙)焦作市淮海咨询服自有或
3-36-1-11760.0062.8--2015-10-15
务中心自筹自有或
3-36-1-1-1靳海涛10.00100.00是自然人2017-1-13
自筹深圳前海淮泽共创自有或
3-36-1-2投资咨询合伙企业1042.637.2--2023-12-26
自筹(有限合伙)自有或
3-36-1-2-1陈文正800.4334.79是自然人2024-7-31
自筹自有或
3-36-1-2-2鲍晓莉242.2310.53是自然人2023-12-19
自筹自有或
3-36-1-2-3李战杰168.517.33是自然人2023-12-19
自筹自有或
3-36-1-2-4李思平168.517.33是自然人2023-12-19
自筹自有或
3-36-1-2-5张雪冰168.517.33是自然人2023-12-19
自筹自有或
3-36-1-2-6黄小荣168.517.33是自然人2023-12-19
自筹焦作市淮海咨询服
3-36-1-2-7162.467.06详见“3-36-1-1”2023-12-19-
务中心自有或
3-36-1-2-8高昂126.385.49是自然人2023-12-19
自筹自有或
3-36-1-2-9林良105.324.58是自然人2023-12-19
自筹
3-36-1-2-自有或
许光宇63.192.75是自然人2023-12-19
10自筹
2-1-20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出资额出资比例是否最终最终持有获得权益时资金来
层级股东/出资人/合伙人(万元)(%)持有人人性质间源
3-36-1-2-自有或
吴肯浩63.192.75是自然人2023-12-19
11自筹
3-36-1-2-自有或
格日勒图63.192.75是自然人2023-12-19
12自筹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自有或
3-36-26000.0020.00--2015-11-12
团有限公司自筹深圳市人民政府国自有或
3-36-2-1有资产监督管理委281951.9928.2是行政单位2005-7-11
自筹员会深圳市星河房地产自有或
3-36-2-2200001.0920.00--2010-6-25
开发有限公司自筹星河控股集团有限
3-36-2-2-1170000.0085.00详见“3-25-1-1”2017-9-18-
公司深圳市星河投资有
3-36-2-2-225000.0012.5详见“3-25-1-1-1”2017-9-18-
限公司自有或
3-36-2-2-3黄楚龙4000.002.00是自然人1997-3-25
自筹自有或
3-36-2-2-4黄德安1000.000.5是自然人2010-2-2
自筹深圳市资本运营集自有或
3-36-2-3127931.2012.79--2012-6-21
团有限公司自筹深圳市人民政府国自有或
3-36-2-3-1有资产监督管理委1552000.00100.00是行政单位2011-9-26
自筹员会上海大众公用事业自有或
3-36-2-4(集团)股份有限107996.2310.80是上市公司2002-12-20
自筹公司深圳能源集团股份自有或
3-36-2-550304.675.03是上市公司1999-8-25
有限公司自筹七匹狼控股集团股自有或
3-36-2-648921.974.89--2019-12-31
份有限公司自筹
3-36-2-26-福建七匹狼集团有自有或
116000.0082.86--2014-12-31
1限公司自筹
3-36-2-26-自有或
周永伟56732.0037.82是自然人2002-1-18
1-1自筹
3-36-2-26-自有或
周少雄46634.0031.09是自然人2002-1-18
1-2自筹
3-36-2-26-自有或
周少明46634.0031.09是自然人2002-1-18
1-3自筹
3-36-2-26-自有或
周永伟8000.005.71是自然人2016-12-31
2自筹
2-1-20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出资额出资比例是否最终最终持有获得权益时资金来
层级股东/出资人/合伙人(万元)(%)持有人人性质间源
3-36-2-26-自有或
周少雄8000.005.71是自然人2014-12-31
3自筹
3-36-2-26-自有或
周少明8000.005.71是自然人2014-12-31
4自筹
深圳市立业集团有自有或
3-36-2-748921.974.89--2010-6-25
限公司自筹自有或
3-36-2-7-1林立999000.0099.9是自然人1995-4-13
自筹自有或
3-36-2-7-2钟菊清1000.000.1是自然人2007-10-26
自筹广东电力发展股份自有或
3-36-2-836730.143.31是上市公司2001-8-3
有限公司自筹深圳市亿鑫投资有自有或
3-36-2-933118.113.31--2002-11-8
限公司自筹深圳市资本运营集
3-36-2-9-135000.00100.00详见“3-36-2-3”2008-4-7-
团有限公司深圳市福田投资控自有或
3-36-2-1024448.162.44--2001-8-3
股有限公司自筹
3-36-2-10-深圳市福田区财政自有或
402600.00100.00是行政单位2020-9-17
1局自筹
深圳港集团有限公自有或
3-36-2-1123337.792.33--2001-8-3
司自筹深圳市人民政府国
3-36-2-11-自有或
有资产监督管理委493000.00100.00是行政单位2005-3-18
1自筹
员会广深铁路股份有限自有或
3-36-2-1214002.791.4是上市公司1999-8-25
公司自筹中兴通讯股份有限自有或
3-36-2-132333.90.23是上市公司1999-8-25
公司自筹焦作市淮海咨询服
3-36-31157.163.86详见“3-36-1-1”2022-6-14-
务中心自有或
3-36-4马蔚华900.003.00是自然人2017-5-17
自筹
91440300335119724
3-36-5771.422.57详见“3-4-2”2017-5-17-
7
红杉文德股权投资自有或
3-36-6管理(北京)有限600.002.00--2019-1-28
自筹公司自有或
3-36-6-1周逵700.0070.00是自然人2015-6-11
自筹
3-36-6-2富欣300.0030.00是自然人2015-6-11自有或
2-1-203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出资额出资比例是否最终最终持有获得权益时资金来
层级股东/出资人/合伙人(万元)(%)持有人人性质间源自筹自有或
3-36-7倪正东600.002.00是自然人2017-5-17
自筹自有或
3-36-8江怡600.002.00是自然人2017-5-17
自筹自有或
3-36-9厉伟600.002.00是自然人2017-5-17
自筹深圳前海方舟智慧自有或
3-36-10互联信息技术合伙578.581.93--2022-6-14
自筹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华融致诚投资自有或
3-36-10-1600.0060.00--2021-1-15
咨询有限公司自筹
3-36-10-1-中国中信金融资产
200.00100.00详见“3-12-1-1”2024-12-17-
1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焦作市淮海咨询服
3-36-10-2400.0040.00详见“3-36-1-1”2023-11-23-
务中心北京富华私募基金自有或
3-36-11578.581.93--2019-1-28
管理有限公司自筹北京富华金控投资
3-36-11-15000.00100.00详见“3-5-1”未披露-
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创新投资集
3-3730000.001.05详见“3-36-2”2015-12-11-
团有限公司石家庄蓝天环境治自有或
3-38理产业转型基金有20000.000.7--2024-12-19
自筹限公司石家庄市国有资本自有或
3-38-1510000.0098.08--2022-7-5
经营集团有限公司自筹石家庄国有资本投自有或
3-38-1-1资运营集团有限责500000.00100.00--2021-11-25
自筹任公司石家庄市人民政府自有或
3-38-1-1-1国有资产监督管理1000000.00100.00是行政单位2021-9-26
自筹委员会石家庄环保基金管自有或
3-38-210000.001.92--2017-6-14
理有限公司自筹石家庄市国有资本
3-38-2-111000.00100.00详见“3-38-1”2022-7-5-
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唐山致行商贸有限自有或
3-3920000.000.7--2019-6-13
公司自筹自有或
3-39-1李建明500.0050.00是自然人2018-6-1
自筹
2-1-204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出资额出资比例是否最终最终持有获得权益时资金来
层级股东/出资人/合伙人(万元)(%)持有人人性质间源自有或
3-39-2阚春凤500.0050.00是自然人2018-6-1
自筹阳光人寿保险股份自有或
3-4020000.000.7--2020-4-21
有限公司自筹阳光保险集团股份上市公司自有或
3-40-11834247.8999.9999是2013-12-31
有限公司(香港)自筹拉萨市慧聚企业管自有或
3-40-22.110.00001--2016-12-31
理咨询有限公司自筹上海道集投资管理自有或
3-40-2-110.00100.00--2015-11-20
事务所自筹自有或
3-40-2-1-1宋宁10.00100.00是自然人2012-7-2
自筹深圳太太药业有限自有或
3-4120000.000.7--2015-12-11
公司自筹健康元药业集团股自有或
3-41-110000.00100.00是上市公司2003-10-29
份有限公司自筹自有或
3-42陈韵竹20000.000.7是自然人2015-12-11
自筹建信人寿保险股份自有或
3-4320000.000.7--2015-12-11
有限公司自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自有或
3-43-1363143.5351.00是上市公司2011-7-6
有限公司自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台湾地区自有或
3-43-2141697.1819.9是2012-11-5
有限公司(台湾)公司自筹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自有或
3-43-3114947.9316.14是事业单位2012-11-5
理事会自筹上海锦江国际投资自有或
3-43-434890.264.9--2011-7-6
管理有限公司自筹
锦江国际(集团)自有或
3-43-4-1200000.00100.00--1990-2-26
有限公司自筹上海市国有资产监自有或
3-43-4-1-1200000.00100.00是行政单位2013-12-31
督管理委员会自筹上海华旭投资有限自有或
3-43-534534.254.85--2011-7-6
公司自筹新疆文化旅游投资自有或
3-43-5-110000.00100.00--2024-10-21
集团有限公司自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有或
3-43-5-1-1人民政府国有资产706880.2568.71是行政单位2021-8-10
自筹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金融投资(集自有或
3-43-5-1-2321919.7531.29--2023-10-20
团)有限责任公司自筹
2-1-205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出资额出资比例是否最终最终持有获得权益时资金来
层级股东/出资人/合伙人(万元)(%)持有人人性质间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3-43-5-1-2-自有或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779573.6695.87是行政单位2015-2-10
1自筹
监督管理委员会
3-43-5-1-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有或
33600.004.13是行政单位2021-11-10
2财政厅自筹
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自有或
3-43-622833.003.21--2011-7-6
责任公司自筹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详见“3-3-6-1-17-2-1-
3-43-6-12069225.00100.002013-12-31-责任公司2”天津未来科技产业自有或3-44合伙企业(有限合13300.000.47--2015-12-11自筹
伙)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际创自有或
3-44-1100000.00100.00是事业单位2015-8-20业中心(海外留学自筹生创业园)深圳市广顺展投资自有或
3-4510000.000.35--2022-5-31企业(有限合伙)自筹自有或
3-45-1苏芷婷250.0050.00是自然人2022-8-25
自筹自有或
3-45-2翁光平250.0050.00是自然人2023-4-3
自筹河源春沐源实业发自有或
3-4610000.000.35--2021-4-30
展有限公司自筹河源春沐源旅游文自有或
3-46-116000.00100.00--2018-11-2
化有限公司自筹深圳春沐源控股有自有或
3-46-1-110300.0051.5--2018-11-2
限公司自筹碧维蓝投资发展自有或
3-46-1-1-150000.00100.00--2020-4-2(深圳)有限公司自筹
3-46-1-1-1- DOUBLE HILL 自有或
50000.00100.00是香港公司2016-1-14
1 LIMITED 自筹
DOUBLEWOODS 自有或
3-46-1-25700.0028.5是香港公司2020-12-31
GROUP LIMITED 自筹
DOUBLEWOODS 自有或
3-46-1-34000.0020.00是香港公司2020-12-31
SPRINGS LIMITED 自筹横店集团控股有限自有或
3-4710000.000.35--2015-12-11
公司自筹东阳市横店社团经自有或
3-47-1255000.0051.00是社会组织2020-11-26
济企业联合会自筹
3-47-2东阳市创富创享实100000.0020.00--2020-1-16自有或
2-1-206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出资额出资比例是否最终最终持有获得权益时资金来
层级股东/出资人/合伙人(万元)(%)持有人人性质间源业发展合伙企业自筹(有限合伙)东阳市影视旅游促自有或
3-47-2-1482896.0099.98是社会组织2019-12-31
进会自筹东阳市创富股权投自有或
3-47-2-250.000.01--2019-12-31
资有限公司自筹东阳市影视旅游促自有或
3-47-2-2-15000.00100.00是社会组织2019-12-31
进会自筹自有或
3-47-2-3横店有限公司50.000.01--2019-12-31
自筹东阳市三衡投资管自有或
3-47-2-3-18400.0070.00--2019-12-31
理有限公司自筹
3-47-2-3-1-自有或
徐永安500.00100.00是自然人2016-5-17
1自筹
东阳市九衡实业发自有或3-47-2-3-2展合伙企业(有限2406.0020.05--2019-12-31自筹
合伙)
3-47-2-3-2-东阳市三衡投资管
1440.0059.85详见“3-47-2-3-1”2019-12-17-
1理有限公司
3-47-2-3-2-自有或
徐文财480.0019.95是自然人2019-12-17
2自筹
3-47-2-3-2-自有或
胡天高480.0019.95是自然人2019-12-17
3自筹
3-47-2-3-2-东阳市创富股权投
6.000.25详见“3-47-2-2”未披露-
4资有限公司
东阳市九惟实业发自有或3-47-2-3-3展合伙企业(有限1194.009.95--2019-12-31自筹
合伙)
3-47-2-3-3-东阳市三衡投资管
208.817.49详见“3-47-2-3-1”2019-12-17-
1理有限公司
3-47-2-3-3-自有或
厉宝平120.0010.05是自然人2019-12-17
2自筹
3-47-2-3-3-自有或
厉国平60.005.03是自然人2019-12-17
3自筹
3-47-2-3-3-自有或
杨夷平45.003.77是自然人2019-12-17
4自筹
3-47-2-3-3-自有或
王自进43.83.67是自然人2019-12-17
5自筹
3-47-2-3-3-自有或
杜伟群39.003.27是自然人2019-12-17
6自筹
3-47-2-3-3-俞舒宁36.003.02是自然人2020-09-14自有或
2-1-207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出资额出资比例是否最终最终持有获得权益时资金来
层级股东/出资人/合伙人(万元)(%)持有人人性质间源
7自筹
3-47-2-3-3-自有或
韦国清33.002.76是自然人2019-12-17
8自筹
3-47-2-3-3-自有或
程燕姬31.22.61是自然人2019-12-17
9自筹
3-47-2-3-3-自有或
金龙华29.42.46是自然人2019-12-17
10自筹
3-47-2-3-3-自有或
陈慧珍27.002.26是自然人2019-12-17
11自筹
3-47-2-3-3-自有或
梅锐27.002.26是自然人2019-12-17
12自筹
3-47-2-3-3-自有或
陈以群27.002.26是自然人2019-12-17
13自筹
3-47-2-3-3-自有或
徐长征26.42.21是自然人2019-12-17
14自筹
3-47-2-3-3-自有或
王力26.42.21是自然人2019-12-17
15自筹
3-47-2-3-3-自有或
胡加弟26.42.06是自然人2019-12-17
16自筹
3-47-2-3-3-自有或
吴晓东26.42.06是自然人2019-12-17
17自筹
3-47-2-3-3-自有或
马列兴242.01是自然人2019-12-17
18自筹
3-47-2-3-3-自有或
葛精兵23.41.96是自然人2019-12-17
19自筹
3-47-2-3-3-自有或
樊开银22.81.91是自然人2019-12-17
20自筹
3-47-2-3-3-自有或
张晓波22.81.91是自然人2019-12-17
21自筹
3-47-2-3-3-自有或
厉剑飞22.81.91是自然人2019-12-17
22自筹
3-47-2-3-3-自有或
施卫东22.81.91是自然人2019-12-17
23自筹
3-47-2-3-3-自有或
周金法21.61.81是自然人2019-12-17
24自筹
3-47-2-3-3-自有或
黄桂苗21.001.76是自然人2019-12-17
25自筹
3-47-2-3-3-自有或
蒋玉珍19.21.61是自然人2019-12-17
26自筹
3-47-2-3-3-自有或
周益新16.21.36是自然人2019-12-17
27自筹
2-1-208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出资额出资比例是否最终最终持有获得权益时资金来
层级股东/出资人/合伙人(万元)(%)持有人人性质间源
3-47-2-3-3-自有或
史建华15.61.31是自然人2019-12-17
28自筹
3-47-2-3-3-自有或
陈安丽12.001.01是自然人2019-12-17
29自筹
3-47-2-3-3-自有或
林贻福11.40.95是自然人2019-12-17
30自筹
3-47-2-3-3-自有或
管国瑜10.80.9是自然人2019-12-17
31自筹
3-47-2-3-3-自有或
马易升10.80.9是自然人2019-12-17
32自筹
3-47-2-3-3-自有或
顾玉其10.20.85是自然人2019-12-17
33自筹
3-47-2-3-3-自有或
杜少惠10.20.85是自然人2019-12-17
34自筹
3-47-2-3-3-自有或
潘丽青10.20.85是自然人2019-12-17
35自筹
3-47-2-3-3-自有或
张军9.60.8是自然人2019-12-17
36自筹
3-47-2-3-3-自有或
郭巧平90.75是自然人2019-12-17
37自筹
3-47-2-3-3-自有或
胡俊平90.75是自然人2019-12-17
38自筹
3-47-2-3-3-自有或
杜华平90.75是自然人2019-12-17
39自筹
3-47-2-3-3-自有或
王巧霞8.40.7是自然人2019-12-17
40自筹
3-47-2-3-3-自有或
葛向全60.5是自然人2019-12-17
41自筹
3-47-2-3-3-东阳市创富股权投
60.5详见“3-47-2-2”2019-12-17-
42资有限公司
东阳市衡创实业发自有或3-47-3展合伙企业(有限5000.0019.00--2020-11-26自筹
合伙)东阳市横店社团经自有或
3-47-3-1434380.0099.98是社会组织2020-11-11
济企业联合会自筹东阳市创享投资有自有或
3-47-3-2500.01--2020-11-11
限公司自筹东阳市横店社团经自有或
3-47-3-2-15000.00100.00是社会组织2018-12-31
济企业联合会自筹
2020-11-
3-47-3-3横店有限公司50.000.01详见“3-47-2-3”-
113-47-4
2-1-209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出资额出资比例是否最终最终持有获得权益时资金来
层级股东/出资人/合伙人(万元)(%)持有人人性质间源
3-47-4横店有限公司50000.0010.00详见“3-47-2-3”2020-1-16-
自有或
3-48郑焕坚10000.000.35是自然人2015-12-11
自筹自有或
3-49盘李琦10000.000.35是自然人2017-7-6
自筹深圳市中孚泰文化自有或
3-5010000.000.45--2015-12-11
集团有限公司自筹自有或
3-50-1谭泽斌7605.0050.7是自然人2009-8-27
自筹自有或
3-50-2刘芳7395.0049.3是自然人2009-8-27
自筹国信弘盛私募基金自有或
46727.0019.65--2020-10-29
管理有限公司自筹国信证券股份有限自有或
4-1280625.27100.00是上市公司2013-5-28
公司自筹深圳市通天地投资自有或
52000.005.84--2021-6-8
集团有限公司自筹深圳市盈新实业有自有或
5-13762.0099.00--2017-11-10
限公司自筹自有或
5-1-1施佩盈4000.00100.00是自然人2017-11-6
自筹自有或
5-2施佩蕾38.001.00是自然人2006-7-13
自筹广州亿合私募股权自有或
6投资基金管理有限100.000.29--2020-10-29
自筹公司深圳前海亿合投资自有或
6-11000.00100.00--2017-12-31
有限公司自筹自有或
6-1-1丁赞468.0044.46是自然人2022-8-22
自筹自有或
6-1-2辛戈华250.0023.75是自然人2021-9-15
自筹自有或
6-1-3黎昱200.0019.00是自然人2021-3-16
自筹自有或
6-1-4李红艳52.635.00是自然人2023-9-4
自筹自有或
6-1-5王思远50.004.75是自然人2020-4-27
自筹自有或
6-1-6秦海艳32.003.04是自然人2020-4-27
自筹
2-1-210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注:1、根据公开信息查询,深圳华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700个股东”持有19903万股,占比99.61%,未对上述股东的明细情况进行详细披露;
2、根据公开信息查询,深圳华强合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显示,其它1250位股东(详见投资协议书)持有9387万股,占比31.29%;
3、根据公开信息查询,91440300MA5DQF6H8L的状态为“责令关闭”;
4、根据公开信息查询,914403003351197247的状态为“责令关闭”;
5、根据公开信息查询,91440300767594537A的状态为“责令关闭”。
4、厦门闽西南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厦门闽西南弘盛科创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213MA8UU10PXM成立时间2022年04月15日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注册地址厦门市翔安区大嶝街道环嶝北路98号2楼202室之十注册资本41000万元人民币执行事务合伙人国信弘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许可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
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范围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历史沿革及最近三年出资额变化情况
1)历史沿革
*2022年4月,厦门闽西南成立
2022年4月12日,厦门闽西南投资有限公司、国信弘盛私募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厦门闽西南,其中国信弘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负责基金的日常管理、运作。
2022年4月15日,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厦门闽西南核发了《营业执照》。企业设立时,合伙人出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序号合伙人信息合伙人类型出资比例(万元)
1国信弘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100020.00%
2厦门闽西南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400080.00%
2-1-21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认缴出资额序号合伙人信息合伙人类型出资比例(万元)
合计5000100.00%
*2022年7月,第一次股权变动及增资
2022年7月8日,厦门闽西南做出《合伙企业变更决定书》,同意合伙企
业认缴出资额由5000万元增加至41000万元;新增的认缴出资额由厦门闽西南投资有限公司以货币形式认缴15900万元;国信弘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货币形式认缴7040万元;厦门自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货币形式认缴4000万元;厦门市翔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货币形式认缴4000万元;国信资本有限责任公司以货币形式认缴4960万元;福建闽西南城市协作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货币形式认缴100万元。
2022年7月25日,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上述变更进行了核准,并核
发了新的《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完成后,厦门闽西南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所示:
认缴出资额序号合伙人信息合伙人类型出资比例(万元)
1国信弘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804019.60%
2厦门闽西南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990048.54%
3国信资本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合伙人496012.10%
4厦门自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40009.76%
5厦门市翔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40009.76%
6福建闽西南城市协作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24%
合计41000100.00%
2)最近三年出资额变化情况
厦门闽西南成立于2022年4月,设立时认缴出资额为5000万元,2022年
7月认缴出资额增加至41000万元。
(3)主要业务发展情况
厦门闽西南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经营期限为长期。
(4)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及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2-1-21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1)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最近两年,厦门闽西南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资产负债表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41026.8240919.66
负债总额489.69445.11
合伙人权益合计40537.1440474.55利润表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1284.701018.46
利润总额411.08203.11
净利润411.08203.11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2)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简要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
货币资金22362.48
交易性金融资产18663.77
总资产41026.82
应付账款489.69
总负债489.69
合伙人权益40537.14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简要利润表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度
营业收入1284.70
营业利润411.08
利润总额411.08
净利润411.08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5)产权控制关系
2-1-213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1)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厦门闽西南的产权控制关系如下:
2)本次交易对方最终出资人与参与本次交易的其他有关主体的关联关系
厦门闽西南的最终出资人与参与本次交易的其他有关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6)合伙人情况
1)主要合伙人情况
出资额序号合伙人信息合伙人类型出资比例(万元)
1国信弘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804019.60%
2厦门闽西南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990048.54%
3国信资本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合伙人496012.10%
4厦门自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40009.76%
5厦门市翔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40009.76%
福建闽西南城市协作开发集团有
6有限合伙人1000.24%
限公司
合计41000100.00%
2)执行事务合伙人
国信弘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系国信亿合之执行事务合伙人,国信弘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本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国信弘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678590155F成立时间2008年8月8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红村社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注册地址
1601
2-1-214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注册资本280625.26733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周中国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经营范围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以上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前置审批和禁止的项目)。
股东出资比例出资结构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00.00%
(7)是否属于私募基金及备案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厦门闽西南已于2022年8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基金编号 STX260。
厦门闽西南的基金管理人国信弘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8)主要的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厦门闽西南的对外投资情况如下所示:
序号企业名称持股比例主营业务
汽车制动系统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
1格陆博科技有限公司0.7171%
售
2探维科技(湖州)有限公
提供激光雷达产品和 3D环境感知解决方
2.4756%
司案
厦门安科科技股份有限公智能附着式升降作业安全防护平台和液压32.0988%司爬升模架系统供应商
4 北京灵犀微光科技有限公 1.2150% 消费级 AR提供核心显示解决方案商
司
5瑞红(苏州)电子化学品
光刻胶及光刻胶配套试剂等电子专用材料
0.9840%
股份有限公司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6山东帅客宠物用品股份有
宠物饲料加工销售;宠物笼具、窝具、牵
1.5777%
限公司引绳、衣服、玩具、饰品的销售无锡尚积半导体科技股份
71.2663%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销售
有限公司
(9)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厦门闽西南的最终持有人情况如下:
出资额出资比例是否最终最终持有获得权益资金来
层级股东/出资人/合伙人(万元)(%)持有人人性质时间源
1厦门闽西南投资有限19000.0048.54--2022-4-15自有或
2-1-215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出资额出资比例是否最终最终持有获得权益资金来
层级股东/出资人/合伙人(万元)(%)持有人人性质时间源公司自筹福建闽西南城市协作自有或
1-120000.00100.00--2021-12-31
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自筹自有或
1-1-1联发集团有限公司20000.0020.00是香港公司2019-9-5
自筹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自有或
1-1-220000.0020.00--2019-9-5
司自筹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自有或
1-1-2-1900000.00100.00是行政单位2014-12-31
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自筹泉州市交通投资有限自有或
1-1-320000.0020.00--2019-9-5
责任公司自筹泉州市路桥发展集团自有或
1-1-3-1未披露未披露--2023-8-3
有限公司自筹
1-1-3-1-泉州交通发展集团有自有或
100000.00100.00--2023-6-20
1限责任公司自筹
1-1-3-1-泉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自有或
270000.0090.00是行政单位2017-7-26
1-1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自筹
1-1-3-1-自有或
福建省财政厅30000.0010.00是行政单位2021-10-15
1-2自筹
泉州市交发工程物资自有或
1-1-3-2未披露未披露--2015-1-20
有限公司自筹
1-1-3-2-泉州市采购集团有限自有或
10000.00100.00--2024-8-14
1责任公司自筹
1-1-3-2-泉州交通发展集团有
50000.00100.00详见“1-1-3-1-1”2024-7-19-
1-1限责任公司
福建漳龙集团有限公自有或
1-1-420000.0020.00--2019-9-5
司自筹漳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自有或
1-1-4-1344565.0090.00是行政单位2001-7-11
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自筹自有或
1-1-4-2福建省财政厅38285.0010.00是行政单位2021-9-24
自筹龙岩文旅汇金发展集自有或
1-1-510000.0010.00--2019-9-5
团有限公司自筹福建省龙岩市人民政自有或
1-1-5-1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185900.0090.29是行政单位2018-10-18
自筹委员会自有或
1-1-5-2福建省财政厅20000.009.71是行政单位2022-1-24
自筹三明市城市建设投资自有或
1-1-610000.0010.00--2019-9-5
集团有限公司自筹
1-1-6-1三明市城市建设发展114950.00100.00--2020-6-22自有或
2-1-216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出资额出资比例是否最终最终持有获得权益资金来
层级股东/出资人/合伙人(万元)(%)持有人人性质时间源集团有限公司自筹
1-1-6-1-三明市人民政府国有自有或
200000.00100.00是行政单位2019-12-31
1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自筹
国信弘盛私募基金管自有或
28040.0019.61--2022-4-15
理有限公司自筹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自有或
2-1280625.27100.00是上市公司2013-5-28
司自筹国信资本有限责任公自有或
34960.0012.10--2022-7-25
司自筹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自有或
3-1300000.00100.00是上市公司2019-12-31
司自筹厦门自贸投资发展有自有或
44000.009.76--未披露
限公司自筹厦门象屿产业发展集自有或
4-120000.00100.00--2023-10-8
团有限公司自筹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自有或
4-1-152000.00100.00--2017-12-31
司自筹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自有或
4-1-1-1177590.83100.00是行政单位2017-12-31
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自筹厦门市翔安创业投资自有或
54000.009.76--2022-7-25
有限公司自筹自有或
5-1厦门市翔安区财政局1500.00100.00是行政单位2025-1-10
自筹福建闽西南城市协作自有或
6100.000.24详见“1-1”2022-7-25
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自筹
(二)交易对方之间的关联关系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国信亿合与厦门闽西南的普通合伙人均为国信弘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信弘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国信亿合、厦门闽西南的普通合伙人,分别持有国信亿合19.6529%的合伙份额及厦门闽西南
19.6098%的合伙份额。
除上述关联关系外,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三)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之间的关联关系
本次交易前,公司董事长李勍先生担任基石浦江的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并通过如阳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基石浦江20%的股权,基石浦
2-1-217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江为潜江基金的普通合伙人,潜江基金为上市公司关联方。
除潜江基金外,其他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完成后,任一上述交易对方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比例均不超过
5%,因此除潜江基金外,其他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交易对方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交易对方不存在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五)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受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不存在受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
(六)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的诚信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之情形。
2-1-218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第三章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潜江基金、大基金二期、国信亿合、厦门闽西南合
计持有的湖北晶瑞76.0951%股权。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晶瑞(湖北)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9005MA49CJ253A成立时间2019年11月13日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潜江市江汉盐化工业园园区东路1号营业期限长期
注册资本58565.4009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胡建康
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材料技术研发,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经营范围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注:2025年9月18日,标的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法定代表人变更为胡建康。
二、标的公司历史沿革
(一)历史沿革情况
1、2019年11月设立
2019年11月6日,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资设立湖北晶瑞,设立
时湖北晶瑞的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
2019年11月13日,湖北晶瑞设立完成并取得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
2-1-219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29005MA49CJ253A的《营业执照》。
湖北晶瑞设立时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万元)持股比例(%)
1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1000.00100.00
合计1000.00100.00
2、2019年12月,第一次增资
2019年12月27日,湖北晶瑞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湖北晶瑞注册
资本由1000万元增加至3500万元,新增2500万元注册资本全部由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货币方式认缴。
2019年12月31日,湖北晶瑞办理完毕上述公司登记变更事项,并领取了新的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后,湖北晶瑞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万元)持股比例(%)
1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3500.00100.00
合计3500.00100.00
3、2020年4月,第二次增资
2020年2月11日,湖北晶瑞召开股东会作出股东决议,同意湖北晶瑞注
册资本由3500万元增加至40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认缴出资10500万元,湖北长江(潜江)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26000万元,增资价格均为1.00元/注册资本,出资形式为货币。
2020年4月15日,湖北晶瑞办理完毕上述公司登记变更事项,并领取了新的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后,湖北晶瑞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万元)持股比例(%)
1潜江基金26000.0065.00
2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14000.0035.00
合计40000.00100.00
2-1-220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4、2023年8月,第三次增资
2023年8月14日,湖北晶瑞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湖北晶瑞注册资本由
40000万元增加至58565.4009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其中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
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3502.1097万元,厦门闽西南弘盛科创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2531.6456万元,深圳市国信亿合新兴产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2531.6456万元,增资价格均为1.185元/注册资本,出资形式均为货币。
2023年8月24日,湖北晶瑞办理完毕上述公司登记变更事项,并领取了新的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后,湖北晶瑞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万元)持股比例(%)
1潜江基金26000.0044.3948
2晶瑞电材14000.0023.9049
3大基金二期13502.109723.0548
4厦门闽西南2531.64564.3228
5国信亿合2531.64564.3228
合计58565.4009100.00
注:2021年8月,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标的公司最近三年增减资的原因、作价依据及合理性
标的公司最近三年增资的原因和必要性、作价依据及其合理性、资金来源
等情况如下:
是否原因和作价依据资金时间事项支付必要性及合理性来源到位
因标的公司投资较大,参考评估值,
2023大基金二期、国
为补充标的公司资本金以1.185元/注自有及筹
年8信亿合、厦门闽是额,湖北晶瑞进行增资册资本的价格集资金月西南增资2.2亿元并引入外部投资者进行增资1、2023年8月,上市公司引入大基金二期、国信亿合、厦门闽西南(以下简称为“财务投资人”)以1.185元/注册资本增资的背景及增资价格的合理性
2-1-22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1)增资的背景
1)标的公司投资规模较大,为补充标的公司资本金引入交易对方
标的公司主营的高纯化学品行业投资规模大、回收周期长。如果采用债务融资的方式将增加标的公司的偿债压力和利息支出,降低经营业绩,因此上市公司引入外部股东以缓解标的公司建设带来的资金压力。
2)引入外部股东以降低标的公司对上市公司经营带来的风险
标的公司投资规模较大、建设周期长,产能爬坡、产品验证均需要一定的时间,且固定资产产生的折旧费用较高,导致标的公司投产前期亏损的风险较高。为了摊薄标的公司投产前期亏损对上市公司业绩的影响,上市公司引入外部股东以降低标的公司对上市公司经营带来的风险。
3)基于对半导体产业的支持,国资投资机构在本次增资中担任领投角色
本次交易对方中的大基金二期基于对半导体产业的支持,在标的公司开工建设初期决定对标的公司增资入股并担任领投角色。大基金二期、国信亿合、厦门闽西南对标的公司合计增资金额为2.20亿元,大基金二期占本次增资总额的比例为72.73%。
(2)上述外部投资者以1.185元/注册资本增资的原因
大基金二期聘请审计、评估机构对标的公司进行尽职调查,根据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以2022年6月30日为基准日,评估机构对标的公司采取了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最终采取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
标的公司截至2022年6月30日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为40947.09万元。
考虑到与外部投资者洽谈增资事宜时标的公司尚处于建设期,加之未来生产经营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经各方协商,大基金二期、国信亿合、厦门闽西南以1.185元/注册资本的价格对标的公司增资。增资完成后湖北晶瑞的投后估值为6.94亿元,注册资本为58565.40万元,本次增资价格为1.185元/注册资本,具备合理性。
(3)关于名股实债的分析
*名股实债的认定方式
2-1-22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名股实债作为一种债权融资工具,在投资方式上不同于纯粹股权投资或债权投资,而是以股权方式投资于被投资企业,但以回购(投资本金的全额回购或加息回购)、第三方收购、对赌、定期分红等形式获得固定收益,与融资方约定投资本金远期有效退出和约定利息或固定收益的刚性实现为要件的投资方式。本质上具有刚性兑付的保本特征,系保本保收益的一种具体表现。
*现对财务投资人出资是否构成明股实债分析如下:
A:投资者的投资回报与被投资企业的经营业绩挂钩股东协议约定,“公司股东同意,公司的资本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及未分配利润(如有)由所有股东按照本次增资交割日后的股权比例共同享有。”投资者的投资回报与被投资企业的经营业绩挂钩。
B:未向投资者提供保本保收益承诺
尽管财务投资人对标的资产的股权投资设置了回购权条款和上翻安排,但相关股东特殊权利条款系对财务投资人实现投资退出的兜底保护性条款,并未约定财务投资人不承担湖北晶瑞的经营风险,亦未约定财务投资人仅获得固定收益,未违反股东“共担风险、共享收益”的股权投资原则。且回购权条款中设置了与湖北晶瑞股权价值相挂钩的回购价格确定机制,财务投资人的本次股权投资并非以获得固定收益为目的。
此外,本次股权投资约定在财务投资人投资款到账之日起5年内完成上翻,上翻的方式为晶瑞电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或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非投资到期后以固定收益退出。
综上,财务投资人对标的资产的股权投资不构成“名股实债”。
(三)标的公司出资及合法存续情况湖北晶瑞不存在出资瑕疵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四)标的公司最近三年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最近三年作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标的的情况
湖北晶瑞设立以来未申请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且未作为上市公司
2-1-223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标的。
三、标的公司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
(一)标的公司股权结构图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湖北晶瑞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2023年3月,上市公司与潜江基金、湖北晶瑞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
潜江基金全权委托公司代表其在湖北晶瑞的股东会上行使按照法律和湖北晶瑞
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享有的全部股东表决权,且在潜江基金持有湖北晶瑞公司股权期间该委托协议持续有效。2023年8月,经湖北晶瑞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及修订后章程的规定,上市公司对湖北晶瑞的表决权达到68.2997%,湖北晶瑞2023年8月成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
(二)标的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直接和表决权委托控制标的公司68.2997%的表决权,是标的公司的控股股东,罗培楠是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也是标的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罗培楠的基本情况详见报告书“第二章交易各方”之“一、上市公司基本情况”之“(六)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之“3、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三)标的公司章程中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湖北晶瑞章程中不存在对本次交易可能产生影响的内容,亦不存在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2-1-224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四)标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安排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上市公司向标的公司委派3名董事,交易对方向标的公司委派2名董事;标的公司的财务总监由上市公司负责推荐,经标的公司股东会批准后聘任。
(五)关于其他影响标的公司控制权的安排的说明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不存在影响标的公司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如让渡经营管理权、收益权等)。
四、标的公司下属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标的公司无控股子公司。
五、主要资产的权属情况、对外担保情况及主要负债情况
(一)主要资产的权属情况
1、标的公司主要资产数据根据天健会计师出具的标的公司《审计报告》(天健审〔2025〕16226号),截至2025年6月30日,标的公司主要资产构成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25年6月30日
项目金额占比主要构成
货币资金1492.991.96%银行存款
应收账款12674.8316.64%应收货款
预付款项66.160.09%预付采购款
其他应收款39.960.052%主要为押金保证金和备用金
原材料、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包装物、
存货1390.871.83%低值易耗品
其他流动资产2822.523.71%待抵扣及留抵增值税额
流动资产合计18487.3324.27%
长期股权投资3299.744.33%对辽宁港隆化工有限公司的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
1500.001.97%主要为权益工具投资
资产
房屋及建筑物、生产设备、运输工具、其
固定资产38887.0051.05%他设备等
2-1-225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025年6月30日
项目金额占比主要构成
在建工程11227.8014.74%电子级微电子材料项目
使用权资产7.590.01%主要为运输工具
无形资产2764.333.63%土地使用权
非流动资产合计57686.4675.73%
资产总计76173.79100.00%
2、固定资产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标的公司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1)固定资产明细情况
单位:万元项目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折旧账面价值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11852.641534.7410317.9087.05%
生产设备35357.287189.4328167.8679.67%
运输工具149.0370.3578.6952.80%
其他设备693.92371.37322.5546.48%
合计48052.879165.8838887.0080.93%
(2)房屋建筑物及租赁情况
标的公司经营所需房屋包括自有房屋和租赁房屋,与其经营模式、生产规划、资本规模和发展现状相适应,能够满足日常经营需要。
截至2025年6月30日,标的公司拥有如下房屋:
建筑面积序号证书号用途坐落权利性质
(㎡)
1鄂(2023)潜江市不动00146483017.52
潜江市江汉盐化工工业1自建房产权第号业园园区东路号
2鄂(2023)潜江市不动811.83潜江市江汉盐化工0014649工业1自建房产权第号业园园区东路号
3鄂(2023)潜江市不动611.64潜江市江汉盐化工0014671工业自建房产权第号业园园区东路1号
4鄂(2023)潜江市不动611.64潜江市江汉盐化工工业自建房
产权第0014676号业园园区东路1号
5鄂(2023)潜江市不动811.83潜江市江汉盐化工工业自建房
产权第0014674号业园园区东路1号
6鄂(2023)潜江市不动潜江市江汉盐化工
产权第0014672104.74工业1自建房号业园园区东路号
2-1-226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建筑面积序号证书号用途坐落权利性质
(㎡)
7鄂(2023)潜江市不动潜江市江汉盐化工
产权第001474833.21工业1自建房号业园园区东路号
8鄂(2023)潜江市不动00147566958.03
潜江市江汉盐化工工业产权第号业园园区东路1自建房号
9鄂(2023)潜江市不动潜江市江汉盐化工
产权第00147542419.99工业自建房号业园园区东路1号
10鄂(2023)潜江市不动潜江市江汉盐化工
产权第00147592419.99工业1自建房号业园园区东路号
11鄂(2023)潜江市不动00147503344.34
潜江市江汉盐化工工业自建房产权第号业园园区东路1号
12鄂(2023)潜江市不动5958.84潜江市江汉盐化工0014747工业自建房产权第号业园园区东路1号
13鄂(2023)潜江市不动00147557616.09
潜江市江汉盐化工工业自建房产权第号业园园区东路1号
14鄂(2023)潜江市不动6721.53潜江市江汉盐化工0014749工业自建房产权第号业园园区东路1号
15鄂(2023)潜江市不动潜江市江汉盐化工0014757804.67工业自建房产权第号业园园区东路1号
16鄂(2023)潜江市不动潜江市江汉盐化工
产权第001475194.84工业自建房号业园园区东路1号
17鄂(2023)潜江市不动潜江市江汉盐化工
产权第0014752243.49工业1自建房号业园园区东路号
18鄂(2023)潜江市不动潜江市江汉盐化工
产权第00147582651.44工业自建房号业园园区东路1号
19鄂(2023)潜江市不动潜江市江汉盐化工
产权第0014753621.00工业1自建房号业园园区东路号
截至2025年6月30日,标的公司房屋租赁情况如下:
租赁面积出租月租金序号地址租赁期限(平方用途方(元)
米)潜江市园林办事处马昌2025年5月26侯燕员工
1垸路御景豪庭7栋1102日至2026年5月129.012800.00
军宿舍室25日潜江市园林办事处深河2025年5月1日员工
2路7号金江星城10栋1田鑫至2026年4月127.502200.00
宿舍单元803室30日
2025年4月12
潜江市王场镇社区居委金海员工
3日至2026年4月-900.00
会五组两间房303、304涛宿舍
11日
2025年5月8日
潜江市王场镇社区居委金海员工
4至2026年5月7-900.00
