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驰亚2025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暨股东代表:
本人张驰亚,作为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务,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张驰亚,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0年10月出生,本硕博均毕业于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现任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教授(青年拔尖人才计划),博士生导师,IEEE/中国电子学会会员,深圳市应急局决策委员会专家。研究方向为智能应急通信(包括无人机、毫米波、智能反射面等技术的工程应用),以及基于信号与图像处理的网络安全。2021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经认真自查,报告期内,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
独立性的有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参加会议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5次股东会,本人按时亲自出席了各次会议,没有
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实际出席董事是否连续两次应参加董事委托出席出席股东姓名会次数(现场/缺席次数未亲自参加董会次数次数会次数通讯方式)事会会议张驰亚9900否5
2025年度,公司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2025年度董事会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积极参与讨论并发表自己的意见,同时审慎进行表决,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
员会委员,2025年度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及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积极召集并参加相关会议,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内控制度,就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
551122
1、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主持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会议1次,依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勤勉履行职责,审议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的薪酬方案,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的职责。
2025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了审计委员会会议5次,依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勤勉履行职责,审议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每季度审计部提交
的内部审计报告以及续聘审计机构等议案;此外,本人积极与公司保持沟通,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并积极了解、掌握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与审计机构就审计工作进行积极沟通,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责任与义务。
2025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变更,未召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与
提名委员会委员共同对公司董事、高管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
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审议了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24年度利润分配等相关事项,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人基于独立立场对上述相关事项进行审议,未发现上述事项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除此之外,本人不存在行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所列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上述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人均亲自参加了相关会议,利用自身所具备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对相关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查,为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提供了重要意见和建议,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
(三)在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为17天,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前主动了解会议议案相关情况,充分利用出席会议及其他空余时间对公司进行调研,与公司其他董事、董事会秘书、审计部等有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公司管理人员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管理和控制、董事会决议执行、财务管理、销售等日常情况的介绍和汇报,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和股东会决议的执行
进度等情况,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及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对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务给予了全力支持,公司及时通过电话、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保持与本人联系,在相关会议召开前依法及时提前报送、交付会议议案及相关文件材料,充分保证了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四)与内部审计部门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内部审计机构就公司内部审计计划及其执行情况进行了沟通,并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情况进行了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2025年度,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关注公司经营情况,对于董事会
审议的各个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同时,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司及监管机构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代表参加了公司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此外,本人还主动关注深交所互动易提问与回复、公司舆情信息,深入了解中小股东意见和建议。
三、独立董事2025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度,公司关联交易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上述议案均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本人通过认真审查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关联交易开展的目的和影响、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是否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等方面,认为此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正常日常经营所需,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事项
2025年度,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及《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上述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2025年4月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上述议案均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在逐项审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时,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分别于2025年9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5年11月14日召
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并在工作过程中保持客观独立,认真审议每个会议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切实履行了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义务。本人密切关注公司治理运作和经营决策,与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进行了良好有效的沟通,促进了公司科学决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2026年度,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有
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并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提升个人履职能力,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更好地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为本述职报告签字页)(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
张驰亚
2026年4月28日