会五组一间房203、301涛宿舍日
5潜江市泰丰办事处泰丰彭长2025年5月30146.272800.00员工
2-1-227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租赁面积出租月租金序号地址租赁期限(平方用途方(元)
米)路47号都市华府6栋1发日至2026年5月宿舍单元2201室30日
潜江市深河居委会,马2025年5月26刘政员工
6昌垸路万和国际5栋2日至2026年5月92.971300.00
波宿舍单元30225日
3、无形资产情况
(1)土地使用权
截至2025年6月30日,标的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具体情况如下:
序宗地面积权利权证号坐落地址用途使用权限号(平方米)性质
2021年4月
鄂(2021)潜潜江市江汉盐化工工业21日至
1江市不动产权200605.11出让
业园园区东路1号用途2071年4月
第0012826号
20日
(2)专利权
截至2025年6月30日,标的公司拥有的知识产权具体情况如下:
序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号申请日号
晶瑞电材、一种非金属氧化物
1 发明 ZL202180007457.3 2021.12.7
湖北晶瑞膜用缓冲蚀刻液
晶瑞电材、一种异丙醇的提纯
2 发明 ZL202210796333.4 2022.7.6
湖北晶瑞方法
晶瑞电材、一种用于双氧水制
3 实用新型 ZL202223188290.6 2022.11.30
湖北晶瑞备的温控装置
晶瑞电材、一种制备氟化氨溶
4 实用新型 ZL202223189129.0 2022.11.30
湖北晶瑞液的混合反应装置
晶瑞电材、一种双氧水制备用
5 实用新型 ZL202223282718.3 2022.12.8
湖北晶瑞过滤器结构
晶瑞电材、一种异丙醇制备循
6 实用新型 ZL202223282720.0 2022.12.8
湖北晶瑞环过滤系统
晶瑞电材、一种盐酸杂质去除
7 实用新型 ZL202320003172.9 2023.1.3
湖北晶瑞装置
晶瑞电材、一种硝酸加工调压
8 实用新型 ZL202320003173.3 2023.1.3
湖北晶瑞精馏塔结构
2-1-228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序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号申请日号
晶瑞电材、一种氨水制备碱液
9 实用新型 ZL202320003509.6 2023.1.3
湖北晶瑞水分离装置
晶瑞电材、一种过氧化氢的提
10 发明专利 ZL202310161250.2 2023.2.24
湖北晶瑞纯方法一种双氧水生产用
11 湖北晶瑞 实用新型 ZL202421489325.6 2024.6.27
存储装置一种双氧水生产检
12 湖北晶瑞 实用新型 ZL202421634665.3 2024.7.11
测用取样装置一种硝酸溶液输送
13 湖北晶瑞 实用新型 ZL202421885989.4 2024.8.6
管道
晶瑞电材、一种高纯氨水制备
14 发明专利 ZL202411364191.X 2024.9.28
湖北晶瑞的纯度检测方法
(3)商标权
截至2025年6月30日,标的公司名下无商标权。
(4)软件著作权
截至2025年6月30日,标的公司拥有的软件著作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著作权人软件名称登记号登记日期取得方式智能化盐酸生产作业
1 湖北晶瑞 2024SR0858411 2024/6/24 原始取得
管理系统全自动双氧水灌装设
2 湖北晶瑞 2024SR0858420 2024/6/24 原始取得
备管理系统智能化双氧水生产管
3 湖北晶瑞 2024SR0858421 2024/6/24 原始取得
理系统自动化双氧水生产线
4 湖北晶瑞 2024SR0855329 2024/6/24 原始取得
监测系统
(5)业务资质
湖北晶瑞现从事营业执照记载经营范围内的业务,并已取得以下许可证:
序证书名称证书编号发证机关有效期号
安全生产 (鄂)WH安许证
1湖北省应急管理厅2023.06.30-2026.06.29
许可证[2023]1181号危险化学鄂潜危化经字
2品经营许潜江市应急管理局2024.04.01-2027.03.31
[2024]000250可证
2-1-229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序证书名称证书编号发证机关有效期号
3 排污许可证 91429005MA49CJ253A001V 潜江市生态环境局 2024.04.09-2029.04.08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
4 (鄂)3J42900545070 潜江市应急管理局 2024.4.17-2027.4.16
经营备案证明
(二)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标的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
(三)主要负债情况根据天健会计师出具的标的公司《审计报告》(天健审〔2025〕16226号),截至2025年6月30日,标的公司主要负债构成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25年6月30日
项目金额(万元)占比主要构成
短期借款982.605.32%信用证贴现借款
应付账款8555.1246.36%主要为材料款、工程及设备款、运费
应付职工薪酬55.540.30%主要为短期薪酬和离职后福利
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代扣代缴个人
应交税费51.450.28%所得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环保税
其他应付款4.570.02%应付暂收款、押金保证金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402.982.18%
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10052.2654.47%
长期借款3556.0119.27%银行借款
递延收益4844.9226.26%政府补助
非流动负债合计8400.9345.53%
负债合计18453.19100.00%
截至2025年6月30日,湖北晶瑞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负债。
(四)抵押、质押等权利受限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5〕16226号),截至
2-1-230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025年6月30日,标的公司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的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元
2025年6月30日
项目账面余额账面价值受限类型受限原因
固定资产114102765.3399351573.63抵押借款抵押
合计114102765.3399351573.63--标的公司于2024年10月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借款
人民币 8000万元,借款期限为 60个月,借款利率为浮动利率,即 LPR利率减
60基点,以其名下“鄂(2023)潜江市不动产权第0014648号”等房屋建筑及
土地使用权为该借款提供抵押担保。
除上述情形外,湖北晶瑞资产不存在其他抵押、质押等权利限制情况。
(五)重大诉讼、仲裁与合法合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标的公司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未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
六、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一)主营业务及产品概况
1、主营业务概况
标的公司专注于电子化学材料领域,主要从事包括高纯双氧水、高纯氨水、高纯硝酸、高纯盐酸等湿电子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广泛应用于半导体领域中清洗、刻蚀、成膜等制造工艺环节,是半导体产业发展不可或缺的关键性材料。
标的公司一直致力于为半导体行业客户提供技术领先、性能优异的高纯化学品。凭借持续性的研发投入以及技术积累,截至2025年6月30日,标的公司已拥有14项专利技术。
2、主要产品及用途
2-1-23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标的公司主营产品为高纯化学品,高纯化学品是控制颗粒和杂质含量的电子工业用化学试剂,按性质可分为:酸类、碱类、其它类,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高纯化学品名称品名
1酸类氢氟酸、盐酸
2碱类氨水
3其他类双氧水
高纯化学品主要用于半导体产品的清洗、光刻、显影、蚀刻等工艺环节。
不同线宽的集成电路制程工艺中必须使用不同规格的高纯化学品进行清洗、显
影和蚀刻,且高纯化学品的纯度和洁净度对集成电路的成品率、电性能及可靠性均有十分重要的影响。标的公司在半导体材料方面布局的高纯双氧水、高纯氨水等产品品质已达到 SEMI 最高等级 G5 水准,金属杂质含量均低于 10ppt,可基本解决高纯化学品这一大类芯片制造材料的本地化供应,实现半导体关键材料国产化,为打造高端半导体产业链提供了支撑。
(二)所处行业的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1、标的公司所处行业
湖北晶瑞主要从事高纯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包括高纯双氧水、高纯氨水等。湿电子化学品是一种专用化学品,应用于集成电路、显示面板和太阳能光伏行业电子产品的制造。标的公司的业务属于电子信息与化工行业交叉领域,就生产工艺而言,属于精细化工;就产品用途和应用而言,属于电子材料领域。
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标的公司所属行业为“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中的“C398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下的“C3985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2、行业主管部门、自律组织及监管体制
标的公司的行业管理体制为政府职能部门的宏观管理结合行业自律组织的协调指导发展。
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及科技部作为主管部门负责制定产业政策、行业规划,
2-1-23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指导行业技术进步。在行业监管方面,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安监局、应急管理部、生态环境部、公安部以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其监管职责分别负责标的
公司所处行业的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和易制爆化学品生产经营管理。
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是标的公司所属行业的自律组织,相应负责行业自律、规范管理、参与规划编制以及政策建议等工作。
3、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
(1)行业主要法律、法规
国家尚未发布专门针对电子化学品行业的法律法规,但是对化学品生产,尤其是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和剧毒化学品企业的生产经营实施了强制许
可认证经营制度。标的公司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产品质量及职业健康等方面的需要遵守的法律法规如下:
监管法律法规名称颁布部门施行时间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全国人大2021年9月安全生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全国人大2021年4月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2014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全国人大2020年9月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治安管理办法公安部2019年8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全国人大2018年10月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国家安监局2017年3月办法环境保护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监局2015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全国人大2015年1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2013年12月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国家安监局2012年8月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公安部2006年10月产品质量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全国人大2018年12月职业健康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国家卫健委2019年2月
2-1-233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标的公司从事的行业发展规划及主要政策
标的公司所处行业为电子信息行业与化工行业的交叉领域,处于电子信息产业链的最前端。国家各部委近年来陆续颁布了多项政策法规,对电子化学品行业给予鼓励和重点扶持,具体如下:
序施行时政策名称颁布部门相关政策内容号间
超净高纯试剂、光刻胶、电子气体、新《产业结构调整20231指导目录(202412型显示和先进封装材料等电子化学品及发改委年关键原料的开发与生产属于国家鼓励发年)》月展的产品
工信部、发“要求“实施‘三品’行动,提升化工产《关于十四五”改委、科技2022品供给质量”,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等
2推动石化化工行部、生态环年4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电子化学
业高质量发展的境部、应急
月品、工业特种气体等产品。鼓励企业提指导意见》管理部、国升品质,培育创建品牌家能源局《重点新材料首2022超高纯化学试剂作为电子化学新材料明
3批次应用示范指工信部年1确纳入《指导目录》范围,主要应用于导目录(2021年月集成电路、显示面板版)》《“十四五”原材工信部、科2021
4石化化工行业中,推动高纯/超高纯化料工业发展规技部、自然年12
学品及工业特种气体等新产品研发划》资源部月
瞄准产业基础高级化,加快基础材料、“”中央网络安20215《十四五国家12关键芯片、高端元器件、新型显示器件全和信息化年信息化规划》等关键核心信息技术成果转化,推动产委员会月业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加快发展支撑重点产业的先进材料技
术:电子信息材料。重点发展高纯石英《湖北省科技创2021晶体、光纤光缆用膨胀阻水材料、光纤
6“”湖北省人民新十四五规年9涂料、新型发光材料、化合物半导体材
政府划》月料、高介电常数低介电损耗电子陶瓷、
电子级高纯化学品、电子用胶黏剂、无
铅压电材料、光刻胶等
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国民经济和社会十三届全国2021
绿色环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等战
7发展第十四个五人大四次会年3
2035月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年规划和年议
远景目标纲要应用,增强要素保障能力,培育壮大产业发展新动能。
2-1-234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序施行时政策名称颁布部门相关政策内容号间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新型显示器件生产企业进口国内关于2021-2030年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求的自用生
财政部、海2021
产性原材料、消耗品和净化室配套系
8支持新型显示产关总署、税年3
业发展进口税收
月统、生产设备零配件,对新型显示产业务总局政策的通知的关键原材料、零配件生产企业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求的自用
生产性原材料、消耗品,免征进口关税《新时期促进集聚焦高端芯片、集成电路装备和工艺技2020
9成电路产业和软
术、集成电路关键材料等关键核心技术国务院年7件产业高质量发月研发,不断探索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展的若干政策》条件下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举国体制
在“先进基础材料”之“三先进化工材料”《重点新材料首2020之“(四)电子化工新材料”之“125超高10批次应用示范指工信部年12019纯化学试剂”中将超高纯化学试剂明确导目录(年月版)》列示,主要应用于集成电路、新型显示。
行动目标指出:石化化工行业:大宗基《原材料工业质工信部、科2018础有机化工原料、重点合成材料、专用
11量提升三年行动技部、商务年10化学品的质量水平显著提升。攻克一批
方案(2018-2020部、市场监月年)》管总局新型高分子材料、膜材料以及高端专用化学品的技术瓶颈
关于集成电路生财政部、税2018
12产企业有关企业务总局、发
对于满足要求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实行年3所得税政策问题改委、工信月税收优惠减免政策的通知部
(三)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
光刻胶剥离及清洗等配套试剂中的双氧水、氨水、硝酸、盐酸以及其他湿
电子化学品主要通过纯化工艺制得,即针对不同类型的单成分湿电子化学品(如双氧水、氨水、硝酸、盐酸等),通过多级水洗、高效连续精馏、低压精馏与吸收、离子交换、膜处理等多种复杂工艺的应用,对产品进行分离提纯。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要产品为双氧水,双氧水的工艺流程图如下:
2-1-235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四)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标的公司采用按需采购模式,根据当年的生产和销售情况,确定对应的采购计划,实际生产时再根据市场情况进行调整。具体采购模式为:
(1)需求确定:标的公司的采购人员根据生产部门的需求制定采购计划,确定所需采购的物料种类、数量和规格,然后通过 OA 向上市公司晶瑞电材提出采购申请;
(2)供应商选择:采购计划通过总部 OA批准后,标的公司独自进行比价、询价,选择合适的供应商;
(3)合同签订与下单:标的公司采购人员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
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物料种类、数量、价格、付款方式、交货时间等,然后根据合同要求向供应商下达采购订单,明确具体的采购需求;
(4)验收入库:供应商发货后,质量控制部门需对货物进行验收,确保货
物与合同一致,质量符合要求;
2-1-236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5)结算流程:供应商在发货后,开具发票,发票上需明确物料种类、数
量、价格等信息。采购人员收到发票后,需对发票信息进行审核,确保发票信息准确无误,符合合同约定。采购人员根据发票和合同要求,向财务部门提交付款申请,申请中需明确付款金额、付款方式等。财务部门对付款申请进行审核,确保付款申请符合标的公司财务制度和合同约定。审核通过后,财务部门通知银行进行款项支付,确保资金安全、及时到账。
2、生产模式
标的公司的生产组织主要按照以销定产的原则,根据订单情况和产品库存情况按照作业计划组织生产。销售部门每月汇总客户需求,填写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的清单,生产部门根据销售清单结合仓库库存情况,以及车间产能情况等制定下个月的生产计划表。电子化学品属于非标准产品,需要根据客户的特殊要求进行定制研发设计,满足客户不同的纯度、电性能等要求,客户需求呈现少量多批的趋势,标的公司相应在生产管理上采用了柔性制造系统,通过加强设备的模块化配置等方法,有效缩短了产品生产周期。
3、研发模式
标的公司自设立以来始终把研发与技术创新当作企业发展的动力源泉,使公司的生产技术水平在国内微电子化学领域处于相对优势地位。标的公司坚持以技术进步、科技创新为先导,力求实现以产品技术研发为驱动,形成研发生产良性互动的局面。
标的公司依靠内部科研人才队伍进行研发生产,从新项目的调研、立项、设计输入输出、到设计评审、验证、确认、更改全过程均按照质量管理体系相
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研发,实行规范化管理,对研发成功的项目申请科技成果并对自主知识产权进行维护管理,对取得科技成果的研发人员实施持续激励,鼓励科技创新和研发工作。
4、销售模式
湿电子化学品进入半导体客户供应链一般都需要经历现场考察、送样检验、
技术研讨、需求回馈、技术改进、小批试做、批量生产、售后服务评价等环节。
为了保证高品质产品的稳定供应,产品一旦通过认证,客户便会与供应商保持
2-1-237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较为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因开拓新客户需要的时间较长,为最大化集约采购形成规模效益,湖北晶瑞除了少部分直接面向终端客户的销售外,主要采用先通过内部调拨的方式向晶瑞电材销售,再由晶瑞电材统一对外进行出售的销售模式。
晶瑞电材主要通过网络推广、参加半导体材料展会及销售人员登门拜访等
方式开拓客户,已建立了遍布全国的销售网络,且在客户选择方面主要以半导体领域内的重点大客户为主。
关于销售定价原则,对于销售给上市公司的产品,标的公司根据工艺复杂程度、产品需求、市场竞争环境等因素,参考上市公司与终端客户签订的销售价格,采用协商定价模式;对于销售给其他公司的产品,标的公司根据工业级化学品的市场价格波动来确定价格。
标的公司的销售流程如下所示:
(1)客户需求确认
晶瑞电材业务部针对客户订单需求填写产品要求评审单,明确客户的产品要求如产品规格、数量、包装方式、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由晶瑞电材品管部、晶瑞电材制造部、晶瑞电材资材部等相关部门进行评审,以确保标的公司产品能够满足客户需求。
(2)产品订单管理
晶瑞电材业务部根据订单交货期安排出货计划,交由湖北晶瑞进行生产,并由湖北晶瑞选择具备相应运输资质的物流公司负责产品的运输。湖北晶瑞在发出货物后,及时了解货物的运送情况,以保证物流公司按时、安全将货物送达客户指定的送货地点。
(3)客户技术服务
晶瑞电材为客户提供持续的技术服务,包括产品工艺技术、安全技术方面的现场咨询服务以及应用分析与检测、技术支持、质量控制等服务。销售员在获知客户有技术服务需求时,通知公司技术服务人员解答客户咨询或赴现场解决客户问题,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产品服务和技术解决方案。
2-1-238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5、盈利和结算模式
标的公司主要通过生产和销售高纯双氧水、高纯氨水等高纯化学品实现收入和利润。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与主要客户和供应商的结算模式如下:
(1)客户结算方式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要通过母公司晶瑞电材实现产品的对外销售。在按照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购货方并经购货方签收后,标的公司会确认收入,并将上述销售过程中对应的订单合同、系统内的调拨记录、发运凭证、发票等作为与上市公司定期结算的相关依据。
(2)供应商结算方式
报告期内,供应商会在向标的公司发货后开具发票,标的公司的采购人员在对发票进行审核后会向财务部门提交付款申请,在财务部门审核通过后会通知标的公司的开户银行进行付款结算。
(五)报告期内生产与销售情况
1、主要产品的产能及产能利用情况
报告期内,湖北晶瑞主要产品为双氧水、氨水,其产能、产量及产能利用情况具体如下:
产品类别时间产能(吨)产量(吨)产能利用率
2025年1-6月30000.0038365.00127.88%
双氧水2024年度36666.6748594.36132.53%
2023年度20000.0024054.08120.27%
2025年1-6月5000.002107.9242.16%
氨水2024年度10000.002399.4623.99%
2023年度10000.002891.5228.92%
注:2024年度标的公司40000吨双氧水新增产能为当年8月满足生产条件,按加权口径计算,全年产能为36666.67吨。
报告期内,氨水的产能利用率偏低,主要原因是:集成电路在生产中会使用多种通用类的湿电子化学品用以清除不同的污染物(包括颗粒污染物、金属离子、有机残留物、自然氧化层等)。故湿电子化学品厂商为了提升自身竞争
2-1-239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力,增加客户粘性,会尽可能丰富自身的产品线,以满足客户多样性的需求。
标的公司项目计划中包括双氧水、氨水等在内共计15种湿电子化学品。基于最优运输半径以及最大化产品附加值的考虑,标的公司优先与该区域内客户建立了高纯双氧水的合作关系。包括氨水在内的其他已建成产线的产品现阶段因客户优先性需求等因素尚未产生大规模订单,致使产能利用率较低。
2023年双氧水的产能利用率为120.27%,主要原因是:1、上表所显示的
2023年的产能仅为“年产18.5万吨(一期10.5万吨)电子级微电子材料项目”
经环保验收核定的产能,“年产5.5万吨电子级微电子材料项目”在2023年未完成环保验收,但于2023年末已进入试生产期间,并形成产量;2024年,“年产5.5万吨电子级微电子材料项目”完成了环保验收,上表所显示的2024年的产能包含该项目经环保验收核定的产能;2、湖北晶瑞订单量较去年同期增
长较大;为满足客户需求,湖北晶瑞合理安排员工加班,延长了生产时间。
2、主要产品的产销量情况
报告期内,湖北晶瑞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产销率情况如下:
产品类别时间产量(吨)销量(吨)产销率
2025年1-6月38365.0039149.19102.04%
双氧水2024年度48594.3649505.00101.87%
2023年度24054.0823939.0099.52%
2025年1-6月2107.922107.5899.98%
氨水2024年度2399.462461.00102.56%
2023年度2891.521426.0049.32%
3、主要产品销售价格
报告期内,湖北晶瑞主要产品的销售价格情况如下:
2025年1-6月2024年2023年产品类别价格(元/价格(元/吨)变动价格(元/吨)变动变动
吨)
双氧水2933.41-1.40%2975.140.99%2945.89-
氢氟酸--6449.190.02%6448.21-
2-1-240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氨水2913.8591.46%1521.88129.31%663.67-
其他7101.25135.00%3021.8439.58%2164.97-
2024年氨水的价格较2023年上涨了129.31%,主要原因为2023年生产的
氨水为工业级氨水,产品单价较低,2024年生产的氨水包含工业级氨水和电子级氨水,电子级氨水拉高了氨水产品的整体均价。2025年1-6月氨水单价较
2024年度增长91.46%系销售的电子级氨水占比进一步提升所致。
关于销售定价原则,对于销售给上市公司的产品,标的公司综合考量工艺复杂程度、产品需求、市场竞争环境等因素,参考上市公司与终端客户签订的销售价格,采用协商定价模式;对于销售给其他公司的产品,标的公司根据工业级化学品的市场价格波动来确定价格。
4、主要产品收入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湖北晶瑞主要产品为湿电子化学品,其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1-6月2024年2023年
产品类别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双氧水13439.1390.96%17247.8191.07%8427.1195.71%
氢氟酸0.000.00%781.094.12%184.902.10%
氨水614.124.16%374.601.98%94.651.07%
其他721.634.88%534.642.82%98.491.12%
合计14774.87100.00%18938.14100.00%8805.15100.00%
5、报告期内前五名客户情况
报告期各期,湖北晶瑞营业收入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占主营业务收期间序号公司名称销售收入入比例
1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4273.2996.61
2025年1-2潜江益和化学品有限公司444.853.01
6月3苏州市鸿昌贸易有限公司42.050.28
4黄石市生友化玻仪器有限公司14.680.10
2-1-24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占主营业务收期间序号公司名称销售收入入比例
5湖北博枫化工有限公司0.0030.00
合计14774.87100.00
1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7817.5193.99
2潜江益和化学品有限公司1045.515.52
3黄石市生友化玻仪器有限公司79.780.42
2024年度
4苏州东南化工有限公司10.640.06
5湖北永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430.01
合计18954.87100.00
1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8035.2991.26
2潜江益和化学品有限公司427.914.86
3苏州东南化工有限公司227.962.59
2023年度
4黄石市生友化玻仪器有限公司59.720.68
5湖北永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280.34
合计8781.1599.73
湖北晶瑞向晶瑞电材销售的产品为电子级高纯化学品,销售给其他客户的产品为工业级副产品。报告期各期,湖北晶瑞向晶瑞电材及其关联企业的销售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6.12%、99.51%和99.62%。半导体行业对高纯化学品的质量和供货的稳定性要求较高,因此供应商准入的验证时间较长,存在一定的门槛。作为控股子公司,湖北晶瑞高纯化学品的产品质量管控标准、产成品对外销售需达到的品质要求与晶瑞电材一致。因此定位为上市公司生产主体的湖北晶瑞主要通过晶瑞电材销售产品,故湖北晶瑞对上市公司销售占比较高的情况对其持续经营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除前述情形外,报告期内湖北晶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主要关联方或持有湖北晶瑞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在前五名客户占有权益的情形。
(六)报告期内采购情况
1、主要原材料及能源采购及价格变动情况
(1)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
2-1-24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报告期内,湖北晶瑞生产中耗用的主要原材料为双氧水、氢氟酸、氨水,其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1-6月2024年2023年
类别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双氧水3814.0983.54%6258.9781.79%4478.3290.57%
氢氟酸--736.599.63%208.524.22%
氨水176.953.88%182.042.38%115.432.33%
其他574.7212.59%474.746.20%142.502.88%
合计4565.76100.00%7652.33100.00%4944.76100.00%
(2)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湖北晶瑞各类主要原材料的采购价格具体如下:
单位:元/吨
2025年1-6月2024年2023年
类别平均价格变动率平均价格变动率平均价格变动率
双氧水1103.92-32.85%1643.89-26.14%2225.61-
氢氟酸--6163.480.45%6135.69-
氨水2834.546.44%2662.96-20.03%3329.83-
其他4565.7682.18%2506.2437.01%1829.25-
受近年来工业级双氧水产能过剩以及供需关系的影响,报告期内双氧水采购价格持续降低。上表中主要原材料的其他类别包括异丙醇、盐酸、硝酸等,上述原材料单价差异大。因此,对不同种类采购数量的变动导致该类别总体平均价格波动较大。
2、主要能源采购及价格情况
湖北晶瑞使用的能源主要有水、电力,能源供应稳定。具体情况如下:
采购均价
期间主要能源(元/吨或数量(吨或度)采购金额(元)
度)
2025年电0.673151700.002104511.64
2-1-243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1-6月水2.2379025.00176045.79
合计2280557.43
电0.755519040.004128351.70
2024年度水1.60101629.00162606.40
合计4290958.10
电0.784815900.003737739.66
2023年度水1.60103591.35165582.01
合计3903321.67
3、报告期内前五名供应商情况
报告期各期,湖北晶瑞前五名原材料、周转材料等供应商的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序占当年度原材料采报告期公司名称采购金额号购金额比例
1苏州东南化工有限公司2419.3026.07
2江苏凯而福物流有限公司2268.0724.44
20253潜江益和化学品有限公司1286.6713.87年1-6月4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879.479.48
5苏州市正祥危险品运输有限公司696.817.51
合计7550.3181.37
1苏州东南化工有限公司5428.9937.72
2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182.4415.17
20243江苏凯而福物流有限公司2155.5314.98年度
4苏州市正祥危险品运输有限公司857.565.96
5湖北兴力电子材料有限公司736.595.12
合计11361.1178.95
1苏州东南化工有限公司3558.7542.18
2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467.1017.39
20233江苏凯而福物流有限公司744.888.83年度
4江西理文化工有限公司544.156.45
5平湖石化有限责任公司391.004.63
合计6705.8979.49
2-1-244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报告期各期,湖北晶瑞前五名长期资产供应商的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序占当年度长期资产报告期公司名称采购金额号采购金额比例
1苏州费斯特工业设备有限公司606.2017.40
2上海森松皓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449.8512.91
2025年3中石化工建设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418.5312.02
1-6月4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18.059.13
5杭州氟研科技有限公司244.927.03
合计2037.5658.50
1上海森松皓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3299.4122.93
2中石化工建设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1964.5713.65
2024年3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344.449.34
度4苏州盛极通科技有限公司962.806.69
5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749.595.21
合计8320.8157.82
1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2828.1423.27
2苏州费斯特工业设备有限公司2730.3122.46
2023年3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57.128.70
度4威固建设(江苏)有限公司883.767.27
5苏州盛极通科技有限公司761.256.26
合计8260.5867.95
湖北晶瑞、潜江益和化学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潜江益和”)为晶瑞电
材的控股子公司,除上述事项外,其他主要供应商与湖北晶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报告期内,苏州东南化工有限公司、潜江益和作为供应商,向湖北晶瑞销售其用于生产的原材料双氧水;作为客户,采购湖北晶瑞对产品进行分离提纯之后得到的价值较低的工业级副产品双氧水。采购与销售的产品虽均为双氧水,但存在本质区别。双方交易行为是基于日常经营需要,苏州东南化工有限公司、潜江益和为标的公司客户及供应商具有商业合理性。
2-1-245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七)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情况
1、安全生产情况
湖北晶瑞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各项安全生产政策法规,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制定了多项安全管理制度,对安全生产管理的体系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配置以及安全事故问责制等各方面做出明确规定,有效地提高了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保障生产、施工安全。
报告期内,湖北晶瑞的生产经营活动中不存在高危险的情况,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符合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要求,生产活动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根据潜江市应急管理局于2025年1月24日、2025年9月10日出具的证明,湖北晶瑞自2020年1月至2025年6月30日,不存在因违反国家及地方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而受到该局行政处罚的情况。
2、环境保护情况
湖北晶瑞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在日常生产经营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湖北晶瑞采取了相应的污染处理措施及环境保护措施。
(1)生产经营中主要排放的污染物
湖北晶瑞生产经营中涉及的主要环境污染物包括废液、废气等,对应的主要生产制造环节、污染物具体名称、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情况如下:
污染主要生产制造环节物名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称
含氨、氟废气通过密闭管道输送。废气通含
过微负压等装置收集后,通过一套二级喷氨、
高纯氨水、氟化铵、BOE生产过程中 淋吸收装置(风量 30000m3/h)吸收后,氟废
经不低于 20m高排气筒排放,吸收介质气为清水。利用气体的水溶性去除废气。
主要污染物质为酸性废气,采用碱液喷淋酸性吸收工艺。废气通过微负压等装置收集高纯盐酸、硝酸的生产过程中废气后,通过一套喷淋吸收装置(风量10000m3/h)吸收(一级喷淋吸收塔),
2-1-246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污染主要生产制造环节物名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称
塔顶设置除雾装置,净化后的尾气经不低于 20m高排气筒(P1)排放,吸收介质为碱液。
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纯水制备浓水、地面冲洗用水废水、设备及包装自建污水处理站拟采取“高级氧化+沉淀脱桶清洗废水、树脂再生废水、废气处废水氟+水解酸化+接触氧化+二次沉淀”处理工
理设备废水、实验室废水、循环冷却 艺,设计处理规模为 300m3/d。
水排水、初期雨水根据潜江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9月10日出具的证明(潜环证〔2025〕22号),标的公司自2019年11月13日成立起至本证明出具之日,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地方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未发生环保事故,没有因环境违法行为受到该局行政处罚的情形。
(2)环保投入、环保费用支出情况
报告期内,湖北晶瑞的环保投入、环保费用支出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环保设备支出-350195.911524945.38
环保费用化支出104734.76213191.70160518.98
合计104734.76563387.611685464.36
(八)质量控制情况
1、质量控制体系
湖北晶瑞根据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和企业标准及客户需求控制产品质量,确保产品符合企业标准及客户需求。
2、质量控制体系和控制措施
标的公司自设立以来高度重视产品质量,通过质量部门全面负责产品的质量管理工作。为保证生产质量稳定,标的公司设立了质量检验部门,负责制定产品质量管理办法,组织全面质量管理。标的公司制定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组织生产,保证产品和生产过程符合要求。
3、产品质量纠纷情况
2-1-247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报告期内,湖北晶瑞不存在因违反质量和技术方面的法律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九)技术研发情况
1、主要产品生产技术情况
自成立之初,湖北晶瑞一直专注高纯化学品研发,积累了丰富的生产经验,掌握了多项核心技术,取得了多项创新性成果。主要产品生产技术及所处阶段情况如下:
对应序号专利技术水平及技术优势产品
本技术利用精馏塔主体的底部定位安装有底座,所述底座中定位安装有加热座,所述精馏塔主体上连接有原料输料泵、压缩机与一种冷凝器,所述冷凝器连接有回流泵,且回流泵连接精馏塔主体的硝酸位置,所述回流泵连接有出料箱,所述精馏塔主体与原料输料泵加工
之间连接有进料管,所述加热座与温控箱之间连接有控制线,所
1调压硝酸
述进料管与精馏塔主体之间连接有进料口,所述精馏塔主体的外精馏壁定位有观察窗。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一种硝酸加工调压精馏塔结塔结构,可以进行连续调压精馏操作,对硝酸原料内部的重质、轻质构
以及杂质进行快速去除,达到高纯效果,硝酸制备性能更为优异,可以进行连续化生产。
本技术利用搅拌吸附箱与高温蒸馏箱,所述搅拌吸附箱的上端开合设置有进料板,所述搅拌吸附箱的后端定位安装有氧化剂泵与吸附剂泵,所述搅拌吸附箱的外侧定位安装有搅拌器,所述搅拌一种
吸附箱与高温蒸馏箱之间连接有连接管,所述连接管的内部定位盐酸
连接有过滤网,所述高温蒸馏箱的底部定位安装有控温板,所述
2杂质盐酸
控温板连接有温度控制器,所述高温蒸馏箱连接有冷凝器,所述去除搅拌吸附箱与氧化剂泵和吸附剂泵之间连接有输料管。本实用新装置
型所述的一种盐酸杂质去除装置,经过氧化搅拌、吸附过滤、高温蒸馏、二次吸附过滤与冷凝加工进行制备,盐酸杂质去除效果更为优异,可以达到连续化去除功能,更为实用。
一种本技术利用降压蒸发器、碱液水分离箱、过滤箱、混合吸收箱与
氨水循环过滤箱,所述降压蒸发器连接碱液水分离箱的位置,所述碱制备液水分离箱连接过滤箱的位置,所述过滤箱连接混合吸收箱的位
3碱液置,所述混合吸收箱连接循环过滤箱的位置,所述碱液水分离箱氨水
水分外侧分别连接有出液管、出水管与出气管,所述碱液水分离箱的离装顶部连接有连接管,所述碱液水分离箱的内部定位安装有挡液置板。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一种氨水制备碱液水分离装置,经过降压
2-1-248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对应序号专利技术水平及技术优势产品
蒸发、碱液水分离、过滤、混合吸收和循环过滤的步骤对氨水进
行快速制备,能够很好的对氨水进行提纯操作,氨水制备效果更为优异。
本技术利用过滤设备,包括过滤箱,过滤箱的内部设置有过滤框,过滤框前后两侧的中心处均开设有卡槽,两个卡槽的内壁均一种
滑动连接有卡块,两个卡块的相反一侧均固定连接有连接板,两双氧个连接板的相反一侧分别与过滤箱内壁前后两侧的中心处固定连水制接,过滤框左侧上下两侧的中心处共同固定连接有齿条板。本实双氧
4备用
用新型能够在过滤器长时间使用后,无需要工人利用工具对过滤水过滤
器进行过拆卸,通过驱动装置带动过滤框向上移动,将过滤网从器结
装置内部移动,通过转动的毛刷杆左右前后移动,对粗过滤网和构
细过滤网的表面进行清理,操作过程十分的便捷,并且省时省力,从而使得整体的作业效率得到提高。
本技术利用固体池,所述固体池左侧位置处设置有异丙醇收集池,所述异丙醇收集池左侧位置处设置有放置架,所述放置架上一种
侧位置处设置有石英砂过滤器,所述石英砂过滤器下侧底部位置异丙
处设置有排污管,所述排污管内部位置设置有搅拌器,所述搅拌醇制
器包括主轴、搅拌片,所述主轴外部表面位置处设置有搅拌片,异丙
5备循
所述设备通过电线连接内部电源进行供电,当排污管长期使用醇环过时,排出的固体物质容易堵塞管道,缺少疏通装置,从而影响排滤系污,间接导致设备损坏,该新型能利用搅拌器的设置,不停的在统
管道内进行旋转,从而遇到堵塞的固体物质,也会被搅拌片打碎,进而达到疏通管道的作用。
本技术利用双氧水制备的温控装置,包括罐体,罐体内壁左侧的上方固定连接有注水管,注水管的管壁固定连接有电磁阀,罐体一种
右表面的上方开设有凹槽,凹槽内壁的左侧设置有弹性机构,凹用于
槽内壁下侧的右方开设有滑动槽,滑动槽的内壁设置有移动机双氧构,弹性机构包括弹簧,弹簧的左端与凹槽内壁的左侧固定连双氧
6水制接,弹簧的右端固定连接有锥形推块,凹槽内壁的上下两侧均开水备的
设有限位槽,两个限位槽的内壁均滑动连接有限位块。本实用新温控
型可以控制注入罐体的低浓度的双氧水的水量,避免罐体内部注装置
入过多低浓度的双氧水,罐体受到压力较大发生损坏,避免了购买新的设备,降低高纯双氧水制备成本。
一种本技术利用一种制备氟化氨溶液的混合反应装置,包括釜身,所制备述釜身上端中心处设置有电机,所述电机下端连接有搅拌叶轮,氟化
7氟化所述釜身上端中心处左侧设置有出气管口,所述出气管口左侧设氨
氨溶置有导液管口,所述釜身上端右侧内部内外贯穿有导气管,所述液的釜身下端向下贯穿有氟化氨溶液出液管口,所述导气管下端左侧
2-1-249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对应序号专利技术水平及技术优势产品
混合设置有气体分散装置,通过在导气管下端左侧设置气体分散装反应置,使得氨气能更充分地与氢氟酸反应,从而提高氟化铵的生产装置效率,通过在导气分管上端设置防逆气孔装置,释放氨气时通过氨气的压力使封堵滑塞向上滑动打开,停止释放氨气时通过回位弹簧的挤压力使封堵滑塞向下滑动闭合,防止氢氟酸与氨气在导气分管内部进行反应将管道堵塞。
本技术利用多级处理工序逐级对所述原料进行处理,每级处理工一种序分别除去部分杂质,其以工业级异丙醇为原料,先通过渗透汽异丙化膜和分子筛脱水,再通过初级颗粒控制,改性聚酰亚胺膜控制异丙
8醇的金属阳离子,然后经过两级精馏塔去除轻组分和重组分,再经过
醇
提纯阴离子树脂去除阴离子,再经过低温处理和精馏对产品进行重方法整,然后通过离子交换滤芯去除金属阳离子,最后通过纳滤滤芯控制颗粒,可以得到半导体级的异丙醇。
2、研发投入情况
报告期内,湖北晶瑞研发费用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研发费用496.48408.79231.54
营业收入14774.8718956.048805.15
占比3.36%2.16%2.63%
报告期内,湖北晶瑞研发费用分别为231.54万元、408.79万元和496.48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63%、2.16%和3.36%。
3、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报告期内,湖北晶瑞无核心技术人员。
4、研发人员情况
报告期内,湖北晶瑞的研发人员数量及占比情况如下:
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研发人员数量91010员工总数626153
研发人员占比14.52%16.39%18.87%
2-1-250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十)债权债务转移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湖北晶瑞仍为独立存续的公司,其全部债权债务不随股权变更而转移。
七、标的公司财务概况根据天健会计师出具的标的公司《审计报告》(天健审〔2025〕16226号),湖北晶瑞报告期内简要财务报表数据如下:
(一)简要资产负债表数据
单位:万元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18487.3312616.2921184.52
非流动资产57686.4656872.5948624.52
资产总计76173.7969488.8869809.04
流动负债10052.267374.818931.27
非流动负债8400.936894.644248.40
负债合计18453.1914269.4513179.67
所有者权益57720.6055219.4356629.3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57720.6055219.4356629.37
(二)简要利润表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14774.8718956.048805.15
营业利润2376.77-1579.42-3790.60
利润总额2376.70-1607.13-3826.16
净利润2376.70-1625.34-3826.1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376.70-1625.34-3826.1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
2311.75-1691.44-3875.57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三)简要现金流量表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2-1-25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21.35715.13-2790.3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154.64-12987.19-10012.6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876.942003.3619105.24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0.002.42-0.9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856.35-10266.286301.30
(四)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指标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资产负债率24.23%20.53%18.88%
毛利率25.02%5.22%-20.34%
(五)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
3.87-0.74
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
61.1693.8084.22
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
-0.07-27.71-35.56和支出
合计64.9566.0949.41
八、标的公司最近三年进行的与股权交易、增资或改制相关的评估情况
(一)最近三年与股权交易、增资或改制相关的评估或估值情况
2023年3月,增资方大基金二期、厦门闽西南、国信亿合与晶瑞电材、湖
北晶瑞签订了《关于晶瑞(湖北)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约定增资方以合计人民币22000万元认购湖北晶瑞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8565.4009万元,占湖北晶瑞的股权比例为31.7004%。本次增资,根据上海东洲资产评估
2-1-25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有限公司以2022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的评估报告(东洲评报字
(2022)第2006号),湖北晶瑞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40947.09万元为基础,并经各方协商确认,增资价格确定为1.185元/注册资本,增资完成后湖北晶瑞的投后估值为6.94亿元。
九、标的公司报告期内主要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处理
(一)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收入的确认和计量原则及具体方法
(1)收入确认原则
于合同开始日,标的公司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1)客户在标的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标的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2)客户能够控制标的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商品;
3)标的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标的公司在整
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标的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
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标的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1)标的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2)标的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
法定所有权;
2-1-253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3)标的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4)标的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
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6)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2)收入计量原则
1)标的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
标的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2)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标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
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3)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标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
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标的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4)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标的公司于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
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3)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标的公司主要销售高纯化学品,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标的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购货方,经购货方签收后确认收入。
2、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及折旧方法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2-1-254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标的公司从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按固定资产的类别、估计的经济使用年限和预计的净残值率分别确定折旧年限
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年限平均法200-54.75-5.00
生产设备年限平均法10010.00
运输工具年限平均法4025.00
其他设备年限平均法3-5020.00-33.33
3、在建工程
(1)标的公司于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对其予以确认。标的公司的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标的公司按工程实际成本将其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标的公司先按估计价值将对应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4、金融工具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三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
2-1-255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
金融负债;
3)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和初始计量方法
标的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但是,标的公司初始确认的应收账款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标的公司不考虑未超过一
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方法
○1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2-1-256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3)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方法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因标的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此类金融负债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除因标的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负债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相关规定进行计量。
○3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按照金融工具的减值规定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第14号——收入》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2-1-257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关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2当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标的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标的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按照下列情况处理:
1)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
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2)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
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
转移了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
2-1-258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标的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标的公司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分以下层级,并依次使用:
1)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
经调整的报价;
2)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
察的输入值,包括: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3)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
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
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5)金融工具减值
标的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
2-1-259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标的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标的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标的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
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标的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标的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标的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标的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标的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标的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标的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标的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标的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标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1-260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标的公司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1)标的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2)标的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标的公司不对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5、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
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标的公司发出存货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3)存货的盘存制度标的公司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
标的公司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2)包装物
标的公司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5)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标的公司的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标的
2-1-26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公司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
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对于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标的公司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标的公司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6、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标的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的条件;
2)标的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2)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
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3)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
2-1-26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4)与标的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
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标的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二)标的公司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同行业或同类资产及上市公司之间差异情况
经查阅同行业上市公司年报及公开披露信息,标的公司收入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及残值率等主要会计政策
和会计估计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对标的公司净利润无重大影响。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及财务报表范围
1、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标的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2、持续经营能力评价
标的公司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或情况。因此,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四)行业特殊的会计处理政策标的公司不存在行业特殊的会计处理政策。
(五)重要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报告期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十、其他事项
(一)交易标的涉及的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施工建设等有关报批事项
标的公司生产经营中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
2-1-263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有关报批事项的履行情况具体如下:
1、立项
标的公司成立于2019年11月,注册地址为潜江市江汉盐化工业园园区东路1号。标的公司在该地块生产经营办理了立项手续,于2021年6月7日取得年产18.5万吨(一期10.5万吨)电子级微电子材料项目《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019-429005-26-03-058266);于2022年3月25日取得年产5万吨电子级微电子材料项目《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203-429005-04-05-992096);于2024年6月3日
取得年产5.5万吨电子级微电子材料项目《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208-429005-04-02-135082);于2024年9月6日取得年产4万吨微电子材料双氧水项目《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409-429005-04-01-820499)。
2、环保
标的公司于2020年12月18日取得关于晶瑞(湖北)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年产18.5万吨(一期10.5万吨)电子级微电子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潜环评审函【2020】134号);于2022年7月12日取得关于晶瑞(湖北)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000吨电子级微电子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潜环评审函【2022】60号);于2023年3月6日取得关于晶瑞(湖北)
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5万吨电子级微电子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潜环评审函【2023】15号)。
2022年1月6日,标的公司取得了《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429005MA49CJ253A001V),有效期自 2024年 4月 9日至 2029年 4月 8日;
根据潜江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潜江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注销晶瑞(湖北)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证的函》,标的公司属于电子专用材料制造行业(行业代码3985),未被纳入潜江市2024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且未使用溶剂型涂料(含稀释剂)。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版),应办理登记管理。2024年4月9日,标的公司取得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 91429005MA49CJ253A002X),有效期自 2024 年 4 月
2-1-264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9日至2029年4月8日。
根据潜江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9月10日出具的证明(潜环证〔2025〕22号),标的公司自2019年11月13日成立起至本证明出具之日,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地方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未发生环保事故,没有因环境违法行为受到该局行政处罚的情形。
3、安全评价
2023 年 6 月 30 日,湖北晶瑞取得(鄂)WH 安许证【2023】1181 号安全
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2023年6月30日至2026年6月29日,许可范围为年产20000吨高纯双氧水、5000吨高纯氨水、5000吨高纯氟化铵、6000吨氟化
铵蚀刻液(BOE)。
2024 年 8 月 12 日,湖北晶瑞取得(鄂)WH 安许证【2023】1181 号安全
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2023年6月30日至2026年6月29日,许可范围为:
高纯双氧水60000吨/年、低纯双氧水10800吨/年、高纯氨水10000吨/年、工
业级氨水 400吨/年、高纯氟化铵 5000吨/年、氟化铵蚀刻液(BOE)6000吨/年、
高纯盐酸5000吨/年、工业级盐酸700吨/年、高纯硝酸5000吨/年、工业级硝
酸500吨/年。
根据潜江市应急管理局于2025年1月24日、2025年9月10日出具的证明,标的公司自2020年1月至2025年6月30日,不存在因违反国家及地方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而受到该局行政处罚的情况。
4、行业准入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标的公司主营业务不属于所列示的限制类或淘汰类行业,为鼓励类行业。标的公司已经取得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需的行政许可、备案、注册或者认证等,不存在超出经营许可或备案或经登记的经营范围的情形,不存在超过相关证照有效期经营的情况。
5、用地规划、建设施工
标的公司已取得生产办公厂房的房屋权属证书,证书号为鄂(2021)潜江市不动产权第0012826号。根据潜江市自然资源与城乡建设局于2025年9月8
2-1-265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日出具的《证明》,自成立以来,湖北晶瑞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自然资源与规划、土地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使用自然资源和土地,不存在因违反自然资源与规划及土地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综上所述,标的公司生产经营中涉及的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已及时履行,不存在相关违法违规情形。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依法设立和存续的有限公司股权,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施工建设等相关报批事项。
(二)标的资产债权债务转移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湖北晶瑞仍然是独立存续的法人主体,其全部债权债务仍由其自身享有或承担。
(三)资产许可情况
(1)许可他人使用资产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不存在许可他人使用自己所有的资产的情况。
(2)被许可使用他人资产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存在被许可技术。2024年6月3日,许可方中石化(上海)石油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与被许可方湖北晶瑞签订了“1万吨/年超净高纯 G5 级异丙醇纯化单元工艺包项目”技术许可合同,有效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年,技术许可费为1200万元。除此之外,标的公司不存
在被第三方许可使用资产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存在租赁房产情形,详见本报告书“第三章、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五、主要资产的权属情况、对外担保情况及主要负债情况”之“(一)主要资产的权属情况”之“2、固定资产情况”之“(2)房屋建筑物及租赁情况”。
除上述被许可技术及租赁厂房外,标的公司不存在作为被许可方使用他人资产的情况。
2-1-266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第四章本次发行股份情况
本次交易方案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本次交易中拟发行股份的种类为人民币 A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为 1.00元,上市地点为深交所。
二、发行对象、发行方式和认购方式
本次股份发行方式为向特定对象发行,发行对象为潜江基金、大基金二期、国信亿合和厦门闽西南。上述交易对方以其各自持有的标的公司湖北晶瑞的股权为对价认购上市公司发行的股份。
三、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和发行价格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8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本次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1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具体情况如下:
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区间交易均价(元/股)交易均价的80%(元/股)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10.898.72
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10.008.00
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9.237.38
注:交易均价=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董事会决议公告
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交易均价和交易均价的80%均保留两位小数且向上取整。
经交易各方协商,本次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为7.39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2025年5月16日,上市公司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
2-1-267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59571989股剔除回购证券专户中的1887375股后的股本105768461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5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4日。
2025年8月22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5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已经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执行2025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故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以2025年10月9日收市后总股本1072971483股扣减回购证券专户中的1887375股后的股本107108410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0月17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5年10月20日。
上述利润分配实施后,本次发行价格相应调整为7.34元/股。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对本次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四、发行股份的数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具体发行股份数量将由下列公式计算:具体发行
数量=标的资产股份支付对价÷发行价格。依据上述公式计算的发行数量精确至股,如果计算结果存在小数的,应当按照向上取整的原则确定股数。本次交易的最终股份发行数量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的发行数量为准。
本次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为59506.3689万元,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为
7.34元/股,按照上述计算方法,本次交易发行股份数量为81071349股,占
发行后总股本的7.11%,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1-268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标的公司权
序号交易对方对应注册资本股份数量(股)股份对价益比例
1潜江基金44.3948%26000.004729801634716.7435
2大基金二期23.0548%13502.10972456242318028.8184
3国信亿合4.3228%2531.645646054553380.4035
4厦门闽西南4.3228%2531.645646054553380.4035
合计76.0951%44565.40098107134959506.3689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实施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对上述发行数量做相应调整。本次交易最终发行股份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注册的发行数量为准。
五、股份锁定期安排
交易对方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的新增股份锁定期具体如下:潜江
基金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大基金二期、国信亿合、厦门闽西南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完成后,交易对方基于本次交易获得的股份对价因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获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若上述股份限售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前述股份限售期满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过渡期损益归属
以本次交易完成为前提,自评估基准日至标的资产交割日期间,标的资产的损益均由上市公司享有、承担。
七、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以本次交易完成为前提,标的公司截至交割日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上市公司享有。
上市公司股份发行日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的
2-1-269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新老股东按本次交易完成后各自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2-1-270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第五章标的公司评估情况
一、标的公司的评估总体情况
(一)评估机构、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潜江基金、大基金二期、厦门闽西南、国信亿合持有
的湖北晶瑞76.0951%股权,评估基准日为2024年6月30日。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最终交易价格参考上市公司聘请的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
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值,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
根据沃克森评估出具的关于标的资产评估报告,评估机构对标的公司采取了资产基础法和市场法进行评估,最终采取市场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截至2024年6月30日标的公司纳入评估范围内的所有者权益账面值为55286.07万元,在保持现有用途持续经营前提下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为78200.00万元,增值额为22913.93万元,增值率为41.45%。
根据交易各方分别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参考该评估值,经各方协商一致后,湖北晶瑞76.0951%股权交易作价确定为59506.3695万元。
鉴于沃克森评估出具的以2024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评估报告
已超过一年有效期,为保持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期间评估资料的有效性,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验证湖北晶瑞的股权价值未发生不利变化,沃克森评估以2024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湖北晶瑞进行了加期评估,出具《加期评估报告》。本次加期评估中评估机构采用市场法和资产基础法两种评估方法对湖北晶瑞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最终选用市场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根据市场法评估结果,湖北晶瑞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在加期评估基准日
(2024年12月31日)评估值为80600.00万元,与账面净资产相比增值
25380.57万元,增值率45.96%。
经加期评估验证,湖北晶瑞100.00%股权的加期评估结果为80600.00万元,相比以2024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值未发生减值。上述评估结果显示标的公司未出现评估减值情况,标的资产价值未发生不利于上市公司及全体
2-1-27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股东利益的变化。加期评估结果仅为验证评估基准日为2024年6月30日的评估结果未发生减值,不涉及调整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评估结果及交易对价,亦不涉及变更本次交易方案。
(二)评估方法的选择
1、评估方法选择的依据
(1)《资产评估基本准则》第十六条,“确定资产价值的评估方法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三种基本方法及其衍生方法。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当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等情况,分析上述三种基本方法的适用性,依法选择评估方法。”
(2)《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第十七条,“执行企业价值评估业务,应当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等情况,分析收益法、市场法、成本法(资产基础法)三种基本方法的适用性,选择评估方法。”
(3)《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第十八条,“对于适合采用不同评估方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的,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当采用两种以上评估方法进行评估。”
2、评估方法适用条件
(1)收益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收益法,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当结合被评估单位的历史经营情况、未来收益可预测情况、所获取评估资料的充分性,恰当考虑收益法的适用性。
收益法常用的具体方法包括股利折现法和现金流量折现法。
股利折现法是将预期股利进行折现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具体方法,通常适用于缺乏控制权的股东部分权益价值评估;现金流量折现法通常包括企业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和股权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当根据被评估单位所处行业、经营模式、资本结构、发展趋势等,恰当选择现金流折现模型。
(2)市场法
2-1-27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例进行比较,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当根据所获取可比企业经营和财务数据的充分性和可靠性、可收集到的可比企业数量,考虑市场法的适用性。
市场法常用的两种具体方法是上市公司比较法和交易案例比较法。
上市公司比较法是指获取并分析可比上市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数据,计算价值比率,在与被评估单位比较分析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具体方法。
交易案例比较法是指获取并分析可比企业的买卖、收购及合并案例资料,计算价值比率,在与被评估单位比较分析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具体方法。
(3)资产基础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评估表内及可识别的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当存在对评估对象价值有重大影响且难以识别和评估的资产或者负债时,应当考虑资产基础法的适用性。
3、评估方法的选择
本项目三种评估方法适用性分析:
(1)收益法适用性分析:
考虑标的公司成立时间较短、无经营性盈利历史记录,因此,本项目不选用收益法对评估对象进行评估。
(2)市场法适用性分析:
考虑我国资本市场存在的与标的公司可比的同行业上市公司满足数量条件
且披露信息充足,因此,本项目适用于市场法。
(3)资产基础法适用性分析
考虑委托评估的各类资产负债能够履行现场勘查程序、并满足评定估算的
资料要求,因此,本项目选用资产基础法对评估对象进行评估。
综上,本次评估选取市场法、资产基础法对评估对象进行评估。
2-1-273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三)评估假设
1、基本假设
(1)交易假设
交易假设是假定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内资产负债已经处在交易的过程中,资产评估师根据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评估。交易假设是资产评估得以进行的一个最基本的前提假设。
(2)公开市场假设
公开市场假设是假定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或拟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资产交易双方彼此地位平等,彼此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以便于对资产的功能、用途及其交易价格等作出理智的判断。公开市场假设以资产在市场上可以公开买卖为基础。
(3)资产持续使用假设资产持续使用假设是指资产评估时需根据被评估资产按目前的用途和使用
的方式、规模、频度、环境等情况继续使用,或者在有所改变的基础上使用,相应确定评估方法、参数和依据。
(4)企业持续经营的假设
企业持续经营的假设是指被评估单位将保持持续经营,并在经营方式上与现时保持一致。
2、一般假设
(1)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及其经营环境所处的政治、经济、社会等宏观环境不发生影响其经营的重大变动;
(2)除评估基准日政府已经颁布和已经颁布尚未实施的影响被评估单位经
营的法律、法规外,假设收益期内与被评估单位经营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发生重大变化;
(3)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经营所涉及的汇率、利率、税赋及通货膨胀等因素的变化不对其收益期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考虑利率在评估基准
2-1-274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日至报告日的变化);
(4)假设评估基准日后不发生影响被评估单位经营的不可抗拒、不可预见事件;
(5)假设被评估单位及其资产在未来收益期持续经营并使用;
(6)假设未来收益期内被评估单位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评估基准日在重大
方面保持一致,具有连续性和可比性;
(7)假设未来收益期被评估单位经营符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不违法;
(8)假设被评估单位经营者是负责的,且管理层有能力担当其责任,在未
来收益期内被评估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基于评估基准日状况,不发生影响其经营变动的重大变更,管理团队稳定发展,管理制度不发生影响其经营的重大变动;
(9)假设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资料真实、完整、可靠,不存在应提
供而未提供、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已履行必要评估程序仍无法获知的其他可能影
响评估结论的瑕疵事项、或有事项等;
(10)假设被评估单位未来收益期不发生对其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的诉
讼、抵押、担保等事项;
(11)假设可比公司公告的财务信息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是否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无重大会计差错;
根据资产评估的要求,认定这些假设条件在评估基准日时成立。当评估报告日后评估假设发生较大变化时,不承担由于评估假设改变而推导出不同评估结论的责任。
(四)评估结论
1、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截至评估基准日2024年6月30日,标的公司纳入评估范围内的总资产账面价值为66235.74万元,评估值为68963.64万元,增值额为2727.89万元,
2-1-275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增值率为4.12%;负债账面价值为10949.67万元,评估值为8641.74万元,减值率为21.08%;所有者权益账面值为55286.07万元,在保持现有用途持续经营前提下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为60321.90万元,增值额为5035.83万元,增值率为9.11%。
2、市场法评估结果
采用市场法对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计算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结果为人民币78200.00万元。
3、评估差异及评估结论
本次评估采用市场法得出的评估结果是78200.00万元,采用资产基础法得出的评估结果60321.90万元,市场法评估结果比资产基础法高17878.10万元,差异比例是29.64%。评估结论采用市场法评估结果,即:截至评估基准日2024年6月30日,标的公司纳入评估范围内的所有者权益账面值为55286.07万元,在保持现有用途持续经营前提下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为78200.00万元,增值额为22913.93万元,增值率为41.45%。
(五)不同评估方法的评估结果差异的原因
截至评估基准日2024年6月30日,标的公司全部股东权益的资产基础法及市场法下评估价值差异额为17818.10万元,差异比例是29.64%。
两种方法评估结果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两种评估方法考虑的角度不同:
(1)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是以资产的成本重置为价值标准,反映的是资产投入(购建成本)所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这种购建成本通常将随着国民经济的变化而变化;
(2)市场法通过可比公司流通股股价综合反应了评估基准日资本市场对湿
电子化学行业、可比公司的评价,在一定程度上即体现了各项资产的自身价值(通过资产价值比率)。我国资本市场经过多年发展,在上市公司数量、质量、信息披露等方面均已逐步完善和成熟。特别是与被评估单位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数量较多,业务相对比较单一,在全国范围内半导体行业发展趋势、市场行情基本相同的情况下,半导体行业上市公司与被评估单位的可比性较好,可比
2-1-276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公司经营和财务数据充分、可靠;
两种评估方法估算出的评估结果对企业价值内涵对象解释不同,通常情况下,企业拥有的品牌优势、技术优势、客户资源、产品优势及商誉等无形资源难以全部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中反映;
综上所述,由于两种评估方法价值标准、影响因素不同,从而造成两种评估方法下评估结果的差异。
(六)选择最终评估方法的原因
企业的主要价值除了实物资产、营运资金等有形资源之外,还应包含企业所具有的品牌优势、技术优势、客户资源、产品优势等重要的无形资源的贡献。
由于市场法对于企业未来预期发展因素产生的影响考虑的比较充分,市场法更能客观、全面的反映被评估单位的市场价值。因此本次评估以市场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
(七)评估特殊处理、对评估结论有重大影响事项的说明
本次评估不存在其他需要说明的评估特殊处理、对评估结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八)是否引用其他评估机构或估值机构的报告内容标的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不存在引用其他评估机构或估值机构报告的情况。
(九)评估基准日后交易标的发生的重要变化事项及其对评估结果的影响
自评估基准日2024年6月30日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未发生对评估结果有重大影响的重要变化事项。
二、标的资产评估情况
(一)资产基础法评估情况
1、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截至评估基准日2024年6月30日,湖北晶瑞纳入评估范围内的总资产账面价值为66235.74万元,评估值为68963.64万元,增值额为2727.89万元,
2-1-277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增值率为4.12%;负债账面价值为10949.67万元,评估值为8641.74万元,减值率为21.08%;所有者权益账面值为55286.07万元,在保持现有用途持续经营前提下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为60321.90万元,增值额为5035.83万元,增值率为9.11%。具体各类资产的评估结果见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流动资产14068.3614272.12203.761.45
非流动资产52167.3854691.522524.144.84
长期股权投资3549.603549.6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1500.001500.00--
固定资产29878.9231475.991597.085.35
在建工程12310.0712604.74294.662.39
使用权资产14.6014.60--
无形资产2800.823433.22632.4022.58
其他非流动资产2113.372113.37--
资产总计66235.7468963.642727.894.12
流动负债6742.436742.43--
非流动负债4207.241899.31-2307.93-54.86
负债合计10949.678641.74-2307.93-21.08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55286.0760321.905035.839.11
2、资产基础法评估过程
(1)流动资产
纳入评估的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预付账款、
其他应收款、存货和其他流动资产。
各项流动资产的具体评估情况如下:
1)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账面价值为39829154.15元,全部为银行存款。对于银行存款,以核实后账面值为评估值。货币资金评估值为39829154.15元,无增减值。
2)应收账款
2-1-278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56283536.41元,计提坏账准备26702.17元,应收账款净额为56256834.24元,核算内容为企业应收的销售货款。
*对于账龄较短,已回函证有充分理由能全部收回的,按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对于可以确定坏账损失的款项,如企业破产倒闭或债务人死亡、失踪,而确实无法收回的款项,评估专业人员根据企业提供的逐笔款项坏账成因的书面说明和有关证据,评估值按零值处理;
*对于没有明确证据表明已经无法收回,但是账龄较长的应收款项,考虑到款项已经存在一定的回收风险,在分析历史回收数据的基础上,按照账龄计提评估风险损失。
经过以上评估程序,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应收款项预计评估风险损失为
26702.17元,同时坏账准备评估为0.00元,应收账款评估值为56256834.24元。
3)应收款项融资
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价值为1037855.62元,全部为银行承兑汇票。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查阅了票据存根和相关的原始凭证,经核实,部分应收票据已于基准日后收回,未收回票据可以按照票据期限如期收回,以核实后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经上述评估程序,应收款项融资评估值为1037855.62元。
4)预付款项
预付账款账面价值为772440.37元,为预付的采购商品货款与费用款等款项。
对于按照合同约定能够收到相应货物或形成权益的预付账款,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
经上述评估程序,预付账款评估值为772440.37元,无增减值。
5)其他应收款
2-1-279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36056.00元,计提坏账准备9575.60元,其他应收款净额为26480.40元,核算内容为被评估单位除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利息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
*对于账龄较短,已回函证有充分理由能全部收回的,按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对于可以确定坏账损失的款项,如企业破产倒闭或债务人死亡、失踪,而确实无法收回的款项,评估专业人员根据企业提供的逐笔款项坏账成因的书面说明和有关证据,评估值按零值处理;
*对于没有明确证据表明已经无法收回,但是账龄较长的应收款项,考虑到款项已经存在一定的回收风险,在分析历史回收数据的基础上,按照账龄计提评估风险损失。
经上述评估程序,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其他应收款预计评估风险损失为9575.60元,同时坏账准备评估为0.00元,其他应收款评估值为26480.40元,无增减值。
6)存货
存货账面余额为13023366.15元,其中:原材料账面余额6924497.53元,产成品账面余额70509.90元,在产品账面余额4925587.50元,周转材料账面余额1102771.22元。存货跌价准备为61356.68元,存货账面价值为
12962009.47元。
根据各类存货特点,分别采用适当的评估方法进行评估。
*原材料
原材料因耗用量大,周转速度较快,账面单价接近基准日市价,故原材料以核实后的数量乘以账面单价确认评估值。
*产成品
对于正常销售的产成品,以不含税销售价格减去销售费用、全部税金和一定的产品销售利润后确定评估值。
2-1-280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在产品
在产品根据后续有无加工程序情形分开评估,对于后续无加工程序,可以直接对外销售的在产品同存货评估,对于后续需要加工程序无法直接对外销售的在产品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4周转材料
对于未领用的在库周转材料,其账面单价接近基准日市价,以实际数量乘以实际成本确定评估值。
存货评估值为14999563.44元,存货跌价准备评估为0.00元,存货评估增值2037553.97元,增值率15.72%,增值主要原因是存货中的部分接近完工的在产品参照产成品进行评估,其市场销售价格在扣除销售费用、销售税金、企业所得税及一定的产品销售利润后有一定利润故造成评估增值。
7)其他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账面价值29798847.60元,核算内容为尚未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为评估值,其他流动资产评估值为29798847.60元,无增减值。
8)流动资产评估结果及增减值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科目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货币资金39829154.1539829154.15
应收账款56283536.41
减:坏账准备26702.17
应收账款价值56256834.2456256834.24
应收款项融资1037855.62
减:坏账准备-
应收款项融资价值1037855.621037855.62
预付账款余额772440.37
减:坏账准备-
2-1-28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科目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预付账款价值772440.37772440.37
其他应收款余额36056.00
减:坏账准备9575.60
其他应收款价值26480.4026480.40
存货余额13023366.15
减:存货跌价准备61356.68
存货价值12962009.4714999563.442037553.9715.72
其他流动资产29798847.6029798847.60
流动资产合计140683621.85142721175.822037553.971.45
流动资产评估值为142721175.82元,评估增值2037553.97元,增值率1.45%。增值主要原因是存货中的部分接近完工的在产品参照产成品进行评估,
其市场销售价格在扣除销售费用、销售税金、企业所得税及一定的产品销售利润后有一定利润故造成评估增值。
2、长期股权投资
(1)评估范围
长期股权投资系对辽宁港隆化工有限公司的股权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对外投资单位名称投资日期持股比例%账面价值
辽宁港隆化工有限公司2020-1112.5%35496000.61
账面余额合计--35496000.61
减: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账面净额--35496000.61
(2)评估方法
在核实投资成本、投资关系、投资比例的基础上:
对于持股比例较小,不具有控制权或不能实施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本次以长期股权投资单位评估基准日财务报表的净资产和被评估单位的持股比例,综合计算评估值。
计算公式为:评估值=长期股权投资单位评估基准日财务报表的所有者权益
2-1-28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被评估单位持股比例
(3)评估结果
长期股权投资账面值为35496000.61元,评估值为35496000.61元,无增减值。
3、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1)评估范围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系苏州桐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对外投资单位名称投资日期持股比例账面价值
苏州桐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12/311.05%15000000.00
账面余额合计--15000000.00
减: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账面净额--15000000.00
(2)评估方法
标的公司对苏州桐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为1.05%,持股比例较低,不具有控制权、不能实施重大影响,截至评估基准日,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良好,无减值迹象,故本次按账面投资成本确定评估值。
(3)评估结果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账面值为15000000.00元,评估值为15000000.00元,无评估增减值。
4、房屋建筑物类固定资产
(1)评估范围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内的房屋建筑物19栋,房屋建筑物建筑面积共计
45856.66平方米。截至评估基准日,账面原值为118526438.44元,账面净值
为109182700.91元,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2-1-283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资产名称账面原值账面价值
房屋建筑物类合计118526438.44109182700.91
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96419048.1587467259.27
固定资产-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22107390.2921715441.64
(2)评估方法
列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建筑物类固定资产包括办公楼、研发间、仓库等工业厂房,由于待估对象为工业用房,且可以收集结算资料,适宜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成本法是以原有的建筑、装修材料和施工技术、工艺,重新购建和待估房屋建筑物使用功能一样的建筑物所投入的各项费用之和,确定重置价,同时根据建筑物的有形损耗和无形损耗以及使用年限确定其综合成新率,最终根据建筑物重置价和成新率的乘积确定评估值。
基本公式为:
房屋建(构)筑物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1)重置全价的确定
重置全价=建安工程造价(不含税)+前期及其他费用(不含税)+相关费
用+资金成本
评估工作中,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可通过查看待估建(构)筑物的各项实物情况和调查工程竣工图纸、工程结算资料齐全情况,采取不同评估方法分别确定待估建(构)筑物建安工程综合造价。一般安装工程造价的确定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决算调整法、重编预算法、类比系数调整法、单方造价指标估算法等方法中的一种方法或同时运用几种方法综合确定评估对象的建安工程综合造价。
2)前期费用及其他费用包括项目建设管理费、勘察设计费、工程监理费、招投标代理费、环境评价费等测算出合理的前期费用及其它费用的费用率。
3)资金成本为建筑物正常建设工期内占用资金的机会成本,工期按建设工
程合理建设周期,本次评估假设工程造价和前期及其他费用支出在建设期均匀投入,则资金成本公式为:
2-1-284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资金成本=(建安工程造价(含税价)+前期及其他费用(含税价)+相关
费用)×正常建设期×贷款利率÷2
4)本次评估房屋建筑物成新率的确定,根据建(构)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梁、板、柱)、墙体、楼地面、屋面、门窗、内外墙粉刷、天棚、水卫、
电照等各部分的实际使用状况,确定尚可使用年限,从而综合评定建筑物的成新率。
计算公式:
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
(3)评估结果
房屋建筑物评估重置全价增值62333351.56元,增值率52.59%,评估净值增值63405450.29元,增值率58.07%。原因主要如下:
1)评估原值增值原因是:部分企业固定资产卡片中分类为机器设备的资产
调入构筑物中评估,但账面仍在机器设备中列示导致房屋建筑物评估原值增值;
评估基准日的人材机较建设期有一定幅度的上涨所致。
2)评估净值增值的主要原因为评估原值增值,以及评估使用的经济寿命年
限高于会计折旧年限,导致评估净值增值。
5、机器设备类固定资产
(1)评估范围
本次纳入评估范围的固定资产为机器设备、车辆及电子设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项目原值净值
设备类合计230209043.71189606456.00
固定资产-机器设备224214606.61186231201.67
固定资产-车辆619185.61192000.63
固定资产-电子设备5375251.493183253.70
(2)评估方法
2-1-285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根据评估目的及资料收集情况,此次对正常使用的设备类资产按现有用途原地继续使用的假设前提,采用成本法评估。其基本计算公式为:
评估值=重置全价×综合成新率
1)重置全价
被评估单位为一般纳税人,根据国家有关增值税政策,对企业购入的固定资产所支付的增值进项税可以抵扣。本次设备评估中,重置全价均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
A、国产设备的重置全价一般包括以下内容:设备购置价、运杂费、设备
基础费、安装调试费、前期费用及其他费用和资金成本。
机器设备的重置全价=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基础费+安装调试费+前期费用
及其他费用+资金成本-可抵扣增值税。
B、对于进口设备购置价,由于设备购置日距评估基准日较近,对设备厂家进行发函询价取得评估基准日的市场售价;对于无法询价的进口设备,主要通过查阅并核对原进口合同等资料,综合考虑生产国汇率变化及物价调整指数,确定其设备货价,并在此基础上计算海外运费、海外运输保险费、关税、增值税、外贸手续费、银行财务费、国内运杂费、基础费、安装调试费、前期及其他费用及资金成本等确定。
C、对车辆,按评估基准日市场价格,加上车辆购置税和其它合理的费用(如牌照费)来确定其重置全价。
D、对电子设备,根据当地市场信息及相关网站价格信息资料,确定评估基准日的电子设备价格,一般生产厂家或商家提供免费运输及安装,则其重置全价:重置全价=购置价(不含增值税)
2)成新率
A、对于机器设备成新率的确定
依据国家有关的经济技术、财税等政策,在各类设备的经济寿命年限基础上,现场查看设备实际技术状况、维护保养、使用情况,结合行业特点及有关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等因素,综合确定设备尚可使用年限,并进而计算其
2-1-286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成新率。其公式如下:
综合成新率=勘察成新率×0.6+理论成新率×0.4
B、对车辆成新率的确定按照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令2012年第12号《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并综合考虑各类车辆的经济耐用年限和规定行驶里程,分别确定车辆使用年限成新率和行驶里程成新率,按以下方法确定成新率后取其较小者为最终成新率,即:
使用年限成新率=(1-已使用年限/规定或经济使用年限)×100%
行驶里程成新率=(1-已行驶里程/规定行驶里程)×100%
成新率=Min(使用年限成新率,行驶里程成新率)同时对待估车辆进行必要的勘察鉴定,若勘察鉴定结果与按上述方法确定的成新率相差较大,则进行适当的调整,若两者结果相当,则不进行调整。
成新率=Min(使用年限成新率,行驶里程成新率)+aC、对于电子设备
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100%
(3)评估结果
机器设备评估结果及增减值情况如下表:
科目账面价值(元)评估价值(元)增值率%名称原值净值原值净值原值净值
合计230209043.71189606456.00165159293.00142171762.00-28.26-25.02
机器224214606.61186231201.67159380933.00137828448.00-28.92-25.99设备
运输619185.61192000.63521600.00417369.00-15.76117.38设备
电子5375251.493183253.705256760.003925945.00-2.2023.33设备
设备评估原值165159293.00元,评估净值142171762.00元,评估原值减值65049750.71元,评估净值减值47434694.00元,评估原值减值率28.26%;
评估净值减值率25.02%。
2-1-287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机器设备评估原值减值64833673.61元,减值率28.92%,评估净值减值
48402753.67元,减值率25.99%,评估减值主要原因是:部分企业固定资产卡
片中分类为机器设备的资产调入构筑物中评估,但账面仍在机器设备中列示导致机器设备评估减值。
运输设备评估原值减值97585.61元,减值率15.76%,主要原因是:随着厂商车型更新迭代,评估基准日购置年限较早的运输设备重置全价下降;评估净值增值225368.37元,增值率117.38%,主要原因是:企业会计折旧年限短于评估所使用的经济寿命年限。
电子设备评估原值减值118491.49元,减值率2.20%,主要原因是:电子设备更新换代较快,目前市场价较其原始购置时有所下降;评估净值增值
742691.30元,增值率为23.33%,主要原因是:企业会计折旧年限短于评估所
使用的经济寿命年限。
6、在建工程——设备工程
纳入评估范围内的在建工程-设备工程共10项,主要为高纯双氧水项目、PGMEA项目、氨水氟化铵项目的设备采购费用、安装费用等。
此次在建工程采用重置成本法评估,在核实后的账面值基础上确认评估值。
如账面价值中不包含资本成本,需结合考虑合理工期后加计资金成本。如果账面值与评估基准日价格水平有较大差异的(例如停建多年的项目),应根据评估基准日价格水平进行调整工程造价;若账面价值中已含资金成本,则不再计取资金成本。
经上述评估,在建工程-设备工程评估值126047350.66元,评估增值
2946628.84元,评估增值率2.39%;评估增值原因主要为本次评估按照合理工
期重新测算了资金成本。
7、使用权资产
纳入评估范围内的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146017.73元,使用权资产系被评估单位所有租赁确认的资产。
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为评估值,使用权资产评估值为146017.73元。
2-1-288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8、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1)评估范围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是晶瑞(湖北)微电子材料有限
公司拥有的位于潜江市江汉盐化工业园园区东路1号的1宗工业用地,宗地面积共计200605.11㎡,原始账面价值为29796000.00元,账面价值为
28008240.00元。
(2)评估方法的选择
根据《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目前通行的地价评估方法有市场比较法、收益还原法、剩余法(假设开发法)、成本逼近法、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
根据《城镇土地估价规程》以及待估宗地的具体条件、用地性质及评估目的,结合评估师收集的有关资料,考虑到当地地产市场发育程度,选择评估方法。根据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现场调查及收集的相关土地交易资料,位于潜江市的工业用地近期交易案例较多,因此可以采用市场比较法;待估宗地为已开发工业用地,不宜采用剩余法;因市场上无法收集到土地租赁的交易案例,无法准确确定土地的客观纯收益,无法采用收益法;本次评估的工业用地在基准地价覆盖范围内,适宜采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进行评估,本次不选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评估对象为工业用地,且所在区域有近年来的征地案例可参考且易采集,因此本次评估可以采用成本逼近法评估。
综上所述,本次评估根据收集资料情况,采用市场比较法和成本逼近法进行评估。
(3)选用的评估方法简介
a、市场比较法
市场比较法是选取具有可比性的三个(或三个以上)土地交易实例,即将被评估的土地与市场近期已成交的相类似的土地相比较,考虑评估对象与每个参照物之间在土地价值影响诸因素方面的差异,并据此对参照物的交易价格进行比较调整,从而得出多个比准参考值,再通过综合分析,调整确定被评估土地的评估值。
2-1-289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以市场比较法评估土地价格用以下公式:
V=VB×A×B×D×E
式中:
V:待估宗地价格
VB:比较实例价格
A:待估宗地情况指数/比较实例宗地情况指数
=正常情况指数/比较实例宗地情况指数
B:待估宗地估价期日地价指数/比较实例宗地交易日期地价指数
D:待估宗地区域因素条件指数/比较实例宗地区域因素条件指数
E:待估宗地个别因素条件指数/比较实例宗地个别因素条件指数
b、成本逼近法
成本逼近法是以取得和开发土地所耗费的各项费用之和为主要依据,再加上一定的利润、利息、应缴纳的税金和土地所有权收益来确定土地价格的评估方法。
成本逼近法的基本思路是把对土地的所有投资,包括土地取得费用和基础设施开发费用两大部分作为“基本成本”,运用经济学等量资金应获取等量收益的投资原理,加上“基本成本”这一投资所应产生的相应利润和利息,组成土地价格的基础部分,并同时根据国家对土地的所有权在经济上得到实现的需要,加上土地所有权应得的收益,从而求得土地价格。
成本逼近法基本公式为:
土地价格=(土地取得费+土地开发费+税费+利息+利润+土地增值收益)×
(1±区位修正系数)×年期修正系数
(4)评估结果
经上述评估,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评估值为2930.24万元,评估增值
129.42万元,评估增值率为4.62%,土地使用权评估增资主要原因为标的公司
2-1-290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按照直线法摊销,评估按照年限计算的摊销额较企业计提的少所致。
9、无形资产——其他
列入评估范围无形资产——其他为账外无形资产,为截至评估基准日专利及专有技术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由于企业能够提供准确的研发历史成本相关的资料,无形资产的重置成本和贬值能够合理确定,因此,本项目适用成本法,公式如下:
市场价值=(研发成本费用+资金成本+研发利润)×(1-贬值率)
通过以上评估,无形资产-其他评估值为5029836.00元,评估增值
5029836.00元,主要原因是由于将账外专利纳入评估范围造成评估增值。
10、其他非流动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值21133669.03元,系预付的工程设备款的税费等。
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为评估价值,其他非流动资产评估值21133669.03元。
11、负债
(1)评估范围
负债包括应付账款、合同负债、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其他应付款、递延收益。上述负债在评估基准日账面值如下所示:
单位:元科目名称账面价值
应付账款53294818.35
合同负债717324.83
应付职工薪酬447210.75
应交税费484928.01
其他应付款12480000.00
流动负债合计67424281.94
递延收益42072427.72
非流动负债合计42072427.72
负债合计109496709.66
(2)评估方法
2-1-29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1)应付账款
纳入评估范围的应付账款账面价值为53294818.35元,主要为应付的材料款、工程设备款等款项。
经核实,若为企业正常的应付款,没有证据证明企业无需支付,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若有证据证明为企业无需支付的应付款,评估为0。应付账款评估值为53294818.35元。
2)合同负债
纳入评估范围的合同负债账面价值717324.83元,核算内容为被评估单位按照合同规定预收的商品款等。
合同负债以核实无误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合同负债评估值为
717324.83元。
3)应付职工薪酬
纳入评估范围的应付职工薪酬账面值为447210.75元,主要为工资、奖金和工会经费等。
查看账簿记录、抽查了部分原始凭证,核实交易事项的真实性,应付职工薪酬评估值为447210.75元。
4)应交税费
纳入评估范围的应交税费账面值484928.01元,为应交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应交税费账面金额为企业未来需偿付的债务,以核实后的账面金额确认评估值。应交税费评估值为484928.01元。
5)其他应付款
纳入评估范围内的其他应付款账面值为12480000.00元,为应付的押金及其他往来款项等。其他应付款为企业应负担的负债,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其他应付款评估值12480000.00元。
6)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账面值为42072427.72元,主要是企业向政府申请的高端功率半
2-1-29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导体产业化建设项目投资奖励资金。对于尚未进行验收的政府补助,按照账面值确认其评估值,对于已验收政府补助分析是否存在尚未履行义务,对于不存在尚未履行义务的政府补助,企业仅需承担所得税费用,按照未来需要承担的所得税确认评估值。
递延收益评估值为18993106.93元,评估减值23079320.79元,减值率为
54.86%,评估减值原因为企业不存在尚未履行义务的政府补助,按照未来需要
承担的所得税确认评估值。
(3)评估结果
负债评估结果及增减值情况如下表:
增值
科目名称账面价值(元)评估价值(元)增减值
率%
应付账款53294818.3553294818.35--
合同负债717324.83717324.83--
应付职工薪酬447210.75447210.75--
应交税费484928.01484928.01--
其他应付款12480000.0012480000.00--
流动负债合计67424281.9467424281.94--
递延收益42072427.7218993106.93-23079320.79-54.86
非流动负债合计42072427.7218993106.93-23079320.79-54.86
负债合计109496709.6686417388.87-23079320.79-21.08综上,负债账面价值为109496709.66元,评估值为86417388.87元,评估减值23079320.79元,评估减值率21.08%,评估减值的主要原因为递延收益评估中将企业不存在尚未履行义务的政府补助,按照未来需要承担的所得税确认评估值。
(二)市场法评估情况
1、基本步骤说明
(1)搜集相关资料、对评估对象基本情况进行阐述。
(2)对影响被评估单位经营的宏观、区域经济因素分析。
(3)对被评估单位所在行业发展状况与前景进行分析。
2-1-293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4)对被评估单位提供的企业业务状况进行分析,对企业资产、财务状况
进行分析、调整。
(5)分析、确定可比上市公司。
(6)对上市公司的可比因素进行分析、调整,确定可比因素数值。
(7)估算评估对象价值。
2、上市公司的选择及与评估对象的可比性分析
(1)可比上市公司的选择采用市场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最关键的两个因素是可比企业的选择和价值比率的确定。被评估企业和可比企业之间的可比性主要体现在标的公司所属的行业、业务结构、经营模式、企业规模、资产配置和使用情况、企业所处经营
阶段、成长性、经营风险、财务风险等方面是否具备可比性。
行业的可比性要求是:可比企业应该和被评估企业在相同或相似的行业。
首先根据申银万国行业划分的行业分类进行搜索,然后再进行行业细分,寻找最为相似的可比企业。如果被评估企业属于新兴行业或很难找到相同或十分相近的可比公司,资产评估师可以扩大范围,在受相同经济因素影响的行业中寻找。
筛选标准:
1)至评估基准日上市时间(年)-选择二年以上;
2)近期(一年)没有停牌、发生重大资产重组、企业违规、股票交易异常
波动公告等情形导致股票价格异常的情形;
3)收入、利润结构(按产品)与被评估单位产品类似(大于50%以上的比重);
4)经营模式类似;
5)经营风险类似。
在筛选出的公司基础上进行 T检验,原始 Beta/Beta标准偏差,大于 2为检验通过。
2-1-294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通过后确定的可比公司如下表所示:
首发上市
序号股票代码股票简称申银万国行业收入结构(按产品)日期
1 300655.SZ 2017-05-23 电子--电子化学品 53.56%高纯化学品 21.1%锂电晶瑞电材
Ⅱ--电子化学品Ⅲ池粘结剂25.34%其他产品
2 603078.SH 江化微 2017-04-10 电子--电子化学品 64.68%超净高纯试剂 31.94%光
Ⅱ--电子化学品Ⅲ刻胶配套试剂3.38%其他产品
94.44%功能湿电子化学品
3 603931.SH 2020-08-19 电子--电子化学品格林达 -- 3.76%通用湿电子化学品 1.8%Ⅱ 电子化学品Ⅲ
其他产品
(2)可比公司基本情况介绍
1)晶瑞电材
成立于2001年11月,晶瑞电材是一家电子材料的平台型企业,围绕泛半导体材料和新能源材料两个方向,主导产品包括高纯化学品、光刻胶、锂电池材料、工业化学品及能源等。其高纯化学品产品包括高纯双氧水、高纯硫酸、高纯氨水、BOE、高纯硝酸、高纯盐酸、TMAH。
近年的资产负债表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2021年12月312022年12月2023年12月312024年6月30
项目日31日日日
资产总计292462.82321565.55503911.88531740.67
负债合计124057.06118488.84163550.93151105.60
所有者权益合计168405.76203076.72340360.95380635.06
近年的利润表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1-6月营业总收入183208.76174580.01129941.5169381.88
利润总额25764.8619795.45292.77-1440.76
净利润20730.8916656.341013.43-1414.46
2)江化微
成立于 2001 年 8 月,主要生产适用于半导体(TR、IC)、FPD 平板显示( TFT-LCD、 CF、 TP、 OLED、 PDP 等)以及 LED、晶体硅太阳能(SolarPV)、硅片、锂电池、光磁等工艺制程中的专用超高纯湿电子化学品的
2-1-295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专业制造商,2019年销售各种超高纯湿电子化学品超2400万升。
近年的资产负债表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2021年12月2022年12月312023年12月312024年6月
项目31日日日30日
资产总计224828.15288384.22270739.23281161.86
负债合计109509.89103291.4283220.9793267.70
所有者权益合计115318.26185092.80187518.26187894.15
近年的利润表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1-6月营业总收入79214.4593916.23102990.8052153.35
利润总额6158.149527.728215.925300.82
净利润5595.529049.926715.994736.13
3)格林达
成立于2001年10月,主要从事超净高纯湿电子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其主要产品有显影液、蚀刻液、稀释液、清洗液等。(来源:ifind)近年的资产负债表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2021年12月2022年12月312023年12月312024年6月
项目31日日日30日
资产总计139577.31155335.16167821.70167804.32
负债合计17667.2421207.3520576.6417724.48
所有者权益合计121910.07134127.82147245.07150079.85
近年的利润表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1-6月营业总收入77961.8984759.9469532.6634511.70
利润总额16148.2018593.7120198.769150.82
净利润14054.3216340.6817507.977766.12
3、确定可比因素的方法和过程,价值比率的确定过程,分析、调整评估对
2-1-296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象财务状况的内容
(1)价值比率的选择
价值比率是指以价值或价格作分子,以财务数据或其他特定非财务指标等作为分母的比率。
价值比率可以按照分母的性质分为盈利比率、资产比率、收入比率和其他特定比率;也可以按照分子所对应的权益划分为权益价值比率和企业整体价值比率。
价值比率种类众多,对于价值的最佳估计常常是通过运用最合适的价值比率得出的。例如对于亏损的企业来说选择 P/E 就不合适,可能选择收入比率或资产比率比选择盈利比率效果好:对于账面净资产为负值的,选择 P/B就不合适,可能选择收入比率比其他比率效果会更好。
价值比率确定主要考虑运用与公司价值相关性最高的变量。例如,对于一些高科技行业或有形资产较少但无形资产较多的企业,盈利比率或收入比率可能比资产比率好;如果企业的各类成本比较稳定,销售利润水平也比较稳定,则选择收入比率比较合适;如果可比对象与目标企业税收政策存在较大差异,则可能选择税后收益的价值比率比选择税前收益的价值比率要好。
1)收入价值比率
考虑到标的公司目前处于产能利用率爬坡阶段,暂处于亏损状态,与其他可比公司所处的生命周期阶段不同,故不宜采用静态收入价值比率。标的公司尚未达到稳定期,目前难以对企业未来的销售情况和所承担的风险进行可靠预测,无法取得动态收入价值比率评估必要的预测营业收入,故不宜采用动态收入价值比率进行评估。
2)资产价值比率
考虑到标的公司主要业务为湿电子化学材料销售,具有高投入、长周期、高技术门槛、规模效应凸显等特征,其核心价值主要体现于质量控制、规模生产、定制化服务、研发支持等多个方面。
此外考虑到对于湿电子化学材料行业,总投资额(即核心生产设备、配套
2-1-297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生产用房、技术等投入)能从量化角度体现企业的产业竞争力,对确保企业技术领先、满足市场需求。
同时,本次标的公司属于晶瑞电材的并表公司,目前处于产能利用率爬坡阶段,但尚未达到生产销售的稳定期,总投资金额与企业价值之间的关联度较其他资产价值指标更高,故本次评估选取 EV/总投资这一价值比率。
项目总投资包括固定资产原值、无形资产原值、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开发
支出账面价值及其他非流动资产中的预付不动产款、设备款账面价值,即:
总投资=固定资产原值+无形资产原值+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开发支出账面价
值+其他非流动资产(预付不动产款、设备款账面价值)
3)盈利价值比率
由于标的公司目前处于产能爬坡阶段,尚未达到保本产量,其历年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EBITDA)均为负数,因此盈利基础价值比率不适用。
(2)可比企业财务数据调整
在选定可比上市公司后,收集可比公司相关财务数据,并对其进行调整,使可比公司与被评估单位财务数据建立在一个相对可比的基础上。调整事项主要为非经营性资产/负债、溢余资产/负债以及非经常性损益的调整。
对可比上市公司年报信息和数据的分析、比对,考虑标的公司及所选样本上市公司财务报告数据调整。本次将货币资金中超过资金保有量、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利息、应收股利、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
到期投资、长期应收款、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递延所得税资产等作
为非经营性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应付利息、应付股利、专项应付款、递延
所得税负债、递延收益-非流动负债等作为非经营性负债。其它科目根据报表附注分析确定。
(3)可比公司价值及价值比率的计算
对于流通股的股价取值,本次选择评估基准日前3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
经计算,企业股权价值和价值比率乘数如下表所示:
2-1-298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单位:元晶瑞电材江化微格林达
项目2024/6/302024/6/302024/6/30
300655.SZ 603078.SH 603931.SH
股价-30日7.655013.213222.8496
股本合计1059537737.00385637248.00199558380.00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8110736654.195095513654.394559832485.62
减:非经营性资产净值1578174021.38472007811.11748470043.13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调整)6532562632.814623505843.293811362442.49
加:付息负债901536497.66380375994.67-
少数股东权益账面值1122110818.79230211944.921019537.68
企业价值8556209949.265234093782.883812381980.17
总投资额3194567481.131829346946.88825851804.93
EV/总投资额 2.68 2.86 4.62每个可比企业与被评估企业在成长性和风险性等方面都会存在差异。采用财务分析模型对可比企业和被评估单位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据此对价值比率进行适当调整。
1)财务指标修正系数
主要是对企业的盈利能力、运营能力、债务风险、经营情况等方面对标的
公司与可比公司间的差异进行量化,分别选取主要的财务指标作为评价可比公司及标的公司的因素,计算得出各公司相应指标数据。根据各项财务指标,将各可比公司及标的公司各项财务指标进行比较,以被评估单位为100,进行打分,具体如下:
可比公司项目标的公司晶瑞电材江化微格林达盈利能力指标
净资产收益率100104.00104.00110.00
总资产报酬率100104.00104.00110.00
EBITDA利润率 100 107.00 107.00 110.00偿债能力指标
资产负债率10090.0094.0099.00
2-1-299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可比公司项目标的公司晶瑞电材江化微格林达
流动比率100101.00105.00110.00
速动比率100101.00106.00110.00营运能力指标
存货周转率10092.0095.0090.00
应收账款周转率10094.0091.00101.00
总资产周转率100105.00105.00110.00规模指标
总资产100110.00105.00101.00
归属母公司股东权益100109.00110.00104.00
营业收入100110.00107.00105.00成长能力指标
核心利润增长率10098.00108.00108.00
股东权益增长率100103.0095.0093.00
营业收入增长率10090.0090.0090.00
以各项能力下各子项得分的几何平均值作为该项能力得分,将该分值与标的公司对比,得出各项能力的调整系数,并据此对各价值比率进行调整,计算调整后的价值比率平均值,以此计算标的公司股权价值。
财务指标修正系数=目标公司财务指标得分/可比公司财务指标得分
综上:财务指标修正如下:
标的公司可比公司可比公司可比公司项目湖北晶瑞晶瑞电材江化微格林达
盈利能力指标1.000.950.950.91
偿债能力指标1.001.030.980.94
营运能力指标1.001.031.031.00
规模指标1.000.910.930.97
成长能力指标1.001.031.031.04
财务指标得分1.000.940.920.86
2)非财务指标修正系数
在业务范围上,标的公司主营业务为电子级微电子材料生产及销售,标的
2-1-300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公司所处半导体行业上游,核心技术研发和技术迭代十分重要,故而还需要考虑研发能力的修正。由于目前标的公司尚处于高纯试剂生产线特色工艺、产品研发的高强度投入期间以及产能爬坡阶段,未能稳定经营,故而还需考虑企业所处发展阶段的修正。
根据标的公司与可比公司的业务类型、可比公司近期财报公布数据以及可
比公司历史现金流情况,得出以下非财务指标统计:
标的公司可比公司可比公司可比公司项目湖北晶瑞晶瑞电材江化微格林达
以生产为主,研研发、生研发、生研发、生
主要经营模式发、销售主要依
产、销售产、销售产、销售托母公司
核心生产要素占已投用99.97%92.54%99.58%97.53%经营性长期资产比例部分职能与控股组织架构独立经营独立经营独立经营股东协同共用
研发人员占比17.24%17.43%20.35%19.92%
-发展期-成熟发展期-成发展期-成发展阶段初创期发展期期熟期熟期
*主要经营模式修正
标的公司目前经营以生产为主,其研发、销售主要依托母公司,而可比公司在经营上集研发、生产和销售为一体,故本次根据经营模式的差异进行修正,具体打分如下:
标的公司可比公司可比公司可比公司项目湖北晶瑞晶瑞电材江化微格林达
以生产为主,研发、销研发、生研发、生研发、生主要经营模式
售主要依托母公司产、销售产、销售产、销售
打分100.00110.00110.00110.00
*核心生产要素利用率修正核心生产要素是指企业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必要投入的生产设备及技术类无形资产,已投用经营性长期资产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含特许使用权)及已投入使用的预付不动产转让款。生产设备、技术类无形资产等是企业的核心生产要素。核心生产要素占已投用经营性长期资产比例越高,表明企业在核心生产要素上的投入越高,总投资资金利用效率更高,能够有效提升企业
2-1-30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的竞争力。本次以核心生产要素占已投用经营性长期资产比例进行修正,修正依据各可比公司之间的差异量化进行打分。
具体打分如下:
标的单位可比公司可比公司可比公司项目湖北晶瑞晶瑞电材江化微格林达
核心生产要素占已投用经营99.97%92.54%95.62%90.42%性长期资产比例
打分100.0090.0099.0097.00
*组织架构修正
标的公司系晶瑞电材的控股子公司,晶瑞电材为充分发挥内部协同效应,对被评估单位的产品销售部分采购等统筹实施,标的公司的产品通过晶瑞电材对外销售,同时晶瑞电材也依靠标的公司的产能保证订单的如期交付,二者相互依存不可或缺。标的公司拥有独立的产能,仅市场销售及部分采购、人力资源、财务、行政等后勤职能上存在与上市公司协同共用的情形,存在一定程度上对上市公司的依赖。具体打分如下:
标的公司可比公司可比公司可比公司项目湖北晶瑞晶瑞电材江化微格林达部分职能与控股股东组织架构独立经营独立经营独立经营协同共用
打分100.00110.00110.00110.00
*研发能力修正
标的公司所处电子化学品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技术密集型的特征,核心技术研发和技术迭代是企业发展的关键要素,故而还需要考虑研发能力的修正。研发能力与企业的研发人员及研发费用的投入有较大的关系,故本次选用研发人员占企业总员工数比重指标和研发费用占比。
指标进行修正,修正依据各可比公司之间的差异量化进行打分。
具体打分如下:
标的公司可比公司可比公司可比公司项目湖北晶瑞晶瑞电材江化微格林达
2-1-30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标的公司可比公司可比公司可比公司项目湖北晶瑞晶瑞电材江化微格林达
研发人员占比17.24%17.43%20.35%19.92%
打分100.00101.00110.00109.00
*所处发展阶段修正
由于目前标的公司尚处于产品研发的高强度投入期间以及产能爬坡阶段,未能稳定经营,故而还需考虑企业所处发展阶段的修正。具体打分如下:
标的公司可比公司可比公司可比公司项目湖北晶瑞晶瑞电材江化微格林达
所处发展阶段初创期-发展期初创期-发展期发展期-成熟期发展期-成熟期
打分100.00110.00110.00110.00
综上非财务指标修正情况如下:
标的公司可比公司可比公司可比公司项目湖北晶瑞晶瑞电材江化微格林达
主要经营模式100.00110.00110.00110.00
核心生产要素占已投用经营性100.0090.0099.0097.00长期资产比例
组织架构100.00110.00110.00110.00
研发人员占比100.00101.00110.00109.00
发展阶段100.00110.00110.00110.00
3)综合修正系数如下表所示:
项目标的公司晶瑞电材江化微格林达
财务指标得分1.000.940.920.86
非财务指标得分1.000.830.690.71
综合得分1.000.780.630.61
3、被评估单位价值比率计算
根据可比公司和标的公司的综合得分,将标的公司与可比公司得分情况的比值作为修正系数,计算出的修正系数和被评估单位价值比率如下表项目标的公司晶瑞电材江化微格林达
可比公司价值比率-2.682.864.62
2-1-303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目标的公司晶瑞电材江化微格林达
修正系数1.000.780.630.61
修正后的可比公司价值比率-2.091.802.82
被评估单位价值比率2.24
4、评估值确定的方法、过程和结论
(1)评估值确定的方法
股权价值=(权益价值比率×被评估企业相应参数)×(1-非流动性折扣)+
非经营性、溢余资产负债净值
(2)评估值确定的过程
1)非流动性折扣
非流动性折扣比例是企业价值评估中需要经常考虑的一项重要参数。这里所谓的非流动性折扣比例是参照上市公司的流通股交易价格而得到的价值折扣率。由于所评估的价值是在非上市前提条件下的价值,而如果所有其它方面都相同,那么可在市场上流通的一项投资的价值要高于不能在市场上流通的价值。
为此,需要对评估结果进行非流动性折扣的调整。
借鉴国际上定量研究非流动性折扣的方式,采用非上市公司股权交易案例和上市公司市值指标计算非流动性折扣,基本思路是收集、分析非上市公司分行业股权交易案例,然后与同期的上市公司分行业指标进行对比分析,通过上述两类数据的差异,确定被评估单位非流动性折扣比例。
根据研究结果,本次评估非流动性折扣比例取值为39.32%。
2)非经营性、溢余资产负债净值
2024年6月30日,标的公司持有的非经营性、溢余资产负债包括溢余货
币资金、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流动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应付账款、其
他应付款和递延收益,经过评估其价值为7101.14万元,具体估算方法详见资产基础法各科目评估说明,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款项内容
2-1-304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序号项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款项内容
非经营性、溢余资产10826.8210826.82
1溢余货币资金2797.332797.33
2长期股权投资3549.603549.60长期股权投资
3其他流动资产2979.882979.88预付货款税额
4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1500.001500.00非流动金融资产投资
非经营性、溢余负债6033.603725.67
1应付账款638.86638.86项目补贴款、保证金等
2其他应付款1187.501187.50
3递延收益4207.241899.3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贴
非经营性资产净额合计4793.217101.14
(3)市场法评估结论
根据公式,市场法评估结论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金额
1 被评估单位 EV/总投资额取值 2.24
2被评估单位总投资额52276.59
3被评估单位主营业务价值117099.56
4非流动性折扣率39.32%
5被评估单位主营业务价值-调整71056.01
6非经营性资产价值净额7101.14
7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取整)78200.00由此,采用市场法对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78200.00万元。
三、上市公司董事会对标的资产评估合理性及定价公允性的分析
(一)对资产评估机构的独立性、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目的的相关性以及定价公允性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重组的资产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说明如下:
2-1-305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1、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沃克森评估为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机构及其经办评估师与上市公司及本次拟出售资产各方不存在影响其提供评估服务的现实预期
利益关系或冲突,该等机构及经办人员与上市公司、交易对方和标的公司之间除正常业务往来关系外,不存在其他的关联关系,具有充分独立性。
2、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评估机构出具的相关报告假设前提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评估准则及行业惯例要求,符合评估对象实际情况,未发现与评估假设前提相悖的事实存在,具有合理性。
3、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
本次评估目的是为确定标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公允价值,为公司本次交易提供合理的作价依据。评估机构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实施了相应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标的资产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资产评估价值公允、准确。评估方法选用恰当,评估结论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
4、本次评估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交易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
基础确定标的资产的价格,交易定价方式合理。本次交易聘请的评估机构符合独立性要求,具备相应的业务资格和胜任能力,评估方法选取理由充分,具体工作中按资产评估准则等法规要求执行了现场核查,取得了相应的证据资料,评估定价具备公允性。
综上所述,上市公司本次交易所选聘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合理,评估定价公允,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二)评估依据的合理性
标的公司所处行业地位、行业发展趋势、行业竞争及经营情况等内容具体
2-1-306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详见“第八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标的公司经营情况具体详见“第三章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六、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情况”以及“第八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标的公司所处行业特点”。
本次交易作价评估综合考虑了标的公司历史年度经营业绩、所在行业发展
前景、行业竞争地位和经营情况,具有合理性。
(三)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根据沃克森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以2024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评估机构对标的公司采取了资产基础法和市场法进行评估,最终以市场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
1、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市盈率对比分析
截至本次评估基准日(2024年6月30日),同行业上市公司的估值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证券代码 市盈率 PE(TTM) 市净率 PB(MBQ)
晶瑞电材 300655.SZ - 2.95
江化微 603078.SH 49.73 3.12
格林达 603931.SH 22.38 2.69
中巨芯 688549.SH 442.57 3.28
平均值-171.563.01
标的公司--20.841.08
资料来源:同花顺注:1、标的公司市盈率=标的公司整体交易对价/(标的公司2024年1-6月净利润*2);2、标的公司市净率=标的公司整体交易对价/标的公司2024年6月末净资产
标的公司成立时间较短、产能还未达到稳定状态,尚未实现盈利,本次交易定价对应的市盈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市盈率存在较大差异。从上表看出,标的公司本次交易定价对应的市净率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市净率的平均值,处于较低水平,本次交易定价合理。
2、可比交易分析
标的公司主营业务为高纯化学品,应用领域为半导体,半导体行业近年来
2-1-307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类似案例情况如下:
交易标的评估评估值收购价
公告账面净资收购价格评估基评估价格价格/
公司名称交易标的最终选格/净资
时间产(万(万元)准日(万元)净资取方法产
元)产
2020年
2021年7士兰集昕
士兰微32588.0376921.357月31市场法74264.722.362.28月5日20.38%股权日捷捷南通科2023年
2023年
捷捷微电技30.24%股49215.53101600.006月30市场法103014.012.062.09
12月1日
权日
2024年
2024年4芯联越州
芯联集成253309.85589661.334月30市场法589661.332.332.33月15日72.33%股权日
2024年湖北晶瑞2024年
湖北晶瑞11月1876.0951%股42299.3759506.376月30市场法59506.371.411.41日权日
2021年士兰微收购子公司士兰集昕项目、2023年捷捷微电收购捷捷南通科
技项目、2024年芯联集成收购芯联越州项目均以市场法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上述项目采用市场法的收购价格与净资产的比例略高于本次交易的计算结果。
相比于可比交易,本次交易定价合理。
(四)交易标的后续经营中政策、宏观环境、税收优惠等方面的变化趋势、董事会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及其对评估值的影响
本次评估基于我国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框架下,可预见的未来我国宏观经济形势将不会有重大变化,技术、行业、税收优惠等方面不存在重大不利变化,变动趋势对标的资产的估值水平不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拟与标的公司持续推进业务整合,以保证标的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若上述因素未来发生不利变化,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具体宏观环境、产业政策、税收政策等方面的变化采取恰当应对措施,保证标的公司的正常经营与发展。
(五)关键指标对评估值的敏感性分析
本次评估主要采用市场法确定评估值,采用的价值比率为 EV/总投资价值指标,EV/总投资价值的关键因素为总投资和可比公司的股价,由于被评估单
2-1-308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位总投资与可比公司披露的总投资为时点数据,发生变化的可能性较小,实际影响价值波动的最核心指标为可比上市公司的股价波动情况。本次评估结果对关键指标可比上市公司的股价敏感性分析结果如下:
项目股票价格区间
可比上市公司股价变动-5.00%0.00%5.00%
评估值(万元)74400.0078200.0081600.00
评估值变动率-4.86%0.00%4.35%
由上表可知,当可比上市公司股价变动幅度为-5.00%至5.00%,标的资产评估值的变动率范围为-4.86%至4.35%。上述敏感性分析计算仅为揭示评估参数估计的不确定性对评估值的影响,以及说明评估结论存在的不确定性,供委托人和评估报告使用者参考,但并不影响评估师基于已掌握的信息资料对相关评估参数作出的估计判断,也不影响评估结论的成立。
(六)与上市公司的协同效应
在本次交易前,标的公司受上市公司控制,在业务、管理等方面长期协同合作,湖北晶瑞技术研发主要依托上市公司,包括生产线的设计组建及产品生产技术来自于上市公司,同时上市公司通过湖北晶瑞验证产品技术落地;湖北晶瑞产品通过晶瑞电材对外销售,同时上市公司也依靠湖北晶瑞的产能保证订单的如期交付。湖北晶瑞部分采购、人力资源、财务、行政等后勤职能上存在与上市公司协同共用的情形,企业文化、管理体系方面与上市公司趋同。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会在考虑整体公司战略规划的前提下,考虑标的公司的产品发展的实际情况,在研发、销售等方面提供更多的资源,以及发挥上市公司内部的协同效应,促使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其它业务主体进行更多业务发展。同时对于标的公司的经营管理团队进行业务经营上的合理授权,发挥决策的灵活性,调动其生产经营的积极性。
(七)评估基准日后交易标的发生的重要变化事项及其对交易作价的影响
自评估基准日2024年6月30日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交易标的未发生对交易作价有重大影响的重要变化事项。
2-1-309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八)交易定价与评估结果差异情况
经交易双方协商后确定,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以沃克森评估出具的评估报告确定的评估结果为依据,本次交易定价与评估结果不存在较大差异。
四、独立董事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及交易定价的公允性的意见
上市公司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沃克森评估以2024年6月30日为基准日,对本次购买的标的资产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评估报告。根据《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本次交易聘请的沃克森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选聘程序合法合规。评估机构及其经办评估师与公司及交易各方均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提供服务的现实及预期的利益关系或冲突,具有充分的独立性。
(二)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所设定的评估假设前提和限制条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遵循了市场通用管理及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未发现与评估假设前提相悖的事实存在,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三)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
本次资产评估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与行业规范的要求,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标的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价值进行了评估,所选用的评估方法合理,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
(四)评估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交易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
基础确定标的资产的价格,交易定价方式合理。本次交易聘请的评估机构符合
2-1-310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独立性要求,具备相应的业务资格和胜任能力,评估方法选取理由充分,具体工作中按资产评估准则等法规要求执行了现场核查,取得了相应的证据资料,评估定价具备公允性。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中所委托的沃克森评估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合理,评估定价公允。
2-1-31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第六章本次交易主要合同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框架协议
(一)合同主体及签订时间
2024年11月17日,上市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潜江基金、大基金
二期、国信亿合、厦门闽西南等4名交易对方(以下合称“乙方”)及湖北晶瑞(以下简称“标的公司”)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框架协议》。
(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框架协议》主要内容
1、本次交易方案
甲方拟向乙方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标的资产。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将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并经有权国资监
管单位备案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经各方充分协商确定最终交易价格。
标的资产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各方将签署正式交易协议对标的股权的交易价格予以明确,并在本次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2、本次发行股份的具体情况
(1)发行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本次交易中拟发行股份的种类为人民币 A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为 1.00元,上市地点为深交所。
(2)发行价格本次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拟定为甲方于2024年11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上市公司本次向乙方发行的新增股份的发行价格拟为7.39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经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
的相关规定除权除息处理后价格的80%(向上进位精确至分)。
(3)发行数量
2-1-31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发行对象各自具体的发行数量按照各方最终确定的标的股权交易价格以及上市公司股份发行价格计算确定(向各发行对象发行的股份数量应为向上取整的整数并精确至个位),且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注册为准。
3、违约责任
本协议成立后,除不可抗力以外,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及时、不适当履行本协议项下其应履行的任何义务,或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作出的任何保证或承诺,均构成其违约,应按照法律规定及本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约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义务、采取补救措施,承担违约责任,和/或根据本协议约定要求违约方向守约方就其受到的损失支付全面和足额的赔偿金(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的赔偿);守约方因该违约而享有的权利和救济应在本协议终止或履行完毕后继续有效。
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一)本次交易的合同主体与签订时间
2025年3月30日,上市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潜江基金、大基金
二期、国信亿合、厦门闽西南等4名交易对方(以下合称“乙方”)及湖北晶瑞(以下简称“标的公司”)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二)交易标的及交易方案上市公司通过向乙方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乙方合计持有的标的股权。
(三)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各方同意,本次发行股份购买标的股权的交易聘请经各方一致同意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规定要求的资产评估机构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截至评估基准日2024年6月30日止的标的股权价值进行评估,并以其出具且经有权国资监管机构备案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最终交易价格。
经各方协商一致,标的股权交易价格确定为人民币59506.3689万元(以下简称“交易价款”),其中乙方一交易价格为人民币34716.7435万元、乙方二
2-1-313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交易价格为人民币18028.8184万元、乙方三交易价格为人民币3380.4035万元、
乙方四交易价格为人民币3380.4035万元。
(四)支付方式甲方通过向乙方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本协议项下标的股权的全部交易价款。
(五)新增股份的具体情况
1、新增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甲方拟向乙方发行的新增股份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上市地点为深交所。
2、新增股份的发行对象
本次新增股份的发行对象为潜江基金、集成电路基金二期、国信亿合及厦门闽西南。
3、新增股份的发行价格
本次新增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甲方于2024年11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
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上市公司本次向乙方发行的新增股份的发行价格为7.39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经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
相关规定除权除息处理后价格的80%(向上进位精确至分)。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甲方发生现金分红、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4、新增股份的发行数量
本次交易甲方拟向乙方发行的新增股份的数量为80522830股,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注册为准。乙方各自分别获得甲方发行的新增股份数量具体如下:
2-1-314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序号交易对方交易对价金额(万元)认购甲方新增股份数量(股)
1潜江基金34716.7446978003
2大基金二期18028.8224396237
3国信亿合3380.404574295
4厦门闽西南3380.404574295
合计59506.3680522830上述交易对方认购的甲方新增股份数量为交易对价金额除以发行价格的数字向上取整。若在定价基准日至新增股份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发生现金分红、送红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向交易对方发行的新增股份数量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5、新增股份的锁定期
新增股份将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乙方因本次交易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待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该解除限售的股票将依据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规定在深交所创业板交易。
6、新增股份的登记
新增股份的登记手续由甲方根据相关法规及深交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的业务
规则负责办理,乙方应为上市公司办理相应新增股份的登记交割提供必要协助。
新增股份登记于登记结算公司之日起,交易对方就因本次发行取得的甲方股份享有股东权利并承担相应的股东义务。
(六)交割
本协议生效后,各方应当及时实施本协议项下交易方案,并互相积极配合办理本次交易所应履行的全部交割手续。
乙方承诺在本协议生效后20个工作日内,配合并协助标的公司向主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将其所持标的公司全部股权转让给甲方的工商变更登记所必需的全部材料。标的公司负责在本协议生效后2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相应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期间甲方应积极配合。在相应标的股权已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至甲方名下之时,相应乙方即被视为已经完全履行其于本协议项下的标的股权转让义务。
2-1-315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甲方应当于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登记结算公司办理完毕本次新增股份的登记手续,将相应的股份登记至相应乙方名下。在甲方依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发行股份并将所发行股份登记于相应乙方名下时,甲方即被视为已经完全履行其于本协议项下的交易价款支付义务。
(七)交易标的定价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损益的归属
甲乙双方确认并同意,标的股权在过渡期间产生的盈利和亏损,均由甲方享有或者承担。
(八)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交易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其届时各自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共享。
标的公司在本次交易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交易完成后的股东上市公司享有。
(九)违约责任主要条款
1、本协议成立后,除不可抗力以外,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及时、不适当履
行本协议项下其应履行的任何义务,或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作出的任何保证或承诺,均构成其违约,应按照法律规定及本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因任何一方在先行为违反本协议,或者因任何一方主动实施的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确需实施的除外)致使:(1)本次交易未能取得政
府部门或证券监管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及登记结算公司)
的审核同意或者注册,或者(2)标的股权不能按本协议的约定转让和/或过户,
或者(3)其他致使本次交易目的落空的行为,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的,均构成其违约,应按照法律规定及本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任何一方违约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义务、采取补救措施,
承担违约责任,和/或根据本协议约定要求违约方向守约方就其受到的损失支付全面和足额的赔偿金(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的赔偿);守约方因该违约而享有的权利和救济应在本协议终止或履行完毕后继续有效。
2-1-316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4、如仅因法律法规或政策限制,或甲方股东大会未能审议通过,或本次交
易涉及的资产评估报告未能获得有权国资监管机构备案,或政府部门或证券监管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及登记结算公司)未能审核同意或
者予以注册等任何一方不能控制的原因,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的,不视为任何一方违约。
(十)协议生效、解除、修改及补充
1、本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
在以下条件全部满足后生效:
(1)甲方董事会、股东大会通过决议,批准本次交易;
(2)交易各方已完成各自内部决策审议程序;标的公司已就本次交易涉及的股权及股东变更事宜做出股东会决定;
(3)本次交易涉及的资产评估报告经有权国资监管机构备案;
(4)本次交易经深交所审核通过;
(5)本次交易取得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
2、如非因一方或各方违约的原因造成前述先决条件未能得到满足,则本协议解除,各方各自承担因签署及准备履行本协议所支付之费用,且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3、经各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协议予以变更或终止,但对本协议的任何变更
或终止应以书面形式作出方为有效。
4、如果出现第1条规定的生效条件不能实现或满足的情形,各方应首先友好协商,在继续共同推进本次交易的原则和目标下,按相关政府部门要求的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方式和内容,对本次交易方案进行修改、调整、补充、完善,以争取使前述目标最终获得实现。如经前述努力后本协议仍无法生效或距本协议签署之日已满二十四(24)个月,则本协议应终止执行,对于本协议终止前产生的税费各方按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5、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的,本协议将立刻终止:
2-1-317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1)甲方单方撤回向深交所提交的审核申请或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的注册申请;
(2)甲方未在中国证监会批准的注册文件有效期内实施完成本次交易的交割。
2-1-318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第七章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分析
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以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本次交易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逐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一)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1、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本次交易标的为湖北晶瑞76.0951%股权,湖北晶瑞从事高纯化学品生产及销售,根据国务院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等政策文件的精神,标的公司从事业务不属于限制类或淘汰类产业。
湖北晶瑞主要从事高纯化学品研发、生产及销售。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标的公司所处行业为“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根据国家统计局《2017年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标的公司所处行业为“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85 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为国家发改委颁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
目录(2024年本)》规定的鼓励类产业。湖北晶瑞所在行业处于国家产业政策
支持、鼓励范围,本次交易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2、本次交易符合环境保护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营业务经营均符合环保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不存在违反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本次交易符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3、本次交易符合土地管理方面的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上市公司控股公司股权,不直接涉及土地使用权交易事项,本次交易不存在违反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2-1-319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4、本次交易不存在违反有关反垄断、外商投资、对外投资法律和行政法规
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购买湖北晶瑞76.0951%股权的行为不构成行业垄断行为,故无需进行经营者集中申报,本次交易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和其他反垄断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的情形。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及湖北晶瑞均不涉及外商投资和对外投资情形,不存在违反外商投资和对外投资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情况。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
(二)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拟发行的股份数量为81071349股,本次交易完成后,晶瑞电材的总股本将达到1140645547股。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社会公众股东持股数量不低于(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符合《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股票上市交易条件的规定。故上市公司股权分布不存在《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所规定的不具备上市条件的情形,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
(三)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进行,上市公司董事会依法提出交易方案,聘请具有符合《证券法》要求的相关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报告,确保拟购买资产的定价公允、公平、合理。
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以上市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
沃克森评估出具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沃克森评估及其经办评估师与标的公司、交易双方均不存在利益冲突,出具的评估报告符合客观、公正、独立、科学的原则。
2-1-320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本次交易方案已经公司及中介机构充分论证,相关中介机构已针对本次交易出具了相关专业报告。整个交易严格履行法律程序,充分保护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关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定价公平合理性的具体情况参见本报告书“第五章标的公司评估情况”之“三、上市公司董事会对标的资产评估合理性及定价公允性的分析”。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审议后认为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公司的交易价
格以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所确定的评估值为依据,经各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定价符合公允性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标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
(四)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湖北晶瑞76.0951%股权。交易对方真实持有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完整权利,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标的资产转移过户不存在法律障碍。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处理。
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项之规定。
(五)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湖北晶瑞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本次交易完成后,湖北晶瑞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业务布局将得到进一步的完善和优化。本次交易可减少上市公司金融负债的金额,降低财务费用,增强上市公司的经营能力。因此,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符合《重组办法》第十一条第(五)项的规定。
2-1-32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六)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
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继续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继续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因此,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六)项的规定。
(七)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形成或者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本次交易前,公司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设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并制定了相应的议事规则,从制度上保证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规范运作和依法行使职权,具有健全的组织结构和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一步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七)项的规定。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所列明的各项规定。
二、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前三十六个月内,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公司自上市以来,控制权未发生过变更。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新银国际(香港),实际控制人为罗培楠女士。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本次
2-1-32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
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情形。
三、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
(一)上市公司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天健会计师对上市公司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天健审〔2025〕7068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
(二)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
(三)本次交易亦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的情形
本次交易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的情形。因此,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一)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和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会
导致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不会导致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1、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和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
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1-323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市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是上市公司进一步增强对子公司控制力、
继续完善发展战略的选择,有利于公司未来更好利用上市公司资源推动湖北晶瑞业务发展。本次交易可减少上市公司金融负债的金额,降低财务费用,改善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增强上市公司的经营能力。本次交易有助于提高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经营能力及综合竞争力,不会导致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本次交易不会导致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
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1)关于同业竞争
本次交易为上市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的少数股东权益,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变更。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因此,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关联方之间产生同业竞争情况。本次交易完成前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关联方之间均不存在同业竞争。
(2)关于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前,湖北晶瑞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持有湖北晶瑞100%股权,交易对方通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而获取的上市公司股份均不超过5%,故不会导致新增关联方,亦不会新增关联交易。
(3)关于独立性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均已独立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不会形成同业竞争和增加关联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独立性。
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的相关规定。
(二)上市公司发行股份所购买的资产为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并能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
本次交易购买的资产为湖北晶瑞76.0951%股权。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交易对方所持有的上述股权权属清晰、完整,未设置其他质押、权利担保或其他受限制的情形,转让不存在障碍,可以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
2-1-324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因此,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五、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百分之八十。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六十个交易日或者一百二十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本次交易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价格为7.39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2025年5月16日,上市公司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59571989股剔除回购证券专户中的1887375股后的股本105768461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5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4日。
2025年8月22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5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已经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执行2025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故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以2025年10月9日收市后总股本1072971483股扣减回购证券专户中的1887375股后的股本107108410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0月17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5年10月20日。
上述利润分配实施后,本次发行价格相应调整为7.34元/股。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
2-1-325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六、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
《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特定对象以资产认购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36个月内不得转让:1、特定对象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
关联人;2、特定对象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权;3、
特定对象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时,对其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12个月。
本次交易据此对股份锁定期进行了安排,具体情况参见本报告书“第一章本次交易概况”之“三、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之“(五)股份锁定期安排”。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
七、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持续监管办法》和《重组审核规则》的有关规定
(一)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持续监管办法》第十八条、《重组审核规则》
第八条的规定
根据《创业板持续监管办法》第十八条、《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的规定,“创业板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拟购买资产所属行业应当符合创业板定位,或者与上市公司处于同行业或者上下游。”上市公司是一家电子材料的平台型高新技术企业,围绕泛半导体材料和新能源材料两个方向,主导产品包括高纯化学品、光刻胶、锂电池材料、工业化学品及能源等,湖北晶瑞主要从事高纯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应用到半导体生产过程的光刻、显影、蚀刻、清洗、去膜、浆料制备等工艺环节,与上市公司处于同行业。
湖北晶瑞主要从事高纯化学品研发、生产及销售。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标的公司所处行业为“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根据国家统计局《2017年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标的公司所处行业为“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
2-1-326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制造业-C3985 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为国家发改委颁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
目录(2024年本)》规定的鼓励类产业。湖北晶瑞所在行业处于国家产业政策
支持、鼓励范围,本次交易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持续监管办法》第十八条及《重组审核规则》
第八条规定。
(二)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持续监管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根据《创业板持续监管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8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本次交易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价格为7.39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2025年5月16日,上市公司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59571989股剔除回购证券专户中的1887375股后的股本105768461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5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4日。
2025年8月22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5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已经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执行2025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故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以2025年10月9日收市后总股本1072971483股扣减回购证券专户中的1887375股后的股本107108410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0月17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5年10月20日。
2-1-327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述利润分配实施后,本次发行价格相应调整为7.34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本节之“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之“(三)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持续监管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三)本次交易不适用《重组审核规则》第十条的规定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适用《重组审核规则》第十条的规定。
八、本次交易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不存在《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之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如下情形:
(一)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
(二)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在重大方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或者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对上市公司的重大不利影响尚未消除;
(三)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四)上市公司或者其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六)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因此,本次交易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2-1-328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九、本次交易符合《监管指引第9号》的规定
(一)本次交易符合《监管指引第9号》第四条规定
本次交易拟购买的标的资产为湖北晶瑞的76.0951%的股权,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本次交易尚需取得
中国证监会的注册,上述报批事项已在本报告书中详细披露,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做出了特别提示。
交易对方合法拥有湖北晶瑞合计76.0951%的股权的完整权利,上述股权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转让的情形。湖北晶瑞不存在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过户至公司不存在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完成后,湖北晶瑞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湖北晶瑞资产完整,拥有与经营相关的各项资产。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的资产完整,不会影响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
本次交易前,湖北晶瑞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持有标的公司100%股权,交易对方通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而获取的上市公司股份均不超过5%,故不会导致新增关联方,亦不会新增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企业之间产生同业竞争。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等方面均已独立于控股股东,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本次交易完成后,湖北晶瑞将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将进一步增强公司经营能力,不会导致公司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性发生重大变化。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监管指引第9号》第四条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交易符合《监管指引第9号》第六条规定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不存在被其股东及其关联方、资产所有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因此,本次交易符合《监管指引第9号》第六条规定。
2-1-329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十、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第十二条规定
及《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第三十条规定本次交易相关主体均不存在因涉嫌本次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
立案侦查的情形,亦不存在最近36个月内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第十二条规定
及《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第三十条规定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十一、本次交易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5号》的相关规定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本次交易不存在调整交易方案的情形,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5号》的规定。
十二、中介机构核查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核查意见参见“第十三章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对本次交易出具的意见”。
2-1-330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第八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讨论与分析
天健会计师对上市公司2023年度及2024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分别出具了编号为“天健审〔2024〕4621号”、“天健审〔2025〕7068号”标准
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天健会计师对上市公司2024年度、2025年1-6月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天健审〔2025〕16451号备考审阅报告。
上市公司最近两年及一期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如下: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结构分析
2023年末、2024年末及2025年6月末,上市公司的资产规模及其主要构
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货币资金47338.619.20%81872.2115.90%145813.3428.94%
交易性金融资产115196.9822.39%73826.8614.34%3760.020.75%
应收票据965.370.19%138.120.03%621.950.12%
应收账款36570.767.11%41398.628.04%40163.357.97%
应收款项融资17621.773.42%15405.162.99%16714.963.32%
预付款项1351.330.26%1500.120.29%1214.600.24%
其他应收款168.150.03%213.110.04%1635.740.32%
存货16872.353.28%15412.792.99%16241.723.22%
其他流动资产12878.782.50%12358.042.40%9469.921.88%
流动资产合计248964.1148.38%242125.0347.01%235635.6046.76%
长期股权投资7569.781.47%7352.531.43%7935.861.57%其他非流动金融
11121.502.16%13405.252.60%21467.474.26%
资产
固定资产156408.1530.39%165465.8732.13%121177.3224.05%
在建工程64363.5712.51%58824.6911.42%75155.3714.91%
使用权资产676.320.13%791.240.15%794.700.16%
2-1-33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无形资产15941.473.10%16394.443.18%15196.233.02%
商誉2835.120.55%2835.120.55%17278.033.43%
长期待摊费用582.020.11%724.720.14%529.720.11%
递延所得税资产3758.700.73%4221.600.82%4154.970.82%
其他非流动资产2388.880.46%2856.650.55%4586.620.91%
非流动资产合计265645.5251.62%272872.1152.99%268276.2953.24%
资产合计514609.63100.00%514997.14100.00%503911.88100.00%
2023年末、2024年末及2025年6月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503911.88
万元、514997.14万元和514609.63万元,总体保持平稳。
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1-6月,公司资产结构、资产规模与公司
的生产能力相适应。2023年末、2024年末及2025年6月末,公司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46.76%、47.01%及48.38%,总体保持稳定。
(1)流动资产分析
2023年末、2024年末及2025年6月末,公司流动资产总额稳定增长,结
构较为稳定,其中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和存货所占比重较大。2023年末、2024年末及2025年6月末,上述五项流动资产的合计金额分别为222693.39万元、227915.64万元及233600.47万元,占流动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4.51%、94.13%及93.83%。
2024年度及2025年1-6月,上市公司以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从而导
致当期期末货币资金占比下降,交易性金融资产占比上升。
2023年末、2024年末及2025年6月末,公司的应收账款金额分别为
40163.35万元、41398.62万元及36570.76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7.97%、8.04%及7.11%,总体保持稳定。
公司应收款项融资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和数字化债权凭证。2023年末、
2024年末及2025年6月末,公司的应收款项融资余额分别为16714.96万元、
15405.16万元及17621.77万元,呈现出小幅上升趋势,主要系银行承兑汇票
2-1-33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余额增加所致。
2023年末、2024年末及2025年6月末,公司的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16241.72万元、15412.79万元及16872.35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3.22%、2.99%及3.28%。
(2)非流动资产分析
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由长期股权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商誉构成,2023年末、2024年末及2025年6月末,上述六项资产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为96.25%、96.85%及97.21%。
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主要为对联营企业的投资。2023年末、2024年末及
2025年6月末,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金额分别为7935.86万元、7352.53万元
及7569.78万元,总体保持稳定。
公司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主要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2023年末、2024年末及2025年6月末,公司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金额分别为21467.47万元、13405.25万元及11121.50万元,其波动主要系当期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公司固定资产主要为房屋及建筑物和生产设备。2023年末、2024年末及
2025年6月末,公司固定资产金额分别为121177.32万元、165465.87万元及
156408.15万元,总体呈现增长趋势。其中2024年末公司固定资产较上年末
增加了44288.55万元,增长36.55%,主要系当期公司的子公司湖北晶瑞、江苏阳恒在建工程转固所致。
2023年末、2024年末及2025年6月末,公司的在建工程金额分别为
75155.37万元、58824.69万元及64363.57万元,总体变动趋势保持稳定。
2023年末、2024年末及2025年6月末,公司的无形资产金额为15196.23
万元、16394.44万元及15941.47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02%、
3.18%及3.10%。公司无形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以及软件等。
2023年末、2024年末及2025年6月末,公司的商誉分别为17278.03万元、
2-1-333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835.12万元及2835.12万元。2024年末公司的商誉较上年末减少了
14442.91万元,下降83.59%,主要系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市场变化因素等,
基于谨慎性原则,为公允反映各项资产的价值,对部分子公司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商誉减值准备14442.91万元所致。
2、负债结构分析
单位:万元
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短期借款9988.016.81%10046.796.61%36833.6222.52%
应付票据--691.740.45%--
应付账款24577.6316.76%28746.5118.90%25525.3115.61%
预收账款9.830.01%12.940.01%19.150.01%
合同负债368.640.25%306.630.20%557.280.34%
应付职工薪酬1298.500.89%2766.401.82%2295.601.40%
应交税费924.650.63%928.490.61%1331.200.81%
其他应付款244.520.17%426.350.28%1378.800.84%一年内到期的非
4643.793.17%3433.112.26%2051.981.25%
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44.820.03%1020.590.67%71.910.04%
流动负债合计42100.4028.71%48379.5631.81%70064.8642.84%
长期借款11680.497.96%11945.047.85%8752.005.35%
应付债券54400.2737.10%53524.3435.19%51505.3831.49%
租赁负债306.760.21%278.700.18%354.470.22%
长期应付款25439.2117.35%24669.2116.22%23129.2114.14%
递延收益9688.626.61%9816.796.45%5579.063.41%
递延所得税负债3034.282.07%3473.682.28%4165.972.55%
非流动负债合计104549.6271.29%103707.7468.19%93486.0857.16%
负债合计146650.02100.00%152087.30100.00%163550.93100.00%
2023年末、2024年末及2025年6月末,公司的负债总额分别为
163550.93万元、152087.30万元及146650.02万元,有所下降。公司的负债
以非流动负债为主,2023年末、2024年末及2025年6月末,公司非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57.16%、68.19%及71.29%。
2-1-334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1)流动负债分析
公司流动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和一年内到期的
非流动负债构成,2023年末、2024年末及2025年6月末,上述四项负债合计金额分别为66706.51万元、44992.81万元及40507.94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为95.21%、93.00%及96.22%。
公司的短期借款主要由抵押借款、保证借款和信用借款构成。2024年末,公司短期借款金额较2023年末减少26786.83万元,下降72.72%,主要系当期公司归还的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2023年末、2024年末及2025年6月末,公司的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
25525.31万元、28746.51万元及24577.63万元,总体保持稳定。
2023年末、2024年末及2025年6月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余额为
2295.60万元、2766.40万元及1298.50万元,占当期公司负债总额的比例分
别为1.40%、1.82%及0.89%。
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主要包括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一年内到
期的应付债券和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2023年末、2024年末及2025年6月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分别为2051.98万元、3433.11万元及
4643.79万元,占公司当期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25%、2.26%及3.17%,呈现出上升趋势。
(2)非流动负债分析
公司的非流动负债主要由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和递延收益构成,2023年末、2024年末及2025年6月末,上述四项负债合计金额分别为
88965.64万元、99955.37万元及101208.58万元。占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
为95.16%、96.38%及96.80%。
2023年末、2024年末及2025年6月末,公司长期借款分别为8752.00万
元、11945.04万元及11680.49万元。2024年末,公司长期借款增加3193.04万元,增长36.48%,主要系本期新增并购贷款、项目贷款所致。
公司的应付债券主要为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
2-1-335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于核准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687号)核准,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公开发行185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晶瑞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85亿元。
晶瑞转债的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0年3月5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5年8月28日)止,初始转股价格为18.38元/股。
截至2025年6月30日,晶瑞转债转股价格为3.79元/股,累计转股金额为
132441400.00元,累计转股股数为7732212.00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07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1年8月
16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523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晶瑞转2),每张面值
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5.23亿元。晶瑞转2的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2年2月21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7年
8月15日)止,初始转股价格为50.31元/股。截至2025年6月30日,晶瑞转
2转股价格为16.70元/股,累计转股金额为405500.00元,累计转股股数为
15530.00股。
2023年末、2024年末及2025年6月末,公司应付债券分别为51505.38万
元、53524.34万元及54400.27万元,占当期负债总额的比例为31.49%、
35.19%及37.10%,2024年度公司应付债券的增加主要是由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的变动所致。
2023年末、2024年末及2025年6月末,公司长期应付款余额分别为
23129.21万元、24669.21万元及25439.21万元,占当期负债总额的比例为
14.14%、16.22%及17.35%。长期应付款主要为公司约定承担对子公司湖北晶瑞
的其他股东大基金二期、国信亿合、厦门闽西南承担的回购义务。
公司的递延收益主要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2023年末、2024年末及
2025年6月末,公司的递延收益余额分别为5579.06万元、9816.79万元及
9688.62万元,占当期负债总额的比例为3.41%、6.45%及6.61%,呈现上升趋势。
3、偿债能力分析
2-1-336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024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2023年12月
项目
/2025年1-6月日/2024年度31日/2023年度
流动比率5.915.003.36
速动比率5.174.402.98
资产负债率28.50%29.53%32.46%
注: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预付账款-其他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合计/资产合计;
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1-6月,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资产
负债率等指标均处于合理水平,公司偿债能力较强。
2023年末、2024年末及2025年6月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3.36、5.00
及5.91,速动比率分别为2.98、4.40及5.17,资产流动性较好。资产负债率分别为32.46%、29.53%及28.50%,相对较低,债务风险较小。
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1-6月,公司不存在逾期债务,保持了优良的银行信誉。公司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财务风险较小。
4、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1-6月,上市公司的主要资产周转能力指
标如下: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3.943.523.55
存货周转率(次/年)7.197.327.81
注:上述主要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2025年1-6月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已经年化处理。
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1-6月,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3.55、3.52及3.94,存货周转率分别为7.81、7.32及7.19,总体变动趋势较为平稳。
(二)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经营成果分析
1、经营成果分析
2-1-337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一、营业收入76794.37143511.12129941.51
减:营业成本58003.71115919.4499261.05
税金及附加589.921149.98931.82
销售费用1634.893354.512838.24
管理费用5711.0311620.449571.04
研发费用3857.549923.757101.49
财务费用2136.893966.703539.04
其中:利息费用2400.995050.353725.27
利息收入264.621393.44386.43
加:其他收益1301.722437.641771.91
投资收益2151.96602.89386.65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2534.36-896.03-4797.72“-”号填列)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
240.14-284.82-616.25”号填列)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405.46-16650.87-2874.66”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10.13-169.312.21
二、营业利润10693.25-17384.20570.97
加:营业外收入3.58125.7911.28
减:营业外支出43.91900.08289.47
三、利润总额10652.91-18158.49292.77
减:所得税费用1007.89981.06-720.66
四、净利润9645.02-19139.551013.43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6975.35-17959.381482.28
的净利润
少数股东损益2669.67-1180.16-468.85
五、其他综合收益-155.32-114.0825.95
六、综合收益总额9489.71-19253.621039.38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6825.34-18028.091508.18
综合收益总额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
2664.36-1225.53-468.80
总额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
0.07-0.180.01
股)
2-1-338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
0.07-0.180.01
股)
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高纯化学品、锂电池材料、光刻胶、工业化学
品和能源的销售。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1-6月,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过重大变动。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1-6月,公司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29941.51万元、143511.12万元及76794.37万元,净利润分别为1013.43万元、-19139.55万元及9645.02万元。2024年度,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市场变化因素等,基于谨慎性原则,为公允反映各项资产的价值,对部分子公司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商誉减值准备14442.91万元,同时计提其他资产减值2492.78万元,共计减少公司利润16935.69万元,故当期净利润下降较多。
2、盈利能力分析
单位:%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销售毛利率24.4719.2323.61
销售净利率12.56-13.340.7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79-7.200.81
注:1、销售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2、销售净利率=净利润/营业收入;
3、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加权平均净资产数。
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1-6月,公司的销售毛利率基本稳定,始
终维持在20%左右的水平。2024年度,公司毛利率从23.61%降低至19.23%,主要系受国内价格竞争加剧影响,高纯湿电子化学品主要产品价格下降所致;
2025年1-6月,公司毛利率上升至24.47%,主要系受益于部分产品原材料价
格下降、公司高纯双氧水原材料2025年实现自供等因素,公司高纯化学品整体毛利率上升所致。2024年度,公司销售净利率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13.34%及-7.20%,下降较多,主要系当期商誉减值影响公司净利润所致;
2025年1-6月,随着公司高纯化学品、光刻胶产品等业务的增长,公司的销售
净利率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增长至12.56%及2.79%。
2-1-339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二、标的公司所处行业特点
(一)所属行业分类
标的公司专注于电子化学材料领域,主要从事湿电子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包括高纯双氧水、高纯氨水、高纯硝酸、高纯盐酸等,被广泛应用于半导体领域的清洗、刻蚀、成膜等制造工艺环节,是上述产业发展不可或缺的关键性材料。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指引》,标的公司所处行业分类为“C3985 电子专用材料制造”。标的公司处于电子材料行业中的电子化学品行业,指电子工业使用的专用化学品和化工材料。
(二)主管部门、监管体系及相关法规政策
详见本报告书“第三章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六、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情况”之“(二)所处行业的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三)行业概况、发展现状及发展趋势
1、行业概况
电子化学品是指为电子工业配套的精细化工材料,电子材料细分领域之一,是电子信息技术与专用化工新材料相结合的高新技术产品,其下游在电子信息产业中应用非常广泛。
湿电子化学品又称超净高纯电子化学品,属于电子化学品领域分支,是微电子、光电子湿法工艺制程(主要包括湿法刻蚀、清洗、显影、剥离等环节)
中使用的各种液体化工材料,是电子信息行业中的关键性基础化工材料,是世界各国为发展电子工业而优先开发的关键材料之一,处于从基础化工材料到终端电子信息产品生产的产业链中间环节。湿电子化学品行业上游为基础化工行业,以大宗化工商品为原料;下游为电子信息行业,主要应用领域为集成电路、
2-1-340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显示面板及太阳能光伏等。
2、行业市场规模及发展趋势
高纯化学品即超净高纯化学品之简称,亦称为湿电子化学品,系化学试剂产品中对品质、纯度要求较高的细分领域。高纯化学品是电子工业中的关键性化工材料,其质量好坏直接影响到电子产品的成品率、电性能及可靠性,对电子材料制造技术的产业化有重大影响。因此,电子工业的发展要求高纯化学品与之同步发展,不断地更新换代,以适应其在技术方面不断推陈出新的需要。
(1)市场容量
根据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2025版湿化学品产业研究报告》,2024年,全球湿电子化学品整体市场规模约725.32亿元,在集成电路、显示面板、太阳能光伏三个应用市场使用的湿电子化学品市场规模分别达到509.06亿元、
139.87亿元、76.40亿元。预计到2025年,全球湿电子化学品整体市场规模将
达到748.73亿元;集成电路领域市场规模将增长至539.94亿元,显示面板领域市场规模将增长至146.18亿元,太阳能光伏领域市场规模将降低至62.61亿元,三大应用领域湿电子化学品市场规模均保持持续增长。
全球湿电子化学品未来几年的市场规模增长情况如下图所示:
(2)中国半导体材料市场稳步增长,逐步向中国大陆市场转移
2-1-34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随着数字经济时代的到来,恰逢我国产业的转型升级、国际半导体产业向大陆转移,中国大陆半导体设备采购量持续攀升。近年来,全球半导体材料市场受周期性影响较大,尤其中国台湾、韩国两地波动较大。全球范围看,只有中国大陆半导体材料市场处于长期增长状态,2016-2018年连续三年增速超过
10%。2021年,中国大陆半导体材料销售额从全球占比7.7%大幅提升至18.8%。
2020-2022年中国大陆半导体企业迅速恢复生产,稳定需求和供给,与西方各国
进一步拉大差距。中国大陆半导体材料市场与全球市场形成鲜明对比,全球半导体材料将逐步向中国大陆市场转移。
3、未来发展趋势
(1)市场规模继续保持快速增长
在我国经济结构转型、产业结构调整的背景下,集成电路、显示面板、光伏等产业对中国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将愈加突出。湿电子化学品作为上述产业发展不可或缺的关键性电子化学材料,其市场规模将继续保持高速发展。
未来湿电子化学品的需求增长主要来自半导体和显示面板行业,半导体行业晶圆厂新增产能不断落地叠加晶圆尺寸扩大到12英寸,显示面板行业向高世代线产品不断升级,均对湿电子化学品提出了更高的技术要求,同时也增加了对湿电子化学品的耗用量。半导体加工产业链中,12英寸晶圆加工主导着半导体用湿电子化学品的需求,根据中国产业信息网的数据,其制造过程中耗用的湿电子化学品达239.82吨/万片,是8英寸晶圆消耗量的4.6倍,6英寸晶圆消耗量的7.9倍。半导体和显示面板行业产能的扩张及技术升级将拉动湿电子化
2-1-34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学品用量的快速增长。
(2)国产化市场空间广阔
电子信息行业是国民经济支柱产业,目前我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显示面板生产制造基地和研发应用中心,集成电路产业链也在持续发展,预计我国电子信息产业规模将继续扩大。根据中国电子化学材料行业协会数据,尽管国内湿电子化学品近年来取得了进步,但国产化方面也存在着部分瓶颈,具体情况如下:
1)集成电路领域,2021年我国集成电路用湿电子化学品整体国产化率达
到35%,2022年上升至38%,2023年进一步提升至44%,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2)显示面板领域,包括各个世代的液晶面板及 OLED 用湿电子化学品整
体国产化率为 45%,其中 OLED 面板及大尺寸液晶面板所需的湿电子化学品部分品种目前仍被韩国、日本和中国台湾地区等少数湿电子化学品厂商垄断;
3)光伏太阳能电池领域,国内企业已基本实现湿电子化学品自主供应。湿
电子化学品作为电子信息产业关键性基础化工材料,对电子信息产业的发展有着重大影响。特别是在贸易摩擦风险放大的国际环境下,实现高端湿电子化学品的国产化具有愈发重要的战略意义。未来我国湿电子化学品需求增长的主要驱动力来源于集成电路、显示面板、光伏等下游应用行业产能持续增长及国产化率的提升。
(四)标的公司所在行业竞争格局和行业内主要企业
1、行业竞争格局
根据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数据,按湿电子化学品销售额统计,2023年欧美传统企业全球市场份额约为 30%,主要生产企业有德国巴斯夫(BASF)、E-Merck、美国杜邦、霍尼韦尔、慧瞻、应特格等。日本企业全球市场份额约为
27%,主要包括关东化学公司、三菱化学、京都化工、日本合成橡胶、住友化
学和光纯药工业(Wako)、stella-chemifa 公司等。中国台湾地区、韩国、中国大陆本土企业的全球市场份额合计约为42%,余下1%市场份额由其他国家、地区所有。
2-1-343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注:以上数据来源于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2024版湿化学品产业研究报告》,其中“中国大陆企业”仅指在中国大陆的内资企业。
对比中国大陆地区湿电子化学品企业,欧美、日韩企业依靠先发优势,湿电子化学品产品品类丰富、技术优势相对领先,特别是集成电路用湿电子化学品领域,仍由国外公司占绝对主导,国内企业的全球市场占有率约10%。
总体来看,我国湿电子化学品市场规模逐年扩大、全球市场份额稳步提升,但我国高纯化学品由于起步较晚,品类丰富度及提纯技术水平相对落后于国外领先企业,国内湿电子化学品企业在规模和技术方面较欧美、日韩先进企业仍有一定差距,因此多集中于低端市场。
2021年我国集成电路用湿电子化学品整体国产化率达到35%,2022年上升
至38%,2023年进一步提升至44%。在通用湿电子化学品领域进展明显,电子级氢氟酸、电子级硫酸、电子级磷酸、电子级双氧水等产品国产化率较2022年进一步快速增长。电子级硫酸、磷酸、盐酸、硝酸、氢氟酸等酸类产品,在12英寸晶圆 28nm以上工艺制造方面已基本实现大批量供货,在 28nm以下技术节点晶圆制造应用方面稳步推进。国内厂商积极开拓高端高纯化学品市场,头部厂商已具备了生产 G4、G5 标准的部分湿电子化学品品类的能力,同时结合运输、价格和售后等方面的本土化优势,未来高纯化学品的高端市场国产替代空间广阔。
2、主要竞争对手
(1)国际电子化学品主要企业
国家/企业名称企业概况地区
巴斯夫是全球化工技术世界领先、生产规模最大的化工公
德国 巴斯夫(BASF)司,为集成电路及显示面板生产企业提供电子化学品,是电
2-1-344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国家/企业名称企业概况地区子化学行业的领先供应商
陶氏杜邦陶氏杜邦是一家多元化的化学公司,包括特种化学、高新材美国
(DowDuPont) 料等业务
亚仕兰集团是一家全球性的多元化化工公司,主要业务涉及亚仕兰集团
美国 精细化工产品,在高雄与 UPC(联合石化公司)建有超高纯
(Ashland)化学品生产基地合资企业
霍尼韦尔公司可为全球半导体行业供应杂质在 100ppt 以下的霍尼韦尔
美国高纯度湿电子化学品,如氢氟酸、氢氧化铵、过氧化氢和盐(Honeywell)酸等产品
住友化学主要从事半导体、显示面板等用超净高纯化学试剂住友化学
日本的研发、生产,在日本及亚洲市场上有一定份额,特别是在(Sumitomo)大尺寸晶圆制造中应用的湿电子化学品更具优势
关东化学主要从事半导体用酸碱类超净高纯化学试剂的研发、生产,日本(Kanto) 在世界上享有较高声誉
功能材料和塑料产业业务部门主要从事信息及电子产品、专三菱化学
日本业化学制品的生产,主要产品包括硫酸、硝酸、盐酸、双氧(Mitsubishi)
水、氨水等各类高纯试剂
日本 StellaChemifa 主要从事半导体及平板显示用高纯氢氟酸的研发生产日本磷化工(Rin日本磷化工专营磷化工相关业务,其磷酸产品包括高纯磷酸日本 Kagaku Kogyo(半导体、药品用)、食品添加剂磷酸、工业磷酸等Co. Ltd.)
日本 RASA 日本 RASA 主要业务之一为磷化工业务,致力于开发面向半日本 (Rasa Industries 导体和液晶使用的高纯度磷酸产品,其半导体级磷酸在亚洲Ltd.) 市场占有较大份额东友精细化工有重点发展半导体及显示面板用高纯电子化学品及精细化工产韩国限公司品
东进世美肯科技 以生产和销售半导体及 FPD 用电子化学品和发泡剂产品为主韩国
有限公司导,产品几乎涵盖平板显示领域用所有功能性化学品Soul-brain(秀博 韩国 Soul-brain 系大型氢氟酸生产商,除氢氟酸外主要产品也韩国
瑞殷) 包括 BOE、高选择比磷酸等中国
台湾东应化股份 主要生产半导体、TFT-LCD 用剥膜液、显影液等湿电子化学台湾有限公司品地区中国台湾联仕电子化
台湾联仕拥有3-4万吨电子湿电子化学品年产能,在我国半导台湾学材料股份有限体应用领域中有一定市场份额地区公司
(2)国内电子化学品主要企业
除标的公司以外,国内电子化学品主要企业如下:
2-1-345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序号企业名称企业概况
江化微主营业务为超净高纯试剂、光刻胶配套试剂等湿电子化学江化微
1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有超净高纯试剂、光刻胶配套
(603078.SH)试剂等
中巨芯主营湿电子化学品、电子特种气体、前驱体材料三大业务中巨芯
2板块,主要产品包括电子级氢氟酸、电子级硫酸、电子级硝酸、
(688549.SH)
电子级盐酸、电子级氨水、缓冲氧化物蚀刻液等
格林达格林达专业从事超净高纯湿电子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
3
(603931.SH) 务,产品主要有显影液、蚀刻液、稀释液、清洗剂等上海新阳两大主营业务之一为集成电路制造及先进封装用关键工上海新阳
4艺材料及配套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其产品主要包括
(300236.SZ)
芯片制造用铜互连电镀液、添加剂、清洗剂、光刻胶、研磨液等
达诺尔达诺尔致力于半导体湿法工艺超高纯微电子化学品的研发、生
5
(833189.NQ) 产、销售,主要产品包括超纯异丙醇、超纯氨水等
公司目前主要从事湿电子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湖北兴福电子材
包括电子级磷酸、电子级硫酸、电子级双氧水等通用湿电子化学
6料股份有限公司品,以及蚀刻液、清洗剂、显影液、剥膜液、再生剂等功能湿电
(688545.SH)子化学品
润玛股份主要面向大规模集成电路和高世代显示面板领域客户,江阴润玛电子材
7提供以高性能蚀刻液、光刻胶剥离及清洗等配套试剂为核心的湿
料股份有限公司电子化学品
成立于 1980年,主要从事 PCB 化学品、电子化学品、化学试剂光华科技等专用化学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其电子化学品主要为
8
(002741.SZ) 高纯电子级和电镀级铜、镍、锡、钴四大系列化合物,被广泛应
用于 PCB、电子元器件和表面处理等行业成立于 1987 年,主要从事化学试剂(包括通用化学试剂、PCB用化学试剂、超净高纯试剂)、原料药及食品添加剂的研发、生西陇科学
9产和销售以及化工原料的销售。其超净高纯试剂产品主要包括各
(002584.SZ)
类高纯级别的无水乙醇、异丙醇、丙酮、冰醋酸、丁酮、双氧
水、乙酸丁酯、乙腈、甲苯、甲醇、二甲苯等
3、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
(1)有利因素
1)国家产业政策大力支持,提供了有利的外部环境
标的公司所处行业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行业之一,近年来我国先后推出了《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推进纲要》、《关于“十四五”推动石化化工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十四五”原材料工业发展规划》、《原材料工业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十四五”国家信息化规划》、《重点新材料首批
2-1-346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4年版)》等产业政策,对集成电路及其配套产业链、电子新材料等相关产业和领域的发展予以重点推动支持,湿电子化学品也列入了鼓励发展的战略新兴产业。国家各部委和地方政府的鼓励和支持政策为湿电子化学品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利的外部环境。
2)下游行业需求持续增长带动湿电子化学品需求增长
根据美国半导体行业协会(SIA)统计,2024 年全球半导体总销售额为6276亿美元,相比于2023年的5268亿美元,增长了19.13%。从地区来看,
美洲和中国分别增长了44.8%和18.3%,除中国和日本以外的亚太/其他地区年度销售额增长12.5%,而日本和欧洲的销售额有所下降,分别降低0.4%和8.1%。
3)国产化需求推动产业发展,国产替代市场空间巨大
随着目前半导体和显示面板产能向中国大陆转移,大陆晶圆厂数量增长快,高世代面板生产线大量投产,下游厂商对湿电子化学品的需求大大增加。根据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统计,2021年,我国集成电路用湿电子化学品整体国产化率达到35%,2022年上升至38%,2023年进一步提升至44%,但12英寸晶圆 28nm 以下先进技术节点所用的功能湿电子化学品国产化率仍有待提高;
2023年,我国新型显示用湿电子化学品整体国产化率超45%,部分产品国产化
还需进一步改善。此外,2018年以来,国际政治经济环境复杂多变,对国内集成电路行业企业生产经营所需技术、设备、原材料供应的稳定性产生了一定的不利影响。基于供应链安全考虑,国内集成电路及显示面板企业也积极导入国产湿电子化学品供应商,为国内电子化学材料及湿电子化学品企业带来发展契机。
近年来,随着国内部分湿电子化学品企业研发技术、产品品质的积累突破,凭借快速的服务响应、本土化生产的性价比优势以及稳定供货能力,叠加政策等外部有利环境的推动下,有望加速实现湿电子化学品领域高端市场的国产化替代。
4)技术不断推进,为国内电子化学材料企业带来增长机会
随着半导体制程提升,对于各种电子化学材料的性能提出了更高要求,对于湿电子化学品,先进制程会对 G5 级湿电子化学品有较大的需求。在湿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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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品方面,其技术难点在于纯度,相对其他半导体材料而言突破难度更小。
目前国际上半导体集成电路的研发已进入 5nm阶段,上游材料需要紧随下游需求的变化进行调整,国外湿电子化学品巨头不断实现技术突破,G4、G5 级电子湿化学技术已经日趋成熟,而国内部分湿电子化学品厂商随着技术的积累突破,已达到 G3 级、G4 级,甚至少数细分产品已达到 G5 级,因此湿电子化学品有望实现弯道超车。
(2)不利因素
1)国外电子化学材料龙头企业竞争力强
国外电子化学材料龙头企业拥有多年研发、生产、销售历史,掌握了先进的技术与生产工艺,与产业下游各大制造企业关系紧密,具有较高的客户壁垒。
另外,国外电子化学材料龙头企业产品品质优异、品种丰富、产能和产量规模大,具备产品与成本优势。同国外湿电子化学品龙头企业相比,国内湿电子化学品企业规模相对小、技术研发和产品迭代能力弱的局面仍未完全改变,特别是在中高端领域,尚待突破的产品、技术较多。中国大陆地区的电子化学材料产业分散,相关从事的企业需要通过不断的加强自身的技术实力、丰富产品品种、扩大产销规模,以增强市场竞争力。
2)市场竞争加剧
我国电子材料市场集中度较低,产品存在同质化,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电子材料行业作为国家重点发展的产业,目前已经出现了一些具有较强竞争能力且与本标的公司部分产品相似的企业。此外,随着半导体和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快速发展,电子材料预期需求大幅增长,带动大量新进入厂商及现有厂商大规模扩产。虽然电子材料,如高纯化学品产品,需求正在快速扩张,但仍有可能发生产能超需求,导致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的情况。
3)资金需求量大
电子化学材料行业兼具资本密集型、技术密集型与人才密集型的特点,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用于购置设备和研发支出。国内电子化学材料行业起步较晚,企业大多处于成长期,资本性支出规模较大但盈利水平较弱、投资回收期较长,因此国内资本投入仍以政府产业基金或政府补助的形式为主,社会资金投入不
2-1-348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足,难以充分满足企业发展所需。
4、进入标的公司所在行业的主要障碍
湿电子化学品对关键装备和工艺技术水平要求较高,是多学科交叉的行业,需要掌握较多的理论知识和实操技术,是一个准入门槛较高的行业。根据湿电子化学品业的特点,主要有如下进入障碍:
(1)技术和经验壁垒
湿电子化学品行业具有工艺条件苛刻、技术门槛高等特点,属于典型的技术密集型行业。一方面,该行业对产品品质、纯度有着较高工艺要求,需生产企业在工艺流程、生产设备、生产环境控制、包装及运输等核心技术,对生产过程中各类杂质含量进行有效控制,具备较高的技术门槛;另一方面,电子产业发展速度快,电子化学材料生产企业需根据新产品的工艺特点和技术同步发展,以适应其不断迭代的需要。以集成电路制造为例,集成电路性能与半导体制程紧密联系,应用于集成电路湿电子化学品的品控要求从 G2级提升至 G4级乃至 G5级,应用在集成电路先进制程的电子气体纯度要求通常达到 6N以上。
因此,对于潜在竞争对手而言,标的公司所处行业具有较高的技术和经验壁垒。
(2)客户壁垒
湿电子化学品作为电子行业湿法制程的关键材料,下游客户对湿电子化学品供应商的产品质量和供货能力十分重视,常采用认证采购的模式,需要通过需求对接、技术指标比对、现场考察、送样测试、技术研讨、需求回馈、小批
试用、技术改进、批量论证等严格的筛选流程,而在大规模集成电路、高世代显示面板和柔性显示面板等高端应用领域的要求更加严格,顺利通过客户认证通常需要2年到3年时间,根据客户、产品类型、技术难度的不同亦会有所差异。因此,电子化学材料供应商完成新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阶段后还需经历下游集成电路等生产企业较长的认证周期,认证通过后才能最终实现新产品的批量供货,具有较高客户壁垒。由于考核时间较长,一旦双方达成合作,便能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除非出现重大突发性问题,一般不会轻易更换。
另一方面,在与大型客户的合作过程中,先入者会根据市场及客户需求的变化,有针对性地进行产品研发与功能改良,获得先发优势,形成一套针对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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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客户独有的生产技术,进而保持在客户新需求供应链中获得有利的竞争地位。
因此,对于后进入的生产者来说,前期客户拓展难度较大,且由于客户较少会导致单位成本较大,竞争能力较弱。
(3)人才壁垒
电子化学材料行业是一个多学科交叉、知识密集型的产业,涵盖化工、电子、材料、物理、化学等专业领域,需要大量综合性人才;且行业人才培养周期长,人员经验和能力亦需要在研发、生产过程中不断提升。新进入电子化学材料行业的企业难以在短期内组建出专业、成熟的复合型人才团队,在人才储备方面追赶难度较大。
(4)资金壁垒
电子化学材料行业兼具资本密集型、技术密集型与人才密集型的特点,随着电子化学材料厂商快速迭代发展,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用于购置厂房、设备和研发支出,专业人员的人工成本也不断增加。因此,较高的资金门槛是进入电子化学材料行业的主要壁垒之一。
5、行业技术水平、经营模式及周期性、区域性或季节性等情况
(1)行业技术水平
湿电子化学品行业的技术水平与其下游应用领域技术发展情况紧密相关,目前全球湿电子化学品技术发展主要体现在超大规模集成电路应用领域中。集成电路制造技术发展仍延续摩尔定律路径、不断进行制程工艺创新,集成电路线宽不断缩小、制造工艺越来越复杂,对湿法工艺的技术要求也不断提高,相应的对硫酸、磷酸、盐酸、氢氟酸、氨水、双氧水等通用湿电子化学品提出了
更高的纯度要求。当前,集成电路行业对通用湿电子化学品的纯度要求主要集中在 G4、G5 等级,但国内主流产能仍停留在 G2、G3 标准,少数企业在部分产品可达到 G4、G5 标准量产。为满足集成电路先进制程要求,湿电子化学品企业仍需不断提高产品纯度。
此外,集成电路行业器件尺寸的不断微缩、三维结构的不断涌现、一些新材料,如新的硅化物、新型铁电体材料等的引入,对集成电路制造前段和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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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工艺都带来新的挑战。新结构、新器件、新材料的不断引入,主流芯片制造企业间的差异性也越来越大,对于功能湿电子化学品来说,满足市场多样功能需求也将是行业技术发展方向之一。
综上,集成电路行业“降低功耗、提高性能功耗比”技术发展趋势要求包括湿电子化学品在内的集成电路材料产品技术发展作为配套支撑,通过技术创新,不断降低杂质含量、提高产品纯度、保障产品批次稳定性与一致性、满足市场个性化需求等将是湿电子化学品今后的技术发展趋势。
(2)行业经营模式
高纯化学品的专用化程度较高,企业一般根据当年的实际生产和销售情况,制定下一年的生产和销售目标,然后根据此目标制定对应的采购政策,实际生产时再根据市场情况和客户订单需求随时调整。行业内企业一般通过客户需求和行业发展趋势进行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直接向客户进行产品销售,并提供各项测试、质保等一站式服务。
1)采购模式:高纯化学品行业一般采用自主采购模式,企业根据当年的生
产和销售情况,确定对应的采购计划,实际生产时再根据市场情况进行调整。
2)生产模式:湿电子化学品的主要工艺流程包括原料接收、纯化、吸收、混配等工艺,制得的成品包装入包装桶或槽车中,检验合格后入库。根据客户订单需求发货,使用完成之后将包装桶或槽车返回工厂,经处理后重新包装,循环使用。
3)销售模式:下游客户对供应商会有较为严格的审查程序,常采用认证采购模式,通过需求对接、技术研讨、技术改进、小试生产、批量生产等客户验证环节后方可成为下游客户合格供应商。由于产品认证周期较长、供应商转换成本较高,为了保证高品质产品的稳定供应,下游客户一般会与通过认证的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3)行业的周期性、区域性、季节性
1)周期性
电子化学材料主要面向集成电路、显示面板、光伏等产业,其行业景气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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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外部宏观经济环境,特别是下游行业需求存在正相关关系。尽管我国电子信息产业仍保持持续增长态势,但不排除在增长过程中出现周期性波动的可能性。
若芯片、电脑、手机、显示平板等各类下游终端电子信息产品需求下滑或发展
不及预期,会影响集成电路、显示面板企业的业务需求,从而对标的公司经营业绩带来周期性影响。
2)区域性
电子化学材料对纯度、洁净度要求很高,长途运输不利于产品品质,且运输成本高。一般情况下,电子化学材料生产商往往围绕下游制造业布局,减少运输距离,以确保产品品质、稳定供应,因此电子化学材料行业需要考虑服务半径问题,存在一定的区域性。
3)季节性
电子化学材料面向的下游产业需求不存在明显的季节性变化,因此电子化学材料行业季节性特征不明显。
6、所处行业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
湿电子化学品位于电子信息产业偏中上游的电子专用材料领域,是精细化工和电子信息行业交叉的领域,上游是基础化工产业,以大宗化工商品为原料;
下游是电子信息产业主要应用领域为集成电路、显示面板及太阳能光伏等。其行业特色充分融入了两大行业的自身特点,具有品类繁多、工艺条件苛刻、技术门槛高、产品附加值高、资金投入量大等特点。
(1)与上游行业的关联性
标的公司上游主要为工业级双氧水、液氨等化工原材料制造行业,上游行业的原材料价格波动、供给稳定性、产品质量等对标的公司生产成本有着较大影响。其中工业级双氧水、液氨属于大宗商品,供应商充足,但标的公司采购价格易受到市场工业级双氧水、液氨价格波动的影响;上述原材料属于已发展
的较为成熟的化工产品,国内产能供应充足。
(2)与下游行业的关联性
湿电子化学品行业作为集成电路、显示面板等电子信息行业的配套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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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游集成电路、显示面板等电子信息行业的市场情况、发展方向、技术趋势对
行业的市场空间、技术创新、盈利水平均有着较强影响。同时,湿电子化学品行业处于电子信息产业链上游的关键位置,其技术工艺水平和产品质量对电子信息产业产品的成品率、电性能和可靠性也有着重要影响。因此,标的公司所处的湿电子化学品行业与其下游行业存在较强的互为依存、互相促进的关系。
三、标的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与行业地位
(一)核心竞争力
1、技术工艺和产品品质优势
标的公司作为国内电子化学品生产领域的企业之一,在技术工艺方面,将自主研发和合作研发有机结合,已掌握了一系列核心技术,标的公司致力于打造“国际水准的电子材料企业联合体”的企业发展愿景。
在高纯化学品方面,标的公司高纯双氧水金属杂质含量低于 10ppt,达到G5等级,品质已达全球同行业第一梯队水平,产品技术指标可以覆盖目前主流的先进集成电路技术节点的要求。标的公司的高纯氨水已达到 G5 等级并批量生产,其他多种高纯化学品如硝酸、盐酸、氢氟酸等产品品质全面达到 G3、G4等级,可满足显示面板、光伏太阳能等行业客户需求。标的公司成体系的解决了我国半导体用量最大的两种高纯湿化学品的国产替代,是目前国内极少数能同时供应 G5等级的高纯双氧水、高纯氨水的企业之一。
2、客户资源优势
标的公司的定位是上市公司的生产主体,主要通过上市公司对外销售产品。
伴随着下游市场需求的不断增长,上市公司凭借强大的研发实力和突出的产品优势,取得了下游客户的认可,开拓并维系了一大批国内外优质客户。积累了长鑫存储、长江存储、武汉新芯、三一硅能等涵盖半导体业务领域的大量优质
客户资源,成功进入优秀客户的供应链是电子化学品公司技术实力的体现,为标的公司未来进一步发展奠定良好的客户基础。
3、地域优势
湿电子化学品产品专业性强、下游行业更新迭代速度快,因此湿电子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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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企业与下游电子产品制造企业关系紧密,需及时满足客户生产需求。此外,湿电子化学品对纯度和清洁度要求极高,产品有效期短且多为强酸、强碱,具有强腐蚀性,运输半径越短越可以保证产品品质,降低运输成本。目前,我国集成电路、显示面板等产业已形成一定的集群化布局,集中在东部沿海、长三角、武汉、西安、成都等省市和地区。因此,考虑到为客户更好地提供技术服务及产品品质、安全运输等因素,为应对华中地区电子业大发展的趋势,上市公司在湖北投资建立标的公司;标的公司依托优越的地理位置,将缩短服务半径,与武汉及其周边客户紧密配合,能够为客户提供优质产品和高效服务。
4、团队优势
专业、稳定的人员团队是公司长期稳定发展的重要基础。标的公司核心管理层具备多年湿电子化学品行业管理经验,标的公司人员在技术、管理、财务、生产、业务销售等方面分工明确、各有所长,保障标的公司的健康、长期发展。
标的公司秉持团队合作、利益共享的理念,通过合理的岗位和薪酬设计等方式调动员工积极性,为标的公司购建了富有凝聚力和战斗力的专业团队。
(二)行业地位
标的公司的高纯系列产品达到了最高纯度 SEMIG5 等级,成为全球范围内能同时提供半导体级高纯双氧水、高纯氨水、高纯盐酸、高纯硝酸、高纯异丙醇等高纯产品技术的少数供应商之一。
高纯双氧水是提纯技术难度最大的微电子化学品之一,是集成电路芯片制造领域用量居前、市场前景良好的“绿色化学品”,高端提纯技术历来被巴斯夫等国际大公司所垄断。标的公司致力于高端双氧水的研发和生产,开发了先进的提纯技术,并获得了发明专利。标的公司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超净高纯双氧水技术突破了国外技术垄断,产品品质可达到 10ppt 以下,满足 SEMI 制定的最高纯度等级。
目前,标的公司已为长鑫存储、长江存储、武汉新芯、三一硅能等国内知名半导体客户提供产品。通过健全和完善半导体级电子材料产业链,提升技术领先和成本领先优势,为客户提供更系统的产品解决方案、更优质的服务,有望助推标的公司提升产品经济效益,进一步提升市场知名度和行业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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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标的公司最近两年一期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分析
(一)标的公司资产负债分析
1、资产结构分析
标的公司最近两年一期的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货币资金1492.991.96%2349.343.38%12615.6218.07%
应收账款12674.8316.64%4385.386.31%4853.896.95%
应收款项融资--1348.231.94%--
预付款项66.160.09%77.770.11%25.110.04%
其他应收款39.960.05%2.980.004%81.010.12%
存货1390.871.83%1197.101.72%1125.231.61%
其他流动资产2822.523.71%3255.484.68%2483.663.56%
流动资产合计18487.3324.27%12616.2918.16%21184.5230.35%
长期股权投资3299.744.33%3078.424.43%3834.245.4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
1500.001.97%1500.002.16%1500.002.15%
产
固定资产38887.0051.05%40736.4458.62%27933.3140.01%
在建工程11227.8014.74%8423.5712.12%11954.3717.12%
使用权资产7.590.01%11.100.02%18.110.03%
无形资产2764.333.63%2771.033.99%2830.624.05%
其他非流动资产--352.030.51%553.870.79%
非流动资产合计57686.4675.73%56872.5981.84%48624.5269.65%
资产总计76173.79100.00%69488.88100.00%69809.04100.00%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69809.04万元、69488.88万元及76173.79,呈上涨趋势。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0.35%、18.16%及24.27%,2024年末占比下降,主要系随着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为增加产能,标的公司购置生产设备及新建厂房等导致非流动资产增加所致。
标的公司的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存货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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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流动资产构成,非流动资产主要由长期股权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构成。具体分析如下: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货币资金的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银行存款1492.99100.00%2349.34100.00%12615.62100.00%
合计1492.99100.00%2349.34100.00%12615.62100.00%
标的公司的货币资金均由银行存款构成。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12615.62万元、2349.34万元及1492.99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8.07%、3.38%及1.96%。报告期内货币资金下降主要系购建固定资产的持续投入增加所致。
(2)应收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湖北晶瑞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12675.534385.754856.58
减:坏账准备0.700.362.69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12674.834385.384853.89
营业收入14774.8718956.048805.15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占营
85.79%23.14%55.16%
业收入的比例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4853.89万元、4385.38万元及12674.83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6.95%、6.31%及16.64%,
2025年6月末金额及占比上升较快,主要系当期营业收入增加较多且上市公司
与终端客户、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的结算周期存在差异所致。
1)应收账款账龄分析以及坏账计提情况
单位:万元
2-1-356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6个月以内(含6个月)12664.864385.754826.91
7-12个月(含12个月)10.68-29.67
小计12675.534385.754856.58
减:坏账准备0.700.362.69
合计12674.834385.384853.89
报告期各期期末,标的公司6个月以内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占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合计的比例分别为99.39%、100.00%及99.92%,客户回款较为良好,整体回款风险较低。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应收账款主要为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未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6月30日
类别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
-----应收账款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12675.53100.00%0.700.01%12674.83
的应收账款
其中:账龄组合27.270.22%0.702.57%26.57
关联方组合12648.2699.78%--12648.26
合计12675.53100.00%0.700.01%12674.83
2024年12月31日
类别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4385.75100.00%0.360.01%4385.38应收账款
其中:账龄组合36.480.83%0.361.00%36.12
关联方组合4349.2699.17%0.000.00%4349.26
合计4385.75100.00%0.360.01%4385.38
2023年12月31日
类别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2-1-357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4856.58100.00%2.690.06%4853.89应收账款
其中:账龄组合150.423.10%2.691.79%147.73
关联方组合4706.1696.90%--4706.16
合计4856.58100.00%2.690.06%4853.89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余额账龄分析如下:
*账龄组合
单位:万元
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账面坏账计提账面坏账计提账面坏账计提余额准备比例余额准备比例余额准备比例
6个月
16.600.171.00%36.480.361.00%120.751.211.00%
以内
7-12个
10.680.535.00%---29.671.485.00%
月
合计27.270.702.57%36.480.361.00%150.422.691.79%
*关联方组合
单位:万元
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坏账计提坏账计提坏账计提账面余额账面余额账面余额准备比例准备比例准备比例母公司合并
范围内关联12648.26--4349.26--4706.16--方组合
合计12648.26--4349.26--4706.16--
对于账龄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确定预期损失率;对于关联方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不计提坏账准备。
2)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序占应收账款期坏账时间单位名称金额号末余额的比例准备
2-1-358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序占应收账款期坏账时间单位名称金额号末余额的比例准备
1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2569.2199.16%-
2潜江益和化学品有限公司79.050.62%-
2025年6
3黄石市生友化玻仪器有限公司27.270.22%0.70月30日
4湖北博枫化工有限公司0.010.00%0.00
合计12675.53100.00%0.70
1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4248.0796.86%-
2潜江益和化学品有限公司101.192.31%-
2024年123黄石市生友化玻仪器有限公司35.670.81%0.36月31日4苏州东南化工有限公司0.800.02%0.01
5湖北博枫化工有限公司0.010.0002%0.0001
合计4385.75100.00%0.37
1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4638.4395.51%-
2苏州东南化工有限公司112.782.32%2.31
3潜江益和化学品有限公司67.731.39%-
2023年12月31日4苏州市相城区骏马化工有限公21.840.45%0.22司
5黄石市生友化玻仪器有限公司8.900.18%0.09
合计4849.6999.86%2.62
(3)应收款项融资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收款项融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应收款项融资--1348.23100.00%--
合计--1348.23100.00%--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收款项融资分别为0.00万元、1348.23万元及
0.00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00%、1.94%及0.00%。标的公司应收款项
融资主要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的又以出售为目的应收银行承兑汇票。
报告期内,作为应收款项项目核算的标的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但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终止确认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1-359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银行承兑汇票-4079.73-
合计-4079.73-
(4)预付款项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预付款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1年以内66.16100.00%76.8798.85%24.2096.36%
1至2年--0.901.15%0.421.65%
2至3年------
3年以上----0.501.99%
合计66.16100.00%77.77100.00%25.11100.00%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预付款项分别为25.11万元、77.77万元及66.16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04%、0.11%及0.09%,占比较小,主要为预付工程设备款。
(5)其他应收款
单位:万元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备用金-0.543.54
押金保证金3.893.9879.07
往来款37.96--
账面余额41.844.5182.61
减:坏账准备1.881.531.59
账面价值39.962.9881.01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其他应收款金额分别为81.01万元、2.98万元及
39.96万元,占同期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12%、0.004%及0.05%,占比较小。
(6)存货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存货的账面价值分别为1125.23万元、1197.10万元及1390.87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61%、1.72%及1.83%。报告
2-1-360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存货具体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原材料305.0321.93%472.6139.48%350.6531.16%
自制半成品217.1115.61%35.792.99%268.7623.89%
库存商品185.2313.32%171.5414.33%168.6514.99%
发出商品63.644.58%53.414.46%12.451.11%
周转材料619.8744.57%463.7638.74%324.7228.86%
合计1390.87100.00%1197.10100.00%1125.23100.00%
标的公司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对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存货周转速度较快,存货周转率分别为14.20、15.47及17.12,呈现出上升趋势。主要系产能增加,供货能力提升,销售订单持续增加进而营业收入增长较快所致。
(7)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其他流动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待抵扣及留抵增值税额2822.523255.482483.66
合计2822.523255.482483.66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主要为待抵扣及留抵增值税额。
(8)长期股权投资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系对辽宁港隆化工有限公司的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辽宁港隆化工有限公司3299.743078.423834.24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分别为3834.24万元、
3078.42万元及3299.74万元,占各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5.49%、
2-1-36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4.43%及4.33%,总体保持稳定,其变动主要系其他权益变动和权益法下确认的
投资损益变动以及辽宁港隆化工有限公司分红所致。
(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系对苏州桐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标的公司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账面价值均为1500.00万元。
(10)固定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固定资产金额分别为27933.31万元、40736.44万元及38887.00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0.01%、58.62%及51.05%。
标的公司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房屋及建筑物10317.9026.53%10599.2426.02%9368.0933.54%
生产设备28167.8672.44%29663.3472.82%18174.0765.06%
运输工具78.690.20%92.820.23%26.940.10%
其他设备322.550.83%381.060.94%364.211.30%
合计38887.00100.00%40736.44100.00%27933.31100.00%
标的公司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及建筑物、生产设备、运输工具、其他设备等。截至2025年6月末,标的公司固定资产账面原值47750.91万元,账面价值38887.00万元,综合成新率80.93%,各类别固定资产成新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折旧账面价值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11852.641534.7410317.9087.05%
生产设备35357.287189.4328167.8679.67%
运输工具149.0370.3578.6952.80%
其他设备693.92371.37322.5546.48%
合计48052.879165.8838887.0080.93%
2-1-36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固定资产未出现减值迹象,因此,未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1)在建工程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在建工程金额分别为11954.37万元、8423.57万元及11227.80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7.12%、12.12%及14.74%,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6月302024年12月312023年12月31
项目日日日
年产18.5万吨电子级微电子材料
11227.808423.5711954.37
项目
合计11227.808423.5711954.37
(12)使用权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分别为18.11万元、11.10万元及7.59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03%、0.02%及0.01%,主要为租赁的运输工具,占比较小。
(13)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的无形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累计摊账面原累计账面价账面原累计账面价账面原值账面价值销值摊销值值摊销值土地使用
2979.60238.372741.232979.60208.572771.032979.60148.982830.62
权
软件23.890.8023.10------
合计3003.49239.162764.332979.60208.572771.032979.60148.982830.62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2830.62万元、2771.03万元及2764.33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05%、3.99%及3.63%,
主要为生产信息管理系统软件及已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标的公司的无形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均不存在减值迹象,故未计提减值准备。
(14)其他非流动资产
2-1-363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单位:万元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预付工程设备款-352.03553.87
合计-352.03553.87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的其他非流动资产分别为553.87万元、352.03万元及0.00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79%、0.51%及0.00%,主要系标的公司的预付工程设备款。
2、负债结构分析
标的公司最近两年一期的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短期借款982.605.32%----
应付账款8555.1246.36%7162.7850.20%7624.8957.85%
应付职工薪酬55.540.30%110.350.77%68.020.52%
应交税费51.450.28%57.040.40%48.270.37%
其他应付款4.570.02%42.970.30%1190.089.0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402.982.18%1.660.01%--
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10052.2654.47%7374.8151.68%8931.2767.77%
长期借款3556.0119.27%2008.5514.08%--
递延收益4844.9226.26%4886.0834.24%4248.4032.23%
非流动负债合计8400.9345.53%6894.6448.32%4248.4032.23%
负债总计18453.19100.00%14269.45100.00%13179.67100.00%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13179.67万元、14269.45万元及18453.19万元。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的流动负债金额分别为8931.27万元、7374.81万元及10052.26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67.77%、
51.68%及54.47%,主要为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款等;非流动负债金
额分别为4248.40万元、6894.64万元及8400.93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2.23%、48.32%及45.53%,主要为长期借款和递延收益。
报告期各期末,主要负债情况分析如下:
2-1-364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短期借款分别为0.00万元、0.00万元及982.60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0.00%、0.00%及5.32%,占比较小,2025年6月末存在的短期借款为标的公司向银行进行信用证贴现产生。
(2)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付账款金额分别为7624.89万元、7162.78万元及8555.12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57.85%、50.20%及46.36%,主要为应付材料款、应付工程及设备款、应付运费等,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应付材料款3893.091968.554151.72
应付工程及设备款1122.532719.592291.20
应付运费2412.271701.49607.29
其他1127.22773.15574.68
合计8555.127162.787624.89
(3)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付职工薪酬分别为68.02万元、110.35万元及
55.54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0.52%、0.77%及0.30%。标的公司应付
职工薪酬均为短期薪酬,占负债总额的比例较小。
(4)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交税费分别为48.27万元、57.04万元及51.45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0.37%、0.40%及0.28%,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房产税28.7528.7525.00
土地使用税20.0620.0620.06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1.306.742.40
印花税1.251.400.80
企业所得税-0.000.01
2-1-365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环境保护税0.090.09-
合计51.4557.0448.27
(5)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其他应付款分别为1190.08万元、42.97万元及
4.57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03%、0.30%及0.02%,主要为标的公司
向客户和供应商收取的应付暂收款和押金保证金。2024年末标的公司其他应付款下降较多,主要系标的公司原计划投资建设电子级四甲基氢氧化铵显影液研制项目且获得了工信部拨付的1187.50万元的项目经费,后因投资计划有变,故不再投资建设该项目,对应的递延收益转入其他应付款,并于2024年退还该笔经费所致。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应付暂收款4.572.971190.08
押金保证金-40.00-
合计4.5742.971190.08
(6)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分别为0.00万元、1.66万元及402.98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0.00%、0.01%及2.18%,占比较小,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402.981.66-
合计402.981.66-
(7)长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长期借款分别为0.00万元、2008.55万元及
3556.01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0.00%、14.08%及19.27%,主要为标
的公司的银行抵押借款。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2-1-366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抵押借款3556.012008.55-
合计3556.012008.55-
(8)递延收益
标的公司的递延收益主要为其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包括新型
3DNAND 存储器架构及三维 DRAM 集成技术项目、年产 18.5 万吨电子级微电
子材料项目、14nm先进工艺用超净高纯电子级异丙醇研发与产业化项目等。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递延收益分别为4248.40万元、4886.08万元及
4844.92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2.23%、34.24%及26.26%。
(二)财务指标分析
1、偿债能力分析
(1)标的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分析
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
/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流动比率1.841.712.37
速动比率1.411.101.97
资产负债率24.23%20.53%18.88%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4562.351835.54-926.81(万元)
利息保障倍数(倍)16477.97/-41.62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
421.35715.13-2790.38额(万元)
注: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预付账款-其他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合计/资产合计;
4、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净利润+所得税费用+利息支出+折旧+摊销;
5、利息保障倍数=(净利润+所得税费用+利息费用)/利息支出。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的流动比率分别为2.37、1.71及1.84,速动比率分别为1.97、1.10及1.41。2023年末,标的公司的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较大,主要系2023年标的公司增资扩股,货币资金增长较多所致;2024年末,标的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下降,主要系购建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报告期各期末,资产负债率分别为18.88%、20.53%及24.23%,长期偿债能力和抗风险能力较强。
2-1-367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分别为-926.81万元、1835.54万元及4562.35万元,增长幅度较大。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仅在2023年及2025年1-6月存在利息支出,对应的利息保障倍数为-41.62及16477.97,
2023年度利息保障倍数为负主要系当年净利润为负所致。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790.38万元、
715.13万元及421.35万元。2023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为负,主要系标的公司
主要原材料双氧水的采购价格在当年度一段期间内涨幅较大,且当期存货以及经营性应收项目增加较多所致。2024年度,随着销售收入的大幅增长、原材料价格的回落以及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标的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转正。
(2)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偿债能力指标对比分析如下:
同行业可比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2023年12月31项目
公司/2025年1-6月日/2024年度日/2023年度
中巨芯2.793.023.35
江化微4.934.812.51
格林达6.875.655.75
流动比率兴福电子1.480.530.63
晶瑞电材5.915.003.36
平均数4.403.803.12
标的公司1.841.712.37
中巨芯2.422.632.95
江化微4.424.342.35
格林达5.103.855.27
速动比率兴福电子0.630.330.46
晶瑞电材5.174.402.98
平均数3.553.112.80
标的公司1.411.101.97
中巨芯23.16%22.47%21.44%
资产负债率江化微27.68%27.98%30.74%
格林达8.45%9.48%12.26%
2-1-368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同行业可比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2023年12月31项目
公司/2025年1-6月日/2024年度日/2023年度
兴福电子29.90%41.58%42.24%
晶瑞电材28.50%29.53%32.46%
平均数23.54%26.21%27.83%
标的公司24.23%20.53%18.88%
中巨芯7694.1213603.6813919.19
江化微11968.9020798.3219288.00
格林达9492.5920694.3621561.46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兴福电子19951.9832086.7923703.22元)
晶瑞电材24231.286894.6716936.69
平均数14667.7718815.5619081.71
标的公司4562.351835.54-926.81
注:数据来源于 ifind;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财务风险较低。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主要系标的公司在报告期内投入较多资金购建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占比较少而非流动资产占比较高所致,其短期偿债能力、长期偿债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保持在正常水平。
2、营运能力分析
(1)标的公司主要营运能力指标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主要营运能力相关指标如下: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3.464.103.17
存货周转率17.1215.4714.20
注:1、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账面价值;
2、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账面价值;
3、2025年1-6月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已经年化处理。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资产周转情况和运营效率良好,其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3.17、4.10及3.46,存货周转率分别为14.20、15.47及17.12,呈现出增长趋势。
(2)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主要营运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偿债能力指标对比分析如下:
2-1-369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同行业可比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2023年12月31项目
公司/2025年1-6月日/2024年度日/2023年度
中巨芯4.204.304.38
江化微2.942.933.05
格林达3.563.443.12应收账款周转
兴福电子7.007.056.07率
晶瑞电材3.943.523.55
平均数4.334.254.03
标的公司3.464.103.17
中巨芯4.244.234.33
江化微9.8410.0710.59
格林达7.146.366.59
存货周转率兴福电子5.665.425.17
晶瑞电材7.187.327.81
平均数6.816.686.90
标的公司17.1215.4714.20
注:1、数据来源于 ifind;
2、2025年1-6月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已经年化处理。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的营运能力呈现出逐渐增长的趋势,其中存货周转率在报告期内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应收账款周转率略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
(三)盈利能力分析
标的公司最近两年一期利润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一、营业收入14774.8718956.048805.15
减:营业成本11077.7617967.4110596.03
税金及附加106.89200.41171.97
管理费用963.761775.461562.67
研发费用496.48408.79231.54
财务费用-1.11-67.14-104.32
其中:利息费用0.140.0091.94
其中:利息收入1.8766.34198.37
2-1-370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加:其他收益61.3293.9784.29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13.61-337.09-209.23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0.692.393.32
列)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32.42-9.81-16.97
列)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
3.870.000.74
列)
二、营业利润2376.77-1579.42-3790.60
加:营业外收入-11.12-
减:营业外支出0.0738.8235.56
三、利润总额2376.70-1607.13-3826.16
减:所得税费用-18.22-
四、净利润2376.70-1625.34-3826.16
1、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营业收入的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14774.87100.00%18938.1499.91%8805.15100.00%
其他业务收入--17.900.09%--
合计14774.87100.00%18956.04100.00%8805.15100.00%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主营业务。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1-6月,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8805.15万元、18938.14万元及14774.87万元,增长较快。主要系标的公司各生产条线逐渐投产,产能逐渐释放,向下游客商的供货能力增强,销售订单持续增加所致。
(2)分产品主营业务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1-37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双氧水13439.1390.96%17247.8191.07%8427.1195.71%
氢氟酸--781.094.12%184.902.10%
氨水614.124.16%374.601.98%94.651.07%
其他721.634.88%534.642.82%98.491.12%
合计14774.87100.00%18938.14100.00%8805.15100.00%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高纯化学品,包括双氧水、氢氟酸、氨水等,其中双氧水占比最高。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1-6月,标的公司来自双氧水的收入分别为8427.11万元、17247.81万元及13439.13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5.71%、91.07%及90.96%。
(3)分地区主营业务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地区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内销14774.87100.00%18938.14100.00%8805.15100.00%
合计14774.87100.00%18938.14100.00%8805.15100.00%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均来自于内销,无境外业务收入。
2、营业成本分析
(1)营业成本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营业成本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成本11077.76100.00%17964.6699.98%10596.03100.00%
其他业务成本--2.750.02%--
合计11077.76100.00%17967.41100.00%10596.03100.00%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营业成本主要来自主营业务,分别为10596.03万元、
17967.41万元及11077.76万元,与标的公司营业收入的组成结构相同。
2-1-37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主营业务成本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按产品分类的主营业务成本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双氧水10040.6390.64%16253.7890.48%9970.0594.09%
氢氟酸--784.774.37%200.761.89%
氨水520.944.70%436.642.43%310.702.93%
其他516.194.66%489.472.72%114.531.08%
合计11077.76100.00%17964.66100.00%10596.03100.00%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主要来自高纯化学品,包括双氧水、氢氟酸、氨水等,其中双氧水金额最大,占比最高。2023年度、2024年度及
2025年1-6月,标的公司来自双氧水的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为9970.05万元、
16253.78万元及10040.63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分别为94.09%、
90.48%及90.64%。
3、毛利构成及毛利率分析
(1)营业毛利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营业毛利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3697.11100.00%973.4898.47%-1790.88100.00%
其他业务--15.151.53%--
合计3697.11100.00%988.64100.00%-1790.88100.00%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营业毛利主要来自主营业务,分别为-1790.88万元、
973.48万元及3697.11万元。
(2)主营业务毛利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营业务分产品毛利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1-373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双氧水3398.5091.92%994.03102.11%-1542.9386.16%
氢氟酸---3.68-0.38%-15.860.89%
氨水93.172.52%-62.04-6.37%-216.0412.06%
其他205.445.56%45.184.64%-16.040.90%
合计3697.11100.00%973.48100.00%-1790.88100.00%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毛利主要由双氧水构成,占主营业务毛利的比例分别为86.16%、102.11%及91.92%。
(3)主营业务毛利率情况
1)各产品分类毛利率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营业务分产品毛利率构成情况如下: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双氧水25.29%5.76%-18.31%
氢氟酸--0.47%-8.58%
氨水15.17%-16.56%-228.25%
其他28.47%8.45%-16.29%
合计25.02%5.14%-20.34%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各产品的毛利率均实现了增长,其中双氧水及其他产品毛利率于2024年度由负转正并于2025年1-6月接近上市公司毛利率水平。
主要系随着标的公司销售订单持续增加,产量大幅提升,单位产品分摊的折旧费用降低所致。
2)可比公司毛利率的比较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分析如下:
公司简称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中巨芯11.47%14.26%19.95%
江化微25.53%25.31%26.06%
格林达30.88%35.32%37.39%
兴福电子26.58%26.76%27.72%
晶瑞电材24.47%19.23%23.61%
2-1-374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公司简称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平均值23.79%24.18%26.95%
标的公司25.02%5.22%-20.34%
注:数据来源于 ifind。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毛利率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主要原因为标的公司于2022年8月投产,产销量逐步提升,但因生产厂房及设备等固定资产投入较高,
导致计入营业成本的固定资产折旧较多。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1-6月,标的公司的毛利率分别为-20.34%、5.22%及25.02%。随着产品销量的增加,同时受益于双氧水的原材料采购价格下降以及2025年开始实现由潜江益和供
应原材料,标的公司的毛利率也在不断攀升,于2024年度实现由负转正并在
2025年上半年达到同行业平均水平。
4、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期间费用及占营业收入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963.766.52%1775.469.37%1562.6717.75%
研发费用496.483.36%408.792.16%231.542.63%
财务费用-1.11-0.01%-67.14-0.35%-104.32-1.18%
合计1459.139.88%2117.1111.17%1689.9019.19%
标的公司的期间费用主要由管理费用、研发费用和财务费用构成。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期间费用合计分别为1689.90万元、2117.11万元及1459.13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9.19%、11.17%及9.88%,呈现出下降趋势。
(1)销售费用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无销售费用,主要系其产品的对外销售主要由其控股股东晶瑞电材负责,故未产生销售费用。
(2)管理费用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管理费用情况如下:
2-1-375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职工薪酬85.89214.60246.15
差旅及交通费26.5256.7639.81
办公费2.0612.3325.22
业务招待费24.4467.6167.04
服务费374.31757.99643.51
折旧及摊销394.78591.27496.81
其他55.7474.8944.13
合计963.761775.461562.67
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1-6月,标的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
1562.67万元、1775.46万元及963.76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7.75%、9.37%及6.52%。标的公司的管理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服务费、折旧及摊销等构成。
(3)研发费用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研发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职工薪酬77.10126.10147.51
直接材料343.40176.760.16
折旧与摊销72.77104.9181.33
其他3.211.012.54
合计496.48408.79231.54
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1-6月,标的公司的研发费用分别为
231.54万元、408.79万元及496.48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63%、
2.16%及3.36%。
(4)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财务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利息支出0.14-91.94
2-1-376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减:利息收入-1.87-66.34-198.37
银行手续费0.621.621.15
汇兑损益0.00-2.420.96
合计-1.11-67.14-104.32
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1-6月,标的公司财务费用分别为-104.32
万元、-67.14万元及-1.11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18%、-0.35%及-0.01%,金额和占比均较小。
(5)期间费用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期间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比如下:
公司简称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中巨芯10.98%11.39%15.81%
江化微16.79%16.70%17.25%
格林达9.99%9.93%8.69%
兴福电子11.99%13.16%12.96%
晶瑞电材17.37%20.12%17.73%
平均值13.42%14.26%14.49%
标的公司9.88%11.17%19.19%
注:数据来源于 ifind。
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1-6月,标的公司期间费用率分别为
19.19%、11.17%及9.88%,呈现出下降趋势,从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下降至同
行业平均水平以下,主要系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无销售费用且营业收入大幅增长所致。
5、其他收益分析
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1-6月,标的公司其他收益分别为84.29
万元、93.97万元及61.32万元。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其他收益主要来源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政府补助61.1693.8084.22
2-1-377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其中: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41.1682.3282.32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20.0011.481.90
个税手续费返还0.160.170.06
合计61.3293.9784.29
标的公司报告期内政府补助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1-620242023与资产相关/项目年度年度
月与收益相关
2022年湖北省预算内固定资产
12.1824.3624.36与资产相关
投资计划
年产18.5万吨电子级微电子材
28.9857.9657.96与资产相关
料项目招商政策奖补资金
其他补贴20.0011.481.90与收益相关
合计61.1693.8084.22
6、投资收益分析
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1-6月,标的公司投资收益分别为-209.23
万元、-337.09万元及213.61万元。投资收益主要为对联营企业辽宁港隆化工有限公司的投资产生的收益。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213.61-337.09-209.23
合计213.61-337.09-209.23
7、信用减值损失分析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信用减值损失呈现转回状态,金额分别为3.32万元、
2.39万元及-0.69万元,主要为前期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转回所致。
8、资产减值损失分析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分别为16.97万元、9.81万元及
32.42万元,金额较小,主要为存货跌价损失。
9、资产处置收益分析
2-1-378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资产处置收益金额分别为0.74万元、0.00万元及
3.87万元,主要系处置固定资产产生的收益。
10、营业外收入及营业外支出分析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营业外收入金额分别为0.00万元、11.12万元及
0.00万元,主要为收到的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
份有限公司的保险赔款。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营业外支出金额分别为35.56万元、38.82万元及
0.07万元,主要为对外捐赠支出。
11、所得税费用分析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所得税费用均为当期所得税费用,金额分别为0.00万元、18.22万元及0.00万元,金额较小。
12、非经常性损益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
3.87-0.74
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
61.1693.8084.22
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
-0.07-27.71-35.56和支出
所得税影响额---
合计64.9566.0949.41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金额分别为49.41万元、66.09万元及64.95万元,占当期标的公司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1.29%、-4.07%及2.73%,占比较小,未对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2-1-379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四)标的公司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037.4412603.603951.7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616.0911888.476742.1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21.35715.13-2790.3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7.96444.533.06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192.6013431.7210015.6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154.64-12987.19-10012.6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9047.4512008.5531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170.5110005.2011894.7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876.942003.3619105.24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2.42-0.96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856.35-10266.286301.30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349.3412615.626314.32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492.992349.3412615.62
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3010.5911672.493298.80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6.85931.11652.9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037.4412603.603951.7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484.878519.225182.01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477.42807.84702.25
支付的各项税费107.04214.19314.4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546.772347.21543.40
2-1-380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616.0911888.476742.1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21.35715.13-2790.38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790.38万元、715.13万元及421.35万元。2023年度,标的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主要系标的公司主要原材料双氧水的采购价格在当年度一段期间内涨幅较大,且当期存货以及经营性应收项目增加较多所致;2024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转正,主要系标的公司销售订单持续增加、原材料采购价格回落所致。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和净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净利润2376.70-1625.34-3826.16
加:资产减值准备32.427.4216.97
信用减值准备0.69--3.32
固定资产折旧、使用权资产折旧、油
2158.783383.072748.56
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无形资产摊销30.5959.5959.5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3.87--0.74
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0.14-2.4292.90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213.61337.09209.23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226.19-81.69-774.69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7095.16-1623.79-6597.77号填列)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增加以“-”
3244.09189.6113.54号填列)
其他116.7671.585271.5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21.35715.13-2790.38
2023年度和2024年度,标的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均高于净利润。
主要系标的公司2022年8月投产,初期购建生产所需厂房及设备等固定资产投入较多,固定资产和使用权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等非付现成本费用较多所致。2025年1-6月,标的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均低于净利润,主要系当期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加较多所致。
2-1-38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444.5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37.96-3.06
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
---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7.96444.533.06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4192.6013431.7210015.66
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
---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192.6013431.7210015.6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154.64-12987.19-10012.60
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1-6月,标的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分别为-10012.60万元、-12987.19万元及-4154.64万元。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均为负,主要系标的公司2022年8月投产,初期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多,故投资活动现金流出较多。
3、筹资活动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0.00-22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3047.452008.55-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6000.0010000.009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9047.4512008.5531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00.00-2802.82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70.515.2091.94
2-1-38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6000.0010000.009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170.5110005.2011894.7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876.942003.3619105.24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9105.24万元、
2003.36万元及2876.94万元。2023年度,标的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较高,主要系大基金二期、厦门闽西南、国信亿合等股东在当期实缴出资金额所致。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未来发展前景、当期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的影响分析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影响的分析
1、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业务构成,盈利能力驱动因素及持续经营能力的
影响分析
标的公司成立于2019年,是上市公司体系内兼具技术领先及规模效应的生产基地,其采用上市公司多年研发成果,凭借先进生产工艺进行建设,助力上市公司提升产能。高纯化学品作为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之一,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获取主营业务所需的关键产能并提升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主营业务的竞争力。伴随着未来产能的逐步爬坡,标的公司将展现出较强的业绩成长性。
2、上市公司未来经营中的优势
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将加大对于标的公司的持股比例,标的公司将从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标的公司和上市公司将继续与上市公司在人员、业务等方面保持协同效应,并进一步在业务开展、治理结构、财务管理、人力资源与其他资源的协调与运用方面进行融合,实现协同发展。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影响的分析
本次交易前,标的公司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标的公司的生产经营一
2-1-383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直由上市公司控制,标的公司的生产经营、人员情况已完全纳入上市公司的管理体系,标的公司已经与上市公司在人员、业务和财务等方面进行了整合,未来不需要进一步的整合计划。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当期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影响的分析
1、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历史财务报告以及天健会计师出具的上市公司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资产负债构成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6月30日/2025年1-6月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
项目交易前备考数变动幅度交易前备考数变动幅度
资产总计514609.63514609.630.00%514997.14514997.14-
负债合计146650.02121210.81-17.35%152087.30127418.10-16.22%
所有者权益合计367959.61393398.816.91%362909.83387579.046.80%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253611.64325135.6228.20%251312.87320205.9927.41%
权益
资产负债率28.50%23.55%-17.35%29.53%24.74%-16.22%
营业收入76794.3776794.370.00%143511.12143511.12-
营业利润10693.2511463.257.20%-17384.20-15844.208.86%
净利润9645.0210415.027.98%-19139.55-17599.558.05%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6975.359511.4936.36%-17959.38-17770.911.05%
净利润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在2023年8月将标的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故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资产总额不会发生变化。同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上市公司在合并报表层面将负有回购义务的权益性工具作为金融负债核算,并按照7%年利率计提利息费用,本次交易完成后,上述金融负债将转入所有者权益,减少上市公司的财务费用和负债规模,对于上市公司资产结构以及营运指标均有一定的改善作用。
2、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资本性支出的影响
2-1-384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从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前后,标的公司的资本性支出计划均已纳入上市公司的年度计划。未来上市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履行必要的决策和信息披露程序。
3、本次交易职工安置方案及执行情况
标的公司的劳动关系不会因本次交易而发生变化,故本次交易不涉及职工安置事宜。
4、本次交易成本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成本主要包括与本次交易相关的税费以及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法
律顾问、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的费用,本次交易涉及的税负成本由相关责任方各自承担,中介机构费用等按照市场收费水平确定,对上市公司的现金流和净利润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2-1-385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第九章财务会计信息
一、标的公司财务报表天健会计师针对标的公司的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5〕16226号)。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如下:
(一)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4929903.1423493386.26126156201.12
应收账款126748329.7543853810.2248538874.55
应收款项融资-13482336.05-
预付款项661633.19777697.36251146.10
其他应收款399589.0029796.80810128.20
存货13908656.8911971041.7411252254.37
其他流动资产28225210.3332554832.7124836570.04
流动资产合计184873322.30126162901.14211845174.38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32997400.6630784217.7538342398.21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15000000.0015000000.0015000000.00
固定资产388869954.06407364429.00279333143.61
在建工程112278002.7884235715.58119543653.28
使用权资产75929.21110973.47181061.99
无形资产27643293.4527710280.0028306200.00
其他非流动资产-3520272.66553874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576864580.16568725888.46486245197.09
资产总计761737902.46694888789.60698090371.47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9825956.24--
应付账款85551167.5371627766.0676248918.78
应付职工薪酬555436.501103528.61680242.39
应交税费514544.81570444.70482709.60
2-1-386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其他应付款45715.60429711.4611900821.31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4029805.5316646.24-
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100522626.2173748097.0789312692.08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35560068.3020085546.00-
递延收益48449232.1648860829.9442484025.50
非流动负债合计84009300.4668946375.9442484025.50
负债合计184531926.67142694473.01131796717.58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585654009.00585654009.00585654009.00
资本公积39453879.8939376784.6839118790.33
专项储备3199065.862031500.48135397.06
盈余公积393376.34393376.34393376.34
未分配利润-51494355.30-75261353.91-59007918.84
所有者权益合计577205975.79552194316.59566293653.89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
761737902.46694888789.60698090371.47
计
(二)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一、营业收入147748733.33189560433.1988051468.96
减:营业成本110777641.14179674070.77105960274.32
税金及附加1068885.952004100.421719708.11
管理费用9637550.2917754555.0015626716.52
研发费用4964806.604087898.652315444.13
财务费用-11075.72-671386.50-1043197.31
其中:利息费用1442.35-919399.97
其中:利息收入18672.81663383.821983709.27
加:其他收益613163.94939705.05842856.43
投资收益2136087.70-3370924.81-2092312.93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6861.8823868.0933224.31”号填列)
2-1-387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324241.72-98063.22-169727.13”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38673.45-7416.65
二、营业利润23767746.56-15794220.04-37906019.48
加:营业外收入-111178.71-
减:营业外支出747.95388229.59355562.42
三、利润总额23766998.61-16071270.92-38261581.90
减:所得税费用-182164.15-
四、净利润23766998.61-16253435.07-38261581.90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23766998.61-16253435.07-38261581.90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
五、综合收益总额23766998.61-16253435.07-38261581.90
(三)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30105932.63116724923.8532988007.61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68510.579311083.486529191.4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0374443.20126036007.3339517199.0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4848663.8685192212.3151820093.54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4774199.908078441.147022451.77
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1070375.782141886.363144430.5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5467670.9423472139.035433989.4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6160910.48118884678.8467420965.2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213532.727151328.49-27903766.1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4445250.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379560.00-30611.50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的现金净额
2-1-388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79560.004445250.0030611.5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41925968.03134317178.68100156610.80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1925968.03134317178.68100156610.8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1546408.03-129871928.68-100125999.3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22000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30474522.3020085546.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60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90474522.3020085546.00220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000000.00-28028233.34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705130.1051972.52919399.97
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60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1705130.1051972.5228947633.3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8769392.2020033573.48191052366.69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
-0.0124211.85-9572.61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8563483.12-102662814.8663013028.61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3493386.26126156201.1263143172.51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4929903.1423493386.26126156201.12
二、上市公司备考财务报表
公司根据《重组管理办法》《格式准则26号》的规定和要求,假设本次交易已于2024年1月1日实施完成,以此为基础编制了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天健会计师对上市公司编制的最近一年及一期的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及附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备考审阅报告》(天健审〔2025〕
16451号)。
2-1-389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一)上市公司备考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473386124.14818722101.19
交易性金融资产1151969805.44738268631.50
应收票据9653713.721381169.40
应收账款365707596.43413986195.38
应收款项融资176217693.59154051571.44
预付款项13513302.2315001211.12
其他应收款1681540.352131083.20
存货168723527.47154127899.74
其他流动资产128787790.94123580405.03
流动资产合计2489641094.312421250268.00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75697756.7873525348.8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111215008.29134052451.06
固定资产1564081474.151654658666.31
在建工程643635701.91588246903.37
使用权资产6763244.407912373.29
无形资产159414736.26163944369.01
商誉28351213.7528351213.75
长期待摊费用5820219.877247234.97
递延所得税资产37586999.1942216010.26
其他非流动资产23888830.0928566540.97
非流动资产合计2656455184.692728721111.79
资产总计5146096279.005149971379.79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99880125.68100467890.02
应付票据-6917402.00
应付账款245776285.63287465102.29
预收账款98325.00129375.00
合同负债3686350.853066306.55
2-1-390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
应付职工薪酬12985041.1827663987.86
应交税费9246482.959284904.11
其他应付款2445188.374263543.7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46437939.3434331136.26
其他流动负债448221.7410205947.28
流动负债合计421003960.74483795595.08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116804926.35119450404.05
应付债券544002666.07535243386.57
租赁负债3067626.212786966.58
长期应付款--
递延收益96886175.4998167862.83
递延所得税负债30342776.6534736769.03
非流动负债合计791104170.77790385389.06
负债合计1212108131.511274180984.14
股东权益: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3251356156.943202059869.43
少数股东权益682631990.55673730526.22
股东权益合计3933988147.493875790395.6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5146096279.005149971379.79
(二)上市公司备考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
一、营业收入767943715.121435111214.77
减:营业成本580037143.891159194353.82
税金及附加5899166.4911499755.76
销售费用16348935.0433545138.28
管理费用57110262.03116204395.36
研发费用38575355.4699237479.37
财务费用13668930.1824267020.10
其中:利息费用16309944.3735103455.52
2-1-39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
其中:利息收入2646191.4213934379.98
加:其他收益13017225.4824376433.73
投资收益21519592.526028853.72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5343572.70-8960291.51
信用减值损失2401441.34-2848199.84
资产减值损失-4054618.33-166508716.67
资产处置收益101337.81-1693136.62
二、营业利润114632473.55-158441985.11
加:营业外收入35768.631257888.08
减:营业外支出439094.959000768.29
三、利润总额114229147.23-166184865.32
减:所得税费用10078931.349810588.79
四、净利润104150215.89-175995454.11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持续经营净利润104150215.89-175995454.11
终止经营净利润--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5114869.89-177709080.01
少数股东损益9035346.001713625.90
五、综合收益总额102597056.48-177136228.4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93614795.36-178396200.43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8982261.121259972.03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0.0856-0.1670
(二)稀释每股收益0.0856-0.1670
2-1-39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第十章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
(一)本次交易前的同业竞争情况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新银国际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罗培楠女士,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上市公司相同或相近的业务,与公司均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的同业竞争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上市公司将持有标的公司100%的股权,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更,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不存在相同或相近的业务,因此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出现同业竞争的情形。
交易对方潜江基金、大基金二期、国信亿合、厦门闽西南为投资机构,不存在相同或相近的业务,且交易对方持有公司总股本的比例预计均将低于5%,因此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及其关联企业出现同业竞争的情形。
(三)避免同业竞争的措施
本次交易完成后,为避免未来可能出现的同业竞争,晶瑞电材的实际控制人罗培楠已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具体承诺如下:
“1、本人(包括本人直系亲属和配偶,下同)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公司或者其他经营实体(上市公司除外,下同)目前未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相竞争的业务,且未持有任何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可能产生同业竞争的业务的企业、公司或者其他经营实体的股份、股权或拥有其任何权益。
2、在本人作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公司或者其他经营实体将不会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收购、合营、联营、承包、委托、租赁经营或其他拥有股份、权益方式)从事与上市公司及
2-1-393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其子公司相竞争的业务,也不会以任何方式为竞争企业提供业务上的帮助。
3、如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公司或者其他经营实体因未履行上述承
诺而给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造成损失,本人或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公司或者其他经营实体将予以赔偿和承担。”本次交易完成后,为避免未来可能出现的同业竞争,晶瑞电材的控股股东新银国际(香港)已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具体承诺如下:
“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公司或者其他经营实体(上市公司除外,下同)目前未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相竞争的业务,且未持有任何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可能产生同业竞争的业务的企业、公司或者其他经营实体的股份、股权或拥有其任何权益。
2、在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期间,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公司或者其他经营实体将不会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收购、合营、联营、承包、委托、租赁经营或其他拥有股份、权益方式)从事与上市公
司及其子公司相竞争的业务,也不会以任何方式为竞争企业提供业务上的帮助。
3、如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公司或者其他经营实体因未履行上
述承诺而给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造成损失,本公司或本公司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公司或者其他经营实体将予以赔偿和承担。”二、关联交易
(一)本次交易前,标的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
1、报告期内与标的公司存在关联交易的关联方
报告期内,与标的公司存在关联交易的关联方如下:
项目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1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标的公司的母公司
2辽宁港隆化工有限公司标的公司之联营企业
3无锡阳阳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之公司
4潜江益和化学品有限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之公司
2-1-394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目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5母公司董事长李勍先生担任该基明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
2、标的公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情况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商品879.472565.061522.86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接受劳务314.95629.91562.22
潜江益和化学品有限公司采购商品1453.94--
合计-2648.363194.962085.08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向关联方采购树脂、包装材料以及接受劳务等,相关业务按照同期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定价公允。
(2)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销售货物14273.2917817.518035.29
潜江益和化学品有限公司销售货物444.851045.51427.91
合计-14718.1418863.028463.20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向母公司晶瑞电材销售双氧水、氨水等高纯化学品,参照市场类似交易模式进行定价,定价公允。
(3)购买及出售固定资产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购买固定资产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采购设备-749.59-
合计--749.59-
2-1-395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出售固定资产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眉山晶瑞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出售设备37.96--
合计-37.96--
(4)关联租赁
标的公司于2021年7月9日向基明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租入车辆,总租金为35.04万元,公司已向其一次性支付租赁款项并确认使用资产35.04万元。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1-6月计提使用权资产累计折旧分别为
7.01万元、7.01万元和3.50万元。
(5)关联方资金拆借
2025年1-6月,标的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拆借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1计提2025年6月
借出方借入方本期借出本期归还月1日利息30日晶瑞电子材料
标的公司-6000.00-6000.00-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标的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拆借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年1计提2024年12月
借出方借入方1本期借出本期归还月日利息31日晶瑞电子材料
标的公司-10000.00-10000.00-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标的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拆借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3年1本期借计提利本期归2023年12月
借出方借入方月1日出息还31日晶瑞电子材料
标的公司-9000.00-9000.00-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及2024年度及2025年1-6月,母公司晶瑞电材向标的公司拆入
资金分别为9000.00万元、10000.00万元和6000.00万元,相关借款未计提
2-1-396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利息,且标的公司已于当期全部偿还。
(6)关联应收应付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6月302024年12月2023年12月31
项目关联方日31日日晶瑞电子材料股份
应收账款12569.214248.074638.43有限公司潜江益和化学品有
应收账款79.05101.1967.73限公司眉山晶瑞电子材料
其他应收款37.96--有限公司晶瑞电子材料股份
应付账款2489.361180.611252.98有限公司潜江益和化学品有
应付账款1431.84--限公司
(7)其他关联交易
母公司晶瑞电材2023年度为标的公司代垫职工公积金为1.07万元,截至
2023年12月31日,该代垫款项已结清;无锡阳阳物资贸易有限公司2023年
度为标的公司代垫职工社保及公积金为12.08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代垫款项已结清。
(8)关联交易的发生和定价情况对标的公司估值的影响
标的公司进行估值时已充分考虑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标的公司之间关联交易形成的应收应付款项所计提的坏账在估值时也进行了相应的调整,不会对标的公司估值产生不利影响。
(9)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内容合法有效,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市场规律和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对标的公司进行估值时已考虑关联交易及关联往来的影响。本次交易完成后不构成上市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或对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金占用,无需补充履行相关的审议程序。
2-1-397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潜江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基石浦江。上市公司董事长李勍直接持有如阳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如阳投资”)53.01%的股权,对应
95万美元注册资本,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新银国
际有限公司持有如阳投资46.99%股权,对应84.22万美元注册资本。如阳投资持有基石浦江20%股权,对应200万元注册资本。李勍通过如阳投资间接控制基石浦江20%股权,并担任基石浦江的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潜江基金为上市公司关联方。其余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次交易完成后,交易对方持有公司股权比例预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
本次交易不会新增关联方。
综上,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变化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等方面不会发生变化,本次交易不会产生新的关联交易;如未来发生关联交易,上市公司将继续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执行并履行披露义务,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制定了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关联交易的原则、关联人和关联关系、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关联交易的披露等均制定了相关规定并严格执行,日常关联交易按照市场原则进行。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持有标的公司100%的股权。
为减少和规范本次交易完成后可能产生的关联交易,晶瑞电材的实际控制人罗培楠出具了《关于规范并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具体承诺如下:
“1、在本人作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避免或减少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
2-1-398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将与上市公司依法签订规范的关联交易协议,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上市规则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批准程序;关联交易价格依照与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进行相同
或相似交易时的价格确定,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保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义务。本人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上市公司的资金、利润,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2、如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公司或者其他经营实体因未履行上述承
诺而给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造成损失,本人或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公司或者其他经营实体将予以赔偿和承担。”为减少和规范本次交易完成后可能产生的关联交易,晶瑞电材的控股股东新银国际(香港)出具了《关于规范并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具体承诺如下:
“1、在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期间,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避免或减少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将与上市公司依法签订规范的关联交易协议,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上市规则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批准程序;关联交易价格依照与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进行
相同或相似交易时的价格确定,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保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上市公司的资金、利润,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2、如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公司或者其他经营实体因未履行上
述承诺而给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造成损失,本公司或本公司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公司或者其他经营实体将予以赔偿和承担。”
2-1-399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第十一章风险因素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投资者在评价本次资产重组时,除本报告书的其他内容和与本报告书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外,还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审批风险
本次重组尚需履行若干审批程序,包括但不限于深交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等。上述程序均为本次重组实施的前提条件。本次交易能否获得上述批准,以及最终获得相关批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本次交易存在审批风险,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本次交易可能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本次交易可能因为以下事项的发生而面临被暂停、终止或取消的风险:
尽管上市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并且在本次与交易对方的协商过程中,依法进行内幕信息管理,及时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尽可能缩小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减少内幕信息的传播,但仍不排除有关机构或个人利用关于本次交易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行为,上市公司存在因异常交易可能涉嫌内幕交易而暂停、终止或取消本次交易的风险。
本次交易推进过程中,市场环境可能会发生变化,交易双方可能需要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及监管机构的要求,并根据交易的推进不断调整和完善交易方案,此外,监管机构审核要求也可能对交易方案产生影响,如交易双方无法就调整和完善交易方案的措施达成一致,本次交易可能面临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交易双方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中约定的生效条件若无法满足,则有可能导致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取消或者后续步骤无法进行。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交易的协议生效条件,并关注相关风险。
若本次交易过程中,出现不可预知的重大影响事项,则本次交易可能将无法按期进行。如果本次交易无法进行或需重新进行,则交易将可能面临重新定
2-1-400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价的风险。
其他原因可能导致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与标的资产评估价值有关的风险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
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沃克森评估根据标的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盈利能力以及市场发展状况,对其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以2024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估值合计为人民币78200.00万元,较标的公司的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增值22913.93万元,增值率为41.45%。本次评估,加期评估基准日为2024年12月31日,加期评估结果相比以2024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值未发生减值。
尽管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勤勉尽责,并执行了必要的评估程序,但鉴于资产评估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系基于相关假设,而相关假设可能受到宏观经济波动、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前述不可预期变动可能导致评估结果不准确的风险,若基准日后二级市场股价存在较大幅度的下滑,可比公司的股价下滑对评估值可能产生不利影响,提请投资者注意本次交易定价的估值风险。
(四)本次交易未设置业绩承诺的风险
由于本次交易系上市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的少数股权,标的公司在本次交易前已经由上市公司控制,而且标的资产的评估方法未采用收益法,因此本次交易未设置交易对方对标的公司的业绩承诺条款,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二、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面临的风险
(一)宏观经济波动和行业周期性的风险上市公司的高纯化学品广泛应用在半导体领域。半导体行业渗透于国民经济的各个领域,因此行业整体波动性与宏观经济形势具有一定的关联性。受到全球宏观经济的波动、下游市场需求变动等因素影响,2022年以来半导体行业
2-1-40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景气度有所下降,行业内企业受到了一定的不利影响。未来,如果宏观经济波动较大或长期处于低谷,半导体行业的下游市场需求低迷,那么国内半导体行业的景气度也将随之受到影响而产生较大波动,将对标的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标的公司盈利不及预期的风险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净利润分别为-3826.16万元、-1625.34万元和
2376.70万元。由于标的公司所处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前期固定资产建
设规模较大,产生的折旧费用较高。加之标的公司于2022年8月投产,投产时间较短,尚处于产能爬坡阶段,产能未完全释放,单位固定成本较高,导致标的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存在亏损,但2025年1-6月已经实现盈利。
如果未来下游市场需求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标的公司产能释放不及预期、未能通过持续的技术创新保持技术先进性和产品结构优化或其他不可预见的情
形而导致盈利能力不及预期,则可能会导致标的公司的资金状况、业务拓展、人才引进、团队稳定等方面受到不利影响。
(三)新增产能消化风险
自投产以来,标的公司产能爬坡迅速。高纯化学品的需求与下游市场繁荣度、行业竞争、技术进步、国际政治经济环境、公司管理及人才储备等情况密切相关。虽然标的公司已经过充分的市场调研和可行性论证,合理的规划了产能释放过程,但新增产能的消化需要依托半导体市场发展情况、公司市场开拓能力以及产品自身的竞争力等,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在未来产能爬坡过程中,若市场环境、市场开拓等方面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市场增长情况不及预期,或行业整体产能扩张规模过大导致竞争加剧,则标的公司可能面临新增产能不能及时消化的风险。
(四)市场竞争风险
我国电子材料市场集中度较低,产品存在同质化,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电子材料行业作为国家重点发展的产业,目前已经出现了一些具有较强竞争能力且与本公司部分产品相似的企业。此外,随着半导体和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快速
2-1-40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发展,电子材料预期需求大幅增长,带动大量新进入厂商及现有厂商大规模扩产。虽然电子材料,如高纯化学品产品,需求正在快速扩张,但仍有可能发生产能超需求,导致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的情况。因此,公司可能面临比较激烈的市场竞争,从而削弱公司的盈利能力。
(五)技术迭代及产品升级风险
标的公司所处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具有技术产品更新速度快、资金投入大、研发周期长等特点。为保证产品能够满足客户需求及紧跟行业发展趋势,标的公司在研发方面投入大量资金与人力资源。如果标的公司未来研发投入不足,不能紧跟行业的前沿需求或者不能对应用领域和终端市场进行准确的判断,快速识别并响应客户需求的变化,技术及产品升级跟不上技术变革的步伐,标的公司将面临核心竞争力下降的风险,从而对标的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六)核心技术泄密风险电子材料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公司现有产品技术以及研发阶段的多项产品和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体现。一旦公司的核心技术泄露,导致公司在某些产品类别上丧失竞争优势,将会对公司的发展产生较大的影响。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人员及技术管理的复杂程度也将提高,如果公司约束及保密机制不能伴随着公司的发展而及时更新,一旦发生核心技术泄露的情况,公司的技术优势将被削弱,业务发展将受到影响。
(七)安全生产风险
电子材料中的部分产品为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或易制爆化学品,有易燃、易爆、易腐蚀等性质,在其研发、生产、仓储和运输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操作不当会造成人身安全和财产损失等安全事故。为此国家分别出台了《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对化学试剂企业的生产经营进行了严格规定。公司不能完全排除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操作不当、设备故障或其他偶发因素而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风险,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将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
2-1-403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带来不利影响。
(八)环保风险
公司产品的生产工艺主要为物理纯化的提纯工艺和配方性的混配工艺,并有少量合成工艺,因工艺技术特点,生产过程的污染较少,但仍存在着少量“三废”排放。随着国家环境污染治理标准日趋提高,以及主要客户对供应商产品品质和环境治理要求的提高,公司的环保治理成本将不断增加;同时,因环保设施故障、污染物外泄等原因可能产生环保事故,也将对公司未来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如果产业政策、环境政策要求更为严苛,将对公司部分生产工作的开展造成影响,进而影响公司未来收入情况。
三、其他风险
(一)股价波动风险股票市场投资收益与投资风险并存。股票价格的波动不仅受公司盈利水平和发展前景的影响,而且受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整、金融政策的调控、股票市场的投机行为、投资者的心理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本次交易需要有关部门审批且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方能完成,在此期间股票市场价格可能出现波动,从而给投资者带来一定的风险。投资者应对股票市场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在投资公司股票时全面考虑前述各类因素可能带来的投资风险,并做出审慎判断。
(二)不可抗力风险
上市公司不排除因政治、经济、自然灾害等其他不可控因素带来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2-1-404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第十二章其他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内,拟购买资产的股东及其关联方、资产所有人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对拟购买资产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截至报告期末,标的公司的股东及其关联方、资产所有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对标的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关联方占用的情形;上市公司是否存在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不存在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未发生变化,上市公司不存在因本次交易导致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不存在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三、上市公司负债结构情况及是否存在因本次交易大量增加负债的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根据备考审阅报告,上市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负债合计从本次交易前的152087.30万元减少至127418.10万元;2025年6月30日的负债合计从本次交易前的146650.02万元减少至121210.81万元。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率和2025年6月30日(备考合并后)分别为24.74%和23.55%,公司整体偿债能力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因此,不存在因本次交易导致上市公司大量增加负债的情况。
四、上市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资产交易的情况
上市公司在最近12个月内发生的需经董事会审议的资产交易事项如下:
2-1-405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一)收购潜江益和化学品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先后于2023年9月26日、2023年10月1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上市公司、潜江基金拟分别以13920万元、5000万元向武汉海达化学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海达”)购买其持有的潜江益和
55.90%、20.08%的股权,同时,潜江基金向潜江益和增资5000万元。根据前
述四方共同签署的《关于潜江益和化学品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在满足各项交割先决条件的前提下,如因潜江基金单方面原因无法按时完成交割的或其最终选择全部或部分放弃该次交易的,则潜江基金在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由上市公司自动享有和承担。
根据最终的股权转让及增资结果,上市公司以18920万元向武汉海达购买了潜江益和75.98%的股权,对应潜江益和3039.47万元的注册资本。随后,潜江基金向潜江益和增资5000万元,对应潜江益和803.1万元的注册资本。2024年6月潜江基金完成工商变更。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持有潜江益和63.28%股权,潜江益和成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
除上述交易外,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前12个月未发生其他重大资产交易。根据《重组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在12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
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服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该次交易涉及的资产与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属于同一或相同类别,因此该次交易须纳入累计计算范围。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2-1-406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持续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活动,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提高了公司治理水平。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在保持现有制度的基础上,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要求规范运作,不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以保证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运作更加符合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实际情况,维护股东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六、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及相应的安排的说明
(一)上市公司现有的利润分配政策
上市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中对利润分配主要规定如下:
1、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的股东回报规划,结合公司当年的生产经营状况、现金流量状况、未来的业务发展规划和资金使用需求、以前年度亏损弥补状况等因素,以实现股东合理回报为出发点,制订公司当年的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在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
2、公司董事会在制订利润分配预案前,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公开征询社会
公众投资者对利润分配方案的意见,投资者可以通过电话、信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平台、公司网站等方式参与。证券事务部应做好记录并整理投资者意见提交公司董事会。
3、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
有权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
4、监事会应当对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5、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经出席股东大会
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后实施。
6、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2-1-407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1)公司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且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具体方案发表独立意见。
(2)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拟定和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
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审议,并经监事会全体监事半数以上表决通过。
(3)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7、调整现金分红政策的审议程序:
(1)公司如需调整现金分红政策,应在调整议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
(2)公司董事会在制订涉及现金分红政策调整的利润分配预案前,将公开
征询社会公众投资者的意见,投资者可以通过电话、信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平台、公司网站等方式参与。证券事务部应做好记录并整理投资者意见提交公司董事会。
(3)监事会应当对涉及现金分红政策调整的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4)涉及现金分红政策调整的利润分配预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现金分红政策调整方案时,除采用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外,还应当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公司独立董事可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8、公司利润分配的原则、形式、期间间隔、条件及审议程序
(1)利润分配的原则: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
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额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2)利润分配的形式及期间间隔:公司采取现金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
方式分配股利,并优先考虑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其中,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和要求进行分红。公司一般按照年度进行现金分红,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盈利及资金需求进行中期现金
2-1-408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分红。
(3)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公司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
事项发生,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五。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
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制定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4)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经营
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执行现行有效的现金分红相关政策。同时,上市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利润分配制度。
七、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主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情况
(一)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为:公司首次披露《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前6个月(2024年5月17日)
至《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披露之前一日止(2025年3月31日)。
(二)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
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范围包括:
(1)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知情人员;
(2)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及有关知情人员;
2-1-409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3)交易对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及有关知情人员;
(4)标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知情人员;
(5)相关中介机构及具体业务经办人员;
(6)其他知悉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的法人和自然人;
(7)前述(1)至(6)项所述自然人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
(三)本次交易相关人员买卖股票的情况根据相关方提供的自查报告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自查期间内,上述纳入本次交易核查范围内的自然人及机构存在以下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1、自然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累计买入(累计卖出(期末持股序号股东名称身份交易日期股)股)数(股)
11晶瑞电材前董事程小敏陈风瑛2024年5月31日-8500.00-
的配偶
2晶瑞电材前董事程小敏2024年5月30日至陈风瑛2
的配偶2024-318624.00-年7月1日
32024年6月11日至周一峰湖北晶瑞前财务总监202511639000.00142000.0024000.00年月日
4晶瑞电材子公司瑞红苏2024年5月24日至周福明2000.008900.00-
州财务部副部长2024年10月9日
52024年9月26日至沈健湖北晶瑞前总经理2024111943300.0084000.0019367.00年月日
6晶瑞电材财务部副部长周翔2024年10月17日-1600.003202.00
周福明的子女
7湖北晶瑞前财务总监周2024年6月11日至周琰2024123127500.0056000.0014500.00一峰的配偶年月日
注:以上重复出现的股东为同一股东,通过不同的证券账号进行交易。
针对前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事宜,相关人员出具了如下书面承诺:
1、陈风瑛
陈风瑛为晶瑞电材前董事程小敏的配偶,就前述买卖股票行为承诺如下:
2-1-410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本人买卖上市公司的股票系基于对证券市场公开信息独立判断进而做出的投资决策,属于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次交易无任何关联。本人的配偶程小敏未向本人泄露或者透露任何有关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亦未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本人作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指示。
若本人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或规范性文件,本人愿意将上述自查期间买卖股票所得收益上缴上市公司。
本人声明上述内容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与重大遗漏,并知悉上述承诺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周一峰
周一峰为湖北晶瑞前财务总监,就前述买卖股票行为承诺如下:
“本人在上述自查期间买卖晶瑞电材股票的行为,系根据自身股票投资及交易习惯、基于对证券市场公开信息独立判断进而做出的投资决策,属于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无关,不存在利用本次重组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本人未向本人的配偶周琰等直系亲属泄露任何有关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亦未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本人直系亲属作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指示。本人的配偶周琰于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系基于对证券市场公开信息独立判断进而做出的投资决策,属于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次交易无任何关联。
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及各自控制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在自查期间,除股票交易自查报告中已披露的买卖晶瑞电材股票的情况外,不存在其他买卖晶瑞电材或利用他人股票账户买卖晶瑞电材股份的情况。
若本人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或规范性文件,本人愿意将上述自查期间买卖股票所得收益上缴上市公司。
本人声明上述内容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与重大遗漏,并知悉上述承诺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周福明
2-1-41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周福明为晶瑞电材子公司瑞红苏州财务部副部长,就前述买卖股票行为承诺如下:
“本人及本人的子女周翔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发生在本人知悉本次交易相关信息之前,系本人或本人的子女基于对证券市场公开信息独立判断进而做出的投资决策,属于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次交易无任何关联。本人未向本人的子女等直系亲属泄露任何有关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亦未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其作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指示。
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及各自控制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在自查期间,除股票交易自查报告中已披露的买卖晶瑞电材股票的情况外,不存在其他买卖晶瑞电材或利用他人股票账户买卖晶瑞电材股份的情况。
若本人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或规范性文件,本人愿意将上述自查期间买卖股票所得收益上缴上市公司。
本人声明上述内容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与重大遗漏,并知悉上述承诺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沈健
沈健为湖北晶瑞前总经理,就前述买卖股票行为承诺如下:
“本人在上述自查期间买卖晶瑞电材股票的行为,系根据自身股票投资及交易习惯、基于对证券市场公开信息独立判断进而做出的投资决策,属于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无关,不存在利用本次重组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本人未向本人直系亲属泄露任何有关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亦未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本人直系亲属作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指示。
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及各自控制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在自查期间,除股票交易自查报告中已披露的买卖晶瑞电材股票的情况外,不存在其他买卖晶瑞电材或利用他人股票账户买卖晶瑞电材股份的情况。
若本人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或规范性文件,本人愿意将上述自查期间买卖股票所得收益上缴上市公司。
2-1-41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本人声明上述内容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与重大遗漏,并知悉上述承诺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周翔
周翔为晶瑞电材财务部副部长周福明的子女,就前述买卖股票行为承诺如下:
“本人买卖上市公司的股票系基于对证券市场公开信息独立判断进而做出的投资决策,属于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次交易无任何关联。本人的父亲周福明未向本人泄露或者透露任何有关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亦未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本人作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指示。
若本人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或规范性文件,本人愿意将上述自查期间买卖股票所得收益上缴上市公司。
本人声明上述内容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与重大遗漏,并知悉上述承诺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周琰
周琰为湖北晶瑞前财务总监周一峰的配偶,就前述买卖股票行为承诺如下:
“本人买卖上市公司的股票系基于对证券市场公开信息独立判断进而做出的投资决策,属于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次交易无任何关联。本人的配偶周一峰未向本人泄露或者透露任何有关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亦未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本人作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指示。
若本人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或规范性文件,本人愿意将上述自查期间买卖股票所得收益上缴上市公司。
本人声明上述内容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与重大遗漏,并知悉上述承诺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程小敏
2-1-413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程小敏为晶瑞电材前董事,就前述买卖股票行为承诺如下:
“本人的配偶陈风瑛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发生在本人知悉本次交易相关信息之前,系其基于对证券市场公开信息独立判断进而做出的投资决策,属于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次交易无任何关联。本人未向本人的配偶陈风瑛等直系亲属泄露任何有关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亦未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其作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指示。
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及各自控制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在自查期间,除股票交易自查报告中已披露的买卖晶瑞电材股票的情况外,不存在其他买卖晶瑞电材或利用他人股票账户买卖晶瑞电材股份的情况。
本人声明上述内容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与重大遗漏,并知悉上述承诺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相关法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长城证券出具的自查报告,自查期间,长城证券买卖晶瑞电材 A 股股票的情况如下:
日期累计买入(股)累计卖出(股)期末持股数(股)
2024/5/21-2025/3/31113300.00114400.000.00
对于长城证券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长城证券已出具说明如下:“本公司已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切实执行内部信息隔离制度,充分保障了职业操守和独立性。本公司建立了严格的信息隔离墙机制,各业务之间在机构设置、人员、信息系统、资金账户、业务运作、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独立隔离机制及保密信息的管理和控制机制等,以防范内幕交易及避免因利益冲突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
以上交易基于公开数据,通过量化模型自动计算投资组合风险敞口并生成期货、期权等衍生品对冲指令,以抵消标的资产价格波动风险。对冲比例严格匹配风险暴露规模,表现为与现货头寸相关的衍生品组合交易(如股指期货空头对冲股票多头风险),不涉及单边投机或针对特定个股的操作。该账户为自
2-1-414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营业务限制清单豁免账户,所有交易均符合相关法规及风控要求,与本次交易无任何关联,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买卖晶瑞电材股票的情形;本公司不存在泄露有关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晶瑞电材股票、从事市场操纵等
禁止的交易行为,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
除上述情况外,本公司承诺:在上述自查期间,不以直接或间接方式通过股票交易市场或其他途径违规买卖晶瑞电材股票,也不以任何方式将本次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宜之未公开信息违规披露给第三方。”除上述主体外,核查范围内的其他相关主体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晶瑞电材股票的行为。
3、自查结论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和自查范围内相关方出具的《自查报告》及承诺,上述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不属于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进行的内幕交易行为,对本次交易不构成实质性障碍;除上述情形外,核查范围内的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八、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交易对方公开承诺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交易对方公开承诺:“如本次交易所披露或提供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人或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
机构报送本人或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
2-1-415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结算机构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或本单位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九、上市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十三条第(七)款的相关标准的说明
审议本次交易的首次董事会(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为2024年11月18日,公司股票在该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之前20个交易日的区间段为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1月15日。该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一交易日(2024年11月15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为10.65元/股,该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第21个交易日(2024年10月18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为10.84元/股。
该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创业板指数
(399006.SZ)及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指数(883123.WI)的累计涨跌幅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告日前第21个交易公告日前一交项目日(2024年10月18易日(2024年11月15涨跌幅日)日)
公司股票收盘价(元/股)10.8410.65-1.75%
创业板指数(399006.SZ) 2195.10 2243.62 2.21%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指数3580.673818.896.65%
(883123.WI)
剔除大盘因素影响涨跌幅(创业板指数)-3.96%
剔除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涨跌幅(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指数)-8.40%
数据来源:wind资讯综上,剔除大盘因素影响和剔除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公司股价在该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分别为-3.96%、-8.40%,未达到
20%,无异常波动情况。
2-1-416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十、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份减持计划
(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新银国际(香港),实际控制人罗培楠女士已就本次交易发表意见如下:“本次交易方案公平合理、切实可行,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促进上市公司未来的业务发展。本公司/人原则性同意上市公司实施本次交易。”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首次披露本次交易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关于减持计划的承诺函》,“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如本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本人尚无主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自签署本承诺函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完成前,若本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需要或市场变化拟减持公司股份的,本人届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十一、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为保证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如下:
(一)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平地向所有投资者披露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本报告书披露后,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公司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2-1-417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二)严格执行交易批准程序
对于本次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法定程序进行表决、披露。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相关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上市公司在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将严格执行关联交易回避表决相关制度公司聘请的相关中介机构将对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合规性及风险进行核查,发表明确意见,确保本次交易定价公允、公平、合理,不损害其他股东利益。
(三)股东大会及网络投票安排
在审议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上,除现场投票外,公司通过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直接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同时,公司将单独统计并披露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表决权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四)确保交易定价公允、合理
对于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已聘请符合《证券法》相关规定的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审计和评估。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对本次交易涉及的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出具了审核意见。上市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对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定价、标的资产的权属状况等情况进行核查,并对实施过程、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履行情况和相关后续事项的合规性及风险进行核查,发表明确意见,确保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定价公允、公平,定价过程合法合规,不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股份锁定安排
潜江基金、大基金二期、国信亿合、厦门闽西南共4名交易对方以其持有的标的公司股份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的锁定安排参见本报告书“第一章本次交易概况”之“三、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之“(五)股份锁定期安排”。
(六)标的资产过渡期间损益安排
以本次交易完成为前提,自评估基准日至标的资产交割日期间,标的资产
2-1-418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的损益均由上市公司享有、承担。
(七)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采取的措施
1、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分析
根据天健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备考审阅报告,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前后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2025年1-6月/2025年6月2024年度/2024年12月31
30日日
关联方实际数(本备考数(本实际数(本备考数(本次交易前)次交易后)次交易前)次交易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975.359511.49-17959.38-17770.91(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归属于母
3268.855755.56-17100.13-16961.95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6580.0856-0.1826-0.167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基本每股
0.03170.0518-0.1739-0.1594收益(元/股)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2024年度及2025年1-6月的基本每股收益为-
0.1670元/股和0.0856元/股,较交易前分别增加0.0156元/股和增加0.0198元/股。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基本每股收益指标看,本次交易不存在摊薄上市公司当期每股收益的情形。
2、上市公司对防范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及提高未来回报能力采取的措施
为防范本次交易可能导致的对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上市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填补本次交易对即期回报被摊薄的影响。具体如下:
(1)充分整合资源,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
本次交易完成后,湖北晶瑞成为全资子公司,晶瑞电材可以扩大高纯化学品布局,提升整体协同效应,进一步增强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2)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
2-1-419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和优化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和执行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公司运作。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高效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3)持续加强经营管理及内部控制、提升公司运营效率。
公司将不断加强经营管理,进一步完善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提升企业管理水平、优化管理流程,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率。同时,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加强资金及费用管理,节省公司的各项支出,降低公司的运营成本,进一步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4)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分红回报机制。
为完善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推动上市公司建立更为科学、合理的利润分配和决策机制,更好地维护股东和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上市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在《公司章程》中对利润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等条款进行了明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情况下,上市公司将继续实行持续、稳定、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投资者意愿,广泛听取投资者尤其是独立董事、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公司将持续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并更加明确对股东回报的合理规划,强化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重视提高现金分红水平,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并给予投资者合理回报。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
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后采取填补措施有
关事项作出如下承诺:
2-1-420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1)未以任何方式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则该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
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若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4、公司控股股东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作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2)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公司(本人)对此
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同意由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上市公司本次重组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
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十二、其他影响股东及其他投资者做出合理判断的、有关本次交易的所有信息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全面、完整的对本次交易相关
2-1-42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信息进行了披露,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能够影响股东及其他投资者做出合理判断的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
2-1-42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第十三章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对本次交易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前,已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次交易相关议案进行审议,形成审核意见如下:
“1、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规定的关于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各项法定条件和实质条件,交易方案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2、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制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该方案的实施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产质量和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增强公司的市场抗风险能力,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3、公司就本次交易编制的《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相关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本次交易前,交易对方潜江基金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完成后,其他交易对方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均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会新增关联方。
5、根据上市公司、标的公司的财务数据,本次交易标的公司的资产总额、净资产额和营业收入均未达到公司相应指标的50%以上,未达到《重组管理办
法》第十二条、第十四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同时经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累计计算的相关财务数据比例也未达到《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十四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不构成上市
2-1-423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6、本次交易前,公司控股股东为新银国际(香港),实际控制人为罗培楠女士,公司自上市以来控制权未发生变更。本次交易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会发生变化。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7、公司拟与本次交易相关方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8、本次交易符合《监管指引第9号》第四条规定,本次交易前,公司在业
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等方面均已独立于控股股东,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本次交易完成后,湖北晶瑞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将进一步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不会导致公司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性发生重大变化。
9、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持续监管办法》第十八条及《重组审核规则》第
八条规定,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符合创业板定位,所属行业与公司处于同行业,与公司主营业务具有协同效应,有利于促进主营业务整合升级和提高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10、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第十二条以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之情形。
11、公司已就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须的法定程序,该等法
定程序完备、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向监管机构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12、公司收购潜江益和化学品有限公司的该次交易涉及的资产与本次交易
的标的资产属于同一或相同类别,因此该次交易须纳入累计计算范围。除上述交易外,公司本次交易前12个月未发生其他重大资产交易。
13、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规定,本次交
2-1-424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易如得以实施并完成,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的完整性,有利于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继续保持独立,有利于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公司增强独立性、规范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和整体利益。
14、公司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15、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公司的交易价格以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所确
定的评估值为依据,经各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定价符合公允性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16、公司已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限定了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严格地履行了本次交易信息在依法披露前的保密义务。
17、公司聘请了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经审查,公司本次交易所聘请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具有合理性,评估定价公允。
18、为实施本次交易,同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25〕16226号)《晶瑞(湖北)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天健审〔2025〕16451号)《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审阅报告》、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沃克森评报字〔2024〕第2781号)《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晶瑞(湖北)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以及编号为(沃克森评报字〔2025〕
第1315号)的《加期资产评估报告》,并同意以该等报告作为相应申报文件进行报送及信息披露。
19、为了充分保护公司公众股东的利益,公司已制定防范本次交易摊薄即
2-1-425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期回报的相关措施。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出具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公司制定的填补即期回报的措施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持续性发展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0、剔除大盘因素影响和剔除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公司股价在相关董
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内无异常波动情况。
21、除聘请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北京市万
商天勤律师事务所为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作为本次交易的审计机构、备考审阅机构、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
公司为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外,公司本次交易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
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行为。
22、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
相关事宜有利于提高决策效率,保证本次交易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综上,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及整体安排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已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本次交易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后方可实施。
二、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长城证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中国证监会的要求,通过尽职调查和对上市公司董事会编制的重组报告书等信息披露文件的审慎核查,并与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等经过充分沟通后认为:
“1、本次交易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遵守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并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程序;
2、本次交易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符合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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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
3、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所属行业符合创业板定位,且与上市公司属于同一行业;
4、本次交易前,交易对方潜江基金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完成后,其他交易对方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会新增关联交易;
5、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未发生变更,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所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仍具备股票上市的条件。
6、本次交易涉及资产评估的评估假设前提和重要评估参数取值合理,方法
选择适当,结论具备公允性;本次交易价格根据经国资监管部门备案的由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并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标的资产定价公允;股票的定价方式和发行价格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7、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清晰,标的资产不存在其他任何质押或权利受限
制的情形,在相关法律程序和先决条件得到适当履行的情形下,标的资产的过户或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8、标的资产不存在被其股东及其关联方、资产所有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
资金占用的情况。
9、本次交易完成后有利于上市公司完善产业布局,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
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问题;
10、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将继续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公司治理机制仍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上市公司形成或者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11、本次交易充分考虑到了对中小股东利益的保护,切实、可行。对本次
交易可能存在的风险,上市公司已经在重组报告书及相关文件中作了充分揭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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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助于全体股东和投资者对本次交易的客观评判;
12、上市公司就本次交易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进行了披露,上市公司
拟采取的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可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13、本次交易中,本独立财务顾问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
机构或个人的行为,不存在未披露的聘请第三方机构或个人行为;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聘请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本次交
易整体交易方案提供综合顾问服务。除上述机构以外,上市公司本次交易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行为。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三、法律顾问结论性意见本公司聘请万商天勤律师担任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法律顾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发表意见如下:
“1、本次交易的方案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晶瑞电材及交易对方具备实施并完成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3、除尚需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深交所审核通过并需获得中国证
监会注册外,晶瑞电材本次交易已履行了现阶段所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4、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持续监管办法》
等规定的各项实质条件;
5、本次交易涉及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内容合法有效,《发行股份
2-1-428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购买资产协议》待约定的生效条件全部成就后生效,并对协议各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6、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标的公司为依据中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
的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标的公司章程规定需要终止的情形;交易对方合法持有标的资产,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质押、查封、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形,标的资产过户至晶瑞电材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7、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的转移及人员安置问题;
8、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新增关联方,上市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已出具了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该等承诺合法有效;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
他企业之间产生同业竞争的情形,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已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该等承诺合法有效;
9、晶瑞电材就本次交易已依法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和报告义务;
晶瑞电材及本次交易的其他相关各方尚需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继续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和报告义务;
10、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审计机构、资产评估机构、法律顾问均具备担任本次交易证券服务机构的合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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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相关中介机构
一、独立财务顾问
机构名称: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2026号能源大厦南塔楼10-19层
法定代表人:王军
电话:0755-83516283
传真:0755-83516266
财务顾问主办人:郭小元、张孟阳、杨帆
财务顾问协办人:孙一迪、杨杰
二、法律顾问
机构名称: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8号北京国际财源中心 A座 32层
负责人:李宏
电话:010-82255588
传真:010-82255600
经办律师:薛莲、李浩
三、审计机构
机构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28号6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钟建国
电话:0571-88216798
传真:0571-88216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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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注册会计师:边珊姗、王建
四、资产评估机构
机构名称: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37幢三层305-306
法定代表人:徐伟建
电话:010-88018769
传真:010-88019300
经办资产评估师:邓士丹、李鹏、王敏(已离职)、管帅(已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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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上市公司及有关中介机构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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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市公司全体董事声明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承诺《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以及上市公司出具的相关申请文件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诺对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李勍罗培楠李毅胡建康张东生袁峥李晓强周庆丰李明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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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市公司全体监事声明本公司及全体监事承诺《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以及上市公司出具的相关申请文件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监事签字:
潘鉴林萍娟张月萍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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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上市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声明本公司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以及上市公司出具的相关申请文件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董事以外的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顾友楼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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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独立财务顾问声明本公司及本公司经办人员同意《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引用本公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内容,并已对所引用的内容进行了审阅,确认《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引用内
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本次交易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财务顾问协办人:
孙一迪杨杰
财务顾问主办人:
郭小元张孟阳杨帆
法定代表人:
王军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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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法律顾问声明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同意《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中引用本所针对本次交易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内容,并已对所引用的内容进行了审阅,确认《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引用内
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本次交易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所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李宏
经办律师:
薛莲李浩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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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审计和备考审阅机构声明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读《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确认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5〕16226号)和
《备考审阅报告》(天健审〔2025〕16451号)的内容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在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上
述报告内容无异议,确认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引用的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边珊姗王建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王越豪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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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资产评估机构声明本公司及本公司签字资产评估师同意《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引
用本公司出具的评估数据,并已对所引用的内容进行了审阅,确认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相关内容与本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沃克森评报字〔2024〕第2781号)和《资产评估报告》(沃克森评报字〔2025〕第1315号)
的内容无矛盾之处,确认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
徐伟建
签字资产评估师:
邓士丹李鹏已离职王敏管帅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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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签字资产评估师离职的说明本公司作为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资产评估机构,为其出具了《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晶瑞(湖北)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沃克森评报字〔2024〕第2781号),签字资产评估师为邓士丹、王敏、管帅,现将资产评估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截至本说明签署日,王敏因个人原因已从本机构离职,故未在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中资产评估机构声明等文
件中签名,王敏的离职不影响本机构出具的上述资产评估报告的法律效力。
特此说明。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
徐伟建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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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备查文件及备查地点
一、备查文件
1、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的董事会决议;
2、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的监事会决议;
4、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决议;
5、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交易各方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框架协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6、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的公司审计报告;
7、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晶瑞电材备考审阅报告;
8、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标的资产评估报告;
9、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交易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10、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为本次交易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11、本次交易各方出具的相关承诺函及声明函;
12、公告的其他相关信息披露文件。
二、备查文件地点
(一)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苏州市吴中区善丰路168号
联系人:阮志东
电话:0512-66037938
传真:0512-65287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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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29号金隅大厦26-27层
联系人:张孟阳
电话:010-88366060
传真:010-88366650(以下无正文)
2-1-443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本页无正文,为《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之盖章页)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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